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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15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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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15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5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15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7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49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8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军政部军医署聘任之专科医师,如未取得军医官资格,即非陆海空军刑法第八条所称之军属,其犯普通法上之罪,应归司法机关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