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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5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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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5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54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5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22 页
相关法条:行政执行法 第 1 条 ( 3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收复区人民,在该区收复以后为违反行政法规应受处罚之行为者,各该管机关自应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