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322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三百二十二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二卷目录

 南雄府部汇考二

  南雄府学校考

  南雄府户口考

  南雄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一千三百二十二卷

南雄府部汇考二

[编辑]

南雄府学校考        府志

[编辑]

本府

南雄府学 在府治东。宋庆历间创。治平乙巳,知州陈侁奉诏建《大观》。戊子,知州范处厚修。嘉定间,知州刘篆修。元泰定丁卯,达鲁花赤教化的增而广之。至至顺壬申,总管张抟霄塑从祀先贤像。至元乙卯,总管杨益置学田若干亩。至正丁亥,通判孙三宝修崇文阁、两庑斋舍。壬辰,达鲁花赤密吏奢创乐育亭于泮池南,未几兵毁。辛丑,总管钱旭修。明洪武戊申,知府李廷贵修。乙丑,知府左孟诚创明伦堂、四斋。丁丑,知府凌守诚徙射圃于西北。己卯,知府文德远创大成殿。乙未,知府陈赐、同知李汝舟、通判程规、推官王逊、教授彭勖各捐俸修。正统辛酉,提学佥事彭琉按复侵地,创号“房公廨。” 壬戌,知府郑述修。“天顺壬午知府姜约置乐器。成化丙申,知府江璞合两学为一。弘治甲子,知府郑炤、正德丁卯知府吴珍修,壬申知府张嵿复两学于旧址,工未讫,癸酉知府李吉继成之。” 中为大成殿,东西为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桥,又前为棂星门。万历癸酉,同知宋尧武修濬。泮池、神厨、神库、宰牲房俱在西庑,后久废。启圣公祠在庙北,嘉靖辛卯知府张徽建;名宦祠在启圣公祠左,乡贤祠在启圣公祠右。俱嘉靖丙戌知府伍冥创。万历丙戌冬,知府周保重建明伦堂于

文庙后东为“居仁斋” 、西为“由义斋” 、东西为“道义门。”

北为“尊经阁” ,今废。

皇清康熙辛亥,教授袁必得重修,阁北为“观颐堂阁。”

后为“敬一” 亭、为“奎星阁。” 阁左为书房二十间,东为号房,西北为射圃,西南为学仓,前为训导廨一,又前为“景德祠。”

保昌县学 在府学西南。宋淳祐辛丑,知县“汪应午自光孝寺东改迁。壬子,知县赵崇徊修。元至元丁丑,教谕谭莹、至正乙未,达鲁花赤阿都《刻林》修。元季兵毁,惟”

文庙独存。明洪武庚戌,知县方仲容创两庑、戟门。

棂星门、明伦堂两斋。永乐癸巳知府宋玒、丁酉通判程规,辛丑知县徐子善修。正统辛酉,提学佥事彭琉按复侵地建,号“房、馔堂。” 丙寅,知府郑述创明伦堂两斋。成化丙申,知府江璞迁府学右。正德壬申,知府张嵿迁故地。中为大成殿,东西为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甲午知县刘嶅、甲辰知府李而进,乙巳知府周南修。壬子,提学副使张希举、知府王宏重修。壬戌,知县杨士中迁泮池于棂星门外。

皇清康熙戊申,训导郑逊辟地筑面墙建坊,东曰“崇”

正学西曰“育真才。” 启圣公祠,康熙庚戌,知县马文绣、训导郑逊鼎建。敬一亭、明伦堂,康熙己酉年重修。文昌宫在殿东,亦训导郑逊鼎建。大中书院 在府学西。成化乙未,知府江璞创。丁卯知府吴珍修。隆庆丁卯,知府周思久修,更名“弘道。” 万历辛巳,鬻民间。丙戌,知府周保、推官施可大、知县汪一右捐金修复。明季兵燹。

皇清康熙癸卯,知府陆世楷鼎建,改名“天峰”,中为“进。”

修堂,左为张文献公祠,右为“王文成公祠。” 西清书院 “在府治西。正德辛巳知府倪宗正修,嘉靖壬辰知府丘道隆重修,壬寅知府胡永成改辟门路,以便出入,后改为兵备道,今废。” 浈江社学 、明善社学 俱在南隅。

仁和社学 、世显社学 ,俱在北厢。

迁善社学 在县治

太平社学 在县后

明道社学 在上朔都

养正社学 在正上都

归极社学 在崇仁都

端本社学 在惠茹都

范俗社学 在乌源都

养性社学 在延福都

善俗社学 、崇礼社学 俱在修仁都。

觉民社学 在平田都

会极社学 、正经社学 俱在归仁都。

外县

始兴县学 随县治迁徙不常。《嘉定志》:“在县东。” 《元志》:“在郭头” ,毁于兵。天历间,主簿郑康斗迁县西,即今地。元统间,县尹杨奋坚创堂庑、仪门。元季兵毁。明洪武辛未,知县颜孝先、教谕汪士博重建。正统丙辰,知县翟林修。壬戌,知县韦义增创号房。景泰癸酉,知县欧林修堂斋。天顺己卯,知县苗寔修殿庑。成化甲辰,知府江璞、弘治丁巳知县夏舜修,嘉靖丙戌知县高辅重修,乙未知县汪庆舟修。中为殿,东西为庑,前为泮池,为棂星门、神库、神厨、宰牲房。启圣祠在庙门西,敬一亭在明伦堂西。名宦祠在庙门左。乡贤祠在庙门右。明伦堂在庙后。东为至道斋,西为据德斋,东西为号房,东斋南为馔堂,左为教谕廨,前为“训导廨” ,为仪门,为学门西,为学仓,为射圃。墨江社学 在儒学西。

学田 :按《通志》:土名腴水坵等处,岁纳租谷一百石,为诸生会课之用。

南雄府户口考        通志

[编辑]

府总

顺治十四年《府全书》开载:丁口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二丁口。实编人丁九千四百七十九丁。保昌八千一十九丁。

《始兴》,一千四百六十丁。

《实编》“《食盐课》银” 五千四十三口。

《保昌》,四千五百七十六口。

始兴四百六十七口

康熙元年,府总实在人丁九千四百七十九丁,《保昌》八千一十九丁。

《始兴》,一千四百六十丁。

实在食盐课银五千零四十三口。

《保昌》,四千五百七十六口。

始兴四百六十七口

康熙十一年,府总实在人丁一万一千七百二十丁。

保昌一万六十丁

《始兴》,一千四百六十丁。

实在食盐课银五千八百九十口

《保昌》,五千四百二十三口。

始兴四百六十七口

南雄府田赋考        通志

[编辑]

府总

顺治十四年,《府全书》开载官民僧道田地、山塘共九千七百八十七顷七十七亩四分六釐零,保昌八千一百一顷九十七亩二釐一毫,始兴一千六百八十五顷八十亩四分四釐五毫。

夏税农桑米一百二十四石八斗七升五合零,《保昌》九十四石八斗七升五合三勺。

始兴三十石

秋粮米三万四千九百七十一石六升九合零,保昌三万三十四石八斗一升三合

《始兴》四千九百三十六石二斗五升六合五勺,鱼课米一百九十石一斗九升六合二勺。《保昌》七十一石八斗二升五合。

《始兴》一百一十八石三斗七升一合二勺,户部项下 京库银四千二十两五钱五釐四毫,每两带征滴珠银一分,水脚银二分,共银一百二十两六钱一分五釐一毫,铺垫银一百四十九两三钱五分一厘七毫,地亩饷银六千八百八十一两六钱一分八釐九毫,水脚银一百三两二钱二分四釐二毫,虔饷银五百二十五两三钱一分,遇闰加银四十二两一钱四分八釐二毫,二县征解。

兵部项下 《驿传》节裁银七百八十两一钱一分七釐六毫,保昌县征解。

《工部》项下 四司料银六百四十五两四钱九。

分九釐六毫,竹木翠毛等料银二十八两九钱四分七釐,鱼油领料银一十二两四钱九分四釐七毫,解京水脚银七钱三釐九毫。又始兴县征解京使费银一两二钱九釐三毫,解司水脚银一钱二分九毫。

光禄寺项下 均一料银一千一百六十二两六釐八毫。内盐利纳银二百三十两二釐,尚存银九百三十二两四釐八毫,二县征解。

“留备军器 ” 军器料银一十四两五钱四分四釐五毫。

留充兵饷 原广西梧州府精兵月粮,今留充本省兵饷银四千五百两解司备用。军饷米原额银四千五百二十两六钱六分四釐三毫二县征解本府常平仓民夏农米银九百三十六两六钱一分八釐九毫本府库间月折色米银二百五十三两五钱五分二毫本府儒学仓米银三百三十四两八钱,遇闰加银二十七两九钱。保昌县征解县丰积仓本色民农桑米银六十二两二钱八分,遇闰加银六两六钱三分七釐五毫。县仪从库间月折色米银一十一两五钱八分。始兴县征解县儒学仓米银三百四十两八钱,遇闰加银二十八两四钱。原总兵廪粮,今改充“兵饷。” 银一十一两三钱三釐七毫,遇闰加银六钱三分一厘;鱼课米银四十八两五钱一毫。始兴县积增饷银三两九钱五分,共银五十二两四钱五分一毫,遇闰加银四两四分一厘七毫,二县征解。

存留四差盐钞共银一万六千七百三十八两七钱三分一厘八毫。徭差银六千七百五十两四钱六分九釐三毫,遇闰加银四百八十三两一钱九分七釐九毫。民壮银三千五百六十九两九钱六分,遇闰加银三百三十三两九钱二釐。户口盐钞银一百八十五两二钱九分二釐,遇闰加银一十五两七钱五分九釐一毫,布政司解户共银三百二十两,解司备支分巡广南韶道《薪蔬心红》共银二百二十两,遇闰加银一十八两三钱三分二釐二毫。修宅家伙银五十两。

本府知府俸薪、心红共银一百八十四两四分四釐,遇闰加银十五两三钱三分六釐九毫。修宅桌帏等银七十两。书吏、门皂、马步快、灯轿、伞扇夫、禁卒、仓库、书库子、斗级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七百二十六两,遇闰加银六十两五钱。修仓刑具共银二十两。保昌县征解本府同知俸薪、心红共银一百一十两五钱五分六釐,遇闰加银九两二钱一分二釐九毫。修宅桌帏等银二十两。书办、门皂、步快、灯轿、伞、扇夫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二两,遇闰加银一十八两五钱。

本府通判俸薪《心红》共银一百三两四钱六分,遇闰加银八两六钱二分一厘六毫。修宅桌帏等银二十两。书办、门皂、步快、灯轿、伞扇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二两,遇闰加银一十八两五钱。俱始兴县征解。

本府推官俸薪《心红》共银八十三两四钱九分;遇闰加银六两九钱五分七釐四毫。修宅桌帏等银二十两。书办、门皂、步快、灯轿、伞扇夫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二百三十四两;遇闰加银一十九两五钱,保昌县征解。

本府经历:俸薪银四十八两二钱二釐,遇闰加银四两一分六釐八毫。书办、门皂、马夫、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

本府儒学教授俸薪,共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

训导二员,俸薪共银六十三两四分,遇闰加银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二毫。斋夫、书办、门子、膳夫共银一百五十五两二钱,遇闰加银一十二两九钱三分三釐三毫。教官喂马草料共银三十六两,每员一十二两。

本府司狱司司狱:俸薪共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书办、皂隶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一十八两;遇闰加银一两五钱。

本府常平仓大使俸薪共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书办、皂隶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一十八两,遇闰加银一两五钱。俱始兴县征解。

驿丞二员,俸薪共银六十三两四分;遇闰加银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二毫。书办、皂隶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

三两。本府儒学廪生廪粮共银二百八十八两。保昌县征解。

知县二员,俸薪《心红》共银一百八十六两九钱八分,遇闰加银一十五两五钱八分一厘六毫。修宅伞扇等银六十两。吏书、《门皂》《马步快》、禁卒、灯轿、伞扇夫、仓库、书库子、《斗级》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一千五百七十六两八钱,遇闰加银一百三十一两四钱。修理监仓,共银四十两。

县丞:保昌县一员,俸薪共银四十八两三钱二釐;遇闰加银四两二分五釐三毫。书办、门皂、马夫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五钱,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

典史二员,俸薪共银六十三两四分;遇闰加银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二毫。书办、门皂、马快夫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八十四两,遇闰加银七两。

儒学教谕二员,俸薪共银六十三两四分。遇闰加银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二毫。

训导二员,俸薪共银六十三两四分;遇闰加银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二毫。斋夫、书办、门子、掌教、分教、膳夫,共银三百一十两四钱,遇闰加银二十五两八钱六分六釐六毫。教官喂马草料,共银四十八两。

巡检司巡检四员,俸薪共银一百二十六两,遇闰加银一十两五钱六釐四毫。书办、皂隶各役,照《会议》每名月给银五钱,共银七十六两八钱,遇闰加银六两。儒学廪生廪粮,共银二百八十八两。会试举人水手,共银四十两。铺司兵共八十五名,共银五百一十两,遇闰加银四十二两五钱。二县征贮支给。

均平银一千六百二两四钱八分五釐四毫。岁办拜牌习仪香烛银一两四钱,春秋二祭府县学并山川社稷,共银二百三十四两八钱四分。无祀鬼神每年三祭,共银四十四两四分,历日银一十三两六钱,门神桃符银三两二钱,迎春土牛、芒神、春花春鞭、祈雨祈晴、日蚀月蚀香烛、谢雷祭品银一十八两,乡饮酒礼二次银二十九两,府学岁贡生盘缠花红酒席银六十八两,“上司按临及府县朔望行香合用香烛等银九两,上司使客经临答应夫马银八两,孤老口粮柴布银八十五两四钱七分六釐。俱二县征贮备支。” 表笺纸札赍捧盘缠等银二十两,保昌县征贮备支。

额办:总督军门交代合用宴席花缎等银,除韶州协助外,每年一十六两三釐三毫。总督军门镇临合用纸札等项,每年银三两三钱三分二釐五毫;察院交代宴席,每年银七两;按临心红纸札等项,每年银八两五钱五分;阅操赏犒花红,每年银三两五钱;恤刑按临合用心红纸札等项,每年银三两四钱二分;提学道按临心红纸札等项,每年银四两八分;本府迎宴新举人旗扁花红等项,每年银二两二钱七分五釐;本府起送会试举人酒席,每年银六钱六分六釐七毫;贺新进士旗扁花红,每年银一两六钱六分七釐;县起送会试举人酒席,每年银二两八钱三分三釐四毫。系保昌县征贮,备支县朝

觐官吏盘缠每年银三十二两六钱六分六釐七。

毫始兴县征贮备支察院观风生员花红等项每年银一十六两四钱。朝

觐、《府县官造册》项每年银一十一两六钱六分六

釐七毫。县迎宴新举人旗扁等项,每年银四两七钱四分一厘七毫;县学岁贡盘缠花红,每年银六十八两;府县学科举生员盘缠每年银一十六两八钱;府县学岁考生员、童生入学合用果饼,每年银一十四两八分八釐一毫:俱二县征贮备支。

杂办岁派银四百四十二两七钱五分六釐四毫,二县征贮杂项,备支差壮盐钞,均平馀净银解部充饷,二千八百九十一两五钱二分九釐二毫,闰银二百三十五两二钱七分三釐一毫,留支经制官兵粮食。

康熙元年,原《全书》开载府田地山塘共九千七百八十七顷七十七亩四分六釐六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田地四百七十二顷七十八亩六分六釐二毫六丝六忽,续于元年垦复二百四十二顷二十八亩八分六釐七毫八丝一忽五微。

实在田地、山塘九千五百五十七顷二十七亩六分七釐一毫一丝五忽五微。

保昌田地、山塘八千一百一顷九十七亩二釐。

一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田地四百四十顷九十二亩五分九釐四毫四丝六忽,续于元年垦复二百四十一顷四十一亩六分三釐七毫八丝一忽五微,实在田地、山塘七千九百二顷四十六亩六釐四毫三丝五忽五微。

始兴田地、山塘一千六百八十五顷八十亩四分四釐五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田地三十一顷八十六亩六釐八毫二丝,续于元年垦复八十七亩二分三釐,实在田地、山塘一千六百五十四顷八十一亩六分六毫八丝。原《全书》开载官民虚实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四千五十七石九斗五升二合六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米” 二千一百九十五石六斗八升九合五抄一撮,续于元年垦复官民米一千一百六十六石一斗三升六合九勺九抄五撮。

“实在官民虚实夏税农桑鱼课米” 三万三千二十八石四斗五勺四抄四撮。

保昌官民米,并收回原移抵“官虚米银” 、“民实米” 及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八千九百七十六石六斗三升三合二勺,内除元年册报荒芜官、民米二千一百二石八斗一合四勺七抄九撮,续于元年垦复官、民米一千一百六十三石五斗九升四合三勺五抄八撮,实在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八千三十七石四斗六合零。始兴官民农桑鱼课米五千八十一石三斗一升九合四勺,内除元年原报荒芜崩陷官民米九十二石八斗六升七合五勺七抄二撮,续于元年垦复官民米二石五斗四升二合六勺三抄七撮,实在官民农桑鱼课米四千九百九十石九斗四合四勺六抄五撮。

康熙十一年,府田地、山塘九千五百五十七顷二十七亩六分七釐一毫一丝五忽五微。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九十四顷三十六亩六分八釐二毫四丝七忽四微。

实在田地、山塘九千六百五十一顷六十四亩三分五釐三毫六丝二忽九微。

《保昌》田地、山塘七千九百二顷四十六亩六釐四毫三丝五忽五微,续于各年垦复田地八十八顷五亩八分三釐二毫四丝七忽四微,实在田地、山塘七千九百九十顷五十一亩八分九釐六毫八丝二忽九微。

《始兴》田地、山塘一千六百五十四顷八十一亩六分六毫八丝,续于各年垦复田地六顷三十亩八分五釐,实在田地、山塘一千六百六十一顷一十二亩四分五釐六毫八丝。

“官民虚实夏税农桑鱼课米” 三万三千二十八石四斗五勺四抄四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三百七十五石一斗九升二合七勺六抄一撮。“实在官民虚实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三” 千四百三石五斗九升三合三勺五撮。

保昌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八千三十七石四斗六合五抄九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三百五十六石八斗四合六勺一抄。实在官、民米并收回原抵官虚米银、“《民实》米” 及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八千三百九十四石二斗一升六勺八抄九撮。

始兴官民农桑鱼课米四千九百九十石九斗四合四勺六抄五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一十八石三斗八升八合一勺五抄一撮,实在官民农桑鱼课米五千九石三斗八升二合六勺一抄六撮。

屯田

南雄所屯田,原额田地、塘共税一百零九顷六十九亩七分二釐六毫九丝七忽六微。

征本色屯田三千零四十九石五斗二升一合六勺,又丈溢税一十亩零四分零二毫零二忽四微,科米二石八斗九升一合七勺零六撮。通共实税一百零九顷八十亩零一分二釐九毫,米三千零五十二石四斗一升三合三勺零六撮。内除原题准豁荒陷无征税三顷零四亩四分九釐三毫九丝,除荒米八十三石七斗五升七合八勺九抄八撮七圭二粟。尚实存田税一百零六顷七十五亩六分三釐五毫一丝,征米二千九百六十八石六斗五升五合四勺零七撮二圭八粟。

又康熙三、四年,垦复税一顷四十五亩一分七毫四丝八忽,米四十石零四斗六升五合九勺。应于康熙六、七年分次第陞科,共现征熟税一百零八顷二十亩零七分六釐二毫五丝八忽,征本色米三千零九石一斗二升一合三勺零。

七撮二圭八粟。计原题“荒陷税米” ,除康熙三、四年垦复税一顷四十五亩一分二釐七毫四丝八忽,米四十石零四斗六升五合六勺已经入熟外,

现在荒芜税一顷五十九亩三分六釐六毫四丝二忽;米四十三石二斗九升一合九抄八撮七圭二粟。

始兴县原额、屯田九十八顷二十八亩六分六釐六毫。

原额粮二千九百四十八石五斗九升九合八勺。明嘉靖丙寅,知县黄珮清丈出各所屯田一百零八顷六十四亩九分九釐六丝六忽,每亩派粮三斗,共粮三千零四十九石四斗九升七合一勺九抄八撮。万历庚辰,奉勘合通丈,除定足前额丈出馀田八顷零一亩二分五釐一毫六丝六忽二微,其实在田地,每亩以二斗九升五合零。其丈出瘠田地,每亩一斗六升,通融摊派,以足原额。

《部匠 》南雄府总额匠三百三十六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水脚钱一两二钱九釐六毫;遇闰加银一十二两六钱,水脚银一钱零八毫。

保昌县二百三十六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一百零六两二钱,水脚银八钱四分九釐六毫;遇闰加银八两八钱五分,水脚银七分零八毫。

《始兴县》一百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四十五两、水脚银三钱六分;遇闰加银三两七钱五分、水脚银三分。

当税 南雄府保昌六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三十两。按《府志》。

康熙年间,官、民僧、道田地、山塘九千七百八十七顷七十七亩四分六釐六毫。内保昌县虚田地、山塘三千五百三十四顷四十八亩零四釐七毫,陆续开垦陞科田地五十八顷一十三亩零四釐七毫抵补外,尚计虚税三千四百三十六顷三十五亩。

实在田地、山塘六千三百一十一顷四十二亩四分六釐六毫。内除二县题准荒芜税一百三十八顷五十八亩零五毫五丝不派外,

《尚实》征田地、山塘六千一百七十二顷八十四亩四分六釐零五丝。

官民夏税鱼课共米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二石八斗三升四合四勺。内保昌县依《全书》除虚米一万二千四百四十八石二斗零三合,除重则带纳三千二百三十二石四斗三升四合,尚计虚米九千二百一十五石七斗六升九合,实征米二万六千零六十七石六升五合四勺,内除二县题准荒芜米六百六十石零四斗六升九合五勺三抄四撮不派外。

尚实征米二万五千四百零六石三斗九升五合八勺六抄四撮。内二县农桑米八十石,本县原无养蚕人户,于二县民米内带派。又鱼课米一百九十石零一斗九升六合二勺。二县米俱失额无征,递年抽收猪船、鱼苗银代纳。

通府一条,《编连全书》开载丁口,共编实征银四万二千五百两零八钱七釐四毫,遇闰加银八百八十七两四钱三分五釐一毫。内:

户部项下 京库《金花铺》垫料地亩饷、虔饷、本折共银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七两四钱三分三釐四毫。遇闰加银四十两零六分四釐三毫。员役优免米银二千五百零七两六钱六釐三毫。

兵部项下 驿传节裁银一千九百二十五两四钱一分一厘九毫。遇闰加银二两零二分五釐

工部项下 均一四司竹木、翠毛鱼油等料水脚本折,共银一千七百九十八两二钱一分五釐八毫。

《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扣。修宅伞扇、薪蔬、行香各役工食、喂马、草料、廪膳、纸札、操赏下程进表觐费” 、科举花红、桃符、乡饮等项,共解部银二千七百六十七两四钱一分七釐五毫九丝。遇闰加银一百三十九两一钱八分四釐六毫,内遇觐年扣支银四十六两作府县官盘费用。裁官南韶巡道、本府同知、理刑厅训导、教谕,常平仓大使、驿丞、黄塘巡检官役俸食经费,共解部银一千一百三十二两三钱二分四釐。遇闰

加银九十四两三钱五分九釐六毫六丝。额编兵饷差壮均平盐钞,馀剩共银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八两九钱三分三釐二毫三丝六忽,遇闰加银二百八十八两八钱四分二釐六毫四丝。内除保昌县留支南雄所官役经费银一百零八两七钱六釐、闰银九两零五釐八毫三丝三忽三微,奉文在于存留项下通融支给外,尚存兵饷银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两零二钱二分七釐二毫二丝六忽,遇闰加银二百七十九两七钱八分三釐八毫六丝七微。

军器料银一十四两五钱四分四釐五毫,解户水脚银三百二十两。

历日银一十三两六钱

《驿传》银二千一百二十七两六钱六分零六毫四丝。遇闰加银一两九钱五分。

额外

本府经征太平桥船料、过山夫骡木盐包等税银一千三百二十两零六钱六分六釐七毫。本府并保昌县牛判税银三百二十两,原议“太平桥夫料羡银抵解。”

本府经征盐篓等税银三百八十一两零五分,本府子城地税银二十五两。

《税契》银二百五十两。

杂税银三百零九两四钱七分七釐六毫。雕填漆匠衣装共银七两七钱八分八釐九毫。遇闰加银六钱四分九釐一毫。

南工部、匠价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遇闰加银一十二两六钱

水脚银一两二钱零九釐二毫。遇闰加银一钱八分。

《由单》添载:本色白蜡物料溢价银一百九十七两五钱四分八釐七毫。

原本改“《折芽茶》物料溢价银三钱二分一厘九毫。”

新增丁口银三十三两零五分六釐。遇闰加银三两八分八釐。

附载五所额征屯米三千零四十九石五斗二升一合六勺。

军器料价银六两二钱三分三釐四毫。

军需额银五十四两一钱四分七釐一毫,局料银八十六两四钱,遇闰加银七两二钱,《壕堑额》银七两。以上四项银两,详允留支卫所官经费。

又本府原太平桥盐饷银一万八千七百二十两,续于康熙五年起,奉拨派盐饷银一万四千八百七十三两五钱六分,过江西吉安府属承纳外,本府尚存银三千八百四十六两四钱四分。

杂税银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两。羡银一千两。遇闰、加银三千三百七十五两。今奉

旨、“归并部差管理”

保昌县

康熙年间,官、民僧、道田地、山塘八千一百零一顷九十七亩二釐一毫,内虚田地、山塘三千五百三十四顷四十八亩四釐七毫。除陆续开垦陞科田地五十八顷一十三亩四釐七毫抵补外,尚计虚税三千四百七十六顷三十五亩。实征田、地、山塘四千六百二十五顷六十二亩二釐一毫,内除题准荒芜税一百一十一顷四十五亩一厘七毫三丝不派外,

《尚实》征田地、山塘四千五百一十四顷一十七亩三毫三丝。

官民夏税农桑鱼课,共米三万二百一石五斗一升五合。内依《全书》,除虚米一万二千四百四十八石二斗三合,除重则带纳三千二百三十二石四斗三升四合,尚计虚米九千二百一十五石七斗六升九合。

实征米二万九百八十五石七斗四升六合,内除题准荒芜米五百八十一石三斗七升六合七勺八抄不派外,尚实征米二万四百四石三斗六升九合二勺二抄。内农桑米五十石,本县原无养蚕人户,于民米内带派。又鱼课无征米七十一石八斗二升五合,递年抽收鱼苗税银代纳。

通共一条鞭连,《全书》开载“丁口” ,共编实征银三万一千四百八十五两六分二釐一毫,遇闰加银五百六十两六钱二分二釐四毫。内:

户部项下 京库《金花铺》垫料地亩饷、虔饷、本折共银九千七百一十四两四钱八分三釐二毫,闰银二十七两二钱九分五釐九毫。

员役优免米银一千一百五十九两四钱一厘。

考证

八毫

兵部项下 《驿传》节裁银七百五十七两二钱七分九釐八毫。

工部项下 均一四司竹木、翠毛鱼油等料水脚本折共银一千五百三两六釐一毫。

《旧编》“存留款项” :奉文节年裁扣修宅伞扇、薪蔬、行香各役工食、喂马草料、廪膳、纸札、操赏下程进表科举花红、桃符、乡饮等项,共解部银一千八百零二两四钱四分一厘二毫二丝,闰银八十七两八钱一分八釐二毫。内遇

《朝觐》年扣支银三十五两六分六釐作府县官盘。

费用

裁官“南韶巡道教谕本府理刑厅驿丞官役俸食经费” ,共解部银五百二两七钱二分四釐,遇闰加银四十一两八钱九分三釐四毫。

额编兵饷差壮,均平盐钞馀剩,共银一万七百六两八钱九分二釐二毫七丝六忽,遇闰加银二百一十六两二钱二分七釐七毫。内除留支南雄所官役经费银一百八两七钱六釐、闰银九两五釐八毫三丝三忽三微,奉文在于“府留” 项下通融支给外,

尚存兵饷银一万五百九十八两一钱八分六釐二毫七丝六忽。遇闰加银二百七两一钱六分八釐六毫六忽七微。

军器料银一十一两九钱六分六釐八毫,解户水脚银二百两。

历日银八两

《驿传》银二千一百二十七两六钱六分六毫四忽。遇闰加银一两九钱五分。

《经费》存留备支银二千二百九十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三毫四丝。遇闰加银一百八十四两四钱三分七釐二毫。内:

本府俸银一百五两,遇闰加银八两七钱五分;闰银,奉文扣解《心红》、纸张、油烛银五十两,遇闰加银四两一钱六分六釐六毫;门子二名,共银一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马快十名,共银六十两,遇闰加银五两;喂马草料银一百八两,遇闰加银九两;步快十六名,共银九十六两,遇闰加银八两;皂隶十六名,共银九十六两,遇闰加银八两;灯夫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轿伞扇夫七名,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禁卒十二名,共银七十二两,遇闰加银六两;库子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斗级六名,共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修仓备办刑具银二十两。

本县:俸银四十五两,遇闰加银三两七钱五分;闰银,奉文扣解《心红》、纸张、油烛银二十两,遇闰加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门子二名,共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皂隶十六名,共银九十六两,遇闰加银八两;马快八名,共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喂马草料银八十六两四钱,遇闰加银七两二钱;民壮五十名,共银三百两,遇闰加银二十五两;灯夫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禁卒八名,共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轿伞扇夫七名,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库子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斗级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修理仓监银二十四两。

县丞俸银四十两,遇闰加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闰银奉文扣解门子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皂隶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马夫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门子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皂隶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马夫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县儒学训导,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斋夫三名,共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门斗二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遇闰加银一两二钱;膳夫二名,共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四丝,遇闰加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

凌江驿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隶二名,共银一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

红梅巡检司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隶二名,除半载外,尚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平田巡检司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

隶二名,除半载外,尚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百顺巡检司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隶二名,除半载外,尚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铺兵五十六名,共银三百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二十八两。

会试举人水手银三十六两。

留支均平银六百九十五两九钱五分二釐九毫六丝。内:

拜牌习仪银七钱

“拜进表笺” 银一十四两。

赍捧盘费银三两

春秋二祭银一百二十四两四钱二分。

无祀鬼神三祭银二十二两二分。

迎春银十一两

乡饮银九两

“总督” 宴席银一十六两三釐三毫。

察院宴席银七两

府学岁贡盘费银三十四两。

《孤贫》口粮银二十八两八钱六分六釐六毫。“察院考观风” 银五两。

《恤刑按临》银三两四钱二分。

贺新进士旗扁花红银一两六钱六分七釐。本府迎新举人旗扁酒食银二两二钱七分五釐;起送会试举人酒席银六钱六分六釐七毫。岁考生员童生果饼银一两五钱五分五釐五毫。

本县迎宴新举人《旗扁花红》银二两四钱六分六釐七毫;起送会试举人酒席银二两八钱三分三釐四毫,岁贡生盘费银三十四两,科举并遗才大收生员盘费银九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岁考生员童生果饼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

杂办银三百六十一两五分八釐七毫六丝。额外。

税契银二百两

杂税银五十三两七钱九分一厘二毫。

雕填漆匠衣装银六两二钱七分六毫。遇闰加银五钱二分二釐六毫。

南工匠价银一百六两二钱,水脚银八钱四分九釐六毫。遇闰加银八两八钱五分,水脚银七分八毫。

《由单》添载:本色白蜡物料溢银一百六十一两五钱七分六釐七毫。

原本改“《折芽茶》物料溢价银二钱六分三釐一毫。”

新增《丁口》银三十七两五分六釐。遇闰加银三两八分八釐。

始兴县

康熙年间,官民田地、山塘一千六百八十五顷八十亩零四分四釐五毫。内除题准荒芜田地、山塘二十七顷一十三亩四分八釐八毫二丝不派外,

《尚实》征田地、山塘一千六百五十八顷六十六亩九分五釐六毫八丝。

官民农桑鱼课,共米五千八十一石三斗一升九合四勺。内除题准荒芜米七十九石九升二合七勺五抄四撮不派外。

尚实征米五千二石二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六撮。内农桑米三十石,本县原无养蚕人户于民米内带派。又鱼课米一百一十八石三斗七升一合二勺。递年抽收猪、船等税银代纳,通共一条《鞭连全书》开载“丁口” ,共编实征银一万一千一十五两七钱四分五釐三毫,遇闰加银三百二十六两八钱一分二釐七毫。内“户部项下 京库金花铺垫料地亩饷、虔饷本折” ,共银一千七百五十二两九钱五分二毫,遇闰加银一十三两三钱六分八釐四毫。

员役优免米银一千三百四十八两二钱四釐五毫。

兵部项下 ,驿传银一千一百六十八两一钱三分二釐一毫,遇闰加银二两二分五釐。工部项下 ,均一四司竹木、翠毛、鱼油等料水脚本折,共银二百九十五两二钱九釐七毫。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扣。修宅伞扇、薪蔬、行香、喂马、草料、廪膳、下程觐费、科举生员花红、乡饮桃符共解部银九百六十四两九钱七分六釐三毫七丝;遇闰加银五十一两三钱六分六釐四毫。内遇觐年扣支银一十两九钱三分四釐作盘费用。

裁官本司同知训导,县学教谕,常平大使黄塘

考证

巡检官役经费解部银六百二十九两六钱,遇闰加银五十二两四钱六分六釐二毫六丝。额编兵饷、差壮均平馀剩,共银二千七百七十二两四分九釐五丝,遇闰加银七十二两六钱一分四釐九毫四丝。

军器料银二两五钱七分七釐七毫。

解户水脚银一百二十两。

历日银五两六钱

《经费》、存留、备支共银一千六百四十九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八丝;遇闰加银一百三十四两九钱七分一厘七毫。内:

本府通判俸银六十两,遇闰加银五两;闰银奉文扣解“《心红》纸张” 银二十两,遇闰加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门子二名共银一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步快八名,共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皂隶十二名,共银七十二两,遇闰加银六两;灯夫二名,共银一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轿、伞扇夫七名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

本府经历:俸银四十两,遇闰加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闰银奉文扣解。门子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皂隶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马夫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本府司狱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隶二名,共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

本府儒学教授: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斋夫二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门斗三名,共银二十一两六钱,遇闰加银一两八钱;膳夫二名,共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四丝,遇闰加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

本县:俸银四十五两,遇闰加银三两三钱五分;闰银,奉文扣解“《心红》纸张” 银二十两,遇闰加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门子二名,共银一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皂隶一十六名,共银九十六两,遇闰加银八两;马快八名,共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喂马草料银八十六两四钱,遇闰加银七两二钱;民壮五十名,共银三百两,遇闰加银二十五两;灯夫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禁卒八名,共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轿伞扇夫七名,共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库子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斗级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修理仓监银二十两。

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门子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皂隶四名,共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马夫一名,共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儒学训导,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斋夫三名,共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门斗二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遇闰加银一两二钱。膳夫二名,共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四丝,遇闰加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

清化埠巡检司: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闰银奉文扣解。皂隶二名,除半裁外,尚存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铺兵二十九名,共银一百七十四两,遇闰加银一十四两五钱。

会试举人水手银一十两。

留支均平银三百零六两七钱八分七釐一毫。内:

拜牌习仪银七钱

春秋二祭,银一百两零四钱二分。

无祀鬼神三祭银二十二两零二分。

迎春银七两

《乡饮酒礼》银五两五钱。

府学岁贡盘费银三十四两,孤贫口粮银二十八两一钱一分七釐四毫,迎宴新举人银二两二钱七分五釐,县学岁贡盘费银三十四两,大马银八两,察院观风银一十一两四钱,科举生员花红银五两六钱,府县岁考童生果饼银一十两零三钱三分二釐七毫,杂办银三十七两四钱二分二釐。

额外

税契银五十两

陞科并流算溢额银九十二两七钱九釐,子城地税银一两二分。

杂税银二百五十五两六钱八分六釐四毫。雕填漆匠衣装共银一两五钱一分八釐三毫。遇闰加银一钱二分六釐五毫。

南工部匠价银四十五两,水脚银六分。遇闰加银三两七钱五分,水脚银三分。

《盐引饷》银三百九十一两五钱六分五釐。商人赴盐司投纳。

《由单》添载:本色白蜡物料溢价银三十五两九钱七分二釐。。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