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慈善团体应有代表对外之人其传票诉状即可迳向该代表人送达如依法收受传票而无故不应诉自应依民诉条例第四五七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