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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1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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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0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61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1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10月3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52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二款所谓毁越门扇墙垣,指毁损或越进门扇墙垣者而言,毁而不越,或越而不毁,均得依该条款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