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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斋先生文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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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寒水斋先生文集
卷十五
作者:权尚夏
1761年
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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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尹顺卿升来○丁亥三月[编辑]

安养蟾津便续承手翰。早男珍玩。如对别后颜面也。比日春容烨敷。伏惟起居安吉。仆前患近始开户而坐耳。示谕可见省察之功。敬叹敬叹。若愚者一味卤莽。每欲资丽泽之益。而杳然无簪盍之望。势固然矣。怅如之何。别纸倩草以对。不敢知其然否。幸回教焉。多少益加珍懋。以副士友之期待。

物理之极处无不到

譬如读一册。自第一章至终篇则一册穷尽无馀矣。夫读之者人。而读之不已。此册自尽矣。

序文仁义礼智之性。小注胡氏说与朱子说不同。

智者四德中一而心之理也。乃曰妙众理而宰万物。是以理而妙理。其果成说乎。

明德章小注卢氏分虚灵寂感说可疑

愚亦尝以是质之老先生曰。虚灵是心之本体。今以虚灵分属于寂感。无乃未安耶。中肃序小注虚灵心之体。知觉心之用。此说完备。先生曰是。

费是形而下。隐是形而上。

详看小注朱子说则可知矣。盖君子之道此道字。与一阴一阳之谓道字义同。道可谓形而下之物耶。

中庸章次上下相因。而独鬼神章似不连续。

天道福善。而万善之中唯孝为大。故上言室家宜父母顺之孝。下言大舜文武周公之孝。而以受禄保佑之理。丁宁反复。中言造化体物显微无间之妙。以明天人一理上下感应之道耳。不然下三章所论皆无意味。

答尹顺卿戊子七月[编辑]

费隐章小注说终有所可疑

形而下者甚广器也。理之行乎其间者费也。就费之中有非视听所及者隐也。注说有等级甚分明。何故生疑。

承重而不得服三年。虽嫡孙犹然。而四种说又言庶孙何也。图式云庶孙之异于嫡。父不为三年祖不为之周。四种之历举嫡何也。为继子不能三年。亦以非体故耶。

四者必条列而言。人可易解。故庶孙亦在条列之中。所后子亦不可谓体。故不斩。

丧中遭昆弟子侄之丧。虽异宫。未殡前朝夕上食当废之否。

似不当废。

答宋信甫相允○戊子[编辑]

阻奉已多岁月。每因朋友。讲闻声徽。徒尔引领。玆承惠翰披。幸何可量。仆衰病已极。卤莽益甚。无足言者。乃今从者辱询为学之要。真所谓借听于聋者。令人愧仄。至于读书次第。所示实石潭成法也。复何间然。心近二书是四子之阶梯。圣学辑要视二书尤吃紧。不可不先读。如何。易直对床半月。实匪分之幸也。今当归去。怅怀难裁。都付此友口详。

答宋信甫[编辑]

或问程子曰思虑虽多。果出于正。亦无害否。曰且如在宗庙则主敬。朝廷主庄。军旅主严。此是也。如发不以时。纷然无度。虽正亦邪。然则当事亲之地者。不须思事君之道。当事君之地者。不须思事亲之道耶。方当此事而又思彼事。则虽思事君事亲。亦不免于邪耶。或问朱子曰人当随事而思。若无事而思则是妄想。曰若闲时不思。临事而思则已无及事。事须先理会。然则虽处林下而思居官之道。在乱世而思治世之道。亦可谓发得以时耶。栗谷先生曰若是善念而事当思惟者则穷究其理。了其未了者。使此理预明。或虽善念而非其时者则此是浮念也。此皆指无事静坐时而言也。则等是善念耳。何念为当思惟者。何念为非其时者。盖不关利害之念外。天下万事。无非所当念者。虽不临事。不可谓非其时。然临川吴氏曰一念才起而一念复萌。一念未息而诸念相续。是二也杂也。栗谷所谓非时浮念。其指二与杂之念乎。

穷理时穷得物理之极处。思之正也。临事时思得事理之当然。亦思之正也。若无端发出者。乍往乍来。是浮念也。此程子所谓虽善念亦邪也。若临川是学禅者。其所谓相续者。未知何等思虑也。此等说不须究。

性之所禀虽纯善。而气质有清浊粹驳之不齐。则善恶可谓已分于禀赋之初。而周子曰五性感动而善恶分。然则未感动之前。勿论气质之清浊粹驳。只是纯善之性也。子文何以知越椒之为大戚。叔向之母何以知杨食我之灭其宗耶。若谓禀赋之初。善恶已分。则大异乎周子之说。而似近于二本之嫌矣。如何。

所发虽由于大本。而感物之际。气禀之清粹者感于正。浊驳者感于邪。此所谓五性感动然后善恶分也。如子文,叔向母之前知。由于见其貌听其声而得之。是以气质而言也。虽越椒,杨食我。本性则皆善也。

孟子论浩然之气而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道义即理也。理气自是一物也。而配字分明是以此配彼之谓矣。恶在其理气一物也。其下文曰是集义所生者。凡所集之义。无非气发而理乘之。则何为集义然后气乃生耶。大抵浩然之气。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所集之义虽是气发理乘。而不可以一事之善谓之浩然。则必事皆合义。无所亏欠然后恰得其全体。故曰集义所生耶。是气也虽本因集义而生。而其所以行此道义者乃气也。故曰配义与道耶。且朱子释两馁字而曰饥乏而气不充体。又曰其体有所不充。上体字是指身体之体。下体字是指气之全体耶。抑皆谓身体之体。而与上文所释体段本如是。本体不亏之体字不同耶。

身者气也。道义者身之所行也。此所谓理气元不相离也。日日所行。无非道义。则其气无所挠屈。如是积久则浩浩而塞天地。此所谓善养气。此所谓配也。盖配者混合为一之义也。馁字吕子约以为无道义则气馁也。朱子以为无配道义之气则身体馁也。三往复而不合。当以朱子说为正。

答宋信甫己丑[编辑]

父在为妻不杖者。父在父为主。夫不敢主丧。故不杖也。家礼虽不著。古礼如此。安得不从。

祖不压孙。承重孙祖在为母。禫不可废。

遣奠前上食。出于世俗之从便。依备要食时上食宜矣。

奔丧时敛发。到家又被发。备要注详著。考之可知。

童子年已十二则衰裳腰绖不可省也。

答宋信甫庚寅[编辑]

时事非所敢言。而北谪南迁。景像愁惨。区区忧念。奚但朋友之私也。隐见殊涂。古来贤哲。行违各从其志。唯在飮水者自知冷暖。非他人之所敢知也。

答宋信甫[编辑]

所询考家礼及备要。三父八母图慈母条则齐衰三年无疑也。虽不乳育。既有父命则安得不三年也。虽服慈母。所生母三年。亦当无减矣。

答宋信甫甲午[编辑]

暮岁离思益切。易直忽致惠翰。真如渴者之飮。喜慰何量。禽兽五常之说。农岩有问目。先师所答。已有正论。吾辈当谨守此训。公举之不即回头。势无如何也。德昭丁忧。病情不轻。何以支胜。愍怜万万。晦甫,瑞膺之科庆。柏悦可言。馀在他纸。

登科或作宰者。荣坟时献酌之礼。宗子当行之。宗子有故则使宗子之弟与子摄行为宜。

答黄子朝宗河○乙未正月[编辑]

孟子以德行仁者王。有得于心谓之德。而仁者吾心之全德。则仁便是德德便是仁也。而以德行仁者。似分德仁为二。未知如何。

集注所云自吾之得于心者谓德也。推之无适而非仁者谓仁政也。以此观之。行仁之仁。指仁政而言也。

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治地莫不善于贡。而国中则行贡法者何欤。助法行于野而不能行于国者。亦何耶。

野外行井田之制。可行助法也。国中则地狭。无以施井田之制。故行什一之法。如我国往十里青坡等地。何能行井法哉。

冠者先见尊于父母者。而妇后见尊于舅姑者。亦何义耶。

冠者先拜家庙。次拜祖次拜父。其序固如此也。新妇先与婿交拜。明日见舅姑。次见尊于舅姑者。三日乃见庙。盖礼也。

答李敬工颐正○癸巳七月[编辑]

昔年今领相按湖南时。泰仁地有士族两班有以妾为妻。一如来纸所示者。因门中呈状。自巡营捉囚严刑。焚其追成婚书。其后厥诸子不以继母待之。洛中诸议皆谓其处置允当。今何可更容他议。妾之门地虽与妻相埒。当初婚嫁既不如礼。则不可以追成婚书。升作后妻。所谓一种议论。大不可大不可。

答李敬工辛丑二月[编辑]

幷有丧者持重服。乃是礼意。则君丧为重。出入用平凉子直领麻带。在家持私丧似得宜矣。然朝家无指挥则愚何敢以己见断定乎。

记曰诸侯五月而葬。中月而卒哭。我朝亦一依古礼而行之否。或过七虞。即行卒哭于其月耶。

诸侯葬后中月而卒哭。虽是古礼。本朝因山后七虞即行卒哭。已成时王定制。

答禹执卿世一[编辑]

异姓婚姻。中原则姨兄弟为夫妇。东俗不然。然疏远则何伤。以师门言之。宋修撰内外是五从外孙。尹君内外是四从叔侄也。

答卞礼甫观夏○丙申四月[编辑]

时论层生。诬辱上及师门。痛惋何极。然彼之隐情毕露无馀。今番之事可谓尹家之不幸。何其愚也。

答李季通蓍圣[编辑]

示谕进学之工。令人钦叹。若夫收拾之难间断之易。是从古学者之通患。朱夫子曰只此欲改之心。便是能改之药。此外似无妙剂矣。

王齐则共食玉

齐斋通。共供通。○玉府注玉是阳精之纯者。食之以御木气。郑司农云王斋当食玉屑。然则所谓玉食者。非白米饭矣。

答李季通[编辑]

生父丧成服时杖小竹。出入著方笠。或不至大悖否。

生父丧杖小竹著方笠不可。平凉子虽不载礼文。著之何妨。

有人神主见失。其家依新宫火三日哭之义。三日举哀。改造神主。而未及奉安之际。所失之主得之于园外。而粉面多有伤污处。既得之后则当以旧主改粉奉安耶。新主既成。当以新主奉安耶。

旧主如无伤污处。仍奉为宜。若伤污则恐不可不改。

答李季通[编辑]

示意奉悉愍念。然人之德慧术智。皆从穷困中出来。只当素位而安奈何。

答赵光仲观彦[编辑]

通书诚无为章。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注发微充周则几之动而神也。即次章诚几神之义。以愚观之。此言最端的。而近思释疑云至于次章诚神几。乃圣人之事也。然则次章所云。只是圣人之事。而上章所云发微充周者。其果非圣人之事乎。朱子以几善恶及动而未形有无之几字。分圣人与众人。所谓几善恶者。是众人五性感动而善恶分者之事。所谓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者。是圣人行之也中发之也正。与天地合德者之事也。晦翁之以上下章几字分圣凡者则好矣。而释疑则不唯以几字分之。至幷以上下章诚神分圣凡。若然则朱子何必于下章诚神几之下。引上章所云性焉安焉者而注之乎。于上章诚无为之释。何必引下章所云者而曰无为。犹寂然不动也。守梦之见。恐偶失照勘耶。

通书第四章寂然不动以下一行。只言实理如此。以易言之。卦爻已具。实理自在。寂然无端緖之可见。至于卜筮者。叩其吉凶然后实理感而遂通也。若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谓之几者。即指寂感之妙用也。非指圣人之事。至下文诚精故明以下。始言圣人之事也。○发微充周之神与感而遂通之神。果不同。几善恶之几字。亦与动而未形之几。所指有异。释疑说似精。更详之。○性焉安焉复焉执焉。皆通指诚神几而言。叶氏以性焉复焉属诚。安焉执焉属几。发微充周属神。亦非濂溪本旨。释疑所论无可疑。

勉斋曰发微也主性而言。发谓之主情则可。谓之主性则其可乎。以已发者为性何欤。亦见近思释疑

勉斋起头既曰因情而明性。不专以发微。为未发之性也。活看可也。

程子曰。义训宜礼训别智训知。仁当何训。说者谓训觉训人。皆非也。终不明言仁训。其意要使学者必硏穷自得。而朱子亦不说出。濂溪云爱曰仁。爱可为仁训。而程子亦曰岂可专以爱为仁。则爱字亦不能十分恰好。将以何字为训然后可颠扑不破耶。朱子以不必须用一字训为说。然则于义礼智皆有训。而于仁字独可阙欤。且濂溪则礼训理智训通。伊川则礼训别智训知。两说不同何欤。窃谓别亲疏上下之分则自有条理。知事物是非之则则自然通矣。理与别。通与知。字虽不同。而义则无异。未知然否。

仁者天之生理。周流无滞之称。难以一字为训。故朱子以心之德爱之理训之。南轩作洙泗言仁录。以寻求其义。如以一字释之。终未免苟且矣。如论语之克已复礼为仁云者。谓除却人欲之蔽。则天理自然流行也。以此义玩索则庶几涣然也。理与别通与知字异而义同云者。来示然矣。

答赵光仲[编辑]

人家附葬于前山而封成双坟则三年内节祀。各设卓子耶。山所既已附左。封茔虽双。便是合墓。既附而各设卓。揆以情礼。亦似未安。伏乞商教。

虽非三年内。墓前各设床石。深得礼意。但人家事力难行。未有能办得者。唯在主家自量而行之如何耳。

答赵光仲[编辑]

朱子曰四端之未发也。虽寂然不动。而其中自有条理。自有间架。不是儱侗都无一物。既曰自有间架则未发时亦可见面貌之不同。而守梦云五性感动而面貌不同。又云寂然之中。不可谓面貌已分。朱子于未发时。既言间架。则面貌之不同。不言可知。如赤子入井之事感则仁之理应而恻隐之心发焉。如过庙过朝之事感则礼之理应而恭敬之心形焉。仁义礼智。各自朋从。若仁义礼智。滚合杂糅。则特一汨蕫底物耳。感应之时。其何能凿凿相合。而各以类从若是耶。朱子既曰自有条理间架。又曰众理浑具。各各分明。故随感而应。各有面貌之不同。据此则未发时面貌之亦各不同。可以推测矣。所谓间架。即界限也。宁有界限各定而面貌不分之理耶。

未发时四性条理间架云云。只言其意脉如此。何以见其面貌。譬如五味子浸水。其味虽各有条理。见之只是紫液。何以见其酸醎甘苦辛之面貌也。此等处活看可也。

答赵光仲丙申四月[编辑]

三年内祖先祭祀。只一献不读祝不侑食。则告利成一节。亦可阙之耶。

三年内先世祭祀。不得不略设而行之。告利成一段亦当删减。

罪哀外王考早殁无嗣。外曾祖箚陈承批。以季胤承统。外王考妣则班祔于宗家祠堂矣。今宗家亲尽。礼当埋安。然亡慈之意。不忍奉埋。欲早晩奉归。而不幸遽至于斯。欲体遗意。顷已移安于罪哀家。外家诸议皆以为此与外孙自初奉祀有间。虽已奉安。不可改题云。而不改宗子所称之号。外孙仍旧奉祀。岂非未安者乎。勿论经权。罪哀必欲改题。未知如何。

外家奉祀。朱夫子所禁也。顾此浅陋。何敢义起。玆不得仰答。下谅焉。

答兪子成默基○庚子七月[编辑]

君臣服制。顷因先大王遗教。尽复古礼。一洗千古之陋。但其中卿大夫士庶入燕居服一节。仪注中不曾明白磨炼。故论议多端。莫适所从。而第念今此丧服。既具衰绖。方丧斩衰则其燕居所带。亦当如私家丧人所著麻绞带而已。不宜有所异同。虽无朝家节目。而以意推之。似无可疑。故虽士庶人不受衰者。亦皆以成服时所带生麻绞带。仍作燕居服矣。后闻丰壤李都宪独引朱子答余正甫书中所谓燕居许服白绢巾白凉衫白带之文而以为证。遂乃别造布带。以为燕居所著云。朱子此言姑未知何为而发。则其是非得失。诚未敢轻议。若其斩衰服麻绞带齐衰服布绞带者则礼意甚较然。今于衰服则准礼服麻带。而独于燕居改服布带。一身之上或斩或齐。果不斑驳。而于礼意亦无违背者欤。窃念门下于此。必有定论。愿闻之。

绞带既以麻为之承腰绖。燕居时仍著此带。乃丧人通之行事也。愚之即今常著。是麻带也。窃瞷朱子答余正甫书。此则为当日时王之制也。且既曰既葬则亦非卒哭之前也。盖君臣服议。朝廷不为施行。则朱子安得不以时王之制答正甫也。

答兪子成八月[编辑]

窃观从古儒贤之退处者。难进易退。自其成法然也。上自晦翁。以及我朝退,栗,尤翁诸老先生。要皆遵守不失。而若国有大丧则又莫不奔走哭临。苟非事势之万不自由者。未尝或废焉。盖君父之丧。礼之大者。勿论在朝在野与难进不难进。苟曾一见君而受其恩遇则其所以自处者。不可下同于士庶之未受君命者。亦不可视同于平常无事之时。故要必一番哭临。以少伸臣子攀号靡逮之至恸焉。此固分义情理之所当然而不容已者。区区妄见。本自如此。故顷当大行初丧时。意谓门下必当强入城里。进参哭班而归矣。后闻门下果有此意。而适值宿患越添于旅次。竟不果前进云。已往不必追论。而因山时则伏想门下亦必拟作一行。区区妄见。窃以为闻丧奔哭。既已蹉过于初丧。则追后报效之道。唯在于俟其无故之时。便即行之。不必拖引时月。迟待因山也。

欲我赴阙。赴阙后如欲入参殡殿哭班。则大匡之资判府之职。不得不肃谢。上若令引见则进退难便。如欲往哭于阙门外而退则与入哭殿牌前何异。凡此俱极难便。以此欲趁因山时哭于山下。如此则无肃谢一端矣。然此病其时得苏未易。逢寒咳喘必作。未知何以为计。礼经曰八十齐斩之事不及。七十只衰麻在身而已。圣人深烛老人筋力而有此训也。抚躬悲怜泣涕而已。来书所谓若国有大丧之时。又莫不奔走哭临云者。指何先贤而言也。愿闻之。退溪答奇明彦丁卯九月二十一日书细看之如何。其中山野远外之臣。不责其必死于辇毂之下云云。及妇寺之忠等语。殊与高见有异。试商之。

答成仲举尔鸿○辛卯[编辑]

兄亡弟及而第三子之子奉伯父神位者。为其祢立庙则幷奉伯父神位于一庙。无妨否。

第三子之子为其祢立祠则伯父神主不可同入一祠。当奉于别室。

妻丧祥日已迫。而适远出未还。家中只有儿女在焉。或曰父虽不还。是日可行祥事。或曰父还后行之为宜。二说孰是。

父在父为主。礼之大节也。其父远出。而只令儿女行大祥云者。无识之甚也。其忌日略设忌祭。其父还家后择日行大祥。事理当然。

无后之丧。只有妻与兄弟。则谁当主丧。妻若主丧。祝文措语。何以为之耶。

无后之丧。只有妻与兄弟。则治丧兄弟为之。祥禫妻主之。告辞当与子告父同。

女子叔侄为一家之妇。而叔为冢妇侄为介妇。则呼以兄弟耶。抑或呼以叔侄耶。若侄为冢妇。叔为介妇。则何以相呼耶。

女子叔侄为一家之妇。叔为冢妇侄为介妇。则当从夫族以兄弟相呼。若侄为冢妇叔为介妇。叔则称侄为兄。侄则以叔称之为宜。

祥后禫前立后者则服制何以为之耶。

似当无服矣。

备要大祥祔庙告辞。祔于曾祖考云云。而曾祖庙奉在宗家。此中只有祖考庙。不可以祔曾祖告之。措语何以改之。

祠堂只奉祖考位则入庙告辞。当改之曰今日入庙云云。

备要吉祭条。沙溪曰父先亡已入于庙。则母丧毕后固无吉祭递迁之节矣。然其正祭似当仿此而行之。然则季月行禫。不可行祭于逾月之孟月。必待仲月。乃行时祭否。

母丧毕后祭于父。逾月而行之。不待仲月。

兄亡弟及而弟亦早世。则弟之子当奉祖庙。而伯父与祢庙位次。甚有所难便。何以则可耶。

伯父神主。祠堂无祖位可祔。则祭于别室为可。

答成仲举壬辰[编辑]

慰遭生父母丧者。出继于远族。则伯父之称。似不衬合。未知如何。

礼。服所生亲勿论本族之远近皆降一等。虽后远族者。称伯叔何妨。

虞祭无参神。以其常侍几筵故也。既曰常侍则辞神之节。似不必为之。未知如何。无乃辞神之拜。不是辞退之拜。而只是祭毕之拜。故不废耶。禫祭则祔庙已久。似当参神而阙之何也。

以无参之意观之则辞神果可疑。然大祭岂可无拜而遽辍哉。来示只是祭毕之拜云者。似得礼意。禫祭当有参神。而礼文不著。必是文不备而然也。

先人答人书曰自尧舜至孔子诸圣贤。无言及本源之静处。成汤之顾𬤊天命。文王之克宅厥心。已是动处工夫。宁可谓未发耶云云。或者以先人之说为疑。故敢禀。

古圣贤论心处多主动处。先丈之意盖出于此。而如易所谓敬以直内。是未发时工夫。

凡丧父在父为主。则长子之丧。虽有其子。父可为主。而若非服斩长子则祥禫其子可以主祭。未知如何。然父犹可主则祥禫祝文。更无措语之可改耶。众子之丧。同宫父为主。异宫其子为主否。抑或无论同异宫。子皆为主否。

子丧祥禫。其父虽阕服。礼当主祭。此有朱子定论。祝文当改措辞。老先生答直斋书曰周时贵贵。大夫不主庶子丧。故庶子各主其子丧。后世不然。故无长庶而皆其祖父主之。据此则同宫异宫。今不须论也。

家有产则废祭。颐庵曰大则三日小则一日。今人有产。或废祭于七日内。抑无过礼否。

同春先生问家内有婢仆之丧。或有产妇则奈何。愚伏答曰废之似当。有产妇则不洁不可祭也。沙溪先生亦以郑说为是。过三日则似无拘忌。

宗家有故。不行先代节祀。则祖祢之宗。亦可废祭否。先人答人书曰与先代墓所为同麓。则虽不可设行。墓所既异则略设如奠酌礼。有何未安。依此行之则虽可设行。单献无祝耶。

松江墓在镇川。江陵墓在同麓。宗孙在丧。丈岩台禀于老先生。自祭两世墓如常矣。祖祢墓与先祖墓不在一山之内。则自当祭如平时。不须单献无祝矣。

曾子问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所谓鼎俎陈笾豆设者。指祭日耶。指祭前一日耶。或曰指祭前三四日。是否。

礼前期一日。设位陈器。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似指祭前一日也。

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注如妻之父母。母之兄弟姊妹云云。以此旁推则虽嫂叔与族祖孙之间。亦依无服而行祭否。抑同姓则异于异姓之亲欤。

所祭云者。指祖先也。已之妻父母及舅从母。于祖先无服。故可祭。嫂叔从祖。于祖先有服则不当与妻父母幷论。

答成仲举乙未[编辑]

易传序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之义如何。体用专指理之体用也。显者气而微者理欤。

体用一源者。道体冲漠释体而流行之用释用已具于体之中也。释一源显微无间者。象与事可见。释显理则不可见。释微而理气元不相离也。释无间盖言体用一源。虽不举象而象在其中。言显微无间则体用之理。皆在象上。

太极图注所谓自其著者之著字。理之用也。自其微者之微字。理之体也。此与显微之义不同也。抑可以兼体用显微看否。

自其著者止无不在焉。释太极动以下一段言用也。自其微者止已悉具于其中。释无极以下一段言体也。盖此注精神。专在于太极体用。观其两端结语可知也。但太极与气元不相离。故就气上言体用则兼显微看。亦无妨矣。

大学所谓表里精粗之义如何。而此精粗与太极图解精粗一般耶。

大学所谓精如穷理尽性是也。粗如洒扫应对是也。此精粗皆以事言之。栗谷之说至矣尽矣。但太极图解精粗则以上下文势观之。必以精为太极。粗为阴阳。似不可与大学栗谷说一般看。未知如何。

小记齐衰三年条。为祖庶母可也注。父之妾有子而子死。已命已之妾子后之亦可。故云为祖庶母可也。以此观之。妾孙为妾祖母亦可服承重三年耶。

此则以养育之恩谓之慈母而服三年。非以承重服也。

五服沿革图纲书父卒祖在为其母。沙溪注之曰诸礼幷未见。宜与父卒祖在为祖母同。据此则父卒祖在。当服其母期年耶。

祖不压孙。明有礼训。断不可服期。

宋制缌麻条。庶子为父后者。无嫡母则为所生母服。然则有嫡母者。不可服其生母耶。

庶子为父后者。以嫡母为母。其所生母便是庶母。则勿论嫡母有无。服庶母之缌而心丧三年而已。宋制非是。

小记父母之丧。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若然则母虞太迟。有非报虞安神之道。未知如何。

尝见人家合葬父母。而先行父虞。同日次行母虞。此于情理合当也。然小记说如此。何敢轻议。

改葬时破旧坟后遭其忌日。则当行祀于家内耶。抑就灵座而行之耶。行祀之际。节次自不杀于平时耶。

尝见人家迁葬时忌祭朔参。行于家内如平时矣。

葬后朔奠幷馈食。皆当右设耶。

馈则右设。奠则左设宜矣。

禫服内先代忌祀。单献不读祝耶。

所示然矣。

质杀不缝一边。当在何边耶。

以袭时右衽推之则不缝之边。似在右边矣。

斩衰则虽子丧亦去冠耶。

为长子斩衰不解官。与祖父母丧同。何必去冠耶。

妾为君之长子。当服齐衰。而问解所引仪礼注有妾为君之长子斩衰之文。此注似误矣。未知如何。

此必有误字而然也。不然则注说非矣。

为师制服。先儒说多有异同。何以折衷耶。

老先生丧时。门人白布巾加练麻环绖。素服加练布夹带矣。

答成仲举丙申正月[编辑]

问解庶孽地位虽卑。均是子孙。初无不可奉祭之义。又曰最长者不能迁奉。姑当安于别室。愚意庶孽虽穷甚不能迁奉。姑当安于别室。不可遽为埋安。若姑安于五代孙别室。则五代孙主之。而亦当改题耶。似有嫌于祭五代之僭。未知如何。

无论士夫。庶孽贫穷不能奉祀。则别立小室于墓傍。权奉祧主。诸子孙出物行祭。至亲尽然后埋安为便。墓傍之祠守护若难。则不得不虽奉于宗家别室。而以长房名改题宜矣。五代云云。僭不可为。极为未安。如此者虽有亲未尽子孙。宁埋安之为愈耶。

祔位与祧主则有改题之节。而无改题之告辞。不告无乃未安耶。

祔位与祧主改题时。备要虽无告辞。制用无疑。

题主后炷香斟酒。祝为之而主人不为。则夫于妻丧。父兄于子弟丧。亦不亲执而祝为之耶。凡三年内奠时。炷香斟酒。皆使执事行之耶。

妻丧及子弟丧。题主后性香斟酒。家长为之何妨。三年丧葬后则炷香斟酒。丧主为之。

子丧及子妇丧。题主皆只曰亡子曰亡子妇而已耶。抑长则曰亡长子亡冢妇。庶则通称亡介子亡介妇云云耶。或曰子丧称亡子无妨。而子妇则不可称亡子妇。如何。

子妇题主。鄙家称以子妇某氏。亡长子亡冢妇云云。礼无其文。只曰亡子某子妇某氏则似无相混之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