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越史略/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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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沿革[编辑]

昔黄帝既建万国,以交趾远在百粤之表,莫能统属,遂界于西南隅,其部落十有五焉,曰交趾、越裳氏、武宁、军宁、嘉宁、宁海、陆海、汤泉、新昌、平文、文郎、九真、日南、怀驩、九德[1],皆禹贡之所不及。至周成王时,越裳氏始献白雉,《春秋》谓之阙地,《戴记》谓之雕题。至周庄王时,嘉宁部有异人焉,能以幻术服诸部落,自称碓王,都于文郎,号文郎国。以淳资为俗,结绳为政,传十八世,皆称碓王。越句践尝遣使来谕[2],碓王拒之。周末,为蜀王子泮所逐而代之。泮筑城于越裳,号安阳王,竟不与周通。秦末,赵佗据郁林、南海、象郡以称王,都番禺,国号越,自称武皇。时安阳王有神人曰皋鲁,能造柳弩,一张十放,教[3]军万人。武皇知之,乃遣其子始为质,请通好焉。后王遇皋鲁稍薄,皋鲁去之[4]。王女媚珠又与始私焉,始诱媚珠求看神弩,因毁其机。驰使报武皇,武皇复兴兵攻之,军至,王又如初,弩折,众皆溃散,武皇遂破之。王衔生犀入水,水为之开,国遂属赵。

赵纪[编辑]

武帝[编辑]

讳佗,姓赵氏,汉真定人。秦始皇三十三年已并天下,略定扬粤,以任嚣为南海尉[5],佗为龙川令,至二世时嚣死,以佗代嚣。秦灭,佗并有桂林象郡之地,自立为南越王。汉高祖既定天下,遣陆贾奉玺绶往,拜佗为南越王。汉高后五年,王自即皇帝位。发兵攻长沙,招抚瓯洛、闽粤,皆属焉。有地东西万馀里,御黄屋左纛。汉文帝立,复遣陆贾遗书问之。贾至,帝惭,谢,请复为藩王,长供贡职。至汉武帝建元四年[6]帝崩,谥曰武帝。在位十八年,孙胡立,是为文王。

文王[编辑]

讳胡,武帝孙也。汉武帝时,尝遣子婴齐入侍。后王崩,谥曰文王。子婴齐立,是为明王。

明王[编辑]

讳婴齐,文王子也。初为太子,入宿卫于汉,在长安娶樛氏女,生子兴。及文王崩,至是即位,立樛氏为后,兴为太子。汉元鼎四年[7],王薨,谥曰明王。子兴立,是为哀王。

哀王[编辑]

讳兴,明王子也。初即位,尊母樛氏为太后。太后未嫁于明王时,尝与霸陵人安国少季通[8],及即位,汉遣少季来谕[9]王入朝。太后复与少季通,遂劝王入朝。其相吕嘉数谏止王,王不听。太后恐嘉不从,置酒欲诛嘉,嘉知之,阴与大臣谋作乱。汉武帝闻嘉不听,乃使韩千秋等将兵二千人以攻嘉,嘉乃与其弟及国人攻弑王及太后,尽杀汉使者,迎明王长子术阳侯,立之。而谥曰哀王。

术阳王[编辑]

讳建德,哀王庶兄也。元鼎五年十一月,其相吕嘉出兵撃韩千秋等,尽杀之,函封汉使节置境上。元鼎六年,汉以路博德为伏波将军,出桂阳,下湟水;杨仆为楼船将军,出豫章,下横浦;以归义侯二人为戈船、下濑将军,出零陵,下濑水;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同会番禺以攻嘉。嘉及王遁入海,博德使人追之,擒王及嘉。时戈舡下濑兵未下,而南越已平矣。遂分其地为九郡,南海、苍梧今梧州、郁林今桂州、合浦今广州、交趾今交州[10]、九真今清化府、日南今乂安府、珠崖、儋耳今儋州

右赵自武帝至术阳王,凡五主。始丁巳,终庚午,共七十四年而亡[11]。自汉武帝元封元年以后,皆北人除授。

历代守任[编辑]

石戴,汉武帝时人

周章,汉昭帝时人

魏朗子明,汉宣帝时人

苏定,汉光武帝时太守

马援

后汉光武建武十六年,麊泠[12]县人徴侧,雒将之女也,嫁为米鸢县人诗索妻,性甚雄勇,所为不法,太守苏定绳之以法,侧怒,乃与其妹贰起峯州兵,攻陷郡县,九真、日南皆应之,略定汉南外六十五城。自立为王,都麊泠[13]。十七年,汉拜马援为伏波将军以击之。十八年,援缘海而进,随山刊道千有馀里,浪泊上与侧战。不能支,退保禁溪。十九年,侧益困,遂走,为援所杀。追击其馀党至居风,降之,乃立铜柱为极界,分其地为封溪、望海二县,援又筑为茧城,其圎如茧。二十一年秋,援还汉。

周敞,顺帝时为刺史

张乔

顺帝永和三年,象休蛮区怜反,攻杀长吏。以乔为刺史。乔至,慰谕[14]并皆降散。

夏方

桓帝延熹三年,九真复反。拜方为刺史,冬十一月,贼众二万馀人皆来降。

刘操,桓帝时人

周隅,灵帝时人

朱隽

灵帝光和四年[15],夏四月[16],乌浒蛮为乱,州人梁龙等因之以反,有众数万人。帝命隽击破之。以隽为刺史。

贾琮

灵帝中平元年,州人屯兵执刺史。帝以琮为刺史。琮至,为抚辑之,州境乃安。百姓歌曰:“贾父来晚,使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琮在事三年,拜为议郎。

阮进,汉中平中为刺史

注释[编辑]

  1. 日南:抄本缺漏“日南”,据四库本补。
  2. 谕:抄本原文作“喻”,据四库本改。
  3. 此处抄本衍“武皇”二字,据四库本删去。
  4. 之:抄本作“知”,据四库本改。
  5. 南海尉:抄本作“商海尉”,据四库本改。
  6. 四年:原文作“之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
  7. 四年:原文作“之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
  8. 安国少季:抄本作“安国少年”,据四库本改,下同。
  9. 谕:抄本原文作“喻”,据四库本改。
  10. 交趾今交州:抄本原文作“交州”,四库本作“交趾”,据上下文改。
  11. 七十四年:原文作“七十之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
  12. 麊泠:抄本作“米鹿泠”,据四库本改。
  13. 麊泠:抄本作“米鹿泠”,据四库本改。
  14. 谕:抄本原文作“喻”,据四库本改。
  15. 四年:原文作“之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
  16. 四年:原文作“三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