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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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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公约
又名:非战公约
德国、美利坚合众国、比利时、法兰西共和国、大英帝国、意大利、日本、波兰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1928年8月27日于巴黎
本作品收錄於《国际条约集(1924-1933)

本公約的正式名称为“关于廢棄战爭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約”,因为公約的发起人为法国外交部长白里安和美国国务卿凱洛格,又称“白里安一凱洛格条約”。本公約于1929年7月25日德、美、比、法、英(包括英联邦七个单位)、意、日、波、捷等十五个签字国同时在华盛頓交存批准书之日生效。截至1933年,加入本公約的国家有四十八个,連同15个签字国,总計六十三国。
  1927年4月6日,法国外交部长白里安利用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十周年紀念的机会,为了达到要求美国財政援助的自私目的,发表演說建議美法两国締結永恒友好,彼此不作战爭的条約,井于同年6月20日正式照会美国。美国国务卿凱洛格在1927年12月28日給法国的复照中,认为此項条約不仅应由两国締結,而应由各国締結。凱洛格因为美国不是国联会員国,企图通过普遍的公約形式来代替国联,而美国自己居于領导地位。1928年4月13日美国还将同样内容的照会分別送給英德意日各国,終于1928年8月27日在巴黎举行本公約的签字仪式。
  美法两国原来不想邀請苏联参加,1928年8月5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員会向記者招待会揭露本公約的反苏性质,使美法两国不得不邀請苏联,苏联于1928年9月27日加入本公約。由于本公約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的規定須于十五个签字国把批准书交齐后才能生效,苏联就采取主动,进一步同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罗馬尼亚等国于1929年2月9日締結提前实施本公約的議定书。該議定书于1929年3月30日生效,較本公約的生效日期提早了約4个月。現将該議定书附于本公約后,以供参考(关于本公約的历史背景,可参考庫达科夫著“現代国际关系史”305-306頁)。——編者

(譯自国联条約集94册59-64頁英文本)

  德国总統、美利坚合众国总統、比利时国王陛下、法兰西共和国总統、大不列顚、爱尔兰以及海外各領地国王兼印度皇帝陛下、意大利国王陛下、日本皇帝陛下、波兰共和国总統、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統深切地感覚到促进人类幸福是他們严重的职責;
  相信坦白地廢棄战爭作为实行国家政策工具的时机已經到来,借使現在各国人民間的和平友好关系可以永垂久远;
  深信各国彼此間关系的一切改变只能通过和平方法并且作为和平及有秩序調整的結果实現,此后任何签字国如用战爭作为手段来謀求增进其国家的利益,不得享受本条約給予的惠益;
  希望世界一切其他各国从它們的榜样得到鼓励,共同参加此种基于人道的努力,于本条約生效时立即加入,将各国人民納入本条約的仁慈条款以内,由是联合世界文明各国共同廢棄战爭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茲决定締結一項条約,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签字代表人名略)
  經相互校閱全权証书,认为妥善后,議定下列各条: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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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締約各方以它們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們斥責用战爭来解决国际糾紛,并在它們的相互关系上,廢棄战爭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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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締約各方同意它們之間可能发生的一切爭端或冲突,不論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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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約由序言內所列締約各方按照它們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批准,并于所有它們的批准书均交存华盛頓时,在它們之間立即生效。
  本条約依前款規定生效后应开放一个必要期間,使世界所有其他国可以加入。加入书应交存华盛頓,在这样交存以后,本条約在該加入国和已参加的其他各国之間即行生效。
  合众国政府有責任将本条約及每一批准书或加入书經証明无誤的副本送交序言内所列各国政府及后来加入本条約各国政府。合众国政府井有責任在此項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时立即电告該国政府。
  本条約用英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各全权代表在本約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1928年8月27日訂于巴黎。
  (签字代表人名略)

 本译文与其原文有分别的版权许可。译文版权状况仅适用于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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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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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世界知识出版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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