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820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解字第381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820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82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1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256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8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行政督察专员例兼区保安司令其本质系文官,其触犯刑事案件应由司法机关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