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629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62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0月28日 |
行政官署依法科处之罚锾或类似罚锾之罚金,除法令别有规定得就其财产强制执行外,应由该管官署依法令所许适当之方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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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6年10月28日 |
行政官署依法科处之罚锾或类似罚锾之罚金,除法令别有规定得就其财产强制执行外,应由该管官署依法令所许适当之方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