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宫闱典/第0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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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汇编 皇极典 第三百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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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汇编 宫闱典 第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宫闱典

 第一卷目录

 宫闱总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宫闱典第一卷

宫闱总部汇考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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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 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外设小宰、宫正、宫伯,掌王 宫之政令、戒令及士庶子之在版者。又有宫人,掌王 之内寝。内宰以阴礼教六宫。其内则九嫔、世妇、女御、 女祝、女史共宫中之职。外又有典妇功、典丝、典枲,掌 女工之事。内有司服、缝人,掌王后之服。外又有染人”、 追师、屦人,共服饰之物,皆统于天官冢宰。此外,《春官》 又有世妇掌宫中之宿戒,而内宗、外宗,皆掌佐王后 祠祭之事。

按:《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 妾。”

陈注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自后而下皆三,因而增其数。妾之数未闻。大全马氏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此曰‘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盖《昏义》言后宫之治,故兼天子后言之,而备六宫之数,而妾不与焉。《曲礼》言后宫之位,故止言天子,而备六宫之名,则虽后之尊亦曰有后,而妾之贱亦与焉’。”

《月令》:“仲冬之月,命奄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 闭。省妇事,毋得淫。虽有贵戚近习,毋有不禁。”

陈注“重闭”,内外皆闭也。减省妇人之事务顺阴静也。淫,谓女功之过巧者。

《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 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 内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 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 外和而国治。故曰“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 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内” 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是故男教不修阳事,不 得适见于天,日为之食;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 天,月为之食。是故日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 荡天下之阳事;月食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荡天 下之阴事。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盖 相须而后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顺,母 道也。故曰:“天子之与后,犹父之与母也。”故为天王服 斩衰,服,父之义也;为后服齐衰,服,母之义也。

陈注方氏曰:“六官,天地四时之官也。有六卿而又有九卿者,兼三公数之则谓之九卿。由公至士,其数三而倍之。止于九者,阳成于三而穷于九,以其理阳道,故其数如此;后治阴德,而其数亦如之者,妇人从夫故也。六宫,谓大寝一、小寝五也。先言六宫而后言六官者,欲治其国、先齐其家之义也。”

按《周礼天官》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 政令,凡宫之纠禁。”

订义郑康成曰:“宫刑,在宫中者之刑。建明布告之。”郑锷曰:“考之于经,不见宫刑之目,盖宫中之刑宜隐也。观王族有罪,磬于甸人,而《礼》以谓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则王宫之刑宜益加隐可知。”王氏详说曰:“凡者,总之辞。凡宫,则王宫、后宫总在是矣。” 郑康成曰:“纠犹割也,察也。” 郑锷曰:“纠以察其隐匿,禁以止其干犯。有内宰以宪禁令于北宫而纠其守矣,《小宰》又建宫刑以治其纠禁,其孰敢犯之哉?” 王岩叟曰:“纠以约其慢怠,禁以止其邪僻,不惟迩臣知所畏,而后宫近习亦知所畏,此乃先王治内之道。” 郑锷曰:“《周官》之制,有王宫,有后宫。后宫则王之北宫,王宫则路寝一、小寝五是也。至尊所居,欲其严肃,必有刑禁”以治其政令,故使小宰建之。然非特治王宫而已,凡宫之纠禁皆得以治之,盖欲治其国,先齐其家。人君虽正身以齐家,苟不用刑以威之,则或恃恩而无所畏。然齐家用刑则伤恩,故使大臣驭之以刑也。法在大臣,恩在人主,家其有不齐乎?是刑之建,宜使大宰。今乃使小宰者,岂非大宰论道佐王,所以正其身,而掌刑以治纠禁,近于有司之职,非所以尊论道之臣。故欤然使大宰之贰掌之,则察治者岂不尊且严哉! 陈及之曰:“大宰于内外事无所不关预,小宰、宰夫是其属官也。《天官》中既有内宰、下大夫,治王内之政令矣,权岂不足以统宫内,而又俾小宰

之属预其事,何也?盖自“宰夫” 以下即叙宫正、宫伯二官。宫正掌宫中徒役及诸官府在内者,宫伯掌贵游子弟宿卫王宫者。彼二官皆命士耳,权轻不足以压人望,故又俾小宰、宰夫总之。若内宰,特治王内之政令,以礼仪教王后、夫人及九嫔、世妇耳,而宫中徒役宿卫之事无所干预也。汉制虽有《周官》遗意,以卫尉掌兵卫,如《周官》宫正之职。以光禄勋掌郎从宿卫,如《周官》“宫伯” 之职。而大司马以三公都试郎羽林之属,凡两宫地城、门卫、北军兵属焉。近周制,宫正、宫伯之权,统于小宰矣。

《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 胥四人、徒四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正,长也。主宫中官之长。”

“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 寡,为之版以待夕,击柝而比之。国有故,则令宿。”其比 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比,校次其人之在否,官府之在宫中者,若膳夫、玉府、内宰、内史之属。次,诸吏直宿,若今部署诸庐者。舍,其所居寺也。版,其人之名籍,待待戒令及比也。夕,莫也。莫行夜以比直宿者,为其有解惰离部署。” 王昭禹曰:“先王之于宿卫,其比之也以时,其待之也以版,固已详矣,而又夕击柝而比之,以宿卫于王宫”者,宜致其严故也。

辨外内而时禁。

订义《易》氏曰:“王宫有内外,自雉门内以至燕寝则为内;自雉门外以至外朝,则为外。”

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几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 与其奇邪之民,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月终则会其 稍食,岁终则会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宫之官 府次舍,无去守而听政令。春秋以木铎修火禁。”

订义史氏曰:“火星三月见于辰,九月伏于戌,修火禁于宫中,必待《春秋》,顺时令也。”

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则执烛。

订义王昭禹曰:“跸则以严于禁止为事,执烛则以明于照察为事,皆卫至尊之道也。” 史氏曰:“出入皆跸,禁驰骤而肃喧哗也。祭则执烛,禁昏晦而防不虞也。”

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

订义郑康成曰:“庐,倚庐,舍垩室。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

《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

订义王岩叟曰:“天子以天下为家,守在四夷;公卿大夫之子弟以天子为家,守在王宫。或谓王宫以士庶子守之则可,若虎贲氏在国,亦守王宫,司隶帅四夷之隶执其邦之兵,亦守王宫,何也?不知自中门以至路门皆宫也,而王宫之卫自分内外,各有其人。士庶子之守在路寝之内,次舍之中,虎贲翟隶不属之宫伯,此”必在寝门外明矣。

“掌其政令,行其秩序,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 职事。

订义郑康成曰:“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于徼候便也。次,其宿卫所在。舍,其休沐之处。”

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 叙。”

订义王氏曰:“秩酒、秩膳之类,日月有焉,故月终则均之。劳逸剧易,宜以岁时更焉,故岁终则均之

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

订义郑康成曰:“颁班布也。衣裘,若今赋冬夏衣也。”郑伯谦曰:“宿卫之兵有四,居则有宫中之徒役,公卿、大夫、士庶子以为环列腹心之卫,宫正、宫伯所掌是也。出则有虎士八百人,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视朝则在路门之右,若虎贲所掌是也。奉舆马,督扈从。视朝则在路门之左,则有太仆以掌之,执其兵器,服其兵服,以”卫王门之外。朝在野,外则守,内列则有司隶以掌之,所谓“使其属帅四夷之隶”是也。由是言之,环列,腹心之卫,非兵卫在内而不出。虎士之卫,王不出,亦不行四翟,则以王之出而环卫诸门。侍御仆从之役,则以王之行而饬整驺从,此宿卫之别也。

《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

订义王昭禹曰:“《宫官》之属有宫正、宫伯,而又有宫人者,盖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是其所掌及于宫中之官府、次舍、宿卫之事,而宫人之所掌则止于修治宫寝与凡共王劳亵之事而已。”

掌王之六寝之修。

订义王氏曰:“王朝有三,寝有六,阴阳之义也。” 郑康成曰:“六寝者,路寝一,小寝五。” 《玉藻》曰:“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朝,退适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

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是路寝以治事,小寝以时燕息焉 。《王氏详说》曰:“王谓之六寝,掌之者宫人。后谓之六宫,掌之者寺人。宫人之职,以中士四人为之。寺人之职,以王之正内五人为之。” 郑氏以“正内” 为“路寝” ,是已。

“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

订义贾氏曰:“谓于宫中为漏井以受秽,又为匽猪,使四边流水入焉。井、匽二者,皆所以除其不蠲洁,又去其恶臭之物。”

共王之沐浴,凡寝中之事。“埽除、执烛,共𬬻炭,凡劳事。”

订义郑康成曰:“劳事,劳亵之事。”

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订义史氏曰:“王巡狩而适四方,必有次舍,其所掌亦不外是。居高明,远浊秽,所以养神明而清志虑也。

内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 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内宰,宫中官之长。” 王岩叟曰:“宫中官不过三项:宫正、宫伯,宿卫之官,今之环卫是也;宫人,掌王寝洒扫次舍之事,今之修内司是也。至于内宰,凡宫中之奄竖与诸嫔御皆在所统,则今之入内内侍省都知是也。其体甚大,其官甚尊,其长以下大夫,其属无下士,可谓尊矣。”

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

订义郑康成曰:“版谓宫中阍寺之属及其子弟。录籍,图王及后、世子之宫中吏官府之形象。” 郑锷曰:“小宰所治之王宫乃王之六寝,此所治之内宫,盖后夫人所居之宫乃王之北宫。”

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

订义易氏曰:“郑氏谓‘稍食为吏之廪禄,人民为吏之子弟,恐非吏与子弟所可得而至’。”胡五峰疑官吏与妃嫔杂处,以《经》考之,自有明文。《秋官·掌戮》曰:“宫者使守内”,盖王内之职,惟内小臣奄四人为上士,其馀皆非命士,则知所谓宫者,皆人民也。以版图之法治之,如某所为宫,某所为寝,某所为庐舍,分以守之,故曰“分其人民”,

以阴礼教六宫,

订义郑司农曰:“《阴礼》,妇人之礼。” 郑锷曰:“周制,后有六宫,犹王有六寝。正宫一以听内事,燕宫五以息燕。其制以一宫为中,四宫处四角,而正宫一则在前,不名曰寝。乃曰宫者,盖寝则息燕之义,宫则隐蔽之言,息燕非妇人所宜言,而妇人以隐蔽为自重,故王谓之寝,而后则名曰宫。六宫者,指后言之,不曰王后而曰六宫”,不敢斥言。王后之尊,与王同体。不斥言,示训也。

以阴礼教九嫔:

订义郑锷曰:“九嫔九人,犹朝之九卿,《经》曰:‘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嫔居九室,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祭祀则赞后,宾客则从后,所任为尤重。不知礼则上纳王后于邪,下帅九御为非矣,故亦以阴礼教之’。”

以妇职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属,以作二事。

订义郑康成曰:“《妇职》谓织纴、组𬘓缝线之事。” 杜子春曰:“二事,丝枲之事。” 王昭禹曰:“‘大宰以丝枲之职任嫔妇,内宰以丝枲之事作九御’。盖九御勤于丝之事,则天下无不蚕者;九御勤于枲之事,则天下无不绩者。” 郑锷曰:“说者谓周制,天子六宫,自后而下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内宰宜皆在所教也。独教”六宫,教九嫔,教九御,上不及夫人,下不及世妇,何也?盖夫人犹王之三公,坐而论道,三夫人亦从。论妇礼者,三公不必备,惟其人,非明道者不可以处其位。然不明妇礼,岂可以处三夫人之职哉?六宫之尊,犹且教之,则三夫人从可知矣。嫔之为宾也,犹朝之九卿焉,而妇则执妇道以事人者也。于其尊而有宾道者,犹且教之,则世妇从可知矣。

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绪。

订义王氏《详说》曰:“后六服:夫人揄翟、阙翟,九嫔则鞠衣,世妇则展衣,女御则缘衣,此所谓正其服。

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订义郑锷曰:“周制,王后无祭天之事,则大祭祀者祭宗庙也。 《王氏详说》曰:‘王以圭瓒酌郁鬯祼,后以璋瓒酌郁鬯祼,王以玉爵酌醴齐,朝献后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齐,馈献后亦如之。若夫后所酌瑶爵者,谓羡尸时也。盖王之羡尸以玉爵酌醴齐,后之羡尸以瑶爵酌盎齐,是九献之礼,后与王之所以相为异同也’。”

正后之服位而诏其礼乐之仪。

订义郑锷曰:“后之服六,而祭祀之服所用不同,祭各有位,而后之位所立各异。如祭先王则当袆衣,祭先公则当揄狄,祭群小祀则当阙狄,是正其服也。如君在阼则夫人在房,君西酌牺象则夫人东酌

“《罍》尊” ,是正其位也。

赞九嫔之礼事,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

订义郑康成曰:“谓王同姓及二王之后来朝觐为宾客者,祼之礼亚王而礼宾。献,谓王飨燕亚王献宾也,瑶爵亚王酬宾也。《坊记》曰:‘阳侯杀穆侯而窃其夫人,故大享废夫人之礼’。”

致后之宾客之礼。

订义郑康成曰:“谓诸侯来朝觐及女宾之宾客。

凡丧事,佐后使治外内命妇,正其服位。”

订义郑康成曰:“使,使其属之上士。内命妇谓九嫔、世妇、女御。” 郑司农曰:“外命妇,卿大夫之妻。王命其夫,后命其妇。”

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 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阴礼》。

订义刘执中曰:“朝以听天下之政,故君立之,天道也;市以聚四方之货,故后立之,地道也。” 《礼库》曰:“周制,国君、夫人、世子、命夫、命妇过市皆有罚,所以别朝市,辨义利,分贵贱。今内宰却佐后立市,市井之令出于房闼之中,此渐不可长,而况宫中之秘密,却与市井之事,其意果安在?” 王岩叟曰:“此特体地道以始立市耳,既立”,则后何预其事? 王氏《详说》曰:洛邑营于周公摄政之五年,此书作于六年,是朝市之位已立矣,何于此而复佐后立市乎?是知此书周公作之,为天下后世法。 王氏曰:“次其官之次”,则《司市》所为“思次”、“介次”是也。“叙其地之叙”,《司市》所谓“各于其地之叙”是也。肆谓陈物之肆,《肆长》所谓“各掌其肆之政令”是也。 杜氏曰:“淳读为纯。纯谓幅广,制谓疋长。” 郑康成曰:“《阴礼》,妇人之祭礼。”

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岁终, 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

订义《王氏》曰:“内人,王内之人。”

“佐后而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麤良而赏罚之。

订义王昭禹曰:“典妇以功献于后,内宰则佐后而受之。”

会内宫之财用,“正岁均其稍食,施其功事,宪禁令于 王之北宫,而纠其守。”

订义贾氏曰:“正岁,建寅之月。” 王氏曰:“稍食,岁终既会之矣,正岁又均焉;功事,岁终既稽之矣,正岁又施焉。” 郑康成曰:“北宫,后之六宫。谓之北宫者,系于王言之,明用王之禁令,令之守宿卫者。”

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 王。

订义郑康成曰:“六宫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后之六宫者,古者使后宫藏种,以其有传类蕃孳之祥,必生而献之,示能育之,使不伤败,且以佐王耕事、共禘郊也。”

九嫔:

订义郑康成曰:“嫔妇《昏义》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不列夫人于此官者,夫人之于后,犹三公之于王,坐而论妇,礼无官职。” 薛平仲曰:“《周官》言夫人多矣,而夫人曾不列于官,九嫔、世妇、女御又不言其数,三公固无官也。嫔、妇,女御之以德进者,不徒求以充位也。内宰,自内竖以上,皆所以纪纲王宫之治。而九嫔以下所以辅成王内之治者,非法不立,非人不行,内外盖一道,所以叙次之别如此。” 陈君举曰:“妇人女子常与至尊幽居九重,人弗得见,骄蹇自恣,无所不至,故使之分职于六宫,附属于冢宰。而《天官》内宰、《春官》世妇又得”以参检其事,与夫妇妾贱人自相使令而无畏忌者不同矣。汉高之戚夫人留侯曰:“骨肉之间,虽臣等百人何益?”袁盎却慎夫人坐,文帝怒,说以人彘,乃从。使大臣得与内事,其如是乎?后世一女专恣,而公卿附离之不暇,尚何冢宰之能率!

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 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

订义贾氏曰:“妇学之法,谓妇人所学之法,所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也。” 易氏曰:“《内宰》言其学之已成者,故谓之《阴礼》;《九嫔》言其学之未成者,故谓之《妇职》。” 王氏《详说》曰:“内宰之教,举其要也;九嫔之教,致其详也,故以妇学为言。” 史氏曰:“九嫔受教于内宰,谓之《阴礼》,故能知内学之法。法者,规矩准绳也。” 郑康成曰:“九嫔以下,九九而御于王所,九嫔既习于庶事,又备于从人之道,是以教女御。” 刘执中曰:“‘‘‘一曰妇德’,妇以柔顺贞洁为本,而皆本于德。二曰妇言’者,言其心之声。心怀温柔则言温柔,心怀正顺则言正顺。三曰妇容’者,谓用礼以正其容也。容见于身,则动根于德,德以正其心,而礼以正其容,故能步武成于宫商,动”静中于礼乐。《诗》不

云乎?“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四曰“妇功。” 功者,德行之实。有德行以饬其身,而无功实以事其上,虽有宠禄,不足以自固矣。故有宗庙之祭祀,笾豆之濯溉,不可以不致其洁;有王后之奉养,膳羞之精隽,不可以不尽其心;有祭服之元黄,岁功之所施,不可以不致其力;有粢盛之馈食,荐彻之赞佐,不可以不尽其礼。骄侈之习,与性俱成,安知四事为不可忽,所以有赖于九嫔之教。郑康成曰:“教各帅其属者,亦使九九相与从于王所息之燕寝。御犹进也,劝也,进劝王息,亦相次序。” 凡群妃御见之法,月与后妃其象也,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亦十五日而遍。云“自望后反之。”

凡祭祀,赞《玉齍》。赞后荐彻豆笾。

订义郑康成曰:“玉齍、玉敦,受黍稷器。”

“若有宾客,则从。”后大丧,“帅叙哭者,亦如之。”

世妇:

订义王昭禹曰:“执箕帚以事人者谓之妇。《记》曰:‘纳女于天子,备洒扫,妇之事人,有广嗣之义,故谓之世妇’。” 郑节卿曰:“《天官》世妇以广嗣为义。《春官》世妇,卿以掌女宫之宿戒,名同而官异,不得不分内外。”

郑康成曰:“不言数者,君子不苟于色,有妇德者。”

充之无则阙

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帅女宫而濯摡,为齍盛。”

订义贾氏曰:“祭祀黍稷,舂人舂之,𩟄人炊之,故知此世妇非舂非炊,是差择也。” 郑锷曰:“所用之器,则濯摡以致洁;所奉粢盛,则差择以致精。先王之置世妇,岂徒奉左右以为悦哉?其所掌者重矣。

及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凡内羞之物。”

订义郑康成曰:“莅,临也。内羞,房中之羞。” 贾氏曰:“谓”饵、粉、糍。案《少牢》皆从房中而来,

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

订义郑康成曰:“王使往吊。” 贾氏曰:“案《司服》,公卿大夫皆王亲吊之,此又使世妇者,盖使世妇致礼物。但吊是大名,虽致礼亦名为吊。” 王氏曰:“世妇视大夫,故使吊临于卿大夫之丧。”

女御:

订义郑康成曰:“《昏义》所谓御妻,御犹进也,侍也,

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订义刘执中曰:“《九嫔》云:‘以时御叙者,朔望尊卑之叙’。此言御叙于王之燕寝者,以九人长少为叙。” 李氏曰:“女御掌叙于王之燕寝,不使九嫔、世妇掌之,防上之专妒。盖女御官卑,不敢嫉妒,自专则内无怨女,子孙众多。”

以岁时献功事。

订义王昭禹曰:“岁时者,岁终之时。典妇功,所谓秋献功是也。” 郑康成曰:“丝枲成功之事。”

“凡祭祀,赞世妇。”“大丧,掌沐浴。后之丧,持翣。”

订义王氏曰:“后之丧,持翣者,女御以蔽饰后为事,

从世妇而吊于卿大夫之丧。”

订义郑康成曰:“从之数,盖如使者之介云。”

《女祝》四人,奚八人。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

订义《郑康成》曰:“内祭祀六宫之内,灶、门户,祷疾病,求瘳祠报福。”

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订义贾氏曰:“招者,招取善祥;梗者,御捍恶之未至;禬者,除去见在之灾;禳者,推却见在之变异。” 陈君举曰:“胡五峰谓宫闱不当有此。且曰:‘此殆汉世女巫执左道入宫中为厌胜之事耳’。是盖未察先王之意。古人通天人,彻幽明,动则有祭。故食则祭先饭,桑则祭先蚕,农则祭先啬,与夫祭行、祭门、祭灶、祭表貉、祭先牧、祭马”祖等类不一,不惟不忘初之意,盖神所在有之,故所在祭之,皆先王谨微之意,所以自尽焉。外朝有司巫、男巫、女巫,内朝有女祝,所掌者大抵类后世淫祀,祈望非福,然先王不以为不可,必设官以掌之者,交三才之道也。推其意,不惟祈福祥,求永贞,设而必若此者,人臣爱上之祠,华封之祝尧,天保之报上,亦其义耳。若曰人事既尽,此等事一切勿讲,则非圣人之意。后世人主不修人事,祈望非福,若秦始皇、汉武帝之求神仙,梁武帝之奉佛法,又非先王事神之本意。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 以诏后治内政。”

订义王昭禹曰:“王后之礼各有所职,若祭祀之礼则有荐彻,宾客之礼则有献酬,其职女史掌之。王后以礼动,当以其职告上。”

逆“内宫。”

订义郑康成曰:“钩考六宫之计。” 贾氏曰:“谓六宫所有费用财物及米粟,皆当钩考之。”

《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

订义贾氏曰:“大史以书协礼事,执书以诏王。此女史亦执礼书以从后。”

“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 贾四人,徒二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典妇功者,主妇人丝枲功官之长。”陈君举曰:“凡三官悉用士人,先王以此人主奢俭所系,国家利害所关,非士大夫为之,则害国乱政,必不得已与内宫相关通,如内小臣、缝人之类,则用宦者耳。” 《贾氏》曰:“有贾四人者,以其丝枲有善恶贵贱,则须贾也。” 史氏曰:“妇人女子,嫉妒、贪鄙、骄奢、淫佚,皆起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今使之趋作不倦,则心之所存,日在于此,不见异物而迁,正有赖于《典妇》功。

“掌妇式之法”,以授嫔妇及内人、女工之事赍。

订义王昭禹曰:“式言所用之式,法言所治之法,所用之式则多寡之数,所治之法则精粗之度。知其所为之法,然后可授其为女功之事赍。” 郑康成曰:“事赍,谓以女功之事来取丝枲。” 史氏曰:“授其赍者,给其丝枲之物。” 黄氏曰:“事赍,治丝枲之事及转致杂费。”

凡授嫔妇功,及秋献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贾之; 物书而楬之。

订义郑司农曰:“苦读为盬,谓分别其缣帛与布纻之粗细,皆比方其大小。”

以共王及后之用,颁之于内府。

订义黄氏曰:“典妇功,诏典丝、典枲共之。”

《典丝》,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二人。 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楬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 兴功之时。

订义王氏曰:“以其贾楬之,防其贱贸贵。” 郑康成曰:“丝之贡少,藏之出之,可同官也。时者,若温煖宜缣帛,清凉宜文绣。”

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

订义黄氏曰:“外内工、九嫔、世妇及诸侯夫人、大夫妻。”

贾氏曰:“以物授之,若缣帛,则授以素丝,若文绣。”

则授以彩丝

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王以丝物赐人。”

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 司之政令,上之赐予。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

订义郑康成曰:“以给衣服冕旒及依盥巾之属。白与黑谓之黼,采色一成曰就。” 薛氏曰:“天子缫斿十有二就。就,成也;曰组就者,以组为就也,其致美乎?黼冕之意与?” 史氏曰:“朱绿元黄,止为祭服而不敢他用,知其难得也。”

《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

订义王昭禹曰:“《丧纪》有用丝以为线缕,有用纩以充衣褥,或用组文以为物之饰。”

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

订义郑康成曰:“谓茵席屏风之属。”

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订义王氏曰:“典丝、典枲,岁终各以其物会之,防其以贱贸贵。”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订义王昭禹曰:“麻之未缉者谓之枲,典枲所掌,其物非一,独以枲官名,盖麻为女工之正。”

掌布缌缕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授赍。

订义郑康成曰:“缌,十五升布抽其半者,白而细疏曰纻,杂言此数物者,以著其类聚众多。草、葛”之属,

及献功受苦功,以其《贾楬》而藏之,以待时颁。颁衣服 授之。赐予亦如之。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订义史氏曰:“岁终之会,各以其物知其出纳之数。

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订义郑康成曰:“内司服,主宫中裁缝官之长。” 史氏曰:“《春官》有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今掌后之吉凶衣服者,不得不以内司服别之。” 贾氏曰:“奄一人者,以衣服事多,须男子兼掌,与妇人同处,故用奄。”

郑康成曰:“有女御者以衣服进,或当于王广其”

礼使无色过

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音遥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素 沙》。

订义郑锷曰:“天子之服九、王后之服六者,盖天子阳道九者所以取乎阳数之极,王后阴道六者所以取于阴数之中。天子之九祭服、六常服,三王后之六祭服三常服,三王后无天地、山川、社稷之祭,故服止于三,或九或六,无非取法乎阴阳之义。

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缘衣、素沙。”

订义郑锷曰:“内命妇之服惟此三等,外命妇之服视其夫之爵,其夫孤则服鞠衣,其夫卿、大夫则服展衣,其夫士则服缘衣。或者谓在内之臣有公、卿、大夫之殊,在外之臣有公、侯、伯、子、男之等三等之衣

上不及王公之妻,外不及诸侯之妻,何也?窃以为诸侯之妻,从其夫之命数,而三公之妻不可以常制。论以次而推,三公之妻宜服阙狄。三公出封,则为大国之君。以《君子偕老》之诗观之,卫乃侯国爵耳。诗人言夫人之服,则曰“其之翟也,其之展也,上三衣有翟,下三衣有展” ,其下王后一等,无袆衣而已。三公之妻盖如是也。何则?三公在朝,屈于王则服子男之服,其妻亦屈,而服子男之妻,阙狄耳,出封则宜加。《礼记》有“夫人屈狄” 之文,又有“夫人副袆” 之文。“夫人屈狄” 者,指三夫人言之;“夫人副袆” 者,指上公之妻。或者又谓“内命妇之服,九嫔则鞠衣,世妇则展衣,女御则缘衣。” 然九嫔而上有三夫人,自夫人以至女御凡四等,此所辨者止于三服,何也?窃以为三夫人之服,亦不可以常制论。盖三夫人之服,自袆衣而下凡有二等,有时而揄狄,亦有时而阙狄也。观《礼经》列九嫔、世妇、女御于内官之列,而无三夫人之职,盖尊之也。是故中宫有后,则夫人之礼屈,而服阙狄,与三公之妻在朝从子男之妻之服同。中宫或阙,则夫人之礼伸而服揄狄。与侯伯出封其妻,则服揄狄之服同。《内司服》之言辨,如此而已。然所辨者有三等之殊,妇人以纯素为本,则一而已,故皆素纱。

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 衣服。”共丧衰,亦如之。

后之丧,共其衣服、凡内具之物。

订义王昭禹曰:“《内司服》所掌,主以共后,故生也共其所服,及其死也亦无以异于生。凡内具之物,则后生时所用纷帨、线纩之属亦共之,此事死如事生之意。”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订义《王昭禹》曰:“所谓女御八人,非王宫八十一女御之数。” 郑康成曰:“女工,女奴,晓裁缝者。”

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

订义刘执中曰:“女御,缝王及后之服者,奄所以董其工而役之裁缝者也。女御所以取其制,授之修短者也。王及后至尊,非女工可得度量。”

丧,缝,棺饰焉。

订义《丧大记》曰:“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伪荒𫄸纽六齐,五采五贝,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鱼跃拂池。君𫄸戴六,𫄸披六,此诸侯礼也。” 《礼器》曰:“天子八翣,诸侯六翣,大夫四翣。”《汉礼器制度》“饰棺,天子龙、火、黼、黻皆五列。又有龙翣二,其戴皆加璧。”

《衣翣》柳之材,掌凡内之缝事。

订义贾氏曰:《郑丧大记注》引《汉礼》:“翣方扇,以木为匡,广三尺,两角高二尺四寸,柄长五尺,以布覆之。”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订义郑伯谦曰:“锺氏染羽以充国之用,染人掌丝帛以充王后之用,内固不可以兼外,先王防微杜渐之意。”

掌染丝帛。

订义刘执中曰:“染丝帛者,染而后织者上也,织而后染者次也。”

凡染春暴练:

订义史氏曰:“凡染事,所以设色于布帛线缕,以供帷幕、幄帟、衽席、衣服之用,故春云暴练,欲其白而受采。” 王昭禹曰:“㡛氏练丝帛,皆昼暴诸日是也。”贾氏曰:“春阳时,阳气燥,故暴晒之。”

夏?𫄸元:

订义郑康成曰:“𫄸元者,谓始可以染此色者。元𫄸者,天地之色,以为祭服。石染当及盛暑热润,始湛研之,三月而后可用。” 贾氏曰:“夏暑热润之时,以朱湛丹秫,易可和释,故夏染𫄸元。” 《王氏详说》曰:“夏𫄸元,则《考工锺氏》也。其职曰:‘三入为𫄸,五入为緅,七入为缁’。”虽不言元,郑氏谓“元在緅缁之间。” 王昭禹曰:“𫄸者,黄而兼赤色”;元者,赤而兼黑色。 《郑锷》曰:“𫄸黄而赤,法阳,夏则阳用事,位在南方,染𫄸宜矣。”

秋染夏,

订义郑康成曰:“染夏者,染五色谓之夏。夏者,其色以夏狄为饰。《禹贡》羽畎夏翟,是其总名。其类有六,曰翚、曰摇,曰”曰甾、曰希,曰蹲,其毛羽五色,皆备成章,染者拟以为浅深之度,是以仿而取名。 《郑锷》曰:“秋则气收而不散,五色此时亦皆受采,故染文明之色。”

冬,献功。

订义贾氏曰:“《𫄸元》与夏总染,至冬功成,并献于王,

掌凡染事。”

订义《易》氏曰:“掌凡染事,不特丝帛而已。”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订义郑康成曰:“追治玉石之名

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

订义贾氏曰:“‘掌王后之首服’,对《夏官弁师》掌男子之首服”也。 王岩叟曰:“妇人之副翟,比男子之冕,妇人之次,比男子之弁,妇人之纚笄,比男子之元冠,妇人之髽,比男子之免。” 郑锷曰:“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也。《礼记》云:‘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然则身服袆衣,首乃戴副也。康成谓其遗象,若今步繇。《诗》云‘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谓此副也。编者,编列其发以为之,如后世之假紒。康成谓服之以采桑,然则身服鞠衣,首戴编也。次者,次第其发髢也。《诗》云:“鬒发如云,不屑髢也。”正谓此耳。康成谓服之以见王,然则身服褖衣,首则戴次。《诗》言副言髢而不及编。盖副者饰之上,而次者饰之下。惟袆衣可配以副,惟褖衣可配以次,惟祭服有衡,垂于副之两旁当耳。其不以𬘘垂瑱,《左传》所谓“衡𬘘”,诗人所谓“玉瑱”可也。诗人又云“副笄六珈”者,盖自其冠言之则用衡,自其发言之则用笄。衡所以维持其冠,而笄则以约朿其发。二物皆用玉,故必追以为之。

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

订义郑康成曰:“外内命妇衣鞠衣、襢衣者服编,衣褖衣者服次。” 郑锷曰:“后之首服三副,非众妾所得而戴,所谓九嫔及内外命妇首服者,殆亦编与次而已。” 史氏曰:“‘祭祀所以见祖庙,宾客所以享所尊,故首服用焉’。以明非祭祀宾客则不用,用之未必饰。”

丧纪共笄,绖亦如之。

订义王昭禹曰:“‘丧纪则笄,而又加之以绖。其共九嫔、外内妇所用,亦如祭祀、宾客之礼,故曰亦如之’。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掌王 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

订义郑锷曰:“服不同则屦不同,屦各随其服,故曰服屦。” 贾氏曰:“后三翟连衣裳,而色各异,故以三等之舄配之。元舄配袆衣,则青舄配揄翟,赤舄配阙狄。” 郑锷曰:“王之舄三,赤为上。赤者盛阳之色,表阳明之义。后之舄三,以元为上,元者正阴之色,表幽阴之义。王冕服则舄,后袆衣则舄。王赤舄之下,有白黑二舄,后元舄之”下有赤、青二舄,此为赤舄、黑舄,特言其尊者耳。

《赤𫄷黄𫄷青》句。

订义郑锷曰:“缝中之𬘓谓之𫄷,屦头之拘谓之絇。赤𫄷者,王之黑舄之饰,黄𫄷者,后之元舄之饰,青句者,王之白舄之饰。知其然者,舄之饰如缋之次故也。若夫黄屦则白饰,白屦则黑饰,黑屦则青饰,知其然者,屦之饰如绣之次故也。”但言此三者,见其他犹有舄,互相考也。《考工记》言画绘之事,青与白、赤与黑、元与黄,相次也。赤与白,白与黑,黑与青,谓之绣。舄屦之饰,盖取诸此。

《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命屦,功屦,散屦。

订义《郑锷》曰:“命夫、命妇随其命而有屦,谓之《命屦》,当辨其命之数,使无越制而乱其序。”

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订义王昭禹曰:“以宜服之者,各随其时与事之宜而服之。若夏则葛屦,冬则皮屦,此随时之宜。若吉祭用赤舄、黑舄、功屦,丧祭有素屦、散屦,此随事之宜。

《春官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 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订义王岩叟曰:“世妇在《天官》者是内命妇,即二十七世妇之数,在《春官》者是外命妇,乃在朝六卿之妻。或谓以卿为世妇,非也。既以妇言,安得以卿为之?然每宫卿二人者,妇人无爵,从其夫之爵,其夫曰卿,其妻为世妇者亦以卿之爵称之。观其职曰:‘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世妇掌之’。必是因王后有祭祀宾客之礼,事在”外者,非内人之所可与,临时而设此职,主此礼耳,所以属于礼官。 薛平仲曰:“《春官》世妇,则主六宫之礼者也。官以世妇名,盖礼行于六宫之世妇,则世妇以赞九嫔,九嫔以赞夫人,夫人以赞王后事,故有所由始。故其官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以主其礼于外,而奔走往来于其间,始有关”于六宫之人。是以女府、女史、女奚有非府史胥徒之比?世儒谓皆奄人居之,若内小臣之“奄上士”,殆不然。先王于内小臣之用奄,如将概谓之奄,恐后世无复以德选。如将直谓之上士,又恐后世以外官充之,命曰“奄上士”,必奄人有上士之德者,其为后世之防严矣,况为卿为大夫而可以奄人居之乎?特未考夫主礼于外,不能不以奄人为解。 王氏《详说》曰:“后宫之官,内宰以下大夫为之,视王之宰夫。世妇以卿为之,视王之小宰。列内宰于《天官》,列世妇于《春官》者,以世妇所掌,不止后宫之事,而及于内外宗耳。”

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

订义郑康成曰:“女宫,刑女给宫中事者,宿戒当给事豫告之,斋戒也。比,次也。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郑锷曰:“《天官世妇》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莅陈在彼,而校比之在此也。”

诏王后之礼事。

订义郑康成曰:“荐彻之节。” 郑锷曰:“世妇诏之于外,内小臣诏之于内,诏告之以其时之早晚。” 王昭禹曰:“内宰诏后礼乐之仪,则见于周旋动容者也。世妇诏王后之礼事,则祼献荐彻之节也。非特仪而已。内小臣摈诏后之礼事,其诏盖始于世妇,内小臣又从而摈焉。”

帅六宫之人共《齍盛》。

订义王氏《详说》曰:“齍盛之奉,虽出于帝藉,献其种者,六宫之人帅女宫,而濯摡为粢盛者,又二十七世妇之事,则其共之者,非六宫之人其谁欤?” 王昭禹曰:“辨六齍之名物与其用,使六宫之人共奉之者,小宗伯世妇则帅之而已。” 郑锷曰:“《天官世妇》言‘帅女宫濯摡为齍盛,所帅者刑女耳,为之于未共之前。此所帅者,六宫’”之人共之。于正祭之日,

相外内宗之礼事。

订义郑锷曰:“皆佐后于奉祭之时,世妇相之,使无失礼。”

《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

订义贾氏曰:“王后亦有助王礼宾之法,故《内宰》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 郑锷曰:“比之、帅之、诏之、相之,皆如祭祀焉。”

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罚之。”

订义王昭禹曰:“《肆师》:大丧,令外内命妇序哭,世妇则比其已哭者。” 郑康成曰:“苛,谴也。”

凡王后、有:事于妇人,则诏相。

订义黄氏曰:“王于诸臣有拜,王后,于妇人亦有当拜者。世妇诏相,恐失其节。” 王昭禹曰:“王后有”事于妇人,唯大丧而已。《丧大记》曰:“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世妇则以言诏之,以事相之。”

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世妇掌之。

订义郑康成曰:“主通之,使相共授。” 郑锷曰:“世妇,朝臣也,兼统内官之事,故可以通内外之令。内事与外官相联,而外官所当供备者,则世妇为之传达。”

黄氏曰:“世妇掌之,盖得纠正之也,后事则授内。”

小臣使达之 ,王氏《详说》曰:“妇人不预外政,而内竖掌内外之通令。世妇内事有达于外官,盖不能无好事于四方,亦不能无好令于卿大夫,但女谒不行耳 。” 郑锷曰:“先王于六宫之人,既有小宰,又有内宰,又立世妇之官掌之如是其严。盖小宰、内宰治其政以整齐于内,世妇掌其礼以诏相于外。”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

订义郑锷曰:“内宗无数,凡内女之有爵者皆谓之内宗,以其与王同宗,故掌宗庙之祭祀。” 陈君举曰:“富贵骄人,自然之势。女子生于王族,乘势以轻其家者多矣,故以内女为内宗、外女为外宗,列于礼官之属,其职在礼。观后之事宗庙,则知所以顺乎舅姑,观后之享同姓,则知所以和其室人;观后之亚王祼献,则知所以”从其夫矣。《召南》“何彼秾矣”,美王姬之诗。彼天子所生而若此,况王同姓姑姊妹之女子乎!所以为王化之基。

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

订义贾氏曰:“尸既食后亚献尸为加,此时荐之,即《醢人》《笾人》加豆、加笾之实。” 郑锷曰:“谓之加者,加于九献之外,九献为正献,其他为之加爵,故所荐之笾豆谓之加,以象生时馈之有加,其掌之也,以助王之致孝享。” 刘执中曰:“九嫔赞豆边之荐彻,内宗又赞九嫔。”

及以乐彻,则佐传豆笾。

订义郑康成曰:“佐,传,佐外宗。” 王昭禹曰:“卒食之礼,以乐彻于造方,其以乐彻豆笾,则后传之内宗,内宗传之外宗,外宗传之有司,迭相佐也。” 郑锷曰:“凡祭之始终,皆用乐以致神,示之欢心。《周颂》·禘大祖歌《雍》以彻,既祭而彻,王后之职,后彻而传之内宗,佐之也。”

宾客之飨食亦如之。

订义王昭禹曰:“彻豆亦如祭祀。” 郑锷曰:“其荐其佐皆然也。”

王后有事则从。

订义《王昭禹》曰:“王后有事,则从者,则吉凶之事皆在焉。”

大丧,序哭者。

订义郑康成曰:“次序外内宗及命妇哭王。” 《王昭禹》曰:“与宫中之哭者。”

哭诸侯亦如之。

订义贾氏曰:“此诸侯来朝,薨于王国,王为之缌衰者,若《檀弓》云‘以爵弁纯衣哭诸侯’。”谓薨于本国,王遥

哭之,则妇人不哭,妇人无外事 。王昭禹曰:“内宗亦为之序哭。”

凡卿大夫之丧,掌其吊临。

订义郑康成曰:“王后吊临诸侯而已,是以言‘掌卿大夫云’。” 《王氏》曰:“‘《世妇》言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则王或使焉乃往’。《内宗》言‘凡卿大夫之丧掌其吊临’,则凡丧皆往,亦同族故也。”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订义郑康成曰:“外女,王诸姑姊妹之女,谓之外宗。”《易氏》曰:“王异姓之有爵者。” 陈君举曰:“案内外宗无人数,恐是祭时旋立之官,非常有也。”

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 如之。

订义贾氏曰:“凡王之豆笾,皆玉饰之。” 郑锷曰:“内宗言加,则外宗所佐者,乃朝践馈食之节,非惟佐王后荐之,又当视其实。盖豆人、醢人共之,内宗又临视之,及以乐彻,则亦佐后。” 项氏曰:“外宗,异姓之女,疏于内宗,故佐荐而已。”又掌视豆笾之实。其事详也。

王后以乐羞齍则赞。

订义郑康成曰:“赞犹佐也。” 贾氏曰:“羞,进也。齍,黍稷也。后进黍稷之时,依乐以进,赞者亦佐后进之。”郑锷曰:“以乐羞齍,与祼献、亚献之时,皆佐后。” 刘执中曰:“佐九嫔也。”

凡王后之献,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献,献酒于尸。” 刘执中曰:“谓朝践馈食酳食后,亚王为献也。”

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订义郑康成曰:“后有故不与祭,宗伯摄其事。” 王昭禹曰:“《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谓此也。”刘氏曰:“赞之如赞后之礼。”

小祭祀《掌事》,

订义郑康成曰:“小祭祀,谓在宫中。” 贾氏曰:“宫中小祭祀,则《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厉是外神,后不与,惟有门、户、灶而已。” 项氏曰:“宫中之祀与飨皆掌事。”

《宾客》之事亦如之。

订义王昭禹曰:“内宗宾客之享食,佐后传豆笾。外宗宾客掌事,如小祭祀之事,则非特传豆笾之事,凡宾客之事皆赞后。”

大丧,“则叙外内朝莫哭者,哭诸侯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内宗、外宗及外命妇。” 贾氏曰:“若内命妇,则九嫔叙之。” 王氏曰:“内宗,大丧,序哭者,则与宫中之哭者叙焉。外宗叙内外朝莫哭者,则叙内女外妇之序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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