跳转到内容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玉环市)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号)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制定机关: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4号)
来自玉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严格实施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二、出租房房东一律不得出租给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住客(原居住未返乡的住客除外),在疫情稳定前不得擅自接收新的返玉人员。

  三、零售药店须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以及抗病毒药品的人员,一律立即抄告所在乡镇(街道)。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