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79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97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5月31日 |
行政机关对于吸食烟毒人犯于移送司法机关裁判前,实施禁戒断瘾者,非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所谓禁戒处分之执行,不得由检察官声请免其刑之执行(参照院解字第三八八七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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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7年5月31日 |
行政机关对于吸食烟毒人犯于移送司法机关裁判前,实施禁戒断瘾者,非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所谓禁戒处分之执行,不得由检察官声请免其刑之执行(参照院解字第三八八七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