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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0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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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0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04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0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8月3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81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93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战时军律业经明令废止关于军人逃亡案件,应适用陆海空军刑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