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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大傳疏證/刊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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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 尚書大傳刊誤
作者:皮錫瑞 

堯年十六,以唐侯升爲天子,遂以爲號。《論語‧泰伯》疏。

陳壽祺曰:《堯典》正義云︰「徧撿書傳,無帝堯卽位之年。」則此似非伏生《大傳》文,疑出書緯。錫瑞案:《論衡‧氣壽篇》曰:「《堯典》曰:『朕在位七十載,求禪得舜。』舜徵三十歲在位。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矣。《論衡》「三十歲在位」當作「二十」,乃與九十八歲合,淺人用古文《尚書》改之。王仲任習今文《尚書》,如《大傳》有堯卽位之年,仲任無緣不知。乃云「必已成人」,爲約畧之詞,則書傳必無堯卽位之年矣。《帝王世紀》曰:「年二十而登帝位。」皇甫謐之說旣不可信,亦與年十六之數不合。陳云疑出書緯,仲任亦非不見緯書者。《僞孔傳》云:「堯年十六卽位。」正義曰:「孔氏必當有所案據,未知出何書。」然則《僞孔傳》外無載堯卽位之年者。《論語》疏所引書傳正與《僞孔傳》同,則其所謂書傳卽《僞孔傳》,非伏生《大傳》明矣。吳中本無此條,陳氏疑之而仍增入,由未知此書傳卽《孔傳》耳。今刪去。

《尚書》曰︰堯將禪舜,納之大麓之野,烈風雷雨不迷,致之以昭華之玉。《水經‧濁漳水注》引《尚書》。

陳壽祺曰:疑《尚書》逸篇之文,且與《文選》注、《御覽》所引異,恐非《尚書傳》。錫瑞案:陳氏知此條非《尚書傳》,又於辨譌首列此條,謂是《尚書》逸篇,文雅雨堂本誤入《唐傳》,其說甚塙。而輯本仍載之,蓋猶未免騎牆之見。今刪去。

子夏曰︰昔者三王慤然欲錯刑遂罰,平心而應之,和然後行之。然且曰:「吾意者以不平慮之乎?吾意者以不和平之乎?」如此者三,然後行之。此之謂慎罰。《御覽》六百三十五《刑法部》一。

錫瑞案:陳本《康誥》中列此條,《甫刑》中又複出,今於《甫刑》中刪去。

大水小水,東流歸海也。《文選‧海賦》注、《郭有道碑文》注。

錫瑞案:吳中本、陳本皆列此條。攷《文選》兩處之注並無之,今刪去。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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