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文钞/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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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收录于:《唐宋八大家文钞

卷十五·墓志碣铭[编辑]

殿中少监马君墓志[编辑]

君讳继祖,司徒赠太师北平庄武王之孙,少府监赠太子少傅讳畅之子。生四岁,以门功拜太子舍人。积三十四年,五转而至殿中少监,年三十七以卒。有男八人,女二人。

始余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穷不自存,以故人稚弟拜北平王于马前,王问而怜之,因得见于安邑里第。王轸其寒饥,赐食与衣。召二子使为之主,其季遇我特厚,少府监赠太子少傅者也。姆抱幼子立侧,眉眼如画,发漆黑,肌肉玉雪可念,殿中君也。当是时,见王于北亭,犹高山深林巨谷,龙虎变化不测,杰魁人也。退见少傅,翠竹碧梧,鸾鹄停峙,能守其业者也。幼子娟好静秀,瑶环瑜珥,兰茁其芽,称其家儿也。后四五年,吾成进士,去而东游,哭北平王于客舍。后十五六年,吾为尚书都官郎,分司东都,而分府少傅卒,哭之。又十馀年,至今,哭少监焉。呜呼!吾未耋老,自始至今,未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孙三世,于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而观居此世者,何也?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编辑]

殿中侍御史李君,名虚中,字常容。其十一世祖冲,贵显拓跋世。父恽,河南温县尉,娶陈留太守薛江童女,生六子,君最后生,爱于其父母。年少长,喜学;学无所不通,最深于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相王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其说汪洋奥美。关节开解,万端千绪,参错重出。学者就传其法,初若可取,卒然失之。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

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母丧去官。卒丧,选补太子校书。河南尹奏疏授伊阙尉,佐水陆运事。故宰相郑公馀庆继尹河南,以公为运佐如初。宰相武公元衡之出剑南,奏夺为观察推官,授监察御史。未几,御史台疏言行能高,不宜用外府,即诏为真御史。半岁,分部东都台,迁殿中侍御史。元和八年四月,诏征,既至,宰相欲白以为起居舍人。经一月,疽发背,六月乙酉卒,年五十二。其年十月戊申,葬河南洛阳县,距其祖渑池令府君侨墓十里。君昆弟六人,先君而殁者四人。其一人尝为郑之荥泽尉,信道土长生不死之说,既去官,绝不营人事;故四门之寡妻孤孩,与荥泽之妻子,衣食百须,皆由君出。自初为伊阙尉,佐河南水陆运使,换两使经七年不去,所以为供给教养者。及由蜀来,辈类御史皆乐在朝廷进取,君独念寡稚,求分司东出。於戏,其仁哉!

君亦好道士说,于蜀得秘方,能以水银为黄金,服之,冀果不死。将疾,谓其友卫中行大受、韩愈退之曰:“吾梦大山裂,流出赤黄物如金。左人曰,是所谓大还者,今三矣。”君既殁,愈追占其梦曰:“山者艮,艮为背,裂而流赤黄,疽象也。大还者,大归也。其告之矣。”

妻范阳卢氏,郑滑节度使兼御史大夫群之女。与君合德,亲戚无退一言。男三人:长曰初,协律;次曰彪;其幼曰还,适三岁。女子九人。铭曰:

不赢其躬,以尚其后人。

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编辑]

太学博士顿丘李于,[1]余兄孙女婿也。[2]年四十八,[3]长庆三年正月五日卒。其月二十六日,穿其妻墓而合葬之,在某县某地。子三人,皆幼。

初,于以进士[4]为鄂岳从事,[5]遇方士柳泌,[6]从受药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益急,乃死。[7]其法以铅满一鼎,[8]按中为空,实以水银,[9]盖封四际,烧为丹沙云。余不知服食说自何世起,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书所记及耳闻相传者不说,[10]今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以药败者六七公,以为世诫:

工部尚书归登、殿中御史李虚中、刑部尚书李逊、逊弟刑部侍郎建、襄阳节度使工部尚书孟简、东川节度御史大夫卢坦、金吾将军李道古,此其人皆有名位,世所共识。工部既食水银得病,自说若有烧铁杖自颠贯其下者,[11]摧而为火,射窍节以出。狂痛号呼乞绝,其茵席常得水银,[12]发且止,唾血十数年以毙。殿中疽发其背死。刑部且死,谓余曰:“我为药误。”其季建,一旦无病死。襄阳黜为吉州司马,余自袁州还京师,襄阳乘舸,邀我于萧洲,屏人曰:“我得秘药,不可独不死,今遗子一器,可用枣肉为丸服之。”别一年而病,其家人至,[13]讯之,曰:“前所服药误,方且下之,[14]下则平矣。”病二岁,竟卒。卢大夫死时,溺出血肉,痛不可忍,乞死乃死。[15]金吾以柳泌得罪,食泌药,五十死海上。此可以为诫者也!蕲不死,乃速得死,谓之智,可不可也?

五谷三牲,盐酰果蔬,人所常御。人相厚勉,必曰:“强食。”今惑者皆曰:“五谷令人夭,不能无食,当务减节。”盐酰以济百味,[16]豚、鱼、鸡三者,古以养老,反曰:“是皆杀人,不可食。” 一筵之馔,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务鬼怪,临死乃悔。后之好者又曰:“彼死者,皆不得其道也,我则不然。”始病,曰:“药动故病,病去药行,乃不死矣。”及且死,又悔。呜呼!可哀也已!可哀也已![17]

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编辑]

君讳公达,字大顺,薛姓。曾祖曰希庄,抚州刺史,赠大理卿。祖曰元晖,果州流溪县丞,赠左散骑常侍。父曰播,尚书礼部侍郎。侍郎命君后兄据,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

君少气高,为文有气力,务出于奇,以不同俗为主。始举进士,不与先辈揖,作《胡马》及《圜丘》诗,京师人未见其书,皆口相传以熟。及擢第,补家令主簿,佐凤翔军。军帅武人,君为作书奏,读不识句,传一幕以为笑,不为变。后九月九日大会射,设标的高出百数十尺,令曰:“中,酬锦与金若干。”一军尽射,莫能中。君执弓,腰二矢,指一矢以兴,揖其帅曰:“请以为公欢。”遂适射所,一座皆起,随之。射三发,连三中,的坏不可复射。中辄一军大呼以笑,连三大呼笑,帅益不喜,即自免去。后佐河阳军,任事去害兴利,功为多。拜协律郎,益弃奇,与人为同。今天子修太学官,有公卿言,诏拜国子助教,分教东都生。元和四年,年三十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

君再娶:初娶琅邪王氏,后娶京兆韦氏。凡产四男五女。男生辄即死。自给事至君后再绝。皆有名。遗言曰:“以公仪之子已已后我。”其年闰三月廿一日,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京兆府司录公干以君之丧归,以五月十五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少陵原,合祔王夫人茔。铭曰:

宦不遂,归讥于时。身不得年,又将尤谁。世再绝而绍,祭以不隳。

国子司业窦公墓志铭[编辑]

国子司业窦公,讳牟,字某。六代祖敬远,尝封西河公。大父同昌司马,比四代仍袭爵名。同昌讳胤,生皇考讳叔向,官至左拾遗溧水令,赠工部尚书。尚书于大历初名能为诗文。及公为文,亦最长于诗。孝谨厚重,举进士登第。佐六府五公,八迁至检校虞部郎中。元和五年,真拜尚书虞部郎中,转洛阳令都宫郎中泽州刺史,以至司业。年七十四,长庆二年二月丙寅,以疾卒。其年八月某日,葬河南偃师先公尚书之兆次。

初,公善事继母,家居未出,学问于江东,尚幼也;名声词章,行于京师,人迟其至。及公就进士,且试,其辈皆曰:“莫先窦生。”于时,公舅袁高为给事中,方有重名,爱且贤公,然实未尝以干有司。公一举成名而东,遇其党,必曰:“非我之才,维吾舅之私。”其佐昭义军也,遇其将死,公权代领,以定其危。后将卢从史重公不遣,奏进官职。公视从史益骄不逊,伪疾经年,舆归东都。从史卒败死。公不以觉微避去为贤告人。公始佐崔大夫纵留守东都,后佐留守司徒馀庆,历六府五公,文武细粗不同,自始及终,于公无所悔望有彼此言者。六府从事几且百人,有愿奸、易险、贤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与信,卒莫与公有怨嫌者。其为郎官令守,慎法宽惠不刻;教诲于国学也,严以有礼,扶善遏过,益明上下之分,以躬先之,恂恂恺梯,得师之道。

公一兄三弟:常、群、痒、巩。常,进士,水部员外郎朗夔江抚四州刺史;群,以处士征,自吏部郎中拜御史中丞,出帅黔容以卒;庠,三佐大府,自奉先令为登州刺史;巩,亦进士,以御史佐淄青府:皆有才名。公子三人:长曰周馀,好善学文,能谨谨致孝,述父之志,曲而不黩;次曰某,曰某,皆以进士贡。女子三人。

愈少公十九岁,以童子得见,于今四十年。始以师视公,而终以兄事焉。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壮先后致异。公可谓笃厚文行君子矣。其铭曰:

后缗窦逃闵腹子,夏以再家窦为氏。圣愕旋河犊引比,相婴拨汉纳孔轨。后去观津,而家平陵。遥遥厥绪,夫子是承。我敬其人,我怀其德。作诗孔哀,质于幽刻。

襄阳卢丞墓志铭[编辑]

范阳卢行简将葬其父母,乞铭于职方员外郎韩愈,曰:“吾先世世载族姓书:吾胄于拓跋氏之宏农守;守后四代,吾祖也,为沂录事参军;五世而吾父也,为襄阳丞。始吾父自曹之南华尉历万年县尉至襄阳丞,以材任烦,能持廉名。去襄阳则署盐铁府,出入十年,常最其列。贞元十三年,终其家,年六十七,殡河南河阴。吾母敦煌张氏也。王父瓘为兖之金乡令,先君殁十三年而夫人终,年七十三,从殡河阴。生子男三人:居简,金吾兵曹;行简则吾;其次也,大理主簿;佐江西军;其幼可久。女子嫁浮梁尉崔叔宝。将以今年十月,自河阴启葬汝之临汝之汝原。”吾曰:阴阳星历,近世儒莫学,独行简以其力馀学,能名一世。舍而从事于人,以材称。葬其父母,乞铭以图长存。是真能子矣,可铭也。遂以铭:宏农讳怀仁,沂讳敫,襄阳讳某。今年实元和六年。

唐故河南令张君墓志铭[编辑]

君讳署,字某,河间人。大父利贞,有名玄宗世。为御史中丞,举弹无所避,由是出为陈留守,[18]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19]数岁卒官。皇考讳郇,以儒学进,官至侍御史。[20]

君方质有气,形貌魁硕,长于文词,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为校书郎。[21]自京兆武功尉拜监察御史。为幸臣所谗,[22]与同辈韩愈、李方叔三人俱为县令南方。[23]二年,逢恩俱徙掾江陵。[24]半岁,邕管奏君为判官,[25]改殿中侍御史,不行。拜京兆府司录。[26]诸曹白事,不敢平面视;共食公堂,抑首促促,就哺歠,揖起趋去,无敢阑语。[27]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事以办治。[28]京兆改凤翔尹,以节镇京西,[29]请与君俱,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帅他迁,[30]君不乐久去京师,谢归,用前能,拜三原令。岁馀,迁尚书刑部员外郎。守法争议,棘棘不阿。[31]

改虔州刺史。民俗相朋党,不诉杀牛,[32]牛以大耗;又多捕生鸟雀鱼鳖,可食与不可食相买卖;时节脱放,期为福祥。君视事,一皆禁督立绝。[33]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34]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观听从化,大喜。度支符州,折民户租。岁征绵六千屯,比郡承命惶怖,立期日,唯恐不及事被罪。君独疏言:“治迫岭下,民不识蚕桑。”月余,免符下,民相扶携,守门叫欢为贺。

改沣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民钱倍经。君曰:“刺史可为法,[35]不可贪官害民。”留噤不肯从,竟以代罢。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36]十日不得毫毛罪。改河南令,而河南尹适君平生所不好者,君年且老,当日日拜走,仰望阶下,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

公卿欲其一至京师,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恨曰:“义不可更辱,又奚为于京师间。”竟闭门死,年六十。[37]君娶河东柳氏女。二子:升奴、胡师。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

其兄将作少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38]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县令南方者也,最为知君。铭曰: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奚养之违,以不久生![39]唯其颉颃,以世阙声。

登封县尉卢殷墓志铭[编辑]

元和五年十月日,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年六十五。

君能为诗,自少至老,诗可录传者,在纸凡千馀篇。无书不读,然止用以资为诗。与谏议大夫孟简,协律孟郊,监察御史冯宿好,期相推挽,卒以不能为官。在登封尽写所为诗,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馀庆。留守数以帛米周其家,书荐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饥寒死登封。将死,自为书告留守与河南尹,乞葬己。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曰:“为我具棺。”留守尹为具凡葬事,韩愈与买棺,又为作铭。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郑夫人墓中。

君始娶荧阳郑氏,后娶陇西李氏。生男辄死,卒无子。女一人,学浮屠法,不嫁,为比丘尼云。

唐故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编辑]

毕氏出东平,[40]历汉魏晋宋齐梁陈,士大夫不绝。[41]入国朝有为司卫少卿、贝邢庐许州刺史者曰憬。[42]憬之子构,[43]累官至吏部尚书,卒赠黄门监,是为景公。[44]景公生抗,为广平太守,抗安禄山,城陷,覆其宗,赠户部尚书。[45]尚书生垌。家破时,垌生始四岁,[46]与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诛,为赏口贼中。宝应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财赎出之,求增不得。增长为河北从事,兼官至御史中丞。垌既至长安,宏养于家,教读书,明经第。[47]宏死,垌益壮,始自别为毕氏。历尉临涣、安邑、王屋。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于官。

初罢临涣,徐州节度张建封,慕广平之节死,[48]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署诸从事,[49]摄符离令四年。及尉王屋,徐之从事有为河南尹者,闻君当来,喜谓人曰:“河南库岁入钱以千计者五六十万,[50]须谨廉吏,今毕侯来,吾济矣!”继数尹,诸署于府者,无不变,[51]而毕侯固如初。竟以其职死。君睦亲,善事过客,未尝问有无。既卒,家无一钱,凡棺与墓事,[52]皆同官与相识者事之。

娶清河张氏女,[53]生男四人:曰镐、钚、𨱇、锐;女子三人,其长学浮屠法,为比丘尼;其季二人未嫁。以其月二十五日,从葬偃师之士娄。铭曰:

上古爱民,为官求人。茍可以任,位加其身。其后喜权,人自求官。退而缓者,身后人先。故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王屋谨廉,而神不福其谦。呜呼!天与人,茍无伤其穴与坟!

柳子厚墓志铭[编辑]

子厚讳宗元。七世祖庆,为拓跋魏侍中,封济阴公。曾伯祖奭为唐宰相,与褚遂良、韩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皇考讳镇,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求为县令江南,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史,权贵人死,乃复拜侍御史。号为刚直,所与游皆当世名人。

子厚少精敏,无不通达,逮其父时,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众谓柳氏有子矣。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俊杰廉悍,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名声大振,一时皆慕与之交,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荐誉之。贞元十九年,由蓝田尉拜监察御史。顺宗即位,拜礼部员外郎。遇用事者得罪,例出为刺史;未至,又例贬州司马。居间益自刻苦,务记览,为词章泛滥停蓄,为深博无涯涘,而自肆于山水间。元和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而子厚得柳州。既至,叹曰:“是岂不足为政耶!”因其土俗,为设教禁,州人顺赖。其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没为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而归者且千人。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

其召至京师而复为刺史也,中山刘梦得禹锡亦在遣中,当诣播州。子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吾不忍梦得之穷,无辞以白其大人;且万无母子俱往理。”请于朝,将拜疏,愿以柳易播,虽重得罪,死不恨。遇有以梦得事白上者,梦得于是改刺连州。呜呼!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人自视以为得计。闻子厚之风,亦可以少愧矣。子厚前时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顾藉,谓功业可立就,故坐废退。既退,又无相知有气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于穷裔,材不为世用,道不行于时也。使子厚在台省时,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马、刺史时,亦自不斥;斥时有人力能举之,且必复用不穷。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十日,归葬万年先人墓侧。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归葬也,费皆出观察使河东裴君行立。行立有节概,重然诺,与子厚结交,子厚亦为之尽,竟赖其力。葬子厚于万年之墓者,舅弟卢遵。遵,溥涿人,性谨慎,学问不厌。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将经纪其家,庶几有始终者。铭曰:

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施先生墓铭[编辑]

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学博士施先生士丐卒。其寮太原郭伉买石志其墓,昌黎韩愈为之辞曰:

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太学生习《毛郑诗》《春秋左氏传》者,皆其弟子。贵游之子弟,时先生之说二经,来太学,帖帖坐诸生下,恐不卒得闻。先生死,二经生丧其师,仕于学者亡其朋。故自贤士大夫,老师宿儒,新进小生,闻先生之死,哭泣相吊,归衣服货财。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学者十九年。由四门助教为太学助教,由助教为博士;太学秩满当去,诸生辄拜疏乞留。或留或迁,凡十九年不离太学。祖曰旭,袁州宜春尉;父曰婼,豪州定远丞。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子曰友直,明州鄮县主簿;曰友谅,太庙斋郎。系曰: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其后施常,事孔子以彰。仇为博士,延为太尉、太尉之孙,始为吴人。曰然曰续,亦载其迹。先生之兴,公车是召。纂序前闻,于光有曜。古圣人言,其旨密微。笺注纷罗,颠倒是非。闻先生讲论,如客得归。卑让肫肫,出言孔扬。今其死矣,谁嗣为宗!县曰万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南阳樊绍述墓志铭[编辑]

樊绍述既卒,且葬,愈将铭之,从其家求书,得书号《魁纪公》者三十卷,曰《樊子》者又三十卷,《春秋集传》十五卷,表、笺、状、策、书、序、传、记、纪、志、说、论、今文、赞、铭,凡二百九十一篇,道路所遇及器物门里杂铭二百二十,赋十,诗七百一十九。曰:多矣哉!古未尝有也。然而必出于己,不袭蹈前人一言一句,又何其难也!必出入仁义,其富若生蓄,万物毕具,海含地负,放恣横从,无所统纪。然而不烦于绳削而自合也。呜呼!绍述于斯术,其可谓至于斯极者矣。

生而其家富贵,长而不有其藏一钱。妻子告不足,顾且笑曰:“我道盖是也。”皆应曰:“然。”无不意满。尝以金部郎中告哀南方,还言某师不治,罢之,以此出为绵州刺史。一年,征拜左司郎中,又出刺绛州。绵绛之人,至今皆曰:“于我有德。”以为谏议大夫,命且下,遂病以卒,年若干。

绍述讳宗师。父讳泽,尝帅襄阳、江陵,官至右仆射,赠某官。祖某官,讳泳。自祖及绍述三世,皆以军谋堪将帅策上第以进。绍述无所不学,于辞于声,天得也,在众若无能者。尝与观乐,问曰:“何如?”曰:“后当然。”已而果然。铭曰:

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后皆指前公相袭,从汉迄今用一律。寥寥久哉莫觉属,神徂圣伏道绝塞。既极乃通发绍述,文从字顺各识职。有欲求之此其躅。

贞曜先生墓志铭[编辑]

唐元和九年,岁在甲午,八月己亥,贞曜先生益氏卒。无子,其配郑氏以告,愈走位哭,且召张籍会哭。明日,使以钱如东都,供丧事。诸尝与往来者,咸来哭吊,韩氏遂以书告兴元尹故相馀庆。闰月,樊宗师使来吊,告葬期,征铭。愈哭曰:“呜呼!吾尚忍铭吾友也夫!”兴元人以币如孟氏赙,且来商家事。樊子使来速铭,曰:“不则无以掩诸幽。”乃序而铭之。

先生讳郊,字东野。父庭玢,娶裴氏女,而选为昆山尉,生先生及二季鄷、郢而卒。先生生六七年,端序则见,长而愈骞,涵而揉之,内外完好,色夷气清,可畏而亲。及其为诗,刿目𬬸心,刃迎缕解,钩章棘句,摇擢胃肾,神施鬼设,间见层出。惟其大玩于词,而与世抹𢫬,人皆劫劫,我独有馀。有以后时开先生者,曰:“吾既挤而与之矣,其犹足存耶!”年几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来集京师,从进士试,既得,即去。间四年,又命来,选为溧阳尉,迎侍溧上。去尉二年,而故相郑公尹河南,奏为水陆运从事,试协律郎,亲拜其母于门内。母卒五年,而郑公以节领兴元军,奏为其军参谋,试大理评事,挈其妻行之兴元,次于阌乡,暴疾卒,年六十四。买棺以敛,以二人舆归,鄷、郢皆在江南。十月庚申,樊子合凡赠赙而葬之洛阳东其先人墓左,以馀财附其家而供祀。将葬,张籍曰:“先生揭德振华,于古有光,贤者故事有易名,况士哉!如曰‘贞曜先生’,则姓名字行有载,不待讲说而明。”皆曰:“然”。遂用之。初先生所与俱学同姓简,于世次为叔父,由给事中观察浙东,曰:“生吾不能举,死吾知恤其家。”铭曰:

呜呼贞曜,维执不猗。维出不訾,维卒不施。以昌其诗。

女挐圹铭[编辑]

女挐,韩愈退之第四女也,慧而早死。愈之为少秋官,言佛夷鬼,其法乱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败,可一扫刮绝去,不宜使烂漫。天子谓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汉南海揭阳之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即瘗道南山下。五年,愈为京兆,始令子弟与其姆易棺衾,归女挐之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葬之。女挐死当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发而归,在长庆三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铭曰:

汝宗葬于是。汝安归之。惟永宁!

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编辑]

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也。[54]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55]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56]将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57]敢以其稚子汴见先生,将赐之铭,[58]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覆其遗胤子若孙,[59]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人,[60]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辞,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终而铭曰:[61]

君字直之。祖讙,父孝新,皆为官汴宋间。君尝读书,为文辞有气;有吏才,尝感激,欲自奋拔,树功名以见世。初,举进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军节度使。得官至监察御史,坐事贬岭南;再迁至河中府法曹参军,摄虞乡令,有能名;进摄河东令,又有名,遂署河东从事。绛州阙刺史,摄绛州事,能闻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适东方,既还,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双丘,年四十有七。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师。[62]妻彭城人,世有衣冠,[63]祖好顺,泗州刺史;父泳,卒蕲州别驾。女四人,男一人,婴儿汴也。是为铭。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编辑]

公讳启,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为宰相:融相天后,事远不大传;琯相元宗、肃宗,处艰难中,与道进退,薨赠太尉,流声于兹。父乘,仕至秘书少监,赠大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目擩耳染,不学以能。始为凤翔府参军,尚少,人吏迎观望见,咸曰:“真房太尉家子孙也。”不敢弄以事。转同州澄城丞,益自饰理,同官惮伏。卫晏使岭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还,进昭应主簿。裴胄领湖南,表公为佐,拜监察御史,部无遗事。胄迁江西,又以节镇江陵,公一随迁佐胄,累功进至刑部员外郎,赐五品服,副胄使事为上介。上闻其名,征拜虞部员外,在省籍籍。迁万年令,果辩憿绝。

贞元末,王叔文用事,材公之为,举以为容州经略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视三品,管有岭外十三州之地。林蛮洞蜒,守条死要,不相渔劫;税节赋时,公私有馀。削衣贬食,不立资遗,以班亲旧朋友为义。在容九年,迁领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户。

中人使授命书,应待失礼,客主违言,征贰太仆。未至,贬虔州长史,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辑父事无失,谨谨致孝。既葬,碣墓请铭。铭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闻。条叶被泽,况公其孙。公初为吏,亦以门庇。佐使于南,乃始已致。既办万年,命屏容服。功绪卓殊,氓獠循业。维不顺随,失署亡资。非公之怨,铭以著之。

瘗砚铭[编辑]

陇西李观元宾,始从进士贡在京师,或贻之砚。既四年,悲欢穷泰,未尝废其用。凡与之试艺春官,实二年登上第。行于褒谷,役者刘允误坠之地,毁焉。乃匣归埋于京师里中。昌黎韩愈,其友人也。赞且识云:

土乎成质,陶乎成器。复其质,非生死类。全斯用,毁不忍弃。埋而识,之仁之义。砚乎砚乎,与瓦砾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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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本作千。
  2. 或无女字。
  3. 于大历元年生。
  4. 元和十年,于中进士第,年四十。
  5. 十一年,李道古为鄂岳观察使,辟于为从事。
  6. 或作贲。
  7. 柳泌说已见前。乃或作及,非是。
  8. 一有以物字。
  9. 实以或作以实。
  10. 或无相字。
  11. 颠或作巅。
  12. 茵或作抃。或无常字。
  13. 其一作有。
  14. 所服下或有之字。
  15. 肉,方作害。今按:古书肉或作宍。今《淮南子》及《内经》、《灵枢》尚存此体,疑此别本害字乃宍之讹,而方考之不详也。乃死一作乃绝,乃或作及,或无死字,皆非是。
  16. 济或作齐。
  17. 孔毅夫《杂说》云:张籍《哭退之诗》云:“为出二侍女,合弹琵琶筝。”白乐天《思旧诗》云:“退之服硫黄,一病竟不痊。”退之尝讥人不解文字饮,而自败于女妓乎?作《李博士墓志》,戒人服金石药,而自饵硫黄邪?又后山《嗟哉行》亦云:“韩子作志还自屠,自笑未竟人复吁。”正谓此耳。
  18. 本郑所并陈之留邑。秦并天下,以宋亦有留,故加陈以别之。
  19. 开元二十二年十一月,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
  20. 郇或作询。
  21. 署,贞元二年进士第。
  22. 幸臣,李实也。
  23. 时三人俱为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冬,三人皆以言事得罪,贬为县令,详见题注下。
  24. 贞元二十一年正月,顺宗即位,大赦,张与公俱量移江陵。
  25. 贞元二十一年八月,路恕为容管经略使,表署判官,
  26. 贞元二十一年十月,李鄘为京兆尹,表署为府司录参军。
  27. 促促或作旦旦,促如龊龊之促,本或作娖娖。阑或作闲。
  28. 办或作干。
  29. 元和二年二月,以鄘为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表署为判官。
  30. 元和四年三月,以鄘为江东节度使。
  31. 诸本无“议”字及下“棘”字。而云晁本校增此二字。阿或作挠。今按:欧公尝疑此上有脱字,不知晁氏以何本校也。详其文理,当有此字,故从之。
  32. 或无不诉字。
  33. 祥下或有事字,或无“视事”二字,或但有事字。
  34. 吏或作史。
  35. 疑必有脱误,或为字当作守。
  36. 吏或作史。
  37. 或无“闭门”二字。
  38. 昔或作者。李逊《赴襄阳送行诗》有“著作郎张昔”。
  39. 以,一作而。
  40. 毕氏,本毕公高之后,其后世为东平须昌人。
  41. 晋有毕湛,中书郎。湛子卓,字茂世,太兴末为吏部郎。《北史》毕敬众子元宾,父子相继为衮州刺史。元宾六子,祖杇、祖髦、祖归、祖旋、祖荥、祖晖。祖归子义畅。祖荥子义允。义允子僧要。祖晖子义勰、义云。
  42. 入或作人,属上句。憬,河南偃师人,武后时,为司卫少卿。
  43. 一作称,非是,构字隆择。
  44. 《新旧史》有《毕构传》。终于户部尚书。《世系表》亦作户部,然《旧史·毕𫍯传》乃称吏部。
  45. 生抗,杭本抗作炕。《世系表》作杭。《传》作炕。而世系官职亦不同。覆其宗,或作“其宗覆焉”。
  46. 四或作七。
  47. “明经第”一句,当有脱字。今按:明上或经下,当有中字或登字之类。
  48. 或作死节。
  49. 请上或有以币字。署上或有遂字。按:诸字疑衍。
  50. 入钱或作出入。
  51. 诸或作请。
  52. 墓或作葬。
  53. 女下或有子字。女子字,疑皆因下文误入。
  54. 刘下或有氏字。
  55. 或无夫子字,非是。
  56. 逢或作遇。
  57. 或作名。
  58. 汴下或有儿字,或无将字。
  59. 胤下或有若字。
  60. 或无人字。
  61. 吊下或有即字。今按:既辞而遂叙其事,盖一辞而许,所谓“礼辞”者也。
  62. 日或作庚午。考《唐历》二月无庚午。葬下或有于字。
  63. 或无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