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329号解释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328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329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33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9年8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273 页 | |
收买制钱镕毁成铜变价营利,法律无处罚明文,其行为应不为罪。
←司法院院字第328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329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33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9年8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273 页 | |
收买制钱镕毁成铜变价营利,法律无处罚明文,其行为应不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