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94号解释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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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95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8年7月1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615 页 | |
相关法条:农会法 第 16 条 ( 26.05.21 ) |
县市以下农会所设之候补干事,既与干事长等同由会员大会选出,则干事长或副干事长于任期未满以前,因故去职,应由干事依次递补为干事长或副干事长,再由候补干事依次递补为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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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8年7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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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农会法 第 16 条 ( 26.05.21 ) |
县市以下农会所设之候补干事,既与干事长等同由会员大会选出,则干事长或副干事长于任期未满以前,因故去职,应由干事依次递补为干事长或副干事长,再由候补干事依次递补为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