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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斋先生遗稿/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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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明斋先生遗稿
卷之二十二
作者:尹拯
1732年
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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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燔希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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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入山之说。此岂提起分疏之事耶。且引罪之语。不敢𫌨缕于此等处。都不敢提起矣。未知如何。告君之语。不敢用一毫私意计较。况顾一边唇舌耶。只恐见理不明。措语失当。重得罪于公议。而为朋友之羞耳。疏草承委索。而自先人时。凡陈疏未上达之前。不许人传看。盖以先自传播为未安也。计日想未及登彻。故姑未得呈副。幸谅之。庚午九月二十六日。

所示箚记。可因以温绎旧读。实为昏惰之幸。而恐艰于翻阅耳。心气销耗。旧时颇费功力之处。亦皆全然忘失。思索不起。老而衰至。此良可愧叹。第想读礼功深。探讨源委。至于此勤。无任慰仰。礼书异于他书。自自家冠婚丧祭。以至人家所遭变节常多。随事讨论。随处讲究。自然通贯习熟。唯在加意不放过而已。加勉幸甚。甲戌六月九日。

前示通解末所论。不但文义而已。傍通世务。亦学者穷理中事。亦岂可谓不切。要使操存本源之功。不为外面引去。然后为善。今书所示历法范数地图之说。亦然。幸自省察。如何。通解八阵图及蔡氏范数。前日曾未考究。而竟不得要领。无以奉复。唯俟他日。取资于用功之后耳。然精神凋耗。日以昏忘。曾已知者。亦皆亡失。则况所未知者耶。还可笑叹。七月二十八日。

范数之八十一名及说义篇章。盖仿易卦及系辞而为之者。前日看时嫌其摸拟者。太涉装撰。而其中妙理。则未克穷究。实负古人用力之苦心矣。可愧。至于横直一二之画。则只是排算之法。无他义也。揲扐之法。则与启蒙揲蓍不同。启蒙则不犯手势。自然齐整。而此则颇涉人为。亦可疑也。有苑洛子所解颇详。欲见之。后当送之耳。

哀之疑孝伯太过。似未安。朋友间意见之参差。理所难免。何可便以异趣待之耶。唯在己益加穷格之功。在人益尽忠善之道。务以诚心相勉而已。一时不合轻相疑阻。恐非吾党之好消息也。如何。幸深谅之也。至月十二日。

仪礼经传通解小注。皆朱子所著耶。注所谓疏曰者。皆贾公彦疏耶。

所谓今按者。皆朱子自笔。则其馀小注。皆为朱子所裁定者。恐无疑也。所谓疏曰者。凡释注者谓之疏。疏家固不一。而此所载者。乃仪礼注疏。则其为贾疏。恐亦无疑也。

士冠礼。女子笄。是杂记。而非周公所著。则何为混书。女子笄。若欲行之。则恐未免骇俗。

不可混于经文。故谓之杂记补也。既载家礼。则朱子之所已行可知矣。今人患不行之耳。果行之则未必骇俗。士友家如李君辅。亦行之云。

内则目录曰。小戴记。盖古经也。古经即出于鲁淹仲及孔壁者。而编凡五十六。未知编名著于何书耶。虙氏曰。戴德,戴圣。因习仪礼。而录礼记。未知礼记是二戴所记耶。抑大戴别有他书否。

盖古经云者。疑出于古经。而非汉儒所造。汉书所谓五十六卷者。今不可考。礼记者。小戴所记也。大戴礼则别有一书八十馀篇。此中亦有之。取见之如何。

十一板未仕者不敢税人。此是有父兄在之义。而若遇当税处。恐难律以此礼。如尧夫麦舟。恐不可已也。

税人以父兄之命者。常也。遇当税处而税之者。变也。如尧夫麦舟在外。故得以专之。若在家则称以父命无疑也。

十八板酒清白注曰。白事酒。昔酒。礼记注曰。有事饮曰事酒。无事饮曰白酒。若以无事有事为别。而酒之味色无别。则何为各设耶。

周礼注。昔酒所谓旧醳。疑如今之母酒也。有事则饮以善者。无事则饮以次者。非无别也。

十九板蜗盐,苽食。蜗是丑物。或非今所谓土蜗耶。苽是何谷名。○桃诸梅诸是何物。

古今食品不同者。亦有之。蜗与螺蚌何异。苽水边草。有米可食。今交河江边。亦有之云。诸训以菹。菹以藏之也。其法未可详也。

内治十八板穆公问于子思章。子思曰。殷人质而尊其尊。故立孙。看文义则孙字。恐弟字之误。

此款恐误。恐当互换。如曰殷人质而亲其亲。故立子。周人文而尊其尊。故立孙。则文义皆顺矣。故下文。以文王立次为权。其意益明。

士相见礼十二板尝为臣章末疏曰。郑云去之以绝之也。谓绝其相交之礼耶。若以飨礼之无而绝之。则无乃太过耶。仪礼图注。无以绝之也四字。郑说非耶。

绝之者。非谓绝其相交之礼也。谓无飨燕之礼。更无所事。故言去之。以绝断其事也。郑云去之者。指注也。以绝之也者。释去之也。乃疏说也。非郑说也。

投壶礼。二十一板记鲁令弟子辞。薛令弟子辞者。谓二国之令如此云。而恐非幷设二令。

二国投壶之礼。令弟子之辞不同。如此云尔。非谓并行二令也。弟子宾党主党之年稚者。令之无得如此也。

二十五板正爵既行者。即胜者饮不胜者之爵也章末正爵。即庆多马之爵耶。凡投壶。司射为主。则只庆多马而饮之。而不胜者。则不为之饮耶。注有无算爵。而正文无之。是可疑。尝取事文类聚见之。算法投法。多有异处。

上文正爵者。饮不胜者之爵也。下文正爵。庆多马之爵也。投壶与射礼同。注。依射礼而言无算爵也。事文类聚。司马公法则固与古礼不同。乃其时俗礼也。

曲礼优游喜乐章及九拜章。既非曲礼。乃是周礼而无注。步中武象章。非曲礼。乃玉藻。而亦无注。魏中山舍人仓唐章。未知是何书而无注。酒肉之赐章。乃玉藻而注。以曲礼鸾设于镳章。亦非曲礼而无注。晏子聘鲁章。亦无注。登城不指章。将入门。问孰存一句。非曲礼语。而乃插入也。注不明言。传凡九章。首章。疑是孔子世家。二章。疑国语。三章四章五章。疑左传。末章。未知是何书。而并皆无注。恐误。

此等处无注者。皆阙文也。可谓此书之大欠也。安得一一校正而改刊耶。君既用功于此书。须一一标识于纸头。以待他日改刊时。取用如何。改刊或自家当事。会以为己任。亦无不可矣。改刊非难。校正为难。无事时校正。以待事至。可无临事又匆匆之悔也。

践阼十六板贾子章。简闻小诵。又曰。赋与集壤。未详。

简闻小诵。似是读书之谓。赋与应。是赐与之谓。

燕礼二十二板乐宾笙条记曰。宾拜酒。未知拜以献于主人耶。是酬酢之义欤。

经有不拜酒之文。所谓拜酒者。如拜受爵之类也。非献也。宾献酒于主人者。乃酢也。

聘礼三十七板有言条记曰。将命百名以上书于策。谓使者行人之数耶。

注名书文也。今谓之字。以此观之。则谓辞命之言百字以上。书于策云耳。非谓行人之数也。

公食大夫之礼八板拜至条曰。命之成拜阶上北面再拜稽首。按疏语。既终拜于阶下。而主君之意。犹以为不成。故命之成拜。未知既拜阶下。则何以为不成耶。看宾祭正馔条。宾降拜。而注云。不言成拜。降未拜云。若降而不拜。则与此条终拜阶下者。不同。

终拜君既辞之。故犹不拜也。升更拜而后方成拜也。疏意恐如此。下文则以不言成。故知与此不同也。

夏小正十二月章十一板舍于十有二辰。未详。此篇多有难解处。

舍。止也。止于十月者。以数起于十一月。故止于十月也。

孟春行夏令章注曰。此已火之气所泄。秋谓申金所伤。冬谓亥水所淫。十二月皆然。此恐祖于纬书。非先王著令之意欤。

五气顺布而四时行焉。亦自然之理也。以人事感伤而致愆。大槩如此云尔。奚必出于纬书耶。

乐制四十二板天翟。何物名耶。○鼓𱤖二字。未详。

皆未详。此等处。不可存终理会不得之心。心若不忘。则或看他书。邂逅相值矣。

王制之甲六板周礼章。土圭云者。未知累土积高。如圭之状故耶。所谓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云者。未知何谓。注。地与星辰升降于三万里之中。是以半之云。然则土圭三尺。而除去尺五寸。只以尺五寸。度景云耶。注。所谓取象于日一寸为正者。未知土圭一寸为邦畿千里之景耶。郑司农注。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长短不齐。而其景之相等何欤。颖川阳城县为然云。未知阳城是天下中正处耶。

土圭之名。来示似然。土圭为尺五寸。树八尺之表。其影亦尺五寸。故谓与土圭等。一寸为正云者。谓土圭一寸。于地为千里。故以此为正也。一寸为千里。故尺五寸当三万里之半也。阳城是嵩丘之下。故为地中也。

七板封公以五百里。然则周制与夏商有异耶。

以孟子俭于百里之说参之。则周制亦然。所谓五百里者。合附庸在其中。

王制凡十篇。分土,制国,王礼,王事,设官,建侯,名器,师田,刑辟九件事。而经纶之道备矣。窃念我东如分土建侯之制。则虽不可行。而其他七条则庶可以复古矣。此七件条目虽异。而究其归则无不本于人主之一心。而正心之本。则又是诚也云云

学者留心世务。亦是穷理工夫。莫非己分内事。所谓体用之学也。然不可只作一场说话而已。蕴之为德。行之为业。非有二致。其本则只在吾身心上。如所论七件。卒归于一心也。任重而道远。更当竭力。

仪礼。只是仪章度数。则学者固当讲解而习之。若其节目。固宜作笏记。付执事而已。未知如何。曾子曰。笾豆之事。则有司存者。恐亦此义。韩愈所谓难读者实是也。此以下。仪礼,家礼问目附

仪礼固是节目如笏记之类。而义在其中耳。若无注疏。则诚为难读。第恨注疏。亦未明快如朱子之文也。

仪礼。本周公所著。而凡记曰以下。则注曰未知定谁所录云。且间有孔子语。则定是后人类记者。宜不与周公经混书。而今皆混书者。何耶。

记虽或后人之所述。而盖与经俱行已久。故似不加别异也。然若使朱子为注疏。则必整理井井。使学者晓然矣。

士冠礼三板戒宾之先于筮宾者。何耶。既戒而筮不吉。则当更戒他宾。而以筮不吉之意。更告前戒之宾矣。体礼未妥。

戒宾者。广戒僚友。使来观礼也。所戒者。非一人也。筮宾者。于广戒之中。筮其可使冠子者。此即宾也。注疏所言。恐无可疑。

十板冠者见母。在于字冠之前。然则宾在位。以待见母后。字之耶。且无见庙之节。未知于庙中行事。故无之耶。

母在庙闱门之外。故即取脯而见于母也。见母之后。宾降其间。不久也。非如家礼之入中堂。见父母许多节次也。下二款则来示恐是。

古礼极有节目。而婿妇皆无告庙之节。何耶。白虎通曰。不先告庙者。示不必安也。谓安其妇也。其以此义耶。抑既为神。设席及几故耶。

古礼筵几而行之于庙者。即所以告庙也。白虎通所云者。似指妇入门。不先见庙也。

古者相见之礼。如此其重且大矣。是以取友以端。因不失亲。而交际之义不苟。今之自好者。虽欲复古。而见之者不以其礼。则是未免以礼而见凌。何以则可。

后世。亦有以礼相交者。士欲行古之道者。讲而行之。则岂不好也。礼行于可行之处。若择人而行之。则安有见凌之患。

乡饮酒礼七板迎宾条曰。宾厌介入门。注曰。引手。曰厌。图以引手之状。若今之接手连袂者然。窃恐似非敬让之道。

所谓引手。如揖之类。非必接手也。揖而引之。如左右手之谓。

二十一板二人举觯条。逆降洗升。逆字。何意。

逆降云者。谓在后者先降。在前者居后。故谓之逆也。

乡饮及射。极有礼仪可观。且是振作之方。为宰者若仿礼设试。则亦足为宣化一助。而未有闻焉。虽士流中自好者。亦未有行者。何以则可以复古。而不见笑于流俗耶。

邑宰则有古党正之名。士子则此等节目正好讲习。流俗之见笑。何必顾耶。昔者。亦曾行于家乡。而但射礼则易狎于武人。此为不便耳。

三十四板曰。君要节而踊。未知是踊擗之状否。

要节者。要其执奠升阶。及既奠。由重南之节也。非谓踊之状也。

士虞礼七板士虞记祝辞曰。哀子某。哀显相。

显相。指助祭者也。

礼记为书。虽有篇目。而语多错杂。难于考阅。况如檀弓曾子问等篇。尤无次序。若类会编辑。则甚便参看。未知是有变乱经传之罪否。此下礼记问目。

如此用工夫。岂不好。有何变乱经传之罪乎。

曲礼二十三板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云云。恐是大臣之事。而非谏官之事。

韩文公争臣论。似有此意。然有可显谏者。有不可显谏者。若以不显为主。则诚为有弊矣。

檀弓一板檀弓免焉。此欲正人之失礼。而先自为非礼之服。恐非的当道理。子游衰。亦然矣。

所疑诚然。此等事。近于所谓讽谏。圣人则似无此矣。

玉藻十四板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

子已除服。而父有丧服。故杂用缟玄。不纯于吉也。

三十六板士于大夫不承贺。未知大夫若亲自来贺。则为士者。其将避而不受耶。

恐然。如避不受拜之类也。

大传二板牧之野章曰。追王大王,王季,文王。不以卑临尊。窃念追尊之义。恐是显扬之意。若谓不可以诸侯之卑。临天子之尊云。则恐非武王周公之意。

非但显扬。以别嫌明微。则亦有此等意思。后世如太公舍人之悟高帝。亦此意也。

乐记末章曰。子贡问乐此四字。恐是衍文。

谓已上皆出于子贡问乐也。盖摠而言之。非必衍也。

仲尼燕居。亦与经解一套。文脉相贯而语多支蔓。恐非圣人语。王氏所谓未必孔子之言者近之欤。

此等篇与家语所载。未必皆非圣人之言。而记者之纯驳参错于其中。故不得粹然如论语耳。石梁王氏之说。欲一槩挥斥。则又甚未安矣。

坊记首章。命以防欲。注曰。天之命令。人力莫施。以是防之。则觊觎者塞。羡慕者止。窃意此命字。乃命道之命也。其曰。命以防欲者。无乃浅狭乎。恐非圣人语也。

虽浅实切。圣人之言。有命处多矣。言有浅近处。有深远处。有广博处。有要约处。安知其必非圣人之言乎。

表记九板子曰。中心安仁章曰。乡道而行。中道而废。忘身之老也。废字可疑。

如负重担而行远道者。力竭则少止于道。休力以进。而前进之心则未已也。非止而不行也。

奔丧十九板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窃意宾之来问。非为主人也。为奔丧者而来也。已不拜送宾。而主人为之。抑何义耶。

宾虽为奔丧者来。而主人为其家之主。故为之拜也。奔丧者。似亦从之。

间传十三板既练。遭大功丧。麻葛重。未知今亦行此礼否。

今未闻有行之者。但并有父母丧者。则常疑当用此一节。曾闻崔汝和行之云。未知信否。

三年问首章注。王氏曰。出月禫祭。为二十七月。

出月。未详。似谓出其月。如徙月之云也。

冠义十七板见于母。母拜之注曰。适长子代父承祖者。与祖为正体。故礼之异于众子。家礼则见于母。而母起立。起立既太重。且无适众之别。亦当于适子之见起立。而众子则不为起立耶。

成人而与为礼者。是正义。王氏谓适长子者。恐未必然。况家礼已不分适子众子。则何可改耶。

儿子今始来到。前头之忧。不啻一二。此后唯望诸朋友勤加警策。俾得不至于堕坑落堑。区区之望也。苑洛工夫。若得梗槩。则不必深留意。恐费力于无益之地。不如经书之为实地。如何。甲戌至月二十四日。

苑洛子改得新衣而来。有古人还瓻之意。良感。第元甫过言。哀为此书所汨。似成病矣。岂觉此而谢绝耶。此则曾用数曰工夫。而未透而止。恨不能一承指示也。木冰之灾。曾所未见者。蔀屋之下。但切忧惧而已。大戴记呈上。而誊本多误字矣。四传。亦令儿子搜上。此等工夫有精力时。不可不着力。而第与四子等书有异。或不无外驰之患。须以存省作主。而勿令心放佚如何。乙亥正月八日。

昨夕。孝伯自儒城来宿而去。为言其从兄近看怀川文集。已亦寓目云。而以我之背驰为闷。欲其开惑。不啻勤恳。吾谓君闷我之背驰。而我忧君之陷入。此难以口舌争。只当付之后世而已。未知如何。九月十日。

前书承有大全工夫。此书亦不可不早从事。深以为喜。奏状申请等文字多杂。以其时吏文。诚有难解处。只可斟酌而观之。如此等处。不必太费力。封事书札之外。杂著诸文好看矣。须作一大事用工夫。以期融会贯通之功。如何。戊寅五月十九日。

大全初入。固有望洋之叹。然自是吾人没身钻仰于斯者。目今朋友着实读书。切己用功者实鲜。每得哀书。令人立懦警惰。幸加勉于不息工夫。以副区区之望。如何。若记得疑难处见示。则此亦得以重阅旧读。以开茅塞。亦一幸也。七月二十日。

孝经分经传者。乃朱子所为也。大全杂著。有孝经刊误。考见如何。今刊本一卷之行于世者。乃董氏鼎因朱子所定而为之注者也。童蒙须知。所谓打球踢球者。似是击球之类。韩诗。有击球歌。纲目唐纪。亦似有注解。考见如何。所谓放风禽。未详何事。而亦不过如来示纸鸢之类耳。

眼患为苦。虽是忧中例证。不可不加意调治。闭视默养。亦一事也。鄙人常欲以此为一段工夫。而苦未能焉。心地全无凝定之功故也。每以为愧。玆略及之。

明蓍策二十三板小注。蔡元定所论曰。老阳老阴。则谓阴阳以老为动。而阴本静。故以四归于老阳。少阳少阴。则谓阴阳以少为静。而阳性本动。故以四归于少阴云。窃意阳饶阴乏。则老阴之归于老阳者。果有其义。而阴静阳动。则少阳之以其动者。虚其所有。而归之阴者。何义耶。

以少为静。而阳性动。故主于静。而以四归之于少阴云耶。

近事汔为朝著之一闹。其在微分。已极惶闷。而每以不肖之故。贻辱于先亲。愈往罔极。只自痛疚而已。朋友之为我忧虑者。何可谓不谅乎。虽加咎责。亦无可辞之路。而亦无非勉戒之意。在此为幸矣。己卯五月二十六日。

吕希哲首以师礼事伊川。刘大节有语录曰。元承手编。则右二人。固是门人也。范淳夫虽不纯师程氏。而实尊仰取法焉。即朱子之说也。唯胡文定不及于程门。若不在此列。而然与游,杨,谢三君子游。尊崇程氏之学。至请列于从祀。则安得不谓之程氏之渊源也。朱子实纪。以真西山置之于门人之列。亦此例也。恐无可疑如何。

摆脱省事之谕。唯当随事裁节。俾不至挠心害病而已。太过则此又一病也。日用工夫。只在勿忘勿助之间。不可计功责效。使方寸滞吝也。如何。见抵儿子书。有冬末女婚之语。忧服中家中行吉礼。实为未安。世俗虽多行之。而此等处。则似不可放过。若过禫阕而行礼。则不过退数月耳。商量幸甚。九月十一日。

与金载海叔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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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士友间。获闻声华之日久矣。何幸昨者。贲然来访。得以奉接清仪。又辱开以讲诲之端。致意良厚。其为慰荷。何以尽喩。顾此衰朽病陋。尸居人事。无以堪此盛谊。是为愧惧耳。所留诸纸。连日玩绎。阅理之精。说义之明。令人钦服。而不能已。其中妙众理宰万物一说。不谓鄙见与之暗合。无容别议。至于气质之说。理气之说。正心之说三段。则大意皆好。而中有不能无疑者。略在小纸。以备裁择。未知明见以为如何。仰荷不鄙。忘僭有此。还增悚仄。凭便修候。兼申谢忱。馀未能缕缕。辛巳三月十七日。

气质之性。欲以恶一边言之者。即本于张子所谓气质之性。君子有不性之说。则固亦然矣。然所谓气质之性。非与本然之性对说而为言也。只以只言本然之性。则为不备。故乃合本性与气质而言。乃论性之完备者也。气质之至清至粹者。本然之性自在。此则圣人也。此则本然之性自在。气质非所论也。下圣人一等。则虽如颜,孟之亚圣。程,朱之大贤。各因其气质之禀。而成德各异。如颜之春生。孟之秋杀是也。又下此而为贤为才。刚善柔善。无非气质之不同。又下此而至于为愚顽恶弱。则气质全用。而本然之性不可见矣。此皆所谓气质之性也。岂可独言于恶一边。而不可言于善一边耶。张子所谓不性云者。乃就其中。拈出恶一边而言者也。今欲兼善恶言者。非主张气质也。乃平说人之成性如此也。若以气质之性。归之于恶一边。而与本然之性相对云。则是性为有二也。而可乎。善亦气。恶亦气。而理不与焉。则诚如所虑矣。善亦气。恶亦气。理实为之主焉。则何忧性善之说不行于天下乎。鄙见如此。未知如何。论语性相近章。已兼美恶言。尤分明。

心之不得其正。以四有所。为之病。而有所。故有不在之病。如衡之称物。物与锤均。则衡正平。物或重或轻。则衡倾于一偏。有所者。物之或重或轻也。不在者。衡倾也。衡倾则失正平之体。以此言之。则以有所。为用之病。以不在。为体之病。亦可矣。恐不须更引他说。如昏沈昏昩之类。以汨之也。衡本正平。正平然后可以称物。大学之言用。而体在其中者。与衡之言称物。而正平在其中者一般。言体不言体之争。初非所争也。如何。且昏沈是一病。不在是一病。不必以昏沈。为不在也。如何。

理气之辨。既已无疑于栗翁之说。则其下一段。实为架叠之言。盖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之说。已以心与形相对之言。而栗翁长书中。已不啻详论矣。何以谓未有明白处置耶。其曰。心为里。形为表则是矣。而必曰。以里对表。里为理而表为气。则不可。况强以表里为理气。而又移理气互发之名以冒之。果何意耶。反复究观。未得其说。幸更加商量。如何。

性善之论。自古有之。但不言恶性之所自出。至于程张始言气质。乃所谓完备。何必并善恶。归之气质中。然后谓之完备哉。如百念恶中一念善。则一念为本然。百念善中一念恶。则一念为气质。推而求之。此类虽多。以此恐不足为气质之性。合善恶之证。未知如何。

心之不在有二焉。一曰出而不在。一曰昏而不在。如人为一室之主。而有时乎出奔。则动之病也。有时乎昏睡。则静之病也。是以出与昏。虽有动静之殊。其为不在则一也。所谓敬者动静之通药也。若以衡言之。物未来而衡有平者。有不平者。是衡之体。所以有正不正也。物既来而衡有倾者。有不倾者。是衡之用。所以有病不病也。论心者。言其未发之体。则必曰鉴空衡平。衡平之说。宜为未发之比。不为已发之比。今来教曰衡倾。出于物之或轻或重云云。或轻或重。是在衡之应物处。所谓用也。衡既是心也。则轻重之物。又当为外物之比。何可以轻重为一病。衡倾为一病。又何可以轻重为用。衡倾为体乎。大抵若以动之不在言之。是不在由于奔驰。奔驰与不在。非二病也。以静之不在言之。是不在由于昏沈。昏沈与不在。非二病也。大学之有所。既是在动之病。则不应复就动上。别作不在之病。以对有所。其于体一边。则反有阙者也。

窃谓心之为物。与性命对则为气。与形气对则为理。据孟子志壹气壹之训。则分明志与气互相先后。参之以朱子或原或生之说。则亦莫不合于心形互发之义。门下于此。何以架叠为教耶。大抵心与形之为表里。表与里之为互动。虽不可谓不然。所谓心与形对。则为理者似若出于载海刱说。然求之于理。其势或然。

昨承惠复札。兼得二别纸。既觏清仪。又奉手翰。其慰平曰慕用之私者。何可胜言。披玩弥曰。不能已已。第所教数段。终于鄙意。有未释然。气质之性。虽发于程,张。而所谓相近之性。已是气质之性也。实包上智与下愚。何可谓独指恶一边耶。正心之不在。只言有所于外。则不在于中。不在于中。非体之病耶。昏沈又是一病。何必强合之为一事耶。至于互发之说。栗翁之论。既以为未安。则亦何可移用于志气之目。而主张之耶。此皆鄙见之不能无疑者也。昨见惠书。拟从容修谢矣。令侄来见。谓将进去。故谨此略布。幸更加商量。如何。栗翁书中。所谓人马之喩。虽言于人心道心。而于志壹气壹。皆可推见。其论此义。不翅多矣。昨书妄谓之架叠者。以此也。追以为悚。千万忙不能一一。早晩唯俟更承面诲耳。四月望日。

顷者。又承惠札。即宜修复。而书中有行李入洛之语。且尔迁就矣。仍无往来之便。阙然至今。愧悚何已。未委从者。果以去晦前还寓否。旱馀又雨太过。暑湿难堪。不审此时。雅况何似。悬溯倍品。人心道心图说。反复观之。恐左右所疑。似有不能尽人言之意者。谨就所示原纸。略加签论以呈。幸更商量如何。且一学子见来纸。有所辨论。其言与鄙见同。玆令写去。以备裁择。未知如何。大抵看书。到有疑处。虽不得不有所记录。以为辨问之资。而不可先有立说之意。以犯古人穿凿之戒。偶有所思。因笔及之。谅察为幸。六月二日。

此说上下及图。则皆好矣。而中间所论。在心之气。在形之气云云一款。分气为二。似不成义理。即前书所论以心与形。为理气互发之意也。恐未安。论人心道心图说。

图说。非以道心属之善。人心属之恶也。乃谓七情者。有道心有人心。有善有恶。故谓之总名也。乃七情有善恶云耳。此段恐未免错认也。人心道心。皆七情中物。则谓之总名。有何未安耶。人心道心。俱总于七情。故言不得不如此。非有主客也。且主于人心道心之位置图。不及于危微以下也。论栗谷人心道心图说辨。

人心虽生于形气。生于形气者。亦理也。生虽气已用事。气已用事者。亦理也。安有理外之心乎。且既曰。智之理所发。则何以为本原字未可用耶。

此一段。尤似看得太局。此非以人心。为有善恶之混也。人心之中节者。乃天理也。不中节者。乃人欲也。中节者为善。不中节者为恶。故总而言之耳。有何疑也。

精察二字。固以分别二者之间。而不杂为言矣。然察得二者之别者。正所以使人心。听于道心之工夫。则偏用于人心。亦何不可。且此是省察之意。活看则无碍矣。

气有清浊。通言人之禀赋之气有清浊云耳。安有众人与一己之殊耶。安有在心之气与在形之气之殊耶。此段正说气质之性。圣凡善恶。皆在其中矣。

气之在心在形云云。此是载海谬见所及。但所见之差。亦有所从出。栗谷之言曰。发之者。气也。是气在心。朱子之言曰。生于形气。是气在形。以此推之。凡所谓气者。或有从心言者。或有从形言者。若退溪之言气。有曰互发者。有曰主气者。以互发言则其为气在心。以主气言则在形。所以为疑也。

作书立言之嫌云云者。追以妄率自咎。乃蒙开谕郑重。钦服无已。气固有从心言者。从形言者。此则非可疑。而高明何故恋着互发字。必欲移而就之。是为未安耳。前日所示两纸。亦时以绎之。昏昧为不在之病者。亦是矣。而此乃推说耳。非本意所在也。未知如何。所谓或说者。侄孙东洙所僭论也。他日亦愿一拜耳。八月十二日。

中庸先戒惧后慎独。先中后和。所以为教者言。盖圣人之德。不待于用力。体立用行。只须自然。若言学者之事。则必先用而后体。至于知行亦尔。故先知后仁勇。三知先于三仁。至篇末言诚明。则又以诚先于明。学之功效。既至于圣人。则所谓及其至一也。复从圣人为言。先尊德性后道问学。如此看。如何。

云峯曰。人有目。岂不睹。人有耳。岂不闻。愚以为所谓不睹。不是不能睹。特谓无物可睹之时。所谓不闻不是不能闻。特谓无声可闻之时。盖不可须臾离者。本兼动静。言不睹不闻。特其静一边耳。在静而无事之时不可离。则况有事乎。所以举彼而明此也。岂不睹不闻。可以释须臾字哉。云峯之意盖曰。既有目与耳。何有不睹不闻之时。设有之。不过须臾之顷。如此则方其须臾也。目真不睹。耳真不闻。奚可哉。

朱子曰。致得中和。便充塞一身。或问论此一段。于一身一家。亦各言天地万物。但语类一说。与或问不同。双峯,东阳各有说。见小注。栗谷圣学辑要中所论。与朱子说为一般意。盖以父子尊卑之分。作天地。以慈孝等事万端曲折。作万物。然以此既拟之一身之上。则于一家。岂有他位育乎。双峯,东阳说。恐不得无疑。双峯言一家。而不言一身也。子子妇妇既并父与夫。以拟天地。又举妻子。以拟万物。一也。东阳论位育在一身。则以心气拟天地。一也。在一家。则所言位育两事。未有分别。一也。惟或问之说。别为一义。请推其说曰。天地之在一身一家一国。与所谓天下之天地。一也。以万物言之。言动事为之于吾身。为万物。父子兄弟之于吾家。为万物也。国与天下。从可知矣。如此看是否。

日气颇热。比来静候何似。仰溯弥切也。前书所谕气质之性之说。庶有契许之意。良幸良幸。张子之说。勉斋之说是平说耳。非如左右之必归之于恶一边也。想久则亦必自得于潜玩之中矣。中庸所论中和先后之说。愚意亦未必然。中庸是明道之书。非如大学之论学者功程节次。只从天命源头处说下来。中间如智仁费隐。以及诚明尊德性道问学。皆以先后本末。平说将去。而圣人学者之事自具其中。若如来谕。似乎太涉安排也。未知如何。不睹不闻。来谕所论恐得之。而致中和一段。自或问语类以下。至双峯,东阳诸说。各说出一义。互备相足。非有相悖也。如来谕所说。亦好。不须执此而病彼也。如上段云峯说。亦一义也。大抵来谕前后所论。皆一般。深探力索比较分析之功多。平易质悫沈潜服玩之味少。以此精密处。固可喜。而不无劳攘烦絮之病。未知如何。壬午五月七日。

示喩可见眷顾之情义。至于末端所教。岂浅陋之所敢当。惶愧之深。不知所对。唯抄录我东诸老先生格言至论。以为一编。以资受用者。实先人之遗意。而亦以学识不逮。僭率为惧。迄未及卒业。每切私恨。蒙此提诲。不胜感戢。倘前头或复有临睨旧寓之便。得以面承指导。则谅为莫大之幸。而何可几也。甲申七月十八日。

昨偶见节要书。有斥物有一性。人有两性之语一段。痛快。却思前日哀所论气质之性之说。想其时未见此语也。未知今则可晓然否。

所教朱子语一段。乃答徐子融书。书首。有性无性之说云云者是也。见节要卷之十六第十板矣。急于求益。有此专伻。深用钦叹。第观来说。虽与前日所论少异。犹以气质之性之善。为异于本然之性。此为不是善一也。何可以二之耶。朱子此书极详。于此反复。则必自晓然矣。病伏人事。无由就慰。兼与叙讨。是为郁叹。十月十三日。

数纸辨谕。慰幸无已。当初哀意。若以气质之性。有恶而无善。故以为如此。则既有气质之性。又有本然之性。是众人有二性也。适与朱子所讥者同。故前书举似矣。今见来说曰。气质之性。以此理合气质而言之。其实一理也。如此则大本已同矣。有何更辨。第犹必主分立之说。以为不同于七情之兼善恶。鄙见终不能无疑。谨就来说。抹其未安处以呈。幸高明之更思也。比日连过亡侄家再期祀事。又有孙儿冠礼。纷挠度日。未能细讨来说。今朝始方略窥。而此便来索答。遂不能一一签标。草草呈还。极用愧悚。然大本已同。其馀枝节。自可消融于审思之中矣。十一月六日。

昨所示说乍看。实有说出精微处。深仰用功之已深也。梁君是同志者。与之讨论有何嫌也。此则已老矣。将来梁君来此之后。哀侍当与之。为丽泽之好不浅。以此先之。亦是一事。如何如何。来书方与侄孙。使之从头边。诸老先生之说。一番理会过后。与之对讨耳。此非草草一看而可了者。幸姑迟之如何。侄孙日用未容放过则有之。而有何文字讲说可以副教者耶。渠疾恙种种。是可闷也。乙酉闰四月一日。

昨教四七说。初欲留待梁友来与之共讨矣。重违哀教。略以鄙见。签订仰复。昏塞如许。不能尽人言之意。而妄有是非僭汰之罪。还自悚仄。唯恕察而裁处之。幸甚幸甚。盖心气形气之辨。心发形发之分。是高明之所自得者。极其精细。亦尽说出。而鄙见之未安者。如签标所禀。未知如何。梁友秋间当来。第有意讲量。则更以投示如何。六月五日。

顷者所示四七说。自是大议论。能就诸老先生之说。而讲讨剔出。立此宗旨。岂是易事。乃以不逮之见。妄有论说。自知为僭。迨切愧悚。今书不复砭订何耶。第有修改更示之教。唯是拱俟耳。醮女之礼。牢床之具。家礼无品式。故鄙家则用仪礼豚鱼腊黍稷之式耳。然特豚亦难办。尝谓或从家礼。如常时宾客之礼。随分为之者。亦无妨也。未知如何。二十八日。

才修谢。未及送矣。昨又承此月三日惠札。得审夏秋以来。素履安贞。深用慰幸。第官则已弃云。亦将何以聊遣耶。为之奉念。所示礼说之异同。无任愧悚。非但精神之昏昧。初非心得。而只听人言。故不免于忘过也。然今以所示者更观之。虽若有理。不为叠床之言云者。终为不快。无以厌人之心。未知如何。大抵左右之说。君辅之说。皆当时未出之论。信乎义理之无穷也。昏甚。不能更就本文消详。而所答君辅者。亦不能记。幸与君辅反复辨难。归一之后。以定论相示如何。相望邈然。盍簪无缘。每念增怅。连山宰金直卿。再三来访。警益良多。孤陋之幸也。但似有不久留之意。未知能住几时也。士亨以去就为闷。未知终何以出场也。馀万只希新。凉加意珍摄。且愿勿以为老耄。时惠所得。以慰离索之怀。如何。八月二十二日。

长夏停云之怀。何尝不在吾友汉水之滨耶。昨自罗哀许传致七月三日惠札。得审炎热以来。静履清福。味道日休。慰感交极。无以容喩。白首穷经。讲学不怠。吾党中未见如左右者。恨不得源源相从。以资警诲也。心气形气之说。极知积年硏穷所得。实非略绰肤浅之见所可妄论。而一看之际。便有所疑。不得不还以奉质。详在别纸及册头签标。幸裁察而回教之。如何。拯自脱免匪据之后。自幸庶得以安其贱分。以待死矣。而儒疏辗转。闹及朝廷。终至于窜逐相继。安有如此千万意外事耶。身伏草莽。贻累世道。重勤圣主之念。惭惶之极。措躬无地。唯愿溘然而死。以万一塞责而已。庚寅闰七月十六日。

所示两说。似皆前日之说也。前日往复。皆忘不能记。而今更看之。犹不能无疑。谨以签标。以备裁察。盖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道心人心四端七情。俱从虚灵知觉中出。气发理乘四字。已直截打开。而理通气局四字。又所以曲畅旁通。无有窒碍。至于气或用事者。孟子所谓气壹动志一句尽之矣。今何必苦苦说出在形之气一义。乃于气之中。必分作两气。必以附合于互发之说耶。前日三层之图。今不能分明记得。而似是此说。鄙见固不能进于前。而亦恐高明之恋着于互发二字太固。迁就至此。而未免于支离也。朱子与林德久书。恐亦未必为两气之证也。如何如何。至于正心说。则所谓昏昧之病云者。亦依俙记得。似亦旧说也。此三不者。只言四有之病。乃放逸耳。非昏昧也。若只拈出心不在之病。而别论之。则言静而昏昧。动而放逸。固其宜也。若言于大学。则恐非本旨也。或问下段分注一款。亦似分析太过。如何如何。前日承教之日。似不能领悟于言下。今则衰耄益甚。思虑昏塞。末由玩绎。既不能尽乎人言之意。而又以妄意乱道。如是觉得。又犯不韪之罪矣。悚仄悚仄。

刀割着亦痛。鍼箚着亦痛。不待心使至彼而后。痛也一故神。观乎此言。则在心之气。在形之气。安有两气耶。前日鄙说。今不能记。而乍看亦似不成义理。如何。曾闻潜冶门下。有一说。以为人心生于形气。目也有人心。耳也有人心。至于手足。皆有人心来说。无乃似此说耶。

人心生于形气。心即知觉也。安有充体者自有知觉。而各自生出耶。

理情气情。即道心人心也。人心生于形气之私。私即所独也。或原或生。皆在虚灵知觉之中。则所谓在形之气者。有何所独之发用耶。

退溪云云以下。已有栗谷之辨。不必叠床。栗谷既以朱子发于理发于气之说。为与互发不同。则黄氏陈氏之说。亦不过如朱子之言而已。今必欲设在形之气一段。移互发之说及朱子黄陈之说而用之。自谓异于退溪。而未免下一层而归于退溪之说。岂非支离之甚耶。

心动而形气随之。形气动而心随之。心动气动。以至于形。形动气动。以至于心。此是高明之所独得。故讲得在形之气一义来。然心动而形气随之。心动气动以至于形两句。不须说。形气动而心随之。形动气动以至于心两句。则只是气壹动志之意。今不必费辞如此。只以气壹动志作一题目。演成一段说。以著独得之义则似好。如何。

大学正心。只言心之用。体在其中。盖体不正。则用不能正。如鉴空而后妍媸自明。衡平而后轻重得宜。或问推言心之体。不过如此而已。圣贤说话。多就用上说。下学上达。自有其序故也。

若以心不在焉。别为一目而统论之。则曰静而昏昧。曰动而放逸。固当矣。今大学之文。则以四有所之故。心逐于彼而不存云耳。未及于昏昧也。推之太过。恐失本旨。如何。

此段分排。如是看尽精密。而亦恐未必合于本旨也。以动静。为心之动静。亦未安。皆言身之动静耳。若以为心之动静。则心亦听命于心。而为心之所使耶。恐不成说话也。如何。

昨承此月十四日覆札得审迩来。服履有相。沈痛之中。免于疾恙。慰幸不能尽喩。拯老而不死。又蒙赐赉之恩。家儿又蒙陞资。父子皆逾分惶恐之极。若添罪戾。日夜踧踖而已。前日惠书与别纸二幅。久未修复。盖以精神日益昏昧。前忘后失遂致迁延。愧悚何已。今始更出而读之。来书所谓在形之气发出。知觉与道心。分为两知觉云者。终似未安。既曰知觉。一而已矣。何尝谓有两知觉耶。所谓不同者。只言性命与形气耳。非谓形气各生知觉也。提谕虽勤。不能开惑。还可愧叹。正心说。愚亦非谓无体也。只谓言用而体在其中。安有无体之用乎。上下两节。各言一病。不在之注。未有一言及于出字云者。来教极是。使愚得以破其谬见。实非小幸也。拱谢无已。两幅又加签标以呈。裁察幸甚。前后往复。不能誊留。过眼后旋即忘之。且心气昏耗。不能提掇思绎。相望不迩。无由面晤。忡怅奈何。千万何尽。只希德学日新。慰此慕用。辛卯二月二十八日。

曰心不在者。因四有所而言之。曰四有所。故心不在也。曰大学本文文理两款相连。此三款。鄙见果谬矣。盖从前先入之见如此。故如所谓上一款。说有心之病。下一款。说无心之病。上一款。说用之病。下一款。说体之病等说。皆不能信矣。今因来教。更取章句而反复之。四有所。三不在。果是各项事。不可相蒙为一说者。明白无疑。若非高明之反复不置。则何以觉得如此。其为感幸。殆难以言喩也。但昏昧二字。高明终不能舍。如乾乾是不已。不已是诚。虽推得去非九三之本旨也。如何如何。鄙说之谬处。今抹去。

即承惠札。凭审新元。德履日休。披玩慰喜。如获面晤。似闻有参讲书筵之时云。如此则庶可以展其所学。何可谓五斗屈耶。公私瞻幸。不能尽喩。八景题目尽佳。不远城市。而兼有此江湖之趣。亦一奇也。八绝辞意俱好。未知谁人之手。令人三讽。抑出于自家。如古钓台所书耶。如鄙人已枯竭矣。何能生意于效颦耶。只可自怜耳。精神日以熹微。前日教意。都未记得。只此奉谢而已。一握无期。怅然何已。壬辰二月十七日。

自昨年。人心形气之说。不能奉复之后。不得复见警诲之书。盖其时以为无事于更申而然。往复之端。则自我而止矣。寻常以为愧讼。即于意外得承惠札。以审比来。仕履珍重。且奉别纸所示春宫异数。此实稀觏之盛事也。其为欣耸感诵。岂但为私而已。虽在卑官。得以行其所学。有此恩荣。区区攒喜之忱。不能以笔舌尽喩也。纸末所教跋语。鄙人何敢当。且年来病昏日甚。文字事抛弃久矣。虚辱勤命。只切愧叹而已。馀万不能尽意。唯希学业日新。益尽心于劝讲之地。以副公私之望。癸巳四月六日。

答李泰寿士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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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岳所得。何靳一示破耶。牛溪所训指专务外物者而言。岂可以此而真谓山水无益于身心耶。如郑湖阴之知非。亦一验也。君辅使君。颇相还往否。当亦有讲讨之益。如鄙人者。已是垂死之境。耳目精神。日以昏塞。虽欲收拾振作。以不负馀日。不可得也。所望于朋友者。实为切切。幸勿放过时月。以大慰吾党之望。如何。令侄子厚。美质美志。良可爱敬。而所虑多病。恐不能自强。或致半道而废也。彼中寓居已久。其有相从向学者耶。礼安退翁遗躅。亦或一至否。平生欲一见陶山。而竟未得。今则徒有梦想而已。岭南虽为异论之窟。其中。心公而眼明者。不无其人。申白原门下。亦或有之。世道日降。而加以近来溃裂。委靡涣散。虽有志者。鲜能充拓。诚可浩叹。幸勿退托。务自树立。且以兴起同志。如有可望者。幸因书示及。以慰离索之孤怀如何。庚辰六月四日。

所教学方图。使从孙谨写一本以呈。此图本于朱子答林伯和书。似最切于学者受用。幸加潜玩之功。如何。至于所编书目。谨受而阅之。工夫似浩博。有非草草力量所及也。为之钦叹。删烦补缺。何敢率尔。留俟详阅。亦何敢轻以示人。只贤侄子厚。似有疑于述作。以为一番用工夫。如此之时。此中许多事。皆得一番讲究精熟矣。其于致用。岂不有益乎云云。未知以为如何。先人遗稿中。书札往复处。虽或有一二段。而更思之。亦不必烦载。玆未得承教。鄙人文字。尤无足以仰副者矣。重荷勤教。不胜悚仄。至月念日。

所示进退之难。固已奉虑。然再疏未得递。势当三辞。三辞不许。则恐不得不应命。未知如何。如拯已是垂死之境。万事已不逮矣。人皆谓不可不一进。而鄙意则一番呈身。不足以仰答隆恩。而草莽一望天颜之愿。亦只是葵藿寸草之微诚耳。安能以此为塞臣子之分义耶。盖自少闻先人之教。以为今日为士者。出则当有为。处则当守分。而鄙人则哀苦之私情。不同于他人。故尤不敢为。或出或入。周旋人事之计。既自知非才不足以有为。宁欲退守微分。以没吾齿。此实平生区区心事。以此玄石在世时。每以正法常道见勉。而终不敢从。自知终为大伦之罪人。而不遑自恤。今则死期只朝暮间耳。宁有一分转动之望。只得惶蹙俟罪而已。谓左右不得不应命者。既前已肃恩矣。又一赴官矣。今于此职。虽云谦不敢当。三辞不获。则实无不可进之义。若玄石而在。亦必使之出矣。鄙人非敢置私意于自为与为人也。未知可蒙谅察否。己丑四月九日。

近以礼记类编事。甚纷纭。尊先师门下诸人。至有疏辨之意云。鄙意则恐其太过也。顷者姜叔重,梁季通。连以书问之。鄙答以先师若无干预。则虽有外言。何关而惊动若是耶。若与同志著为一说。以明先师之意则可也。不宜纷纭于此际也云云矣。未知叔重诸人之意。果以为如何也。诸人亦必通议于高明。未知何以处之。

有旨承受时。先后四拜者。只是平日。见先人如是行之。故遵行之耳。非有他所据也。未知果如何。年号一款。自先人时不书于章疏。故亦遵行而不书矣。先人时石湖叔父。则自以尝从仕之故。循例书之矣。左右亦尝从仕。到今变之。未知如何。若自今以后。不复仕则变之犹可也。若或又有出仕之时。则当又循例。如此则斑驳不成义理矣。唯在自量而处之。未知如何。

别纸所教礼疏一款。谨悉。若如君辅之见。则岂不直截当时。有何许多葛藤。只是贾疏。加以勉斋。何可容易扫去。此所以穷索得殇死一条耳。鄙人非不喜君辅之新得。以为其说行不得耳。且适子落漏之说。鄙意亦如金叔涵之见。以君辅之言。为太固矣。然君辅原说。今昏忘不能记。未知果如何也。前日所惠三书。竟未传来。未知浮沈于何处也。

尊先师门下疏竟不止。终至纷纭于此际。可叹可叹。且侵斥浦翁。殊无顾忌。虽自谓得先师言外之微旨。而后生之于先正。轻肆贬议。不韪甚矣。黄山宰则尽和平矣。似闻有再疏之意云。此何大段事。而骚骚耶。尤可叹也。五月十五日。

昨于邸报。伏见三疏之批。极其勤恳。且前此微官之三疏。不得递者未尝见也。则圣意实非偶然。而可谓异数也。念左右何以处此。方切奉虑矣。今承示意。似犹有难进之意。诚未知何以处义则可也。第此事以正法常道言之。三辞而后应命。无可疑者。且近来此官之废阙久矣。进承朝廷之德意。且令讲肆。得一藏修之士。岂非美事。若使尊先师而在。必以此义奉勉而无他道矣。此外则惟在自量之如何。非他人之所能预也。况如鄙人者。方自在维谷之中。安能为人谋也。只自愧叹。病状事在家与离次。恐无异。而离次则当待命于中路。不得则又不得不进。欲退归则又非不安离次之意。须熟量如何。二十九日。

顷者从孙好过婚礼而归。闻新妇甚佳。实是私家之幸也。多少教意。如获一场面晤第眼患颇苦云。实妨看书为之奉虑。然却有恬养工夫。亦先贤之训也。何莫非用工之资也。边虞之一番骚屑。似是召寇之兆。咨译之回。顿即止息云。其言亦何足信。而人心之无定如此。亦可笑也。但丙丁之后已七十馀年矣。人心世道一无可恃。前头无事。实不可必。恬嬉既久。涣散已极。独使至尊忧社稷之句。每令人中夜无眠也。至于古人处义之道。各随其人地而不同。有何一定之规。自牛溪以后。赴难为一大节。自赵重峯,高霁峯以后。义旅亦成一义。惟是随时自尽其义而已。如鄙人垂死残喘。只是朝暮之人。安有一分气力。可以准拟。或死于毂下。或死于野。皆未可定也。姑未能尽言。谅察如何。大抵在外之臣。当患难之日。若有收召之命。则即当致身。死生以之。非如平时之可以量宜进退也。未知如何。从孙所辞。未蒙许递。极可惶闷。出既不易。处亦甚难。惟在自家之自量也。既拾茂,锦。姑守所住之处。亦无不可矣。况闻东洙之言。山中开野。田畴颇阔。可谓福地。东洙亦可以早晩归依也。所索文与笔。衰陋如许。恐无以副教。愧悚幸恕谅。庚寅腊月。

东入之计。姑且停止。理势然矣。所处已深。亦何必更求深处。古人处义之道。不一其类。如宋之杨尹诸贤事。向来牛溪被谤时。既讲讨者也。有召则进。无召则不进。自是为士者之常规。不以缓急而有异也。此外有何别样义理耶。幸于牛溪年谱等书。考览如何。所示纸榜行祭之仪。依家礼附注说而行之。恐无可疑。而至于先世忌故。则祭时斋宿等节。固当与参祭者一般。而设位展拜。则恐未然。设位者。为馈奠而设也。何可只为展拜而设耶。鄙人亦只奉祢庙。祖以上丘墓在近。故忌日。往拜于墓前而已。今则祖墓外。筋力不逮。亦已废矣。妻子以下时祀。未得先儒所论。无以仰复。更加商量。如有可据者。示教如何。二十六日。

永春之计。似胜于路傍。就而卜居。更无迁移。则岂不好乎。来教所谓多动少静。心神扰攘等语。实为可闷。幸须从此坚定。勿复栖遑于道路。以为静养身心之图。如何。辛卯四月二十一日。

晩暮工夫。似无别样。静存动察。勿忘勿助。自是终身程式。若或求一个物事。为着力之用。则或反落于一边矣。未知以为如何。从孙之迁陞。比诸讲职。虽似少宽。而惶恐则愈往愈甚。鄙意则欲其趋谢恩命。而渠以遽尔出头为难。趑趄未决之际。适顺递。姑可私幸。九月二十四日

索居之叹。诚如所示。如我者昏昏长卧。虽有朋友。更无提撕之望。三复来教。只增怅然。神气无减之云。自外观者何知其实。实则日甚一日。益觉支离之为苦。唯思遄归之为安而已。坡江李生昨年数月来留而去。其志趣诚实。实不易得。闻今冬欲来。而迄无消息。想贫病不能动也。然此已无人事如此。远来何益。每见少辈之来寻。无以相资。只自愧叹。所示欲来者。亦止之如何。壬辰腊月十七日。

答韩配周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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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来。知西笑在迩。而无由奉别。怅然何已。尽室以行。则从此当为京洛之人。俗学声利之场。其能汨没。反有甚于乡曲之可忧。唯须不忘初心。常自提撕警觉。庶有所竖立。不至于全然放倒也。尤当收敛外面。以规绳自饬。然后心可存。朱门旨诀及击蒙要诀。常看不辍如何。言不能尽意。千万自重。以副相爱之望。此送弟西行。孤怀甚悄悄。恐久不能堪耳。奈何。壬戌七月二十二日。

贱分之不敢出头于世者。已自画矣。而无端名位至于此极。虽云守虞人之一义。而天书每降。史官络绎。坐拒朝命。经年阅岁。其于臣子分义。为何等罪戾耶。人非鬼责。理所必至。日夜忧惶。祈死不得。当此时。与我相亲之人。则当为我忧惧闷蹙之不暇。乃反为之列饰虚辞。以要君父。盛张气势。凌制他人。将使我陷于无限罔测之地而后已者。此果何事耶。诸人每诿以士论。夫所谓士论者。出于义理之正者是已。若此等事。则直是偏论耳。当此世道乖离。百孔千疮之日。讦扬隐微。攻击异己。不顾大体。唯快私意。如此而尚可谓之士论乎。向来正亦如此。世道之至此者。莫非其祟。今当一切与之相反。矧可尤而效之耶。其时为此者。亦自以为士论。而自傍观者言之。以为何如耶。为今救弊之图。无他焉。为士者先行义而后论议。尚忠信而戒浮伪。持公正而去私偏。务和平而斥险诐。随事随处。无小无大。必求夫天理之粹然者而从之。不以一毫计较利害之私。杂错于其间。则吾身好而党类好。党类好而世道好矣。不然则已覆之辙。殊涂同归而已。可不戒哉。可不惧哉。言不能尽意。千万猛省。

六种惠贶。新到之初。有此勤念。感荷无已。第米则前此。例不敢受。玆以奉还。纸墨及鱼。亦且过腆。令人愧悚不安也。壬辰三月十四日。

按节本路。追荣祢庙。归扫松楸。恩被幽明。区区瞻庆。岂胜言喩。益殚报国之诚。益笃显亲之孝。此何待他人之劝勉。无他。只在律身守法。凡百敬慎而已。千万心谅。

仄闻再明。将临枉。深用欣企。第下辈传言。欲以杯盘来云。不胜惊悚。此实无端。岂以鄙人初度在今日耶。若然则尤为怵惕。自我先人时。未尝为此。虽先后数日。绝禁妄作。故鄙人亦承先法。以至于今矣。虽儿少辈小小私馔。亦不许具。则况今可当方伯之享耶。若以此来。则鄙人决不敢受。元不如不来也。既来而必不敢受。则彼此俱有咎言。所关亦似不细矣。恐或下辈所传之不虚。委伻奉告。千万谅察。且此时自上才以旱灾。备忘十行。丁宁恳恻。避殿减膳撤乐之日。臣子安敢以酒馔相待耶。此则非但私义之素所不行。实亦不体圣教。晏然无忌之大罪也。此则与者受者。厥罪惟均。岂令之有未思耶。情迫悉暴。可以知此心。非出于苟辞也。除弊一来。叙晤从容。虽云寂寥。实是山中之一好事。故初意谓出于此。而猝闻所传。大失所图。幸亟停行。勿令鄙人。内失家法。外陷国法。幸甚幸甚。壬辰五月二十八日。

三种珍馈。实深愧悚。致念至厚。不敢辞还。而其中蜜果一物。鄙家祭祀不用。每以冒受亲旧之馈遗。为不安。昨才说及此意矣。且为昨日持来而备之。则既已辞之。何以必送耶。玆不得已还封付还。其他承惠。亦已足矣。望垂谅。勿以为讶。如何。六月一日。

答权持君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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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早脱科臼之累。又能不以进取婴情。闭户山间。日以圣贤书为业。聪明日新。而志意静一。于吾之所欲为者。将无远之不可至矣。戊午八月十日。

书中缕缕以学未信。而行世路为忧。苟知其忧则必有所事。苟有所事。则何患不进。仕学交优。圣训在册。唯当随处随时随事。无往而不致其体验穷格省察之功焉则长进通达。不可量矣。感下问之勤。略布所闻。初不计己之有无也。千万谅察。庚申十二月三日。

亚幕无甚官事。公馀闭户。以看书为主。又留心世务。随事勿放过。如此则庶乎仕学交优。一向长进矣。最不宜优游漫浪。虚送时日。少壮易失。老悔难及也。感相与之勤。略此奉勉。加意焉则幸甚。辛酉二月十九日。

示谕云云。极知不鄙之意。第具在黄卷。明道先生存心事物之训。为本领。而吕氏童蒙训清慎勤三字。为要法。此皆左右所读之书也。至于进学修业。无非己分内事。只在加之意而已。乙丑十月十五日。

所示云云。因任生。略闻传者之过实。而其在克治修省之地。实不可不猛省痛惩。以绝其苗脉也。古人谓之两斧。非但有伤于吾躬。分忧养亲。恩义不轻。正当孜孜夙夜。尽心民事。律己检身。绳墨自程。仰报君亲。下进学业。岂可从俗放过。以之内丧己德。外招人议耶。承有警惕之意。有改无勉。正所望于贤友也。千万自爱自重。随处用功。区区相爱之望也。丙寅四月二十六日。

饿者满庭。军门新设。无非攒眉搔首之事。为之奉虑。唯当随处尽心。以效才诚。上分顾忧。下抚疲瘵。皆吾学问中事。此外有何别样好策耶。丁卯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