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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2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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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1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32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32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4月1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007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服务法 第 14 条 ( 28.10.23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原代电所谓会馆执行委员,如即为财团法人之董事,则公务员为之并不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