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254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解字第325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54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5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22 頁
相關法條:行政執行法 第 1 條 ( 32.1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收復區人民,在該區收復以後為違反行政法規應受處罰之行為者,各該管機關自應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