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镇海县、调整宁波市市辖区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镇海县、调整宁波市市辖区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85)国函字99号 1985年7月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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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六月三日《关于要求调整宁波市滨海区、镇海县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镇海县,将原镇海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宁波市。设立宁波市镇海区,扩大宁波市滨海区。以原镇海县和滨海区的行政区域,按甬江分界,甬江以北为镇海区,甬江以南为滨海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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