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实录/四年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三年(1394年) 太祖康献大王实录
(乙亥)四年明洪武二十八年
五年(1396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丙申朔,上率百官,贺帝正,受朝贺。

1月2日[编辑]

○丁酉,谢恩使李茂、贺千秋使郑南晋回自京师。

1月3日[编辑]

○戊戌,倭人表时罗等四人来降,命置诸庆尚州郡。

1月4日[编辑]

○己亥,遣判开城府事成石璘,祭东北面诸陵。

○大司宪朴经等上疏请罪刑曹主事郑持。初持以争礼事,欲劾杂端曺致,宪司知之,先劾持。至是,论其凌辱宪司之罪,请自今刑曹毋得弹劾宪司,上允之,罢持职。

1月6日[编辑]

○辛丑,孔州以北吾郞改万户蒙尚、千户甫里等遣人来献土物,赐木绵䌷纻有差。

○水原记官能贵、龙驹户长希进造妖言:“禁民间犬马鸡羔之色白者。”命皆处斩,传示诸道。

1月8日[编辑]

○癸卯,谏官张至和等劾判开城府事李居仁曰:“居仁以诡诈之资,仕前朝,致位崇班。当殿下即位之初,奉使上国,暗行贸易,还至莱州,为人所窃,勒令从事人金夫介、李仁吉等偿其段子,及到我境,忿犹未销,囚李仁吉于随州,遂令病死,其贪暴至矣。又当殿下建都之初,以掌土之官,争吏曹议郞崔士威所占家基,未遂其欲,乃夺检校中枢院副使崔融之家,使其妻子冒寒恸哭。顷者,臣等劾其所犯,幸蒙圣慈,复其旧任,尚不改心易虑,妄与造成都监,造辞饰非,以骇众听,非毁所司。乞收其职牒,明鞫所犯,以惩奉使兴利之罪,以杜新邑攘夺之渐。”上以居仁原从之功,只许罢职。

1月9日[编辑]

○甲辰,遣使诸道,点考军容。上将军申孝昌于庆尚道,大将军金季寿于全罗道,大将军具成亮于丰海道,大将军卢尚义于江陵道。

○礼曹典书赵英珪卒。英珪初名评。从上潜邸,屡立战功,国初,与于功臣之列,至是病卒。赠参赞门下府事,致赙以厚。子珠、仁、祐。

1月10日[编辑]

○乙巳,都评议使司启曰:“前朝之季,官爵汎滥,宿卫之士,皆受无禄添职,生理甚艰;老幼无才者,充职各领,徒费廪禄,实为两失。乞令三军府、兵曹,将各道各卫时散武官等,考其年貌才艺,以备卫领,诚为便益。”上兪允施行。

1月11日[编辑]

○丙午,置水路转运所完护别监。自龙山江至忠州渊迁凡七所,每所隶户三十。

○谏官张至和等劾商议中枢院事郑南晋曰:“尝奉使中国,肆行贸易,与护送镇抚相诘而斗,贻笑中国。请令宪司鞫问论罪。”上曰:“南晋,原从也,又其奉使,往还及期,可嘉,勿问。”

1月14日[编辑]

○己酉,张至和等上疏以为:

殿下肇造新邑,命开城府,自时散各品,至于庶人,量给家基,以臣等所见,诚有未便。今新都之地,不过五百馀结。若以开城府所定正一品六十负,以次而降,则文武见任,尚难周给,况散官庶人乎?愿下攸司,更定负数,上不过三四十负,则人皆无憾,而各得其所矣。

上兪允。

○开城府更定各品家基。正一品三十五负,降杀以五,至于六品十负,庶人则二负。

1月19日[编辑]

○甲寅,吾郞哈万户波所、千户照乙怪、李都介等来献土物,各赐衣服。

○人有自辽东来者,命中郞将郑安止,管押发还。

1月22日[编辑]

○丁巳,金星昼见。始自乙亥。

1月23日[编辑]

○戊午,银川君赵琦背疽几死,上命集僧内庭祷佛。

○检校判中枢院事卞玉兰卒。玉兰,密阳人,赠赞成事元之子,监察御史玄仁之后。年未冠,丁外[1]忧。服阕,即告于母曰:“赴京从仕,以继祖先。”母以年幼止之,固请以行。仕前朝,至正丙戌,拜掖庭内侍伯,积官至礼宾寺丞。庚子,判官晋州,丁未秋,以典法正郞,出按全罗道,戊申,少尹和宁,壬子,为水原府使,乙卯,拜缮工判事,丙辰,移判内府,杨广道按廉使。辛元佐以水原人,褒状转闻,授典农判事,阶通宪。寻加奉翊,出牧清州,庚申,又牧忠州,丁母忧。服阕,居闲十年。庚午,拜户曹判书,寻迁兵曹、吏曹两判书。壬申,上即位,赐原从功臣之号,癸酉,授检校判中枢院事,盖老之也。至是,病卒于家,年七十四。讣闻,上悼甚曰:“此老,予欲用为实中枢,已无及矣!”玉兰天资刚明,秉心仁恕,乡党称其孝友,历官京外,俱有成效。常训子弟:“事君当以至诚,奉公当以克勤。慎勿以趋势殖货为意。”其忠君忧国之志,至老不衰。子二,仲良、季良,俱登科。仲良官至右副承旨,季良今为艺文馆提学。

1月25日[编辑]

○庚申,判三司事郑道传、政堂文学郑摠等撰前朝《高丽史》自太祖至恭让君三十七卷以进。上亲览,教郑道传曰:

盖闻王者代德而有国,必命文臣,修史以成书。非惟备一代之典章,抑亦重万世之劝戒。若稽王氏之世,袭称高丽之名,能合三韩,以为一统。历岁之久,将五百年;传世之多,逾三十代。兴衰治乱之迹,善恶得失之端,记录甚[2]繁,残缺亦甚。苟非付于良史,焉得成其全书!惟卿学穷经史之微,识贯古今之变。议论之正,皆本乎圣贤之言;臧否之明,必辨其忠邪之趣。佐我开国,有成厥功。嘉猷可以补政教之施,雄笔可以托制作之任。温温儒者之气象,嶷嶷大臣之风仪。肆予当即位之初,知卿有适用之学,俾居辅相之列,又兼国史之官。果能于燮理之馀,得遂其编摩之效。表年以首其事,因略以致其详。有变有常,去就实关于大体;或褒或贬,是非不缪于曩贤。事该其本末而不至于繁,文贵乎简质而不至于俚。不待游、夏之赞,蔚有班、马之风。披阅已还,嘉叹无已。宜致匪颁之宠,以旌撰录之勤。於戏!虞史作《尧典》之文,既已施其直笔;殷鉴在夏后之世,所当戒于前车。今赐卿白金一锭、厩马一匹、彩段一匹、绢一匹,至可领也。

教郑摠曰:

前世兴衰之迹,必待后人而成书;后王劝戒之端,具载经史而可鉴。粤惟王氏,奄有高丽。合三韩而为一家,自五季而事中国。世代既久,记录甚繁。且因丧乱之屡更,颇有残缺而未备。况记者非一手,疏密详略之不同;或言之亦多端,曲直邪正之难辨!如或成一代之实录,必须待三长之全才。惟卿气醇以清,学邃而富。言辞简质而必信,文章典雅而可传。皮里《春秋》,能谨严而有守;胸中权度,自精切而不差。当予开国之时,赖卿协谋之力。爰升出政之府,俾兼秉笔之官。既致力于赞襄,亦专心于撰述。以公羊三世之事,法司马编年之规。勒成全书,垂示来世。议论无愧于《唐鉴》,鄙吝不生于《汉书》。有变有常,笔削之精著矣;可法可戒,善恶之效昭然。予心曰嘉,赏典是厚。於戏!虽华不繁,虽质不俚,可谓有良史之才;与治必兴,与乱必亡,盍亦观前代之事!今赐卿厩马一匹、白银五十两、段子一匹、彩绢一匹,至可领也。

○谏官李文和等上疏。略曰:

名器,人主所以待贤,赏功不可不重也。况侍中之称,乃冢宰之职!虽检校不可轻以与人,混杂名位也。臣等窃见即位以来,不论功罪德行之有无,但以老耄辄授,数至八九,名器之滥,莫玆若也。乞将检校侍中,一皆革去。

上曰:“今授检校侍中之职者,皆国老,不可弃也。勿更闻。”

1月27日[编辑]

○壬戌,升潭阳县为郡,国师祖丘乡也。

1月29日[编辑]

○甲子,营社稷坛。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乙丑朔,放宫阙役僧五十,以赵琦病祷佛也。琦闻之感泣。

○西北面人金法华、郑大等七人弃巿。皆犯令越境者也。

2月2日[编辑]

○丙寅,上命三军府、兵曹曰:“各领将军五员十将等,内充宿卫,外备不虞,当重其选。其令各道都统使节制使举其道判事以下有武略者各五人启闻,以备擢用。”

2月7日[编辑]

○辛未,吾都里十人来献土物,赐米布厚慰之。

2月13日[编辑]

○丁丑,以镇安君芳雨子福根,袭封镇安君。

○始置艺文春秋馆兼供奉二人、兼修撰二人、兼直馆四人,惠民局令二人七品、丞二人八品。

○改西班官制:义兴亲军左卫为义兴侍卫司,右卫为忠佐侍卫司,鹰扬卫为雄武侍卫司,金吾卫为神武侍卫司,左右卫为龙骧巡卫司,神虎卫为龙骑巡卫司,兴威卫为龙武巡卫司,备巡卫为虎贲巡卫司,千牛卫为虎翼巡卫司,监门卫为虎勇巡卫司。

○以尹方庆为商议中枢院事,沈孝生为中枢院学士。罢六曹主事。

○以沈孝生妻柳氏为贞庆翁主。

○检校侍中南乙蕃卒。乙蕃,晋州宜宁人,灵光郡事天老之子,性醇谨。仕前朝,历官至密直副使。有四子,在、訚、实、贽。至国初,以在、訚为开国功臣,拜检校侍中。卒年七十六,谥敬烈,官庇葬事。

2月17日[编辑]

○辛巳,知中枢院事银川君赵琦卒。琦,白州人。起身行伍,仕前朝隶崔莹麾下,官至版图判书。性强悍,所在必欲尽职。莹败,上召置麾下,俾掌军务,及上即位,为开国功臣。以亲军卫上镇抚,出入宫禁,奉行威令,部伍慑伏。然不识字,暗于大体,辄肆喜怒,凌辱朝士,人多短之。及卒,上悼甚辍朝,赠门下侍郞赞成事,谥忠魏。遣商议中枢院事李天祐,往祭柩前,命有司礼葬。子顺和。

2月19日[编辑]

○癸未,遣巡军提控李悫,置全罗道都观察使赵璞于公州。初,军容点考使金季寿至,璞同议上启云:“玆当农月,不可无故点兵。”又以边报之缓,忤旨。

○放宫阙造成诸道丁夫,以僧徒代之。初大司宪朴经等上书曰:

宫室之制,燕寝有殿,而百官供奉,各有所止,间阁之数,不下于千,其工匠卒徒,当用数万人矣。必用农民,以充其数,农必失时,不可不虑也。士大夫营一家,必请僧以役者,手段熟习,且无家计而用工专也,僧亦乐于趋事者,以其有资于衣食也。况创立宫阙,岂可容拙手于其间哉?徒废农业,而缓于工役。国家度僧,初无定额,僧之于民,居十之三,而其可赴役者,亦不下三之二焉。盖僧之品有三。食不求饱,居无常处,修心僧堂者,上也;讲说法文,乘马奔驰者,中也;迎斋赴丧,规得衣食者,下也。臣等窃谓下等之僧,其于国役也,赴之何害!愿令攸司,集僧赴役,更不征民,以遂其生,则工役不废而邦本固矣。

上兪允,故有是命。

○交州道斫木别监卢湘启曰:“所斫材木万馀条,若于此时,刻日尽输,其弊甚钜。愿待雨作结桴流下便。”上从之。

○三军府上言:“军事,大小相统,彼此交察,乃可长治久安。阙内宿卫诸卫,令义兴三军府知委,令镇抚所,照名点考,省记启闻。入直中枢一员,令堂后官收举案,上大将军以上,各其名下,皆写进不进;将军以下,亲署名,翌日朝启闻;中郞将以下,摠数施行;诸卫巡绰,亦令本府知委,当番节制使照名点考,每更巡绰。其中无缘故宿卫不进员人及入番无缘故擅出员人,令入直中枢及镇抚所报府;无缘故巡绰不到员人,令监巡节制使报府,推考论罪,轻者还职,重者启闻,罢职充军。军事以严为重,阶级之间,不相凌犯,可以上能出命,下能服役,事功以成。当以各卫上将军一位、大将军一位、三军将军一位,各领将军一位、中郞将一位、郞将一位、别将一位、散员一位、队长一位、队副一位为定。彼我卫勿论,自上而下,一位严于一位,不相凌犯,不敢并立。路间相逢,卑者先下马,隔一位,高者下马、不下马,任意;违者,推考论罪。”

2月20日[编辑]

○甲申,荧惑犯舆鬼。

2月21日[编辑]

○乙酉,月犯心星。

2月22日[编辑]

○丙戌,遣通事金乙祥,管送辽东逃军金不改等二十五名。

2月24日[编辑]

○戊子,宥中外二罪以下囚。以天变也。乃命都评议使司曰:“京外犴狱,污秽不修,盛暑祈寒,人多疾疫,以致札夭,予甚悯焉。其令所在官吏,以时审视,务令完洁。”

○有事于社稷。

○上命设水陆斋于观音堀、见岩寺、三和寺,每春秋以为常。为前朝王氏也。

2月25日[编辑]

○己丑,下金季寿于巡军狱。点军不称旨也。

○西海道饥,命发仓赈之。

2月26日[编辑]

○庚寅,西海道都观察使洪吉旼以年饥请行禁酒,上从之。且令都评议使司移文各道,禁之。

2月27日[编辑]

○辛卯,上幸西峰下,观筑社稷坛。

○是月,太白昼见。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甲午朔,上命发仓,赈东北面饥。

○斩卢乙生。初乙生得典医少监郑世龙官教,刮其名,改书方用济,受用济厚赂而给之,事觉被斩,杖用济。

○庆尚道加守人陈松与郑万争田,欧杀万。万子原哲,受松厚赂,不以告官,事觉诛之。

○营鹰坊于汉江上。

3月2日[编辑]

○乙未,斩诈称江陵道水军万户者申清。

○贺正使政堂文学闵霁、中枢院副使柳原枝、押马使中枢院副使孙兴宗回自京师。

3月3日[编辑]

○丙申,太白昼见。

3月4日[编辑]

○丁酉,上如果州,相寿陵地。将还,都评议使司享于豆毛浦船上,群臣以次献觞。郑道传进曰:“天佑圣德,肇建丕基,臣等蒙恩至厚,常愿千万岁寿。今日相地,臣不胜感怆。”因泣下,上曰:“欲于平安之日,预定之耳,何泣为!”至往寻村路上,上欲驰马射獐,仆隶朴夫金执鞚不放,上乃止。

3月7日[编辑]

○庚子,遣使各道,点考军籍。

3月8日[编辑]

○辛丑,火星在舆鬼东。

3月9日[编辑]

○壬寅,谏官李皋等上书曰:

《传》曰:“足食足兵。”兵食不可偏废也。然食不足,则虽有坚甲利兵,将安用哉!足食之道,惟在于不夺农时而已。殿下受命之初,人民相庆,冀蒙德化,比年以来,土木之役,点军之事,殆无虚岁,民不堪苦,播散流亡者,不知其几也。今又分遣朝官,考定军籍。此虽安不忘危,有备无患之长虑,然今东作方兴,时不可夺。点军之际,聚集农民,往来淹延,不得耕种,则仰事俯育,尚且不赡,军国之须,何自而出?愿殿下姑停此举,使民皆得尽力于农,俟其农隙,遣使点考,亦未晩也。

上召判三司事郑道传曰:“今谏官上书以为:‘时当农月,不可点军。’谏官之言虽逆耳,犹且优容。况民事乎?予颇然之,第今左右政丞皆有疾不视事,卿往其第,拟议以闻。”道传奉旨拟议,启以止令州郡官吏,考定军籍,上从之。

○商山君李敏道卒。敏道,中国河间人,元庆元路摠官公埜之子。以父死事,授同知涿州事。元朝多难,寓居外家明州,前朝使臣成准得回自张士诚所,敏道请与俱来。以医卜见称,往往有验,授书云副正,迁典医正,以至慈惠府司尹,兼判典医寺事。当上潜邸之日,阴有推戴之意,陈说历代沿革,及上即位,得与功臣之列,官至商议中枢院事,赐号推忠协赞开国功臣。以妻乡尚州,封商山君。年六十卒,赠门下侍郞赞成事,谥直宪。子蓁。

○庆尚道见乃梁水军万户车俊,捕倭二船。

3月12日[编辑]

○乙巳,上遣使赐俊酒及彩段红绡,仍赐都万户安处善如赐俊之数,兼赐酒都节制使赵狷、都观察使崔有庆。闻俊有外舅丧,赐米豆百石。

○左政丞赵浚、右政丞金士衡皆发疮,上遣中官曺恂问疾,且曰:“治疮不可动心,勿虑事接客。”

3月13日[编辑]

○丙午,雨雹。

○世子二师郑道传讲《孟子》,至权然后知轻重曰:“心犹衡也。衡量小,则为两,量大,则为斤,若大小幷量,则斤两混矣,故大小各量,然后称物之轻重,而知其斤两矣。是以衡之为物,虚以待物。人之一心,亦犹是也。见善则喜,见恶则怒,喜怒中节。若当喜而怒,当怒而喜,则可乎?是以心之为物,尤必虚以待事,愿世子精察之。”

3月18日[编辑]

○辛亥,上将幸平州温水,谏官韩尚桓等上言:“臣等窃闻,殿下将幸温水,欲以治疾,不敢望其必止也。然臣等窃惟,温泉距新都三百馀里,蒙犯风露,跋涉山川,驻辇荒郊,其于治疾之方,恐或未便。况今农事方殷,行幸所至,虽务简省,岂不有妨?伏惟上裁。”上召掌务补阙尹须曰:“予之此行,欲治疾也。但以民弊为言,不虞予疾,何哉?”遂不允。

3月20日[编辑]

○癸丑,雷电大风雨雹。

○上置酒新宫凉厅,南阳伯洪永通、昌宁府院君成汝完与焉,潜邸故人也。判三司事郑道传赋诗以献:

禁院春深花正繁,为招耆旧置金樽。天工忽放知时雨,便觉浑身雨露恩。

3月21日[编辑]

○甲寅,幸平州温水。

○宥赵璞,遣人召之。

3月23日[编辑]

○丙辰,上次旧京。

3月24日[编辑]

○丁巳,遣校书少监郑浑于京畿左道及忠清道,点考兵船虚实、军将能否。

3月25日[编辑]

○戊午,上出籍田郊,观放海青。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甲子,雨。赤气中天。

○上至温泉。

○令三军府刊行《蒐狩图》、《阵图》。

4月2日[编辑]

○乙丑,平壤尹庆仪卒。仪,清州人,左侍中贞烈公复兴之子。性俭直无所修饰。历仕至参赞门下,出为西北面兵马都节制使,兼尹平壤。卒谥顺节。子习。

4月4日[编辑]

○丁卯,大司宪朴经等上言:“前朝之季,田制紊乱,豪强兼幷,仓庾空竭,争讼日繁,骨肉相残。殿下即位之初,损益制度,遂正经界,将京畿左右道及六道之田,以定陵寝、仓库、军资、公廨、寺院田、学校、神祠、乡津、驿吏、纸匠等田,而以士大夫居京城,卫王室,置科田以养廉耻;军士在边圉,藩国家,置军田以加恤养。凡科田、功臣田止于畿内给之;军田止于畿外给之。此法甚美,实可为万世常行之大典,宜令后世遵守勿失。近日功臣都监移牒户曹给田司,原从功臣田,皆于本乡给之。夫广占田宅者,以私田在外故也。今若置私田畿外,则人争有侥幸之心,又其田四方皆公田,不若畿内之皆有主也。或有贪黠之辈,乘其势而蚕食之,则四方公田,皆必且潜耗。臣等以谓畿外占田之弊遽作,兼幷争颂之端复起,而终莫之救也。伏惟圣鉴令攸司更议其宜,皆于畿内给之。若京畿之内,更无馀田,则今当更定京畿之时,加一二州县,以充其数,亦无害也。加定京畿,外方州县,均是公田,彼此减损,虽无有异,称京畿以给之,则无失于法制,给之于外方,则不惟有乖于已定之制,且复已革之弊矣。”下使司拟议。使司以如宪府所申闻,上从之。

○兴安君李济,以私忿,鞭西部令权详,宪司无敢言者。

4月8日[编辑]

○辛未,义安伯子皎在本京,因观点灯,率群小夜行,凌辱巡官。上命囚之,杖其群小首者一百馀,各有差。

4月9日[编辑]

○壬申,上谓右政丞金士衡曰:“庆尚道都观察使崔有庆,在戊辰年间,虽负我辈,然为其主耳,且有布置之才。”乃除知中枢院事、中军同知节制使,仍兼观察使。以陈乙瑞为西北面兵马都节制使、平壤尹。

4月17日[编辑]

○庚辰,赐桧岩寺米豆百七十石、五升布二百匹。王师自超设《楞严》会也。

4月19日[编辑]

○壬午,检校参赞门下府事崔茂宣卒。茂宣,永州人,广兴仓使东洵之子。性巧慧多方略,喜谈兵法。仕前朝,官至知门下府事。尝曰:“制倭寇莫若火药,国人未有知者。”茂宣每见商客自江南来者,便问火药之法。有一商以粗知对,请置其家,给养衣食,累旬谘问,颇得要领。言于都堂欲试之,皆不信,至有欺诋。茂宣积以岁月,献计不已,卒以诚意感之,乃许立局,以茂宣为提调官,乃得修炼火药。其具有大将军、二将军、三将军、六花石炮、火炮、信炮、火㷁、火箭、铁翎箭、皮翎箭、蒺藜炮、铁弹子、穿山五龙箭、流火、走火、触天火等名。既成,观者莫不惊叹。又访求战舰之制,言于都堂,监督备造。及庚申秋,倭寇三百馀艘至全罗道镇浦,朝议崔公火药,今可试矣。乃命为副元帅,与都元帅沈德符、上元帅罗世,乘船赍火具,直至镇浦。寇不意有火药,聚船相维,欲尽力拒战,茂宣发火具尽烧其船。寇既失船,遂登岸劫掠全罗以至庆尚,还聚于云峰。上时为兵马都元帅,与诸将歼尽无遗。自尔倭寇渐息,乞降者相继,滨海之民,复业如旧。虽由上德应天之所致,茂宣之功,亦不小矣。至国初,以年老未见用,上念其功,授检校参赞,及卒,上嗟悼,赙以厚。岁辛巳,追赠议政府右政丞、永城府院君。子海山。茂宣临卒,以一卷书属其夫人曰:“待儿长,以此与之。”夫人藏之甚密,及海山年十五稍识字,出而与之,乃火药修炼之法。海山学其法见用,今为军器少监。

4月20日[编辑]

○癸未,上至自温泉。

4月21日[编辑]

○甲申,令两府各举嘉善以下六品以上可兼任军民者十人。

○私奴崔文、吴天寿等伪造王旨,皆弃巿。

○艺文春秋馆太学士李恬罢。恬骑马入宫城,宪司劾之。

4月22日[编辑]

○乙酉,上阅射于盘松亭,遂如龙山,观放牧场。是夕,大雷雨雹。

○遣工曹典书杨添植,献马五百匹,至辽东交割而还。

4月23日[编辑]

○丙戌,大雷电雨雹。

○上如汉江,观鹰坊。

4月24日[编辑]

○丁亥,命判三司事郑道传,制教书曰:

时当正阳之月,有此阴沴之灾,变故非常,予甚惧焉。且人事有得失之异,天之灾祥,各以类应,故古先哲王,每遇天灾,必求人事,或侧身修道,或博采群言,盖反其本也。寡躬代天职治天物,然不能独治,乃与宰相共之。其时政得失、生民休戚,陈之无隐,庶几迁善改过,以消天变焉。

4月25日[编辑]

○戊子,大司宪朴经等上疏曰:

至不可玩者,上天之怒;尤不可忽者,斯人之疑。知所以解人心之疑,则可以息天心之怒矣。今月二十二日,当殿下游幸之时,天大雷电雨雹,以至连日,乃知天心仁爱殿下,欲恐惧修省改行之速也。臣等窃惟,二帝三王之盛,一行一止,必于其时,必于其义,故动无过举,而皆曰:“一哉王心!大哉王言!”是以言行政事,皆可法于后世。其或有水旱之灾、雷电之变,惕然修省,延访得失,恐惧改行,以消变异,故能变祸为福,化弱为强,而垂基业于无穷。汉、魏以降,为人君者不能正心修身,以行道布德之公位,为快情遂欲之私居,外不分于昼,内不分于夜。故听政有数,而妃嫔御幸者无常;宴游无度,而公卿进接者至少。然天下万事,来者不可不应,公卿既不可使之于内,妃姬又不可使之于外。于是用刑馀之人,将命于其间者矣。复有性识儇利,言语辨给,善伺候颜色,承迎志趣,故人君以为真可任使令之职,委以朝夕出纳之命。于是黜陟赏罚之柄,潜移于近习,而不自知,此岂细故哉!卑佞之辞,日闻于耳,诚以为天下之事,举无可虞,极意声色,日醉后庭,奢侈弥甚,土木繁兴,以至丧身倾国者,代不乏矣。古之圣人放郑声远佞人,良以此也。恭惟殿下以英明之资,得天人之助,开创丕基,以登大位,凡致治之道,皆法于三代,诚汉、唐以下之所无也。然以臣等所见揆之,言语举动,或乖于三代之盛者有之,是以臣等犹敢有言。臣等窃观,近日宫中管弦之声,或至彻夜,恐非颐养性情之术;车驾或时轻出游幸,恐非贻厥孙谋之道;土木之役,过于常制,恐非爱养黎民之意;谄谀之人,或在左右,恐非正身率下之理。谄渎佛神,无益于恐惧之念;驾前女乐,有亏于仪卫之严。凡此数事,皆人心之所疑,而天之所以怒也。伏惟殿下,取法二帝三王之盛,深鉴汉、魏以下之失,听乐有节,游幸有常,省土木之役,斥谄谀之辈,事佛神而不渎,禁女乐而不迩,则人心悦而天意解矣,惟殿下深加察纳。

上曰:“夜作管弦,车驾轻出,驾前驱女乐,予将改之。佛神,前代君王,以地钳设置,礼曹书云观,请行禳禬。宫阙,听政之所,亦不可太狭,若有过制者,当更以闻。谄谀之人,在左右者,举其姓名以闻。”

○是日,宪司上疏曰:

窃惟昔者,圣帝明王,创制立法,尊爵俎豆以为器,金石丝竹以为乐,以适郊庙,以临朝廷。其享燕之礼,献酬之仪,自王公而下,各有等级,不相僭逾,盖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又虑人耽酒生祸,故谆谆以流连荒亡为戒。《书》曰:“飮惟祀,德将无醉。”《礼》曰:“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飮酒,而不得醉焉。”其所以养人性塞祸源之意,深切矣,此禁酒之上也;汉、魏以降,世衰一世,不克遵先王之制,以塞祸乱之源,一遇水旱霜虫,则禁人飮酒,以储谷粟,此禁酒之中也;或虑财用之不足,禁人私酿,置官榷酤,以专其利,此禁酒之下也。恭惟主上殿下,制礼作乐,动法三代之盛,而禁酒一令,岂可泥常而不革乎?臣等窃以为,出令禁酒,专以戕人性生祸乱为戒,其可矣。前朝叔世,纪纲陵夷,礼制浸坏,士大夫皆慕晋人蓬头嗜飮,自谓宏达,废弃礼法,遗落世事,众庶效之,遂成风俗,迄今犹未全改。其会客之家,勿论尊卑,奢侈相高,数日营办。酒非内法,菓非珍异,器皿非满案,不敢请焉,此岂特为费财?其失至为无等,甚者一飮数斗,累日昏醉,以致废时失事。愿自今宗庙事神,君臣同宴,使臣迎饯外,臣下勿论官职高卑,毋得聚会纵酒,以至废事,至于工商贱隶,亦毋得群飮,以禁伐性之端,以绝产祸之源,若有犯者,科罪痛惩,勿限年月,永为著令。

上允之。

○日本萨摩州[3]总守[4]藤伊久发还被掳人口。又中伊集院太守藤原赖久称臣奉书献礼物,归我传传到来人口。

○遣使于摠持、贤圣等寺,作佛事以禳天变。

○谏官李皋等上言:“冒职言官,事有关于宗社安危者,不敢含默。矧今有求言之教,谨以愚衷,仰渎天聪。窃惟自古国家之变,不生于所慎,常起于所忽。古昔圣王,深谋远虑,使不轨之徒,不得接迹于当世者,所以备不测之患,而为宗社生灵之大计也。前朝王氏,不克庸德,君道既失,天人离叛,自底灭亡。殿下以好生之德,悉[5]令完聚,恩至渥也。惟且不念殿下之德,反谋不轨,悉皆诛伏,而王瑀实主其谋,独蒙宽典,得保首领。是虽殿下天地生物之仁,然岂以殿下一时之恩,遂忘五百年社稷之业乎?其报复之计,必未尝一日忘于怀也,第因羽翼未成,不敢发耳。况以宠弟多才,素得群小之心,在今北鄙有言,人心汹汹。若聚群不逞之徒,乘间窃发,则臣等恐噬脐无及矣。如或自怀疑惧,逃入他境,则后日之患,可胜言哉!愿殿下将王瑀三父子,移置江华,禁其出入,使不得私通杂人,以杜祸乱之源。臣等以谓,今当正阳之月,有雨雹阴沴之灾,未必不由群小阴谋之所召也。伏惟殿下深虑之。”上不允。

4月26日[编辑]

○己丑,谏官又上言:“臣等昨以王瑀三父子移置事,具陈以闻,殿下不赐兪允。然事关宗社,不能自已,谨昧死敢言。窃惟王瑀将图不轨,臣子所不共戴天之仇也。昔武王革命,封纣子武庚,未几而武庚叛,成王诛之,然后天下无虞,王室再安。果使其计得行,成周八百年之业,未可期也。大抵天下之变,常起于所忽之地,而终至于莫制。臣等虽愚鄙,未尝不为之痛心也。愿殿下断以大义,将王瑀三父子,移置江华,以备不测之患,宗社幸甚。”上不允。

4月27日[编辑]

○庚寅,以李茂判中枢院事,以都承旨韩尚敬为佥书中枢院事,以张至和代之,以刘敬为中枢院副使。以各道守令,皆带兵马团练,三品曰使,四品曰副使,五六品曰判官。郡县小者,二员互兼其职,盖欲有事则一员率兵以行,一员留治二县。

○仓浦千户朴仁守不能御倭,使贼入境,杀掠人民者再,且强夺军人女为妾。事闻,命斩之。

○旌表完山节妇林氏闾。林氏,完山人崔克孚妻,待聘斋生柜之女也。陷于倭寇,欲污之,不从。寇断一臂,又刖一足,犹不从,寇刺杀之。

4月28日[编辑]

○辛卯,都试武艺,取三十三人。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癸巳朔,宪司上言,选将帅、修器械、完城堡、畜资粮、明赏罚、宽征赋凡六条,命都评议使司,拟议施行。

5月3日[编辑]

○乙未,都评议使司上言:“亲禀王命以传,则传者立,承者跪;若传奉以传,则传承皆跪。”

5月7日[编辑]

○己亥,遣使各道,点军容。

5月8日[编辑]

○庚子,谢恩使李稷回自京师。

○赐伯伯太子米豆四百斛、纻麻布三十匹,梁王孙子米豆百斛、纻麻布十匹[6]

5月11日[编辑]

○癸卯,遣前典农正崔子云,献马一千匹,至辽东交割而还。

○始置世子副宾客。以韩尚敬为左副宾客,刘敬为右副宾客。

○阉人黄永奇、李仁敬、申用明、辛兴奇、金禾、郑澄、金希裕、李原义、崔渊等二十馀人,至自京师,本国人也。上命校书少监郑浑讯其故。兴奇、禾、澄、原义、希裕等,尝觐亲而还,于赴京入阙时,或持苏合香元,或持阉人在阙中者本家书信,或持僧自超所赠随求梵书漆环。门者搜索奏闻,帝见之惊怪,命皆黜之。上遣奉常寺事金乙祥,具奏以闻,请罪永奇等。

5月13日[编辑]

○乙巳,谏官韩尚桓等上言治兵足食之要曰:“愿罢检校之职、妇女之爵,庶几禄俸不至于妄费。且凡寺社之田充给外,毋得加给,其原从功臣之田,亦且停给。又自今赐米助哀,一切停罢,以备不虞。”

5月15日[编辑]

○丁未,右道观察使金希善报都评议使司曰:“乔桐[7]人前别将李堤妻,百丁曺长寿之女,尝为倭所虏,守节而死。宜旌表其闾。”使司以闻,上从之。

5月17日[编辑]

○己酉,庆尚道漕船十六艘,至安兴梁,遇风没水。

5月18日[编辑]

○庚戌,斩辽东僧觉悟。初悟来言:“上国欲加兵于我。”乃囚巡军狱鞫之,悟曰:“辽东闵千户以各卫军赴征,疑朝鲜人𢭏虚,使来观变。”

5月19日[编辑]

○辛亥,太白昼见。

5月24日[编辑]

○丙辰,命左仆射南訚、参赞门下府事南在起复,皆赐衣冠。

5月27日[编辑]

○己未,上观太庙经营,遂如汉江鹰坊。

5月28日[编辑]

○庚申,谏官李皋等上言:

求言纳谏,人主之要道,君不纳谏,则无以知其过。是故以帝尧之圣,舍己从人;以大舜之智,好察迩言;伊尹赞成汤之德曰:“‘改过不吝。’”傅说告于高宗曰:“‘从谏则圣。’”三代以下从谏之君,莫如汉文帝、唐太宗,故其治几于三代。顷者,宪司请止轻出游幸、夜奏管弦等事,殿下即赐兪允,群臣咸称殿下从谏之美。殿下更令奏乐,且置鹰坊,游幸汉江,虽有从谏之名,而无从谏之实。夫创始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且信者,人君之大宝。殿下既从宪司之言,寻自反之,信安在哉?愿殿下俯察狂斐之言,以实前日从谏之美,以为子孙万世之法。臣等伏见,殿下使甲士讽经阙庭,钟鼓之声,闻于国都,非所以严宫卫也。佛虽有灵,岂此辈之诵经,所能感哉?伏惟殿下,即令停罢,俾甲士专委宿卫,以严宫禁。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癸亥,遣使四王等寺,设四天王道场。

6月6日[编辑]

○戊辰,改汉阳府为汉城府,移其吏民于见州,改为杨州郡。

○上遣知中枢院事崔有庆,相泰安郡北漕渠。有庆回,以地高石坚,不可卒开闻。

○命中枢院使[8]权近,详定冠婚丧祭之礼。

○判三司事郑道传撰《经济文鉴》以进。

6月9日[编辑]

○辛未,上以唐太宗古事,欲鉴即位以来史草,大臣上言不可,台谏亦上书言之,上兪允。

6月12日[编辑]

○甲戌,月犯房星。

6月13日[编辑]

○乙亥,改开城府为开城留后司,改杨广道为忠清,西海道为丰海,合江陵、交州道为江原。成石璘为判汉城府事,郑臣义为尹,禹仁烈为开城留后司留后,卢崇、郑南晋为副留后。

○遣参知门下金立坚,如京师贺圣节。

○太白昼见。

6月14日[编辑]

○丙子,放中外二罪以下囚。显妃生日也。

6月15日[编辑]

○丁丑,参赞门下赵琳罢。谏官劾其剩受科田之罪,上以原从功臣,止罢其职。

6月23日[编辑]

○乙酉,中枢院堂后朴轩,献书都评议使司,论西北面各翼改炼、千户择定地禄制、鹰子禁止等事,使司以闻。

6月26日[编辑]

○戊子,前郞将金永守伏诛。永守谋害西北面都巡抚使崔允祉,以匿名状投于都巡问使安景良曰:“允祉父子,有非分望,将为逆。”景良捕得永守械送,上命下巡军鞫问之。召允祉具言其狱辞,允祉惶惧请对辨,上曰:“卿于寡人,义为君臣,恩犹父子。虽有构者,何疑之有!”即令有司,支解永守,徇于各道。

6月28日[编辑]

○庚寅,宪司劾将军金宇弃妻对妾及前礼安监务卞雍冒受科田之罪,命罢宇职,流雍于外方。

○赐酒食于宫阙造成监役官,仍给役徒。

○宪司上言:“自今勿论时散,许终三年之丧,申明家庙之制。禁三日葬及火葬,一依三月逾月之制。”下使司拟议以闻。

太祖康献大王实录[9]卷第七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壬辰朔,谏官劾前开城尹金云贵剩受科田,仍论不孝其亲之罪,上以剩受田之罪,流于外方。召散骑李皋等曰:“前朝之季,谏官以传闻之事,请劾无辜,或至死亡,予甚悯焉。肆自即位以来,令谏官毋得劾传闻之事,今乃数以传闻请罪何?”皋对曰:“云贵不孝之罪,国人所共知。臣等职在言责,何可不劾?”上命皋勿视事。

○日本九州节度使源了俊遣僧原正泉等,来献土物。

○禁济州岁贡乾马肉。济州俗每于腊月,杀牝马作脯。都安抚使黄君瑞回自济州,白罢之。

7月3日[编辑]

○甲午,暴风雷雨,新阙东廊四十八间颓。

7月5日[编辑]

○丙申,左散骑常侍李皋罢。

○以镇安君福根为奉宁君。

○罢广州牧使崔湜。湜犯禁令,置酒具乐飨客。监司崔迤闻之,劾罢之。

7月8日[编辑]

○己亥,遣金乙祥赴京,奏闻曰: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亲男今殿下讳。回自京师,钦奉宣谕圣旨节该:“尔国火者有一个柳条,卷过来放在髢髻上,打开看里头,有个纸撚紧紧的卷著,不知甚麿字,又有几封书缝在衣领上,又那厮我根底奏道:‘本国王赏给四个银子。’既系王赏,呵就与他父母亲眷的是。他将来的意思,是尔那里教他将来,这个都是小道儿。我骂也不曾骂他一个,自家跳井死了。”钦此,卑职实甚惶愧间,洪武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辽东都司抄蒙礼部批文:“为差百户姚忠,伴送本国奄人张夫介等二十六名,到来义州,交付还国。”准此窃详,上项奄人张夫介等,节次钦奉圣旨,起取赴京,职当小心谨慎,给事宫中,不期张夫介等奸顽不肖,干犯法令。钦蒙圣慈,不即与罪,发遣本国,卑职委实惊惧,措身无地。为此随即委官,究问各人所犯情由。据委官郑浑等状启,取问到张夫介等各各供说词因,理合论罪,为缘夫介等曾侍天朝,未敢擅便处断。除夫介、辛兴奇、金希裕、李原义、金和、崔渊、金贵千等监收听候外,今将各人所供词因,逐一开坐,差判典仪寺事金乙祥,收领前去。

○庆尚道水军佥节制使金天伸、万户车俊捕倭船一只,遣赵方玄,各赐宫酝绮绢。

7月9日[编辑]

○庚子,引见南在、南訚于便殿,命食肉。

○依上国明降,定祭服等级:一等服,视中朝三等七旒五章,宗室宰臣服之;二等服,视中朝四等五旒三章,中枢服之;三等服,视中朝五等五旒一章,典书服之;四等五等服,视中朝六等七等服三旒无章,三四品服之;六等七等服,视中朝八等九等无旒无章,自五品至九品服之;七品以下,无佩绶。

7月10日[编辑]

○辛丑,日本回礼使崔龙苏与九州节度使源了俊所遣僧宗俱来,归我被虏男女五百七十馀口,遣礼宾卿宋得师迎劳之。其书曰:

日本国镇西节度使源了俊奉书朝鲜国两侍中相公阁下。贵使工曹典书崔龙苏之来,所赐尊教,焚香拜读,伏承动止胜常,欣忭不已矣。就而名土佳贶,如数拜受,远意之厚,感谢多矣。蒙谕禁贼之事,罄力于一岐、对马,已久矣。海中寇贼,以舟为家,从风便无著落之处,今比于旧日,贼辈十之八九减少焉。若又以官军将帅,别开异途,恐绝通好之路。谚云:“贼是小人,智过君子。”彼所计谋之智略,虽云圣贤,或有未及之处。仰愿放宽,等我做拙计,必无噍类,方宜陪两国之款怀哉!被虏男女,严加推刷,随得可伴送,不敢拘留也。重承国使户曹典书金积善护送两《藏经》,今岁三月初八日,系缆于此岸。示谕珍翰,开拆拜阅,仰感国恩,如海之无垠。宗教有光,山川增重,加额无已。便付与两寺僧,永奉祈贵朝国泰民安者也。又承彩色等物,讨之京中,与来使金户曹同可令载送者也。今差白垣侍从宗俱前往,特伸感谢之诚,幸乞照察焉。即日孟夏,伏希为国自重。不宣。

7月11日[编辑]

○壬寅,月犯心星。

○日本国日向州人来献土物。

○上命判三司事郑道传、左使南在、参知门下南訚、中枢院使李稷,相寿陵地于广州。

7月12日[编辑]

○癸卯,上以显妃未宁,饭僧祷佛,放中外二罪以下囚。

○原从功臣受田者,又受戊辰回军功臣田,宪司请止之,上允。

7月13日[编辑]

○甲辰,济州王子文忠甫来献良马七匹。

○命营长生殿于阙西,欲垂功臣图象。诸功臣出钱谷有差,以助其费。

○辽东百户夏质渰死鸭绿江。质护送进马使杨添植到义州,买牛还渡江,时水方涨,至中江,牛惊跌堕,舟遂覆,同舟者皆死。

7月16日[编辑]

○丁未,日本国萨摩州人来献土物。

○遣内臣桧岩寺,问安王师,仍赐苎麻布。

7月17日[编辑]

○戊申,雨。山崩水涌,自原寂山至牛头山凡一千六百馀所。压死者十有五人。

○赐左政丞赵浚、右政丞金士衡、判三司郑道传,文忠甫所献马各一匹。

7月20日[编辑]

○辛亥,雷电。上以灾异求言。

○王师自超病,遣典医监杨弘远治之。病愈,赐弘远厩马一匹。

○赐食济州文忠甫。

7月21日[编辑]

○壬子,都评议使司上言:“东西各品受职者,不即一时诣阙谢恩。西班四品以下,东班七品以下,不行谢礼,尤为不可。乞自今下命翌日,各具公服,一时排班谢恩,如朝会仪,尚瑞司函盛官教,分授新官如颁禄牌。肃拜讫,皆诣都评议使司行参礼,西班则复诣三军府行参礼,其有故者,次日行礼如前仪,违者,宪司纠理。”

7月22日[编辑]

○癸丑,震瑞原郡人居豆。

7月25日[编辑]

○丙辰,漆原县人陆希云伏诛。伪造官教,事觉。

7月26日[编辑]

○丁巳,令各道访年过七十者,勿论尊卑,赐米各二斛。

○上命都评议使司,令各道举孝子、顺孙、义夫有实行者,具名启闻,以凭擢用。

7月27日[编辑]

○戊午,都评议使司启:“百官旷职,陵夷日甚。其掌刑狱,以累日月不决者,宪司纠之;其掌钱谷,以致朽损不察者,三司考劾;三司宪司不举行者,使司申闻科罪。”

○留后司兴国寺铜佛出汗。

○幸太庙,视其经营。

7月30日[编辑]

○辛酉,宪司劾户曹给田司判事崔允沚、典书张子忠、散骑李文和、侍史宋因、议郞尹会宗、正郞金伟、佐郞安懃等给田失误,皆削职流外。允沚、子忠,以原从功臣免。

○上命都评议使司,赈各道饥民曰:“移文各道都观察使,令守令发仓库米豆,以行赈济。守令用心赈济者,褒赏;不为用心者,论罪。”使司移文曰:

令守令各于四面村程途里数分辨,分置赈济所,择其闲良、品官慈祥廉洁者,定为监考,守令以时考察。其有老病饥困不能就食者、两班男女心怀惭愧不屑就食者,分拣推考,别行赈济。守令有用心做办,境内无饥死者,职名及所活人数呈报,以凭擢用,如有不为用心,境内有饥死者,守令、监考,俱决杖,守令罢职,监考充水军,职名呈报。

○使司据前郞将郑芬陈言以闻。其略曰:“劝农之要,在筑堤堰。守令皆带劝农之职,而不急乎此。堤堰者,所以备旱潦也。乞下都观察使,令州府郡县,择其乡闲良、品官廉干者,定为劝农官,当秋冬交,修筑堤堰,以潴雪水,务要坚致,无或漏泄。又于水口,置石沟,筑其上,与堤等,沟内面立木桶。桶之内面,作三五穴,随水之高下而通塞之;沟之外面,横置木槽,虚其两端,其下左右开渠引水。别于堤堰一边,低筑若干尺,比桶之上穴差高,排之以石,以备霖潦之溢。置守者若干户,劝农官监封其穴。及春将耕,则佃者告于劝农官,以次开穴分水,使灌漑有节,无致费用。劝农官之能否、守令之勤怠,都观察使亲自点检,褒贬申闻,以凭黜陟。且山林茂密,然后地气滋润,旱不为灾,收拾橡实,可备凶年。无赖之徒,耽于田猎,辄纵火焚,尤可痛心。宜令守令,亲检山林,分使附近居民主之,如有纵火者,便来告官,从重论罪,其不告者,以其罪坐之。唯牧马场,许于蛰虫未启之时焚之。”上允之。

○上以广州、川宁之境,山崩水涌,免其田租,且户给米粟。

八月[编辑]

8月7日[编辑]

○戊辰,忠清道漕运船十艘,庆尚道漕运船十六艘,遇风摧败。

○上闻原州牧使赵璞疾病,遣太医鱼承震、金之粹,往治之。

8月8日[编辑]

○己巳,令训炼观,集诸卫上、大将军、各领将军、诸军官等,讲习诸家兵书。

○遣判校书监事咸傅霖于江原道,监督长生殿材木。仍命问疾原州牧使赵璞,且赐内药。

8月9日[编辑]

○庚午,庆尚道观察使报:“倭入夫成浦,烧船一只,杀军三人。”

8月11日[编辑]

○壬申,日珥日冠

8月12日[编辑]

○癸酉,征左道丁夫四千五百、右道五千、忠清道五千五百,付宫阙役。

8月14日[编辑]

○乙亥,以李茂为全罗道都观察黜陟使,李彬判中枢院事,吴思忠商议中枢院事。

○商议门下府事赵胖以祷雨,奉内香诣留后司,道遇都观察使李至,至下马鞠躬,胖骑马过行。至曰:“吾亦亲受王旨、𫓧钺而来,今胖骑马直过,是岂礼乎?”移文宪司。宪司劾胖请罪,上宥之。

8月15日[编辑]

○丙子,上召宪司掌务教曰:“京畿闲旷之地,为豪强所占,或为牧马之所,民之刍荛者,不得往焉,又其禾谷为牛马踏损,宜分遣监察禁之。”于是以监察金晊、金钥为左右道行台。

8月16日[编辑]

○丁丑,上召书云观官问曰:“山崩如何?”对曰:“非名山,则无害。”

8月18日[编辑]

○己卯,遣殿中卿郭敬义,押马一千,至辽东交割而还。

8月20日[编辑]

○辛巳,雨雹。壬午癸未亦如之。

8月27日[编辑]

○戊子,金犯轩辕。

○右道水军佥节制使金英烈,捕倭船一只,生擒二十一人以献。上嘉之,遣大将军高凤智,赐厩马一匹、绮绢宫酝。

8月28日[编辑]

○己丑,遣中枢院副使张子忠,奉笺如京师,贺千秋。

○永兴府人前军器监朴彦病,以六月十一日亥时死,其妻前夫之子金原卿,以翌日辰时葬。越四日,前郞将金用钧,道过墓前,有呼奴声,归告其家,其奴来发视之,已还死矣。

○遣太学士柳玽于桧岩等,设消灾法席。

○有事于白岳山坛。

○金犯轩辕。

九月[编辑]

9月4日[编辑]

○乙未,命礼曹议郞郑浑及校书少监张志道,校正《贞观政要》以进。

9月5日[编辑]

○丙申,令吏曹封东山为护国之神。

9月9日[编辑]

○庚子,显妃出新阙后厅,施役僧及木石诸工。

9月15日[编辑]

○丙午,放新阙赴役丁夫,止留僧徒。重秋敛也。

9月16日[编辑]

○丁未,上命左右政丞曰:“今各道所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各有实迹,宜加褒赏,旌表门闾。其有役者则复之,贫乏者则周之,以励风俗。”及第卓慎,全罗道光州人也。父殁,三年衰绖终制,奉养其母尽诚敬,乡党称孝焉。前署令金四知,忠清道全义人也。奉养老母,朝夕进馔,必自亲尝,承顺致孝,久而不怠。牙州学生孔都知,年二十七岁丧父,贫乏失业,不能自存。其妻劝移他邑,都知泣曰:“先坟所在,何忍去之!”织屦为食,祭享不怠。林州人林安贵,丧父母,守坟八年。清州户长孙禧,岁戊午,倭贼突入州中,母及妻妹,皆为所执,愤不顾生,直入贼中,负母登山,得免于死,终始孝养,以尽子职。宁州官奴勿金,孝父以诚,比其殁也,斩衰三年,作置神主,朝夕致祭。金化前散员李英奇,祖父母及父母,老且贫乏,躬耕孝养,终始不怠。乔桐百姓方君正,养母尽孝,闾里称之。前副正梁希贤,华人也。居于江阴,家甚贫乏,奉养老母,虽蔬食菜羹,必以其乡之乐侑之,孝心纯至。其妻承顺,不替妇道。广州户长李𪟝,失于军期,广州道兵马使赵希古欲置𪟝极刑。𪟝子前万户好生,手抱其父,欲以身代,希古感其孝诚释之,𪟝得免。及𪟝病殁,好生服丧终制。水原生员李造,丧母庐墓三年,朝夕食粥,不进盐酱菜菓,以致哀敬。前别将金桂同,亦水原人也。性本孝敬,定省惟勤。母殁置祠堂,四时朔望,奉祀不怠。右皆孝子顺孙也。咸悦人前散员崔得林妻洪氏,岁戊午,为倭所获,贼欲污之,骂贼固拒,中枪而死。阳城故判事全五福妻卢氏,岁丁卯,夫亡。庐于坟墓之下,至今九年,祭享不怠。春州狼川监务赵安平母李氏,早丧其夫,寡居守节,教子从仕。乔桐前别将李提妻曺氏,年十九,为倭所获,死不污贼。皆节妇也。命皆复其家,存恤其子。其中愿从仕者,令给马上京;年老家贫者及妇人,赐米有差。且令旌表其闾,仍录实迹,通谕中外。

9月17日[编辑]

○戊申,征忠清、丰海左右道丁夫千二百,赴江华燔造石灰。

9月18日[编辑]

○己酉,上率百官,贺圣节如仪。

○遣判司农寺事玉山奇,押马五百匹[6],至辽东交割而还。

○谏官上言世子不好学,上命世子日就书筵,讲习毋怠。

9月22日[编辑]

○癸丑,命判三司事郑道传曰:“新阙寝室四面壁上,欲书可法可戒之训,其缉经史嘉言以进。”

9月26日[编辑]

○丁巳,命左仆射南在及敬兴府司尹曺恂,告于左右政丞曰:“明年正月,欲征诸道民筑都城。其体予意,以亟厥成。”

9月28日[编辑]

○己未,幸安庵洞,相寿陵地,又幸铸锺所。

9月29日[编辑]

○庚申,赐开国功臣厩马各一匹。

○雄雉入新阙大殿南庭。

○庆尚道观察使沈孝生献一茎九节之禾。

○凿池于新阙后园。

○斩金英烈所擒倭寇于城东。

○是月,太庙及新宫告成。太庙太室七间,同堂异室。内作石室五间,左右翼室各二间,功臣堂五间,神门三间,东门三间,西门一间,缭以周垣。外有神厨七间,享官厅五间,左右行廊各五间,南行廊[10]九间,斋宫五间。新宫燕寝七间。东西耳房各二间,北穿廊七间,北行廊二十五间。东隅有连排三间,西隅有连排楼五间,南穿廊五间。东小寝三间,穿廊七间接于燕寝之南穿廊,又穿廊五间接于燕寝之东行廊。西小寝三间,穿廊七间接于燕寝之南穿廊,又穿廊五间接于燕寝之西行廊。报平厅五间,视事之所,在燕寝之南。东西耳房各一间,南穿廊七间,东穿廊十五间,始自南穿廊第五间,接于东行廊。西穿廊十五间,亦起南穿廊第五间,接于西行廊。自燕寝北行廊东隅,止于正殿北行廊之东隅二十三间,为东行廊。自西楼止正殿北行廊之西隅二十间,为西行廊。以上为内殿。正殿五间,受朝之所,在报平厅之南。有上下层越台,入深五十尺,广一百十二尺五寸。东西北阶广各十五尺。上层阶高四尺,石桥五级。中阶四面广各十五尺,下层阶高四尺,石桥五级。北行廊二十九间,穿廊五间,起自北行廊,接于正殿之北。水剌间四间。东楼三间,有上下层,其北行廊十九间接于正殿之北行廊东隅,与内东廊连。其南九间接于殿门之东角楼。西楼三间,有上下层。其北行廊十九间接于正殿之北行廊西隅,与内西廊连。其南九间接于殿门之西角楼。殿庭广东西各八十尺,南一百七十八尺,北四十三尺。殿门三间,在殿之南。左右行廊各十一间,东西角楼各二间。午门三间,在殿门之南,东西行廊各十七间。水阁三间,庭中有石桥御沟,水所流处也。门之左右行廊,各十七间,东西角楼,各二间。东门曰日华,西曰月华。其馀厨房、灯烛、引者房、尚衣院、两殿司饔房、尚书司、承旨房、内侍茶房、敬兴府、中枢院、三军府、东西楼库之类,总三百九十馀间也。后筑宫城,东门曰建春,西曰迎秋,南曰光化门。楼三间有上下层,楼上悬锺鼓,以限晨夕警中严。门南左右,分列议政府、三军府、六曹、司宪府等各司公廨。

后九月[编辑]

闰9月1日[编辑]

○壬戌朔,置宗庙移安都监。

○赐宴太庙董役提调官,仍赐厩马各一匹。

闰9月2日[编辑]

○癸亥,鹿入都中。

闰9月3日[编辑]

○甲子,倭寇侵三陟府,府使朴蔓击斩二人。上遣将军李自芬,赐内酝。

闰9月8日[编辑]

○己巳,吾都里上万户童猛哥帖木儿等五人来献土物。

闰9月10日[编辑]

○辛未,幸东郊,观放鹰。

○上巡观都城基。

闰9月13日[编辑]

○甲戌,始立都城造筑都监:置判事、副判事、使、副使、判官、录事。命判三司事郑道传,定城基。

闰9月16日[编辑]

○丁丑,上游幸龙山江,谏官上言请勿单骑轻出,上允之。

闰9月19日[编辑]

○庚辰,征诸道丁夫一千,营太平馆。

闰9月24日[编辑]

○乙酉,夜,上如抚安君芳蕃第,视疾。

闰9月25日[编辑]

○丙戌,幸西山,相城基。

○开城大井赤沸。

闰9月26日[编辑]

○丁亥,遣艺文春秋馆学士权近于留后司,告宗庙移安。

○遣各司一员,奉迎四代神主于留后司。

闰9月27日[编辑]

○戊子,上斋于新宫。宗庙祭献官右政丞金士衡及诸执事会盟三司,致斋于各衙门。谏官李升商、吴陞、安束、郑守弘、尹须不及与盟,宪府劾之,罢职。

闰9月28日[编辑]

○己丑,百官具公服,迎神主于盘松亭,以象辂仪仗鼓吹,安于新庙。命判门下府事权仲和,行移安祭。

闰9月29日[编辑]

○庚寅,雷电雨雹。

冬十月[编辑]

10月2日[编辑]

○壬辰,雷雨。

10月4日[编辑]

○甲午,上服绛纱袍远游冠,乘象辂,百官具公服前导,至太庙外门,先至诸执事出迎于道左。上率百官至庙东门外,行四拜礼,乃入斋所。

10月5日[编辑]

○乙未,上服冕服,亲祼酌献,世子亚献,右政丞金士衡终献。礼毕,还大次,受中外朝贺。乘平兜辇至市街,成均博士率诸生,进歌谣三篇。其一曰《天监》,美受命也;其二曰《华山》,美定都也;其三曰《新庙》,美立庙亲祀也。至云从街,典乐署女乐,进歌谣呈才,上三次驻辇观之。至午门帐次,颁降教书:

王若曰,予以杳躬,荷祖宗积累之德,赖臣民推戴之力,肇造丕基,奄有东国,奠厥新邑于汉之阳。岁乙亥九月,太庙成,奉安皇高祖考穆王、皇高祖妣孝妃、皇曾祖考翼王、皇曾祖妣贞妃、皇祖考度王、皇祖妣敬妃、皇考桓王、皇妃懿妃四代神主。越十月乙未,饬躬斋戒,亲执牺牲珪币,聿严蒸祭,式礼莫愆。载惟宗祏,国之大本也,而寝庙有赫;蒸尝,国之大事也,而祀事孔明。皆由先世,肇基王迹,以至寡人,化家为国。睹此盛典,予甚自庆。宜施宽大之恩,以布惟新之令,可宥境内。自洪武二十八年十月初五日昧爽已前,常赦所不原外二罪以下,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宥除之。於戏!衎我烈祖,遹观福禄之臻;嘉与群生,同跻仁寿之域。所有合行事宜,条列于后。一,培养国脉,在于养礼俗。前朝之季,政教陵夷,礼制大坏,士习民风,俱为不美,以至于亡。自今为士大夫者,饬乃身勤乃职;为民庶者,守乃分供乃役,毋侥幸以苟得,毋放僻以自逸,以成礼义之俗。一,民惟邦本,在所优恤,近因迁都,力役悉烦。然宗庙所以安祖宗尽孝敬,宫阙所以听国政示尊严,城郭所以捍内外而备非常,皆非得已,予岂乐用民力哉?其馀土木兴作,一皆停罢,毋复困吾民力。其有赴役死亡者,所在官司,恤复其家。一,即位之初,每降教条,验民田荒熟,量减租赋,已有定制。然至今年,既有水潦风霜之灾,又因军役,民多失业。其被灾尤甚者,验免租赋,前朝之时,州县逋租,并许免征,其民间称贷公私之物,贷者既殁,征及其族者,一皆禁断。一,州郡之兵,番上宿卫,所以重根本而均劳逸也。然老弱困行役之劳,单丁无资粮之助,予甚悯焉。今后各道侍卫军士,选遣强壮及奴婢双丁者,其老弱单丁,毋得并遣。一,每降教条,谕以便民事宜,监司守令,视为文具,不即举行,泽不下究,予甚虑焉。在内司宪府,在外观察使,将每年颁降条画,随即举行,毋至废坠。一,农桑,王政之本;学校,风化之源也。即位以来,屡下教书,示以劝农桑兴学校之意,而守令不务举行,监司不加考劾,皆无实效,予甚虑焉。自今内而司宪府,外而观察使,以时考课,无致陵夷,以副寡人爱民重道之意。

读讫,上乘舆还宫。女乐至殿庭,显妃垂帘观乐。越三日丁酉,加与祭执事官各一级,赐两府以上厩马各一匹,宴群臣于新宫。上谓执事曰:“卿等恪勤乃事,衎我祖宗,予甚喜焉。”赐马左政丞赵浚、判三司事郑道传,曰:“卿等虽不与事,然宗庙之礼,皆卿等所定。”加赐道传金饰角带一腰曰:“今闻雅乐,知卿功不细矣。”

10月7日[编辑]

○丁酉,以上将军卢石柱兼尚瑞少尹。石柱非由科目进者,出于特旨。

○命判三司事郑道传,名新宫诸殿。道传撰名,幷书所撰之义以进。新宫曰景福,燕寝曰康宁殿,东小寝曰延生殿,西小寝曰庆成殿,燕寝之南曰思政殿,又其南曰勤政殿,东楼曰隆文,西楼曰隆武,殿门曰勤政,午门曰正门。

其景福宫曰:

臣按,宫阙,人君所以听政之地,四方之所瞻视,臣民之所咸造,故壮其制度,示之尊严;美其名称,使之观感。汉、唐以来,宫殿之号,或沿或革,然其所以示尊严,而兴观感则其义一也。殿下即位之三年,定都于汉阳,先建宗庙,次营宫室,越明年乙未,亲服衮冕,享先王先后于新庙,宴群臣于新宫,盖广神惠而绥后禄也。酒三行,命臣道传曰:“今定都享庙,而新宫告成,嘉与群臣宴享于此。汝宜早建宫殿之名,与国匹休于无疆。”臣受命谨拜手稽首,诵《周雅》“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请名新宫曰景福。庶见殿下及与子孙,享万年太平之业,而四方臣民,亦永有所观感焉。然《春秋》重民力谨土功,岂可使为人君者,徒勤民以自奉哉?燕居广厦,则思所以庇寒士,生凉殿阁,则思所以分清阴,然后庶无负于万民之奉矣。故倂及之。

其康宁殿曰:

《洪范》九五福,三曰康宁,盖人君正心修德,以建皇极,则能享五福。康宁乃五福之一,举其中以该其馀也。然所谓正心修德,在众人共见之处,亦有勉强而为之者。在燕安独处之时,则易失于安佚,而儆戒之志,每至于怠矣,而心有所未正,德有所未修,皇极不建,而五福亏矣。昔者卫武公自戒之诗曰:“视尔友君子,辑柔尔颜,不遐有愆。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武公之戒谨如此,故享年过九十,其建皇极而享五福,明验已然。盖其用功,尝自燕安幽独之处始也。愿殿下法武公之诗,戒安佚而存敬畏,以享皇极之福,圣子神孙,继继承承,传于千万世矣。于是称燕寝曰康宁。

其延生殿、庆成殿曰:

天地之于万物,生之以春,成之以秋;圣人之于万民,生之以仁,制之以义。故圣人代天理物,其政令施为,一本乎天地之运也。东小寝曰延生,西小寝曰庆成,以见殿下法天地之生成,以明其政令也。

其思政殿曰:

天下之理,思则得之,不思则失之。盖人君以一身,据崇高之位,万人之众,有智愚贤不肖之混;万事之繁,有是非利害之杂。为人君者,苟不深思而细察之,则何以别事之当否而区处之,人之贤否而进退之?自古人君,孰不欲尊荣而恶危殆哉,亲近匪人,为谋不臧,以至祸败者,良由不思耳。《诗》曰:“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书》曰:“思曰睿,睿作圣。”思之于人,其用至矣,而是殿也,每朝视事于此,万机荐臻,皆禀殿下,降敕指挥,尤不可不之思也。臣请名之曰思政殿。

其勤政殿、勤政门曰:

天下之事,勤则治,不勤则废,必然之理也。小事尚然。况政事之大者乎?《书》曰:“儆戒无虞,罔失法度。”又曰:“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机。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舜、禹之所以勤也;又曰:“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之所以勤也。人君之不可不勤也如此。然安养既久,则骄逸易生,又有谄谀之人,从而道之曰:“不可以天下国家之故,疲吾精而损吾寿也”,又曰:“既居崇高之位,何独猥自卑屈而劳苦为哉?”于是,或以女乐,或以游畋,或以玩好,或以土木,凡所荒淫之事,无不道之,人君以为,是乃爱厚,不自知其入于怠荒。汉、唐之君,所以不三代若者,此也。然则人君,其可一日而不勤乎?然徒知人君之勤,而不知所以为勤,则其勤也流于烦碎苛察,不足观矣。先儒曰:“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此人君之勤也。又曰:“勤于求贤,逸于任贤。”臣请以是为献。

其隆文楼、隆武楼曰:

文以致治,武以戡乱,二者如人之有臂,不可偏废也。盖礼乐文物,粲然可观,戎兵武备,整然毕具,至于用人,文章道德之士,果敢勇力之夫,布列中外,是皆隆文隆武之至。庶见殿下,文武并用,以臻长久之治焉。

其正门曰:

天子诸侯,其势虽殊,然其南面出治则皆本乎正,盖其理一也。若稽古典,天子之门曰端门,端者,正也。今称午门曰正门。命令政教,必由是门而出,审之既允而后出,则谗说不得行,而矫伪无所托矣;敷奏复逆,必由是门而入,既允而后入,则邪僻无自进,而功緖有所稽矣。阖之,以绝异言奇邪之民;开之,以来四方之贤,此皆正之大者也。

10月10日[编辑]

○庚子,遣太学士柳玽、汉城尹郑臣义,如京师贺明年正。

10月11日[编辑]

○辛丑,上诞日,群臣上寿,赐群臣宴。

○南阳伯洪永通坠马而卒。永通,南阳人,赠门下侍中承演之子,都佥议中赞子蕃曾孙。以门荫出身,仕恭愍朝,历仕官至判少府寺事,出为安东府使。辛旽以僧时旧恩,为监察大夫,寻迁密直副使。与李春富、金兰,为旽腹心。旽以私憾,多杀戮人,永通以缘业之说,每诱而止之,多所全活。旽败,春富等皆伏诛,永通得免死流外。及辛禑立,以姻属,积官至左侍中。性醇谨,务于循常,无所建白。至国初,以耆旧封南阳伯,屡蒙优接。及上诞日,赴宴沈醉,将还,马惊坠而卒。上嗟悼,遣人致祭,命攸司葬以礼,赐谥安愍。无子。

○赐桧岩寺米豆三百斛。

10月12日[编辑]

○壬寅,雾。月掩昴。

10月13日[编辑]

○癸卯,木稼。

○义安伯和请靖安君猎于西郊,靖安君为怒豹所犯,几不免。郞将宋居信跃马驰蹑之,豹乃释之,反逐居信,从前登马啮鞍。居信卧于马上以避之,豹才离马。郞将金德生从后驰射之,一箭而毙。靖安君给二人马各一匹,太祖又赐居信马一匹,和及闵霁,亦各赠马一匹。

10月14日[编辑]

○甲辰,赐左政丞赵浚、右政丞金士衡、判门下府事权仲和、判三司事郑道传竹腰舆各一,以及耆老诸臣。盖以洪永通坠马为戒也。

○雾。乙巳、丙午,亦如之。

10月17日[编辑]

○丁未,上以冬雷井沸,设《金经》法席于内殿,分遣人于各寺,亦设法席。

○盗杀广州百姓李之天,其子豆介、内隐三捕其盗复仇。盗李夫介等十三名,夜入之天家,杀之天,掠财而去。豆介等迹至川宁路上,潜遣人告县官,县发吏要诸津,及盗登船,尽捕而斩之。

10月25日[编辑]

○乙卯,命营文庙。

○李中实奸其奴松山妻,松山诬告中实图不轨,核实而斩之。

○遣官咨礼部曰:

陪臣金乙祥,回自京师言:“蒙差赴京,钦奉圣旨:‘火者崔加勿,带引回去。’钦此,将引崔加勿到辽东,蒙都司称有圣旨,不许护送。乙祥等徒步还来了。”据此参照,小邦臣事圣朝,凡有差人赴京,回还至辽东,每蒙都司护送,沿途庶无踈失。今据金乙祥来言,窃见小邦鸭绿江,西至辽东甛水站,其间人烟断绝,草木丛茂。若无护送,虑恐盗贼劫掠,虎狼侵害,烦为闻奏。乞赐明降辽东都司,仍前护送施行。

○上谕王子诸君曰:“以养鹰故,杀民间鸡犬,甚不可也。自今勿畜鹰子。”

○又禁进上鹰子外私赠鹰子。

○判司译院事张伯子洪寿收其父骨而回。伯尝奉使,病死登州,蒿葬其地。洪寿具状,乞咨礼部,赴京哀诉,回至登州,收骨还葬。

10月30日[编辑]

○庚申,夜上召判三司事郑道传等诸勋臣,置酒张乐。酒酣,上谓道传曰:“寡人之得至于此,卿等之力也。相与敬慎,期至子孙万世可也。”道传对曰:“齐桓公问于鲍叔曰:‘何以治国?’鲍叔曰:‘愿公无忘在莒时,愿仲父无忘在槛车时。’臣愿殿下无忘坠马时,臣亦无忘锁项时,则子孙万世可期矣。”上曰:“然。”使人歌《文德曲》,目道传曰:“此卿所撰进,卿宜起舞。”道传即起舞,上令脱上衣以舞,遂赐龟甲裘。欢甚彻夜乃罢。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辛酉朔,冬至。上率百官,向帝阙行贺礼。

11月2日[编辑]

○壬戌,始置西北面林原、林畔馆丞。

11月3日[编辑]

○癸亥,木稼,甲子亦如之。

11月5日[编辑]

○乙丑,上率百官,贺千秋节。

11月6日[编辑]

○丙寅,节日使金立坚回自京师曰:“通事宋希靖、押马权乙松等被流遐方。”初计禀使金乙祥,道经燕邸,复于上曰:“燕王谓臣曰:‘尔国王何不送马于我?’”上信之,立坚去时,仍附鞍马以送,燕王受之以闻。帝曰:“朝鲜王何得私交?”乃流希靖、乙松于金齿卫,再流腾冲府。

11月7日[编辑]

○丁卯,雨。至翌日乃止。

○上曰:“达官之家,各占畿内草木茂盛之地,禁民樵采,甚为未便。其令宪司,严加禁理。”

○都评议使司遗韩山君李穑米豆百石,不受。

○申严各道鹰子私赠之禁。

11月9日[编辑]

○己巳,始命都评议使司,自今令司宪监察一员,同别巡节制使点考巡绰。

11月10日[编辑]

○庚午,宪司上疏言考察监司守令得失之目:兴学、抚民、恤刑、治兵,备盐铁,缮城堡,畜资粮,省征敛,禁田猎,惩乡愿,纳租自量,种桑麻、艺莞楮之令。

○上闻宗庙朔祭奠物之薄,命宪司参劾其实。宪司劾问详定官提调三司右仆射闵霁、掌务礼曹正郞尹思永、祭享司议郞姜天霔,罢职。

11月11日[编辑]

○辛未,都评议使司奉王旨移牒各道:“六品以上年七十以下闲良官,除乡校训导及骑船军官外,一皆访问,具录以闻。”

○遣艺文春秋馆太学士郑摠,赍闲良、耆老、大小臣僚上礼部申,赴京请诰命印章。其申曰:

朝鲜国都评议使司左侍中赵浚等,窃谓小邦,王氏失德,浚等与一国臣民,推戴李讳为主。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差知密直司事赵胖,奏达天庭,继差门下评理赵琳,奉表陈奏,钦奉圣旨,许允权知国事。准奉礼部来咨内云:“国更何号,星驰来报。”准此,即差知密直司事韩尚质,赍擎奏本赴京,钦奉圣旨节该:“东夷之号,惟朝鲜之称美,且其来远矣,可以本其名而祖之。”钦此,除钦遵外,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初九日,差门下评理李恬,送纳前朝高丽国王金印,又于当年十二月初八日,准奉左军都督府咨,钦奉圣旨内一款节该:“即合正名。今既改号朝鲜,表文仍称权知国事,未审何谋?”钦此,一国臣民,战栗惶惧,咸请国王钦遵施行。见今虽称国王名号,切缘未蒙颁降诰命及朝鲜国印信,一国臣民,日夜颙望,仰天吁呼。伏请照验,烦为闻奏,乞赐颁降国王诰命及朝鲜印信施行。

○命都评议使司,召水军节制使金英烈、刑曹典书金承霔,问攻倭之策。

○分遣都观察使于各道。

11月14日[编辑]

○甲戌,雨。

○国师祖丘病死,为之停朝。

11月15日[编辑]

○乙亥,木稼。

11月16日[编辑]

○丙子,奉常寺启:“今当国初,一新旧制,已改宗庙乐章。其社稷、圆丘、文宣王等祭乐章,尚循旧制,亦宜改作。”上从之。

11月21日[编辑]

○辛巳,都评议使司奉王旨,移牒各道,大小守令、水陆军官、万户、千户、儒医教授、盐铁场官、驿丞得失,备录以闻。

11月24日[编辑]

○甲申,韩山君李穑来自台山。初穑见摈于外,及蒙恩从便,请游关东,至台山因留居。上遣人召之,至是穑至,上待以故旧之礼,从容与语,置酒欢洽。及出,送至中门。

11月25日[编辑]

○乙酉,雾。至丁亥。

○上教都评议使司曰:“宗庙、社稷、佛宇、道殿、神祠享官、诸执事,本中枢院奉教差定,今委诸堂后官,甚为失礼。自今判中枢佥书学士,同议署牒。”

11月27日[编辑]

○丁亥,赐韩山君李穑科田一百二十结、米豆百斛、盐五斛。

11月28日[编辑]

○戊子,雨。

○谏官李廷坚等上书曰:

《书》曰:“谋及庶人。”《诗》曰:“询于刍荛。”盖人主高拱深宫,不能周知庶事之微,必延访咨问,知其得失,然后民情不壅,而政事无失。我朝一月六衙之法,非徒受群臣朝谒,盖所以听断朝政也。殿下每衙日,礼接大臣,讲论治道,可谓得为政之要矣。虽然百寮庶事之得失,闾巷庶民之疾苦,岂能尽达于天聪哉?愿殿下,每衙受朝之后,入坐正殿,悉令大臣及庶寮凡愿言者,皆得尽言,优容弗咈,采取施行,以通上下之情。且守令近民,其于利害休戚,备知之矣,第因地阻,未得上达。愿自今,各道守令,将民生休戚、政治得失及可兴利除害者,实封直达,毋得壅蔽。

上曰:“每衙,既与大臣,讲论国事,庶僚不须面陈,其各道守令,则宜许实封以闻。”

○刑曹都官朴信等上言:“臣等闻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此三代圣王,不能无救弊之政也。恭惟殿下,悯前朝田制之乱,遂革私田,以正经界,公私田籍,尽行烧毁,更定法制,各给公文,田有定限,国有成法。故豪强绝兼幷之志,亲戚无争讼之冤,公私赡足,上下相安,诚万世良法美意也。独有奴婢一事,尚循旧辙,争讼益繁,奸伪日滋,骨肉至亲,反唇相诘,分门割户,患若仇敌。而况其他夺攘,讵可胜言!各务求胜,造饰百端,真伪混淆,以故淹滞。或有奸黠,攻发阴伏,或有贪婪,追改日月,文契汗漫,言辞反复,至使听者,眩于处决,弭讼之方,可谓难矣。当该官吏,苦心焦思,决虽公正,谤者竞起,决者见递,旋又呈讼,无有涯涘,弊之巨者,莫玆若也。殿下前日,恶其如此,许于得决者给之,以革其弊。然曾讼得决之外,又有争端非一,故讼者如前,以累盛朝。法匪更新,曷革玆弊?今殿下应天顺人,创业垂统,凡为子孙万世虑者,至详且备矣。何惮而独留此弊,以贻伤风俗毁人心之端乎?伏惟殿下,深垂睿鉴,廓挥刚断,俯采臣等之迂谋,以立盛代之新典,庸革巨弊,以正国家,惟其时矣。愿自今,依户曹给田司例,命台省各一员,掌都官改籍之务,推源争讼之害,明立诈伪之禁,收纳原文,考其脉胳,勿论官职高下、奴婢多小,将时役之数,具录一通,各给公文,火其旧籍,以今日之公文,为后世之原籍,则文契简而争讼息,人心定而风俗厚矣。向者革私田之时,稍有怨讟之兴。盖田法,以职之高下,定田之多少,故得失多寡,至相十百,论议纷纭,久而后定,今奴婢之事,实异于是。将曾役奴婢,只考来历,作新贱籍,各还其主,则其势非有难者,而人反以为便矣。若曰攘夺仍执者,得以肆志,被夺微劣者,冤抑莫诉,愿命立别司,定其期限,将上项争讼,一皆剖决,然后随给公文,烧毁旧籍,扫去诈伪之萌,永杜争夺之门。至于官寺奴婢,改作其案,亦从此例,毋致繁乱。其禁令条目,当续议以闻。”上命都评议使司拟议申闻。使司议得:“如刑曹都官所申,公私奴婢,别立都监,贱籍改成给,旧籍一皆烧毁。其相讼奴婢,令主掌都官,将辛丑年以后事,自丙子年为始,限二年决给,传报都监,贱籍成给,旧籍亦皆烧毁,永绝争端。”上从之。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庚寅朔,北方赤气。

12月3日[编辑]

○壬辰,散员崔安宗妻重宝奸其夫表弟金仲明,缢杀安宗,事觉。刑曹推鞫,仲明逃,绞重宝。

12月7日[编辑]

○丙申,上命成均、校书两馆,监督文庙之役。

○礼曹详定科举式。始以讲经书为初场,罢进士为生员试。上从之。

○上幸新宫,观击球三日。

12月8日[编辑]

○丁酉,赐韩山君李穑米豆百斛,且赐酒肉曰:“卿已老矣。宜复酒肉,以养体气。”时穑托佛断酒肉,故有是命。

12月11日[编辑]

○庚子,前开城尹卞南龙娶故判书李竦妻廉氏,南龙子浑,又娶竦女。谏官请离异浑妻,上允。

12月12日[编辑]

○辛丑,东北面都巡问使报:“咸州民女今珍,年二十三,丧夫守节,年至七十二;定州人申必,年九十九;永兴府民金夫介祖母,年三十二,丧夫寡居,夫介孝养不怠,年至七十九岁。”上赐米各十石,复其家。

12月14日[编辑]

○癸卯,回礼使金积善至自日本。

○吾郞哈水吾狄介等四人来。三国之末,平壤以北,悉为野人游猎之所。高丽时,徙南民以实之,自义州至阳德,径筑长城,以固封疆。然不安其居,数为畔乱,至于用兵以讨之。义州土豪张氏,不遵朝命,南方之地,倭寇肆暴,东西数千里,去海数百里,屠烧城郭,暴骨原野,绝无人烟,安边以北,多为女真所占,国家政令不能及。睿宗遣将深入,克捷有功,建置城邑,然寻复失之,覉縻而已。上受命以后,声教远被,西北之民,安生乐业,田野日辟,生齿日繁。义州张思吉愿隶上麾下,得与开国功臣之列,自后张氏无复反侧,自义州至闾延沿江千里,建邑置守,以鸭绿江为界。岛倭革面来朝,复通商贾,南道之民,安心奠居,户口益增,鸡鸣狗吠相闻,滨海之地,斗绝之岛,垦田无遗,不知兵革,日用飮食而已。东北一道,本肇基之地也,畏威怀德久矣。野人酋长远至,移阑豆漫皆来服事,常佩弓剑,入卫潜邸,昵侍左右,东征西伐,靡不从焉。如女真则斡朵里豆漫夹温猛哥帖木儿、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托温豆漫高卜儿阏、哈阑都达鲁花赤奚滩诃郞哈、参散猛安古论豆阑帖木儿、移阑豆漫猛安甫亦莫兀儿住、海洋猛安括儿牙火失帖木儿、阿都哥猛安奥屯完者、实眼春猛安奚滩塔斯、甲州猛安云刚括、洪肯猛安括儿牙兀难、海通猛安朱胡贵洞、秃鲁兀猛安夹温不花、干合猛安奚滩薛列、兀儿忽里猛安夹温赤兀里、阿沙猛安朱胡引答忽、纫出阔失猛安朱胡完者、吾笼所猛安暖秃古鲁、奚滩孛牙、土门猛安古论孛里、阿木剌唐括奚滩古玉奴。兀良[11]哈则土门括儿牙八儿速,嫌真兀狄哈则古州括儿牙乞木那、答比那、可儿答哥,南突兀狄哈则速平江南突阿剌哈伯颜,阔儿看兀狄哈则眼春括儿牙秃成改等是也。上即位,量授万户千户之职,使李豆兰招安女真,被发之俗,尽袭冠带,改禽兽之行,习礼义之教,与国人相婚,服役纳赋,无异于编户。且耻役于酋长,皆愿为国民。自孔州迤北,至于甲山,设邑置镇,以治民事,以练士卒。且建学校,以训经书,文武之政,于是毕举,延袤千里,皆入版籍,以豆满江为界。江外殊俗,至于具州,闻风慕义,或亲来朝,或遣子弟,或委质随侍,或请受爵命,或徙内地,或进土物者,接踵于道。所畜之马,若产良驹,皆不自有,争来献之。近江而居者,有与国人争讼,则官辨其曲直,或囚之或笞之,莫敢有怨于边将。蒐狩之时,皆愿属三军,射兽则纳官,犯律则受罚,与国人无异。后上幸东北面谒山陵,江外野人争先来见,路远不及者,皆垂涕而返。野人至今慕德,每从边将飮酒酣,言及太祖时事,必感泣不已。

○遣宁安君良祐于东北面,祭于诸陵。

12月15日[编辑]

○甲辰,立奴婢辨定都监,以左仆射南在、佥书韩尚敬、中枢金希善为判事。

12月16日[编辑]

○乙巳,木稼。

○吏兵曹,请行前朝政案之法。

○日本大内多多良,遣人来献土物。

12月19日[编辑]

○戊申,雾。

12月20日[编辑]

○己酉,赐左政丞赵浚、右政丞金士衡、判三司事郑道传剑各一。

12月22日[编辑]

○辛亥,以李穑为韩山伯,仍命为义成、德泉等五库都提调。

12月23日[编辑]

○壬子,赐韩山伯李穑竹腰舆。

12月24日[编辑]

○癸丑,幸抚安君芳蕃第,视疾。

12月25日[编辑]

○甲寅,上宴韩山伯李穑,判三司事郑道传亦与焉。上闻《文德》、《武功》二曲曰:“歌颂功德,实惟过情。每闻此曲,予甚愧焉。”道传对曰:“殿下有此心,歌所以作也。”

○前司仆少卿郑宣执逃婢闭门禁出,奸夫龙石者杀宣,率其婢以逃。捕于安山,支解龙石传示,绞其婢。

○知益州事闵由义上请革淫祠、立家庙、畜鸡豚、养老病、供祭祀,禁僧寺役婢执馔,禁才人禾尺流移,籍口给田,上曰:“此皆已有著令,第不能举行耳。”令使司移牒各道。

12月28日[编辑]

○丁巳,入新阙。

12月29日[编辑]

○戊午,命吏曹,封白岳为镇国伯,南山为木觅大王,禁卿大夫士庶不得祭。

太祖康献大王实录卷第八

注释[编辑]

  1. 原本「内」
  2. 原本「悉」
  3. 原本「守」
  4. 原本「州」
  5. 原本「实」
  6. ^ 6.0 6.1 原本「匠」
  7. 原本「东」
  8. 原本「事」
  9. 原本「禄」
  10. 原本「廓」
  11. 原本「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