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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传疏证/刊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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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尚书大传刊误
作者:皮锡瑞 

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遂以为号。《论语‧泰伯》疏。

陈寿祺曰:《尧典》正义云︰“遍捡书传,无帝尧即位之年。”则此似非伏生《大传》文,疑出书纬。锡瑞案:《论衡‧气寿篇》曰:“《尧典》曰:‘朕在位七十载,求禅得舜。’舜征三十岁在位。尧退而老,八岁而终,至殂落九十八岁,未在位之时,必已成人,今计数百有馀矣。《论衡》“三十岁在位”当作“二十”,乃与九十八岁合,浅人用古文《尚书》改之。王仲任习今文《尚书》,如《大传》有尧即位之年,仲任无缘不知。乃云“必已成人”,为约略之词,则书传必无尧即位之年矣。《帝王世纪》曰:“年二十而登帝位。”皇甫谧之说既不可信,亦与年十六之数不合。陈云疑出书纬,仲任亦非不见纬书者。《伪孔传》云:“尧年十六即位。”正义曰:“孔氏必当有所案据,未知出何书。”然则《伪孔传》外无载尧即位之年者。《论语》疏所引书传正与《伪孔传》同,则其所谓书传即《伪孔传》,非伏生《大传》明矣。吴中本无此条,陈氏疑之而仍增入,由未知此书传即《孔传》耳。今删去。

《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水经‧浊漳水注》引《尚书》。

陈寿祺曰:疑《尚书》逸篇之文,且与《文选》注、《御览》所引异,恐非《尚书传》。锡瑞案:陈氏知此条非《尚书传》,又于辨讹首列此条,谓是《尚书》逸篇,文雅雨堂本误入《唐传》,其说甚塙。而辑本仍载之,盖犹未免骑墙之见。今删去。

子夏曰︰昔者三王悫然欲错刑遂罚,平心而应之,和然后行之。然且曰:“吾意者以不平虑之乎?吾意者以不和平之乎?”如此者三,然后行之。此之谓慎罚。《御览》六百三十五《刑法部》一。

锡瑞案:陈本《康诰》中列此条,《甫刑》中又复出,今于《甫刑》中删去。

大水小水,东流归海也。《文选‧海赋》注、《郭有道碑文》注。

锡瑞案:吴中本、陈本皆列此条。考《文选》两处之注并无之,今删去。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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