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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略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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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略解‧計篇
作者:曹操 曹魏
作戰

〈計篇〉

曹操曰:計者,選將、量敵、度地、料卒,計於廟堂也。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以索其情。曹操曰:謂下五事七計,求彼我之情也。一曰道, 曹操曰:謂導之以教令。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者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曹操曰:危者,危疑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順逆,兵勝也。曹操曰:順天行誅,因陰陽四時之制。故《司馬法》曰:『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吾民也。』 地者:高下、廣狹、遠近、險易、死生也。曹操曰:言以九地形勢不同,因時制利也。論在〈九地〉篇中。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曹操曰:將宜五德備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曹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幟、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糧路也。主用者,主軍費用也。 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以索其情。曹操曰:同聞五者,將知其變極,則勝也。索其情者,勝負之情。曰:主孰賢?將孰能?曹操曰:道德、智能。天地孰得?曹操曰:天時、地利。法令孰行?曹操曰:設而不犯,犯而必誅。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曹操曰:以七事計之,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曹操曰:不能定計,則退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曹操曰:常法之外也。勢者,因利而制權也。曹操曰:制由權也,權因事制也。

  兵者,詭道也。曹操曰:兵無常形,以詭詐為道。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曹操曰:欲進而治去道,若韓信之襲安邑,陳舟臨晉而渡於夏陽也。故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曹操曰:敵治實,須備之也。強而避之,曹操曰:避其所長也。怒而橈之;曹操曰:待其衰懈也。卑而驕之,佚而勞之,曹操曰:以利勞之。親而離之,曹操曰:以間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曹操曰:擊其懈怠,出其空虛。 此兵家之勝,不可預傳也。曹操曰:傳,猶泄也。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臨敵變化,不可先傳也。故料敵在心,察機在目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敗,況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曹操曰:以吾道觀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