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第00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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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第三卷目录

 神异总部总论一

  易经谦卦 系辞上传 说卦传

  书经盘庚

  礼记郊特牲 祭义

  道德经居位篇

  墨子明鬼

  论衡论死篇 订鬼篇

  风俗通怪神

  抱朴子内篇道意篇

  鹿门隐书论怪力乱神

  祛疑说鬼神之理

  正蒙太和篇 神化篇

  朱子大全集答王子合

神异典第三卷

神异总部总论一[编辑]

易经[编辑]

《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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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害盈》而福谦,

《鬼神》,谓造化之迹。盈满者祸害之,谦损者福佑之。凡过而损、不足而益者,皆是也。

《系辞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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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 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 鬼神之情状。

本义此穷理之事。“以”者,圣人以《易》之书也。《易》者,阴阳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阴阳之变,天地之道也。天文则有昼夜上下,地理则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于前,反者要之于后。阴精阳气,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为变,鬼之归也。大全问:“‘《易》言‘知鬼神情状’,果有情状否’?程子曰:‘有之’。”又问:“既有情状,必有鬼神矣。”曰:“《易》说‘鬼神,便是造化也’。”问:“鬼神之事,如何可以晓悟其理?”曰:“理会得‘精气为物,游魂为变’,与‘原始反终’之说,便能知也。须是于‘原’字上用工夫。”或曰:“‘游魂为变’,是变化之变否?”曰:“既是变,则存者亡,坚者腐,更无物也。鬼神之道,只恁说,与贤虽会得,亦信不过,须是自得也。”朱子曰:“精魄也,耳目之精为魄;气,魂也,口鼻之嘘吸为魂。二者合而成物,精虚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不之矣。”魄为鬼,魂为神,《礼记》有孔子答宰我问,正说此理,甚详。《礼记》“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注:“‘气为嘘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聪明为魄’。《杂书》云:‘魂,人阳神也;魄人阴神也’。亦可取。”问:“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曰:“此是两个合,一个离。精气合,则魂魄合而凝结为物;离则阳已散而阴无所归,故为变。”又曰:“变是魂魄相离。虽独说游魂,而不言魄,而离魄之意自可见矣。”又曰:“此只是聚散。聚而为物,神”也;散而为变,鬼也。神属阳,鬼属阴。又错综而横看之,则精为阴,气为阳。就人身而言,虽是属阳,然体魄已属阴,盖生之中已带了个死底道理。变虽属阳,然魂气上游,体魄下降,亦自具阴阳。如言殂落殂,升也,便是魂之游落,即魄之降。古之祭祀,求诸阳,所以求其魂;求诸阴,所以求其魄。横渠说“精气自无而有,游魂自有而无”,其说亦分晓。又曰:“魂气升于天,体魄归于土,神气上升,鬼魄下降,不特人也。凡物之枯败,其香气腾上物则腐于下。”推此可见。问天地之化,虽生生不穷,然而有聚必有散,有生必有死,能原始而知其聚而生,则必知其后,必散而死,能知其生也。得于气化之日,初无精神寄“寓于太虚之中,则知其死也与气而俱散,无复更有形象,尚流于冥漠之中。”曰:“死便是都散无了。”问:“‘‘游魂为变’,间有为妖孽者,是如何得未散?”曰:“游’字是渐渐散。若是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气未散,故郁结而成妖孽。若尪羸病死底人,这气消耗尽了方死,岂得更郁结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又如‘其取精多,其用物弘,如伯有者,亦是卒未散也’。”问:“精气为物,阴精阳气,聚而成物,此总言神;游魂为变,魂游魄降,散而成变,此总言鬼。疑错综而言。”曰:“然。此所谓人者,鬼神之会也。”张子曰:“精气者,自无而有;游魂者,自有而无。自无而有,神之情也;自有而无,鬼之情也。自无而有,故显而为”物,神之状也;自有而无,故隐而为变,鬼之状也。诚斋杨氏曰:“鬼神无声无臭,何为而有状?状且无也,何为而有情?”曰:“物者,具是形者也;魂者,使是形者也。魂止则物存,魂游则物亡。游者,止之变也;亡者,存之变也。观其聚散,则鬼神之情状可知矣。”《记

考证

曰:“‘鬼神之德,其盛矣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体物而不可遗,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此其状也。《易》曰:‘与鬼神合其吉凶’。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谦’。此其情也。”

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大全程子曰:“冬寒夏暑,阴阳也。所以运动变化者,神也。神无方,故《易》无体。”朱子曰:“神无方而《易》无体,神便是在阴底又忽然在阳,在阳底又忽然在阴。《易》便是或为阳,或为阴。”南轩张氏曰:“神则阴阳不测,故无方。”龟山杨氏曰:“神者妙万物而为言,天高地下,必有方矣。神则无方,无在而无乎不在,无为而无所不为也。”

阴阳不测之谓“神”,

本义《张子》曰:“两在,故不测。”大全《朱子》曰:“不测者,是在这里,又在那里,便是这一个物事,走来走去,无处不在。”

《说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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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

大全共成万物,不可得而分,故合谓之神。横渠曰:“一则神,两则化。妙万物者,一则神也。”龟山杨氏曰:离帝而为神,则其运无方,其居无迹,非妙万物者,能如是乎?

书经[编辑]

《盘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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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予丕克羞尔,用怀尔然,失 于政,陈于兹。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曷虐朕民。”汝万 民乃不生生,暨予一人猷同心。先后丕降,与汝罪疾, 曰:“曷不暨朕幼孙有比,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 能迪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 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 汝,不救乃死,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 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 弗祥。

蔡传自成周以上,莫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故其俗皆严鬼神。以《经》考之,商俗为甚,故《盘庚》特称“先后与臣民之祖父崇降罪疾”为告,此因其俗之善而导之者也。大全问:《盘庚》言其先王与其群臣之祖父,若真有物在其上,降灾降罚,与之周旋从事日用之间者。窃谓此亦大概言理之所在,质诸鬼神而无疑尔。而殷俗尚鬼,故以其深信者导之,夫岂亦真有一物耶?朱子曰:“鬼神之理,圣人盖难言之。谓真有一物固不可,谓非真有一物亦不可。若未能晓然见得,且缺之可也。”

礼记[编辑]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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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阴阳也。

陈注鬼者,阴之灵,神者,阳之灵。故曰:“鬼神阴阳也。”

《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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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 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 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 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 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 众以畏,万民以服。圣人以是为未足也,筑为宫室,设 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 生也。”众之服自此,故听且速也。二端既立,报以二礼, 建设朝事,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此教众反 始也。“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见间以侠甒,加以郁鬯,以 报魄也。教民相爱,上下用情,礼之至也。”见问二字合为覸

陈注陈氏曰:“如口鼻呼吸是气,那灵处便属魂;视听是体,那聪明处便属魄。”朱子曰:“如鬼神之露光处是昭明,其气蒸上处是焄蒿,使人精神悚然,是凄怆。”大全延平周氏曰:“气者所以归乎天,魄者所以降于地。为神者,盖有魄也,然魄非神之盛也;为鬼者,盖有气也,然气非鬼之盛也。神譬则天道,而鬼譬则人道而已。合鬼与神,教之至也。鬼神之为德,能使人齐明盛服,而洋洋乎如在其上与其左右,则人之所以有愧于屋漏而为之慎独者也。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是鬼神之为教,同于礼乐,而礼乐之教有所不至,则鬼神又有以助之也。精魄为物,故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者,此百物之精也。神魂为变,故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者,此神之著也。昭明言其烛于物者,焄蒿言其达于上者,凄怆言其感于情者,言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而独言因物之“精,制为之极者,莫非物也。虽神之著亦可谓之物。鬼者,尽入道者也;神者,尽天道者也。天人之道,黔首之则,故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唯鬼神有以为之则,故百众畏其威,万民服其德也。”严陵方氏曰:“臭为阳,故曰‘以报气也;气以阳生而有所始,故曰‘教众反始也。味为阴,故曰‘以报魄也;阴聚而有所’’’”爱,故曰“教民相爱”也

道德经[编辑]

《居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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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 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 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不知神圣之为神”,圣道之极也。

墨子[编辑]

《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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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 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 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 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盗,贼以兵刃毒 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 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 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 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借若信鬼神之能赏 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今执无鬼者曰鬼神 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之疑,天下之众,使 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是 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 以为将不可以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 为不可不察已。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柰何而可? 《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 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 之,则必以为无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 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 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 乎?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 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 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 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 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 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用于 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 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入车上,中心 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 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 者以惊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 神之谋,若此之憯遫?”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 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昔者郑穆公当昼日 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 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 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 首曰:“敢问,神曰:予为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 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 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 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 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 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 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 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 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言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 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 神之有,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 君鲍之时,有臣曰:观辜固尝从事于厉。株子杖揖 出与言曰:“观辜,是何陆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之 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岂女为 之与?意鲍为之与?”观辜曰:“鲍幼弱,在荷繈之中,鲍何 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株子举揖而槁之,殪之坛 上。当时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宋之《春 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 若此其憯遫?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时有所谓王里、 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 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 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泏洫。“羊而漉其血。”读 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微》之辞未半也,羊起 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当是时,齐 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诸侯传》 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 憯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是故 子墨子言曰:“虽有深谿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 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 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 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曰:“若以众之耳目之 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 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 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 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 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诛纣, 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惟 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僇也必 于社。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告 听之中也。”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 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 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必择国之 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 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 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 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 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 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古者圣王 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 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 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 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 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 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 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 也。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 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亦何书之,亦何书有 之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于 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 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闻不已。若鬼神无有, 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 书》之鬼也。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 也。然则姑尝止观乎《商书》。曰:“鸣呼!古者有夏,方未有 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住人面,胡 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住天下之 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 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且《商书》独鬼,而《夏 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观乎?《夏书?禹 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 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 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 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若不共命, 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 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 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 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 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 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于古曰:“吉 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 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 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 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 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 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 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现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 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 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 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闲,拟乎鬼神 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故鬼神之 明不可为。幽闲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 神之罚不可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 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 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 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汤以车九两, 鸟阵“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遂王乎禽推 哆《大戏》。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之推 哆《大戏》,主别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 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 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不 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 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 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 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 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 中恶来,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 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 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 虎指寡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 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 强力勇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 玑无小,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 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今执无鬼者曰:意不忠亲 之利,而“害为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今 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虽使然,然而天 下之陈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则先死者非父则母, 非兄而姒也。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 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 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 夫费之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 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驩聚 众,取亲于乡里。今执《无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请无有, 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吾非乃今爱其酒 醴粢盛牺牲之财乎?其所得者臣将何哉?此上逆圣 王之书,内逆民人孝子之行,而为上士于天下,此非 所以为上士道。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 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驩聚众, 取亲乎乡里。若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 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 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 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 也。按帝享女明德之上原本疑有遗字

论衡[编辑]

《论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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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 为鬼,无知不能害人。何以验之?验之以物,人物也,物 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世能别人, 物不能为鬼,则为鬼不为鬼尚难分明。如不能别,则 亦无以知其能为鬼也。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 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 “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人无耳目则 无所知,故聋盲之人比于艸木。夫精气去人,岂徒与 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人见 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 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 神者,荒忽无形者也。或说: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 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者,申 也。申复无已,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 阴阳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气之生人,犹水之为冰 也。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神,其名为 神也,犹冰释更名水也。人见名异,则谓有知,能为形 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人见鬼若生人之形,以其见 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何以郊之?以囊橐 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满盈坚彊,立树可见, 人瞻望之,则知其为粟米囊橐。何则?囊橐之形,若其 容可察也。如囊穿米出,橐败粟弃,则囊橐委辟,人瞻 望之,弗复见矣。人之精神藏于形体之内,犹粟米在 囊橐“之中也。死而形体朽,精气散”,犹囊橐穿败,粟米 弃出也。粟米弃出,囊橐无复有形。精气散亡,何能复 有体,而人得见之乎?禽兽之死也,其肉尽索,皮毛尚 在,制以为裘,人望见之,似禽兽之形。故世有衣狗裘 为狗盗者,人不觉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今 人死,皮毛朽败,虽精气尚在,神安能复假此形而以 行见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 假死人之魂以亡矣。六畜能变化象人之形者,其形 尚生,精气尚在也。如死,其形腐朽,虽虎兕勇悍,不能 复化。鲁公牛哀病化为虎,亦以未死也。世有以生形 转为生类者矣,未有以死身化为生象者也。

“天地开辟,人皇以来,随寿而死,若中年夭亡,以亿万 数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 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 盈庭,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人之兵死也,世 言其血为“燐。”血者,生时之精气也。人夜行见燐,不象 人形,浑沌积聚,若火光之状。燐,死人之血也,其形不 类生人之血也,其形不类生人之形。精气去人,何故 象人之体?人见鬼也,皆象死人之形,则可疑死人为 鬼,或反象生人之形。病者见鬼云甲来,甲时不死,气 象甲形,如死人为鬼。病者何故见生人之体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火复燃;能更生人,不 能令死人复见;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 能复为形。”案: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能复为 鬼明矣。夫为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如审鬼者,死人 之精神,则人见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 服也。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体俱朽,何以得贯 穿之乎?精神本以血气为主,血气常附形体,形体虽 朽,精神尚在,能为鬼可也。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 血气不附著,而亦自无,血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 能自若为衣服之形?由此言之,见鬼衣服象之,则形 体亦象之矣。象之,则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为鬼,则亦无所知矣。何以验之?以未生 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 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 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慧者,以含五常 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慧,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 “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 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形须气而成,气须形 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犹梦也。梦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则死矣。”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与梦相似。 然则梦、殄死,一实也。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 能识生时所为矣。”人言谈有所作于卧人之旁,卧人 不能知,犹对死人之棺为善恶之事,死人不能复知 也。夫卧,精气尚在,形体尚全,犹无所知,况死人精神 消亡,形体朽败乎?人为人所殴伤,诣吏告苦,以语人 有知之故也。或为人所杀,则不知何人杀也。或家不 知其尸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杀己也。当能言 于吏旁,告以贼主名。若能归语其家,告以尸之所在, 令则不能,无知之效也。世间死者,今生人殄而用其 言,及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谈,皆夸诞之言也。 如不夸诞,物之精神为之象也。或曰:“不能言也。”夫不 能言,则亦不能知矣。知用气,言亦用气焉。人之未死 也,智“慧精神定矣。病则惛乱,精神扰也。”夫死,病之甚 者也。病死之微,犹惛乱,况其甚乎?精神扰,自无所知, 况其散也。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燿不照,人死 而知不慧,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人 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 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隆冬 之月,寒气用事,水凝为冰,逾春气温,冰释为水。人生 于天地之间,其犹冰也。阴阳之气,凝而为人,年终寿 尽,死还为气。夫春水不能复为冰,死魂安能复为形? 妒夫娼妻,同室而处,淫乱失行,忿怒斗讼,夫死妻更 嫁,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验之,宜大忿怒。今夫妻死者, 寂寞无声;更嫁娶者,平忽无祸,无知之验也。

孔子葬母于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孔子闻之,泫然 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复修。使死有知,必恚人不 修也。孔子知之,宜辄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圣人 明审,晓其无知也。枯骨在野时,呜呼有声,若夜闻哭 声,谓之死人之音,非也。何以验之?生人所以言语吁 呼者,气括口喉之中,动摇其舌,张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犹吹箫笙,箫笙折破,气越不括,手无所弄,则不成 音。”夫箫笙之管,犹人之口喉也;手弄其孔,犹人之动 舌也。人死,口喉腐败,舌不复动,何能成言?然而枯骨 时呻鸣者,人骨自有能呻鸣者焉,或以为秋也,是与 《夜鬼哭》无以异也。秋气为呻鸣之变,自有所为,依倚 死骨之侧,人则谓之骨,尚有知。呻鸣于野草泽,暴体 以千万数,呻鸣之声,宜步属焉。夫有能使不言者言, 未有言者死,能复使之言,言者亦不能复使之言。犹 物生以青为气,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夺之也。予 之物青,夺之青去,去后不能复予之青,物亦不能复 自青。声色俱通,并禀于天。青青之色,犹枭枭之声也。 死物之色不能复青,“独为死人之声,能复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语者,以有气力也。气力之盛,以能饮 食也。饮食损减则气力衰,衰则声音嘶困;不能食则 口不能复言。夫死困之甚,何能复言?”或曰:“死人歆肴 食气,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使生人不饮 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气,不过三日,则饿死矣。”或曰: “死人之精神于生人之精,故能歆气为音。”夫生人之 精在于身中,死则在于身外。死之与生何以殊?身中 身外何以异?取水实于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 异于盎中之水乎?地水不异于盎中之水,身外之精 何故殊于身中之精?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语言,则 不能害人矣。何以验之?夫人之怒也用气,“其害人用 力。”用力须《觔骨彊》彊则能害人。忿怒之人,呴呼于人 之旁,口气喘,射人之面,虽勇如贲、育,气不害人。使舒 手而击,举足而蹶,则所击蹶无不破折。夫死骨朽觔, 力绝,手足不举,虽精气尚在,犹呴呼之时无嗣助也。 何以能害人也?凡人与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刃、 爪牙坚利之故也。今人死,“手臂朽败,不能复持刃,爪 牙隳落,不能复啮噬,安能害人?儿之始生也,手足具 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气适凝成,未能坚彊也。”由 此言之,精气不能坚彊,审矣。气为形体,形体微弱,犹 未能害人,况死气去,精神绝,微弱犹未能害人。《寒骨》 谓能害人者邪?死人之气不去邪,何能害人?鸡卵之 未字也,澒溶于𪃟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䳄伛伏, 体方就成,就成之后,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犹澒溶之 时,澒溶之气,安能害人?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 饮食也。饮食饱足,则彊壮勇猛,彊壮勇猛,则能害人 矣。人病不能饮食,则身羸弱。羸弱困甚,故至于死。病 困之时,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盗其物,不能禁夺,羸 弱困劣之故也。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有鸡犬之畜,为人所盗窃,虽怯无势之人,莫不忿怒, 忿怒之极,至相贼灭。败乱之时,人相啖食者,使其神 有知,宜能害人。身贵于鸡犬,己死重于见盗,忿怒于 鸡犬,无怨于食已,不能害人之验也。蝉之未蜕也为复育,已蜕也,去复育之体,更为蝉之形,使死人精神 去形体,若蝉之去复育乎?则夫为蝉者,不能害为复 育者。夫蝉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 身?梦者之义疑惑,言梦者精神自止身中,为吉凶之 象,或言精神行与人物相更,今其审止身中,死之精 神亦将复然。今其审行人梦杀伤人,梦杀伤人,若为 人所复杀,明日“视彼之身,察己之体,无兵刃创伤之 验。”夫梦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梦之精神不能害 人,死之精神安能为害?火炽而釜沸,沸止而气歇,以 火为主也。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火 猛灶中,釜涌气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热。今人之将死, 身体清凉,凉益清甚,遂以死亡。当死之时,精神不怒, 身亡之后,犹汤之离釜也,安能害人?物与人通,人有 痴狂之病,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则愈矣。夫物未死, 精神依倚形体,故能变化,与人交通;已死,形体坏烂, 精神散亡,无所复依,不能变化。夫人之精神,犹物之 精神也。物生精神为病,其死精神消亡。人与物同死 而精神亦灭,安能为害祸?设谓人贵,精神有异成事, 物能变化,人则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奇于 人也。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金伤人,木 殴人,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 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不为物,则为气矣。气之 害人者,太阳之气为毒者也。使人死,其气为毒乎?害 人不为乎?不能害人。夫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 则夫所见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为 明矣。

《订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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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 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 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 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何以效之?《传》曰:“伯乐学 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 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 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 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 也。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棰杖殴击之,若见鬼 把椎锁绳缠,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之也。初疾畏 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 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夫精“念存想,或泄于 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 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 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 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 一曰,人之见鬼,目光与卧乱也。人之昼也,气倦精尽, 夜则欲卧,卧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见人物之象矣。”人 病亦气倦精尽,目虽不卧,光已乱于卧也,故亦见人 物,象病者之见也。若卧若否,与梦相似。当其见也,其 人能自知觉与梦,故其见物,不能知其鬼与人精尽 气倦之效也。何以验之?以狂者见鬼也。狂痴独语,不 与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乱也。夫病且死之时,亦与狂 等。卧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独见人 物之象焉。

一曰:鬼者,人所见得病之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 为鬼,其气象人形而见,故病笃者气盛,气盛则象人 而至,至则病者见其象矣。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见 鬼则见山林之精。人或病越地者,病见越人坐其侧。 由此言之,灌夫、窦婴之徒,或时气之形象也。凡天地 之间,气皆纯于天,天文垂象于上,其气降而生物。气 和者养生,不和者伤害。本有象于天,则其降下有形 于地矣。故鬼之见也,象气为之也。众星之体为人与 鸟兽,故其病人,则见人与鸟兽之形。

一曰:鬼者,老物之精也。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 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人之受气,有与物同精者,则 其物与之交。及病,精气衰劣也,则来犯陵之矣。何以 效之成事?俗间与物交者,见鬼之来也。夫病者所见 之鬼,与彼病物何以异?人病见鬼来,象其墓中死人 来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及见他鬼,非是所素知 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为之也。

一曰:鬼者,本生于人,时不成人,变化而去。天地之性, 本有此化,非道术之家所能论辩。与人相触犯者病, 病人命当死,死者不离人。何以明之?《礼》曰:“颛顼氏有 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 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 前颛顼之世,生子必多。若顼、颛之鬼神以百数也。诸 鬼神有形体,法能立树与人相见者,皆生于善人,得 善人之气,故能似类善人之形,能与善人相害。阴阳 浮游之类,若云烟之气,不能为也。

一曰:“鬼者,物也,与人无异。天地之间,有鬼之物,常在 四边之外,时往来中国,与人杂,则凶恶之类也。故人 病且死者,乃见之。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鸟兽,及其生 凶物,亦有似人象鸟兽者。”故凶祸之家,或见蜚尸,或见走凶,或见人形,三者皆鬼也。或谓之鬼,或谓之凶, 或谓之魅,或谓之魑,皆生存实有,非虚无象类之也。 何以明之?成事俗间家人且凶,见流光集其室,或见 其形若鸟之状,时流入堂室,察其不谓若鸟兽矣。夫 物有形则能食,能食则便利,便利有验则形体有实 矣。《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经》曰:“北方 有鬼国。”说螭者谓之龙物也。而魅与龙相连,魅则龙 之类矣。又言:国,人物之党也。《山海经》又曰:沧海之中 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 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山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 曰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 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 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凶魅,有形故执以食虎。案可 食之物,无空虚者,其物也性与人殊,时见时匿,与龙 不常见无以异也。

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见。人之且死,见百怪”,鬼在百 怪之中。故妖怪之动,象人之形,或象人之声为应,故 其妖动,不离人形。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 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 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是以实 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之谣矣。童 “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则其为人,与 “声气自立、音声自发”同一实也。世称纣之时,夜郊鬼 哭,及仓颉作书,鬼夜哭,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 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鬼之见也,人之妖也。天地 之间,祸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渐不卒然,有象不猥来。 天地之道,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犹人且吉。 吉祥至,国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应妖祥,其实一也。 而世独谓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谓鬼犹神而能害人, 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气之变也。国将亡,妖见,其亡 非妖也;人将死,鬼来,其死非鬼也。亡国者兵也;杀人 者,病也。何以明之?齐襄公将为贼所杀,游于姑棼,遂 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 敢见!”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 而为贼杀之。夫杀襄公者,贼也,先见大豕于路,则襄 公且死之妖也。人谓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状也。世 人皆知杀襄公者非豕,而独谓鬼能杀人,一惑也。天 地之气为妖者,太阳之气也。妖与毒同,气中伤人者, 谓之毒,气变化者谓之妖。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 有所见也。荧惑,火星。火有毒荧,故当荧惑守宿,国有 祸败。火气恍惚,故妖象存亡。龙,阳物也,故时变化。鬼, 阳气也,时藏时现,阳气赤,故世人尽见鬼,其色纯朱。 蜚凶,阳也;阳,火也,故蜚凶之类为火光。火热焦物,故 止集树木,枝叶枯死。《洪范》:“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火同气,故童谣诗歌为妖言。言出文成,故世有文 书之怪。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 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合阳,故犹日 食阴胜,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 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巫 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巫党于鬼,故巫者为 鬼巫。”鬼巫比于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 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于巫,巫含阳,能见为 妖也。申生为妖,则知杜伯、庄子义厉鬼之徒皆妖也。 杜伯之厉为妖,则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妖象人之 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 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者即为腓, 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 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 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 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 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妖之 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 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 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 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 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 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 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叚且卒之妖也。老父结 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 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 夫之面也。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 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 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生为骨肉, 阳气生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 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 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 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 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风俗通[编辑]

《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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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天子祭天地五岳四渎,诸侯不过其望也。大夫五祀,士门户,庶人祖,盖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又曰:“淫祀 无福。”是以隐公将祭锺巫,遇贼𫇭氏,二世欲解,淫神 阎乐劫弑,仲尼不许子路之祷,而消息之节平;荀罃 不从桑林之祟,而晋侯之疾间。由是观之,则淫躁而 畏者,灾自取之,厥咎响应。反诚据义,内省不疚者,物 莫能动,祸转为福矣。《传》曰:“神者,申也。怪者,疑也。”孔子 称土之怪为羵羊,《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故采其晃 著者曰怪神也。

抱朴子内篇[编辑]

《道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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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淡默恬愉,不染不移,养其心以无欲,颐其神以 粹素,扫涤诱慕,收之以正,除难求之思,遣害真之累, 薄喜怒之邪,灭爱恶之端,则不请福而福来,不禳祸 而祸去矣。”何者?命在其中,不系于外,道存乎此,无俟 于彼也。患乎凡夫不能守真,无杜遏之检括,为嗜好 之摇䇲,驰骋流遁,有迷无反,情感物而外起,智接事 “而旁溢,诱于可欲,而天理灭矣,惑乎见闻而纯一迁 矣,心受制于奢玩,神浊乱于波荡,于是有倾越之灾, 有不振之祸,而徒烹宰肥腯,沃酹醪醴,撞金伐革,讴 歌踊跃,拜伏稽颡,守靖虚坐,求乞福愿,冀其必得,至 死不悟,不亦哀哉。若乃精灵困于烦扰,荣卫消于役 用,煎熬形气,刻削天和,劳逸过度,而碎首以请命;变 起膏肓,而祭祷以求痊。当风卧湿,而谢罪于灵祇,饮 食失节,而委祸于鬼魅,蕞尔之体,自贻兹患,天地神 明,曷能济焉?烹牲罄群,何所补焉?”夫福非足恭所请 也,祸非禋祀所禳也。若命可以重祷延,疾可以丰祀 除,则富姓可以必长生,而贵人可以无疾病也。夫神 不歆非族,鬼不享淫祀。皂隶之巷,不能纡金根之轩, 布衣之门,不能动六辔之驾。同为人类,而尊卑两绝, 况于天神,缅邈清高,其伦异矣,贵亦极矣,盖非臭鼠 之酒肴,庸民之曲躬,所能感降,亦已明矣。夫不忠不 孝,罪之大恶。积千金之赂,大牢之馔,求令名于明主, 释𠍴贵于邦家。以人释人,犹不可得,况年寿难获于 令名,“笃疾难除于愆责,鬼神异伦,正直是与,冀其曲 佑,未之有也。”夫惭德之主,忍诟之臣,犹能赏善不须 贷财,罚恶不任私情,必将修绳履墨,不偏不党,岂况 鬼神过此之远,不可以巧言动,不可以饰赂求,断可 识矣。楚之灵王,躬自为巫,靡爱斯牲,而不能却吴师 之讨也;汉之广陵,敬奉李颁,倾竭府库,而不能救叛 逆之诛也。孝文尢信鬼神,咸秩无文,而不能免五柞 之殂;孙主贵待华向,封以王爵,而不能延命尽之期。 非牺牲之不博硕,非玉帛之不丰𬪩,信之非不款,敬 之非不重,有丘山之损,无毫厘之益,岂非失之于近, 而营之于远乎?第五公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宋庐 江罢绝山祭,而福禄永终,文翁破水灵之庙,而身吉 民安;魏武禁淫祀之俗,而洪庆来假。前事不妄,将来 之鉴也。明德为馨,无忧者寿,啬宝不夭,多惨用老,自 然之理,外物何为?若养之失和,伐之不解,百痾缘隙 而结,荣卫竭而不悟,大牢三牲,曷能济焉?俗所谓“率 皆妖伪”,转相诳惑,久而弥甚。既不能修疗病之术,又 不能返其“大迷。”不务药石之救,惟专祝祭之谬,祈祷 无已,问卜不倦。巫祝小人,妄说祸祟,疾病危急,唯所 不闻,闻辄修为,损费不訾。富室竭其财储,贫人假举 倍息,田宅割裂以讫尽,箧柜倒装而无馀。或偶有自 差,便谓受神之赐,如其死亡,便谓鬼不见赦。幸而误 活,财产穷罄,遂复饥寒冻饿而死。或起为劫剽,“或穿 窬斯滥,丧身于锋镝之端,陷己于丑恶之刑,皆此之 由也。”或什物尽于祭祀之费耗,谷帛沦于贪浊之师 巫,既没之日,无复凶器之直,衣衾之周,使尸朽虫流, 良可悼也。愚民之蔽,乃至于此哉!淫祀妖邪,礼律所 禁,然而凡夫,终不可悟。唯宜王者更峻其法制,犯无 重轻,致之大辟。购募巫祝,不肯“止者,刑之无赦。肆之 市路,不过少时,必当绝息。所以令百姓杜冻饥之源, 塞盗贼之萌,非小惠也。”曩者有张角、柳根、王歆、李申 之徒,或称千岁,假托小术,坐在立亡,变形易貌,诳眩 黎庶,纠合群愚,进不以延年益寿为务,退不以消灾 治病为业,遂以招集奸党,称合逆乱,不久自伏其辜, 或至残灭良人,“或欺诱百姓,以规财利,钱帛山积,富 逾王公,纵肆奢淫,侈服玉食,妓妾盈室,管弦成列,刺 客死士,为其致用。威倾邦君,势凌有司,亡命逋逃,因 为窟薮。皆由官不纠治,以臻斯患。原其所由,可为叹 息。吾徒匹夫,虽见此理,不在其位,末如之何?临民官 长,疑其有神,虑恐禁之,或致祸祟。”假令颇有其怀,而 见之不了,又非在职之要务,殿最之急事,而复是其 愚妻顽子之所笃信,左右小人并云不可阻之者众, 本无至心而谏怖者异口同声,于是疑惑竟于莫敢 令人扼腕发愤者也。余亲见所识者数人,了不奉神 明,一生不祈祭,身享遐年,名位巍巍,子孙蕃昌,且富 且贵也。唯余亦无事于斯,唯四时祀先人而已。曾所 游历,水陆万里,道侧房庙,固以百许,而往返经游,一 无所过,而车马无倾覆之变,涉水无风波之异,屡值疫疠,常得药物之力,频冒矢石,幸无伤刺之患,益知 鬼神之无能为也。昔汝南有人于田中设𦊰捕獐,其 主未往取也,有商车经过,因持去,犹念取之不可,持 一鲍鱼置𦊰中,有顷本主来得鲍鱼,怪之,以为神,不 敢持归。于是村里闻之,因共为立庙,号为鲍君。后转 多奉之者,丹楹藻棁,钟鼓不绝。病或有偶愈者,则谓 有神行道经过,莫不致祀焉。积七八年,鲍鱼主复行 过庙下,问其故人,具为之说。其鲍鱼主乃曰:“此是我 鲍鱼耳,何神之有?”于是乃息。又南顿人张助者耕田, 有一李栽在耕次,助甚惜之,欲持归,乃掘取之,未得 即将去,因以湿土封其根,置空桑中,遂忘取之。助后 作远职,其里中人见桑中忽生李,遂以为神。有病目 痛者,荫息此桑下,因祝之言“李君能令我目愈者,谢 以一㹠。”其目偶愈,便杀㹠祭之。以此传者过差,便言 此树能令盲者得见。远近翕然,同来请福,常车马填 溢,酒肉滂沱,如此数年。张助罢职,来还见之,乃曰:“此 是我昔所置李栽耳,何有神乎?”乃斫去,便止也。又汝 南彭氏墓近大道,墓口有一石人,田家老母到市买 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 暂著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行路人见石人 头上有饼,怪而问之,或人云:“此石上有神,能治病愈 者,以饼来谢之。”如此,转以相语云:“头痛者,摩石人头; 腹痛者,摩石人腹。”亦还以自摩,无不愈者。遂千里来 就石人治病。初但鸡肋,后用牛羊,为立帷帐,管弦不 绝。如此数年,忽日前忘饼母,闻之,乃为人说,始无复 往者。又洛西有古人墓,穿坏多水,墓中多石灰。石灰 汁主治疮,夏月行人有病疮者,烦热,见此墓中水清 好,因自洗浴,疮偶便愈,于是诸病者闻之,悉往自洗, 转有饮之以治腹内疾者。近墓居人便于墓所立庙 舍而卖此水,而往买者又常祭庙中,酒肉不绝,而来 买者转多,此水尽,于是卖水者常夜窃他水以益之。 其远道人不能往者,皆因行使或持器遗信买之,于 是卖水者大富。人或言无神,官令禁止,遂填塞之,乃 绝。又兴古太守马氏在官有亲故人投之求恤焉。马 乃令此人出外住,诈云是神人道士治病,无不手下 立愈。又令辩士游行,为之虚声,云“能令盲者登视,躄 者即行。”于是四方云集,趋之如市,而钱帛固已积山 矣。又敕诸求治病者,虽不便愈,“当告人言愈也,如此 则必愈。若告人未愈者,则后终不愈也。道法正尔,不 可不信。”于是后人问前来者,前来辄告之云已愈,无 敢言未愈者也,旬日之间,乃致巨富焉。凡人多以小 黠而大愚,闻延年长生之法,皆为虚诞,而喜信妖邪 鬼悸,令人鼓舞祈祀,所谓神者,皆《马氏诳人》之类也。 聊记其数事,以为未觉者之戒焉。

鹿门隐书[编辑]

《论怪力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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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仲尼作《春秋》,纪灾异近乎怪,言虎贲之勇近乎 力,行衰国之政近乎乱,立祠祭之礼近乎神;将圣人 之道多岐而难通也,奚有不语之义也?”曰:“夫山鸣鬼 哭,天裂地坼,怪甚也。圣人谓一君之暴,灾延天地,故 讳耳。然后世之君,犹有穷凶以召灾,极暴以示异者 矣。夫桀纣之君,握钩伸銕,抚梁易柱,手格熊罴,走及 虎兕。”力甚也,圣人隐而不言,惧尚力以虐物,贪勇而 丧生,然后世之君犹有喜角抵而忘政,爱拔拒而过 贤者。寒浞窃室,子顽通母,乱甚也,圣人隐而不言,惧 来世之君为蛇豕,民为淫蜮,然后世之君犹有易内 以乱国,通室以乱邦者。夏启畜乘龙,周穆䜩瑶池,神 甚也,圣人隐而不言,惧来世之君以“幻化致其物,以 左道成其乐,然后世之君犹有黩封禅以求生,恣祠 礼以祈欲者。”呜呼!圣人发一言为当世师,行一行为 来世轨,岂容易而传哉?当仲尼之时,苟语怪、力、乱,神 也。吾恐后世之君,怪者不在于妖祥,而在于政教也; 力者不在于角抵,而在于侵凌也;乱者不在于衽席, 而在于天下也;神者不在于禨鬼而在于宗庙也。若 然者,其“道也”岂多岐哉。

祛疑说[编辑]

《鬼神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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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之论鬼神者有二:持福善祸淫之说者泥于有;持 《万法惟心》之说者著于无。不究端倪,皆非至当。夫鬼 神者,本无形迹之可见,声臭之可求,谓之有则不可。 至于寒暑之代谢,日星之运行,雷电风雨之倏变倏 化,非鬼神之显著者乎?此谓之无则又不可。盖天地 之间,惟阴阳耳。天地者,阴阳之祖也。神者天之阳精, 鬼者地之阴气。阴阳者,天地之妙用。鬼神者,阴阳之 变化。自天统开于子,轻清之炁一万八千年,升而为 天,天之晶华凝结而为日月星辰,成象既著,功用乃 行。地统开于丑,重浊之炁一万八千年,凝而为地,地 之灵气融结而为山川河岳,成形既定,肹蚃攸召。天 之一气列而为清明之神,主造化,运四时,地之一气, 锺而为福德之鬼,镇土宇,司五岳。如天一生水于北, 水之精化为元武,位镇朔方,此天地自然之道,岂驱而为之哉?鬼神者,阴阳显著之名耳。二气运行,本无 形迹之可见,固不可谓之有。召其机微之积,错揉之 变,则风霆流形,妖祥示众,此天地之鬼神也。故圣人 谓“鬼神之德”,《易》谓“鬼神之情状”,又可谓之无乎?鬼神 者,阴阳之粹精也,依气而聚散。气者,形之始也,气聚 则显然成象,气散则泯然无迹,本于无而出则有,出 则有而入于无,古人谓“鬼隐龙匿,莫知其踪”是也。夫 幽深寥阒,沦寂无声,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者,推本则 无也。或见光景,或闻音声,如在其上,如在左右者,气 感而有也。惟人禀阳于天,受阴于地,生神于阳,成形 于阴。鬼神造化,皆备于我,特其体有小大,故鬼神之 功用,与天地有等殊耳。知此理,则知鬼神之情状。

正蒙[编辑]

《太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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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大 虚妙应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耳。

“天道不穷,寒暑已;众动不穷,屈伸已。”鬼神之实,不越 二端而已矣。

朱子曰:“伊川谓:‘鬼神者造化之迹’,却不如横渠所谓‘二气之良能’。盖程说固好,但只浑沦在这里。张说分明,便见有个阴阳在。”问“良能”之义。曰:“只是二气之自然者尔。屈伸往来,是二气自然能如此。”集解寒也,屈也,鬼也;暑也,伸也,神也。鬼神之所以为鬼神,不越此寒与暑、屈与伸二者而已,非谓别有一鬼神,如佛老之所云也。

《神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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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往来屈伸之义,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朱子曰:“天之气生而不息故曰神,地之气显然示人故曰示。天曰神,地曰示者,盖其气未尝或息也,人鬼则其气有所归矣。”集释《朱子》曰:“以二气对待言,则神者阳之灵,鬼者阴之灵,以一气流行言,则至而伸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万世论鬼神之道,无逾此也。”补注按《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吴氏注云:“《诗》《书》所言二帝、三王、天地、宗庙之事多矣,未闻天神人鬼地示之说。《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中庸》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圣人所言鬼神,如此而已,未尝分也。刘歆遂裂为天神、地示、人鬼之异。郑氏又谓“圣人之精气为神,贤知之精气为鬼”,怪之甚矣。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

集释鬼神之道,无物不在,今日如是,万古亦如是,使诚祭之,洋洋如在,此其所以常不死也。惟其诚有是气,诚有是理,有不可掩蔽者焉。

朱子大全集[编辑]

《答王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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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氏“致生”、“致死”之说亦是。且借此字以明当祭与不 当祭之意。“致生之者”,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 也。“致死之者”,如“绝地天通废撤淫祀之类是也。若于 所当祭者疑其有,又疑其无,则诚意不至矣,是不得 不致生之也;于所不当祭者疑其无,又疑其有,则不 能无恐惧畏怯矣,是不得不致死之也。”此意与《檀弓》 论明器处自不相害。如“鬼神”二字,或以一气消息而 言,或以二气阴阳而言,说处虽不同,然其理则一而 已矣。人以为神,便是致生之;以为不神,便是致死之。 然此两句独看却有病,须连上文看“可与不可”两字, 方见道理实处,不是私意造作。若不然,即是“应观法 界性,一切唯心造”之说矣。

细看前书诸说,谢氏之言大概得之。若以本文上下 考之,即诚不免有病。乃若其意,则所谓致生之者,即 是人以为神;致死之者,即是人以为不神之意耳。天 神地示人鬼,只是一理,亦只是一气。《中庸》所云“未尝 分别”,人鬼不在内也。人鬼固是终归于尽,然诚意所 格,便如在其上下左右,岂可谓祀典所载不谓是耶? 奇怪不测,皆人心自为之,固是如此,然亦须辨得是 合有合无。若都不分别,则又只是“一切唯心造”之说。 而古今小说所载鬼怪事,皆为有实矣。此又不可不 察也。

“二气之分,即一气之运,所谓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 阴分阳,两仪立焉者也。在人者以分言之,则精为阴 而气为阳,故魄为鬼而魂为神;以运言之,则消为阴 而息为阳,故伸为神而归为鬼。然魂性动,故当其伸 时,非无魄也而必以魂为主;魄性静,故方其归时,非 无魂也而必以魄为主,则亦初无二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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