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演虚其一赋(以“首先处虚用随数”为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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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演虚其一赋(以“首先处虚用随数”为韵)
作者:谢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58

大演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未谕一之本末,徒讶数之奇偶。于是稽所据,推所受。以不用为用端,以非数为数首。方知一不可见,上不在天;一不可寻,下不在田。是太极含三之本,居混元不二之筌。成出天入地之契,乘屈伸合散之权。作数之本,为唱之先。伏质于无体之体,反形于自然而然。则无者有之宗,有者无之据。一从虚而体立,数凭一而神助。舒而用,万象自虚无而来;摄而终,万象复虚无而去。安得不存我而立,因我而著。昧者以此一为无用之徒,先圣以此一为庶几之处。是以舍此则数不足,兼之则义有馀。终万物之末,始万物之初。在穷理以考实,勿存形而课虚。亦犹一人无为,兆人欣从。一气无体,群生所共。本立而道存,主适而臣从。若十二月之输转,不宰者岁之宗;三十辐之运行,无有者车之用。今则以未分而象太极,中分而象二仪。未分而百事隐,中分而百事随。然后四四而布,七七而具。可以明浅深,可以明好恶。总而举也,叶仲尼知命之筹;考其成焉,契伯玉识非之数。傥明得一之义,庶达传心之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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