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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步捷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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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步捿例

作者:南相吉
1861年

日食步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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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入交及实朔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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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朔太阴交周根:查交食表某年太阴交周间,录之。三十微,进一秒。下仿此。

太阴交周朔策:查太阴交周朔策第一间,录之,与首朔交周根相加,得正月朔策,而递加太阴交周朔策一宫零四十分十四秒,得逐月交周朔策。

入交月数:逐月朔太阴交周自初宫初度至初宫二十一度十八分、自五宫八度四十二分至六宫九度十四分、自十一宫二十度四十六分至十一宫三十度,皆为入交月。

首朔根:查某年首朔间日时分秒,录之。

朔策:查入交某月朔策间,录之。

平朔距冬至日数:首朔根与朔策相加,而如满二十四时,进一日,满三百六十五度,去之,馀为某日数。

纪日:查某年纪日,录之。

平朔距冬至干支:平朔距冬至日数与纪日相加后,满纪法六十去之,而如满二十四时,进一日,即得。自初日甲子起,一日乙丑、二日丙寅,以此计之。

以平朔距冬至之日数,用推日躔月离法,各求其子正黄道实行,将太阳实行与太阴实行相较。如太阴未及太阳,则平朔日为实朔本日,平朔次日为实朔次日。如太阴已过太阳,则平朔前一日为实朔本日,平朔日为实朔次日。又用推日躔月离法,各求本次日子正黄道实行,乃以本日两太阳实行相减,为一日之日实行,本次日两太阴实行相减,为一日之月实行,一日之二实行相减,为一日之月距日实行,化秒为一率,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二率,本日太阳实行内,减本日太阴实行,馀化秒为三率,求得四率。五十秒以上,进一分,以时刻收之,得实朔泛时。

以实朔泛时,减二刻为前时,加二刻,为后时,用推日躔月离法,日月实行连微相减后,三十微,进一秒。各求其黄道实行。乃以前后两实行相减,为一小时之日实行,以前后两时太阴实行相减,为一小时之月实行,一小时之两实行相减,为一小时月距日实行,化秒为一率,一小时化作三千六百秒为二率,前时太阳实行内减前时太阴实行,馀化秒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秒,先录于筹纸边后,以分收之,加于前时,得实朔实时。再以实朔实时刻分秒,用推日躔月离法,各求其黄道实行,则太阴太阳必同宫同度,乃视本时月距正交,自初宫初度至初宫十八度二十六分、自五宫十一度三十四分至六宫六度二十二分、自十一宫二十三度三十八分至十一宫三十度,皆为入食限,为有食。不入此限者,不食,即不必筭。

一。求实朔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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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数时差:以实朔太阳引数宫度,查日躔均数时差表,用中比例法求之,即得。记加减号。

升度时差:以实朔太阳实行宫度,查日躔升度时差表,用中比例法求之,即得。记加减号。

时差总:升度时差与均数时差同为加者相加,仍为加号,同为减者亦相加,仍为减号。一为加一为减者,则相减,而加数大,则为加号,减数大则为减号。

置实朔实时:实朔实时,录之。

实朔用时:置实朔实时内,加减时差总,即得。距日出前日入后五刻以内者,可以见食,五刻以外者,则全在于夜,即不必筭。

二。求食甚实纬及食甚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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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实行:前后两时日实行相减,化秒,录之。

月实行:前后两时白道实行相减,化秒,录之。

实行总:日实行与月实行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实行较:日实行与月实行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实朔黄白大距:黄白大距四度五十九分三十五秒内加实时交角加分,即得。

外角:半周一百八十度内,减黄白大距,即得。

半外角:外角折半,即得。○仍求正切。以零秒比例求之。后皆仿此。

半较角正切:实行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实行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斜距交角差:半外角内,减半较角,即得。仍求正弦

置实朔黄白大距正弦:以黄白大距,查表,求之。

斜距黄道交角:实朔黄白大距内,加斜距交角差,即得。

置日实行对数:上项日实行,查表,录之。

两经斜距对数:日实行对数与黄白大距正弦相加内,减斜距交角差正弦,即得。

一小时对数:三五五六三○二五,录之。即三六○○对数。

斜距对数较:一小时对数内,减两径斜距对数,即得。

置斜距黄道交角馀弦:以斜距黄道交角,查表,求之。

置实朔实纬:实朔月离实纬化秒,录之。记南北号。

―对数:以其实纬,查表,录之。

食甚实纬对数:斜距黄道交角馀弦与实朔实纬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食甚实纬: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

置斜距黄道交角正弦:以斜距黄道交角,查表,求之。

食甚距弧对数:实朔实纬对数与斜距黄道交角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斜距对数较:上项斜距对数较,录之。

食甚距时对数:斜距对数较与食甚距弧对数相加,即得。

食甚距时: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实朔月距正交初宫六宫减,五宫十一宫加。

置实望用时:上项实朔用时,录之。

食甚用时:实朔用时内,加减食甚距时,应加四十二分。即得。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

三。求地平高下差及日月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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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太阳平引:实朔太阳引数,录之。

置太阳均数:实朔太阳均数,录之。记加减号。

太阳实引:太阳平引内,加减太阳均数,即得。

置太阴平引:实朔太阴引数,录之。

置太阴均数:实朔太阴初均,录之。记加减号。

太阴实引:太阴平引内,加减太阴初均,即得。

置本天心距地:实朔月离本天心距地,录之。

距地小数:四三三一九○,录之。

距地较:本天心距地内,减距地小数,即得。

太阳地半径差:十秒,录之。

太阴地半径差:以太阴实引宫度,三十分,进一度。查太阴地半径差表,四三三一九○间为本行,六六七八二○间为次行。置多减小,有分,化秒,与距地较相乘后,以二三四六三○除之,收分,加减于本行,即得。

地平高下差:太阴地半径差内,减太阳地半径差,即得。

太阳视半径:太阳实引宫度,三十分,进一度。查表,直录之。

太阳光分:十五秒,录之。

太阳实半径:太阳视半径内,减太阳光分,即得。

太阴视半径:以太阴实引宫度,三十分,进一度。查太阴视半径表,四三三一九○间为本行,六六七八二○间为次行。置多减少,有分,化秒,与距地较相乘后,以二三四六三○除之,收分,加减本行,即得。

倂径:太阳视半径与太阴视半径相加,即得。

置太阳实半径:上项太阳实半径,录之。

太阴全径:太阴实半径倍之,即得。

四。求食甚太阳黄赤经纬宿度及黄赤二经交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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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对数:二求内一小时对数,录之。

置日实行对数:二求内日实行对数,录之。

置食甚距时对数:二求内食甚距时对数,录之。

距时日实行对数:日实行对数与食甚距时对数相加内,减一小时对数,即得。

距时日实行:以其对数,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实朔月距正交初宫至六宫减,五宫至十一宫加。

置实朔太阳黄道实行:实朔太阳黄道实行,录之。

食甚太阳黄道经度:置实朔太阳黄道实行,加减距时日实行,即得。记古宫号。

食甚太阳黄道宿度:依七曜宿次例,求之,记星名。

黄赤大距:二十三度二十七分,录之。○仍求馀弦。

置食甚太阳黄道经度:上项食甚太阳黄道经度度,录之。食甚太阳黄道经度,不及三宫者置三宫相减,过三宫者减三宫,过六宫者置九宫相减,过九宫者减九宫,录之。○仍求正切。

食甚太阳赤道经度正切:黄赤大距馀弦与食甚太阳黄道经度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食甚太阳赤道经度: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自冬至初宫起筭,即得。察食甚太阳黄道经度,不及三宫者,距春秋分赤道度与三宫相减,过三宫者加三宫,过六宫者与九宫相减,过九宫者加九宫,即得。自冬至起筭太阳赤道经度。记古宫号。

食甚太阳赤道宿度:察食甚太阳赤道经度,足减本年赤道宿钤内某宿度分,则减之,即得。记星名。

置黄赤大距正弦:以上项黄赤大距,查表,求之。

置食甚太阳黄道经度正弦:以上项食甚太阳黄道经度,查表,求之。

食甚太阳赤道纬度正弦:黄赤大距正弦与食甚太阳黄道经度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食甚太阳赤道纬度:以其正弦,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南北号。春分后秋分前为北,秋分后春分前为南。

置黄赤大距馀切:以上项黄赤大距,查表,求之。

置食甚太阳黄道经度馀弦:以上项食甚太阳黄道经度,查表,求之。

黄赤二经交角馀切:黄赤大距馀切加一千万,减食甚太阳黄道经度馀弦,即得。

黄赤二经交角:以其馀切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冬至后黄经在赤经西,夏至后黄经在赤经东。

黄白二经交角:二求内斜距黄道交角,录之。记东西号。实朔月距正交,初宫十一宫,白经在黄经西,五宫六宫白经在黄经东。

赤白二经交角:黄赤二经交角与黄白二经交角,或同为东,同为西。相加得赤白二经交角,东亦为东,西亦为西。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得赤白二经交角,东大为东,西大为西。此之所谓东西,乃白经在赤经之东西也。若两角相等,而减尽无馀,则白经与赤经合,无交角。如无黄赤二经交角,则黄白二经交角即赤白二经交角,东西幷同。

以上本法、又法及带食通用。

日食步法下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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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求食甚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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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二求内食甚用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一时变为十五度,一分变为十五分,一秒变为十五秒。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北极高度与九十度相减,录之。○仍求正切。

距极分边正切: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置九十度,加减四求内食甚太阳赤道纬度,纬南则加,纬北则减。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切。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以北极距天顶,查表,求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用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减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以三求内地平高下差,化秒,查表,录之。

用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用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用时高下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化秒,录之。

总:用时高下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用时高下差与食甚实纬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用时白经高弧交角: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二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加,东西仍同。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东大为东,西大为西。

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实纬北者,用视白经高弧交角即为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东西仍同。实纬南者,用时白经高弧交角与半周相减,馀为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东变为西,西变为东。

半外角: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食甚实纬大于高下差则加,小于高下差则减。○仍求正切。

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

置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上项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食甚实纬对数与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用时对两心实纬距角正弦,即得。

用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食甚设时:用时白经高弧交角,东向前取,西向后取,角大远取,角小近取,远不过九刻,近或数分。量宜设时。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设时距分:食甚设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仍化秒,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设时距弧对数:设时距分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

设时对距弧角正切:设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食甚实纬对数,即得。

设时对距弧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仍求正弦,录之。

置设时距弧对数:上项设时距弧对数,录之。

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设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设时距弧角正弦,即得。

设时两心实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食甚设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上项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上项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查表,求之。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设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设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上项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设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设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上项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设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设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设时高下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设时白经高弧交角:赤白二经交角与设时赤经高弧交角相加减,即得。记东西号。法与求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

置设时对距弧角:上项设时对距弧角,录之。

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实纬北者,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与设时对距弧角相减,馀为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对距弧角小则东西仍同,大则东变为西,西变为东。实纬南者,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与设时对距弧角相加得数,与半周相减,馀为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东变为西,西变为东。如两角相等,而减尽无馀,或相加适足一百八十度,则实距与高弧合,即以设时高下差与设时两心实相距相减,馀为设时两心视相距。

六。求设时两心视相距及真时赤经高弧交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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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设时高下差:五求内设时高下差,录之。

置设时两心实相距:五求内设时两心实相距,录之。

总:设时高下差与设时两心实相距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设时高下差与设时两心实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半外角:五求内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设时两心实相距大于高下差则加,小于高下差则减。○仍求正弦。

置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五求内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录之。

置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五求内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与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正弦,即得。

设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五求内设时白经高弧交角,录之。

置用时白经高弧交角:五求内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录之。

设时白经高弧交角较: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与用时白经高弧交角相减,即得。

置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五求内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录之。

设时高弧交用时视距角:设时白经高弧交角较与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加减,即得。纬南加,纬北减。

置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上项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录之。

对设时视行角:设时高弧交用时视距角,与设时对两心实距角相加减,即得。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减,一东一西者,相加。加过半周者,与全周相减,用其馀。如无设时对两心实距角者,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设时高弧交用时视距角即对设时视行角,设时高下差小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设时高弧交用时视距角与半周相减,馀为对设时视行角。

置设时两心视相距:上项设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用时两心视相距:五求内用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总:设时两心视相距与用时两心视相距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设时两心视相距与用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半外角:对设时视行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以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对设时视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设时两心视相距大于用时两心视相距则加,小于用时两心视相距则减。○仍求正弦。

置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上项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录之。

置对设时视行角正弦:以上项对设时视行角,查表,求之。

设时视行对数: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设时视行角正弦相加内,减对设时视距角正弦,即得。

置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五求内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录之。

置对设时视距角馀弦:以上项对设时视距角,查表,求之。

真时视行对数: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设时视距角馀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对设时视距角正弦:上项对设时视距角正弦,录之。

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设时视距角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设时视行对数:上项设时视行对数,录之。

置设时距分对数:五求内设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真时视行对数:上项真时视行对数,录之。

真时距分对数:设时距分对数与真时视行对数相加内,减设时视行对数,即得。

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真时距弧对数:真时距分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

真时对距弧角正切:真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食甚实纬对数,即得。

真时对距弧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仍求正弦,录之。

置真时距弧对数:上项真时距弧对数,录之。

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真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真时对距弧角正弦,即得。

真时两心实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真时距分:上项真时距分,录之。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食甚真时:食甚用时加减真时距分,即得。白经高弧交角东则减,西则加。若对设时视距角过九十度,则真时距分加减相反。所得真时,用设时例,求得定真时距分。仍与食甚用时加减,得定真时。

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食甚真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切弦,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

七。求食甚考定真时及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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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真时赤经高弧交角:六求内真时赤经高弧交角,录之。○仍求正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减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真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真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高下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真时两心实相距:六求内两心实相距,录之。

总:真时高下差与真时两心实相距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真时高下差与真时两心实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真时白经高弧交角: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记东西号。法与求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

置真时对距弧角:六求内真时对距弧角,录之。

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实纬北者,真时白经高弧交角与真时距弧角相减,馀为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对距弧角小则东西仍同,大则东变为西,西变为东。实纬南者,真时白经高弧交角与半周相减,馀为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东变为西,西变为东。○法与求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同。

半外角: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真时两心实相距,大于高下差则加,小于高下差则减。○仍求正弦。

置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六求内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录之。

置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上项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与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正弦,即得。

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真时白经高弧交角:上项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录之。

置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五求内设时白经高弧交角,录之。

真时白经高弧交角较:真时白经高弧交角,与设时白经高弧交角相减,即得。

置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六求内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录之。

真时高弧交设时视距角:真时白经高弧交角较与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加减,即得。实纬北者,白经在高弧东,设时真时两实距同在高弧西,或白经在高弧西,两实距同在高弧东,设时白经高弧交角比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小则加,大则减。若白经在高弧东,两实距亦同在高弧东。或白经在高弧西,两实距亦同在高弧西,设时白经高弧交角比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小则加,大则减。若两实距一在高弧东,一在高弧西,则皆相减。实纬南者,设时白经高弧交角比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小则加,大则减。如无对两心实相距角,则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真时白经高弧交角较即真时高弧交设时视距角,设时高下差小于设时两心实相距,真时白经高弧交角较,与半周相减,馀为真时高弧交、设时视距角。

置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上项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录之。

对考真时视行角:真时高弧交设时视距角与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加减,即得。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减,一东一西者,相加。若设时相距与高弧合无东西者,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相减,小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相加。凡加过半周,与全周相减,用其馀。

置设时两心视相距:六求内设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上项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总:设时两心视相距与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设时两心视相距与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半外角:对考真时视行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查表,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以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对考真时视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仍,查表,求正弦。

置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上项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录之。

置对考真时视行角正弦:以上项对考真时视行角,查表,求之。

考真时视行对数: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考真时视行角正弦相加内,减对考真时视距角正弦,即得。

置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六求内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录之。

置对考真时视距角馀弦:以上项对考真时视距角,查表,求之。

定真时视行对数: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考真时视距角馀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如考真时视行对数与定真时视行对数等,则食甚真时即为定真时,以考真时两心视相距,求食甚分秒。

置对考真时视距角正弦:上项对考真时视距角正弦,录之。

定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与对考真时视距角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定真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考真时视行对数:上项考真时视行对数,录之。

置设时距分:五求内设时距分,录之。

置真时距分:六求内真时距分,录之。

距分较:设时距分与真时距分相减,化秒,即得。仍录对数。

置定真时视行对数:上项定真时视行对数,录之。

定真时距分对数:距分较对数与定真时视行对数相加内,减考真时视行对数,即得。

定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食甚设时:五求内食甚设时,录之。

食甚定真时:食甚设时加减定真时距分,即得。白经高弧交角东者,设时距分比真时距分,小则减,大则加。白经高弧交角西者,设时距分比真时距分,小则加,大则减。

置太阳全径对数:以三求内太阳全径,化秒,查表,录之。

十分对数:六○对数,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倂径内,减定真时两心视相距,即得。仍录对数。

食分对数:十分对数与视距倂径较对数相加内,减太阳全径对数,即得。

食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八。求初亏前设时两心视相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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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求初亏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初亏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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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求复圆前设时两心视相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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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求复圆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复圆真时以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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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亏复圆前后设时:白经在高弧西者,食甚用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去不远,即以食甚用时为初亏前设时,小则向前取,大则向后取,量距食甚用时若干分为初亏前设时,与食甚定真时相减,馀数与食甚定真时相加,为复圆前设时。白经在高弧东者,食甚用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去不远,即以食甚用时为复圆前设时,小则向后取,大则向前取,量距食甚用时若干分为复圆前设时,与食甚定真时相减,馀数又与食甚定真时相减,为初亏前设时。

初亏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则向后取,小于倂径,则向前取,察其较之多寡,量取前后若干分,为初亏后设时。

复圆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则向前取,小于倂径,则向后取,察其较之多寡,量取前后若干分,为复圆后设时。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初亏复圆前后设时距分:初亏复圆前后设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仍化秒,查表,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设时距弧对数:设时距分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

设时对距弧角正切:设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食甚实纬对数,即得。

设时对距弧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设时在食甚用时前为西,后为东。○仍求正弦,录之。

置设时距弧对数:上项设时距弧对数,录之。

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设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设时对距弧角正弦,即得。

设时两心实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设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设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设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设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设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设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设时高下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设时白经高弧交角:设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记东西号。法与求食甚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

置设时对距弧角:上项设时对距弧角,录之。

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设时白经高弧交角与设时对距弧角相减,即得。纬北者,二角同为东,或同为西,则相加,一为东一为西,则相减。纬南者,二角同为东,或同为西,则相减,又与半周相减,一为东一为西,则相加,又与半周相减。如两角相等,减尽或相加,适足一百八十度,则实距与高弧合无交角。高下差与两心实相距,纬南则加,纬北则减,为设时两心视相距。

置设时两心实相距:上项设时两心实相距,录之。

置设时高下差:上项设时高下差,录之。

总:设时两心实相距与设时高下差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设时两心实相距与设时高下差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半外角: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两心实相距,大于高下差则加,小于高下差则减。○仍求正弦。

置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上项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录之。

置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上项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初亏复圆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各以其设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与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正弦,即得。

初亏复圆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两心视相距若与倂径等,则设时即为定真时,不必更求。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以下十六段目,但九求、十二求用之。

初亏复圆视距倂径较:初亏复圆后设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初亏复圆前设时距分:初亏则八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内前设时距分,录之。

置初亏复圆后设时距分:各其上项后设时距分,录之。

初亏复圆设时较:前后设时距分相减,化秒,即得。○仍录对数。

置初亏复圆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初亏则八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内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初亏复圆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各其上项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初亏复圆视距较: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初亏复圆真时距分对数:视距倂径较对数与设时较对数相加内,减视距较对数,即得。

初亏复圆真时距分:以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初亏复圆后设时:各其上项后设时,录之。

初亏复圆真时:后设时加减真时距分,即得。初亏则后设时两心视相距比倂径大则加,小则减。复圆则后设时两心视相距比倂径大则减,小则加。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初亏复圆考真时距分:初亏复圆真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

十。求初亏考定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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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求复圆考定真时以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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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初亏复圆考真时距分对数:以初亏则九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内考真时距分化秒,查表,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真时距弧对数:考真时距分对数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

真时对距弧角正切:真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减食甚实纬对数,即得。

真时对距弧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真时在食甚用时前为西,真时在食甚用时后为东。○仍求正弦,录之。

置真时距弧对数:上项真时距弧对数,录之。

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真时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真时距弧角正弦,即得。

真时两心实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真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上项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加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减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真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高下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真时白经高弧交角: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记东西号。法与求食甚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

置真时对距弧角:上项真时对距弧角,录之。

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真时白经高弧交角与真时对距弧角相加减,即得。纬北则二角东西同者相加,东西仍同,一东一西者相减,东西从大角。纬南则二角东西同者相减,又与半周相减,对距弧角大则东西仍同,小则东西相反。一东一西者相加,与半周相减,东西从对距弧角。

置真时两心实相距:上项真时两心实相距,录之。

置真时高下差:上项真时高下差,录之。

总:真时两心实相距与真时高下差相加,即得。仍录对数。

较:真时两心实相距与真时高下差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半外角: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减,即得。两心实相距,大于高下差则加,小于高下差则减。○仍求正弦。

置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上项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录之。

置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上项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初亏复圆真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各以其真时两心实相距对数与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正弦,即得。

初亏复圆真时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初亏复圆真时视距倂径较:真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考真时距分:初亏则八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内考真时距分,录之。

置近设时距分:初亏则八求、九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十二求内前后设时中,取其两心视相距之近于倂径者,录其距分。

初亏复圆真时较:考真时距分与近设时距分相减,化秒,即得。○仍录对数。

置真时两心视相距:各其真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近设时两心视相距:初亏则八求九求内,复圆则十一求、十二求内近设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初亏复圆真设时距较:真时两心视相距与近设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初亏复圆定真时距分对数:真时视距倂径较对数与真设时较对数相加内,减真设时视距较对数,即得。

初亏复圆定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初亏复圆真时:初亏则九求内,复圆则十二求内真时,录之。

初亏复圆定真时:真时与定真时距分相加减,即得。初亏则真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加,小于倂径减。复圆则真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减,小于倂径加。

十四。求方位及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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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初亏复圆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初亏则十求内,复圆则十三求内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录之。

初亏复圆方位角:初亏以对两心实相距角,白经在高弧东,则与半周相减,为方位角,白经在高弧西,则即为方位角。、复圆以对两心实相距角,白经在高弧东,则即为方位角,白经在高弧西,则与半周相减,为方位角。如无对实距角,则方位角为初度。

初亏复圆方位:白经高弧交角东者,方位角初度初亏正上,复圆正下。,四十五度以内初亏上偏右,复圆上偏左。,四十五度以外初亏右偏上,复圆左偏下。,九十度初亏正右,复圆正左。,过九十度初亏右偏下,复圆左偏上。。白经高弧交角西者,方位角初度初亏正下,复圆正上。,四十五度以内初亏下偏右,复圆下偏左。,四十五度以外初亏右偏下,复圆左偏上。,九十度初亏正右,复圆正左。,过九十度初亏右偏上,复圆左偏下。。○若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东西,与对距弧角东西相反,则左变为右,右变为左。

置初亏定真时:十求内初亏定真时,录之。

置复圆定真时:十三求复圆定真时,录之。

食限总时:复圆定真时内,减初亏定真时,即得。

日食步法下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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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求食甚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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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二求内食甚用时与十二时相减,不及十二时者,于十二时内,减之,过十二时者,减去十二时。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一时变为十五度,一分变为十五分,一秒变为十五秒。○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北极高度与九十度相减,即得。○仍求正切。

距极分边正切: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置九十度加减四求内食甚太阳赤道纬度,纬南则加,纬北则减。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上项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以北极距天顶,查表,求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用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以三求内地平高下差,录之。

用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用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用时白经高弧交角: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二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加,东为限东,西为限西。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东大为限东,西大为限西。○仍求正弦。

用时东西差对数:用时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与用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用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用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用时南北差对数: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与用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用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用时视纬:置食甚实纬,加减用时南北差,即得。实纬南则加视纬,仍为南。实纬北则减视纬,仍为北。若实纬北,而南北差大于实纬,则反减,视纬变北为南。

用时两心视相距:用时东西差自乘,用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用时东西差对数:上项用时东西差对数,录之。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近时距分对数:用时东西差对数,与斜距对数较相加,即得。

近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限西为加,限东为减。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食甚近时:置食甚用时,加减近时距分,即得。

六。求食甚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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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食甚近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法与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同。○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近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近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近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录之。

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近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近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近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近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近时白经高弧交角:近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法与五求内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即得。○仍求正弦。

近时东西差对数:近时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与近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近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近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近时南北差对数:近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与近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近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近时东西差:上项近时东西差,录之。

置用时东西差:五求内用时东西差,录之。

近时视距弧:近时东西差与用时东西差相减,即得。记东西号。限东为纬东,限西为纬西。若用时东西差大于近时东西差,则限东为纬西,限西为纬东。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近时南北差:上项近时南北差,录之。

近时视纬:近时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减,即得。记南北号。法与五求内用时视纬同。

近时两心视相距:近时视距弧自乘,近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近时视距弧:上项近时视距弧,录之。记东西号。

置用时东西差:上项用时东西差,录之。

距弧总较:近时视距弧与用时东西差相加减,即得。限东纬东及限西纬西者,相减,为距弧较,限东纬西及限西纬东者,相加,为距弧总。

置近时视纬:上项近时视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用时视纬:五求内用时视纬,录之。记南北号。

视纬总较:近时视纬与用时视纬相加减,即得。两视纬同为南或同为北,则相减,为视纬较。一为南一为北,则相加,为视纬总。

近时视行:距弧总较自乘,视纬总较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近时两心视相距:上项近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用时两心视相距:五求内用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视距自乘较:近时两心视相距与用时两心视相距,各自乘后,相减,即得。

置近时视行:上项近时视行,录之。

近时视行除得之数:置视距自乘较,以近时视行除之,即得。

视行总较:近时视行除得之数与近时视行相加减,即得。近时两心视相距大于用时两心视相距,相减,为视行较。近时两心视相距小于用时两心视相距,相加,为视行总。

真时视行:视行总较,折半,即得。

真时两心视相距:用时两心视相距自乘数内,减真时视行自乘之数,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近时视行对数:以近时视行,查表,比例求之。

置近时距分对数:五求内近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真时视行对数:以上项真时视行,查表,比例求之。

真时距分对数:近时距分对数与真时视行对数相加内,减近时视行对数,即得。

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限西为加,限东为减。若近时两心视相距大于用时两心视相距,而近时视行除得之数,又大于近时视行,则限西为减,限东为加。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食甚真时:置食甚用时,加减近时距分,即得。

七。求食甚考定真时及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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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食甚真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六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真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真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真时白经高弧交角: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法与五求内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同。即得。○仍求正弦。

真时东西差对数:真时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与真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真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真时南北差对数:真时高下差对数与真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真时距分对数:六求内真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真时实距分弧对数:真时距分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真时实距弧: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真时东西差:上项真时东西差,录之。

真时视距弧:真时实距弧与真时东西差相减,即得。记东西号。东西差大于实距弧,则限东为纬东,限西为纬西。东西差小于实距弧,则限东为纬西,限西为纬东。若真时距分限西减限东加者,实距弧与东西差相加,而限东为纬东,限西为纬西。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真时南北差:上项真时南北差,录之。

真时视纬:真时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减,即得。记南北号。法与五求内用时视纬同。

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真时视距弧自乘,真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真时视距弧:上项真时视距弧,录之。记东西号。

置近时视距弧:六求内近时视距弧,录之。记东西号。

距弧总较:真时视距弧与近时距弧相加减,即得。两视距弧东西同者相减,一东一西者相加。

置真时视纬:上项真时视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近时视纬:六求内用时视纬,录之。记南北号。

视纬总较:真时视纬与近时视纬相加减,即得。两视纬南北同者相减,一南一北者相加。

考真时视行:距弧总较自乘,视纬总较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上项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近时两心视相距:六求内近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视距自乘较: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与近时两心视相距,各自乘后,相减,即得。

置考真时视行:上项考真时视行,录之。

考真时视行除得之数:置视距自乘较,以考真时视行除之,即得。

视行总:真时视行除得之数与考真时视行相加减,即得。

定真时视行:视行总折半,即得。

定真时两心视相距:近时两心视相距自乘数内,减定真时视行自乘之数,后平方开之,即得。若大于倂径,则不食。

置考真时视行对数:以上项考真时视行,查表,录之。

置近时距分:五求内近时距分,化秒,录之。

置真时距分:六求内真时距分,化秒,录之。

距分总较:近时距分与真时距分相加减,即得。两距分应相减为距分较,而若六求内真时距分限西减限东加者,则相加为距分总。○仍录对数。

置定真时视行对数:以定真时行,查表,录之。

定真时距分对数:距分总较对数与定真时视行对数相加内,减考真时视行对数,即得。

定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近时距分小于真时距分者,限西为加,限东为减。近时距分大于真时距分者及用距分总对数者,限西为减,限东为加。

置食甚近时:五求内食甚近时,录之。

食甚定真时:置食甚近时,加减定真时距分,即得。

置太阳全径对数:三求内太阳全径,化秒,查表,录之。

十分对数:以六○秒,查表,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倂径内,减定真时两心视相距,即得。○仍录对数。

食分对数:十分对数与视距倂径较对数相加内,减太阳全径对数,即得。

食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八。求初亏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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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求复圆近时以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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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食甚定真时两心视相距:七求内定真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初亏复圆平距:倂径自乘数内,减食甚定真时两心视相距自乘之数后,平方开之,即得。○仍录对数。

置定真时距分对数:七求内定真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定真时视行对数:七求内定真时视行对数,录之。

初亏复圆用时距分对数:初亏复圆平距对数与定真时距分对数相加内,减定真时视行对数。倒三加减。

初亏复圆用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初亏为减,复圆为加。

置食甚定真时:七求内食甚定真时,录之。

初亏复圆用时:置食甚定真时,加减初亏复圆用时距分,即得。

初亏复圆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初亏复圆用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即得。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用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用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用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用时白经高弧交角:初亏用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加,东为限东,西为限西。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东数大则为限东,西数大则为限西。○仍求正弦。

用时东西差对数:用时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与用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时。

用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用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用时南北差对数:用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与用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用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初亏复圆用时:上项初亏复圆用时,录之。

距时:初亏复圆用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用时实距弧对数:距时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用时实距弧: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记东西号。初亏或复圆用时早于食甚用时,则为纬西,迟于食甚用时则为纬东。

置用时东西差:上项用时东西差,录之。记南北号

用时视距弧:用时东西差与用时实距弧相加减,即得。初亏限西则纬东减纬西加,限东必在纬西则减。复圆限东则纬西减纬东加,限西必在纬东则减。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

置用时南北差:上项用时南北差,录之。

用时实纬:用时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减,即得。记南北号。实纬南则加,仍为南,实纬北则减,仍为北。而若南北差大于实纬,则变北为南。

用时两心视相距:用时视距弧自乘,用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仍录对数。凡真数过五位,比例求之。

置初亏复圆用时距分对数:上项初亏复圆用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用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近时距分对数:初亏复圆用时距分对数与视距倂径较对数相加内,减用时两心视相距对数,即得。

近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初亏则用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加,小于倂径为减。复圆则用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减,小于倂径为加。

初亏复圆用时:上项初亏复圆用时,录之。

初亏复圆近时:置初亏复圆用时加减近时距分,即得。

九。求初亏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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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求复圆真时以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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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初亏复圆近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相减,过九十度者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近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近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近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近时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近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减近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近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近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近时白经高弧交角:近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二角东西同者相加,东为限东,西为限西,一东一西者相减,东大为限东,西大为限西。即得。○仍求正弦。

近时东西差对数:近时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与近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近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近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近时南北差对数:近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与近时高下差对数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近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初亏复圆近时:八求内初亏,十一求内复圆。近时,录之。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距时:初亏复圆近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近时实距弧对数:距时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近时实距弧: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记东西号。初亏或复圆近时早于食甚用时,则为纬西,迟于食甚用时则为纬东。

置近时东西差:上项近时东西差,录之。

近时视距弧:近时东西差与近时实距弧相加减,即得。初亏限西则纬东减纬西加,限东必在纬西则减,复圆限东则纬西减纬东加,限西必在纬东则减。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近时南北差:上项近时南北差,录之。

近时实纬:近时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减,即得。记南北号。实纬南则加,仍为南,实纬北则减,仍为北。而若南北差大于实纬,则变北为南。

置近时视距弧:上项近时视距弧,录之。

置近时视纬:上项近时视纬,录之。

近时两心视相距:近时视距弧自乘,近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用时两心视相距:八求内或十一求内用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视距较:近时两心视相距与用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近时距分对数:八求内或十一求内近时距分对数,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用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真时距分对数:近时距分对数与视距倂径较对数相加内,减视距较对数,即得。

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初亏则用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加,小于倂径为减。复圆则用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减,小于倂径为加。

初亏复圆用时:八求内初亏,十一求内复圆用时,录之。

初亏复圆真时:置初亏复圆用时加减真时距分,即得。

十。求初亏考定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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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求复圆考定真时以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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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初亏复圆真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即得。○仍求馀弦。

置北极距天顶正切: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切,录之。

距极分边正切: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馀弦与北极距天顶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距极分边: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日距北极:五求内日距北极,录之。

距日分边:距极分边与日距北极相加减。太阳距午赤道度,不及九十度者相减,过九十度者相加。○仍求正弦。

置距极分边正弦:以距极分边,查表,求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切: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切:距极分边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道度正切相加内,减距日分边正弦,即得。

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午前东,午后西。○仍求正弦,录之。

置北极距天顶正弦:五求内北极距天顶正弦,录之。

置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以赤道度,查表,求之。

太阳距天顶正弦:北极距天顶正弦与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正弦相加内,减真时赤经高弧交角正弦,即得。

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五求内地平高下差对数,录之。

真时高下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真时太阳距天顶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真时白经高弧交角:真时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相加减,即得。记东西号。二角东西同者为相加,东为限东,西为限西。一东一西者相减,东大为限东,西大为限西。○仍求正弦。

真时东西差对数:真时高下差对数与白经高弧交角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东西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置真时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其交角,查表,求之。

真时南北差对数:真时高下差对数与白经高弧交角馀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真时南北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

初亏复圆真时:九求内初亏,十二求内复圆。真时,录之。

置食甚用时:五求内食甚真时,录之。

距时:初亏复圆真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真时实距弧对数:距时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真时实距弧:以其对数,求真数,录之。秒下,必带二位。记东西号。初亏或复圆真时早于食甚用时,则为纬西,迟于食甚用时则为纬东。

置真时东西差:上项真时东西差,录之。

真时视距弧:真时东西差与真时实距弧相加减,即得。初亏限西则纬东减纬西加,限东必在纬西则减。复圆限东则纬西减纬东加,限西必在纬东则减。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置真时南北差:上项真时南北差,录之。

真时视纬:真时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减,即得。记南北号。实纬南则加,仍为南,实纬北则减,仍为北。而若南北差大则变为南。

置真时视距弧:上项真时视距弧,录之。

置真时视纬:上项真时视纬,录之。

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真时视距弧自乘,真时视纬亦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考真时两心视相距若与倂径等,则考真时即为定真时。

置近时两心视相距:九求内或十二求内近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视距较: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与近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置近时距分:八求内或十一求内近时距分,录之。

置真时距分:九求内或十二求内真时距分,录之。

距分较:近时距分与真时距分相减,即得。

置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上项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与倂径相减,即得。○仍录对数。

定真时距分对数:距分较对数与视距倂径较对数相加内,减视距较对数,即得。

定真时距分:以其对数,求真数,收分,录之。记加减号。初亏则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加,小于倂径为减。复圆则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倂径为减,小于倂径为加。

初亏复圆真时:九求内初亏,十二求内复圆真时,录之。

初亏复圆定真时:置初亏复圆真时,加减定真时距分,即得。

十四。求初亏复圆方位及食限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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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视纬:真时视纬初亏则十求内,复圆则十三求内。录之。记南北号。○仍录对数。

置真时视距弧:初亏则十求内,复圆则十三求内。真时视距弧,录之。○仍录对数。

初亏复圆倂径白经交角正切:初亏复圆真时视距弧对数内,加一千万,减初亏复圆视纬对数,即得。

初亏复圆倂径白经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如真时无视纬,则倂径与白道合,倂径白经交角为九十度。

初亏复圆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十求内初亏,十三求内复圆。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录之。○记限东限西

半周:一百八十度,录之。

初亏复圆倂径高弧交角:初亏复圆倂径白经交角与初亏复圆真时白经高弧交角加减,即得。初亏限东者,视纬南则加,与半周相减,北则减。限西者,视纬北则加,与半周相减,南则减。复圆在限东者,视纬北则加,与半周相减,南则减。在限西者,视纬南则加,与半周相减,北则减。如两角相等,减尽或相加适足一百八十度,则倂径高弧交角为初度。如无白经高弧交角,则倂径白经交角即倂径高弧交角。

初亏复圆方位:在限东者,倂径高弧交角初度初亏为正上,复圆为正下。,四十五度以内初亏为上偏右,复圆为下偏左。,四十五度以外初亏为右偏上,复圆为左偏下。,九十度初亏为正右,复圆为正左。,过九十度初亏为右偏下,复圆为左偏上。。○在限西者倂径高弧交角初度初亏为正下,复圆为正上。,四十五度以内初亏为下偏右,复圆为上偏左。,四十五度以外初亏为右偏下,复圆为左偏上。,九十度初亏亦正右,复圆亦正左。,过九十度初亏为右偏上,复圆为左偏下。。○白经高弧交角大,反减倂径白经交角者,则初亏变右为左,复圆变左为右。

置初亏定真时:十求内初亏定真时,录之。

置复圆定真时:十三求内复圆定真时,录之。

食限总时:复圆定真时内,减初亏定真时,即得。即计食限内法。

日食又法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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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乘开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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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求内,求用时两心视相距。○六求内,求近时两心视相距,求近时视行。○七求内,求考真时两心视相距,求考真时视行。○八求内,求初亏用时两心视相距。○九求内,求初亏近时两心视相距。○十求内,求初亏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十一求内,求复圆用时两心视相距。○十二求内,求复圆近时两心视相距。○十三求内,求复圆考真时两心视相距。合十一段目。

此以勾股求弦也。

以勾与股,无论数之多寡,互为勾股。下仿此。各录其对数,真数过五位,则比例求之。以勾对数加一千万内,减股对数馀,查正切。仍比例,求正弦。另以勾对数加一千万内,减正弦,馀为弦对数,查表,求真数,即弦也。

各自乘相减开放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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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求内求真时两心视相距。○七求内求定真时两心视相距。○八求内求初亏复圆平距。合三段目。

此以勾弦求股也。

以勾与弦相加为总,相减为较,各录其对数,相加,折半,为股对数。查表,求真数,即股也。月食求初亏复圆距弧,用此法。

各自乘相减后以视行除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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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求内求真时视行。○七求内求定真时视行。合二段目。

此以三角形三边求底边总或较也。

先以底边,即近时视行或考真时视行。录其对数。又以大小腰,即两时相距。相加为总,相减为较,各录其大小。仍相加内,减底边对数,馀为底边总或较之对数。查表,求真数,则除得之数也。

日食步法带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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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求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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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太阳赤道纬度正切:以四求内食甚太阳赤道纬度,查表,求之。

置北极高度:汉阳北极高三十七度三十九分十五秒,录之。○仍求正切。

卯酉前后赤道度正弦:太阳赤道纬度正切与北极高度正切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卯酉前后赤道度:以其正弦,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日出入时分:以卯酉前后赤道度变时,春分后秋分前,减卯正,为日出时分,加酉正,为日入时分。春分前秋分后,加卯正,为日出时分,减酉正,为日入时分。

置食甚用时:二求内食甚用时,录之。

带食距时:日出或日入时分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

―对数:以带食距时化秒,查表,录之。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带食距弧对数:带食距时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带食距弧:以带食距弧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太阳赤道纬度馀弦:以四求内食甚太阳赤道纬度,查表,求之。

置北极高度正弦:以上项北极高度,查表,求之。

带食赤经高弧交角馀弦:北极高度正弦加一千万内,减太阳赤道纬度馀弦,即得。

带食赤经高弧交角:以其馀弦,查表,求边头度、分、秒。记东西号。带出为东,带入为西。

置赤白二经交角:四求内赤白二经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带食白经高弧交角:带食赤经高弧交角与赤白二经交角东西同者相加,一东一西者相减,即得。记东西号。与赤经高弧交角东西同。

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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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食甚实纬对数:二求内食甚实纬对数,录之。记南北号。

置带食距弧对数:上项带食距弧对数,录之。

带食对距弧角正切:带食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食甚实纬对数,即得。

带食对距弧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实纬北者,带食白经高弧交角与带食对距弧角相减,即得。实纬南者,带食白经高弧交角与带食对距弧角相加,仍与半周相减,即得。

置带食对距弧角正弦:以带食对距弧角,查表,求之。

置带食距弧对数:上项带食距弧对数,录之。

带食两心实相距对数:带食距弧对数加一千万内,减带食对距弧角正弦,即得。

带食两心实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地平高下差:三求内地平高下差,化秒,录之。

总:带食两心实相距与地平高下差相加,即得。

―对数。以总数,查表,录之。

较:带食两心实相距与地平高下差相减,即得。

―对数。以较数,查表,录之。

半外角:以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与半周相减,馀数折半,即得。○仍求正切。

半较角正切:较对数与半外角正切相加内,减总对数,即得。

半较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带食对两心实相距角:两心实相距大于高下差,则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加,即得。两心实相距小于高下差,则半外角与半较角相减,即得。○仍求正弦。

置带食两心实相距对数:上项带食两心实相距对数,录之。

置带食两心视相距角正弦:以上项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查表,求之。

带食两心视相距对数:带食两心实相距对数与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正弦相加内,减带食对两心实相距角正弦,即得。

带食两心视相距: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食分:三求内太阳全径,化秒为一率,十分化作六百秒为二率,三求内倂径与带食两心视相距相减馀为三率,求得四率,收分,即得。

定交角:带出在食甚前者及带入在食甚后者,带食对两心实相距角与半周相减,即得。带出在食甚后者及带入在食甚前者,以带食对两心实相距角为定交角。

带食方位:以定交角带食在食甚前者,依初亏例定之,带食在食甚后者,依复圆例定之。

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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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地平高下差对数:以三求内地平高下差,化秒,查表,录之。

置带食白经高弧交角正弦:以上项带食白经高弧交角,查表,求之。

带食东西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带食白经高弧交角正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带食东西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带食白经高弧交角馀弦:以上项带食白经高弧交角,查表,求之。

带食南北差对数:地平高下差对数与带食白经高弧交角馀弦相加内,减一千万,即得。

带食南北差: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录之。

置带食距弧:上项带食距弧,录之。

带食视距弧:带食东西差与带食距弧相减,即得。

置食甚实纬:二求内食甚实纬,录之。记南北号。

带食视纬:实纬北者,带食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减,南北差大于实纬,则变北为南。实纬大于东西差,则仍为北。实纬南者,带食南北差与食甚实纬相加,仍为南。

带食两心视相距:带食视距弧自乘,带食视纬自乘,相加后,平方开之,即得。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视距倂径较:倂径内,减带食两心视距相距,即得。

―对数:以视距倂径较,查表,录之。

十分对数:以六○秒,查表,录之。

置太阳全径对数:三求内太阳全径,化秒,查表,录之。

带食分秒对数:视距倂径较对数与十分对数相加内,减太阳全径对数,即得。

带食分秒:以其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带食视纬对数:以上项带食视纬,查表,录之。

置带食视距弧对数:以上项带食视距弧,查表,录之。

倂径白经交角正切:带食视距弧对数与半径一千万相加内,减带食视纬对数,即得。

倂径白经交角:以其正切,查表,求边头度、分、秒。

置带食白经距弧交角:上项带食白经高弧交角,录之。记东西号。

半周:百八十度,录之。

倂径高弧交角:带出在食甚前者及带入在食甚后者,倂径白经交角与带食白经高弧交角纬南则加,与半周相减,纬北则减。带出在食甚后及带入在食甚前者,倂径白经交角与带食白经高弧交角纬北则加,与半周相减,纬南则减。

带食方位:以倂径高弧交角,带食在食甚前者,依初亏例定之,带食在食甚后者,依复圆例定之。

直求初亏复圆用时带食不见食甚者,不必求食甚,故直求初亏复圆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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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带食视纬:上项带食视纬,录之。

置倂径:三求内倂径,化秒,录之。

初亏复圆视距弧:倂径自乘数内,减带食视纬自乘数,馀,平方开之,即得。

置带食视距弧:上项带食视距弧,录之。

带食初亏复圆实距弧:带食东西差小于带食视距弧者,初亏复圆视距弧与带食视距弧相加,带食东西差大于带食视距弧者,初亏复圆视距弧与带食视距弧相减,即得。

―对数:以带食初亏复圆实距弧,查表,录之。

置斜距对数较:二求内斜距对数较,录之。

带食初亏复圆距时对数:带食初亏复圆实距弧对数内,减斜距对数较,即得。

带食初亏复圆距时:以对数,查表,求真数,收分,录之。

置日出入时分:上项日出或日入时分,录之。

初亏复圆用时:以带食初亏复圆距时,带出者,与日出时分相加,为复圆用时,带入者,与日入时分相减,为初亏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