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3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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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3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73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73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6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63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县法院判决之刑事案件,应送覆判者,其认定管辖之标准,应以判决时所引法条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