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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象數論/圖書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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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易學象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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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龍圖序見於宋文鑑,以十爲河圖。朱子辨劉牧九爲河圖之非,不取此爲證者,以其爲假書也。見語類。故劉静修曰:「龍圖之説未必出於劉牧之前。」吕伯恭從而誤信之,猶張敬夫爲戴氏師愈所欺也。「希夷未聞有書,傳至邵子而後有書。」宋景濂以爲不然,曰:「龍圖序非圖南不能作也。」張理註以第一圖爲「未合之位〔一〕」,第二圖爲「已合之位」,蓋不知序言「後既合也」爲第三圖。又以「天一居上爲道之宗」一語誤解在南爲上,於是第二圖上位置一於南,置二於北,置四於東,置三於西。以之合於下位,則二六居下,一七居上,四八居左,三九居右,不可通矣。乃言:「當如太乙、遁甲陰陽二局,以一二三四爲天盤,在上隨時運轉,六七八九爲地盤,布定不易。以一在南動而右轉,初交一居東南,二居西北,三居西南,四居東北;再交一居東北,二居西南,三居東南,四居西北,然後爲生成之位;即朱子河圖。三交一西北,二東南,三東北,四西南;四交一西南,二東北,三西北,四東南。再轉則復於南。」如此則龍圖已合者且有六圖,不勝支離。蓋不知「天一居上」之「上」謂上位也。某故正之,以復希夷之舊。然序之爲説固不能無疑,謂河出未合之圖,「伏羲合而用之」,是伏羲畫卦又畫圖矣。繫辭天數二十有五,積一三五七九而得之,地數三十,積二四六八十而得之。今上位分爲一二三四五十,下位分爲六七八九,則天數雜地數之中,地數雜天數之中,上得六位,下得四位,無乃天數六、地數四乎?既以其數託之於易,又與易背,宜乎?朱子以爲假也。
龍圖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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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且夫龍馬始負圖,出於羲皇之代,在太古之先也。今存已合之位或疑之,況更陳其未合之數耶。然則何以知之?答曰:於仲尼三陳九卦之義,探其旨,所以知之也。九卦謂履、謙、復、恒、損、益、困、井、巽之九卦也。
  2. 已合之位即今之所謂河圖是也。自未合至已合,其圖有三,亦猶九卦之三陳也,於九卦之義無取。
  3. 況夫天之垂象,的如貫珠,少有差則不成次序矣。故自一至於盈萬,皆累累然如係之於縷也。且若龍圖本合,則聖人不得見其象,所以天意先未合而形其象,聖人觀象而明其用。是龍圖者,天散而示之,伏羲合而用之,仲尼默而形之。
  4. 未合之位爲河之所出,已合之位爲伏羲所成。
  5. 始龍圖之未合也,惟五十五數。上二十五,天數也。
  6. 第一圖上位<缺图>
  7. 中貫三五九,外包之十五,盡天三天五天九并十五之用,後形一六無位,上位去一,下位去六。又顯二十四之爲用也。茲所謂天垂象矣。
  8. 第二圖上位<缺图>
  9. 中貫三五九者,以第一圖而論,中五之從三,是中貫三也;中五之居中,是中貫五也;上五中五下五之從,是中貫九也。去其所從之九,又去無位之一,而分之四方中央,則凡五行之生數皆天數之所成,爲第二圖也。
  10. 下三十,地數也。亦分五位,五位言四方中央也。皆明五之用也。上位形五,下位形六。十分爲六,五位六五,三十數也。形坤之象焉。坤用六也。
  11. 第一圖下位<缺图>
  12. 六分而成四象,成七九八六之四象。地六不配。謂中央六也。一分在南邊,六成少陽七。二分在東邊,六成少陰八。三分在西邊六成老陽九。惟在北邊,六便成老陰數,更無外數添也。
  13. 第二圖下位<缺图>
  14. 以三十分爲五位,每位得六,爲第一圖。取中央之六,分其一配南爲七,分其二配東爲八,分其三配西爲九,中央更無餘分,故下六不配。凡五行之成數皆地數所分,爲第二圖也。
  15. 在上則一不用,形二十四;在下則六不用,亦形二十四。上位中心去其一,見二十四。下位中心去其六,亦見二十四,以一歲三百六旬周於二十四氣也。故陰陽進退皆用二十四。
  16. 天數二十五,去其從九,猶存十六,於生數十五之中則一不用。生數雖十五,而天數固二十五也。一不用則二十四。地數中央之六分配四方,六即不用,數仍三十也。然依原位四方各六,則中六不用,形爲二十四。
  17. 後既合也,天一居上爲道之宗,地六居下爲氣之本。一六上下,覆載之中,運四十九之數,爲造化之用也。
  18. 此第三圖,合上下位而爲一也。天一居上,以在上位故謂之上;地六居下,以在下位故謂之下,非言一南而六北也。
  19. 天三幹地二,地四爲之用。此更明九六之用,謂天三統地二地四成九,爲乾元之用也。九幹五行成數四十,是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也。
  20. 五行成數六七八九十,積之得四十,以九加之,合大衍之數。
  21. 三若在陽則避孤陰,在陰則避寡陽。成八卦者,三位也。謂一三五之三位。二與四只兩位,兩位則不成卦體,是無中正不爲用也。在陽則爲孤陰,四二是也;在陰則爲寡陽,七九是也。三皆不處之,若避之也。
  22. 一三五則三在陽,六八十則三在陰。
  23. 大矣哉!龍圖之變,岐分萬塗。今略述其梗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