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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最高国防会议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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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军事与外交
作者:蒋中正
1937年11月5日
中华民国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五日在南京主持国防最高会议讲

今天最高国防会议开会,借此机会,本席要将最近几件要紧事情,提出报告。

第一件是外交,就是关于九国公约会议,我国所应取的态度,现在九国公约会议,已在北京举行,我们应付这个国际会议的宗旨和方针,亟应确定,使我们内部尤其我们中央同人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使大家的态度趋于一致,不致为环境所动摇,为各种议论所纷扰,然后才能够领导部属,和全国国民,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来争取外交的胜利。所以本席今天特先提出这一件事情,向各位说明。

自从九国公约会议消息传出以后,政府的同事,各方的朋友,提出了许多意见,有人主张政府此际,应发表一个宣言,表示我国强硬的态度,以免外受英美的欺骗,牺牲了国家的权利,内可以唤起舆论的同情,以维持国民对政府的信用,这种见解,我们亟应加以辩正。

近几年以来,国民政府的外交,无时不是根据 总理所遗示的、操之在我的独立自主的精神来办理的,我们此次参加九国公约会议,也是依照这种外交根本原则去进行,在今后的外交上,只要我们能够把这种精神贯澈下去,任何国家都不能欺骗我们。至于国民舆论,无论平时战时都应该受党和政府的指导,尤其在这对外作战的时候,我们负党政责任的,应该积极领导舆论,使适合国际情势与国家现况,便利国策的实施,才能够使国际时局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现在九国公约会议,正在开始进行,结果如何,尚难逆料。但这次会议,乃是我国运用国际力量,根据九国公约的精神来解决中日问题一个最难得的机会。自从九一八以来,我们屡次设法促开这个会议,都没有成功,现在能够开会,实在是我们在国际外交上艰难奋斗的结果。虽然与会各国间利害关系,非常复杂,会议前途,未可乐观,但根据我国的立场,无论大会环境如何困难,我们应该协同各友邦,尽力促其成功,使九国公约能够发生实效。即令日本抗然不顾,要破坏这个公约,使会议没有结果,我们更要促使各国为维持条约的尊严,来共同制裁日本。这才符合我国在国际外交上一贯的立场,才是我们对九国公约会议所应取的态度。

我们这次对日作战,是抱有全国一致,抗战到底,根本排除倭寇侵略的决心,一切军事外交,都应该朝著这个目标努力迈进,尤其是在外交上,将来无论战争演变至何程度,我们国家既定的一贯政策,不好改变。我们一贯的外交政策,是什么呢?就是中日问题的解决,应该使各国参加,以打破日本侵略中国,独霸远东,排斥第三国干涉的阴谋。要知道,目前的中日纠纷,如得各国参加,来谋解决,即令我国不能无所牵就,仍是于我有利。反之如坠日本计中,实行两国直接交涉,虽然成功,亦是失败。何况在倭寇既已动员大批陆海空军,深入我国领土之后,除非我们甘愿投降,否则两国便无直接外交谈判之可能。这种利害关系,我们应该认识明白。因此对于此次九国公约会议,由远东有关各国共谋设法来解决中日问题,这正是日本所不愿意,所必然拒绝的。而为我们所应赞同,所应努力促其成功的。我们对于这个辛苦得来的机会,怎么好凭一时感情与意气用事,使他错过呢。现在我们国家民族已到生死存亡关头,其存其亡,或兴或灭,我全国同胞,尤其我们党政军中枢同人,人人都负有不可诿卸的责任。对于此次中日战争,我们只有自力抗战到底,与寻获与远东有关各国的援助和参战,来解决日本,这一条路可走。即令国民政府倒了,则继国民政府而起来的中国任何政府,只要是中国人所组织的中国政府,则在日本侵略政策之下,亦必不能与日本直接交涉。亦只有一方面自力抗战,坚持到底,一方面循国际和平路线,使世界凡与远东有关各国,晓然于日本之侵略中国,独霸东亚,关系于其本身利害之深切,大家协力主持正义,保障国际条约的尊严,维持世界的和平。故对中日问题之解决,无论现在将来,如有第三国参加,终是于我有利,则此次九国公约会议,我们不可不审慎应付,尽力促其成功,这个道理自不待言了。

我们根据上述理由,已规定下面几个要点,通告布鲁塞尔我国出席会议的三个代表,依照政府这个意旨去进行。

第一、中国对于日本,绝无妥协馀地。

第二、中国对与会各国态度,力持谦和,决不故意为难。

第三、如九国公约会议失败,中国不能负责,反之会议破坏的责任,应归诸日本。

总之,我们参加此次九国公约会议的目的,在将日本侵略中国,破坏九国公约的事实,和中国抵抗侵略,维护条约尊严的决心。向与会各国宣布,以促起各国对我国的同情心,和对日本的敌忾心。如日本拒不出席会议,则日本破坏会议,撕毁条约,弃信背义的侵略行为,愈益暴露出来。我们更应乘此机会促成各国对日实施制裁。最好使英美赞助或默认,苏俄参加远东战争,与中国共同努力,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第二件要说到国内的情形,现在有一班人,他们从前常发表不负责的言论,以不抗日来攻击政府,自从中央发动对日抗战之后,他们并不努力于其所应尽的任务,还是不满意政府,要攻击政府,往往遇著一件很小的事体,就散布很大的谣言,即如征兵,这本是一件极难办的事情,要想国民大家都自动乐意的应征,不要说国民知识程度极不整齐的中国,一时不能办到,就是欧美各先进国家,都还不能办好。现在各省办理征兵,容或不免随便拉人的情弊,但这只是办事人员的不好,或在办事方法上应改进的一件事,即不能因噎废食,主张不应征兵,更不好借此攻击中央,全认为是中央政府的罪状。使一般反动派,更有所借口,来扩大其反政府的宣传。要知道我们现在要全面抗战,要持久抗战,要由抗战中求得民族的生存,全靠有一个巩固的中央政府,来推动指挥,如果对于中央政府,可以随便造谣中伤,肆意攻击,贬损他的威信,试问如何能够抗日,更如何能够持久抗战来争取最后的胜利呢?所以在此抗战期间,我们个人的言论行动,格外要小心谨慎,不好失了一致抗战的立场。

说到此地最堪注意的,就是近来共产党的宣传,我们应特别留心。在此次抗战没有发生以前,他们对本党有很坦白诚恳的表示,并约定陕北特区的行政人员,由中央委派,各军的参谋长政训人员,应由中央选任。如果国民党能容纳他们,他们甚至表示愿意取销共产党,诸如此类的事情,都说好了,并且有文书的记载。自从抗战发生以后到现在,他们不惟不守诺言,而且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如此不讲信义,如何能够团结抗日呢?现在一般人——本党的同志当然除外,还要为共产党捧场,为共产党作宣传,这种盲目的举动和错误的宣传,如不及早纠正,影响所及,将使日本更有所借口,来加紧侵略。我们国际上再将发生不良的反响,我们国家的前途,将更陷于危险的境地。现在由共产党所改编过来的军队,他们固然善于游击战,能够扰乱敌军的后方,但一般盲目捧共的人,即借此一点,毫不加思索的为他们作过分狂大的宣传,似乎只有这一部份军队,才能够抗日、才是抗日的功臣,有意扬此抑彼,自分畛域。这种荒谬悖理的宣传,如不及早纠正,只有一天一天的助长共产党的嚣张,足以煽惑世界人心,动摇抗日军心,一般将士听了,都要为之寒心,危害国家的前途,真不堪设想。

尤其是看到现在社会上流行著的这一种宣传,并非全由共产党故意张扬出来的,而是由一般无常识的非共产党员,盲从附和,以讹传讹,从语言文字上下意识的,为共产党鼓吹,这实在是我们要严正的指导其改正过来的。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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