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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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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中办发〔2013〕9号
2013年4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刊于《明镜月刊》第43期,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刑初字第00755号刑事判决书等校对。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辦公廳


2013年4月22日


(此件发至市地师级)

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一、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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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开局良好,党风政风气象日新,全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意识形态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主要体现在: 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极大统一了全党全国人们思想,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举措,阐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赢得广大干部群众赞誉和拥护;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转变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品质和效益为中心,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提振了人们对发展前景的信心; 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台惠民利民新举措,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更加向往 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热潮并引向深入,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和主旋律,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加强深层次问题引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促进了思想统一,力量凝聚,为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精神力量。

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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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意识形态领域主流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复杂、斗争尖锐的一面。当前,有以下错误思潮和主张及活动值得注意。

1. 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企图否定当代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西方宪政民主有著鲜明的政治内涵和指向包括三权分立、多党制、普选制、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等内容,是资产阶级的国家理念、政治模式和制度设计。宪政民主话题由来已久,近来的炒作更加频繁。主要表现为: 借纪念现行宪法设施30周年,打著“维护宪法”,“依法治国”的旗号,攻击党的领导凌驾于宪法之上,中国“有宪法无宪政”。 一些人还用“宪政梦”歪曲民族复兴中国梦,称“宪政民主是唯一出路”,“中国应跟上世界宪政潮流”。 宣扬西方宪政民主的要害,在于把党的领导与宪法和法律实施对立起来,以西方宪政民主否定党的领导、取消人民民主,,实质是要否定我国宪法及其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最终实现改旗易帜,把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搬到中国。

2. 宣扬“普世价值”,企图动摇党执政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些人宣扬“普世价值”的政治目的,是要把西方价值观说成是超越时空、超越国家、超越阶级的人类共同价值,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具有普适性、永恒性。主要表现为: 歪曲我们党宣导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称“中共接受了普世价值,是普世价值的胜利”; 宣扬“西方价值观是人类文明的主流”,称“中国只有接受西方的普世价值才有前途”,“改革开放就是逐步接受普世价值的过程”。 在西方国家经济、军事、科技长期占优势的情况下,这些论调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欺骗性,目的在于混淆西方价值观与我们宣导的价值观的本质区别,最终用西方价值观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宣扬公民社会,企图瓦解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公民社会是一种源自西方的社会政治理论,认为在社会领域个人权利至上,国家不得干预。近年来,公民社会概念被西方反华势力包装为政治工具,我国境内一些人也别有用心地加以宣扬。主要表现为: 借公民社会宣扬西方政治理念,称在中国建设公民社会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前提,是实现宪政民主的基础; 将公民社会视为在中国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的“良方妙药”,搞各种各样的所谓公民行动。 宣扬公民社会的实质,是要把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政权排除在基层群众自治之外,甚至对立起来,最终形成政治对抗力量。

4. 宣扬新自由主义,企图改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新自由主义主张经济绝对自由化、彻底私有化和完全市场化,反对国家对经济的任何干预和调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全球化名义极力向世界推行新自由主义,给拉美及苏联和东欧国家带来了灾难性后果,也使自身陷入国际金融危机之中难以自拔。其在中国主要表现为: 鼓吹“市场万能论”,称我国宏观调控扼杀了市场效率和活力; 反对公有制,称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垄断”,效率低下,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应该“全面私有化”。 这些论调,实质是要改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削弱政府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控制。

5. 宣扬西方新闻观,挑战我国党管媒体原则和新闻出版管理制度。 一些人以“新闻自由”为幌子,宣扬西方新闻观,否定我国媒体的党性原则。主要表现为: 标榜媒体是“社会公器”、“第四权力”,攻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鼓吹“网络信息自由流动”,污蔑我国加强互联网管理是打压网上言论; 称我国媒体是“法治盲区、人治特区”,呼吁按西方观念搞新闻法; 称我国限制新闻出版自由,鼓噪撤销宣传管理部门。 宣传西方新闻观的实质,是鼓吹抽象的、绝对的新闻自由,反对党对媒体的领导,企图打开对我国意识形态渗透的突破口。

6. 宣扬历史虚无主义,企图否定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新中国历史。 历史虚无主义以“重新评价”为名,歪曲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主要表现为: 否定革命,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只起破坏性作用”; 否定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称是“误入歧路”,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是“一系列错误的延续”; 否定已有定论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贬损革命前辈,诋毁党的领袖。 近来,一些人借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否认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和指导作用。 一些人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割裂甚至对立起来,或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或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和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企图通过否定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

7. 质疑改革开放,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 近年来议论改革声音不断,各种声音纷纷籍籍,一些言论明显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表现为: 有的把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归咎于改革开放,称 “改革开放过了头”,“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质问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或干脆说成是“资本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 有的称“改革还远未到位”,“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鼓噪应该以西方制度为标准搞所谓的全面彻底改革。 这些论调,实质是要否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上述错误思潮和主张,在境外媒体和反动出版物中大量存在,并通过互联网和地下管道向境内渗透;在境内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客上也有一定传播;在报告会、研讨会、高校课堂、论坛讲座、民间读书会、个别出版物中也时有出现。如果任其蔓延,就会干扰人们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著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问题上的思想共识,干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内“异见分子”还不断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搞渗透活动并挑战我主流意识形态,近期主要活动有: 一是一些人散布公开信、建言书,进行连署签名,提出政改、人权、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等政治要求;炒作官员财产公开、网络反腐、媒体管理等热点敏感话题,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 二是西方驻华使领馆、媒体机构、非政府组织以种种名义在我国境内活动,传播西方价值观念,培植所谓反政府力量。 三是在境外炮制反动政治出版物,境内一些人私下组织编撰反动出版物,还有人拍摄敏感题材纪录片,散布政治谣言,抹黑党和国家领导人。 四是操纵炒作藏人自焚,制造新疆暴力恐怖事件,借民族宗教问题搞分裂破坏活动。 五是加紧对我国进行网络渗透,,在境内非法聚集。 六是“异见子”、“维权人士”等表现活跃,有的与西方反华势力相互呼应、相互借重。 这表明,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形势依然严峻,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西方反华势力对我们施压促变的立场就不会改变,就会把西化分化和“颜色革命”的矛头始终对准我国。对此,我们绝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掉以轻心。

三、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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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经验证明,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面对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和“颜色革命”的现实危险,面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领导权和主动权。

1.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强化一把手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及时有效加以应对,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

2. 引导党员干部明辨理论是非。 对影响大、危害大的错误思潮和主张进行有力批驳,帮助人们分清是非、澄清认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理论上看问题,认清错误观点主张的本质,既认清其理论上的错误,有认清错误观点主张的本质,又认清其政治危害。对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要严明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 这是由我们的政治制度和媒体性质决定的。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守媒体的党性原则和社会责任,在政治上与党同心同德。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正确导向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从政治、内容、程、技术等各方面把好关口。把新闻媒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确保新闻媒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4.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事件和复杂难题,要牢记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完善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绝不给错误思潮和主张提供传播管道。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

本作品来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的中国共产党文件。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CPC 1],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直属机构[CPC 2])制定的公文,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1.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识,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等机构)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党组小组、党组性质的党委)等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制定的公文,视同“直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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