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象数论/图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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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易学象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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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龙图序见于宋文鉴,以十为河图。朱子辨刘牧九为河图之非,不取此为证者,以其为假书也。见语类。故刘静修曰:“龙图之说未必出于刘牧之前。”吕伯恭从而误信之,犹张敬夫为戴氏师愈所欺也。“希夷未闻有书,传至邵子而后有书。”宋景濂以为不然,曰:“龙图序非图南不能作也。”张理注以第一图为“未合之位〔一〕”,第二图为“已合之位”,盖不知序言“后既合也”为第三图。又以“天一居上为道之宗”一语误解在南为上,于是第二图上位置一于南,置二于北,置四于东,置三于西。以之合于下位,则二六居下,一七居上,四八居左,三九居右,不可通矣。乃言:“当如太乙、遁甲阴阳二局,以一二三四为天盘,在上随时运转,六七八九为地盘,布定不易。以一在南动而右转,初交一居东南,二居西北,三居西南,四居东北;再交一居东北,二居西南,三居东南,四居西北,然后为生成之位;即朱子河图。三交一西北,二东南,三东北,四西南;四交一西南,二东北,三西北,四东南。再转则复于南。”如此则龙图已合者且有六图,不胜支离。盖不知“天一居上”之“上”谓上位也。某故正之,以复希夷之旧。然序之为说固不能无疑,谓河出未合之图,“伏羲合而用之”,是伏羲画卦又画图矣。系辞天数二十有五,积一三五七九而得之,地数三十,积二四六八十而得之。今上位分为一二三四五十,下位分为六七八九,则天数杂地数之中,地数杂天数之中,上得六位,下得四位,无乃天数六、地数四乎?既以其数托之于易,又与易背,宜乎?朱子以为假也。
龙图序[编辑]
  1. 且夫龙马始负图,出于羲皇之代,在太古之先也。今存已合之位或疑之,况更陈其未合之数耶。然则何以知之?答曰:于仲尼三陈九卦之义,探其旨,所以知之也。九卦谓履、谦、复、恒、损、益、困、井、巽之九卦也。
  2. 已合之位即今之所谓河图是也。自未合至已合,其图有三,亦犹九卦之三陈也,于九卦之义无取。
  3. 况夫天之垂象,的如贯珠,少有差则不成次序矣。故自一至于盈万,皆累累然如系之于缕也。且若龙图本合,则圣人不得见其象,所以天意先未合而形其象,圣人观象而明其用。是龙图者,天散而示之,伏羲合而用之,仲尼默而形之。
  4. 未合之位为河之所出,已合之位为伏羲所成。
  5. 始龙图之未合也,惟五十五数。上二十五,天数也。
  6. 第一图上位<缺图>
  7. 中贯三五九,外包之十五,尽天三天五天九并十五之用,后形一六无位,上位去一,下位去六。又显二十四之为用也。兹所谓天垂象矣。
  8. 第二图上位<缺图>
  9. 中贯三五九者,以第一图而论,中五之从三,是中贯三也;中五之居中,是中贯五也;上五中五下五之从,是中贯九也。去其所从之九,又去无位之一,而分之四方中央,则凡五行之生数皆天数之所成,为第二图也。
  10. 下三十,地数也。亦分五位,五位言四方中央也。皆明五之用也。上位形五,下位形六。十分为六,五位六五,三十数也。形坤之象焉。坤用六也。
  11. 第一图下位<缺图>
  12. 六分而成四象,成七九八六之四象。地六不配。谓中央六也。一分在南边,六成少阳七。二分在东边,六成少阴八。三分在西边六成老阳九。惟在北边,六便成老阴数,更无外数添也。
  13. 第二图下位<缺图>
  14. 以三十分为五位,每位得六,为第一图。取中央之六,分其一配南为七,分其二配东为八,分其三配西为九,中央更无馀分,故下六不配。凡五行之成数皆地数所分,为第二图也。
  15. 在上则一不用,形二十四;在下则六不用,亦形二十四。上位中心去其一,见二十四。下位中心去其六,亦见二十四,以一岁三百六旬周于二十四气也。故阴阳进退皆用二十四。
  16. 天数二十五,去其从九,犹存十六,于生数十五之中则一不用。生数虽十五,而天数固二十五也。一不用则二十四。地数中央之六分配四方,六即不用,数仍三十也。然依原位四方各六,则中六不用,形为二十四。
  17. 后既合也,天一居上为道之宗,地六居下为气之本。一六上下,覆载之中,运四十九之数,为造化之用也。
  18. 此第三图,合上下位而为一也。天一居上,以在上位故谓之上;地六居下,以在下位故谓之下,非言一南而六北也。
  19. 天三干地二,地四为之用。此更明九六之用,谓天三统地二地四成九,为乾元之用也。九干五行成数四十,是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也。
  20. 五行成数六七八九十,积之得四十,以九加之,合大衍之数。
  21. 三若在阳则避孤阴,在阴则避寡阳。成八卦者,三位也。谓一三五之三位。二与四只两位,两位则不成卦体,是无中正不为用也。在阳则为孤阴,四二是也;在阴则为寡阳,七九是也。三皆不处之,若避之也。
  22. 一三五则三在阳,六八十则三在阴。
  23. 大矣哉!龙图之变,岐分万涂。今略述其梗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