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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第0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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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皇極典 第三百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卷
明倫彙編 宮闈典 第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

 第一卷目錄

 宮闈總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宮闈典第一卷

宮闈總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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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 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外設小宰、宮正、宮伯,掌王 宮之政令、戒令及士庶子之在版者。又有宮人,掌王 之內寢。內宰以陰禮教六宮。其內則九嬪、世婦、女御、 女祝、女史共宮中之職。外又有典婦功、典絲、典枲,掌 女工之事。內有司服、縫人,掌王后之服。外又有染人」、 追師、屨人,共服飾之物,皆統於天官冢宰。此外,《春官》 又有世婦掌宮中之宿戒,而內宗、外宗,皆掌佐王后 祠祭之事。

按:《禮記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 妾。」

陳註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自後而下皆三,因而增其數。妾之數未聞。大全馬氏曰:「《昏義》: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此曰『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蓋《昏義》言後宮之治,故兼天子後言之,而備六宮之數,而妾不與焉。《曲禮》言後宮之位,故止言天子,而備六宮之名,則雖後之尊亦曰有後,而妾之賤亦與焉』。」

《月令》:「仲冬之月,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 閉。省婦事,毋得淫。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

陳註「重閉」,內外皆閉也。減省婦人之事務順陰靜也。淫,謂女功之過巧者。

《昏義》: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 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 內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 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 外和而國治。故曰「天子聽男教,後聽女順。天子理陽 道,後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後聽內職,教順成俗,外內」 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是故男教不修陽事,不 得適見於天,日為之食;婦順不修陰事,不得適見於 天,月為之食。是故日食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 蕩天下之陽事;月食則後素服而修六宮之職,蕩天 下之陰事。故天子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蓋 相須而後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後修女順,母 道也。故曰:「天子之與後,猶父之與母也。」故為天王服 斬衰,服,父之義也;為後服齊衰,服,母之義也。

陳註方氏曰:「六官,天地四時之官也。有六卿而又有九卿者,兼三公數之則謂之九卿。由公至士,其數三而倍之。止於九者,陽成於三而窮於九,以其理陽道,故其數如此;後治陰德,而其數亦如之者,婦人從夫故也。六宮,謂大寢一、小寢五也。先言六宮而後言六官者,欲治其國、先齊其家之義也。」

按《周禮天官》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 政令,凡宮之糾禁。」

訂義鄭康成曰:「宮刑,在宮中者之刑。建明布告之。」鄭鍔曰:「考之於經,不見宮刑之目,蓋宮中之刑宜隱也。觀王族有罪,磬於甸人,而《禮》以謂刑於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則王宮之刑宜益加隱可知。」王氏詳說曰:「凡者,總之辭。凡宮,則王宮、後宮總在是矣。」 鄭康成曰:「糾猶割也,察也。」 鄭鍔曰:「糾以察其隱匿,禁以止其干犯。有內宰以憲禁令於北宮而糾其守矣,《小宰》又建宮刑以治其糾禁,其孰敢犯之哉?」 王巖叟曰:「糾以約其慢怠,禁以止其邪僻,不惟邇臣知所畏,而後宮近習亦知所畏,此乃先王治內之道。」 鄭鍔曰:「《周官》之制,有王宮,有後宮。後宮則王之北宮,王宮則路寢一、小寢五是也。至尊所居,欲其嚴肅,必有刑禁」以治其政令,故使小宰建之。然非特治王宮而已,凡宮之糾禁皆得以治之,蓋欲治其國,先齊其家。人君雖正身以齊家,苟不用刑以威之,則或恃恩而無所畏。然齊家用刑則傷恩,故使大臣馭之以刑也。法在大臣,恩在人主,家其有不齊乎?是刑之建,宜使大宰。今乃使小宰者,豈非大宰論道佐王,所以正其身,而掌刑以治糾禁,近於有司之職,非所以尊論道之臣。故歟然使大宰之貳掌之,則察治者豈不尊且嚴哉! 陳及之曰:「大宰於內外事無所不關預,小宰、宰夫是其屬官也。《天官》中既有內宰、下大夫,治王內之政令矣,權豈不足以統宮內,而又俾小宰

之屬預其事,何也?蓋自「宰夫」 以下即敘宮正、宮伯二官。宮正掌宮中徒役及諸官府在內者,宮伯掌貴遊子弟宿衛王宮者。彼二官皆命士耳,權輕不足以壓人望,故又俾小宰、宰夫總之。若內宰,特治王內之政令,以禮儀教王后、夫人及九嬪、世婦耳,而宮中徒役宿衛之事無所干預也。漢制雖有《周官》遺意,以衛尉掌兵衛,如《周官》宮正之職。以光祿勳掌郎從宿衛,如《周官》「宮伯」 之職。而大司馬以三公都試郎羽林之屬,凡兩宮地城、門衛、北軍兵屬焉。近周制,宮正、宮伯之權,統於小宰矣。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 胥四人、徒四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正,長也。主宮中官之長。」

「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 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 亦如之。

訂義鄭康成曰:「比,校次其人之在否,官府之在宮中者,若膳夫、玉府、內宰、內史之屬。次,諸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也。版,其人之名籍,待待戒令及比也。夕,莫也。莫行夜以比直宿者,為其有解惰離部署。」 王昭禹曰:「先王之於宿衛,其比之也以時,其待之也以版,固已詳矣,而又夕擊柝而比之,以宿衛於王宮」者,宜致其嚴故也。

辨外內而時禁。

訂義《易》氏曰:「王宮有內外,自雉門內以至燕寢則為內;自雉門外以至外朝,則為外。」

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 與其奇衺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 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於王宮之官 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脩火禁。」

訂義史氏曰:「火星三月見於辰,九月伏於戌,脩火禁於宮中,必待《春秋》,順時令也。」

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

訂義王昭禹曰:「蹕則以嚴於禁止為事,執燭則以明於照察為事,皆衛至尊之道也。」 史氏曰:「出入皆蹕,禁馳驟而肅喧譁也。祭則執燭,禁昏晦而防不虞也。」

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訂義鄭康成曰:「廬,倚廬,舍堊室。親者貴者居倚廬,疏者賤者居堊室。」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

訂義王巖叟曰:「天子以天下為家,守在四夷;公卿大夫之子弟以天子為家,守在王宮。或謂王宮以士庶子守之則可,若虎賁氏在國,亦守王宮,司隸帥四夷之隸執其邦之兵,亦守王宮,何也?不知自中門以至路門皆宮也,而王宮之衛自分內外,各有其人。士庶子之守在路寢之內,次舍之中,虎賁翟隸不屬之宮伯,此」必在寢門外明矣。

「掌其政令,行其秩序,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 職事。

訂義鄭康成曰:「衛王宮者必居四角四中,於徼候便也。次,其宿衛所在。舍,其休沐之處。」

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 敘。」

訂義王氏曰:「秩酒、秩膳之類,日月有焉,故月終則均之。勞逸劇易,宜以歲時更焉,故歲終則均之

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訂義鄭康成曰:「頒班布也。衣裘,若今賦冬夏衣也。」鄭伯謙曰:「宿衛之兵有四,居則有宮中之徒役,公卿、大夫、士庶子以為環列腹心之衛,宮正、宮伯所掌是也。出則有虎士八百人,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視朝則在路門之右,若虎賁所掌是也。奉輿馬,督扈從。視朝則在路門之左,則有太僕以掌之,執其兵器,服其兵服,以」衛王門之外。朝在野,外則守,內列則有司隸以掌之,所謂「使其屬帥四夷之隸」是也。由是言之,環列,腹心之衛,非兵衛在內而不出。虎士之衛,王不出,亦不行四翟,則以王之出而環衛諸門。侍御僕從之役,則以王之行而飭整騶從,此宿衛之別也。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宮官》之屬有宮正、宮伯,而又有宮人者,蓋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是其所掌及於宮中之官府、次舍、宿衛之事,而宮人之所掌則止於修治宮寢與凡共王勞褻之事而已。」

掌王之六寢之修。

訂義王氏曰:「王朝有三,寢有六,陰陽之義也。」 鄭康成曰:「六寢者,路寢一,小寢五。」 《玉藻》曰:「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視朝,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

夫退,然後適小寢,釋服。是路寢以治事,小寢以時燕息焉 。《王氏詳說》曰:「王謂之六寢,掌之者宮人。後謂之六宮,掌之者寺人。宮人之職,以中士四人為之。寺人之職,以王之正內五人為之。」 鄭氏以「正內」 為「路寢」 ,是已。

「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

訂義賈氏曰:「謂於宮中為漏井以受穢,又為匽豬,使四邊流水入焉。井、匽二者,皆所以除其不蠲潔,又去其惡臭之物。」

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埽除、執燭,共鑪炭,凡勞事。」

訂義鄭康成曰:「勞事,勞褻之事。」

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訂義史氏曰:「王巡狩而適四方,必有次舍,其所掌亦不外是。居高明,遠濁穢,所以養神明而清志慮也。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 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內宰,宮中官之長。」 王巖叟曰:「宮中官不過三項:宮正、宮伯,宿衛之官,今之環衛是也;宮人,掌王寢灑掃次舍之事,今之修內司是也。至於內宰,凡宮中之奄豎與諸嬪御皆在所統,則今之入內內侍省都知是也。其體甚大,其官甚尊,其長以下大夫,其屬無下士,可謂尊矣。」

掌書版圖之灋,以治王內之政令。

訂義鄭康成曰:「版謂宮中閽寺之屬及其子弟。錄籍,圖王及後、世子之宮中吏官府之形象。」 鄭鍔曰:「小宰所治之王宮乃王之六寢,此所治之內宮,蓋後夫人所居之宮乃王之北宮。」

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

訂義易氏曰:「鄭氏謂『稍食為吏之廩祿,人民為吏之子弟,恐非吏與子弟所可得而至』。」胡五峰疑官吏與妃嬪雜處,以《經》考之,自有明文。《秋官·掌戮》曰:「宮者使守內」,蓋王內之職,惟內小臣奄四人為上士,其餘皆非命士,則知所謂宮者,皆人民也。以版圖之法治之,如某所為宮,某所為寢,某所為廬舍,分以守之,故曰「分其人民」,

以陰禮教六宮,

訂義鄭司農曰:「《陰禮》,婦人之禮。」 鄭鍔曰:「周制,後有六宮,猶王有六寢。正宮一以聽內事,燕宮五以息燕。其制以一宮為中,四宮處四角,而正宮一則在前,不名曰寢。乃曰宮者,蓋寢則息燕之義,宮則隱蔽之言,息燕非婦人所宜言,而婦人以隱蔽為自重,故王謂之寢,而後則名曰宮。六宮者,指後言之,不曰王后而曰六宮」,不敢斥言。王后之尊,與王同體。不斥言,示訓也。

以陰禮教九嬪:

訂義鄭鍔曰:「九嬪九人,猶朝之九卿,《經》曰:『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嬪居九室,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祭祀則贊後,賓客則從後,所任為尤重。不知禮則上納王后於邪,下帥九御為非矣,故亦以陰禮教之』。」

以婦職之灋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

訂義鄭康成曰:「《婦職》謂織紝、組紃縫線之事。」 杜子春曰:「二事,絲枲之事。」 王昭禹曰:「『大宰以絲枲之職任嬪婦,內宰以絲枲之事作九御』。蓋九御勤於絲之事,則天下無不蠶者;九御勤於枲之事,則天下無不績者。」 鄭鍔曰:「說者謂周制,天子六宮,自後而下有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內宰宜皆在所教也。獨教」六宮,教九嬪,教九御,上不及夫人,下不及世婦,何也?蓋夫人猶王之三公,坐而論道,三夫人亦從。論婦禮者,三公不必備,惟其人,非明道者不可以處其位。然不明婦禮,豈可以處三夫人之職哉?六宮之尊,猶且教之,則三夫人從可知矣。嬪之為賓也,猶朝之九卿焉,而婦則執婦道以事人者也。於其尊而有賓道者,猶且教之,則世婦從可知矣。

正其服,禁其奇衺,展其功緒。

訂義王氏《詳說》曰:「後六服:夫人揄翟、闕翟,九嬪則鞠衣,世婦則展衣,女御則緣衣,此所謂正其服。

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訂義鄭鍔曰:「周制,王后無祭天之事,則大祭祀者祭宗廟也。 《王氏詳說》曰:『王以圭瓚酌鬱鬯祼,後以璋瓚酌鬱鬯祼,王以玉爵酌醴齊,朝獻後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齊,饋獻後亦如之。若夫後所酌瑤爵者,謂羨屍時也。蓋王之羨屍以玉爵酌醴齊,後之羨屍以瑤爵酌盎齊,是九獻之禮,後與王之所以相為異同也』。」

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

訂義鄭鍔曰:「後之服六,而祭祀之服所用不同,祭各有位,而後之位所立各異。如祭先王則當褘衣,祭先公則當揄狄,祭群小祀則當闕狄,是正其服也。如君在阼則夫人在房,君西酌犧象則夫人東酌

「《罍》尊」 ,是正其位也。

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

訂義鄭康成曰:「謂王同姓及二王之後來朝覲為賓客者,祼之禮亞王而禮賓。獻,謂王饗燕亞王獻賓也,瑤爵亞王酬賓也。《坊記》曰:『陽侯殺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享廢夫人之禮』。」

致後之賓客之禮。

訂義鄭康成曰:「謂諸侯來朝覲及女賓之賓客。

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

訂義鄭康成曰:「使,使其屬之上士。內命婦謂九嬪、世婦、女御。」 鄭司農曰:「外命婦,卿大夫之妻。王命其夫,後命其婦。」

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 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

訂義劉執中曰:「朝以聽天下之政,故君立之,天道也;市以聚四方之貨,故後立之,地道也。」 《禮庫》曰:「周制,國君、夫人、世子、命夫、命婦過市皆有罰,所以別朝市,辨義利,分貴賤。今內宰卻佐後立市,市井之令出於房闥之中,此漸不可長,而況宮中之祕密,卻與市井之事,其意果安在?」 王巖叟曰:「此特體地道以始立市耳,既立」,則後何預其事? 王氏《詳說》曰:洛邑營於周公攝政之五年,此書作於六年,是朝市之位已立矣,何於此而復佐後立市乎?是知此書周公作之,為天下後世法。 王氏曰:「次其官之次」,則《司市》所為「思次」、「介次」是也。「敘其地之敘」,《司市》所謂「各於其地之敘」是也。肆謂陳物之肆,《肆長》所謂「各掌其肆之政令」是也。 杜氏曰:「淳讀為純。純謂幅廣,制謂疋長。」 鄭康成曰:「《陰禮》,婦人之祭禮。」

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以為祭服。歲終, 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

訂義《王氏》曰:「內人,王內之人。」

「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

訂義王昭禹曰:「典婦以功獻於後,內宰則佐後而受之。」

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於 王之北宮,而糾其守。」

訂義賈氏曰:「正歲,建寅之月。」 王氏曰:「稍食,歲終既會之矣,正歲又均焉;功事,歲終既稽之矣,正歲又施焉。」 鄭康成曰:「北宮,後之六宮。謂之北宮者,繫於王言之,明用王之禁令,令之守宿衛者。」

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於 王。

訂義鄭康成曰:「六宮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後之六宮者,古者使後宮藏種,以其有傳類蕃孳之祥,必生而獻之,示能育之,使不傷敗,且以佐王耕事、共禘郊也。」

九嬪:

訂義鄭康成曰:「嬪婦《昏義》曰:『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不列夫人於此官者,夫人之於後,猶三公之於王,坐而論婦,禮無官職。」 薛平仲曰:「《周官》言夫人多矣,而夫人曾不列於官,九嬪、世婦、女御又不言其數,三公固無官也。嬪、婦,女御之以德進者,不徒求以充位也。內宰,自內豎以上,皆所以紀綱王宮之治。而九嬪以下所以輔成王內之治者,非法不立,非人不行,內外蓋一道,所以敘次之別如此。」 陳君舉曰:「婦人女子常與至尊幽居九重,人弗得見,驕蹇自恣,無所不至,故使之分職於六宮,附屬於冢宰。而《天官》內宰、《春官》世婦又得」以參檢其事,與夫婦妾賤人自相使令而無畏忌者不同矣。漢高之戚夫人留侯曰:「骨肉之間,雖臣等百人何益?」袁盎卻慎夫人坐,文帝怒,說以人彘,乃從。使大臣得與內事,其如是乎?後世一女專恣,而公卿附離之不暇,尚何冢宰之能率!

掌婦學之灋,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 屬而以時御敘於王所。

訂義賈氏曰:「婦學之灋,謂婦人所學之灋,所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也。」 易氏曰:「《內宰》言其學之已成者,故謂之《陰禮》;《九嬪》言其學之未成者,故謂之《婦職》。」 王氏《詳說》曰:「內宰之教,舉其要也;九嬪之教,致其詳也,故以婦學為言。」 史氏曰:「九嬪受教於內宰,謂之《陰禮》,故能知內學之法。法者,規矩準繩也。」 鄭康成曰:「九嬪以下,九九而御於王所,九嬪既習於庶事,又備於從人之道,是以教女御。」 劉執中曰:「『『『一曰婦德』,婦以柔順貞潔為本,而皆本於德。二曰婦言』者,言其心之聲。心懷溫柔則言溫柔,心懷正順則言正順。三曰婦容』者,謂用禮以正其容也。容見於身,則動根於德,德以正其心,而禮以正其容,故能步武成於宮商,動」靜中於禮樂。《詩》不

云乎?「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還歸。」 四曰「婦功。」 功者,德行之實。有德行以飭其身,而無功實以事其上,雖有寵祿,不足以自固矣。故有宗廟之祭祀,籩豆之濯溉,不可以不致其潔;有王后之奉養,膳羞之精雋,不可以不盡其心;有祭服之元黃,歲功之所施,不可以不致其力;有粢盛之饋食,薦徹之贊佐,不可以不盡其禮。驕侈之習,與性俱成,安知四事為不可忽,所以有賴於九嬪之教。鄭康成曰:「教各帥其屬者,亦使九九相與從於王所息之燕寢。御猶進也,勸也,進勸王息,亦相次序。」 凡群妃御見之法,月與后妃其象也,卑者宜先,尊者宜後。女御八十一人當九夕;世婦二十七人當三夕;九嬪九人當一夕,三夫人當一夕,後當一夕,亦十五日而遍。雲「自朢後反之。」

凡祭祀,贊《玉齍》。贊後薦徹豆籩。

訂義鄭康成曰:「玉齍、玉敦,受黍稷器。」

「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

訂義王昭禹曰:「執箕帚以事人者謂之婦。《記》曰:『納女於天子,備灑掃,婦之事人,有廣嗣之義,故謂之世婦』。」 鄭節卿曰:「《天官》世婦以廣嗣為義。《春官》世婦,卿以掌女宮之宿戒,名同而官異,不得不分內外。」

鄭康成曰:「不言數者,君子不苟於色,有婦德者。」

充之無則闕

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

訂義賈氏曰:「祭祀黍稷,舂人舂之,𩟄人炊之,故知此世婦非舂非炊,是差擇也。」 鄭鍔曰:「所用之器,則濯摡以致潔;所奉粢盛,則差擇以致精。先王之置世婦,豈徒奉左右以為悅哉?其所掌者重矣。

及祭之日,涖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

訂義鄭康成曰:「涖,臨也。內羞,房中之羞。」 賈氏曰:「謂」請幫助識別此字。餌、粉、餈。案《少牢》皆從房中而來,

掌弔臨於卿大夫之喪。

訂義鄭康成曰:「王使往弔。」 賈氏曰:「案《司服》,公卿大夫皆王親弔之,此又使世婦者,蓋使世婦致禮物。但弔是大名,雖致禮亦名為弔。」 王氏曰:「世婦視大夫,故使弔臨於卿大夫之喪。」

女御:

訂義鄭康成曰:「《昏義》所謂御妻,御猶進也,侍也,

掌御敘於王之燕寢。」

訂義劉執中曰:「《九嬪》云:『以時御敘者,朔望尊卑之敘』。此言御敘於王之燕寢者,以九人長少為敘。」 李氏曰:「女御掌敘於王之燕寢,不使九嬪、世婦掌之,防上之專妬。蓋女御官卑,不敢嫉妬,自專則內無怨女,子孫眾多。」

以歲時獻功事。

訂義王昭禹曰:「歲時者,歲終之時。典婦功,所謂秋獻功是也。」 鄭康成曰:「絲枲成功之事。」

「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

訂義王氏曰:「後之喪,持翣者,女御以蔽飾後為事,

從世婦而弔於卿大夫之喪。」

訂義鄭康成曰:「從之數,蓋如使者之介雲。」

《女祝》四人,奚八人。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

訂義《鄭康成》曰:「內祭祀六宮之內,竈、門戶,禱疾病,求瘳祠報福。」

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訂義賈氏曰:「招者,招取善祥;梗者,禦捍惡之未至;禬者,除去見在之災;禳者,推卻見在之變異。」 陳君舉曰:「胡五峰謂宮闈不當有此。且曰:『此殆漢世女巫執左道入宮中為厭勝之事耳』。是蓋未察先王之意。古人通天人,徹幽明,動則有祭。故食則祭先飯,桑則祭先蠶,農則祭先嗇,與夫祭行、祭門、祭竈、祭表貉、祭先牧、祭馬」祖等類不一,不惟不忘初之意,蓋神所在有之,故所在祭之,皆先王謹微之意,所以自盡焉。外朝有司巫、男巫、女巫,內朝有女祝,所掌者大抵類後世淫祀,祈望非福,然先王不以為不可,必設官以掌之者,交三才之道也。推其意,不惟祈福祥,求永貞,設而必若此者,人臣愛上之祠,華封之祝堯,天保之報上,亦其義耳。若曰人事既盡,此等事一切勿講,則非聖人之意。後世人主不修人事,祈望非福,若秦始皇、漢武帝之求神仙,梁武帝之奉佛法,又非先王事神之本意。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 以詔後治內政。」

訂義王昭禹曰:「王后之禮各有所職,若祭祀之禮則有薦徹,賓客之禮則有獻酬,其職女史掌之。王后以禮動,當以其職告上。」

逆「內宮。」

訂義鄭康成曰:「鉤考六宮之計。」 賈氏曰:「謂六宮所有費用財物及米粟,皆當鉤考之。」

《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訂義賈氏曰:「大史以書協禮事,執書以詔王。此女史亦執禮書以從後。」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 賈四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典婦功者,主婦人絲枲功官之長。」陳君舉曰:「凡三官悉用士人,先王以此人主奢儉所係,國家利害所關,非士大夫為之,則害國亂政,必不得已與內宮相關通,如內小臣、縫人之類,則用宦者耳。」 《賈氏》曰:「有賈四人者,以其絲枲有善惡貴賤,則須賈也。」 史氏曰:「婦人女子,嫉妬、貪鄙、驕奢、淫佚,皆起於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今使之趨作不倦,則心之所存,日在於此,不見異物而遷,正有賴於《典婦》功。

「掌婦式之灋」,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工之事齎。

訂義王昭禹曰:「式言所用之式,法言所治之法,所用之式則多寡之數,所治之法則精粗之度。知其所為之法,然後可授其為女功之事齎。」 鄭康成曰:「事齎,謂以女功之事來取絲枲。」 史氏曰:「授其齎者,給其絲枲之物。」 黃氏曰:「事齎,治絲枲之事及轉致雜費。」

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 物書而楬之。

訂義鄭司農曰:「苦讀為盬,謂分別其縑帛與布紵之粗細,皆比方其大小。」

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於內府。

訂義黃氏曰:「典婦功,詔典絲、典枲共之。」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 興功之時。

訂義王氏曰:「以其賈楬之,防其賤貿貴。」 鄭康成曰:「絲之貢少,藏之出之,可同官也。時者,若溫煖宜縑帛,清涼宜文繡。」

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

訂義黃氏曰:「外內工、九嬪、世婦及諸侯夫人、大夫妻。」

賈氏曰:「以物授之,若縑帛,則授以素絲,若文繡。」

則授以綵絲

凡上之賜予亦如之。

訂義《鄭康成》曰:「王以絲物賜人。」

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 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

訂義鄭康成曰:「以給衣服冕旒及依盥巾之屬。白與黑謂之黼,采色一成曰就。」 薛氏曰:「天子繅斿十有二就。就,成也;曰組就者,以組為就也,其致美乎?黼冕之意與?」 史氏曰:「朱綠元黃,止為祭服而不敢他用,知其難得也。」

《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

訂義王昭禹曰:「《喪紀》有用絲以為線縷,有用纊以充衣褥,或用組文以為物之飾。」

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

訂義鄭康成曰:「謂茵席屏風之屬。」

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訂義王氏曰:「典絲、典枲,歲終各以其物會之,防其以賤貿貴。」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麻之未緝者謂之枲,典枲所掌,其物非一,獨以枲官名,蓋麻為女工之正。」

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

訂義鄭康成曰:「緦,十五升布抽其半者,白而細疏曰紵,雜言此數物者,以著其類聚眾多。草、葛」請幫助識別此字。之屬,

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 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訂義史氏曰:「歲終之會,各以其物知其出納之數。

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訂義鄭康成曰:「內司服,主宮中裁縫官之長。」 史氏曰:「《春官》有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今掌後之吉凶衣服者,不得不以內司服別之。」 賈氏曰:「奄一人者,以衣服事多,須男子兼掌,與婦人同處,故用奄。」

鄭康成曰:「有女御者以衣服進,或當於王廣其」

禮使無色過

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音遙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 沙》。

訂義鄭鍔曰:「天子之服九、王后之服六者,蓋天子陽道九者所以取乎陽數之極,王后陰道六者所以取於陰數之中。天子之九祭服、六常服,三王后之六祭服三常服,三王后無天地、山川、社稷之祭,故服止於三,或九或六,無非取法乎陰陽之義。

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

訂義鄭鍔曰:「內命婦之服惟此三等,外命婦之服視其夫之爵,其夫孤則服鞠衣,其夫卿、大夫則服展衣,其夫士則服緣衣。或者謂在內之臣有公、卿、大夫之殊,在外之臣有公、侯、伯、子、男之等三等之衣

上不及王公之妻,外不及諸侯之妻,何也?竊以為諸侯之妻,從其夫之命數,而三公之妻不可以常制。論以次而推,三公之妻宜服闕狄。三公出封,則為大國之君。以《君子偕老》之詩觀之,衛乃侯國爵耳。詩人言夫人之服,則曰「其之翟也,其之展也,上三衣有翟,下三衣有展」 ,其下王后一等,無褘衣而已。三公之妻蓋如是也。何則?三公在朝,屈於王則服子男之服,其妻亦屈,而服子男之妻,闕狄耳,出封則宜加。《禮記》有「夫人屈狄」 之文,又有「夫人副褘」 之文。「夫人屈狄」 者,指三夫人言之;「夫人副褘」 者,指上公之妻。或者又謂「內命婦之服,九嬪則鞠衣,世婦則展衣,女御則緣衣。」 然九嬪而上有三夫人,自夫人以至女御凡四等,此所辨者止於三服,何也?竊以為三夫人之服,亦不可以常制論。蓋三夫人之服,自褘衣而下凡有二等,有時而揄狄,亦有時而闕狄也。觀《禮經》列九嬪、世婦、女御於內官之列,而無三夫人之職,蓋尊之也。是故中宮有後,則夫人之禮屈,而服闕狄,與三公之妻在朝從子男之妻之服同。中宮或闕,則夫人之禮伸而服揄狄。與侯伯出封其妻,則服揄狄之服同。《內司服》之言辨,如此而已。然所辨者有三等之殊,婦人以純素為本,則一而已,故皆素紗。

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 衣服。」共喪衰,亦如之。

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訂義王昭禹曰:「《內司服》所掌,主以共後,故生也共其所服,及其死也亦無以異於生。凡內具之物,則後生時所用紛帨、線纊之屬亦共之,此事死如事生之意。」

縫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所謂女御八人,非王宮八十一女御之數。」 鄭康成曰:「女工,女奴,曉裁縫者。」

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御,以縫王及後之衣服。

訂義劉執中曰:「女御,縫王及後之服者,奄所以董其工而役之裁縫者也。女御所以取其制,授之修短者也。王及後至尊,非女工可得度量。」

喪,縫,棺飾焉。

訂義《喪大記》曰:「飾棺,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加偽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皆戴圭,魚躍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此諸侯禮也。」 《禮器》曰:「天子八翣,諸侯六翣,大夫四翣。」《漢禮器制度》「飾棺,天子龍、火、黼、黻皆五列。又有龍翣二,其戴皆加璧。」

《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訂義賈氏曰:《鄭喪大記注》引《漢禮》:「翣方扇,以木為匡,廣三尺,兩角高二尺四寸,柄長五尺,以布覆之。」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伯謙曰:「鍾氏染羽以充國之用,染人掌絲帛以充王后之用,內固不可以兼外,先王防微杜漸之意。」

掌染絲帛。

訂義劉執中曰:「染絲帛者,染而後織者上也,織而後染者次也。」

凡染春暴練:

訂義史氏曰:「凡染事,所以設色於布帛線縷,以供帷幕、幄帟、衽席、衣服之用,故春雲暴練,欲其白而受采。」 王昭禹曰:「㡛氏練絲帛,皆晝暴諸日是也。」賈氏曰:「春陽時,陽氣燥,故暴曬之。」

夏?纁元:

訂義鄭康成曰:「纁元者,謂始可以染此色者。元纁者,天地之色,以為祭服。石染當及盛暑熱潤,始湛研之,三月而後可用。」 賈氏曰:「夏暑熱潤之時,以朱湛丹秫,易可和釋,故夏染纁元。」 《王氏詳說》曰:「夏纁元,則《考工鍾氏》也。其職曰:『三入為纁,五入為緅,七入為緇』。」雖不言元,鄭氏謂「元在緅緇之間。」 王昭禹曰:「纁者,黃而兼赤色」;元者,赤而兼黑色。 《鄭鍔》曰:「纁黃而赤,法陽,夏則陽用事,位在南方,染纁宜矣。」

秋染夏,

訂義鄭康成曰:「染夏者,染五色謂之夏。夏者,其色以夏狄為飾。《禹貢》羽畎夏翟,是其總名。其類有六,曰翬、曰搖,曰」請幫助識別此字。曰甾、曰希,曰蹲,其毛羽五色,皆備成章,染者擬以為淺深之度,是以倣而取名。 《鄭鍔》曰:「秋則氣收而不散,五色此時亦皆受采,故染文明之色。」

冬,獻功。

訂義賈氏曰:「《纁元》與夏總染,至冬功成,並獻於王,

掌凡染事。」

訂義《易》氏曰:「掌凡染事,不特絲帛而已。」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訂義鄭康成曰:「追治玉石之名

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

訂義賈氏曰:「『掌王后之首服』,對《夏官弁師》掌男子之首服」也。 王巖叟曰:「婦人之副翟,比男子之冕,婦人之次,比男子之弁,婦人之纚笄,比男子之元冠,婦人之髽,比男子之免。」 鄭鍔曰:「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也。《禮記》云:『君卷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東房』。然則身服褘衣,首乃戴副也。康成謂其遺象,若今步繇。《詩》雲『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謂此副也。編者,編列其髮以為之,如後世之假紒。康成謂服之以採桑,然則身服鞠衣,首戴編也。次者,次第其髮髢也。《詩》云:「鬒髮如雲,不屑髢也。」正謂此耳。康成謂服之以見王,然則身服褖衣,首則戴次。《詩》言副言髢而不及編。蓋副者飾之上,而次者飾之下。惟褘衣可配以副,惟褖衣可配以次,惟祭服有衡,垂於副之兩旁當耳。其不以紞垂瑱,《左傳》所謂「衡紞」,詩人所謂「玉瑱」可也。詩人又雲「副笄六珈」者,蓋自其冠言之則用衡,自其髮言之則用笄。衡所以維持其冠,而笄則以約朿其髮。二物皆用玉,故必追以為之。

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

訂義鄭康成曰:「外內命婦衣鞠衣、襢衣者服編,衣褖衣者服次。」 鄭鍔曰:「後之首服三副,非眾妾所得而戴,所謂九嬪及內外命婦首服者,殆亦編與次而已。」 史氏曰:「『祭祀所以見祖廟,賓客所以享所尊,故首服用焉』。以明非祭祀賓客則不用,用之未必飾。」

喪紀共笄,絰亦如之。

訂義王昭禹曰:「『喪紀則笄,而又加之以絰。其共九嬪、外內婦所用,亦如祭祀、賓客之禮,故曰亦如之』。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掌王 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

訂義鄭鍔曰:「服不同則屨不同,屨各隨其服,故曰服屨。」 賈氏曰:「後三翟連衣裳,而色各異,故以三等之舄配之。元舄配褘衣,則青舄配揄翟,赤舄配闕狄。」 鄭鍔曰:「王之舄三,赤為上。赤者盛陽之色,表陽明之義。後之舄三,以元為上,元者正陰之色,表幽陰之義。王冕服則舄,後褘衣則舄。王赤舄之下,有白黑二舄,後元舄之」下有赤、青二舄,此為赤舄、黑舄,特言其尊者耳。

《赤繶黃繶青》句。

訂義鄭鍔曰:「縫中之紃謂之繶,屨頭之拘謂之絇。赤繶者,王之黑舄之飾,黃繶者,後之元舄之飾,青句者,王之白舄之飾。知其然者,舄之飾如繢之次故也。若夫黃屨則白飾,白屨則黑飾,黑屨則青飾,知其然者,屨之飾如繡之次故也。」但言此三者,見其他猶有舄,互相考也。《考工記》言畫繪之事,青與白、赤與黑、元與黃,相次也。赤與白,白與黑,黑與青,謂之繡。舄屨之飾,蓋取諸此。

《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

訂義《鄭鍔》曰:「命夫、命婦隨其命而有屨,謂之《命屨》,當辨其命之數,使無越制而亂其序。」

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訂義王昭禹曰:「以宜服之者,各隨其時與事之宜而服之。若夏則葛屨,冬則皮屨,此隨時之宜。若吉祭用赤舄、黑舄、功屨,喪祭有素屨、散屨,此隨事之宜。

《春官世婦》: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 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訂義王巖叟曰:「世婦在《天官》者是內命婦,即二十七世婦之數,在《春官》者是外命婦,乃在朝六卿之妻。或謂以卿為世婦,非也。既以婦言,安得以卿為之?然每宮卿二人者,婦人無爵,從其夫之爵,其夫曰卿,其妻為世婦者亦以卿之爵稱之。觀其職曰:『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必是因王后有祭祀賓客之禮,事在」外者,非內人之所可與,臨時而設此職,主此禮耳,所以屬於禮官。 薛平仲曰:「《春官》世婦,則主六宮之禮者也。官以世婦名,蓋禮行於六宮之世婦,則世婦以贊九嬪,九嬪以贊夫人,夫人以贊王后事,故有所由始。故其官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以主其禮於外,而奔走往來於其間,始有關」於六宮之人。是以女府、女史、女奚有非府史胥徒之比?世儒謂皆奄人居之,若內小臣之「奄上士」,殆不然。先王於內小臣之用奄,如將概謂之奄,恐後世無復以德選。如將直謂之上士,又恐後世以外官充之,命曰「奄上士」,必奄人有上士之德者,其為後世之防嚴矣,況為卿為大夫而可以奄人居之乎?特未考夫主禮於外,不能不以奄人為解。 王氏《詳說》曰:「後宮之官,內宰以下大夫為之,視王之宰夫。世婦以卿為之,視王之小宰。列內宰於《天官》,列世婦於《春官》者,以世婦所掌,不止後宮之事,而及於內外宗耳。」

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

訂義鄭康成曰:「女宮,刑女給宮中事者,宿戒當給事豫告之,齋戒也。比,次也。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鄭鍔曰:「《天官世婦》祭之日,涖陳女宮之具。涖陳在彼,而校比之在此也。」

詔王后之禮事。

訂義鄭康成曰:「薦徹之節。」 鄭鍔曰:「世婦詔之於外,內小臣詔之於內,詔告之以其時之早晚。」 王昭禹曰:「內宰詔後禮樂之儀,則見於周旋動容者也。世婦詔王后之禮事,則祼獻薦徹之節也。非特儀而已。內小臣擯詔後之禮事,其詔蓋始於世婦,內小臣又從而擯焉。」

帥六宮之人共《齍盛》。

訂義王氏《詳說》曰:「齍盛之奉,雖出於帝藉,獻其種者,六宮之人帥女宮,而濯摡為粢盛者,又二十七世婦之事,則其共之者,非六宮之人其誰歟?」 王昭禹曰:「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者,小宗伯世婦則帥之而已。」 鄭鍔曰:「《天官世婦》言『帥女宮濯摡為齍盛,所帥者刑女耳,為之於未共之前。此所帥者,六宮』」之人共之。於正祭之日,

相外內宗之禮事。

訂義鄭鍔曰:「皆佐後於奉祭之時,世婦相之,使無失禮。」

《大賓客》之饗食亦如之。

訂義賈氏曰:「王后亦有助王禮賓之法,故《內宰》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 鄭鍔曰:「比之、帥之、詔之、相之,皆如祭祀焉。」

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罰之。」

訂義王昭禹曰:「《肆師》:大喪,令外內命婦序哭,世婦則比其已哭者。」 鄭康成曰:「苛,譴也。」

凡王后、有:請幫助識別此字。事於婦人,則詔相。

訂義黃氏曰:「王於諸臣有拜,王后,於婦人亦有當拜者。世婦詔相,恐失其節。」 王昭禹曰:「王后有」請幫助識別此字。事於婦人,唯大喪而已。《喪大記》曰:「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世婦則以言詔之,以事相之。」

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

訂義鄭康成曰:「主通之,使相共授。」 鄭鍔曰:「世婦,朝臣也,兼統內官之事,故可以通內外之令。內事與外官相聯,而外官所當供備者,則世婦為之傳達。」

黃氏曰:「世婦掌之,蓋得糾正之也,後事則授內。」

小臣使達之 ,王氏《詳說》曰:「婦人不預外政,而內豎掌內外之通令。世婦內事有達於外官,蓋不能無好事於四方,亦不能無好令於卿大夫,但女謁不行耳 。」 鄭鍔曰:「先王於六宮之人,既有小宰,又有內宰,又立世婦之官掌之如是其嚴。蓋小宰、內宰治其政以整齊於內,世婦掌其禮以詔相於外。」

《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

訂義鄭鍔曰:「內宗無數,凡內女之有爵者皆謂之內宗,以其與王同宗,故掌宗廟之祭祀。」 陳君舉曰:「富貴驕人,自然之勢。女子生於王族,乘勢以輕其家者多矣,故以內女為內宗、外女為外宗,列於禮官之屬,其職在禮。觀後之事宗廟,則知所以順乎舅姑,觀後之享同姓,則知所以和其室人;觀後之亞王祼獻,則知所以」從其夫矣。《召南》「何彼穠矣」,美王姬之詩。彼天子所生而若此,況王同姓姑姊妹之女子乎!所以為王化之基。

掌宗廟之祭祀薦加、豆籩。

訂義賈氏曰:「屍既食後亞獻屍為加,此時薦之,即《醢人》《籩人》加豆、加籩之實。」 鄭鍔曰:「謂之加者,加於九獻之外,九獻為正獻,其他為之加爵,故所薦之籩豆謂之加,以象生時饋之有加,其掌之也,以助王之致孝享。」 劉執中曰:「九嬪贊豆邊之薦徹,內宗又贊九嬪。」

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

訂義鄭康成曰:「佐,傳,佐外宗。」 王昭禹曰:「卒食之禮,以樂徹於造方,其以樂徹豆籩,則後傳之內宗,內宗傳之外宗,外宗傳之有司,迭相佐也。」 鄭鍔曰:「凡祭之始終,皆用樂以致神,示之歡心。《周頌》·禘大祖歌《雍》以徹,既祭而徹,王后之職,後徹而傳之內宗,佐之也。」

賓客之饗食亦如之。

訂義王昭禹曰:「徹豆亦如祭祀。」 鄭鍔曰:「其薦其佐皆然也。」

王后有事則從。

訂義《王昭禹》曰:「王后有事,則從者,則吉凶之事皆在焉。」

大喪,序哭者。

訂義鄭康成曰:「次序外內宗及命婦哭王。」 《王昭禹》曰:「與宮中之哭者。」

哭諸侯亦如之。

訂義賈氏曰:「此諸侯來朝,薨於王國,王為之緦衰者,若《檀弓》雲『以爵弁純衣哭諸侯』。」謂薨於本國,王遙

哭之,則婦人不哭,婦人無外事 。王昭禹曰:「內宗亦為之序哭。」

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

訂義鄭康成曰:「王后弔臨諸侯而已,是以言『掌卿大夫雲』。」 《王氏》曰:「『《世婦》言掌弔臨於卿大夫之喪,則王或使焉乃往』。《內宗》言『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則凡喪皆往,亦同族故也。」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訂義鄭康成曰:「外女,王諸姑姊妹之女,謂之外宗。」《易氏》曰:「王異姓之有爵者。」 陳君舉曰:「案內外宗無人數,恐是祭時旋立之官,非常有也。」

掌宗廟之祭祀,佐王后薦玉豆,視豆籩及以樂徹,亦 如之。

訂義賈氏曰:「凡王之豆籩,皆玉飾之。」 鄭鍔曰:「內宗言加,則外宗所佐者,乃朝踐饋食之節,非惟佐王后薦之,又當視其實。蓋豆人、醢人共之,內宗又臨視之,及以樂徹,則亦佐後。」 項氏曰:「外宗,異姓之女,疏於內宗,故佐薦而已。」又掌視豆籩之實。其事詳也。

王后以樂羞齍則贊。

訂義鄭康成曰:「贊猶佐也。」 賈氏曰:「羞,進也。齍,黍稷也。後進黍稷之時,依樂以進,贊者亦佐後進之。」鄭鍔曰:「以樂羞齍,與祼獻、亞獻之時,皆佐後。」 劉執中曰:「佐九嬪也。」

凡王后之獻,亦如之。

訂義鄭康成曰:「獻,獻酒於屍。」 劉執中曰:「謂朝踐饋食酳食後,亞王為獻也。」

王后不與,則贊《宗伯》。

訂義鄭康成曰:「後有故不與祭,宗伯攝其事。」 王昭禹曰:「《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謂此也。」劉氏曰:「贊之如贊後之禮。」

小祭祀《掌事》,

訂義鄭康成曰:「小祭祀,謂在宮中。」 賈氏曰:「宮中小祭祀,則《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厲是外神,後不與,惟有門、戶、竈而已。」 項氏曰:「宮中之祀與饗皆掌事。」

《賓客》之事亦如之。

訂義王昭禹曰:「內宗賓客之享食,佐後傳豆籩。外宗賓客掌事,如小祭祀之事,則非特傳豆籩之事,凡賓客之事皆贊後。」

大喪,「則敘外內朝莫哭者,哭諸侯亦如之。」

訂義鄭康成曰:「內宗、外宗及外命婦。」 賈氏曰:「若內命婦,則九嬪敘之。」 王氏曰:「內宗,大喪,序哭者,則與宮中之哭者敘焉。外宗敘內外朝莫哭者,則敘內女外婦之序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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