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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3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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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3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83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83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8年1月2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56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系属战时编制,该常备队在营训练服役期间,犯普通刑法罪,依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归军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