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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40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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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九卷目录

 柳州府部汇考三

  柳州府学校考

  柳州府户口考

  柳州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九卷

柳州府部汇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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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府学校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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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柳州府学 创自唐初。元和间,刺史柳宗元重修。明洪武六年,同知莫玉以地湫隘弗称,徙府治西北隅。永乐五年,推官陆楷等重修,未就。知府马应坤续成之。宣德四年,推官郑士庶改礼殿及讲堂、门庑、斋舍、廨宇、庖湢皆备,有记。天顺元年,知府龚遂增建后堂及东西斋,陈邦琳有记。弘治间,知府周钦作石桥于泮池上,辟射圃于学东。嘉靖间,知府邓𬭎、王三接相继重建,规制始备。今俱毁,方议倡修,尚未建复。

马平县学 :前代止有路学。至明洪武四年,县丞唐叔达始建于城外罗池街东。弘治七年,知府李文安重建。嘉靖六年,知府胥文相修殿、庑、戟门、堂斋。十六年,知府邓𬭎建“敬一亭。”

皇清康熙七年,知县阎兴邦修建。十九年六月,毁于

火,仅存“启圣” 、“名宦” 、“乡贤” 三祠。

外州县

雒容县学 旧在城北,继迁城东南。宋季毁,元至元间重建。元末复“毁。明洪武六年,知县李仁迁于县治西。成化间重建。正德十五年毁。万历八年,迁县重建。知县樊于震、邓林春先后经营。” 十三年,推官李远成之。明末复毁。

皇清重建。康熙十五年,尽毁于寇,今未建复。

罗城县学 旧在县东凤凰山前。明洪武三年,知县杜原建。四年,县丞于志祖续成之。明末,迁城内东北隅,寻烬于兵。

皇清顺治十五年,署县事苗尔荫“《覆茅》旧址。”康熙元

年议重建,绅衿咸愿复于东门之郊。知县于成龙重建正殿。按《府志》:两庑名宦、乡贤,门壁泮池未备,尚为缺典。

柳城县学 原在龙江旧城。明洪武三年,县丞陈祖政迁于县治西南。十八年,知县张志谅、永乐七年,知县聂盟皆重修。成化间,迁城内北隅。十四年,督学吴玉命迁县治东。正德六年,知县许珊重建堂庑、戟门。嘉靖三年,推官冯来骏以其地湫隘弗称,迁县治西。通判萧鼎相继署县,完之。

皇清康熙二十年,知县骆斯才重修。按《县志》,殿堂东

西庑新创戟门、泮池、棂星门、东西角门、豆库、省牲所三间在庙西。更衣亭、启圣祠、“名宦乡贤祠” 、儒林坊、圣域坊、贤关坊,俱久废待修。

怀远县学 在县南。明洪武二年,县丞李志丹建。十年并入融州学。十四年复。十九年,知县李文斌以基隘迁于旧分司。弘治间毁于猺。万历十七年,知县苏朝阳重建于县治东。按《怀远县志》云:“庙在县治东,前为棂星门,门之内为泮池,越池而上为戟门,门之内为广庭,庭分两阶。由阶而上为露台,台之上为庙,两阶” 傍为东西庑,庙之东为儒学门,门内为中甬道,上为月台,台上为明伦堂,堂下两廊为东西斋,堂之后为启圣公祠,祠东为训导廨,庙之西为名宦祠。融县学 ,创自宋初。乾道三年郡守刘襄重修。淳熙间郡守张适修礼殿,嘉熙丙子郡守韩休卿重新庙制,蔡安国有记。元至正间毁于兵,明洪武十年,改州为县,学宫仍旧。正统十一年,知县严霜迁于城西。正德元年知县吴清,十五年,知县曾俊、唐传相继重修,工乃完。

皇清康熙二十年,知县熊飞渭重建。督学王如辰有

来宾县学 “在县南。宋开宝中建。元季毁于兵。明洪武三年,县丞孙仕安、训导权明孙重修。嘉靖十四年,知县王玑重建堂斋。今毁未复。” 象州学 ,在城内东南隅。明洪武“二年,知州彭应雷重建。八年,知州朱弼重修。正统景泰间,知州何敬、何濬先后重建。万历十三年,分巡道郭准属知州李惟岳重修。又置射圃于明伦堂后。” 今俱毁未复。

武宣县学 原在县南,明洪武主簿王大赉迁于县东。建大成殿、明伦堂、东西斋。崇祯五年署。

县事孙光启重建,今毁未复。

宾州学 在州南。宋皇祐中,判官陈应建。淳祐间,建《进士题名碑》。元泰定乙丑,知州王渥置祭器,王廷秀有记。至正末毁。明洪武二年,知州冯荣、周乐相继修建。正德八年,兵备副使陈锡、分巡佥事徐海重修。隆庆、万历间,兵备副使郑一龙、郭棐先后重建。明末毁。

皇清康熙四年,知州吕承亮重建,寻圮。二十一年,知。

州余忠震重新之,提学道王如辰有记。

迁江县学 在县西。明洪武三年建。二十三年火,知县梁护重修。永乐十五年复火,知县梁蠡复修,规制略备。今圮未修。

上林县学 在县西南古澄州门外。明洪武三年,县丞周伟重建。弘治间,知县向龙重修。嘉靖九年,知县方田拓地增建。万历元年,知县王一岳重修。按《县志》:“旧皆南向。嘉靖间,因术者言,右山白虎太高,不宜表向,遂易其方位,与县治并东向。” 其大成殿、启圣公祠,东西两庑,明伦堂、名宦、乡贤两祠,戟门、棂星门、礼门、义路,向俱瓦盖齐备,岁久倾圮。

皇清康熙三十年间,知县俞寅重修,至四十三年知

县张邵振与阖邑绅士鸠赀重建。

义学 在北乡外,遗址仅存。

皇清康熙四十四年,知县张邵振始建一椽,后复倾。

圮。五十三年,知县钱晋玨捐俸增造,共成五间,规模始宏大。

柳州府户口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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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原额人丁二万零五百二十六丁六分四釐九毫四丝零七微。内除雒容县一丁、武宣县帮军二十九丁五分不编外,又于顺治十七年来宾县“自清” 出亡丁二丁九分五釐,实在人丁二万零四百九十九丁零九釐九毫四丝零七微。马平县人丁五百三十八丁五分。

《雒容》县人丁三百六十五丁二分六釐。

《柳城县人丁》一千八百一十六丁六分六釐二毫零一忽。

《罗城县人丁》六百五十七丁五分。

融县《人丁》二千一百四十五丁。

“怀远县《人丁》” 一千零三十五丁。

《来宾县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四分五釐。

《象州》“人丁” 五千一百零一丁。

《武宣县人丁》八百六十二丁。

宾州《人丁》四千五百一十五丁七分二釐七毫三丝九忽七微。

“迁江县人丁” 四百六十丁。

《上林县》“人丁” 二千四百四十一丁。

原额《民屯》共丁二万零六百五十七丁六分零九毫八丝一忽一微。内除雒容、武宣二县例不编差丁三十丁零五分。

实编《民屯》共丁二万零六百二十七丁一分零九毫八丝一忽一微,各编征不等。

共银六千一百六十二两九钱七分一厘四毫一丝六微。除荒外,实征民屯熟丁一万五千一百零七丁八分四釐八毫零九忽二微二纤四尘五埃零二渺九漠。

共熟丁银四千四百七十七两三钱一分二釐七毫四丝九忽五微零八沙六尘四埃三渺。《马平县》:

原额“民屯旧熟人丁” 四百三十五丁六分六釐六毫五丝。

该丁银二百一十七两八钱三分三釐二毫五丝。

雒容县

原额人丁三百六十六丁二分六釐。内除一丁原不编差。

《实在人丁》三百六十五丁二分六釐。

该丁银一百八十六两二钱八分二釐六毫。除荒外,实征旧熟人丁二百四十一丁五分七釐二毫。

该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零一厘七毫二丝。罗城县:

原额人丁六百五十七丁五分。每丁编银二钱六分。

原优免人丁,四十五丁例免三差,止编里甲。每丁五分,奉文“不准优免,征回三差充饷。”

见在熟丁四百零四丁,尚缺丁二百五十三丁五分。

柳城县

原额户口、一千五百八十一户

今存户口一千零一十五户:

原额《人丁》一千八百一十六丁六分六釐二毫零一忽。

怀远县

原额人丁九百一十二丁,又新立《永泰》冬人丁一百二十三丁,共丁一千零三十五丁,各征不等。

该丁银一百四十三两三钱四分三厘正。融县:

原额人丁二千一百四十五丁,除荒外,

见在人丁一千零三十七丁五分。

该丁银若干:《志》未载。

来宾县

原额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四分五釐。

丁银二百五十三两一钱零一厘六毫六丝。除荒外,实征熟人丁四百零二丁一分四釐零二丝九忽零二纤九尘。

该丁银一百八十一两二钱八分四釐八毫四丝二忽八微六纤二沙七尘三埃二渺。

实征熟本色米九百一十五石二斗三升七合零六抄四撮五圭二粒三粟。

实征熟地丁银一千五百零五两五钱五分四釐二毫九丝二忽二微六纤四沙五尘五埃四渺九漠。

象州

原额“下下则人丁” 五千一百零一丁内优免乡宦、举、监、生员、吏、承等一百七十七丁,例免三差,止编里甲。每丁银七分二釐。

该银一十二两七钱四分四釐。顺治十三年,奉文“不准优免征回三差。” 每丁银四分五釐五毫一丝七忽五微。

该银八两零五分六釐五毫九丝七忽五微。实编人丁四千九百二十四丁,每丁编差银一钱一分七釐五毫一丝七忽五微。

该银五百七十八两六钱五分六釐一毫七丝。实征《丁编》共银五百九十九两四钱五分六釐七毫六丝七忽五微。

武宣县

原额人丁八百九十一丁五分,内除帮军、拨兵、拨学人丁二十九丁五分,例不编。

宾州

原额户口二千六百五十四户。内荒户一千二百七十六户。

熟户,一千三百七十八户;

原额《人丁》四千六百一十一丁七分三釐七毫八丝零一微。

迁江县

原额户口二百九十户

原额《人丁》四百六十丁,每丁编银六钱五分四釐七毫六丝。

共编丁银三百零一两一钱八分九釐六毫。全熟。

上林县

原额户口一百零七户,今存九十二户。

原额“人丁” 二千四百四十一丁。

今存人丁一千八百八十六丁零七分。

柳州府田赋考     府县志合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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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实征官民田地塘并清出亡冬续陞科共税一万二千七百四十三顷九十一亩七分八釐零四丝六忽九微九纤二沙七尘八埃八渺三漠,升科不等。

该秋粮米、四万七千八百九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一勺五抄二撮三圭四粒二粟。内

本色米二万五千五百一十一石五斗三升二合八勺三抄九撮四圭一粒九粟。

折色米、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三石六斗零八合三勺一抄二撮九圭一粒九粟

共征折色地亩四差,加增胖袄、翎毛、黄麻、熟铁、水脚、铺垫连闰共银四万四千零三十八两八钱七分八釐五毫七丝一忽六微七纤一沙六尘三埃七渺三漠。又象州夏税麦折豆三石零八升一合六勺。原无粮,编全荒,除荒外,

实征旧熟税九千零四十七顷五十四亩七分。

二釐五毫三丝四忽三微零一沙一尘九埃六渺八漠

熟秋粮米、三万三千九百二十八石七斗三升零九勺四抄九撮一圭八粒。内

熟本色米一万七千三百二十八石五斗五升九合三勺五抄六撮五圭二粒七粟

折色米一万六千六百石零一斗七升一合五勺九抄二撮六圭五粒三粟

熟地粮连闰共银三万二千四百零九两四钱五分一厘八毫九丝五忽五微二纤四沙六尘三埃八渺五漠。

一附征 原额马平、来宾、迁江、拨给千户所及军馀田,共税一千零三十一顷零五亩四分三釐七毫四丝五忽七微八纤六沙一尘九埃四渺。各陞科不等

共米五千八百八十七石零五升四合八勺三抄四撮五圭一粒四粟。内:

除米一十一石一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于隆庆二年拨给来宾、白牛峒兵耕种,例免四差,尚实在米五千八百七十五石八斗五升六合六勺三抄零五圭一粒四粟,各征不等。

该折粮、并马平、象州、柳州卫屯馀军馀、及雒容、大汾、江口、运江等处、共征额银一千三百九十一两九钱七分六釐六毫七丝九忽零九尘。除荒外

实征熟税五百七十七顷三十一亩九分七釐八毫八丝三忽八微九纤六沙三尘六埃九渺八漠。各陞科不等。

共征:“熟米” 三千五百七十二石一斗零八合四勺零六撮三圭七粒四粟。内:

除白牛峒兵耕种免差米九石四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

实征米三千五百六十二石六斗一升零二勺零二撮三圭七粒四粟。

共征:熟银九百四十三两二钱一分五釐零一丝四忽八微三纤七沙零五埃一渺二漠。一,屯田 原额马平等州县屯田共税四百一十七顷一十二亩一分二釐七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四尘九埃陞科不等。

共征本折米二千六百二十五石二斗七升四合八勺八抄七撮七圭九粒四粟。内:

本色米二百三十石零四斗二升五合。

折色米二千三百九十四石八斗四升九合八勺八抄七撮七圭九粒四粟折征不等

该折粮银并来宾县征饷,共银七百五十三两三钱零二釐七毫五丝零三微零八沙五尘。除荒外,

实征熟税三百五十三顷零九亩二分六釐五毫三丝八忽九微零四沙一尘六渺一漠。升科不等。

共征本折米二千一百五十一石九斗三升零一抄五撮五圭七粒九粟。内:

本色米二百零二石七斗二升四合二勺七抄。折色米一千九百四十九石二斗零五合七勺四抄五撮五圭七粒九粟。

折粮征饷,共银六百零八两五钱八分四釐一毫零九微四纤零九尘二埃。

以上通府属,共征地丁等项连闰熟银三万八千四百三十八两五钱六分三釐七毫六丝零八微一纤一沙二尘五埃二渺七漠。

一本色粮米 额征本色及屯田本色连闰共米二万五千八百九十五石六斗五升七合八勺三抄九撮四圭五粒三粟。除荒外

实征熟本色共米一万七千五百三十一石二斗八升三合六勺二抄六撮五圭二粒七《粟一》附征 本府及来宾、怀远盐、杂墟税,共银二百二十两零六钱。内:

柳州府每年征收牛税银四十一两二钱,来宾县每年墟税银四十九两四钱。

怀远县每年征收盐杂税银一百三十两。马平县:

本县原额编实征成熟地丁银二千零七十三两一钱七分二釐零一丝三忽五微六纤四沙五尘五埃四渺二漠。

本县原额实征成熟本色米一千五百一十八石二斗六升二合三勺一抄四撮一圭五粒二粟。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二千二百二十五两八钱一分。

雒容县

本县原额官民田地、塘共税五百一十顷零九。

十二亩七分八釐二毫三丝五忽三微七纤一尘六埃。

共征本色米一千九百十三石四斗二升四合六勺九抄九撮一圭四粒六粟。

共征地粮银二千六百零四两九钱零“三釐零六丝九忽二微九纤二尘一埃零八渺九漠。” 除荒外,

实征旧熟税三百四十一顷八十五亩九分六釐一毫零三忽一微二纤八尘二埃五沙六渺九漠。

熟折米、一千二百八十石零二斗六升四合二勺四抄零六圭二粒一粟

熟地亩粮银一千七百三十八两二钱七分一厘二毫一丝五忽四微七纤五沙九尘五埃八渺五漠。遇闰加银一百零七两三钱二分八釐四毫八丝七忽二微六纤八尘零五漠。

一起运工部本折并礼部改征折色及地丁共额银一千四百三十两零六钱九分六釐七毫八丝三忽九微六纤三沙八尘二埃九渺九漠。遇闰加银五十四两二钱五分九釐九毫九丝九忽。除荒外。

熟银八百九十七两二钱四分零一毫八丝八忽四微九纤七沙三尘二埃六渺八漠。遇闰加银三十六两七钱九分零八毫八丝三忽八微零一沙九尘五埃二渺。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一千四百一十一两九钱五分三釐。

罗城县

本县上则官田七则六顷零七亩零六釐,该秋米九百三十八石七斗一升一合二勺零四撮。内除抚化猺獞田五十八亩四分三釐六毫二丝五忽六微零七尘八埃,原不征粮差外,实在税七十五顷四十八亩六分二釐三毫七丝四忽三微九纤二尘二埃,例不编地亩四差,每亩征米一斗二升三合四勺。内:

征本色米六升七合零二抄八撮五圭九粒一粟五微九纤零三埃。

征折色米五升六合三勺三抄一撮四圭零八粟四微零九尘七埃。

《全荒下则》民田八百九十六顷五十九亩二分五釐六毫一丝二忽八微,秋米二千八百七十八石零六升二合一勺二抄一撮七圭零八粟。内除抚化猺獞田四十三顷八十一亩三分五釐九毫五丝五忽四微七纤九沙一尘二埃七渺七漠,原不征粮差外。

实在田八百五十二顷七十七亩八分九釐六毫五丝七忽三微二纤零八尘七埃二渺三漠。每亩共征地亩四差,补征胖袄、铺垫、水脚银二分五釐三毫九丝九忽八微五纤六沙六尘七埃二渺八漠。每亩科米三升二合一勺。内除本色米“一升七合四勺三抄六撮一圭二粒四粟七微三纤七沙四尘七埃六渺。”

征折色米一升四合六勺六抄三撮八圭七粒五粟二微六纤二沙五尘二埃四渺。编征不等,每石折征银三钱七分四釐五毫七丝三忽二微二纤一沙一尘四埃五渺八漠。

现熟田五百四十四顷八十六亩五分六釐七毫六丝六忽五微七纤零三尘二埃八渺八漠。尚荒民田并抚化共三百五十一顷七十二亩六分八釐八毫四丝六忽二微二纤六沙七尘九埃一渺二漠。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八百八十两零七分。盐政 :本县僻处山隅,猺獞杂居,明朝戊午大荒,死亡过半。湖广、广东各处新民承耕荒田,然祖孙父子相继,习俗相染,不惯食盐,商贾裹足,原无盐税,因粤东盐饷缺额贻累。粤西各州县均派盐引,罗邑竟派七百包零,吏民惊惶无措。幸遇抚院金目击盐引为民大害,补牍屡陈,条议照户口食盐,每丁食盐七十二斤零,减去盐包四分之三,罗邑派定盐一百九十包有奇,一时猺獞咸庆,官民受福,诚万世之功德也。《柳城县》

本县原额官、民、兵、学田地、塘税共一千六百三十二顷七十九亩八分七釐八毫。

该秋粮米六千一百一十四石八斗三升一合四勺三抄一撮一圭。内

本色米三千三百九十九石八斗三升七合三勺一抄四撮六圭一粒。

折色米二千七百一十四石九斗九升四合一勺一抄六撮四粒。

该征《地粮》银四千四百六十三两九钱五分七

釐四毫六丝四忽五微七纤三沙七尘七埃七渺七漠。

现征熟税七百四十三顷八十八亩三分九釐五毫零六微七纤二沙五尘八埃七渺。

该熟秋粮米二千七百八十五石八斗四升五合三勺九抄三撮零九粟。内

本色熟米一千一百八十三石五斗五升六合九勺八抄九撮一圭二粒七粟。

折色熟米一千六百零二石二斗八升八合四勺零三撮八圭八粒二粟。

实征地粮熟银一千七百九十二两八钱二分四釐七毫八丝八忽五微四纤六沙三尘九埃三渺三漠。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一千五百六十二两九钱一分。又协济马平、雒容、来宾、迁江,共存留银三百二十两零一钱。

《盐政 》原额盐引一十六道三分,计盐二百二十八包零三十斤。柳邑从未列埠,并无官商,其引俱收贮总商处,土贩于总商处自行拆运,回县发卖。其引之完次,价之低昂,盐之官、私,邑令无从稽察,即考成又徒责令在官。其弊不知始于何年。

怀远县

本县官民田一百三十七顷九十七亩一分六釐二毫。

每亩征银九釐,该银一百二十四两一钱七分四釐四毫五丝八忽。

每亩征折色米三升九合一勺六抄六撮九圭八粒零八微,该米五百四十石零三斗九升三合一勺七抄九撮。内:

优免生员吏承米一十六石八斗。每石例免银三钱。

该银五两零四分,于顺治十三年奉文征回,尚该米五百二十三石五斗九升三合一勺七抄九撮。原不编差。

每石补征“熟铁银三毫零七忽五微一纤零六尘七埃。”

该银一钱六分六釐一毫七丝六忽六微七纤。每石补征鱼线胶银一分一厘五毫二丝五忽五微五纤八尘。

该银六两三钱二分八釐二毫二丝五忽。每石补征铺垫水脚银六毫五丝六忽七微五纤三沙八尘五埃零三漠。

该银三钱五分四釐九毫零五忽三微零一埃。每石折粮银三钱。

该银一百五十七两零七分七釐。

改浔江镇烟禾银一十五两。原系抚化猺獞田,无顷亩,粮米无编。量征烟禾、新抚、丹阳、浔江等峒寨《条编》银八十三两二钱四分四釐。

存留官俸役食银一百七十六两九钱六分。原设盐杂小税一道,年定额税银一百二十两,后加增十两,共一百三十两,与粮银并入《编》内。《融县》:

原额秋粮米七千零二十七石一斗八升四合七勺一抄三撮七圭七粒。除荒外、

成熟米、三千七百四十一石六斗九升六合五勺零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一千五百四十两零三钱。又协济《雒容、怀远》存留银六十七两二钱一分。

来宾县

本县实在官、民、兵并清出亡冬田地、塘、兵税三百四十六顷三十五亩四分一厘八毫九丝四忽九微七纤七尘五埃,各陞科不等。

该秋粮米一千四百九十五石五斗零八合五勺六抄七撮零五粒。内

本色米一千二百五十八石三斗三升二合四勺五抄四撮七圭四粒二粟。

折色米二百三十七石一斗七升六合一勺一抄二撮三圭零八粟。

共征地粮银一千五百四十九两三钱九分七釐八毫三丝一忽八微六纤七沙七尘六埃一渺八漠。除荒外,

实征熟税二百五十三顷三十三亩七分零四毫三丝五忽七微八纤三沙七尘五埃五渺三漠。

该秋粮米、一千零九十四石九斗五升六合二勺五抄六撮五圭三粒二粟。内

本色米九百一十五石二斗三升七合零六抄四撮五圭二粒三粟。

折色米、一百七十九石七斗一升九合一勺《九》

抄二撮九粟

共征地粮银一千一百六十六两五钱三分零八毫五丝零一微三纤四沙三尘一埃六渺七漠。

一、来宾所 原额军馀田并丈出共税六十四顷八十三亩四分四釐九毫五丝七忽一微三纤。

该米四百五十三石八斗四升一合四勺七抄。内:

除米一十一石一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于隆庆二年奉文拨给白牛峒兵耕种,看守城池,例免四差,不载《全书》。

《实编》米四百四十二石六斗四升三合二勺六抄六撮。原不编本折,先年详允帮贴均徭,不帮里兵、驿传、兵款。

每石征均徭银三钱二分七釐一毫五丝,该银一百四十四两八钱一分零七毫四丝四忽四微七纤。一尘九埃。除荒外,

实征熟税五十四顷八十一亩一分五釐零“一丝零八微六纤九沙七尘八埃二渺八漠。” 熟米三百八十三石六斗八升零五勺七抄九撮八圭七粒五粟。内:

白牛峒兵种免差米九石四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

《实编》米三百七十四石一斗八升二合三勺七抄五撮八圭七粒五粟。

该银一百二十二两四钱三分零五丝四忽二微六纤七尘五埃六渺二漠。

附征屯田 :原额屯田税三顷,每亩科米二斗,该米六十石。

每石征折粮银三钱,该银十八两。

每石征饷银三钱二分七釐一毫五丝,该银一十九两六钱二分九釐,共银三十七两六钱二分九釐。除荒外,

实征熟税二顷八十一亩五分,熟米五十六石三斗,熟折粮银一十六两八钱九分。

熟饷银一十八两四钱一分八釐五毫四丝五忽。

共银三十五两三钱零八釐五毫四丝五忽。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八百四十二两一钱四分。

象州

本州原额官民田地、塘共税一千零三顷三十一亩六分零八毫七丝零一微四纤一尘三埃,升科不等。

实征秋粮米四千零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五合三勺八抄五撮五圭八粟。内:

本色米三千二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零三勺零八撮四圭一粒五粟。

折色米八百一十六石二斗三升五合零七抄七撮一圭零三粟。

该折粮银二百四十四两八钱七分零五毫二丝三忽一微三纤零九埃。又麦折豆三石零八升一合六勺。

实征地亩四差银二千一百五十三两零三分七釐一毫三丝七忽零七纤二沙六尘一埃。于顺治十三年,奉文征回不免三差、优免银二十六两零四分七釐二毫六丝八忽四微。又于顺治十六年,奉文新增胖袄银二十四两二钱五分八釐。又于康熙三年,奉文加增水脚铺垫银二两三钱二分九釐九毫二丝:实通共银二千四百五十两零五钱四分二釐八毫四丝八忽六微零三沙五尘一埃。

《附征 》:一编千户所馀军田,原无税亩陞科,不征本折,粮米止纳编银,该四百四十四石一斗零八合七勺六抄,比秋粮减半。

每石编银一钱五分六釐七毫五丝。

该银六十九两六钱四分五釐三毫九丝八忽一微三纤。

屯田 一。原额守御所上则屯田四顷二十亩。每亩起科米二斗,共折色米八十四石

每石折征银二钱三分,共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

原额征本色米三千一百一十三石七斗九升三合六勺八抄。顺治十八年,奉部文将兵粮归民一例征输。新订《全书》将兵粮一百八十八石九斗三升三合二勺八抄五撮一粒七粟照例起征本色米一百五十一石一斗四升六合六勺二抄八撮四圭一粒五粟。合并旧《全书》,共该本色米三千二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零三勺零八撮四圭一粒五粟。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八百四十二两一钱四分。

武宣县

本县原额官民田地塘除原荒外,旧熟并新垦实在共税三百四十一顷五十四亩六分二釐二毫二丝八忽四微五纤一沙九尘七埃八渺七漠。

该地亩共银一千一百六十六两一钱一分五釐六毫二丝二忽零七纤二沙二尘三埃一渺一漠,遇闰加银一百二十八两零三分零九毫七丝二忽九微五纤六沙八尘二埃四渺一漠。该秋粮米一千四百六十一石八斗一升七合八勺三抄三撮七圭七粒八粟。

屯田 原额税,除原荒外,旧熟并新垦,实在共税二十七顷五十九亩三分四釐一毫七丝九忽八微四纤二沙八尘九埃六渺二漠。

该折色米一百一十八石零九升九合八勺二抄二撮九圭七粒二粟。

该折粮银四十七两二钱三分九釐九毫三丝一忽五微八纤八尘八埃。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四百八两八钱一分。《宾州》:

原额职官驿民田、地、塘及屯田共税二千一百四十六顷四十亩零四分三釐一毫四丝三忽七微五纤零五埃。内除荒税二百零四十顷八十亩二分五釐九毫一丝九忽九微一纤一沙九尘三埃九渺四漠。

实征熟税一千九百四十一顷六十亩零一分七釐二毫三丝三忽八微三纤八沙五尘六埃零六漠。

原额秋粮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石七斗五升七合九勺四抄六撮零七粒七粟。内除荒米一千一百八十二石五斗四升九合一勺四抄零八粒九粟。

熟米一万零六百三十六石二斗零八合八勺零五撮三圭九粒。正入由单,自变乱以后,则又有老荒、逃荒、劫荒,积至三千七百有奇。康熙二十一年,知州徐忠震招集劝垦过一千七百零屯田 :原额屯田税二十四顷三十一亩八分三釐,坐落安城等处。

该米二百三十石零四斗二升五合正。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二千八百八十八两三钱三分。又协济马平、迁江二县存留经费银五十二两九钱。

迁江县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官民田地塘税并附征奉文归民,共地一千一百五十六顷八十九亩七分二釐有奇。

地银并附征归民共银二千四百两零四钱三分九釐有奇。

《地粮》五千五百六十四石八斗一升一合有奇。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九百零三两五钱四分。《上林县》

本县田亩及屯粮共二千八百四十四顷二十八亩七分六釐九毫零二忽三微七纤。今除荒外,

实征熟税二千三百顷零四十二亩六分九釐九毫一丝九忽七微九纤七沙四尘二埃五渺五漠。

存留官俸、役食驿站银一千八百二十五两三钱一分。又协济马平、雒容、怀远、武宣、迁江五属存留经费,共银一千一百二十九两三钱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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