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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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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九】起柔兆摄提格,尽屠维大荒落,凡四年。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十九年(丙寅,一三八六年)[编辑]

春,正月,辛酉,振大名及江浦水灾。

甲子,大祀南郊。

是月,汤和等征蛮师还。

上与侍臣论治道曰:“治民犹治水。治水者,顺其性。治民者顺其情。所谓顺其情者,使之以时,用之以道而已。若但抑之以威,迫之以力,强其所不欲,而求其服从,是犹激水过颡,非其性也。”

二月,丙申,耕耤田。

癸丑,河南水灾,诏振之。

是月,云南臻洞、西浦等蛮叛。诏颍国公傅友德帅师讨之。时,方置平越卫,改为军民指挥使,隶四川值卫。民麻哈苗、杨孟等作乱,诏友德移师讨平之。

上坐东阁与侍臣论仁智,上曰:“圣人笃于仁,贤者不舞智。若姑息之仁,不为爱物;奸欺之智,足以祸身。”又与侍臣论俭。上曰:“不可俭者祭祀,然祭不可渎。不可俭者赏赉,然赏不可滥。”

遣使敕劳苏州府常熟知县成䒶奇。时府吏诣县,径由中道入公堂。䒶奇怒其越礼,执之。事闻,上喜其能,命以酒劳之。

三月,壬午,蠲吴江被水田租。

是月,上谕户部曰:“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馀饶。轻徭抑末,使得尽力农桑,自然家给人足。毋事聚敛伤国体。”【考异】据《宪章录》坐东阁论仁智在二月,论治民在三月。证之《洪武宝训》,一二月己丑,一三月戊午。今分系之二月、三月,不书日。

夏,四月,丁亥,遣御史蔡新给事中宫,俊视河南灾民,振恤不及者,补给之。

甲辰,诏赎河南饥民所鬻子女。

是月,擢慈谿知县秦仲彰为甯波知府,降知府李仲文为慈谿县丞。时,仲文遣吏马仁生行县违法,仲彰械仁生至阙下。上嘉之,故陛仲彰而降仲文。【考异】据《宪章录》及《典汇》皆在是月。今从之。

五月,戊辰,福建妖僧彭玉琳伏诛。玉琳自号弥勒佛祖师,作白莲会。新淦悬民杨文等惑其教,谋作乱。玉琳自称晋王,建元天定,伪置官属。知县某率民兵捕获之,械送京师。【考异】事见《明鉴》。《史稿》系之戊辰。今据书之。

是月,常州知府范好古劾行人王良至郡,奉职不谨,黜货无猒。上嘉好古能守邦宪,以遵朝廷,发奸贪以安黎庶,谕礼部遣人赍礼劳之。仍令械良送京师。

丽水县民有卖卜者,尝干谒富室不应,乃诣阙告大姓陈公望等五十七人聚众谋乱。诏锦衣卫千户周原往捕之。知县倪孟贤闻原将至,密召父老询之,皆曰:“无有。”孟贤又征服往察,见其男女耕织如故。归语僚属曰:“朝廷命孟贤令是邑。惟欲抚辑斯民安于田土。今无故使良善渚受恶逆之名,岂朝廷命孟贤意邪?”即具疏闻,复令耆老四十人诣阙,诉其诬。上命法司论妄告者,赐耆老酒食及道里费,遣还。孟贤,南昌人。【考异】械送王良及丽水卖卜事,年月皆见《宪章录》及《典汇》。又证之《江西通志》同。今据之。

六月,辛丑,云南地震。

甲辰,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应天、凤阳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社士,九十以上乡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里士,九十以上社士,皆与县官钧礼,复其家。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士卒战伤,除其籍,赐复三年。将校阵亡,其子世袭加一秩。岩穴之士,以礼聘遣。

丁未,振青州及郑州饥。

秋,七月,癸未,诏举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年七十以上者,郡县礼送京师。时,礼部郎中郑居贞言:“人六十精力衰耗,不能胜事。请六十以上者,不征。”上曰:“正谓比来有司不体朕意。士有耆年,便置不问,岂知老成古人所重。文王用吕尚,而兴穆公不用蹇叔而败伏生。虽老,犹足傅经,岂可概以老而弃之也。”乃诏定六十以上者,置翰林备顾问。六十以下则于六部及布、按二司用之。

是月,苏州知府王观治奸吏至死,上遣使赍敕劳之。

八月,乙酉,上与侍臣论宋太宗改封椿库为内藏库,上曰:“人君以四海为家,何有公私之别。太宗,宋之贤君,亦复如是。它如汉灵帝西苑、唐德宗琼林,大盈库,不必深责。宋自乾德、开宝以来,有司计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数,贷于内藏。课赋有馀则偿之。是犹为商贾者,自与其家较量出入。内藏既盈,乃以牙签别其名物,参验帐籍。晚年出签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贻谋如此,何足为训!《书》曰:‘慎厥终,惟其始。’太宗首开财利之端,及其后世,困于兵革,三司财用耗竭,内藏积而不发。间有发缗钱几十万佐军需者,便以为能行其所难,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又论汉高帝听张良之言趣销六国印事,上曰:“高祖闻一善言,转圜甚速如此,安得不兴?后之为君者,少有及之。”侍臣曰:“汉高以后,若唐太宗亦能从善,故其为治亦有可称。”上曰:“凡人有善,不可自矜。自矜,则善日削。有不善,不可自恕。自恕,则恶日滋。太宗常有自矜自恕之心,此则不如汉高也。”

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又诏礼部制帝后冠冕,命太子诣陵寝,行葬衣冠祭告礼。

九月,庚申,西平侯沐英奏言:“滇南地广,宜置屯田,令军士开耕以备遵储。”诏英以便宜行之。

冬,十月,诏官军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者,皆给全俸,著为令。

是月,胡惟庸之党林贤通倭事始发,命族诛之。【考异】事见《明史·胡惟庸傅》。

十一月,辛酉,日本入贡,却之。

己卯,云南地震,有声。

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是月,命宋国公冯胜分兵防边,发北平、山东、山西、河南民运粮于大甯,将征纳克楚也。

是冬,诏王府庆贺,在外文武官不得越赴。

是岁,始建议防倭。先是,上以倭数寇沿海郡县,又通胡惟庸事发,乃决计绝之而专意整饬海防。时,信国公汤和方征蛮归。上春秋浸高,天下无事,魏国、曹国皆前卒,意不欲诸将久典兵,未有以发也。会和以休沐之暇,从容为上言:“犬马齿长,愿得归故乡,营骸骨之墟。”上大悦,立赐钞,治第中都,并为诸公侯治第。既而倭寇上海,上患之。顾谓和曰:“卿年老,强为朕一行。”和请与方鸣谦俱。呜谦,国珍从子也。习海事,尝访以御倭策。鸣谦曰:“倭海上来,则海上御之耳。请量地远近置卫所。陆聚步兵,水具战舰,则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近海之民,四丁籍一以为军,戍守之,可无烦客兵也。”上以为然,诏鸣谦从和行。【考异】据《明史》本傅在征蛮班师之后。《方氏东瓯碑》同,则是年之冬也。他书有系之明年正月者,盖据其陛辞至浙,牵连并记耳。今系之是年之末。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二十年(丁卯,一三八七年)[编辑]

春,正月,癸丑【考异】《纪事本末》及《宪章录》征纳克楚在正月。壬子盖是月之朔也。《明史》本纪书癸丑。今从之。,上以元故将纳克楚拥众数十万屯淦金山,数为边患,命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傅友德、蓝玉为左右副将军,帅二十万众征之。谕胜等曰:“纳克楚诡诈,未易得其虚实。尔等且驻师通州,先遣人觇其出没。彼若在庆州,宜以轻骑掩其不备。既克庆州,则以全师𢭏金山,出其不意,必成禽矣已。”复遣前所获元将鼐剌固旧作剌吾北还,以书谕纳克楚,使降。寻以南雄侯赵庸、定远侯王弼为左参将,东川侯胡海、武定侯郭英为右参将,并命郑国公常茂、曹国公李景隆、申国公邓镇,皆从行。茂,遇春子。景隆,文忠子也。

初,上设锦衣卫,有罪官民,多不尽由三法司。其重者,辄令收系卫中。于是,有非法凌虐者。上闻之,怒,命取锦衣卫刑具,悉焚之。以系囚仍付刑部审理。

甲子,大祀南郊。礼成,天气清明。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上曰:“敬天以实不以文。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职,分所富尽。故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实为天下苍生也。”

二月,壬午朔,五星俱见。

御午门大阅。

甲申,冯胜等兵至通州,遣逻骑出松停关,侦知敌骑有屯庆州者。右副将军蓝玉乘大雪帅轻骑袭破之,斩其平章郭勒旧作果来,禽其子布喇奇旧作不兰奚,获人马而还。

乙未,上亲耕耤田。

是月,汤和至浙,请于浙之东、西置卫所防倭。上令悉以便宜行之。和乃度浙东、西,并海设卫所。城五十有九,选丁壮三万五千人筑之。

初,上命儒臣书《洪范》揭于御座之右,朝夕省览,因自为注。至是,成。谓学士刘三吾曰:“朕观《洪范》一篇,帝王为治之道。所以叙彝伦,立皇极,保万民。没,叙四时,成百谷。原于天道而验于人事。箕子为武王陈之,武王犹自谦曰:‘五帝之道,我未能焉!’朕每为惕然。”因命三吾为之序。

三月,辛亥,冯胜等师出松亭关,筑大甯、宽河、会州、富峪四城,驻兵大甯。【考异】《纪事本末》作辛未。今从《明史》本纪。

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至福建练兵、筑城,以防倭寇。上既命汤和至浙,乃谓德兴曰:“卿虽老,亦当强为朕行。”于是,德兴度福建福、兴、漳、泉四郡要害之地,筑海上十六城,籍民为兵。又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

庚寅,蠲山东、北平、河南、山西运饷大甯者今年夏税。

是月,北平布政司请以菽折盐粮而每斗加五升。上不许,谓户部曰:“以菽代谷者,谓其轻,可以便民。然菽亦谷也,而又加之益,损民矣。夫权变者,当究其实;拯弊者,当探其原。不知权变而昧其原,不几于救跛而成痿乎?”

左都御史詹徽奏有军人犯罪,当杖。其人尝两得罪,不俊。宜并论前罪,诛之。上曰:“用刑不信,使人何所措手足?前罪已宥,今复论之,则为不信。且罪未至于死,而辄欲诛之。在尔有故入之罪,在朕无恤刑之仁,皆不可也。”命杖而遣之。

五月,庚申,西平侯沐英奉诏自楚雄至景东,每百里置一营。又自永甯至大理,六十里设一堡。皆留兵屯田,以备蛮寇。已又诏景州侯曹震选四川精兵驻云南品甸,普定侯陈桓、靖甯侯叶昇总制滇南诸军驻定边、姚安等处,立营屯田,以俟征讨。

是月,上御华盖殿,侍臣进讲。因论人之善恶感召亦有不得其常者。上曰:“为恶或免祸,然理无可为之恶。为善未蒙福,然理无不可为之善。人惟修其在己者,祸福听之于天。彼为善无福、为恶无祸者,特时未至耳。”【考异】《宪章录》系之是月。证之《洪武宝训》盖丁卯也。今系之是月之末。

马胜等谋趋金山,留兵五万守大甯。自帅大军至辽河东,获纳克楚屯卒三百人、马四百馀匹。六月,庚子,进师驻金山之西。临江侯陈镛帅所部与大军异道相失,陷敌死。癸卯,大军压金山。先是,鼐喇固北还至松花河。纳克楚见之,惊曰:“尔尚存乎?”鼐喇固因谕以朝廷德意。纳克楚喜遣其左丞刘特默齐旧作探马赤来胜军献马,且觇我军。胜受而送之京师。趣帅师逾金山至女直苦屯,降纳克楚之将庆国公和通旧作观童。于是,纳克楚见大军奄至,度不敌。丁未,因鼐喇固请降。胜使蓝玉轻骑往受之。先是,纳克楚分兵为三营:一曰榆林深处,一曰养鹅庄,一曰龙安一秃河,畜牧蕃盛。至是,为大军所逼,遣使阳纳款,而阴觇兵势。洎消蓝玉至一秃河,纳克楚所遣使亦还报,极言大将军兵盛。纳克楚大惧,仰天叹曰:“天不复使我有此众矣。”遂帅数百骑诣玉。玉大喜,饮之。酒欢,甚因解衣衣之。纳克楚不肯服,玉亦持酒不饮。争让久之,纳克楚取酒倾地,顾左右咄咄语,谋遁去。郑国公常茂时在坐,其戏下有解蒙古语者,以告茂。茂直前搏之,纳克楚惊起就马,茂拔刀斫其臂。一时,纳克楚所部妻子、将士,凡十馀万在松花河北。闻纳克楚被伤,遂惊溃。都督耿忠恐事败,亟拥纳克楚见胜。胜曲加拊慰,复遣降将和通往谕其众,始定。凡降士卒四万馀,羊、马、驼、驴、辎重亘百馀里。纳克楚既降,胜遣耿忠与同寝食,遣使奏捷京师,并奏劾常茂激变状。茂,胜之婿也。由是,胜、茂二人俱得罪。【考异】本纪书冯胜出师事皆在六月庚子。癸卯、丁未,皆六月干支也。《纪事本末》系出师于六月,而所书庚午、辛未,则五月干支。证之《胜传》五月出师,六月至金山。本纪据其至金山,及陈镛失道之月日书之。

是月,以御史李原名试礼部尚书。时,原名方奉使平缅归,言思伦发怀诈窥伺,宜严边备。又言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皆非法,为远人所轻。语皆称旨,遂超擢拜之。既而思伦发果叛,上以原名预悉边情,自是多咨以远方之事。

闰月,庚申,冯胜等班师还次金山。都督濮英殿军,遇伏死之。初,纳克楚之降也,馀众惊溃者,皆窜匿。洎闻大军还,以其降众俱行,乃设伏于涂,俟大军过,窜取之。未发,英帅三千人在后,猝为所乘,冲突不能出,马踣遂见执。溃者思挟英为质。英绝食不言,乘间引佩刃剖腹死。事间,赠金山侯,谥忠襄。

秋,七月,丁酉,纳克楚所部守将王失八剌秃等来降。

壬寅,太白及三辰俱昼见。

是月,封何真东莞伯,予世袭。逾年,真卒。

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仍依前代故事。建武成王庿,上曰:“立武学、用武举,是歧文武而二之,适以轻天下也。三代以上之士,文武兼备,用无不宜。以太公之鹰扬而授丹书;仲山甫之赋政而式古训;召虎之经营而陈文德,岂比后世之专讲韬略,不事经训;专习干戈,不闻俎豆,拘于一艺之陋哉?至太公宜从祀帝王庿,其武成王庿,罢之。”【考异】据《明史·礼志》系之二十一年,盖以太公从祀历代帝主庿,牵连并记耳。其实,罢武成之祀在前一年。《纪事本末》及《典汇》均系之是年七月。《春明梦馀录》同。今据之。

论曰:“祀太公始于唐元宗天宝间,至肃宗上元元年追封武成王,并配以十哲,同于孔子。据《通考》所记,盖奸臣卢杞之等,欲藉以跻其先人入配享之列。而宋、元因之不废。明太祖毅然罢之。一代变礼之善者,此其最也。”

八月,有言冯胜在军所获良马皆匿不报。使阍者行酒于纳克楚之妻,求大珠异宝。王子死二日,强娶其女,失降附心。又失濮英三千骑。上闻,遣使戒谕之。会胜械常茂至京师,茂亦于上前讦胜过。上曰:“胜亦不得无罪。”癸酉,收胜大将军印,召还。命蓝玉摄军事。

九月,戊寅,纳克楚至京师,封海西侯,并授鼐喇固千户。

冯胜还师,城大甯,请置都卫,从之。癸未,置大甯都指挥使司,又置大甯中、左、右及会州等卫。逾年改为北平行都司。

丁酉,安置郑国公常茂于龙州。

上以故元帝孙特古斯旧作脱古思特穆尔终为边患。丁未,诏即军中,授蓝玉为征卤大将军,延安侯唐胜宗、武定侯郭英为左、右副将军,都督佥事耿忠、孙恪为左、右参将,帅兵十五万征之。恪,兴祖子也。

冬,十月,戊申,封都督佥事朱寿为舳舻侯,张赫为航海侯,赏督运功也。连年北征,寿等专司漕运,以给军食。而赫以习海道,前后往来辽东十二年,凡督十运,劳勚备至。上尤嘉之。

是月,命宋国公冯胜就第中都,奉朝请。胜两次坐法,皆以功大不赏,自此不复将大兵。

十一月,己丑,信国公汤和还【考异】据本纪,于是书还,并叙其所置五十九城之事,盖牵连并记耳。证之《纪事本末》奉诏在十九年,请筑城在是年二月。至是,还。明年就第。编年之体,宜分书之。。和在浙东经理海防,不避劳怨。时置卫筑城,尽发州县钱及罪人赀给役。役夫往往过望,民亦多扰。有以民讟语告者。和曰:“成远算者,不恤近怨。任大事者,不顾细谨。有讟者,齿吾剑。”逾年,城成。稽军次,定考格,立赏。令浙东民四丁以上者,户取一丁戍之。凡得五万八千七百馀人。而是时,周德兴经理闽中。凡浙、闽、粤三省沿海之区,声援相应。上方趣福建、广东,各具战舰,期以九月会浙江捕倭,而倭不至。至是,和还。会中都新第亦成,和于是归计益决。

甲午,蓝玉驻师蓟州,奏言元丞相哈剌章鼐尔布哈旧作乃尔不花遁入和林,请进兵剿捕,许之。

十二月,壬申,振济南、东昌、东平饥民,凡六万三千八百馀户。又遣刑部尚书唐铎运钞百馀万锭,振登、莱。【考异】《明史》本纪但书振登、莱饥。《三编》据《实录》增入济南、东昌、东平三府。今据之。

是岁,命国子生武湻等分行天下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成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黄册之制,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宝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阪、坟衍、下隰、沃瘠、沙卤之别毕具。于是,以鱼鳞册为经,凡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凡赋役之法定焉。其有质卖田土者,备书其税粮科则,官为籍记之。于是,始无产去税存之患。

诏推广折色之例。时,杨靖为户部侍郎。上命靖会计天下仓储存粮二年外,并收折色。惟北方诸布政司需粮饷边,仍输粟如故。【考异】《三编》书于十四年定徭役册目中,并连记二十年定区事。《明史·食货志》亦系之二十年。又杨靖为户部侍郎,定折色例。据《食货志》亦在是年。今并系之是年之末。

户部上言,天下税课,视旧有亏,宜以洪武十八年所收为定额。上曰:“商税多寡,岁有不同,限以定额,岂不病民?”不许。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二十一年(戊辰,一三八八年)[编辑]

春,正月,辛巳,麓川蛮思伦发入寇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遣都督甯正击走之,斩首千五百馀级。

辛卯,大祀南郊。

甲午,振青州饥。时,青州旱蝗,有司匿不以闻。有使者归,奏之。上亟遣人往振,并逮治其官吏。

是月,以凌汉为右都御史。汉,原武人。以秀才举,献乌鹊,论授官。历任御史、巡按陕西,疏所部疾困数事。上善之,召其子,赐衣钞。汉鞠狱平允,及还,有德汉者,邀置酒,欲厚赠以金。汉曰:“酒可饮,金不可受也。”上闻,嘉叹,故擢拜之。

二月,丙寅,有星出东壁。占曰:“文士效用。”上大喜,以为将策进士之兆也。

是月,上以大明、夜明已从祀南郊,罢朝日夕月之祭。又更定享先农仪注,不设配位。

是科会试聘金华苏伯衡为典试官。伯衡为古文有声。元末,贡于乡。上为吴王,置礼贤馆,伯衡与焉。洪武初,被荐,召见,擢翰林编修,力辞,乞省觐归。十年,学士宋濂致仕,上问谁可代者。濂封曰:“伯衡,臣乡人。学博行修,文词蔚赡有法。”上即征之。入见,复以疾辞,赐衣钞还。至是,聘主会试。试竣复辞归,寻为处州教授,坐表笺误,下吏死。

三月,乙亥朔,赐任亨泰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始命立石题名于太学。复定制一甲弟一人授修撰,二、三编修,著为令。

丙戊,振东昌饥。

甲辰,西平侯沐英讨思伦发,大败之。伦发欲报摩沙勒之役,帅众号三十万寇定边。新附诸蛮皆为尽力。英闻报,选骑三万,昼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贼营,隔垒而阵。蛮殴百象被甲荷栏盾,左右挟大竹为筒,筒置标枪,锐甚。英分军为三,置火炮、劲弩成行。遣都督冯诚将前军,甯正将左,指挥同知汤昭将右。将战,令曰:“今日之事,有进无退。”因乘风大呼,炮弩并发,象皆反走。蛮有枭将昔剌者,率众殊死战。左军小却,英登高瞭望,取佩刀命左右斩帅首来。须臾,左军遥见一人握刀驰下,士卒大恐,奋呼突阵,大军乘之,无不一以当百。蛮众大败,遂直𢭏其寨,斩首三万馀级,俘降万馀人,生获象三十有七馀,皆被矢如猬死。渠帅中矢,伏象背而死者相望,思伦发遁去。诸蛮震慑,自此麓川不复道梗矣。捷闻,上遣使谕英移师逼景东,屯田固垒,以待大军,勿轻受其降也。【考异】是月、思伦发寇定边,盖报正月之败也。《本纪》书寇马龙旬于正月,甯正击败之。故三月复寇定边。《本纪》系之甲辰是也。《三编》书沐英破思伦发于三月,而记摩沙勒之败则书“先是”二字于目中,与《本纪》合。惟《沐英传》系寇马龙于是年,而定边之役则云二十二年,盖因其明年请降入贡,牵连并记耳。今从《本纪》分系之正月、三月。

是月,上御武英门召读卷官陈宗顺等,赐食,谕之曰:“今日观列子、邻子窃𫓧之事,因思人之疑信,皆生于心。信心常出于忠厚,疑心必起于偏私。夫信其所好,疑其所恶,乃人之常情。是故,不可不察也。君之于臣,好而信之,谗言虽至而不入;恶而疑之,毁谤不召而自来。苟能以大公至正之心,处己待人,则自无偏信偏疑之私、庶几得好恶之正矣。”因给纸笔,令诸进士撰疑信论。

遣进士分巡郡邑。时廷议新进士未经事,宜令行监察御史事,以久任御史一人与俱,从之。新进士之任巡按自此始。

夏,四月,蓝玉帅师出大甯至庆州,侦知元君特古斯在捕鱼儿海,间道兼程进。乙卯,师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见敌,欲引还。定远侯王弼曰:“吾辈提十馀万众,深入沙漠,无所得遽班师,何以复命?”玉曰:“然。”弼请戒诸军穴地而爨,毋见姻火。丙辰夜,至捕鱼儿海南,侦知敌营尚在海东北八十馀里。玉令弼为前锋疾驰薄其营。敌谓我军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设备。又大风扬沙,昼晦军行,敌无所觉,猝至,大惊。元太尉曼济旧作蛮子仓卒拒战。我军击败之,阵斩曼济,众惧而降。特古斯与其太子添保努旧作天保奴暨知院丞相等数十骑遁去,获其次子建廸保努等旧作地保奴六十四人,及故太子妃主等五十九人,官属三千,男女七万,马、牛、驼、羊十五万。捷闻,上大悦,遣使赍敕劳玉,比之卫青、李靖云。

中书庶吉士解缙以举本科进士,授职侍上左右,甚见爱重。一日,上在大庖西室,谕缙曰:“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是月,缙上封事万言,其略曰:“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裦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终始如一者也。陛下尝云‘世不绝贤’,又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今陛下好善而善不显,恶恶而恶日滋。或朝赏而暮僇,或忽罪而忽赦。每多自悔之时,辄有无及之叹。臣又见陛下好观《道德》、《心经》、《说苑》、《韵府》诸书,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谕;《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岁芜,略无可采。陛下若喜其便于检阅,则愿集一二志士儒英,臣请得执笔随其后,上溯唐、虞、夏、商、周、孔子,下及关、闽、濂、洛之书,随事类别,勒成一书,上接经史,岂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欤?若夫配天宜复扫地之规,尊祖宜备七庿之制。奉天不宜为筵宴之所,文渊未备夫馆阁之隆。太常非俗乐之可肄,官伎非人道之所为。痛惩法外之刑,永革京城之役。妇女非帷薄不修,母轻逮系;大臣有过恶当诛,不宜加辱。顺天应人,皆此类也。近年以来,台省之建纲不过以刑名轻重为能事,以问囚多寡为勋劳。而御史紏弹,大都承望风旨,宜陛下之以为虚文塞责也。然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轻重。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朋好倚法之律,所谓用之如泥沙。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夫有申明旌善之举,而无党庠乡学之规。互知之法虽严,训告之方未备。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使世家大族以身先之将见作新于变,至于比户可封不难矣。至于鼎革之际,民困未苏。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征聚,过昔年之税粮。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欲拯民而革其弊,莫若复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义仓之举。积之以渐,至有九年之食无难者。若夫罪入不孥,罚弗及嗣。连坐起于秦法,孥戮本于伪书。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而有过者里胥必陷于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则又何取夫义夫节妇哉?夫粢盛之洁,衣服之举,仪文之备,此畏天之末也。簿书之期,狱讼之断,钩距之巧,此治民之末也。惟陛下垂鉴焉。”书奏,上称其才。已又献《太平十策》,上虽不及行,颇嘉纳之。而缙恃才不检,尝入兵部索皂隶,语谩。尚书沈溍以闻。上曰:“缙以冗散自恣邪。”居数月,诏改为监察御史。【考异】解缙上书。《宪章录》及《纪事本末》俱系之四月,盖缙以是年三月成进士,授庶吉士,则正授官后也。《三编》书其七月授监察御史事。证之,《缙传》则以索皂隶于兵部,上谓其以冗散自恣。乃改御史。明之进士以翰林为重,御史则左迁也。今仍据《宪章录》并据本传,书改御史本末。

论曰:“明之解缙,其才有似于贾谊;其得君有似于魏徵。然迹其生平,殆裴行俭之,所谓有文艺而无器识者欤。大庖西室之奏,太祖奇其才而迂其论,谓其年少而语夸也,然已刮目视之矣。及闻其以谩语索兵部之皂隶,何其器小而易盈也。始以冗散之恣,改授御史。继以同列之忌,令随父归,可谓知臣莫若君矣。然而十年著述,冠带来廷,则太祖方欲老其才,以为子孙之用,而岂知知人之难。仅得之于方孝孺,而不免失之于解缙乎。夫生惭先帝之知,死负比邻之约谓王艮,是直躁而已矣。代人草疏,而自暴其长。奉诏,方人而不免于汰语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缙以不谨持躬而卒,以不密取祸,是直浅而已矣。躁也,浅也,四杰之所以不克。令终而缙似之,岂享爵禄之器哉?”

五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六月,甲辰,信国公汤和就第于中都,率妻子陛辞。上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二千两,钞三千定,彩币四十馀端。夫人胡氏赐亦称是,并降玺书裦谕,诸功臣莫得此焉。

初,云南既平,以所属乌撒、乌蒙、芒部改隶四川。逾年,又割东川隶焉。乃并乌彻等三部为四军民府。而东川最强,至是,遂叛。上命沐英以便宜讨之。英奏言:“东川蛮见据乌山路作乱,反状已著。惟其地重关复岭,上下三百馀里,人迹阻绝,非以大兵临之,恐难得志。”上以为然。甲子,命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英与普定侯陈桓副之,帅诸军会讨。敕友德等曰:“东川芒部诸夷,种类皆出于猡猡厥后,子姓蕃衍,各立畺场,乃异其名,曰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无事则互相争斗,有事则相为救援。若唐时,阁罗凤亡居大理,官兵追捕,道经芒部,诸境群蛮聚众据险设伏。唐将不备,堕其计中,丧师二十万,皆将帅无谋故也。今须预加防闲,严为之备。”

秋,七月,蓝玉送廸保努及妃主等至京师,命有司给供具赐之钞币。既有言蓝玉在军私元主妃事,上怒玉无礼,切责之。妃惭愳自杀。廸保努由是出怨言。上闻之,曰:“朕尝与诸臣议,欲封之,以尽待亡图之礼。今廸保努乃若是,岂可复居之内地?”戊寅,诏安置廸保劳干琉球。

辛巳,安庆侯仇成卒。成有疾,上遣人赐内酒,以书劳之。未几,卒,追封皖国公,赐谥忠襄。【考异】《宪章录》系之六月辛丑。按六月无辛丑,辛丑乃七月之晦也。据《明史·功臣表》七月辛巳,从之。

八月,壬寅,沐英遣都督甯正从傅友德讨东川。时乌撒军民府叶原常献马三百匹,米四百石于征南将军,以资军用,且愿收集土兵从征。沐英等以闻,从之。复命景川侯曹震、靖甯侯叶昇为左右参将,分讨东川。

癸丑,徙泽潞民无业者垦河南北田,赐钞,备农具,复三年。

蓝玉肃清沙漠,又破元丞相哈剌章于和林,获人畜六万。丁卯,师还,大赉将士。

戊辰,以北征功封孙格为全甯侯。

是月,颁赐武臣《大诰》,令其子弟诵习。又御制《八谕》,训饬遵守。

九月,丙戌,秦、晋、燕、周、楚、齐、湘、鲁、潭九王皆来朝。

癸巳,越州蛮阿资叛。阿资,越州土官龙海子也。沐英南征,驻兵其地,龙海先降,遣子入朝,诏以为越州知州,寻为乱。英讨禽之,徙之辽东。至盖州而卒,阿资袭职,益桀骜。至是,构罗雄州营长发束等作乱,诏英会征南将军傅友德,讨之。

是月,核天下卫所屯田,岁得粮五百馀万石,敕五军都督府曰:“养兵而不病干农者,莫如屯田。今海宇甯谥,边竟无虞。若使兵坐食于农,农必受敝,非长治久安之术。惟督兵屯粮于各卫所,庶几,古人寓兵于农之遗意。昔之良将若赵充国辈,皆以此策勋当时,垂名后世。尔都督府其申谕之。”

召见给事中魏敏、卓敬等八十一人。上以为适符元士数,诏改给事中为元士。寻以六科为政事本源,又改曰源士,不久寻复。时卓敬以本年进士,除户科给事中。敬,瑞安人,鲠直无所避。当开创初,制度未备,诸王服乘拟于太子。敬乘间言:“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不分,尊卑无序,何以令天下?”上曰:“卿言是,朕虑未此。”益重之。

冬,十月,丁未,傅友德等捕,获叛蛮五千五百三十八人,东川平。

庚申,高丽国王禑遗使来告,请逊位于其子昌。初上命户部咨高丽以铁岭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者,辽东统之。铁岭之南,旧属高丽者,其国统之,宜各正畺域,毋侵。逾本年夏,禑奏称铁岭之地,实其世守,乞仍旧便。上曰:“高丽旧以鸭绿江为界,今饰词铁岭,是诈也。”时礼部尚书李原名亦言:“辽东之文、高、和、定四州,皆故元版图。今铁岭已置卫,不可许。”其年秋,高丽有千户陈景来降,具言是年四月禑欲寇辽东,遣李成桂缮兵西京,而令景屯艾州,寻以粮不继退师。王怒,杀成桂之子。成桂遂叛,还兵攻王城,破之,遂囚王。景惧祸及,故来降。是时,上方遣辽东严守备,且侦虚实。至是,禑果以逊位请。上曰:“前闻其王被囚,此必成桂之谋,姑俟之,以观其变。”

十二月,壬戌,进封蓝玉凉国公。上始欲封玉为梁国,以过改为凉,仍镌其过于券。

是月,安南黎季犛弑其主炜。初,安南陈叔明立三岁,传其弟煓;煓死,弟炜代立。国相黎季犛方窃柄,因废其主而立叔明子曰焜,主国事,寻又弑炜。方炜之立也,以入寇思明,被上谴责。频年贡奄竖、金银、象马之属,愈谨,又奉诏馈滇南军饷五千石于临安。是年,上命使赍敕及币往赐炜。炜遣使谢,复进象。上令礼部尚书李原名谕意,令仍循三年一贡例,毋进犀象。然是时,炜已被弑,仍假其名入贡。朝廷不知而纳之。越数年,其事始觉。

是岁,定每岁郊祀祔祭历代帝王于大祀殿。仍以岁八月中旬,择日遣官祭于本庿,其春祭停之。又令尚书李原名考定历代名臣从祀,奏拟风后、力牧等三十六人。上命去赵普、安童、阿术而增祀陈平、冯异、潘美、穆呼哩即木华黎,译见《前纪》。,馀皆报可。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二十二年(己巳,一三八九年)[编辑]

春,正月,丙戌,改大宗正院曰“宗人府”,设令一人,左右宗正宗人各一人,并以亲王领之,寻以秦王慡为宗人令,晋王㭎、燕王棣为左右宗正,周王橚、楚王桢为左右宗人。

丁亥,大祀南郊。

傅友德等讨阿资,道经平夷,以其山险恶,宜驻兵屯守,遂徙其山民往居卑午村,留神策卫千户刘成守之,置堡其地。已而,阿资帅众寇普安,友德击败之,斩其营长。乙未,复进兵蹙之,阿资屯普安,倚壁为寨,蛮众皆缘壁攀崖,坠死者不可胜数,生禽一千三百馀人,获马畜甚众,阿资遁还越州。遣甯正等追击,又败之,斩其党五十馀人。阿资惧,始以逾月请降。初,阿资之叛也,扬言曰:“国家有万军之勇,我地有万山之险,岂能尽灭我辈?”至是穷蹙,归,命英乃请置越州、龙马二卫,扼其险要,分兵追捕,悉平之。英又以陆凉西南要地,请置陆凉卫指挥使司。报“可”。

二月,己未,命凉国公蓝玉练兵四川,修城池。

壬戌,禁武臣预民事。初,上置军卫,以武臣统领所部兵马。除军民词讼事重者,许会问外,其馀不得干预。时有广西都指挥耿良造谯楼,令有司起发科敛民丁、财物,青州卫造军器,亦擅敛民财。上闻之,诏申明禁例。凡在外都司卫所,遇有造作千户所移之卫,卫达指挥司,司达五军都督府,奏准方许之其物料。并自官给,毋得擅取于民。民间词讼虽事涉军务者,均归有司申理,毋得干预,并著为令。

湖广安福所千户夏得忠诱结九溪洞蛮为寇,诏靖甯侯叶昇,会东川侯胡海等讨之。癸亥,昇等师至九溪,潜兵山贼后掩击,遂禽德忠斩之。奏置九溪、永定二卫。

是月,进杨靖为户部尚书,沈溍为兵部尚书,秦达为工部尚书。溍先试兵部侍郎,严戢武臣,劾诸军卫不法者。凡一切训饬事宜,皆奏请承旨行之。时干戈甫息,将士暴横,至是始敛,溍之力也。达为工部侍郎,时营缮事,部中缺尚书。凡兴作事,皆达领之。定工匠更番力役之制,量地远近为班次,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赍验,免其家徭役,著为令。上念达劳勚,诏有司复其家。至是,并擢拜尚书。

三月,庚午,诏傅友德帅诸将分屯四川、湖广,防西南蛮也。

夏,四月,己亥,徙江南民田淮南,赐钞,备农具,复三年。

癸丑,命魏国公徐允恭、开国公常昇等练兵湖广。允恭,达之子辉祖也。后以避太孙讳,始更之。昇,遇春次子也。常茂既得罪,又无子。上念遇春功,乃以茂弟昇袭,改封开国。

甲寅,诏徙元降王于耽罗。

是月,上论户部:“九江、黄州、汉阳、武昌、岳州诸郡多贫民,其遣人运钞往振之。”又赐山东流民居京师者钞,振莱州、兖州饥。又振常德、长沙、辰州、靖州、衡州、永州、宝庆、郴州、德安、沔阳、安陆、襄阳贫民,凡钞二百六十四万馀锭。户部请造小钞,自一十文至五十文,以便民用,从之。遣御史按山东官匿灾者。御史许珪巡按河南,言自开封、永城至彭德旱,请减夏税。左都御史詹徽以其希旨要誉请罪之。上曰:“御史能恤民隐,达下情,何罪耶?”即命振贷,蠲其税。【考异】《明史·本纪》但记是月遣御史按山东官匿灾不奏者。《三编》据《实录》增入赐钞事。今据书之。

五月,辛卯,置泰甯、朵颜、福馀三卫于乌梁海旧作兀良哈。三卫者,元乌梁海氏所居之地,以地系姓也。其地在黑龙江南,渔阳塞北,为汉鲜卑、唐吐谷浑、宋契丹故地。元时为大甯路,迤北境上。元都既灭,元故辽王惠甯王及朵颜元帅相率请内附,已数为鞑靼所抄,乃即其地置三卫,以故元归附阿尔察锡喇旧作阿扎失里为秦甯卫指挥使,塔本特穆尔旧作塔宾帖木儿为指挥同知,哈克三纳达斋旧作海撒男荅奚为福馀卫指挥同知,托罗海彻尔旧作脱鲁忽察儿为朵颜卫指挥司知,各领所部,互为声援。独朵颜地险而强,不久寻叛。

是月,佥都御史黄政从征云南还,次普安遇寇,与其子琬皆死之。

秋,七月,元伊逊岱尔旧作也速迭儿弑其主特古斯特穆尔。初,蓝玉北征,特古斯遁去,将依丞相耀珠旧作咬住于和林,行至图喇河,为其下伊逊岱尔所袭,众复散。适耀珠来迎,欲共依库库特穆尔旧作阔阔帖木儿。《三编》质实云非王保保,又是一人。,大雪不得发。伊逊兵卒至,遂缢弑之,并杀添保努。于是,故元臣讷克林旧作怯来等皆来降,诏置之全甯卫,寻又令朵颜卫等招抚之。降者益众,自特古斯死后,元祚不复振矣。【考异】也速弑元主事。诸书皆系之是年。《三编》则系之二十一年十月,盖因蓝玉出寨之役,牵连并记耳。《明本纪》系之是年之末是也。《皇明通纪》及《典汇》并系之是年七月下,今从之。

颍国公傅友德等自云南班师还。

八月,乙卯,诏天下举高年有德识时务者。

是月,刑部奏言比年律条增损不一,请编类颁行,俾知遵守,乃诏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恭考更定。凡四百六十条,皆依类编次。

论曰:“《虞书》言‘鞭作官刑,扑作教刑’。后世笞杖之所昉也。鞭之字从革,则以皮为之。扑之名曰楚,则以荆为之。《说文》有攴而无扑,其训攴曰小击也,是鞭重而扑轻。古人之制刑,宽于士氏而严于官吏,此可见矣。缓世之笞,有似于扑杖,有似于鞭。而予观太祖所列刑图,笞杖之大头、小头皆有分数。笞似臀受,杖则兼有以腿受者,而其用荆条则同。具《刑法志》中言太祖行郊坛,指道旁荆楚示太子曰:‘古用此为扑刑,取能去风。虽寒不伤也。’然则太祖所谓扑刑者,盖兼笞、杖言之矣。刑图所列,有笞杖而无鞭。而其论笞杖曰:‘毋以筋胶诸物装钉’,则用皮之有禁也。然明之廷杖,即鞭之遗制,而其为毒,岂但用皮而已。《明史·刑法志》言洪武六年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太祖曰:‘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命以俸赎罪。后群臣窐误,许以俸赎始此。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薛祥志误作夏毙杖下。故上书者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夫作法于凉,其敝犹贪。自古酷吏之不贪者,几希矣。而明之厂卫淫刑以逞,五毒加之,亦以是为于货之左券而已。然则,谓为太祖之作法不为过也。”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巳,西平侯沐英来朝。上赐宴奉天殿,赉黄金二百两,白金五千两,钞五百定,彩币百疋,亲拊之。曰:“使我高枕无南顾忧者,汝英也。”【考异】此据《明史》本传。证之,《潜庵史稿》在是月丁巳,今从之。

十一月,丙寅,命宣德侯金镇等练兵湖广。镇,朝兴子也。

己卯,思伦发降。伦发两受大创,乃遣把事招纲等来言:“往者逆谋,皆由把事刀厮郎所为。”乞贷死,愿输贡赋。云南守臣以闻,上乃遣通政司经历杨大用赍敕往谕,令修臣固礼,悉偿前日兵费。伦发听命,遂以象、马、白金、方物入贡,并献叛首刀厮郎等三十七人。麓川遂平。

是月,沐英奏景东乃百夷要冲,蒙化亦边远梗化,均宜置卫,分兵驻守,从之。诏置景东、蒙化二卫,以锦衣指挥佥事胡常等守之。

海州同知陈龚福坐胡惟庸党,贬云南。龚福,元御史大夫福寿子也。上念其忠臣之后,命宥之。越二年,擢为太仆少卿。【考异】《三编》系此事于是年十二月。证之,《宪章录》则二十五年三月事。又证之《潜庵史稿》则二十五年三月癸卯也。盖《三编》据其党事之发,牵连记之。今据书于sh是月下,并及其被谪、擢宫之本末。

十二月,甲辰,周王橚叶其国来凤阳。上怒,将徙之云南,寻止,使居京师。命世子有炖理藩事。

遣定逮侯王弼等练兵山西、陜西、河南。

是岁,高丽权国事王昌奏请入朝,上不许。未几,李成桂复废昌而立定。昌,国院君瑶。【考异】《明史·本纪》是年之末书高丽废其主禑,又废其主昌,盖牵连并记耳。其实废禑在去年也。又书云安南黎季犛弑其主日焜,此尤误。按《安南列传》季犛弑日焜乃在建文元年且自季犛立日焜后,连年窥边。故二十八年讨龙州之役,上谕日焜毋自疑。此时,安得有被弑之事。且事隔十年,亦非牵连记事之体。其为《本纪》之误无疑。今删去。

上以詹事为东宫要职而官联无统,乃置詹事院,欲得望重者居之。谕吏部曰:“三代保傅,礼甚尊严。兵部尚书唐铎谨厚有德,量可以为詹事。食尚书俸如故,以铎尝请豫教故也。铎寻致仕,而上眷遇不衰,后复起用。时,又改钦天监令丞为监正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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