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略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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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略解‧计篇
作者:曹操 曹魏
作战

〈计篇〉

曹操曰: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计于庙堂也。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曹操曰:谓下五事七计,求彼我之情也。一曰道, 曹操曰:谓导之以教令。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民弗诡也。曹操曰:危者,危疑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顺逆,兵胜也。曹操曰: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吾民也。’ 地者:高下、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曹操曰:言以九地形势不同,因时制利也。论在〈九地〉篇中。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曹操曰:将宜五德备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曹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粮路也。主用者,主军费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以索其情。曹操曰: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则胜也。索其情者,胜负之情。曰:主孰贤?将孰能?曹操曰:道德、智能。天地孰得?曹操曰:天时、地利。法令孰行?曹操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曹操曰:以七事计之,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曹操曰:不能定计,则退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曹操曰:常法之外也。势者,因利而制权也。曹操曰:制由权也,权因事制也。

  兵者,诡道也。曹操曰: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曹操曰:欲进而治去道,若韩信之袭安邑,陈舟临晋而渡于夏阳也。故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曹操曰:敌治实,须备之也。强而避之,曹操曰:避其所长也。怒而桡之;曹操曰:待其衰懈也。卑而骄之,佚而劳之,曹操曰:以利劳之。亲而离之,曹操曰:以间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曹操曰:击其懈怠,出其空虚。 此兵家之胜,不可预传也。曹操曰:传,犹泄也。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临敌变化,不可先传也。故料敌在心,察机在目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败,况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曹操曰:以吾道观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