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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齋先生遺稿/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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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明齋先生遺稿
卷之二十二
作者:尹拯
1732年
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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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燔希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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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入山之說。此豈提起分疏之事耶。且引罪之語。不敢覼縷於此等處。都不敢提起矣。未知如何。告君之語。不敢用一毫私意計較。況顧一邊唇舌耶。只恐見理不明。措語失當。重得罪於公議。而爲朋友之羞耳。疏草承委索。而自先人時。凡陳疏未上達之前。不許人傳看。蓋以先自傳播爲未安也。計日想未及登徹。故姑未得呈副。幸諒之。庚午九月二十六日。

所示箚記。可因以溫繹舊讀。實爲昏惰之幸。而恐艱於繙閱耳。心氣銷耗。舊時頗費功力之處。亦皆全然忘失。思索不起。老而衰至。此良可愧歎。第想讀禮功深。探討源委。至於此勤。無任慰仰。禮書異於他書。自自家冠婚喪祭。以至人家所遭變節常多。隨事討論。隨處講究。自然通貫習熟。唯在加意不放過而已。加勉幸甚。甲戌六月九日。

前示通解末所論。不但文義而已。傍通世務。亦學者窮理中事。亦豈可謂不切。要使操存本源之功。不爲外面引去。然後爲善。今書所示曆法範數地圖之說。亦然。幸自省察。如何。通解八陣圖及蔡氏範數。前日曾未考究。而竟不得要領。無以奉復。唯俟他日。取資於用功之後耳。然精神凋耗。日以昏忘。曾已知者。亦皆亡失。則況所未知者耶。還可笑歎。七月二十八日。

範數之八十一名及說義篇章。蓋倣易卦及繫辭而爲之者。前日看時嫌其摸擬者。太涉裝撰。而其中妙理。則未克窮究。實負古人用力之苦心矣。可愧。至於橫直一二之畫。則只是排算之法。無他義也。揲扐之法。則與啓蒙揲蓍不同。啓蒙則不犯手勢。自然齊整。而此則頗涉人爲。亦可疑也。有苑洛子所解頗詳。欲見之。後當送之耳。

哀之疑孝伯太過。似未安。朋友間意見之參差。理所難免。何可便以異趣待之耶。唯在己益加窮格之功。在人益盡忠善之道。務以誠心相勉而已。一時不合輕相疑阻。恐非吾黨之好消息也。如何。幸深諒之也。至月十二日。

儀禮經傳通解小註。皆朱子所著耶。註所謂疏曰者。皆賈公彥疏耶。

所謂今按者。皆朱子自筆。則其餘小註。皆爲朱子所裁定者。恐無疑也。所謂疏曰者。凡釋註者謂之疏。疏家固不一。而此所載者。乃儀禮註疏。則其爲賈疏。恐亦無疑也。

士冠禮。女子笄。是雜記。而非周公所著。則何爲混書。女子笄。若欲行之。則恐未免駭俗。

不可混於經文。故謂之雜記補也。旣載家禮。則朱子之所已行可知矣。今人患不行之耳。果行之則未必駭俗。士友家如李君輔。亦行之雲。

內則目錄曰。小戴記。蓋古經也。古經卽出於魯淹仲及孔壁者。而編凡五十六。未知編名著於何書耶。虙氏曰。戴德,戴聖。因習儀禮。而錄禮記。未知禮記是二戴所記耶。抑大戴別有他書否。

蓋古經雲者。疑出於古經。而非漢儒所造。漢書所謂五十六卷者。今不可考。禮記者。小戴所記也。大戴禮則別有一書八十餘篇。此中亦有之。取見之如何。

十一板未仕者不敢稅人。此是有父兄在之義。而若遇當稅處。恐難律以此禮。如堯夫麥舟。恐不可已也。

稅人以父兄之命者。常也。遇當稅處而稅之者。變也。如堯夫麥舟在外。故得以專之。若在家則稱以父命無疑也。

十八板酒淸白註曰。白事酒。昔酒。禮記註曰。有事飮曰事酒。無事飮曰白酒。若以無事有事爲別。而酒之味色無別。則何爲各設耶。

周禮註。昔酒所謂舊醳。疑如今之母酒也。有事則飮以善者。無事則飮以次者。非無別也。

十九板蝸鹽,苽食。蝸是醜物。或非今所謂土蝸耶。苽是何穀名。○桃諸梅諸是何物。

古今食品不同者。亦有之。蝸與螺蚌何異。苽水邊草。有米可食。今交河江邊。亦有之雲。諸訓以菹。菹以藏之也。其法未可詳也。

內治十八板穆公問於子思章。子思曰。殷人質而尊其尊。故立孫。看文義則孫字。恐弟字之誤。

此款恐誤。恐當互換。如曰殷人質而親其親。故立子。周人文而尊其尊。故立孫。則文義皆順矣。故下文。以文王立次爲權。其意益明。

士相見禮十二板嘗爲臣章末疏曰。鄭雲去之以絶之也。謂絶其相交之禮耶。若以饗禮之無而絶之。則無乃太過耶。儀禮圖註。無以絶之也四字。鄭說非耶。

絶之者。非謂絶其相交之禮也。謂無饗燕之禮。更無所事。故言去之。以絶斷其事也。鄭雲去之者。指註也。以絶之也者。釋去之也。乃疏說也。非鄭說也。

投壺禮。二十一板記魯令弟子辭。薛令弟子辭者。謂二國之令如此雲。而恐非幷設二令。

二國投壺之禮。令弟子之辭不同。如此雲爾。非謂並行二令也。弟子賓黨主黨之年稚者。令之無得如此也。

二十五板正爵旣行者。卽勝者飮不勝者之爵也章末正爵。卽慶多馬之爵耶。凡投壺。司射爲主。則只慶多馬而飮之。而不勝者。則不爲之飮耶。註有無算爵。而正文無之。是可疑。嘗取事文類聚見之。算法投法。多有異處。

上文正爵者。飮不勝者之爵也。下文正爵。慶多馬之爵也。投壺與射禮同。註。依射禮而言無算爵也。事文類聚。司馬公法則固與古禮不同。乃其時俗禮也。

曲禮優游喜樂章及九拜章。旣非曲禮。乃是周禮而無註。步中武象章。非曲禮。乃玉藻。而亦無註。魏中山舍人倉唐章。未知是何書而無註。酒肉之賜章。乃玉藻而註。以曲禮鸞設於鑣章。亦非曲禮而無註。晏子聘魯章。亦無註。登城不指章。將入門。問孰存一句。非曲禮語。而乃揷入也。註不明言。傳凡九章。首章。疑是孔子世家。二章。疑國語。三章四章五章。疑左傳。末章。未知是何書。而並皆無註。恐誤。

此等處無註者。皆闕文也。可謂此書之大欠也。安得一一校正而改刊耶。君旣用功於此書。須一一標識於紙頭。以待他日改刊時。取用如何。改刊或自家當事。會以爲己任。亦無不可矣。改刊非難。校正爲難。無事時校正。以待事至。可無臨事又悤悤之悔也。

踐阼十六板賈子章。簡聞小誦。又曰。賦與集壤。未詳。

簡聞小誦。似是讀書之謂。賦與應。是賜與之謂。

燕禮二十二板樂賓笙條記曰。賓拜酒。未知拜以獻於主人耶。是酬酢之義歟。

經有不拜酒之文。所謂拜酒者。如拜受爵之類也。非獻也。賓獻酒於主人者。乃酢也。

聘禮三十七板有言條記曰。將命百名以上書於策。謂使者行人之數耶。

註名書文也。今謂之字。以此觀之。則謂辭命之言百字以上。書於策雲耳。非謂行人之數也。

公食大夫之禮八板拜至條曰。命之成拜階上北面再拜稽首。按疏語。旣終拜於階下。而主君之意。猶以爲不成。故命之成拜。未知旣拜階下。則何以爲不成耶。看賓祭正饌條。賓降拜。而註雲。不言成拜。降未拜雲。若降而不拜。則與此條終拜階下者。不同。

終拜君旣辭之。故猶不拜也。升更拜而後方成拜也。疏意恐如此。下文則以不言成。故知與此不同也。

夏小正十二月章十一板舍於十有二辰。未詳。此篇多有難解處。

舍。止也。止於十月者。以數起於十一月。故止於十月也。

孟春行夏令章註曰。此已火之氣所泄。秋謂申金所傷。冬謂亥水所淫。十二月皆然。此恐祖於緯書。非先王著令之意歟。

五氣順布而四時行焉。亦自然之理也。以人事感傷而致愆。大槩如此雲爾。奚必出於緯書耶。

樂制四十二板天翟。何物名耶。○鼓𱤖二字。未詳。

皆未詳。此等處。不可存終理會不得之心。心若不忘。則或看他書。邂逅相値矣。

王制之甲六板周禮章。土圭雲者。未知累土積高。如圭之狀故耶。所謂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雲者。未知何謂。註。地與星辰升降於三萬里之中。是以半之雲。然則土圭三尺。而除去尺五寸。只以尺五寸。度景雲耶。註。所謂取象於日一寸爲正者。未知土圭一寸爲邦畿千里之景耶。鄭司農註。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適與土圭等長短不齊。而其景之相等何歟。穎川陽城縣爲然雲。未知陽城是天下中正處耶。

土圭之名。來示似然。土圭爲尺五寸。樹八尺之表。其影亦尺五寸。故謂與土圭等。一寸爲正雲者。謂土圭一寸。於地爲千里。故以此爲正也。一寸爲千里。故尺五寸當三萬里之半也。陽城是嵩丘之下。故爲地中也。

七板封公以五百里。然則周制與夏商有異耶。

以孟子儉於百里之說參之。則周制亦然。所謂五百里者。合附庸在其中。

王制凡十篇。分土,制國,王禮,王事,設官,建侯,名器,師田,刑辟九件事。而經綸之道備矣。竊念我東如分土建侯之制。則雖不可行。而其他七條則庶可以復古矣。此七件條目雖異。而究其歸則無不本於人主之一心。而正心之本。則又是誠也云云

學者留心世務。亦是窮理工夫。莫非己分內事。所謂體用之學也。然不可只作一場說話而已。蘊之爲德。行之爲業。非有二致。其本則只在吾身心上。如所論七件。卒歸於一心也。任重而道遠。更當竭力。

儀禮。只是儀章度數。則學者固當講解而習之。若其節目。固宜作笏記。付執事而已。未知如何。曾子曰。籩豆之事。則有司存者。恐亦此義。韓愈所謂難讀者實是也。此以下。儀禮,家禮問目附

儀禮固是節目如笏記之類。而義在其中耳。若無註疏。則誠爲難讀。第恨註疏。亦未明快如朱子之文也。

儀禮。本周公所著。而凡記曰以下。則註曰未知定誰所錄雲。且間有孔子語。則定是後人類記者。宜不與周公經混書。而今皆混書者。何耶。

記雖或後人之所述。而蓋與經俱行已久。故似不加別異也。然若使朱子爲註疏。則必整理井井。使學者曉然矣。

士冠禮三板戒賓之先於筮賓者。何耶。旣戒而筮不吉。則當更戒他賓。而以筮不吉之意。更告前戒之賓矣。體禮未妥。

戒賓者。廣戒僚友。使來觀禮也。所戒者。非一人也。筮賓者。於廣戒之中。筮其可使冠子者。此卽賓也。註疏所言。恐無可疑。

十板冠者見母。在於字冠之前。然則賓在位。以待見母後。字之耶。且無見廟之節。未知於廟中行事。故無之耶。

母在廟闈門之外。故卽取脯而見於母也。見母之後。賓降其間。不久也。非如家禮之入中堂。見父母許多節次也。下二款則來示恐是。

古禮極有節目。而壻婦皆無告廟之節。何耶。白虎通曰。不先告廟者。示不必安也。謂安其婦也。其以此義耶。抑旣爲神。設席及幾故耶。

古禮筵几而行之於廟者。卽所以告廟也。白虎通所云者。似指婦入門。不先見廟也。

古者相見之禮。如此其重且大矣。是以取友以端。因不失親。而交際之義不苟。今之自好者。雖欲復古。而見之者不以其禮。則是未免以禮而見凌。何以則可。

後世。亦有以禮相交者。士欲行古之道者。講而行之。則豈不好也。禮行於可行之處。若擇人而行之。則安有見凌之患。

鄕飮酒禮七板迎賓條曰。賓厭介入門。註曰。引手。曰厭。圖以引手之狀。若今之接手連袂者然。竊恐似非敬讓之道。

所謂引手。如揖之類。非必接手也。揖而引之。如左右手之謂。

二十一板二人擧觶條。逆降洗升。逆字。何意。

逆降雲者。謂在後者先降。在前者居後。故謂之逆也。

鄕飮及射。極有禮儀可觀。且是振作之方。爲宰者若倣禮設試。則亦足爲宣化一助。而未有聞焉。雖士流中自好者。亦未有行者。何以則可以復古。而不見笑於流俗耶。

邑宰則有古黨正之名。士子則此等節目正好講習。流俗之見笑。何必顧耶。昔者。亦曾行於家鄕。而但射禮則易狎於武人。此爲不便耳。

三十四板曰。君要節而踴。未知是踴擗之狀否。

要節者。要其執奠升階。及旣奠。由重南之節也。非謂踴之狀也。

士虞禮七板士虞記祝辭曰。哀子某。哀顯相。

顯相。指助祭者也。

禮記爲書。雖有篇目。而語多錯雜。難於考閱。況如檀弓曾子問等篇。尤無次序。若類會編輯。則甚便參看。未知是有變亂經傳之罪否。此下禮記問目。

如此用工夫。豈不好。有何變亂經傳之罪乎。

曲禮二十三板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云云。恐是大臣之事。而非諫官之事。

韓文公爭臣論。似有此意。然有可顯諫者。有不可顯諫者。若以不顯爲主。則誠爲有弊矣。

檀弓一板檀弓免焉。此欲正人之失禮。而先自爲非禮之服。恐非的當道理。子游衰。亦然矣。

所疑誠然。此等事。近於所謂諷諫。聖人則似無此矣。

玉藻十四板縞冠玄武。子姓之冠也。

子已除服。而父有喪服。故雜用縞玄。不純於吉也。

三十六板士於大夫不承賀。未知大夫若親自來賀。則爲士者。其將避而不受耶。

恐然。如避不受拜之類也。

大傳二板牧之野章曰。追王大王,王季,文王。不以卑臨尊。竊念追尊之義。恐是顯揚之意。若謂不可以諸侯之卑。臨天子之尊雲。則恐非武王周公之意。

非但顯揚。以別嫌明微。則亦有此等意思。後世如太公舍人之悟高帝。亦此意也。

樂記末章曰。子貢問樂此四字。恐是衍文。

謂已上皆出於子貢問樂也。蓋摠而言之。非必衍也。

仲尼燕居。亦與經解一套。文脈相貫而語多支蔓。恐非聖人語。王氏所謂未必孔子之言者近之歟。

此等篇與家語所載。未必皆非聖人之言。而記者之純駁參錯於其中。故不得粹然如論語耳。石樑王氏之說。欲一槩揮斥。則又甚未安矣。

坊記首章。命以防欲。註曰。天之命令。人力莫施。以是防之。則覬覦者塞。羨慕者止。竊意此命字。乃命道之命也。其曰。命以防欲者。無乃淺狹乎。恐非聖人語也。

雖淺實切。聖人之言。有命處多矣。言有淺近處。有深遠處。有廣博處。有要約處。安知其必非聖人之言乎。

表記九板子曰。中心安仁章曰。鄕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廢字可疑。

如負重擔而行遠道者。力竭則少止於道。休力以進。而前進之心則未已也。非止而不行也。

奔喪十九板奔喪者。非主人則主人爲之拜賓送賓。竊意賓之來問。非爲主人也。爲奔喪者而來也。已不拜送賓。而主人爲之。抑何義耶。

賓雖爲奔喪者來。而主人爲其家之主。故爲之拜也。奔喪者。似亦從之。

間傳十三板旣練。遭大功喪。麻葛重。未知今亦行此禮否。

今未聞有行之者。但並有父母喪者。則常疑當用此一節。曾聞崔汝和行之雲。未知信否。

三年問首章註。王氏曰。出月禫祭。爲二十七月。

出月。未詳。似謂出其月。如徙月之雲也。

冠義十七板見於母。母拜之註曰。適長子代父承祖者。與祖爲正體。故禮之異於衆子。家禮則見於母。而母起立。起立旣太重。且無適衆之別。亦當於適子之見起立。而衆子則不爲起立耶。

成人而與爲禮者。是正義。王氏謂適長子者。恐未必然。況家禮已不分適子衆子。則何可改耶。

兒子今始來到。前頭之憂。不啻一二。此後唯望諸朋友勤加警策。俾得不至於墮坑落塹。區區之望也。苑洛工夫。若得梗槩。則不必深留意。恐費力於無益之地。不如經書之爲實地。如何。甲戌至月二十四日。

苑洛子改得新衣而來。有古人還瓻之意。良感。第元甫過言。哀爲此書所汨。似成病矣。豈覺此而謝絶耶。此則曾用數曰工夫。而未透而止。恨不能一承指示也。木氷之災。曾所未見者。蔀屋之下。但切憂懼而已。大戴記呈上。而謄本多誤字矣。四傳。亦令兒子搜上。此等工夫有精力時。不可不着力。而第與四子等書有異。或不無外馳之患。須以存省作主。而勿令心放佚如何。乙亥正月八日。

昨夕。孝伯自儒城來宿而去。爲言其從兄近看懷川文集。已亦寓目雲。而以我之背馳爲悶。欲其開惑。不啻勤懇。吾謂君悶我之背馳。而我憂君之陷入。此難以口舌爭。只當付之後世而已。未知如何。九月十日。

前書承有大全工夫。此書亦不可不早從事。深以爲喜。奏狀申請等文字多雜。以其時吏文。誠有難解處。只可斟酌而觀之。如此等處。不必太費力。封事書札之外。雜著諸文好看矣。須作一大事用工夫。以期融會貫通之功。如何。戊寅五月十九日。

大全初入。固有望洋之歎。然自是吾人沒身鑽仰於斯者。目今朋友着實讀書。切己用功者實尠。每得哀書。令人立懦警惰。幸加勉於不息工夫。以副區區之望。如何。若記得疑難處見示。則此亦得以重閱舊讀。以開茅塞。亦一幸也。七月二十日。

孝經分經傳者。乃朱子所爲也。大全雜著。有孝經刊誤。考見如何。今刊本一卷之行於世者。乃董氏鼎因朱子所定而爲之註者也。童蒙須知。所謂打毬踢毬者。似是擊毬之類。韓詩。有擊毬歌。綱目唐紀。亦似有註解。考見如何。所謂放風禽。未詳何事。而亦不過如來示紙鳶之類耳。

眼患爲苦。雖是憂中例證。不可不加意調治。閉視默養。亦一事也。鄙人常欲以此爲一段工夫。而苦未能焉。心地全無凝定之功故也。每以爲愧。玆略及之。

明蓍策二十三板小註。蔡元定所論曰。老陽老陰。則謂陰陽以老爲動。而陰本靜。故以四歸於老陽。少陽少陰。則謂陰陽以少爲靜。而陽性本動。故以四歸於少陰雲。竊意陽饒陰乏。則老陰之歸於老陽者。果有其義。而陰靜陽動。則少陽之以其動者。虛其所有。而歸之陰者。何義耶。

以少爲靜。而陽性動。故主於靜。而以四歸之於少陰雲耶。

近事汔爲朝著之一鬧。其在微分。已極惶悶。而每以不肖之故。貽辱於先親。愈往罔極。只自痛疚而已。朋友之爲我憂慮者。何可謂不諒乎。雖加咎責。亦無可辭之路。而亦無非勉戒之意。在此爲幸矣。己卯五月二十六日。

呂希哲首以師禮事伊川。劉大節有語錄曰。元承手編。則右二人。固是門人也。范淳夫雖不純師程氏。而實尊仰取法焉。卽朱子之說也。唯胡文定不及於程門。若不在此列。而然與游,楊,謝三君子遊。尊崇程氏之學。至請列於從祀。則安得不謂之程氏之淵源也。朱子實紀。以眞西山置之於門人之列。亦此例也。恐無可疑如何。

擺脫省事之諭。唯當隨事裁節。俾不至撓心害病而已。太過則此又一病也。日用工夫。只在勿忘勿助之間。不可計功責效。使方寸滯吝也。如何。見抵兒子書。有冬末女婚之語。憂服中家中行吉禮。實爲未安。世俗雖多行之。而此等處。則似不可放過。若過禫闋而行禮。則不過退數月耳。商量幸甚。九月十一日。

與金載海叔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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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士友間。獲聞聲華之日久矣。何幸昨者。賁然來訪。得以奉接淸儀。又辱開以講誨之端。致意良厚。其爲慰荷。何以盡喩。顧此衰朽病陋。屍居人事。無以堪此盛誼。是爲愧懼耳。所留諸紙。連日玩繹。閱理之精。說義之明。令人欽服。而不能已。其中妙衆理宰萬物一說。不謂鄙見與之暗合。無容別議。至於氣質之說。理氣之說。正心之說三段。則大意皆好。而中有不能無疑者。略在小紙。以備裁擇。未知明見以爲如何。仰荷不鄙。忘僭有此。還增悚仄。憑便修候。兼申謝忱。餘未能縷縷。辛巳三月十七日。

氣質之性。欲以惡一邊言之者。卽本於張子所謂氣質之性。君子有不性之說。則固亦然矣。然所謂氣質之性。非與本然之性對說而爲言也。只以只言本然之性。則爲不備。故乃合本性與氣質而言。乃論性之完備者也。氣質之至淸至粹者。本然之性自在。此則聖人也。此則本然之性自在。氣質非所論也。下聖人一等。則雖如顏,孟之亞聖。程,朱之大賢。各因其氣質之稟。而成德各異。如顏之春生。孟之秋殺是也。又下此而爲賢爲才。剛善柔善。無非氣質之不同。又下此而至於爲愚頑惡弱。則氣質全用。而本然之性不可見矣。此皆所謂氣質之性也。豈可獨言於惡一邊。而不可言於善一邊耶。張子所謂不性雲者。乃就其中。拈出惡一邊而言者也。今欲兼善惡言者。非主張氣質也。乃平說人之成性如此也。若以氣質之性。歸之於惡一邊。而與本然之性相對雲。則是性爲有二也。而可乎。善亦氣。惡亦氣。而理不與焉。則誠如所慮矣。善亦氣。惡亦氣。理實爲之主焉。則何憂性善之說不行於天下乎。鄙見如此。未知如何。論語性相近章。已兼美惡言。尤分明。

心之不得其正。以四有所。爲之病。而有所。故有不在之病。如衡之稱物。物與錘均。則衡正平。物或重或輕。則衡傾於一偏。有所者。物之或重或輕也。不在者。衡傾也。衡傾則失正平之體。以此言之。則以有所。爲用之病。以不在。爲體之病。亦可矣。恐不須更引他說。如昏沈昏昩之類。以汨之也。衡本正平。正平然後可以稱物。大學之言用。而體在其中者。與衡之言稱物。而正平在其中者一般。言體不言體之爭。初非所爭也。如何。且昏沈是一病。不在是一病。不必以昏沈。爲不在也。如何。

理氣之辨。旣已無疑於栗翁之說。則其下一段。實爲架疊之言。蓋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之說。已以心與形相對之言。而栗翁長書中。已不啻詳論矣。何以謂未有明白處置耶。其曰。心爲裏。形爲表則是矣。而必曰。以裏對表。裏爲理而表爲氣。則不可。況強以表裏爲理氣。而又移理氣互發之名以冒之。果何意耶。反復究觀。未得其說。幸更加商量。如何。

性善之論。自古有之。但不言惡性之所自出。至於程張始言氣質。乃所謂完備。何必並善惡。歸之氣質中。然後謂之完備哉。如百念惡中一念善。則一念爲本然。百念善中一念惡。則一念爲氣質。推而求之。此類雖多。以此恐不足爲氣質之性。合善惡之證。未知如何。

心之不在有二焉。一曰出而不在。一曰昏而不在。如人爲一室之主。而有時乎出奔。則動之病也。有時乎昏睡。則靜之病也。是以出與昏。雖有動靜之殊。其爲不在則一也。所謂敬者動靜之通藥也。若以衡言之。物未來而衡有平者。有不平者。是衡之體。所以有正不正也。物旣來而衡有傾者。有不傾者。是衡之用。所以有病不病也。論心者。言其未發之體。則必曰鑑空衡平。衡平之說。宜爲未發之比。不爲已發之比。今來敎曰衡傾。出於物之或輕或重云云。或輕或重。是在衡之應物處。所謂用也。衡旣是心也。則輕重之物。又當爲外物之比。何可以輕重爲一病。衡傾爲一病。又何可以輕重爲用。衡傾爲體乎。大抵若以動之不在言之。是不在由於奔馳。奔馳與不在。非二病也。以靜之不在言之。是不在由於昏沈。昏沈與不在。非二病也。大學之有所。旣是在動之病。則不應復就動上。別作不在之病。以對有所。其於體一邊。則反有闕者也。

竊謂心之爲物。與性命對則爲氣。與形氣對則爲理。據孟子志壹氣壹之訓。則分明志與氣互相先後。參之以朱子或原或生之說。則亦莫不合於心形互發之義。門下於此。何以架疊爲敎耶。大抵心與形之爲表裏。表與裏之爲互動。雖不可謂不然。所謂心與形對。則爲理者似若出於載海刱說。然求之於理。其勢或然。

昨承惠復札。兼得二別紙。旣覯淸儀。又奉手翰。其慰平曰慕用之私者。何可勝言。披玩彌曰。不能已已。第所敎數段。終於鄙意。有未釋然。氣質之性。雖發於程,張。而所謂相近之性。已是氣質之性也。實包上智與下愚。何可謂獨指惡一邊耶。正心之不在。只言有所於外。則不在於中。不在於中。非體之病耶。昏沈又是一病。何必強合之爲一事耶。至於互發之說。栗翁之論。旣以爲未安。則亦何可移用於志氣之目。而主張之耶。此皆鄙見之不能無疑者也。昨見惠書。擬從容修謝矣。令姪來見。謂將進去。故謹此略布。幸更加商量。如何。栗翁書中。所謂人馬之喩。雖言於人心道心。而於志壹氣壹。皆可推見。其論此義。不翅多矣。昨書妄謂之架疊者。以此也。追以爲悚。千萬忙不能一一。早晩唯俟更承面誨耳。四月望日。

頃者。又承惠札。卽宜修復。而書中有行李入洛之語。且爾遷就矣。仍無往來之便。闕然至今。愧悚何已。未委從者。果以去晦前還寓否。旱餘又雨太過。暑濕難堪。不審此時。雅況何似。懸遡倍品。人心道心圖說。反復觀之。恐左右所疑。似有不能盡人言之意者。謹就所示原紙。略加籤論以呈。幸更商量如何。且一學子見來紙。有所辨論。其言與鄙見同。玆令寫去。以備裁擇。未知如何。大抵看書。到有疑處。雖不得不有所記錄。以爲辨問之資。而不可先有立說之意。以犯古人穿鑿之戒。偶有所思。因筆及之。諒察爲幸。六月二日。

此說上下及圖。則皆好矣。而中間所論。在心之氣。在形之氣云云一款。分氣爲二。似不成義理。卽前書所論以心與形。爲理氣互發之意也。恐未安。論人心道心圖說。

圖說。非以道心屬之善。人心屬之惡也。乃謂七情者。有道心有人心。有善有惡。故謂之總名也。乃七情有善惡雲耳。此段恐未免錯認也。人心道心。皆七情中物。則謂之總名。有何未安耶。人心道心。俱總於七情。故言不得不如此。非有主客也。且主於人心道心之位置圖。不及於危微以下也。論栗谷人心道心圖說辨。

人心雖生於形氣。生於形氣者。亦理也。生雖氣已用事。氣已用事者。亦理也。安有理外之心乎。且旣曰。智之理所發。則何以爲本原字未可用耶。

此一段。尤似看得太局。此非以人心。爲有善惡之混也。人心之中節者。乃天理也。不中節者。乃人慾也。中節者爲善。不中節者爲惡。故總而言之耳。有何疑也。

精察二字。固以分別二者之間。而不雜爲言矣。然察得二者之別者。正所以使人心。聽於道心之工夫。則偏用於人心。亦何不可。且此是省察之意。活看則無礙矣。

氣有淸濁。通言人之稟賦之氣有淸濁雲耳。安有衆人與一己之殊耶。安有在心之氣與在形之氣之殊耶。此段正說氣質之性。聖凡善惡。皆在其中矣。

氣之在心在形云云。此是載海謬見所及。但所見之差。亦有所從出。栗谷之言曰。發之者。氣也。是氣在心。朱子之言曰。生於形氣。是氣在形。以此推之。凡所謂氣者。或有從心言者。或有從形言者。若退溪之言氣。有曰互發者。有曰主氣者。以互發言則其爲氣在心。以主氣言則在形。所以爲疑也。

作書立言之嫌云云者。追以妄率自咎。乃蒙開諭鄭重。欽服無已。氣固有從心言者。從形言者。此則非可疑。而高明何故戀着互發字。必欲移而就之。是爲未安耳。前日所示兩紙。亦時以繹之。昏昧爲不在之病者。亦是矣。而此乃推說耳。非本意所在也。未知如何。所謂或說者。姪孫東洙所僭論也。他日亦願一拜耳。八月十二日。

中庸先戒懼後愼獨。先中後和。所以爲敎者言。蓋聖人之德。不待於用力。體立用行。只須自然。若言學者之事。則必先用而後體。至於知行亦爾。故先知後仁勇。三知先於三仁。至篇末言誠明。則又以誠先於明。學之功效。旣至於聖人。則所謂及其至一也。復從聖人爲言。先尊德性後道問學。如此看。如何。

雲峯曰。人有目。豈不覩。人有耳。豈不聞。愚以爲所謂不覩。不是不能覩。特謂無物可覩之時。所謂不聞不是不能聞。特謂無聲可聞之時。蓋不可須臾離者。本兼動靜。言不覩不聞。特其靜一邊耳。在靜而無事之時不可離。則況有事乎。所以擧彼而明此也。豈不覩不聞。可以釋須臾字哉。雲峯之意蓋曰。旣有目與耳。何有不覩不聞之時。設有之。不過須臾之頃。如此則方其須臾也。目眞不覩。耳眞不聞。奚可哉。

朱子曰。致得中和。便充塞一身。或問論此一段。於一身一家。亦各言天地萬物。但語類一說。與或問不同。雙峯,東陽各有說。見小註。栗谷聖學輯要中所論。與朱子說爲一般意。蓋以父子尊卑之分。作天地。以慈孝等事萬端曲折。作萬物。然以此旣擬之一身之上。則於一家。豈有他位育乎。雙峯,東陽說。恐不得無疑。雙峯言一家。而不言一身也。子子婦婦旣並父與夫。以擬天地。又擧妻子。以擬萬物。一也。東陽論位育在一身。則以心氣擬天地。一也。在一家。則所言位育兩事。未有分別。一也。惟或問之說。別爲一義。請推其說曰。天地之在一身一家一國。與所謂天下之天地。一也。以萬物言之。言動事爲之於吾身。爲萬物。父子兄弟之於吾家。爲萬物也。國與天下。從可知矣。如此看是否。

日氣頗熱。比來靜候何似。仰遡彌切也。前書所諭氣質之性之說。庶有契許之意。良幸良幸。張子之說。勉齋之說是平說耳。非如左右之必歸之於惡一邊也。想久則亦必自得於潛玩之中矣。中庸所論中和先後之說。愚意亦未必然。中庸是明道之書。非如大學之論學者功程節次。只從天命源頭處說下來。中間如智仁費隱。以及誠明尊德性道問學。皆以先後本末。平說將去。而聖人學者之事自具其中。若如來諭。似乎太涉安排也。未知如何。不覩不聞。來諭所論恐得之。而致中和一段。自或問語類以下。至雙峯,東陽諸說。各說出一義。互備相足。非有相悖也。如來諭所說。亦好。不須執此而病彼也。如上段雲峯說。亦一義也。大抵來諭前後所論。皆一般。深探力索比較分析之功多。平易質愨沈潛服玩之味少。以此精密處。固可喜。而不無勞攘煩絮之病。未知如何。壬午五月七日。

示喩可見眷顧之情義。至於末端所敎。豈淺陋之所敢當。惶愧之深。不知所對。唯抄錄我東諸老先生格言至論。以爲一編。以資受用者。實先人之遺意。而亦以學識不逮。僭率爲懼。迄未及卒業。每切私恨。蒙此提誨。不勝感戢。倘前頭或復有臨睨舊寓之便。得以面承指導。則諒爲莫大之幸。而何可幾也。甲申七月十八日。

昨偶見節要書。有斥物有一性。人有兩性之語一段。痛快。卻思前日哀所論氣質之性之說。想其時未見此語也。未知今則可曉然否。

所敎朱子語一段。乃答徐子融書。書首。有性無性之說云云者是也。見節要卷之十六第十板矣。急於求益。有此專伻。深用欽歎。第觀來說。雖與前日所論少異。猶以氣質之性之善。爲異於本然之性。此爲不是善一也。何可以二之耶。朱子此書極詳。於此反複。則必自曉然矣。病伏人事。無由就慰。兼與敍討。是爲鬱歎。十月十三日。

數紙辨諭。慰幸無已。當初哀意。若以氣質之性。有惡而無善。故以爲如此。則旣有氣質之性。又有本然之性。是衆人有二性也。適與朱子所譏者同。故前書擧似矣。今見來說曰。氣質之性。以此理合氣質而言之。其實一理也。如此則大本已同矣。有何更辨。第猶必主分立之說。以爲不同於七情之兼善惡。鄙見終不能無疑。謹就來說。抹其未安處以呈。幸高明之更思也。比日連過亡姪家再朞祀事。又有孫兒冠禮。紛撓度日。未能細討來說。今朝始方略窺。而此便來索答。遂不能一一籤標。草草呈還。極用愧悚。然大本已同。其餘枝節。自可消融於審思之中矣。十一月六日。

昨所示說乍看。實有說出精微處。深仰用功之已深也。梁君是同志者。與之討論有何嫌也。此則已老矣。將來梁君來此之後。哀侍當與之。爲麗澤之好不淺。以此先之。亦是一事。如何如何。來書方與姪孫。使之從頭邊。諸老先生之說。一番理會過後。與之對討耳。此非草草一看而可了者。幸姑遲之如何。姪孫日用未容放過則有之。而有何文字講說可以副敎者耶。渠疾恙種種。是可悶也。乙酉閏四月一日。

昨敎四七說。初欲留待梁友來與之共討矣。重違哀敎。略以鄙見。籤訂仰復。昏塞如許。不能盡人言之意。而妄有是非僭汰之罪。還自悚仄。唯恕察而裁處之。幸甚幸甚。蓋心氣形氣之辨。心發形發之分。是高明之所自得者。極其精細。亦儘說出。而鄙見之未安者。如籤標所稟。未知如何。梁友秋間當來。第有意講量。則更以投示如何。六月五日。

頃者所示四七說。自是大議論。能就諸老先生之說。而講討剔出。立此宗旨。豈是易事。乃以不逮之見。妄有論說。自知爲僭。迨切愧悚。今書不復砭訂何耶。第有修改更示之敎。唯是拱俟耳。醮女之禮。牢床之具。家禮無品式。故鄙家則用儀禮豚魚臘黍稷之式耳。然特豚亦難辦。嘗謂或從家禮。如常時賓客之禮。隨分爲之者。亦無妨也。未知如何。二十八日。

纔修謝。未及送矣。昨又承此月三日惠札。得審夏秋以來。素履安貞。深用慰幸。第官則已棄雲。亦將何以聊遣耶。爲之奉念。所示禮說之異同。無任愧悚。非但精神之昏昧。初非心得。而只聽人言。故不免於忘過也。然今以所示者更觀之。雖若有理。不爲疊床之言云者。終爲不快。無以厭人之心。未知如何。大抵左右之說。君輔之說。皆當時未出之論。信乎義理之無窮也。昏甚。不能更就本文消詳。而所答君輔者。亦不能記。幸與君輔反復辨難。歸一之後。以定論相示如何。相望邈然。盍簪無緣。每念增悵。連山宰金直卿。再三來訪。警益良多。孤陋之幸也。但似有不久留之意。未知能住幾時也。士亨以去就爲悶。未知終何以出場也。餘萬只希新。涼加意珍攝。且願勿以爲老耄。時惠所得。以慰離索之懷。如何。八月二十二日。

長夏停雲之懷。何嘗不在吾友漢水之濱耶。昨自羅哀許傳致七月三日惠札。得審炎熱以來。靜履淸福。味道日休。慰感交極。無以容喩。白首窮經。講學不怠。吾黨中未見如左右者。恨不得源源相從。以資警誨也。心氣形氣之說。極知積年硏窮所得。實非略綽膚淺之見所可妄論。而一看之際。便有所疑。不得不還以奉質。詳在別紙及冊頭籤標。幸裁察而回敎之。如何。拯自脫免匪據之後。自幸庶得以安其賤分。以待死矣。而儒疏輾轉。鬧及朝廷。終至於竄逐相繼。安有如此千萬意外事耶。身伏草莽。貽累世道。重勤聖主之念。慙惶之極。措躬無地。唯願溘然而死。以萬一塞責而已。庚寅閏七月十六日。

所示兩說。似皆前日之說也。前日往復。皆忘不能記。而今更看之。猶不能無疑。謹以籤標。以備裁察。蓋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道心人心四端七情。俱從虛靈知覺中出。氣發理乘四字。已直截打開。而理通氣局四字。又所以曲暢旁通。無有窒礙。至於氣或用事者。孟子所謂氣壹動志一句盡之矣。今何必苦苦說出在形之氣一義。乃於氣之中。必分作兩氣。必以附合於互發之說耶。前日三層之圖。今不能分明記得。而似是此說。鄙見固不能進於前。而亦恐高明之戀着於互發二字太固。遷就至此。而未免於支離也。朱子與林德久書。恐亦未必爲兩氣之證也。如何如何。至於正心說。則所謂昏昧之病雲者。亦依俙記得。似亦舊說也。此三不者。只言四有之病。乃放逸耳。非昏昧也。若只拈出心不在之病。而別論之。則言靜而昏昧。動而放逸。固其宜也。若言於大學。則恐非本旨也。或問下段分註一款。亦似分析太過。如何如何。前日承敎之日。似不能領悟於言下。今則衰耄益甚。思慮昏塞。末由玩繹。旣不能盡乎人言之意。而又以妄意亂道。如是覺得。又犯不韙之罪矣。悚仄悚仄。

刀割着亦痛。鍼箚着亦痛。不待心使至彼而後。痛也一故神。觀乎此言。則在心之氣。在形之氣。安有兩氣耶。前日鄙說。今不能記。而乍看亦似不成義理。如何。曾聞潛冶門下。有一說。以爲人心生於形氣。目也有人心。耳也有人心。至於手足。皆有人心來說。無乃似此說耶。

人心生於形氣。心卽知覺也。安有充體者自有知覺。而各自生出耶。

理情氣情。卽道心人心也。人心生於形氣之私。私卽所獨也。或原或生。皆在虛靈知覺之中。則所謂在形之氣者。有何所獨之發用耶。

退溪云云以下。已有栗谷之辨。不必疊床。栗谷旣以朱子發於理發於氣之說。爲與互發不同。則黃氏陳氏之說。亦不過如朱子之言而已。今必欲設在形之氣一段。移互發之說及朱子黃陳之說而用之。自謂異於退溪。而未免下一層而歸於退溪之說。豈非支離之甚耶。

心動而形氣隨之。形氣動而心隨之。心動氣動。以至於形。形動氣動。以至於心。此是高明之所獨得。故講得在形之氣一義來。然心動而形氣隨之。心動氣動以至於形兩句。不須說。形氣動而心隨之。形動氣動以至於心兩句。則只是氣壹動志之意。今不必費辭如此。只以氣壹動志作一題目。演成一段說。以著獨得之義則似好。如何。

大學正心。只言心之用。體在其中。蓋體不正。則用不能正。如鑑空而後姸媸自明。衡平而後輕重得宜。或問推言心之體。不過如此而已。聖賢說話。多就用上說。下學上達。自有其序故也。

若以心不在焉。別爲一目而統論之。則曰靜而昏昧。曰動而放逸。固當矣。今大學之文。則以四有所之故。心逐於彼而不存雲耳。未及於昏昧也。推之太過。恐失本旨。如何。

此段分排。如是看儘精密。而亦恐未必合於本旨也。以動靜。爲心之動靜。亦未安。皆言身之動靜耳。若以爲心之動靜。則心亦聽命於心。而爲心之所使耶。恐不成說話也。如何。

昨承此月十四日覆札得審邇來。服履有相。沈痛之中。免於疾恙。慰幸不能盡喩。拯老而不死。又蒙賜賚之恩。家兒又蒙陞資。父子皆踰分惶恐之極。若添罪戾。日夜踧踖而已。前日惠書與別紙二幅。久未修復。蓋以精神日益昏昧。前忘後失遂致遷延。愧悚何已。今始更出而讀之。來書所謂在形之氣發出。知覺與道心。分爲兩知覺雲者。終似未安。旣曰知覺。一而已矣。何嘗謂有兩知覺耶。所謂不同者。只言性命與形氣耳。非謂形氣各生知覺也。提諭雖勤。不能開惑。還可愧歎。正心說。愚亦非謂無體也。只謂言用而體在其中。安有無體之用乎。上下兩節。各言一病。不在之註。未有一言及於出字雲者。來敎極是。使愚得以破其謬見。實非小幸也。拱謝無已。兩幅又加籤標以呈。裁察幸甚。前後往復。不能謄留。過眼後旋卽忘之。且心氣昏耗。不能提掇思繹。相望不邇。無由面晤。忡悵奈何。千萬何盡。只希德學日新。慰此慕用。辛卯二月二十八日。

曰心不在者。因四有所而言之。曰四有所。故心不在也。曰大學本文文理兩款相連。此三款。鄙見果謬矣。蓋從前先入之見如此。故如所謂上一款。說有心之病。下一款。說無心之病。上一款。說用之病。下一款。說體之病等說。皆不能信矣。今因來敎。更取章句而反復之。四有所。三不在。果是各項事。不可相蒙爲一說者。明白無疑。若非高明之反復不置。則何以覺得如此。其爲感幸。殆難以言喩也。但昏昧二字。高明終不能捨。如乾乾是不已。不已是誠。雖推得去非九三之本旨也。如何如何。鄙說之謬處。今抹去。

卽承惠札。憑審新元。德履日休。披玩慰喜。如獲面晤。似聞有參講書筵之時雲。如此則庶可以展其所學。何可謂五斗屈耶。公私瞻幸。不能盡喩。八景題目儘佳。不遠城市。而兼有此江湖之趣。亦一奇也。八絶辭意俱好。未知誰人之手。令人三諷。抑出於自家。如古釣臺所書耶。如鄙人已枯竭矣。何能生意於效顰耶。只可自憐耳。精神日以熹微。前日敎意。都未記得。只此奉謝而已。一握無期。悵然何已。壬辰二月十七日。

自昨年。人心形氣之說。不能奉復之後。不得復見警誨之書。蓋其時以爲無事於更申而然。往復之端。則自我而止矣。尋常以爲愧訟。卽於意外得承惠札。以審比來。仕履珍重。且奉別紙所示春宮異數。此實稀覯之盛事也。其爲欣聳感誦。豈但爲私而已。雖在卑官。得以行其所學。有此恩榮。區區攢喜之忱。不能以筆舌盡喩也。紙末所敎跋語。鄙人何敢當。且年來病昏日甚。文字事拋棄久矣。虛辱勤命。只切愧歎而已。餘萬不能盡意。唯希學業日新。益盡心於勸講之地。以副公私之望。癸巳四月六日。

答李泰壽士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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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嶽所得。何靳一示破耶。牛溪所訓指專務外物者而言。豈可以此而眞謂山水無益於身心耶。如鄭湖陰之知非。亦一驗也。君輔使君。頗相還往否。當亦有講討之益。如鄙人者。已是垂死之境。耳目精神。日以昏塞。雖欲收拾振作。以不負餘日。不可得也。所望於朋友者。實爲切切。幸勿放過時月。以大慰吾黨之望。如何。令姪子厚。美質美志。良可愛敬。而所慮多病。恐不能自強。或致半道而廢也。彼中寓居已久。其有相從向學者耶。禮安退翁遺躅。亦或一至否。平生欲一見陶山。而竟未得。今則徒有夢想而已。嶺南雖爲異論之窟。其中。心公而眼明者。不無其人。申白原門下。亦或有之。世道日降。而加以近來潰裂。委靡渙散。雖有志者。尠能充拓。誠可浩歎。幸勿退託。務自樹立。且以興起同志。如有可望者。幸因書示及。以慰離索之孤懷如何。庚辰六月四日。

所敎學方圖。使從孫謹寫一本以呈。此圖本於朱子答林伯和書。似最切於學者受用。幸加潛玩之功。如何。至於所編書目。謹受而閱之。工夫似浩博。有非草草力量所及也。爲之欽歎。刪煩補缺。何敢率爾。留俟詳閱。亦何敢輕以示人。只賢姪子厚。似有疑於述作。以爲一番用工夫。如此之時。此中許多事。皆得一番講究精熟矣。其於致用。豈不有益乎云云。未知以爲如何。先人遺稿中。書札往復處。雖或有一二段。而更思之。亦不必煩載。玆未得承敎。鄙人文字。尤無足以仰副者矣。重荷勤敎。不勝悚仄。至月念日。

所示進退之難。固已奉慮。然再疏未得遞。勢當三辭。三辭不許。則恐不得不應命。未知如何。如拯已是垂死之境。萬事已不逮矣。人皆謂不可不一進。而鄙意則一番呈身。不足以仰答隆恩。而草莽一望天顏之願。亦只是葵藿寸草之微誠耳。安能以此爲塞臣子之分義耶。蓋自少聞先人之敎。以爲今日爲士者。出則當有爲。處則當守分。而鄙人則哀苦之私情。不同於他人。故尤不敢爲。或出或入。周旋人事之計。旣自知非才不足以有爲。寧欲退守微分。以沒吾齒。此實平生區區心事。以此玄石在世時。每以正法常道見勉。而終不敢從。自知終爲大倫之罪人。而不遑自恤。今則死期只朝暮間耳。寧有一分轉動之望。只得惶蹙俟罪而已。謂左右不得不應命者。旣前已肅恩矣。又一赴官矣。今於此職。雖雲謙不敢當。三辭不獲。則實無不可進之義。若玄石而在。亦必使之出矣。鄙人非敢置私意於自爲與爲人也。未知可蒙諒察否。己丑四月九日。

近以禮記類編事。甚紛紜。尊先師門下諸人。至有疏辨之意雲。鄙意則恐其太過也。頃者姜叔重,梁季通。連以書問之。鄙答以先師若無干預。則雖有外言。何關而驚動若是耶。若與同志著爲一說。以明先師之意則可也。不宜紛紜於此際也云云矣。未知叔重諸人之意。果以爲如何也。諸人亦必通議於高明。未知何以處之。

有旨承受時。先後四拜者。只是平日。見先人如是行之。故遵行之耳。非有他所據也。未知果如何。年號一款。自先人時不書於章疏。故亦遵行而不書矣。先人時石湖叔父。則自以嘗從仕之故。循例書之矣。左右亦嘗從仕。到今變之。未知如何。若自今以後。不復仕則變之猶可也。若或又有出仕之時。則當又循例。如此則斑駁不成義理矣。唯在自量而處之。未知如何。

別紙所敎禮疏一款。謹悉。若如君輔之見。則豈不直截當時。有何許多葛藤。只是賈疏。加以勉齋。何可容易掃去。此所以窮索得殤死一條耳。鄙人非不喜君輔之新得。以爲其說行不得耳。且適子落漏之說。鄙意亦如金叔涵之見。以君輔之言。爲太固矣。然君輔原說。今昏忘不能記。未知果如何也。前日所惠三書。竟未傳來。未知浮沈於何處也。

尊先師門下疏竟不止。終至紛紜於此際。可歎可歎。且侵斥浦翁。殊無顧忌。雖自謂得先師言外之微旨。而後生之於先正。輕肆貶議。不韙甚矣。黃山宰則儘和平矣。似聞有再疏之意雲。此何大段事。而騷騷耶。尤可歎也。五月十五日。

昨於邸報。伏見三疏之批。極其勤懇。且前此微官之三疏。不得遞者未嘗見也。則聖意實非偶然。而可謂異數也。念左右何以處此。方切奉慮矣。今承示意。似猶有難進之意。誠未知何以處義則可也。第此事以正法常道言之。三辭而後應命。無可疑者。且近來此官之廢闕久矣。進承朝廷之德意。且令講肆。得一藏修之士。豈非美事。若使尊先師而在。必以此義奉勉而無他道矣。此外則惟在自量之如何。非他人之所能預也。況如鄙人者。方自在維谷之中。安能爲人謀也。只自愧歎。病狀事在家與離次。恐無異。而離次則當待命於中路。不得則又不得不進。欲退歸則又非不安離次之意。須熟量如何。二十九日。

頃者從孫好過婚禮而歸。聞新婦甚佳。實是私家之幸也。多少敎意。如獲一場面晤第眼患頗苦雲。實妨看書爲之奉慮。然卻有恬養工夫。亦先賢之訓也。何莫非用工之資也。邊虞之一番騷屑。似是召寇之兆。咨譯之回。頓卽止息雲。其言亦何足信。而人心之無定如此。亦可笑也。但丙丁之後已七十餘年矣。人心世道一無可恃。前頭無事。實不可必。恬嬉旣久。渙散已極。獨使至尊憂社稷之句。每令人中夜無眠也。至於古人處義之道。各隨其人地而不同。有何一定之規。自牛溪以後。赴難爲一大節。自趙重峯,高霽峯以後。義旅亦成一義。惟是隨時自盡其義而已。如鄙人垂死殘喘。只是朝暮之人。安有一分氣力。可以準擬。或死於轂下。或死於野。皆未可定也。姑未能盡言。諒察如何。大抵在外之臣。當患難之日。若有收召之命。則卽當致身。死生以之。非如平時之可以量宜進退也。未知如何。從孫所辭。未蒙許遞。極可惶悶。出旣不易。處亦甚難。惟在自家之自量也。旣拾茂,錦。姑守所住之處。亦無不可矣。況聞東洙之言。山中開野。田疇頗闊。可謂福地。東洙亦可以早晩歸依也。所索文與筆。衰陋如許。恐無以副敎。愧悚幸恕諒。庚寅臘月。

東入之計。姑且停止。理勢然矣。所處已深。亦何必更求深處。古人處義之道。不一其類。如宋之楊尹諸賢事。向來牛溪被謗時。旣講討者也。有召則進。無召則不進。自是爲士者之常規。不以緩急而有異也。此外有何別樣義理耶。幸於牛溪年譜等書。考覽如何。所示紙榜行祭之儀。依家禮附註說而行之。恐無可疑。而至於先世忌故。則祭時齋宿等節。固當與參祭者一般。而設位展拜。則恐未然。設位者。爲饋奠而設也。何可只爲展拜而設耶。鄙人亦只奉禰廟。祖以上丘墓在近。故忌日。往拜於墓前而已。今則祖墓外。筋力不逮。亦已廢矣。妻子以下時祀。未得先儒所論。無以仰復。更加商量。如有可據者。示敎如何。二十六日。

永春之計。似勝於路傍。就而卜居。更無遷移。則豈不好乎。來敎所謂多動少靜。心神擾攘等語。實爲可悶。幸須從此堅定。勿復棲遑於道路。以爲靜養身心之圖。如何。辛卯四月二十一日。

晩暮工夫。似無別樣。靜存動察。勿忘勿助。自是終身程式。若或求一箇物事。爲着力之用。則或反落於一邊矣。未知以爲如何。從孫之遷陞。比諸講職。雖似少寬。而惶恐則愈往愈甚。鄙意則欲其趨謝恩命。而渠以遽爾出頭爲難。趑趄未決之際。適順遞。姑可私幸。九月二十四日

索居之歎。誠如所示。如我者昏昏長臥。雖有朋友。更無提撕之望。三復來敎。只增悵然。神氣無減之雲。自外觀者何知其實。實則日甚一日。益覺支離之爲苦。唯思遄歸之爲安而已。坡江李生昨年數月來留而去。其志趣誠實。實不易得。聞今冬欲來。而迄無消息。想貧病不能動也。然此已無人事如此。遠來何益。每見少輩之來尋。無以相資。只自愧歎。所示欲來者。亦止之如何。壬辰臘月十七日。

答韓配周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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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來。知西笑在邇。而無由奉別。悵然何已。盡室以行。則從此當爲京洛之人。俗學聲利之場。其能汨沒。反有甚於鄕曲之可憂。唯須不忘初心。常自提撕警覺。庶有所豎立。不至於全然放倒也。尤當收斂外面。以規繩自飭。然後心可存。朱門旨訣及擊蒙要訣。常看不輟如何。言不能盡意。千萬自重。以副相愛之望。此送弟西行。孤懷甚悄悄。恐久不能堪耳。奈何。壬戌七月二十二日。

賤分之不敢出頭於世者。已自畫矣。而無端名位至於此極。雖雲守虞人之一義。而天書每降。史官絡繹。坐拒朝命。經年閱歲。其於臣子分義。爲何等罪戾耶。人非鬼責。理所必至。日夜憂惶。祈死不得。當此時。與我相親之人。則當爲我憂懼悶蹙之不暇。乃反爲之列飾虛辭。以要君父。盛張氣勢。凌制他人。將使我陷於無限罔測之地而後已者。此果何事耶。諸人每諉以士論。夫所謂士論者。出於義理之正者是已。若此等事。則直是偏論耳。當此世道乖離。百孔千瘡之日。訐揚隱微。攻擊異己。不顧大體。唯快私意。如此而尙可謂之士論乎。向來正亦如此。世道之至此者。莫非其祟。今當一切與之相反。矧可尤而效之耶。其時爲此者。亦自以爲士論。而自傍觀者言之。以爲何如耶。爲今救弊之圖。無他焉。爲士者先行義而後論議。尙忠信而戒浮僞。持公正而去私偏。務和平而斥險詖。隨事隨處。無小無大。必求夫天理之粹然者而從之。不以一毫計較利害之私。雜錯於其間。則吾身好而黨類好。黨類好而世道好矣。不然則已覆之轍。殊塗同歸而已。可不戒哉。可不懼哉。言不能盡意。千萬猛省。

六種惠貺。新到之初。有此勤念。感荷無已。第米則前此。例不敢受。玆以奉還。紙墨及魚。亦且過腆。令人愧悚不安也。壬辰三月十四日。

按節本路。追榮禰廟。歸掃松楸。恩被幽明。區區瞻慶。豈勝言喩。益殫報國之誠。益篤顯親之孝。此何待他人之勸勉。無他。只在律身守法。凡百敬愼而已。千萬心諒。

仄聞再明。將臨枉。深用欣企。第下輩傳言。欲以杯盤來雲。不勝驚悚。此實無端。豈以鄙人初度在今日耶。若然則尤爲怵惕。自我先人時。未嘗爲此。雖先後數日。絶禁妄作。故鄙人亦承先法。以至於今矣。雖兒少輩小小私饌。亦不許具。則況今可當方伯之享耶。若以此來。則鄙人決不敢受。元不如不來也。旣來而必不敢受。則彼此俱有咎言。所關亦似不細矣。恐或下輩所傳之不虛。委伻奉告。千萬諒察。且此時自上纔以旱災。備忘十行。丁寧懇惻。避殿減膳撤樂之日。臣子安敢以酒饌相待耶。此則非但私義之素所不行。實亦不體聖敎。晏然無忌之大罪也。此則與者受者。厥罪惟均。豈令之有未思耶。情迫悉暴。可以知此心。非出於苟辭也。除弊一來。敍晤從容。雖雲寂寥。實是山中之一好事。故初意謂出於此。而猝聞所傳。大失所圖。幸亟停行。勿令鄙人。內失家法。外陷國法。幸甚幸甚。壬辰五月二十八日。

三種珍饋。實深愧悚。致念至厚。不敢辭還。而其中蜜果一物。鄙家祭祀不用。每以冒受親舊之饋遺。爲不安。昨纔說及此意矣。且爲昨日持來而備之。則旣已辭之。何以必送耶。玆不得已還封付還。其他承惠。亦已足矣。望垂諒。勿以爲訝。如何。六月一日。

答權持君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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旣早脫科臼之累。又能不以進取嬰情。閉戶山間。日以聖賢書爲業。聰明日新。而志意靜一。於吾之所欲爲者。將無遠之不可至矣。戊午八月十日。

書中縷縷以學未信。而行世路爲憂。苟知其憂則必有所事。苟有所事。則何患不進。仕學交優。聖訓在冊。唯當隨處隨時隨事。無往而不致其體驗窮格省察之功焉則長進通達。不可量矣。感下問之勤。略布所聞。初不計己之有無也。千萬諒察。庚申十二月三日。

亞幕無甚官事。公餘閉戶。以看書爲主。又留心世務。隨事勿放過。如此則庶乎仕學交優。一向長進矣。最不宜優游漫浪。虛送時日。少壯易失。老悔難及也。感相與之勤。略此奉勉。加意焉則幸甚。辛酉二月十九日。

示諭云云。極知不鄙之意。第具在黃卷。明道先生存心事物之訓。爲本領。而呂氏童蒙訓淸愼勤三字。爲要法。此皆左右所讀之書也。至於進學修業。無非己分內事。只在加之意而已。乙丑十月十五日。

所示云云。因任生。略聞傳者之過實。而其在克治修省之地。實不可不猛省痛懲。以絶其苗脈也。古人謂之兩斧。非但有傷於吾躬。分憂養親。恩義不輕。正當孜孜夙夜。盡心民事。律己檢身。繩墨自程。仰報君親。下進學業。豈可從俗放過。以之內喪己德。外招人議耶。承有警惕之意。有改無勉。正所望於賢友也。千萬自愛自重。隨處用功。區區相愛之望也。丙寅四月二十六日。

餓者滿庭。軍門新設。無非攢眉搔首之事。爲之奉慮。唯當隨處盡心。以效才誠。上分顧憂。下撫疲瘵。皆吾學問中事。此外有何別樣好策耶。丁卯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