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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0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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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0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04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0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8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81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93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戰時軍律業經明令廢止關於軍人逃亡案件,應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三條至第九十六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