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第01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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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汇编 氏族典 第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十七卷
明伦汇编 氏族典 第十八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

 第十七卷目录

 氏族总部总论

  春秋四传隐公元年 二年 八年 昭公十年 昭公十有二年

  礼记曲礼 大传 坊记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篇

  白虎通姓名

  唐柳芳氏族论

  东莱博议姓氏

  凌迪知万姓统谱杂编

  顾炎武日知录锡土姓 卿不书族 取妻不取同姓 姓 氏族 氏族相

  传之讹 以国为氏 姓氏书 通谱 二字姓改一字 北方门族 冒姓 两姓 姓氏

  之误

氏族典第十七卷

氏族总部总论[编辑]

春秋四传[编辑]

《隐公元年归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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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公羊传》:“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仲氏,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适同姓。

《二年入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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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二年:“夏五月,无骇帅师入极。”

大全程子曰:“古者卿皆受命于天子。春秋之时诸侯自命,已赐族者则书族,不书族者,未赐也。赐族者皆命之,世为卿也。”

《穀梁传》:“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

讳灭同姓,故变“灭”言“入。”

“苟焉以入人”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 贬也。

《左氏》“无骇八年乃赐族”,则为无族可称。此传云“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则以无骇旧有氏。《公羊》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然则此传贬意,虽与《公羊》异,或当先号展氏也。

胡传“无骇不氏,未赐族也。”

大全张氏曰:“无骇、挟,皆内大夫之未赐族者。” 东莱吕氏曰:“内大夫之不书氏,其已赐族者去之,所以示义也;其未赐族者书之,所以纪实也。无骇之不氏,意者未赐族而纪其实乎?何以知之?以其卒而知之。内大夫之生而不氏,笔削之际,固各有义。至于卒而不书氏者,独隐公之初无骇与挟而已。苟以卒而去氏为贬邪”,则是通《春秋》十二公之时,自二人之外,举无可贬者也。牙之谋乱,遂之杀嫡,意如之逐君,犹皆不去其族,无骇与挟,初非有三人之罪,何为恕彼而贬此邪?是知二人之卒不书族者,盖因其未赐族而纪其实也。以无骇之卒而推无骇之生,则不书其氏者,实无氏之可书耳。帅师入极,无王凌弱,其罪己著,岂待阙其氏然后为贬哉? 赵氏曰:“《公》《谷》皆云‘无骇不氏,贬灭同姓之国。若实灭同姓,则当直书灭,极以示讥。且无骇卒亦不氏,何关灭同姓哉’?” 庐陵李氏曰:“无骇不书氏,杜氏、胡氏、陈氏皆以为未赐族,《公羊》则以为疾始灭,《穀梁》则以为贬灭同姓。以《左氏》隐八年赐氏”之说考之,则《公》《谷》为无据矣。

《八年无骇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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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大全程子曰:“未赐族,书名而已。” 杜氏曰:“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左传》: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 曰:“天子建德。”

立有德以为诸侯。

“因生”以赐姓。

“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陈世家》云:“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武王克殷,得妫满,封之于陈。是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也。案《世本》:“帝舜姚姓。”哀元年传称“虞思妻少康以二姚。”是自舜以下犹姓姚也。昭八年传曰:“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是胡公始姓妫耳。《史记》以为胡公之前巳姓妫,非也。

“胙之土”,而命之氏。

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胙训报也。有德之人必有美报。报之以土,谓封之以国名,以为之氏。诸侯之氏,则国名是也。《周语》曰:“帝嘉禹德,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国,赐姓曰姜,氏曰有吕。”亦与赐

“姓曰妫,命氏曰陈” ,其事同也。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傍支别属,则各自立氏。《礼记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是言子孙当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 ,是言子孙当别氏也。氏犹家也。传称:“盟于子晳氏,‘逐瘈狗’” “入于华臣氏” ,如此之类,皆谓家为氏。氏族一也,所从言之异耳。《释例》曰:“别而称之谓之氏,合而言之则曰族。” 例言别合者,若宋之华元、华喜皆出戴公,向鱼鳞荡共出桓公。独举其人,则云华氏、向氏,并指其宗,则云戴族、桓族,是其别合之异也。记谓之庶姓者,以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亦氏族之别名也。姓则受之于天子,族则禀之于时君。天下之广,兆民之众,非君所赐,皆有族者。人君之赐姓赐族,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赐者,各从父之姓族,非复人人赐也。《晋语》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 天子之子,尚不得姓,况馀人哉?固当从其父耳。黄帝之子,兄弟异姓,周之子孙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质文代革,周代尚文,欲令子孙相亲,故不使别姓。其赐姓者亦少,唯外姓妫满之徒耳。赐族者,有大功德宜世享祀者,始赐之;无大功德任其兴衰者,则不赐之。不赐之者,公之同姓,盖亦自氏祖字。其异姓,则有旧族可称,不世其禄,不尽赐也。众仲以天子得封建诸侯,故云“胙土命氏” ,据诸侯言耳。其王朝大夫不封为国君者,亦当王赐之族。何则?《春秋》之世,有尹氏、武氏之徒,明亦天子赐之,与诸侯之臣义无异也。此无骇是卿,羽父为之请族,盖为卿乃赐族,大夫以下或不赐也。诸侯之臣,卿为其极,既登极位,理合建家。若其父祖微贱,此人新升为卿,以其位绝等伦,其族不复因,故身未被赐,无族可称。鲁挟、郑宛皆未赐族,故单称名也。或身以才举者升卿位,功德犹薄,未足立家,则虽为卿,竟不赐族。羽父为无骇请族,知其皆由时命,非例得之也。华督生立华氏,知其恐虑不得,故早求之也。由此而言,明有竟无族者。鲁之翚、挟、柔溺,名见于《经》,而其后无闻,是或不得族也。其士会之孥处秦者为刘氏,伍员之子在齐为王孙氏。《外传》称知果、知知伯之将灭,自别其族为辅氏。如此之类,皆身自为之,非复君赐。《释例》曰:“子孙繁衍,枝布叶分,始承其本,末取其别,故其流至于百姓万姓。” 其言自有百姓万姓,未必皆君赐也。《晋语》称“炎帝姓姜” ,则伯夷炎帝之后,姜自是其本姓,而云“赐姓曰姜” 者,黄帝之后,别姓非一,自以姜姓赐伯夷,更使为一姓之祖耳,非复因旧姓也。犹后稷别姓姬,不是因黄帝姓也。

诸侯以字。

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

为谥,因以为族。

或使即先人之谥,称以为族。杜意。诸侯以字,言赐先人字为族也。为谥因以为族。谓赐族虽以先人之字,或用先人所为之谥,因将为族。以谥为族者,卫齐恶、宋戴恶之类是也。而刘君乃称以谥为族,全无一人妄规杜氏,非其义也。死后赐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亦有非礼。生赐族者,华督是也。《释例》曰:“旧说以为大夫有功德者,则生赐族,非也。”至于郑祭仲为祭封人,后升为卿。经书“祭仲以生赐族”者,检传既无同华氏之文,则祭者是仲之旧氏也。诸侯以字,字有二等,《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然则二十有加冠之字,又有伯仲叔季为长幼之字,二者皆可以为氏矣。服虔云:“公之母弟则以长幼为氏,贵适统伯仲叔季”是也。庶“公子则以配字为氏。尊公族,展氏、臧氏”是也。案郑子人者,郑厉公之弟。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即其人也。而其后为子人氏,不以仲叔为氏,则《服》言公之母弟以长幼为氏,其事未必然也。杜以庆父、叔牙与庄公异母,自然仲叔非母弟族矣。其或以二十之字,或以长幼之字,盖出自时君之命也。叔肸称叔不称孙,而三桓皆称孙俱氏,长幼之字自不同也。臧氏称孙,展氏不称孙,俱氏,二十之字自不同也。然则称孙与不称孙,盖出其家之意,未必由君赐也。以字为族者,谓公之曾孙,以王父之字为族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非族也。其或贬责,则亦与族同。成十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传》曰:“称族,尊君命也。”“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传》曰:“舍族,尊夫人也。”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遂以夫人至”,事与侨如正同,其《传》直云“尊君命”、“尊夫人”,不言称族。舍族既非氏族,则不待君赐自称之矣。至于公孙之子,不复得称公。曾孙,如无骇之辈,直以名行,及其死也,则赐之族,以其王父之字为族也。此无骇是公之曾孙,公之曾孙必须有族,故据曾孙为文

言以王父字耳。公之曾孙。正法死后赐族,亦有未死即有族者,则“叔孙得臣” 是也。公子公孙于身必无赐族之理,经书季友、仲遂、叔肸者,皆是以字配名连言之,故杜《注》并云字也。其“荡伯姬” 者,公子荡之妻,不可言公子伯姬,故系于夫字言荡伯姬。荡非当时之氏,其《传》云“立叔孙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孙戴伯之徒” ,皆传家,据后追言之耳。其公孟𫸩,《世本》以为灵公之子,字公孟,名𫸩,与季友、仲遂相似,俱以字配名。刘炫不达此旨,妄规杜过,非也。必如刘解生赐族之文,证在何处?其公之曾孙、元孙以外,爰及异姓,有新升为卿君赐之族,盖以此“卿” 之字,即为此族。案《世本》,宋督是戴公之孙,好父说之子,华父是督之字,计督是公孙耳,未合赐族,应死后其子乃赐族,故杜云“督未死而赐族,督” 之妄也。沈亦云督之子方可有族耳。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谓取其旧官“旧邑”之称以为族,皆禀之时君。《旧官》,谓若晋之士氏旧邑,若韩、魏、赵氏,非是君赐,则不得为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禀之时君。”此谓同姓异姓皆然也。服虔止谓异姓,又引宋司城、韩、魏为证,韩与司城非异姓,司城又自为乐氏,不以司城为族也。

公命以字,为“展氏。”

“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胡传》:“无骇书名,未赐族也。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 子,其孙也而为大夫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 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挟之类是也。已 赐族而使之世为大夫,则称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 类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贤德,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犹 为近古,故“无骇”与“挟”皆书名耳。其后官人以世,无不 赐之族,或以字,或以谥,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礼 亡矣。

大全汪氏曰:“字,鲁三桓,郑七穆之类。谥,宋戴氏,卫齐氏之类。官,如晋士氏、中行氏之类。邑,如晋韩氏、魏氏之类。”

《昭公十年十有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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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十年,“十有二月。”

《公羊传》:“十有二月。”

去冬者,盖昭公取吴孟子之年,故贬之。《礼记》《论语》皆有“昭公取于吴,谓之吴孟子”之文,但不指其取之年岁。今无冬,更无他罪可指,是以何氏以意当之,以无正文,故言“盖”也。取吴孟子所以不书者,讳取同姓故也。

哀公十二年孟子卒

春秋十有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编辑]

《公羊传》:“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 同姓,盖吴女也。”

礼,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为同宗共祖,乱人伦,与禽兽无别。昭公既娶,讳而谓之吴。孟子《春秋》不系吴者,礼,妇人系姓不系国,虽不讳,犹不系国也。不称夫人,不言薨,不书葬者,深讳之。

《穀梁传》:“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 讳娶同姓也。”

葬当书姓讳,故亦不书葬。

《胡传》:孟子,吴女,昭公之夫人。其曰孟子云者,讳娶同 姓也。礼,娶妻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厚,男 女之别也。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 而男女有别矣。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而袒免,杀 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戚单于下,婚 姻可以通乎?缀之以姓而弗别,合之以食而弗殊,虽 百世而婚姻不通,《周》道然也。昭公不谨于礼,欲结好 强吴,以去三家之权;忍娶同姓,以混男女之别;不命 于天子,以弱其配;不见于庙,不书于策,以废其常典, 礼之大本丧矣,其失国也宜。故陈司败问昭公“知礼 乎?”子曰:“知礼。”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 党,君子亦党乎?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 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 必知之。”《书孟子》卒,虽曰为君隐,而实亦不可揜矣。

大全蔡氏曰:“同姓不可书,曰夫人姬氏薨”,故曰“孟子卒。”朱子曰:“讳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汪氏曰:“或谓旧史固书夫人孟子薨,《春秋》不书夫人而书卒,示天下后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

礼记[编辑]

《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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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为其近禽兽也。妾贱,或时非媵,取之于贱者,世无本系。《郊特牲》云:“无别无义,禽兽之道。”此不取同姓,为其近禽兽故也。云“妾贱”,或时非媵,取之于贱者,如诸侯取一国之女,则二国同姓,以侄娣媵媵,送也。妾送嫡行,则明知姓氏。大夫士取亦各有

“妾媵” ,或时非此媵类,取于贱者,不知何姓之后,则世无本系,但卜得吉者取之。

《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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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 别。

《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异姓,谓来嫁者也。主于母与妇之名耳。际会,婚礼交接之会也。著,明也。母妇之名不明,则人伦乱也。此一节论同姓从宗,异姓主名,明男女有别之事。“同姓从宗”者,同姓,父族也;“从宗”,谓从大小宗也。“合族属”者,谓合聚族人亲疏,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食,故曰“合族属”也。“异姓主名,治际会”者,异姓谓他姓之女,来为己姓之妻,系夫之亲,主为母妇之名。夫若为父行,则主母名,夫若子行,则主妇名。治,正也。际会所以主此母妇之名,正婚姻交接会合之事。名著而男女有别者,若母妇之名著,则男女尊卑异等,各有分别,不相淫乱。凡姓族异者,所以别异人也,犹万物皆各有名,以相分别。天子赐姓赐氏,诸侯但赐氏,不得赐姓,降于天子也。故隐八年《左传》云:“无骇卒,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以此言之,天子因诸侯先祖所生,赐之曰姓。杜预云:“若舜生妫汭,赐姓曰妫,封舜之后于陈,以所封之土命为氏。舜後姓妫,而氏曰陈。”故郑駮《异义》云:“炎帝姓姜,太皞之所赐也。黄帝姓姬,炎帝之所赐也。故尧赐伯夷姓”曰姜,赐禹姓曰姒,赐契姓曰子,赐稷姓曰姬,著在《书传》。如郑此言,是天子赐姓也。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其亲已远,不得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适夫人之子,则以五十字伯仲为氏,若鲁之仲孙、季孙是也。若庶子妾子,则以二十字为氏,则展氏、臧氏是也。若异姓,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以官为氏者,若司马、司城是也。以邑为氏者,若韩、赵、魏是也。凡赐氏族者,此为卿乃赐有大功德者,生赐以族,若叔孙得臣是也。虽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则以公子之字赐以为族,若仲遂是也。其无功德,死后乃赐族,若无骇是也。若子孙不为卿,其君不赐族,子孙自以王父字为族也。氏族对文,别散则通也,故《左传》“问族于众仲”下云“公命以字为展氏”是也。其姓与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 竭矣。

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昆弟,六世以外亲尽无属名。

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婚姻可以通乎?

问之也。元孙之子,姓别于高祖,五世而无服,姓世所由生。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 不通”者,《周道》然也。

周之礼,所建者长也。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此一节,论殷、周统叙宗族之异。其庶姓别于上者,此作《记》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婚,故将殷法以问于周。云周家五世以后,庶姓别异于上,与高祖不同,各为氏族,不共高祖别自为宗,是别于上也。“而戚单于下”者,谓四从兄弟,恩亲尽于下,各自为宗,不相尊敬。庶,众也。高祖以外,人转广远,分姓众多,故曰“庶姓也。高祖以上,复为五宗也。‘婚姻可以通乎’”者,问者既见姓别亲尽,虽是周家婚姻,无可以通乎,问其可通与否。云“元孙之子,姓别于高祖”者,元孙与高祖服属仍同,其姓与高祖不异。元孙之子,则四从兄弟,承高祖父之后,至己五世而无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为氏,不同高祖之父,是庶姓别于上,庶姓为众姓也,则氏族之谓也。云“姓世所由生”者,据五世无服,不相禀承,各为氏姓,故云姓世所由生。“系之以姓而弗别”者,《周法》虽庶姓别于上而有世系,连系之以本姓而不分别,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缀之以食而弗殊”者,连缀族人以饮食之礼,而不殊异也。“虽百世婚姻不通”者,言虽相去百世,而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者,言周道如此,异于殷也。“姓正姓”者,对氏族为正姓也。云“始祖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黄帝姓姬。周姓姬本于黄帝,齐姓姜本于炎帝,宋姓子本于契,是始祖为正姓也。云“高祖为庶姓”者,若鲁之三桓,庆父、叔牙、季友之后,及郑之七穆子、游子国之后,为游氏、国氏之等。云“若今宗室属籍也”者,以汉之同宗有属籍,则周家系之以姓是也。云“小史掌定系世”者,《周礼》小史之官,掌

《定帝系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系世,辨昭穆” 也。

《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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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

“厚”,犹远也。

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妾》言“买”者,以其贱同之于众物也。士庶之妾,恒多凡庸,有不知其姓者。

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 卒。”

吴,太伯之后,鲁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吴”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书“夫人某氏薨”,《孟子》盖其“且”字。此一节,坊民取同姓为妻之事。《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者,依《春秋》之例,如夫人齐女,即云“姜氏至自齐”,以例言之,此吴女亦当云“夫人姬氏至自吴。”鲁则讳其姬姓,而不称“夫人姬氏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曰吴也。但《春秋》经文不载其事,其《春秋》简牍杂记则有之,故《论语》云:“谓之吴孟子。”是当时之言有称吴也。“其死曰孟子卒”者,哀十二年称“孟子卒”,若其不讳,当云“夫人姬氏薨”,以讳取同姓,而云“孟子卒。”孟子是夫人之且字,没其氏,书其“且”字,且没其薨,而略言卒而已,皆为同姓讳之。郑与何休皆以讳取同姓而书卒,《左氏》则以不成丧,故称卒,与郑、何异也。

春秋繁露[编辑]

《三代改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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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使禹皋论姓,知殷之德,阳德也,故以“子”为姓;知周 之德,阴德也,故以“姬”为姓。故殷王改文,《书》始以男,周 王以女书姬。故天道各以其类动,非圣人孰能明之。

白虎通[编辑]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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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昏 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聚, 皆为重人伦也。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诗》 云:“天生烝民。”《尚书》曰:“平章百姓。”姓所以有百何?以为? 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各具五常而生声 有五音,宫、商、角、征、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 时,故百而异也。气殊音悉备,皆殊百也。所以有氏者 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 即可知其所以勉人为善也。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 别诸侯之后,为兴灭国、继绝世也。诸侯之子称公子, 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各以其王父字为氏。故 鲁有仲孙、季孙,楚有昭、屈、景氏,齐有高、国、崔三氏,以 知其为子孙也。王者之后,二称王子,兄弟立而皆封 也。或曰:王孙,上称王孙也。尧知命,表稷、契,赐生子姓。 皋陶典刑不表姓,言天任德远刑。禹姓姒,祖以亿生; 殷姓子,祖以元鸟生;周姓姬,祖以履大人迹生也。

唐柳芳氏族论[编辑]

《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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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者,古史官所记也。昔周小史定系世,辩昭穆,故 古有《世本》,录黄帝以来至春秋时诸侯卿大夫名号 继统。左丘明传《春秋》,亦言“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 之土,命之氏。诸侯以字为氏,以谥为族。”昔尧赐伯禹 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吕。下及三代,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后世或氏于国,则齐、 “鲁秦吴。”

齐姜,姓太公后。鲁姬,姓周公后。秦嬴,姓伯翳后。吴姬,姓泰伯后。

氏,于谥则文、武、成、宣。

《左传》以“谥” 为氏,因以为族。楚昭景亦谥也,“武成” 不尽出于谥。文氏,为周文王支孙。宣氏为鲁大夫叔孙宣伯之后。

氏于“官”则“司马”、“司徒。”

程伯休父为周司马,子孙因以为氏。舜为尧司徒,支孙因以为氏。

氏于“爵”则“王孙”、公孙。

王孙满之后为王孙氏,太岳之后为公孙氏。

“氏于字”,则孟孙、叔孙;氏于“居”,则“东门北郭。”

鲁大夫“东门襄仲之后为东门氏。” 齐大夫“北郭子车之后为北郭氏。”

氏于志,则“三乌”“五鹿。”

志当作“地。” 三乌、五鹿,皆地名。古有三乌大夫,子孙因以为氏,见《风俗通》。汉有三乌郡,晋文公封舅犯于五鹿,支孙因以为氏。

氏于事,则巫卜匠陶。

《周礼》有巫氏、卜人、匠人。虞思为周陶正,其子孙因以为氏。《风俗通》曰:“巫、卜医匠,以事为氏。”

于是受姓命氏,粲然众矣。秦既灭学,公侯子孙失其 本系。汉兴,司马迁父子乃约《世本》修《史记》,因《周谱》明 《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韦、 齐桓、晋文皆同祖也。

黄帝四世孙颛顼生穷蝉,穷蝉六传至舜,是为虞。

颛顼又生骆明,骆明生鲧,鲧生禹,是为夏黄帝。三世孙。帝喾生契、稷,契传十三世至汤,是为商稷。传三十世至武王,是为周。颛顼又生称,称四传为彭祖昆吾,彭祖生大彭,大彭生豕韦。齐出于炎帝,炎帝与黄帝皆少典氏之后,而晋为周同姓,故曰“皆同祖” 也。

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数十代。先王之封既绝,后 嗣蒙其福,犹为彊家。汉高祖兴,徒步有天下,命官以 贤,诏爵以功,誓曰:“非刘氏王,无功侯者,天下共诛之。” 先王公卿之胄,才则用,不才弃之,不辨士与庶族,然 则始尚官矣,然犹徙山东豪杰以实京师。齐诸田、楚 屈景,皆右姓也。其后进拔豪英,论而录之,盖七相五 公之所由兴也。

华阴杨氏,自震至准,七世名德。汝南袁氏,自“安” 至隗,三公五人。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在姓已。其 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 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别贵贱, 分士庶,不可易也。于是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 真伪,故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贾氏、王氏《谱学》出焉。

姓氏之学,汉有《邓氏官谱》,应劭有《氏族篇》,王符《潜夫论》亦有《姓氏》一篇。至晋散骑常侍贾弼、太保王弘始有专书,宋何承天、齐王俭、梁王僧虔皆宗其说。

由是有谱局,令史,职皆具。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 为“大。”

琅琊王氏、陈郡谢氏、《汝南袁氏》《河南萧氏》皆以《永嘉之乱》南徙。

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

吴县朱桓、广陵张纮、吴郡顾雍、陆绩,皆孙、吴贵族。

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

此所谓“郡望” 也。王氏,太原崔氏清河卢氏范阳李氏赵郡郑氏荥阳

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

此关西之望也。杨氏、华阴,韦氏、杜氏皆京兆,裴氏、柳氏、薛氏皆河东,

代北则为卤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

北魏拓拔氏改姓曰元。献帝三兄拓拔氏,孝文以为皇枝之长,命姓长孙。宇文自言神农之后,北荒谓草曰俟汾,以神农尝百草,指草为姓,后又讹为宇文。于陆以下皆大臣贵族。于出万纽于氏,陆出步陆孤氏源出河西王秃发傉檀之子。窦出没鹿回部神元皇后家也。

卤姓者,魏孝文帝迁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 二姓。八氏。十姓出于帝宗属或诸国从魏者,三十六 族,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并号“河南洛阳人。”郡姓 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官也。凡三世,有三公者 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 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大中大夫者为丙 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又诏:“代 人之胄,初无族姓,其穆陆奚于下吏部,勿充猥官,得 视四姓。”

以上北魏详定氏族之例也。孝文雅重族望,命司徒左长史宋弁等定诸士族,多所升降,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义、太原王琼为首,代北贵姓亦与焉。皇家婚姻,必选右族。

北齐因仍举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选。故 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则为右姓。

取渊源尊贵者

太和以郡四姓为右姓。齐浮图昙刚《类例》“凡甲门为 右姓。”

取近世官尊者

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右姓。

兼论乡评德望

隋《开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则为右姓。

取丁力蕃盛者

唐贞观《氏族志》:“凡第一等则为右姓。”

自魏重士族山东,人士自矜地望,婚姻多责财币,或舍其乡里而妄称名族,或兄弟齐列而更以妻族相陵。太宗恶之,命吏部尚书高士廉等撰《氏族志》,征天下谱牒,质诸史籍,以考其真伪,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进忠贤,贬退奸逆,分为九等,以“皇族” 为首,“外戚” 次之,崔氏干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

路氏《著姓略》。以“盛门为右姓。”柳冲《姓族系录》。

柳冲修国史,改《氏族志》为《姓系录》。

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 也。今流俗独以崔、卢、李、郑为四姓,加太原王氏,号“五 姓”,盖不经也。

唐初以四姓为右族,如北魏制。但李氏则进陇西而退赵郡。高宗时,又加“太原王博陵崔、赵郡李” 为

《七姓》以其专重五姓,概略馀族,背违国制,故曰“不经。”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于尚姓,姓之弊至于 尚诈。”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罢乡举,离 地著,尊执事之吏。于是乎士无乡里,里无衣冠,人无 廉耻,士族乱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谱》者,系之地望而 不惑,质之姓氏而无疑,缀之婚姻而有别。山东之人 质故尚婚娅,其信可与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 智可与也;关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达可与也;代北 之人武,故尚贵戚,其泰可与也。及其弊,则尚婚姻者, 先外族,后本宗;尚人物者,进庶孽,退嫡长;尚冠冕者, 略伉俪,慕荣华;尚贵戚者,徇势利,亡礼教。四者俱弊, 则失其所尚矣。人无所守则士族削,士族削则国从 而衰。管仲曰:“为国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彊,三 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伦。周、汉之官人, 齐其政,一其门,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晋官 人,尊中正,立九品,乡有异政,家有竞心,此出二孔也 故彊。江左、代北诸姓,纷乱不一,其要无归,此出三孔 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乡党, 政烦于上,人乱于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乱,宜 救之以忠。忠厚则乡党之行修,乡党之行修,则人物 之道长,人物之道长,则冠冕之绪崇,冠冕之绪崇,则 教化之风美,乃可与古参矣。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而藏之秘阁,副在左户。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盖《周官》旧法,所以重明德、辨等威也。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

东莱博议[编辑]

《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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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时,曰“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者也,百世而 不变者也;曰“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者也,数世而 一变者也。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其得姓虽一,而子 孙别,而为氏者不胜其多焉。有以王父之字为氏者 矣;有以先世之谥为氏者矣;有以所居之官为氏者 矣;有以始封之邑为氏者矣。枝分派别,千涂万辙,初 若参错纷乱而难考,及徐而视之,有纲有条,犹指诸 掌焉。孟仲、季臧、东门子叔,同出于鲁也;“游国、封印”、公 父、伯张,同出于郑也;向、华、荡、乐、鳞鱼仲老,同出于宋 也,栾、高、崔、国、叔仲、东郭,同出于齐也。寻其流可以知 其源,寻其叶可以知其根,抑何易耶?自秦、汉以来,氏 族之制,出于上之所赐,下之所更者,“绝无而仅有至 于世守一氏,传千馀年而不变者”,天下皆是也。其变 非若古之屡,其列非若古之多,可谓简而易知者矣。 然人罕有能辨氏族之源者。王之氏一也,吾不知出 于元城之王耶?宜春之王耶?邛城之王耶?刘之氏一 也,吾不知出于陶唐之刘耶?奉春之刘耶?元海之刘 耶?其能明辨而不惑者鲜矣。“氏之马”者,未必能辨其 为马服之马及马矢之马也;“氏之石”者,未必能辨其 为周卫之石及后赵之石也。古之氏族繁,而知之者 反多;今之氏族简,而知之者反少,盖由谱牒之兴废 而已。以是知谱牒之学不可不讲也。

凌迪知万姓统谱[编辑]

《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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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别生分类,始有姓氏之书。尊世系,叙昭穆,则有 姓氏之官;源派有叙,秩秩可考。自谱牒久废,源流无 据,崛起草莽之夫,而求附圣明之后;生长要荒之族, 而僭紊帝出之裔,噫可叹矣!且五帝之相承,三王之 继禅,无非出于黄帝之后。考之史迁《世表》,“黄帝二世 而颛帝,三世而高辛,四世而帝尧,至舜则八世。”此帝 之世系出于黄帝明矣。骆明四世而禹,二十世而汤, 至武王则三十一世,此王之世系出于黄帝又明矣。 是虽史迁在汉世掌天官,能知谱牒之详,而亦帝王 盛世历历有官若书也。

世之执茫昧之说者曰“契生于卵”,后稷人迹世系无 可考也。泥五德之说者曰“高辛以水生木,夏禹以土 生金,世系之不必信也。”意稷、契之事,特《经传》欲示以 天命精微之意,五帝之说又特起于汉儒附会之私, 皆不可以实论也。秦起西戎,特一丑类,托于柏翳之 所出,若难信也,况吕政受命,寄身不常,而亦玷柏翳 之后可乎?汉起乡中,特一亭长,本于唐尧之所出,似 可疑也,况鄙哉!刘裕亦冒尧姓,而亦玷唐尧之后可 乎?曹魏之兴,肇于宦官曹腾,而以为曹叔振铎之裔, 夫何僭矧?嵩系养息,姓氏无考邪?唐祖之始,肇于陇 西北道,而谓出皋陶,夫何伪矧?以理为李,尤为不经 邪?甚者,晋敬瑭,西戎裔也,而改姓石氏,可乎?唐之克 用,朱邪族也,而冒姓李氏,可乎?呜呼!杜正伦求附于 城南诸杜,君子所鄙;郭崇韬哭子仪之墓,识者讥之。 况帝王正统,使丑类卑族混而无别,君子安得不辨 之哉!此无他,自秦以后,姓氏无书,毋怪乎裔夏贵贱之混也。

顾炎武日知录[编辑]

《锡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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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天下,人人无土,人人有姓。盖自锡土之法废, 而唐、宋以下,帝王之裔侪于庶人,无世守之固。锡姓 之法废,而魏、齐以下,朔漠之姓杂于诸夏,失氏族之 源。后之鄙儒,读《禹贡》而不知其义者多矣。

《卿不书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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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文不书族者有二义:“无骇卒、挟卒、柔会宋公、 陈侯、蔡叔盟于折溺。”会齐师伐卫,未赐氏也。“遂以夫 人妇姜至自齐。”“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侨如以夫 人妇姜氏至自齐”,“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意如至 自晋”,“婼至自晋”,一事再见,因上文而略其辞也。

《公羊宣公元年传》:“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注:卒,竟也。竟但举名者省文,如后人作史一条之中,再见者,不复书姓。《左氏》不得其解,于溺“会齐师伐卫”,则曰“疾之”,于归父还自晋,则曰“善之”,岂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

《春秋》隐、桓之时,卿大夫赐氏者尚少,故无骇卒而羽 父为之请族。如挟、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

《穀梁传》“不爵大夫” 之说近之,而未得其实。

庄、闵以下,则不复见于《经》,其时无不赐氏者矣。

《取妻不取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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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为言生也,

《左传昭四年》: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

《诗》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专则不生,两则生。故叔詹 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晋语》曰:“同姓不婚,惧不殖也。”

而子产之告叔向云:“内官不及同姓,美先尽矣,则相 生疾。”晋司空季子之告公子曰:“异德合姓。”郑史伯之 对桓公曰:“先王聘后于异姓,务和同也。声无一听,物 无一文。”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 故《曲礼》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

《吴语》:“句践请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

而《郊特牲》注云:“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亲也。”

吕刑官《百族姓传》:族,同族,姓异姓。

《易》曰:“男女眹而其志通也。”是以王御不参一族。其所 以合阴阳之化,而助嗣续之功者微矣。

古人以异姓为婚姻之称。《大戴礼·南宫縚》:“夫子信其 仁,以为异姓。”谓以兄之子妻之也。《周礼司仪》:“时揖异 姓。”郑氏注引此。

姓之所从来,本于五帝。五帝之得姓,本于五行,则有 相配相生之理。故《传》言“有妫之后,将育于姜。”又曰:“姬 姞耦,其生必蕃。”而后世五音族姓之说,自此始矣。晋 嵇康论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旧唐书》吕才《序宅经》谓五姓之说,本无所出,惟《堪舆经》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今考《汉书王莽传》,“卜者王况谓李焉,君姓李。李者,征。征,火也。” 后汉苏竟与刘龚书:“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奉延氏不得与焉。” 李云:“上书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岁。君期一周,当有黄精代见,姓陈、项、虞、田、许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 五姓之说,始见于此。盖与谶记之文同起于哀平之际。而《京房传》: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白虎通》曰:“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记其族。” 《尔雅翼》曰:“古者司商协名姓,人始生,吹律合之,定其姓名。” 《易是类谋》曰:黄帝吹律定姓。《论衡》言:孔子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则古人以律推姓,亦必有法。《潜夫论》言:“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出也。太皞木精,承岁星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征。黄帝土精,承填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昊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虽号百变,音形” 不易。此则五姓所以分属五音之说,与春秋裨灶、史赵、史伯诸人之论大抵相同,不可谓其无本。宋时犹尚五音之说,《云麓漫钞》言永安诸陵,皆东南地穹,西北地垂,东南有山,西北无山。角音所利如此。

春秋时最重族姓,至七国时则绝无一语及之者,正 犹唐人最重谱牒,而五代以后则荡然无存,人亦不 复问此。百馀年间,世变风移,可为长叹也已。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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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姓”者,本于五帝,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妫虞姓 出颛顼,封于陈姒。夏姓出颛顼,封于杞、鄫、越。

《传》云:“沈姒蓐黄” ,春秋时无考。

子、殷姓出高辛。封于宋。

小戎亦子姓

姬,周姓出黄帝封于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 毕、原、酆、郇、邘、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吴、虞、虢、郑、燕、魏、 芮、彤、荀、贾、耿、滑、焦、杨、密、随己诸国。

《骊戎》、犬戎,皆姬姓。

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自太皞、秦、赵、梁、徐、郯、江、黄、葛、

麋、嬴姓也,自少皞、莒、己姓、薛、任姓。

隐十一年疏引《世本》:“谢、章、薛、舒、吕、祝、终、泉、毕、过,十国皆任姓。”

南燕姞姓也。自黄帝。

密须,亦姞姓。《国语》又有酉、滕、箴、荀、僖、儇、依七姓。其封国在周世,无考。

杜、祁姓也,自陶唐。楚夔权,𦬒姓。邾郳,曹姓。鄅偪阳,妘 姓。鬷夷、董姓也,自祝融。

《国语》又有彭、秃、斟三姓,在周世无考。

齐、吕、许、纪、州、向,姜姓也。自炎帝。

又有姜戎

蓼,六舒,舒鸠,偃姓也。自咎繇、胡归姓邓,曼姓罗,熊姓 狄,隗姓鄋瞒,漆姓阴戎,允姓。六者,不详其所出。

《国语》以莒为“曹姓” ,越为“𦬒姓” ,与此异。

略举一二论之,则今之孟氏、季氏、孙氏、甯氏、游氏、丰 氏皆姬,陈氏、田氏皆妫,华氏、向氏、乐氏、鱼氏皆子,崔 氏、马氏皆姜,屈氏、昭氏、景氏皆𦬒。自战国以下之人 以氏为姓,而五帝以来之姓亡矣。

或曰:“嬴姓出于祝融、䢵葛谷皆嬴姓。伯益赐姓嬴,秦赵、徐乃其后。” 凡注疏家所引姓氏,大抵出于《世本》。今其书亡,不能备考。

《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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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大传正义》:“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 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其亲已远,不得 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适夫人之子,则以五 十字、伯仲为氏,若鲁之仲孙、季孙是也。若庶子妾子, 则以二十字为氏。”

《记》所云“冠而字之” “之” 字。

则展氏、臧氏是也。若异姓,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 为氏。以官为氏者,则司马、司城是也。以邑为氏者,若 韩、赵、魏是也。凡赐氏族者,比为卿乃赐。有大功德者, 生赐以族,若叔孙得臣是也。虽公子之身,若有大功 德,则以公子之字赐以为族,若仲遂是也。其无功德, 死后乃赐族,若无骇是也。

按:此论亦多不然,详见《卿不书族》条。

其子孙若为卿,其君不赐族,子孙自以王父字为族 也。氏族对文为别,散则通也,故《左传》云“问族于众仲”, 下云“公命以字为展氏”是也。其姓与氏散亦得通,故 《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战国时人,大抵犹称“氏族。”

《战国策》:甘茂曰:“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不言姓而言族,可见当时未尝以氏为姓也。”

汉人则通谓之姓,然氏族之称,犹有存者。《汉书·恩泽 侯表》,“褒鲁节侯公子宽,以鲁顷公元孙之元孙奉周 祀,元始元年六月丙午封子相如嗣,更姓公孙氏。”

《平帝纪》“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 当依《表》作“公子宽。”

后更为姬氏,公子公孙氏也。姬,姓也。此变氏称姓之。

一证

《水经注》:“汉武帝元鼎四年,幸雒阳,巡省豫州,观于周 室,邈而无祀,询问耆老,乃得孽子嘉,封为周子南君, 以奉周祀。”按《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 其后有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 南为侯。秦并六国,卫最后灭。疑嘉是卫后,故氏子南 而称君也。”据此,嘉本氏子南,武帝即以其氏命之为 爵,而《汉书恩泽侯表》竟作“姬嘉”,则没其氏而书其姓 矣,与褒、鲁之封公孙氏更为姬氏者正同。

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 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

《氏族相传之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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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之书,所指秦、汉以上者,大抵不可尽信。《唐书表》 李氏则云:“纣之时有理征,字德灵,为翼,隶中吴伯。”

本李延寿《北史序传》。

不知三代时无此名字,无此官爵也。《表》王氏则云,“周 灵王太子晋以直谏废为庶人。”《传记》亦无此事。王氏 定著三房:一曰琅琊,二曰太原,皆出灵王太子晋;三 曰京兆,出魏信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云 舜后。

《汉书元后传》:“莽自谓黄帝之后,黄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妫汭,以妫为姓。至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三世称王。至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

莽败,其族尚全,未必无后裔。而《春秋》吴有王犯,晋有 王良,范氏之臣王生;战国齐有王斗、王蠋、王驩,费有 王顺,魏有王错,赵有王登,秦有王稽、王龁、王剪、王绾、 王戊。

《过秦论》有王廖,未知何国人。

亦未必同出于《灵王》也。

《野客丛书》曹子建作《王仲宣诔》曰:“流裔毕万,末胄称王,厥姓斯氏,条分叶散,世滋芳烈,扬声秦汉” ,吕向注:“秦有王翦、王离,汉有五侯。” 按王粲系毕公高之后,毕万封于魏,后十代文侯始列为侯,至孙称惠王,因以王为氏。而秦之翦、离,自周太子晋之后;汉之五侯,自齐田和之后。此三派元不相干,注引为一,误矣。故新莽以姚、妫、陈、田、王五姓为宗室,禁元城王氏勿与四姓为婚,而己自取王䜣之女;魏东莱王基为子纳太原王沈女,皆不以为嫌,盖知此也。庾信作《宇文杰墓志》,亦有是误。

韩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云:“王氏皆王者之后,在 太原者为姬姓。春秋时,王子成父败狄有功,因赐氏。” 此语却有斟酌。

窦氏古无所考,类族者不得其本,见《左传》有“后缗方 娠,逃出自窦”之文,即为之说曰:“帝相妃有仍氏女,逃 出自窦,奔归有仍”,生少康。少康次子曰龙,留居有仍, 遂为窦氏。

唐书宰相世系表

此与王莽引《易》“伏戎于莽,升其高陵”,莽,皇帝名也;升, 刘伯升也,何以异哉?乃韩文公作《窦牟墓志》:“后缗窦 逃闵腹子夏以再家窦为氏。”亦用此事。窃意古地以 窦名者甚多,必是以地为氏。《路史》曰:“余尝考之,古之 得姓者,未有不本乎始封者也,其氏于事者盖寡矣。 而姓书氏谱每为之曲说,至有弃其祖之所自出,又” 牵异类而属之,岂不悲哉!正谓若此之类也。

汉时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据。如魏蒋济《郊议》 称《曹腾碑》文云,“曹氏族出自邾,王沈《魏书》云,‘其先出 于黄帝,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曰安,是为曹姓。周武王 克殷,封曹侠于邾,至战国为楚所灭,子孙分流,或家 于沛。而魏武作《家传》,自云‘曹叔振铎之后。陈思王作 《武帝诔》曰‘于穆武王胄稷裔周’。则又姬姓之后,以国’’” 为氏者矣。及至景初中,明帝从高堂隆议,谓魏为舜 后。诏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 舜配。”后少帝禅晋文,亦称“我皇祖有虞氏”,则又不知 其何所据。

《宋书符瑞志》载博士苏林、董巴言,但云魏之氏族出自颛顼,与舜同祖,见于《春秋世家》。《魏志》蒋济以为舜本姓妫,其苗曰田,非曹之先,著文以追诘隆。

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岂不可笑,况于士大夫 乎!

程氏出程伯休父。《太史公自序》云:“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应劭曰:“封为程国,休父字 也。其后为司马氏。”

《晋书·宣帝纪》:“其先出自帝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历唐、虞、夏、商,世序其职。及周,以夏官为司马。其后程伯休甫,周宣王时以世官克平徐方,锡以官族,因而为氏。”

而《左传成十八年》“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厉公”,注: “程滑,晋大夫。”《襄二十三年》“程郑嬖于公”,注:“郑亦荀氏 宗。”此则晋之程氏,乃荀氏之别,不与休甫同出。今既 祖休甫,又祖程婴,则误矣。

《路史》以荀为文王之后。子华子之书,亦言其族出于司马,而又曰赵则真吾姓之所宗氏也,则程又与赵同祖。朱子曰:“《子华子》近世伪书,今或引其说以证姓氏之所从出,则诬其祖矣。” 又按《庄子》及《吕氏春秋》,子华子,韩昭釐侯时人,非孔子所见之程子。

沈氏,《宋书》沈约《自序》:“昔少皞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 元冥师,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 以处大原。帝颛顼嘉之,封诸汾川。其后四国:沈、姒、蓐、 黄。沈子国,今汝南平舆沈亭是也。”

汝南去汾川甚远

《春秋》之时,列于盟会。《定公四年》,“诸侯会召陵伐楚,沈 子不会。晋使蔡伐沈,灭之,以沈子嘉归。”按:沈、姒、蓐、黄 四国皆在汾水之上,为晋所灭。

《左氏昭公元年》传曰:“今晋主汾而灭之矣。”

黄非江人,“黄人”之“黄”,则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 并列而合之为一,误也。《唐宰相世系表》曰:“沈氏出自 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食采于沈,汝南平舆沈 亭即其地也。”此为得之。

又按鲁有沈犹氏。《家语》:“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曾子弟子沈犹行,是以地为姓。” 《汉书》:景帝封楚元王子岁为沈犹侯。

白氏,唐白居易自序《家状》曰:“出于楚太子建之子白 公胜,楚杀白公,其子奔秦,代为名将,乙丙已降是也。 裔孙白起,有大功于秦,封武安君。”按:白乙丙见于僖 之三十三年。白公之死,则哀之十六年后白乙丙一 百四十八年。曾谓乐天而不考古,一至此哉!

《唐宰相世系表》以西乞术白乙丙为“孟明之子” ,尤误。

考证
扬氏《汉书扬雄传》。

扬从才

曰:“其先出自周伯侨者,以支庶,食采于晋之扬。”

《左传》“杨” 字从“木。”

因氏焉。扬在河、汾之间,周衰而扬氏或称侯,号曰扬 侯。会晋六卿争权,韩、魏、赵兴,而范中行知伯弊,当是 时偪扬侯,扬侯逃于楚巫山,因家焉。此误以杨侯与 杨食我为一人也。《唐书宰相世系表》曰:“扬氏出自姬 姓,周宣王子尚父封为扬侯。”又云:“晋之公族,食邑于 羊舌。”

《左传正义》引《世族谱》云:“羊舌,其所食邑名。”

凡三县:一曰铜鞮,二曰杨氏,三曰平阳。羊舌四族,叔 向食采杨氏,其地平阳杨氏县是也。及晋灭羊舌氏, 而叔向子孙逃于华山仙谷,遂居华阴。用修据此以 杨、阳、扬、羊四姓为一,尢,误。按:杨城即今之洪洞县,本 杨侯国。《左氏》女叔侯所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

襄二十九年

而子云反《离骚》亦云:“有周氏之婵嫣兮,或鼻祖于汾 隅。灵宗初谍伯侨兮,流于末之扬侯。”不知其字何以 为杨,及其灭于晋而为大夫羊舌氏,邑则食我始见 于《传》。而杨朱与老子同时,又非羊舌之族也。阳氏则 以国为氏,以邑为氏,皆不可知。

胡三省曰:“《春秋》闵公二年,齐人迁阳,子孙以国为氏。” 又按昭公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是邑名。

“晋有阳处父,乃在叔向之前而禁之。”“阳丐,鲁之阳虎。”

《曾子》弟子有“阳肤。”

非一阳也。宋之羊斟,邾之羊罗,非一羊也。安得谓“阳” 为“平阳”,“羊”为“羊舌”,而并附之叔向乎?

段氏。《后汉书》:“段颎,其先出郑共叔。”段,古人无以祖父 名为氏者,凡若此类,皆不通之说。按段氏当出自段 干。《史记》: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

《唐书世系表》“封于段为干木大夫” ,谬。

《魏世家》有段干木、段干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明。 褚氏《唐宰相世系表》云:“出自子姓,宋共公子段,字子 石,食采于褚,其德可师,号曰褚师。”按:褚师乃官名,不 独宋有此官,郑亦有之。《昭公二年》,“郑公孙黑请以印 为褚师”是也。卫亦有褚师声子。

贺氏,《晋书贺循传》曰:会稽山阴人也。其先庆普,汉世 传《礼》所谓庆氏学族。高祖纯,安帝时为侍中,避安帝 父清河王庆讳,改为贺氏。《宋史》贺铸自言出王子庆 忌,居越之湖泽,所谓镜湖,乃庆湖也。

见《铸本传》。然史即疑之。

按:古但有以王父字为氏,无以名为氏者。庆忌名也, 不得为氏。而镜湖本名鉴湖,庆古音羌,声不相近。若 齐之庆氏,居吴朱方,见于《左传》。后人以庆封有弑君 之恶讳之而欲更其祖,其不及宋司马华孙远矣。

《水经注》有贺台,越入吴,还而成之,故号曰“贺台。” 苟欲求越国之故,何不取之于贺台,而必取之于镜湖,又改“镜” 而为“庆” 耶?

刀氏。

《复古编》云:“作刁,非。”

《姓谱》以为齐大夫竖刀之后。胡三省曰:“竖刀安得有?” 《后汉书货殖传》有刀间。愚按古书,刀与貂通,齐襄王 时有貂勃。

寇氏,《姓谱》出自武王弟康叔为周司寇,后人因以氏 焉。按康叔为卫国之祖,必无以王官氏其支庶之理, 此乃卫之司寇。《左传》哀二十五年有司寇亥,即寇氏 之祖也。《檀弓》有司寇惠子。

今之颜氏,皆云兖国之裔。考《仲尼弟子列传》,有颜幸、 颜高、颜祖、颜之仆颜哙、颜何,而孔子于卫,主颜仇由, 此六人与仇由皆无后乎?今之孔氏,皆云夫子之裔。 《春秋》齐有孔虺,卫有孔达,陈有孔宁,郑有孔叔、孔张, 此四族者皆无后乎?且夫子出于宋,为子姓,而郑,姬 姓;陈,妫姓;卫,姞姓。

哀十一年孔姞

可合而为一乎?

《史记货殖传》:“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秦伐魏,迁孔氏南阳。” 《平准书》:“孔仅南阳大冶。”

颜鲁公作《家庙碑》云:“其先出于颛顼之孙祝融,融孙 安,为曹姓。其裔邾武公,名夷甫,字颜子友,别封郳为 小邾子,遂以颜为氏,多仕鲁为卿大夫。”按《左传襄十 九年》:“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其侄鬷声姬。”注曰:“颜、鬷 皆姬母姓。”

当云母氏

则颜之为“姬姓”,为“鲁族”,审矣。

《姓谱》曰:“颜姓,本自鲁伯禽支子,有食采颜邑者,因以为族。”

其出“于邾”之说,本自圈称葛洪,盖徒见《公羊》于邾有 “颜公”之称,而不考之于《左氏》也。莒之犁比公,岂必为 犁弥之祖乎

《公羊传》谓“邾娄颜淫九公子于宫中,因以纳贼。” 周天子诛颜而反孝公于鲁,非隐公所盟之仪父,不知何取于若人,而以之为祖?

春秋时以孟为字者甚多。今之孟氏皆祖子舆,前代 亦未之有也。《魏书》:“孟表,济北蛇丘人。自云本属北地, 号索里诸孟。”

古时孟姓,亦或与芒通。《史记秦本纪》:“击芒卯。” 华阳索隐引谯周云:“孟卯也。” 《淮南子》孟卯注引《战国策》曰:“芒卯也。”

《元史孔思晦传》:“五季时,孔末之后方盛,欲以伪灭真, 害宣圣子孙几尽。至是,其裔复欲冒称宣圣后,思晦 以为不早辨则真伪久益不可明。彼与我不共戴天, 乃列于族,与共拜殿庭可乎?遂会族人斥之,而重刻 宗谱于石。”然则今之以孔姓而滥通谱牒者,可以戒 矣。

汉济阴太守孟郁《修尧庙碑》曰:“惟序仲氏,祖统所出, 本继于姬,周之遗苗,天生仲山甫,翼佐中兴,宣平功 遂,受封于齐,周道衰微,失爵亡邦,后嗣乖散,各相土 择居,帝尧萌兆,生长葬陵,在于成阳,圣化常存,慕巍 巍之盛,乐风俗之美,遂安处基业,属都乡高相里,因 氏仲焉,以传于今”,其阴列仲氏有名者三十馀人。又 《廷尉仲定碑》略同。汉时仲氏自谓仲山甫之后,托基 于帝尧之陵,而今则以为孔子弟子子路之后,援颜、 曾、孟之例,而求为五经博士矣。然春秋之以仲氏者 不一,而仲山甫未尝封齐,则汉人之祖山甫未必是, 而今人之祖子路亦未必非也。

《以国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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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之氏,或以谥,或以字,或以官,或以邑,无以国为 氏者。其出奔他国,然后以本国为氏。敬仲奔齐而为 “陈氏”是也。其他若郑丹、宋朝、楚建、郳申之类,皆是也。 不然,则亡国之遗裔也。

今人姓同于国者,多自云以国为氏,非也。夏氏出于 陈之少西,而非夏后氏之夏。“齐氏”出于夏之齐恶,而 非齐国之齐。《左氏》《史记》其最著明者矣。

《秦堇父》非秦国之“秦” ,《狄虒弥》非狄人之“狄。”

《姓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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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宽《西溪丛语》曰:“姓氏之学,莫盛于《元和姓纂》,自南 北朝以官职相高,沿至于唐,崔、卢、李、郑纠纷可鄙。若 以圣贤所本,如妫姓、子姓、姬姓、姜姓之类,各分次其 所从来,以及《春秋》所纪,用《世本》、荀况谱、杜预《公子谱》 为法,则唐、虞、三代列国诸侯,俱可成书。此似太史公 欲为而未就者耳。愚尝欲以经传诸书次之,首列黄” 帝之子得姓者十二人。次则三代以上之得国受氏, 而后人因以为姓者。次则战国以下之见于传记,而 今人通谓之姓者。次则三国、南北朝以下之见于史 者。又次则代、北复姓、辽、金、元姓之见于史者,而无所 考者,别为一帙。

略举其目,曰:《姓本》第一,《封国》第二,《氏别》第三,《秦汉以来姓氏合并》第四,《代北姓》第五,辽、金《元姓》第六,《杂改姓》第七,《无征》第八。

此则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而《望族》五音之纷纷 者,皆无所用,岂非反本类族之一大事哉。

汉刘向撰。《世本》二卷,其书不传。今《左传》注疏多本之, 然亦未必无误。

《通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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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通族见于史者,自晋以前未有。”《晋书。石苞传》,“曾 孙朴没于寇,石勒以与朴同姓,俱出河北,引朴为宗 室,特加优宠,位至司徒。”《南史。侯瑱传》:“侯景以瑱与己 同姓,托为宗族,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国也。《晋 书。孙旗传》,“旗子弼及弟子髦、辅、琰四人,并有吏材,重 于当世,遂与孙秀合族。”《南史。周弘正传》,“謟附王伟,与” 周石珍合族。《旧唐书。李义府传》:“义府既贵之后,自言 本出赵郡,始与诸李叙昭穆,而无赖之徒苟合,藉其 权势,拜伏为兄叔者甚众。”《李辅国传》:“宰相李揆,山东 甲族,见辅国执子弟之礼,谓之五父。”此以名门而附 小人也。凡此史皆书之,以志其非。今人好与同姓通 谱,不知于史传居何等也。

“北人重同姓,多通谱系,南人则有比邻,而各自为族 者。”《宋书。王仲德传》,“北土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 投者,莫不竭力营赡。仲德闻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 乃往依之,愉礼之甚薄。”《魏书。崔元伯传》,“崔宽自陇右 通款,见司徒浩,浩与相齿序,厚抚之。及浩诛,以远来 疏族,独得不坐,遂家于武城,以一子继浩弟览妻封” 氏,相奉如亲。《北史杜铨传》:初,密太后杜氏父豹丧在 濮阳,太武欲令迎葬于邺,谓司徒崔浩曰:“‘天下诸杜, 何处望高?朕意欲取杜中长老一人,以为宗正,令营 护凶事’。浩曰:‘京兆为美’。”中书博士杜铨,其家今在赵 郡,是杜预后,于今为诸杜最。召见铨,以为宗正,令与 杜超子道生送豹丧葬邺南,铨遂与超如亲。超谓铨 曰:“既是宗正,何缘乔居赵郡?”乃延引同属魏郡。《南史 韦鼎传》:陈亡入隋,时吏部尚书韦世康兄弟显贵,文帝从容谓鼎曰:“‘世康与公远近’?对曰:‘臣宗族南徙,昭 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岂忘本也’!”命官给酒 肴,遣世康请鼎还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 馀世,并考论昭穆,作《韦氏谱》七卷示之,欢饮十馀日 乃还。

近日同姓通谱,最为滥杂,其实皆植党营私,为蠹国 害民之事,宜严为之禁。欲合宗者,必上之于官,使谙 悉古今者为之考定,岁终以达礼部,而类奏行之。其 不请而私通者,屏之四裔,然后可革其弊。古之姓氏, 有专官掌之。《国语》曰:“使名姓之后,能知上下之神祗, 氏姓之所出者为之宗。”又曰:“‘司商协名姓,春宫宗伯’, 其属有都宗人、家宗人,而女官亦有内宗、外宗。今日 姓氏、婚姻二事,似宜专设一官,方得教民之本。” 氏族之乱,莫甚于五代之时。当日承唐馀风,犹重门 荫,故史言唐、梁之际,仕宦遭乱奔亡,而吏部铨文书 不完,因缘以为奸利。至有私鬻诰敕,乱易昭穆,而季 父母舅反拜侄甥者。《册府元龟》:长兴初鸿胪卿柳膺 将斋郎文书两件卖与同姓人柳居则,大理寺断罪 当大辟,以遇恩赦减死,夺见任官,罚锢终身不齿。敕 曰:“一人告身三代名讳,传于同姓,利以私财,上则欺 罔人君,下则货鬻先祖,罪莫大焉。自今以后,如有此 弊,传者受者,并当极法。”今则因无荫叙,遂弛禁防。五 十年来,通谱之俗,遍于天下,自非明物察伦之至,亟 为澄别,则滔滔之势,将不可反矣。

唐朝以前,最重谱牒。如《新唐书》言:“河南刘氏,本因匈 奴之后,刘库仁、柳城李氏,世为契丹酋长;营州王氏, 本高丽之类。”此同姓而不同族也。又如《魏书高阳王 雍传》言:“博陵崔显,世号东崔,地寒望劣。”此同族而不 同望也。故《高士廉传》言:“每姓第其房望”,虽一姓中,高 下悬隔。

异姓称族,自汉以来未有此事。杜子美《寄族弟唐十 八使君》诗云:“与君陶唐后,盛族多其人。圣贤冠史籍, 枝派罗源津。”则杜与唐为兄弟矣。《重送刘十弟判官》 诗云:“分源豕韦派,别浦雁宾秋。年事推兄忝,人才觉 弟优。”则杜与刘为兄弟矣。韩文公《送何坚序》亦云:“何 于韩同姓为近。”

《容斋三笔》引孙缅《唐韵》曰:“韩灭,子孙分散江淮间” ,因以“韩” 为“何” 字,随音变,遂为何氏。

按:《诗·扬之水》,一章言戍申,二章言戍甫,三章言戍许。 孔氏曰:“言甫、许者,以其俱为姜姓。既重章以变文,因 借许、甫以言申,其实不戍甫、许也。”六国时秦、赵同为 嬴姓。《史记》《汉书》多谓秦为赵,亦此类也。

《史记·秦本纪》:“太史公曰:‘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 《陆贾传》:“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 《索隐》曰:按韦昭云,“秦伯翳后与赵同出蜚廉,造父有功,周穆王封之。赵由此一姓赵氏。” 《汉书·武五子传》,“赵氏无炊火焉。” 韦昭云:“赵,秦之别氏。” 《南越传》,“苍梧秦王。” 晋灼曰:“秦王即赵它也。赵本与秦同姓,故曰秦王。” 《淮南子》亦称“秦始” 皇为赵政。《三国志》:“陈思王上疏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注:“秦穆公有赦盗马事,赵则未闻。” 盖以秦亦赵姓。《文选》王融《策秀才文》:“访游禽于绝涧,作霸秦基。” 李善注引《韩非子》所载赵董阏于事,而云:“《史记》曰:‘赵氏之先,与秦共祖。以其共祖,故虽秦亦号曰赵’。” 又左思《魏都赋》:“二嬴之所曾聆。” 李善注:“秦穆公,赵简子。《史记》:赵氏之先,与秦同祖,故曰二嬴也。”

《崧高》言“生甫及申。”孔氏曰:“此诗送申伯而及甫侯者, 美其上世俱出四岳,故连言之。”今人之与同姓,则无 不通谱,何不更广之于异姓,而以子美、退之为例也。 季华《淮南节度使崔公颂德碑》云:“惟申伯翼宣王,登 南邦,兴周室;小白率诸侯,征楚翟,奉王职”,与崔公叶 德同勋,皆姜姓也。

开元十九年,于南京置齐太公庙。建中初,宰相卢杞、 京兆尹卢谌以“卢”者齐之裔,乃鸠其裔孙,若崔、卢、丁、 吕之族,合钱以崇饰之。

元吴澂《送何友道游萍乡序》云:“展、柳、韩、何二族,各以 儒官著,而其初实一姬姓。文之昭由鲁之展而为柳, 武之穆由晋之韩而为何,氏不同而姓同。”

宋邵伯温《闻见录》云:司马温公一日过康节先生,谒 曰:“程秀才。”既见,则温公也。问其故,公笑曰:“司马出程 伯休父。”

《二字姓改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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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以二字姓改为一字者,如马宫本姓马,矢改为 马。唐宪宗名纯,诏姓淳于者改姓于《唐宰相世系表》, “锺离昧二子,次曰接,居颍川长社,为锺氏。”见之史册, 不过一二。自洪武元年,诏蒙古服、蒙古语、蒙古姓一 切禁止。如今有“呼姓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 而并中国所自有之复姓,皆去其一字。氏族之紊,莫 甚于此。且如孙氏有二,卫之良夫、楚之叔敖,并见于 《春秋》,而公孙、叔孙、长孙、“士孙”、“王孙”之类,今皆去而为 “孙”,与二国之孙合而为一,而其本姓遂亡。《公羊》、“公沙“公乘”之类,则去而为“公”;“母”;“丘母将”之类,皆去而为母, 而其本姓遂亡。“司徒”、“司空”之类。

唐元宗御注《孝经碑》末有“司徒巨源。” 李邕《娑罗树碑》末有“司徒元简。” 宋开宝《商中宗庙碑》,翰林待诏司徒俨书,《宋史。赵逄传》有礼部侍郎、集贤殿学士司徒翊。

则去而为司;司马氏则去而或为司,或为马。而司马 之仅存于代者,惟温公之后。所以然者,盖因儒臣无 学,不能如魏孝文改代北之姓,一一为之条理,而听 其人之所自为也。然蒙古姓之改,不始于是时。《唐书》: 阿史那忠以擒颉利功,拜左屯卫将军,妻以宗女定 襄县主,赐名为忠,单称史氏。韩文公《集贤院校理石 君墓志》云:“其先姓乌石兰,从拓拔魏氏入夏,居河南, 遂去乌与兰,独姓石氏。”刘静修《古里氏名字序》云:“吴 景初本姓古里氏,以女直诸姓,今各就其近似者,易 从中国姓,故古里氏例称吴”,则固已先之矣。

肃宗上元二年,诏“氏姓与俗。”缺。及《隐疾》同声者,宜改与“本族望所出。”

金世宗大定十三年五月戊戌,禁女直人毋得混为汉姓。今完颜氏皆去“完” 而为颜,惟曲阜不敢冒兖国之姓,特称完氏。

《章丘志》言:“洪武初,翰林编修吴沈奉旨撰《千家姓》,得 姓一千九百六十八,而此邑如术如㐷,尚未之录。今 访之术姓有三四百丁,自云金丞相术虎高琪之后, 盖二字改为一字者,而撰姓之时,尚未登于黄册也。” 以此知单姓之改并在明初以后,而今代山东氏族 其出于金、元之裔者多矣。

洪武元年,禁勿为元人姓者。禁中国之人更为元人 姓,非禁元人之本姓也。三年四月甲子,诏曰:“天生斯 民,族属姓氏,各有本原。古之圣王尤重之,所以别昏 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为天下主。 已尝诏告天下:蒙古诸色人等,皆我赤子,果有材能, 一体擢用。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 孙相传,昧其本原,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 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可谓正大简要。”至九 年三月癸未,以火伱赤为翰林蒙古编修,更其姓名 曰霍庄,盖亦仿汉武赐日䃅姓金之意。然汉武取义 于休屠王,祭天金人,亦以中国本无金姓也。今中国 本有霍姓而赐之霍,则与周霍叔之后无别矣。况其 时又多不奉旨而自为姓者。其年闰九月丙午,淮安 府海州儒学正曾秉正言:“臣见近来蒙古、色目人多 改为汉姓,与华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 有为富商大贾者,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宜令复姓,庶 可辨识。又臣前过江浦,见塞外之俘累累而有,江统 徙戎之论,不可不防。”至永乐元年九月庚子,上谓兵 部尚书刘儁曰:“各卫鞑靼人多同名,宜赐姓以别之。” 于是兵部请如洪武中故事,编置勘合、给赐姓氏。

按:洪武中勘合赐姓,《实录》不载,惟“十六年二月,故元云南右丞观音保降,赐姓名李观。” 又《宣宗实录》:“丑闾洪武二十一年来归,赐姓名李贤。”

从之。三年七月,赐把都帖木儿名吴允诚,伦都儿灰 名柴秉诚,保柱名杨效诚,自此遂以为例,而中外相 乱。惜乎,当日之君子无类族辨物之道。使举籍蕃人 之来归者,赐以汉姓,所无不妨如“拓拔”、宇文之类二 字为姓,则既不混于古先帝王氏族、神明之胄,而又 使百世之下,知昭代远服四裔,其得姓于朝者凡若 干族,岂非旷代之盛举哉!

《北方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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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通典》言:“北齐之代,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 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近将万室。”《北史薛引传》,“为河 北太守,有韩、马两姓,各二千馀家。”今日中原北方虽 号甲族,无有至千丁者。户口之寡,族姓之衰,与江南 相去敻绝。其一登科第,则为一方之雄长,而同谱之 人,至为之仆役。此又风俗之敝,自金、元以来,凌夷至 今非一日矣。

《冒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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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多有冒母家姓者,《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扶柳侯 吕平,以皇太后姊长姁子侯。”师古曰:“平既吕氏所生, 不当姓吕,盖史家惟记母族也。”按是时太后方封吕 氏,故平以姊子冒姓吕而封耳。《唐书。天后纪》:“圣历二 年腊月,赐皇太子中宗姓武氏。”然则有天子而令之 冒母姓者与?

《汉书。景十三王传》:赵王彭祖取江都易王宠姬王建 所奸淖姬者,甚爱之,生一男,号淖子。《晋书会稽王道 子传》:许荣上疏言:“今台府局吏、直卫武官及仆隶婢 儿,取母之姓者,本臧获之徒,无乡邑品第。”是知冒母 为姓,皆人伦之所鄙贱。然亦有帝子而称母姓者,如 栗太子、卫太子、史皇孙之类,则以其失位而名之也。

《外戚传》:“上怜许太子蚤失母,盖霍后,时人称之。”

吕平以太后姊长姁子侯。此“冒母姓”之始。

《夏侯婴传》: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

滕公子孙更为孙氏,此冒外祖母姓。

《史记灌夫传》:父张孟为颍阴侯,婴舍人,得幸,因进之, 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为灌孟。《大宛传》:堂邑氏,故胡 奴甘父,《汉书注》,服虔曰:“堂邑,姓也。汉人,其奴名甘父。” 师古曰:“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下云“堂邑父者, 盖取主之姓以为氏,而单称其名曰父,此冒主姓之 始。”

《新唐书》:“元载父景昇,为曹王明妃。元氏掌田租,请于妃,冒为元氏。”

《两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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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百官表》建昭三年“七月戊辰,卫尉李延寿为御 史大夫。一姓繁。”

《姓氏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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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传》隐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南,氏姓也;季,字也; “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 谥也;“父”非谥,谥字衍文。

《诗白华笺》:“褒姒,褒人所进之女,姒其字也。”“字”当作姓。 此康成之误。孔氏曰:“褒国,姒姓。言姒其字者,妇人因 姓为字也。”乃是曲为之解耳。

朱子注《论语》《孟子》,如太公姜姓吕氏,名尚,其别姓氏 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陈,名亢;子 贡姓端木,名赐;子文姓斗,名谷於菟之类,皆以氏为 姓。齐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则并姓氏而为一矣,岂承 昔人之误而未之正与?

宋自夹漈郑氏始著《氏族略》,以前人多未讲此,故《博古图》言州吁姓州,而徽宗欲仿周人“王姬” 之号,故公主谓之“帝姬” 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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