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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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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公约
又名:非战公约
德国、美利坚合众国、比利时、法兰西共和国、大英帝国、意大利、日本、波兰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1928年8月27日于巴黎
本作品收录于《国际条约集(1924-1933)

本公约的正式名称为“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因为公约的发起人为法国外交部长白里安和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又称“白里安一凯洛格条约”。本公约于1929年7月25日德、美、比、法、英(包括英联邦七个单位)、意、日、波、捷等十五个签字国同时在华盛顿交存批准书之日生效。截至1933年,加入本公约的国家有四十八个,连同15个签字国,总计六十三国。
  1927年4月6日,法国外交部长白里安利用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十周年纪念的机会,为了达到要求美国财政援助的自私目的,发表演说建议美法两国缔结永恒友好,彼此不作战争的条约,井于同年6月20日正式照会美国。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在1927年12月28日给法国的复照中,认为此项条约不仅应由两国缔结,而应由各国缔结。凯洛格因为美国不是国联会员国,企图通过普遍的公约形式来代替国联,而美国自己居于领导地位。1928年4月13日美国还将同样内容的照会分别送给英德意日各国,终于1928年8月27日在巴黎举行本公约的签字仪式。
  美法两国原来不想邀请苏联参加,1928年8月5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向记者招待会揭露本公约的反苏性质,使美法两国不得不邀请苏联,苏联于1928年9月27日加入本公约。由于本公约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须于十五个签字国把批准书交齐后才能生效,苏联就采取主动,进一步同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等国于1929年2月9日缔结提前实施本公约的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29年3月30日生效,较本公约的生效日期提早了约4个月。现将该议定书附于本公约后,以供参考(关于本公约的历史背景,可参考库达科夫著“现代国际关系史”305-306页)。——编者

(译自国联条约集94册59-64页英文本)

  德国总统、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比利时国王陛下、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大不列颠、爱尔兰以及海外各领地国王兼印度皇帝陛下、意大利国王陛下、日本皇帝陛下、波兰共和国总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深切地感覚到促进人类幸福是他们严重的职责;
  相信坦白地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工具的时机已经到来,借使现在各国人民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可以永垂久远;
  深信各国彼此间关系的一切改变只能通过和平方法并且作为和平及有秩序调整的结果实现,此后任何签字国如用战争作为手段来谋求增进其国家的利益,不得享受本条约给予的惠益;
  希望世界一切其他各国从它们的榜样得到鼓励,共同参加此种基于人道的努力,于本条约生效时立即加入,将各国人民纳入本条约的仁慈条款以内,由是联合世界文明各国共同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兹决定缔结一项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签字代表人名略)
  经相互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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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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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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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约由序言内所列缔约各方按照它们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批准,并于所有它们的批准书均交存华盛顿时,在它们之间立即生效。
  本条约依前款规定生效后应开放一个必要期间,使世界所有其他国可以加入。加入书应交存华盛顿,在这样交存以后,本条约在该加入国和已参加的其他各国之间即行生效。
  合众国政府有责任将本条约及每一批准书或加入书经证明无误的副本送交序言内所列各国政府及后来加入本条约各国政府。合众国政府井有责任在此项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时立即电告该国政府。
  本条约用英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各全权代表在本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1928年8月27日订于巴黎。
  (签字代表人名略)

 本译文与其原文有分别的版权许可。译文版权状况仅适用于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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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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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世界知识出版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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