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第017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氏族典 第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七卷
明倫彙編 氏族典 第十八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

 第十七卷目錄

 氏族總部總論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 二年 八年 昭公十年 昭公十有二年

  禮記曲禮 大傳 坊記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篇

  白虎通姓名

  唐柳芳氏族論

  東萊博議姓氏

  凌迪知萬姓統譜雜編

  顧炎武日知錄錫土姓 卿不書族 取妻不取同姓 姓 氏族 氏族相

  傳之訛 以國為氏 姓氏書 通譜 二字姓改一字 北方門族 冒姓 兩姓 姓氏

  之誤

氏族典第十七卷

氏族總部總論

[編輯]

春秋四傳

[編輯]

《隱公元年歸賵》

[編輯]

《春秋》: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公羊傳》:「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仲氏,子姓。婦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

《二年入極》

[編輯]

《春秋》二年:「夏五月,無駭帥師入極。」

大全程子曰:「古者卿皆受命於天子。春秋之時諸侯自命,已賜族者則書族,不書族者,未賜也。賜族者皆命之,世為卿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

諱滅同姓,故變「滅」言「入。」

「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 貶也。

《左氏》「無駭八年乃賜族」,則為無族可稱。此傳雲「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則以無駭舊有氏。《公羊》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然則此傳貶意,雖與《公羊》異,或當先號展氏也。

胡傳「無駭不氏,未賜族也。」

大全張氏曰:「無駭、挾,皆內大夫之未賜族者。」 東萊呂氏曰:「內大夫之不書氏,其已賜族者去之,所以示義也;其未賜族者書之,所以紀實也。無駭之不氏,意者未賜族而紀其實乎?何以知之?以其卒而知之。內大夫之生而不氏,筆削之際,固各有義。至於卒而不書氏者,獨隱公之初無駭與挾而已。苟以卒而去氏為貶邪」,則是通《春秋》十二公之時,自二人之外,舉無可貶者也。牙之謀亂,遂之殺嫡,意如之逐君,猶皆不去其族,無駭與挾,初非有三人之罪,何為恕彼而貶此邪?是知二人之卒不書族者,蓋因其未賜族而紀其實也。以無駭之卒而推無駭之生,則不書其氏者,實無氏之可書耳。帥師入極,無王凌弱,其罪己著,豈待闕其氏然後為貶哉? 趙氏曰:「《公》《穀》皆云『無駭不氏,貶滅同姓之國。若實滅同姓,則當直書滅,極以示譏。且無駭卒亦不氏,何關滅同姓哉』?」 廬陵李氏曰:「無駭不書氏,杜氏、胡氏、陳氏皆以為未賜族,《公羊》則以為疾始滅,《穀梁》則以為貶滅同姓。以《左氏》隱八年賜氏」之說考之,則《公》《穀》為無據矣。

《八年無駭卒》

[編輯]

《春秋》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卒而後賜族,故不書氏。大全程子曰:「未賜族,書名而已。」 杜氏曰:「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左傳》: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 曰:「天子建德。」

立有德以為諸侯。

「因生」以賜姓。

「因其所由生以賜姓」,謂若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陳世家》云:「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為庶人時,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武王克殷,得媯滿,封之於陳。是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也。案《世本》:「帝舜姚姓。」哀元年傳稱「虞思妻少康以二姚。」是自舜以下猶姓姚也。昭八年傳曰:「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是胡公始姓媯耳。《史記》以為胡公之前巳姓媯,非也。

「胙之土」,而命之氏。

報之以土,而命氏曰「陳。」胙訓報也。有德之人必有美報。報之以土,謂封之以國名,以為之氏。諸侯之氏,則國名是也。《周語》曰:「帝嘉禹德,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亦與賜

「姓曰媯,命氏曰陳」 ,其事同也。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連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禮記大傳》曰:「繫之以姓而弗別,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是言子孫當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 ,是言子孫當別氏也。氏猶家也。傳稱:「盟於子晳氏,『逐瘈狗』」 「入於華臣氏」 ,如此之類,皆謂家為氏。氏族一也,所從言之異耳。《釋例》曰:「別而稱之謂之氏,合而言之則曰族。」 例言別合者,若宋之華元、華喜皆出戴公,向魚鱗蕩共出桓公。獨舉其人,則雲華氏、向氏,並指其宗,則雲戴族、桓族,是其別合之異也。記謂之庶姓者,以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亦氏族之別名也。姓則受之於天子,族則稟之於時君。天下之廣,兆民之眾,非君所賜,皆有族者。人君之賜姓賜族,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賜者,各從父之姓族,非復人人賜也。《晉語》稱「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 天子之子,尚不得姓,況餘人哉?固當從其父耳。黃帝之子,兄弟異姓,周之子孫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質文代革,周代尚文,欲令子孫相親,故不使別姓。其賜姓者亦少,唯外姓媯滿之徒耳。賜族者,有大功德宜世享祀者,始賜之;無大功德任其興衰者,則不賜之。不賜之者,公之同姓,蓋亦自氏祖字。其異姓,則有舊族可稱,不世其祿,不盡賜也。眾仲以天子得封建諸侯,故云「胙土命氏」 ,據諸侯言耳。其王朝大夫不封為國君者,亦當王賜之族。何則?《春秋》之世,有尹氏、武氏之徒,明亦天子賜之,與諸侯之臣義無異也。此無駭是卿,羽父為之請族,蓋為卿乃賜族,大夫以下或不賜也。諸侯之臣,卿為其極,既登極位,理合建家。若其父祖微賤,此人新升為卿,以其位絕等倫,其族不復因,故身未被賜,無族可稱。魯挾、鄭宛皆未賜族,故單稱名也。或身以才舉者升卿位,功德猶薄,未足立家,則雖為卿,竟不賜族。羽父為無駭請族,知其皆由時命,非例得之也。華督生立華氏,知其恐慮不得,故早求之也。由此而言,明有竟無族者。魯之翬、挾、柔溺,名見於《經》,而其後無聞,是或不得族也。其士會之孥處秦者為劉氏,伍員之子在齊為王孫氏。《外傳》稱知果、知知伯之將滅,自別其族為輔氏。如此之類,皆身自為之,非復君賜。《釋例》曰:「子孫繁衍,枝布葉分,始承其本,末取其別,故其流至於百姓萬姓。」 其言自有百姓萬姓,未必皆君賜也。《晉語》稱「炎帝姓姜」 ,則伯夷炎帝之後,姜自是其本姓,而雲「賜姓曰姜」 者,黃帝之後,別姓非一,自以姜姓賜伯夷,更使為一姓之祖耳,非復因舊姓也。猶后稷別姓姬,不是因黃帝姓也。

諸侯以字。

諸侯位卑,不得賜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

為諡,因以為族。

或使即先人之諡,稱以為族。杜意。諸侯以字,言賜先人字為族也。為諡因以為族。謂賜族雖以先人之字,或用先人所為之諡,因將為族。以諡為族者,衛齊惡、宋戴惡之類是也。而劉君乃稱以諡為族,全無一人妄規杜氏,非其義也。死後賜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亦有非禮。生賜族者,華督是也。《釋例》曰:「舊說以為大夫有功德者,則生賜族,非也。」至於鄭祭仲為祭封人,後升為卿。經書「祭仲以生賜族」者,檢傳既無同華氏之文,則祭者是仲之舊氏也。諸侯以字,字有二等,《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然則二十有加冠之字,又有伯仲叔季為長幼之字,二者皆可以為氏矣。服虔云:「公之母弟則以長幼為氏,貴適統伯仲叔季」是也。庶「公子則以配字為氏。尊公族,展氏、臧氏」是也。案鄭子人者,鄭厲公之弟。桓十四年,鄭伯使其弟語來盟,即其人也。而其後為子人氏,不以仲叔為氏,則《服》言公之母弟以長幼為氏,其事未必然也。杜以慶父、叔牙與莊公異母,自然仲叔非母弟族矣。其或以二十之字,或以長幼之字,蓋出自時君之命也。叔肸稱叔不稱孫,而三桓皆稱孫俱氏,長幼之字自不同也。臧氏稱孫,展氏不稱孫,俱氏,二十之字自不同也。然則稱孫與不稱孫,蓋出其家之意,未必由君賜也。以字為族者,謂公之曾孫,以王父之字為族也。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子公孫,繫公之常言,非族也。其或貶責,則亦與族同。成十四年「叔孫僑如如齊逆女」,《傳》曰:「稱族,尊君命也。」「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傳》曰:「舍族,尊夫人也。」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遂以夫人至」,事與僑如正同,其《傳》直雲「尊君命」、「尊夫人」,不言稱族。舍族既非氏族,則不待君賜自稱之矣。至於公孫之子,不復得稱公。曾孫,如無駭之輩,直以名行,及其死也,則賜之族,以其王父之字為族也。此無駭是公之曾孫,公之曾孫必須有族,故據曾孫為文

言以王父字耳。公之曾孫。正法死後賜族,亦有未死即有族者,則「叔孫得臣」 是也。公子公孫於身必無賜族之理,經書季友、仲遂、叔肸者,皆是以字配名連言之,故杜《註》並雲字也。其「蕩伯姬」 者,公子蕩之妻,不可言公子伯姬,故繫於夫字言蕩伯姬。蕩非當時之氏,其《傳》雲「立叔孫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孫戴伯之徒」 ,皆傳家,據後追言之耳。其公孟彄,《世本》以為靈公之子,字公孟,名彄,與季友、仲遂相似,俱以字配名。劉炫不達此旨,妄規杜過,非也。必如劉解生賜族之文,證在何處?其公之曾孫、元孫以外,爰及異姓,有新升為卿君賜之族,蓋以此「卿」 之字,即為此族。案《世本》,宋督是戴公之孫,好父說之子,華父是督之字,計督是公孫耳,未合賜族,應死後其子乃賜族,故杜雲「督未死而賜族,督」 之妄也。沈亦云督之子方可有族耳。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謂取其舊官「舊邑」之稱以為族,皆稟之時君。《舊官》,謂若晉之士氏舊邑,若韓、魏、趙氏,非是君賜,則不得為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稟之時君。」此謂同姓異姓皆然也。服虔止謂異姓,又引宋司城、韓、魏為證,韓與司城非異姓,司城又自為樂氏,不以司城為族也。

公命以字,為「展氏。」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無駭,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胡傳》:「無駭書名,未賜族也。諸侯之子為大夫則稱公 子,其孫也而為大夫則稱公孫。公孫之子與異姓之 臣,未賜族而身為大夫則稱名,無駭挾之類是也。已 賜族而使之世為大夫,則稱族,如仲孫、叔孫、季孫之 類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賢德,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猶 為近古,故「無駭」與「挾」皆書名耳。其後官人以世,無不 賜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禮 亡矣。

大全汪氏曰:「字,魯三桓,鄭七穆之類。諡,宋戴氏,衛齊氏之類。官,如晉士氏、中行氏之類。邑,如晉韓氏、魏氏之類。」

《昭公十年十有二月》

[編輯]

《春秋》十年,「十有二月。」

《公羊傳》:「十有二月。」

去冬者,蓋昭公取吳孟子之年,故貶之。《禮記》《論語》皆有「昭公取於吳,謂之吳孟子」之文,但不指其取之年歲。今無冬,更無他罪可指,是以何氏以意當之,以無正文,故言「蓋」也。取吳孟子所以不書者,諱取同姓故也。

哀公十二年孟子卒

春秋十有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編輯]

《公羊傳》:「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稱孟子何?諱娶 同姓,蓋吳女也。」

禮,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為同宗共祖,亂人倫,與禽獸無別。昭公既娶,諱而謂之吳。孟子《春秋》不繫吳者,禮,婦人繫姓不繫國,雖不諱,猶不繫國也。不稱夫人,不言薨,不書葬者,深諱之。

《穀梁傳》:「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 諱娶同姓也。」

葬當書姓諱,故亦不書葬。

《胡傳》:孟子,吳女,昭公之夫人。其曰孟子云者,諱娶同 姓也。禮,娶妻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厚,男 女之別也。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 而男女有別矣。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而袒免,殺 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其庶姓別於上,戚單於下,婚 姻可以通乎?綴之以姓而弗別,合之以食而弗殊,雖 百世而婚姻不通,《周》道然也。昭公不謹於禮,欲結好 強吳,以去三家之權;忍娶同姓,以混男女之別;不命 於天子,以弱其配;不見於廟,不書於策,以廢其常典, 禮之大本喪矣,其失國也宜。故陳司敗問昭公「知禮 乎?」子曰:「知禮。」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 黨,君子亦黨乎?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 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 必知之。」《書孟子》卒,雖曰為君隱,而實亦不可揜矣。

大全蔡氏曰:「同姓不可書,曰夫人姬氏薨」,故曰「孟子卒。」朱子曰:「諱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汪氏曰:「或謂舊史固書夫人孟子薨,《春秋》不書夫人而書卒,示天下後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

禮記

[編輯]

《曲禮》

[編輯]

「取妻不取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為其近禽獸也。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世無本繫。《郊特牲》云:「無別無義,禽獸之道。」此不取同姓,為其近禽獸故也。雲「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如諸侯取一國之女,則二國同姓,以姪娣媵媵,送也。妾送嫡行,則明知姓氏。大夫士取亦各有

「妾媵」 ,或時非此媵類,取於賤者,不知何姓之後,則世無本繫,但卜得吉者取之。

《大傳》

[編輯]

「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 別。

《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異姓,謂來嫁者也。主於母與婦之名耳。際會,婚禮交接之會也。著,明也。母婦之名不明,則人倫亂也。此一節論同姓從宗,異姓主名,明男女有別之事。「同姓從宗」者,同姓,父族也;「從宗」,謂從大小宗也。「合族屬」者,謂合聚族人親疏,使昭為一行,穆為一行,同時食,故曰「合族屬」也。「異姓主名,治際會」者,異姓謂他姓之女,來為己姓之妻,繫夫之親,主為母婦之名。夫若為父行,則主母名,夫若子行,則主婦名。治,正也。際會所以主此母婦之名,正婚姻交接會合之事。名著而男女有別者,若母婦之名著,則男女尊卑異等,各有分別,不相淫亂。凡姓族異者,所以別異人也,猶萬物皆各有名,以相分別。天子賜姓賜氏,諸侯但賜氏,不得賜姓,降於天子也。故隱八年《左傳》云:「無駭卒,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以此言之,天子因諸侯先祖所生,賜之曰姓。杜預云:「若舜生媯汭,賜姓曰媯,封舜之後於陳,以所封之土命為氏。舜後姓媯,而氏曰陳。」故鄭駮《異義》云:「炎帝姓姜,太皞之所賜也。黃帝姓姬,炎帝之所賜也。故堯賜伯夷姓」曰姜,賜禹姓曰姒,賜契姓曰子,賜稷姓曰姬,著在《書傳》。如鄭此言,是天子賜姓也。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則以二十字為氏,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為氏。以官為氏者,若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此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若子孫不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也。氏族對文,別散則通也,故《左傳》「問族於眾仲」下雲「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雲氏是也。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 竭矣。

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昆弟,六世以外親盡無屬名。

其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婚姻可以通乎?

問之也。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五世而無服,姓世所由生。

「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婚姻 不通」者,《周道》然也。

周之禮,所建者長也。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繫之弗別,謂若今宗室屬籍也。《周禮》「小史掌定繫世,辨昭穆。」此一節,論殷、周統敘宗族之異。其庶姓別於上者,此作《記》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後可以通婚,故將殷法以問於周。雲周家五世以後,庶姓別異於上,與高祖不同,各為氏族,不共高祖別自為宗,是別於上也。「而戚單於下」者,謂四從兄弟,恩親盡於下,各自為宗,不相尊敬。庶,眾也。高祖以外,人轉廣遠,分姓眾多,故曰「庶姓也。高祖以上,復為五宗也。『婚姻可以通乎』」者,問者既見姓別親盡,雖是周家婚姻,無可以通乎,問其可通與否。雲「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者,元孫與高祖服屬仍同,其姓與高祖不異。元孫之子,則四從兄弟,承高祖父之後,至己五世而無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為氏,不同高祖之父,是庶姓別於上,庶姓為眾姓也,則氏族之謂也。雲「姓世所由生」者,據五世無服,不相稟承,各為氏姓,故云姓世所由生。「繫之以姓而弗別」者,《周法》雖庶姓別於上而有世繫,連繫之以本姓而不分別,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綴之以食而弗殊」者,連綴族人以飲食之禮,而不殊異也。「雖百世婚姻不通」者,言雖相去百世,而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者,言周道如此,異於殷也。「姓正姓」者,對氏族為正姓也。雲「始祖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黃帝姓姬。周姓姬本於黃帝,齊姓姜本於炎帝,宋姓子本於契,是始祖為正姓也。雲「高祖為庶姓」者,若魯之三桓,慶父、叔牙、季友之後,及鄭之七穆子、遊子國之後,為游氏、國氏之等。雲「若今宗室屬籍也」者,以漢之同宗有屬籍,則周家繫之以姓是也。雲「小史掌定繫世」者,《周禮》小史之官,掌

《定帝繫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繫世,辨昭穆」 也。

《坊記》

[編輯]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

「厚」,猶遠也。

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妾》言「買」者,以其賤同之於眾物也。士庶之妾,恆多凡庸,有不知其姓者。

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 卒。」

吳,太伯之後,魯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吳」而已,至其死,亦略雲。孟子卒,不書「夫人某氏薨」,《孟子》蓋其「且」字。此一節,坊民取同姓為妻之事。《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者,依《春秋》之例,如夫人齊女,即雲「姜氏至自齊」,以例言之,此吳女亦當雲「夫人姬氏至自吳。」魯則諱其姬姓,而不稱「夫人姬氏至自吳」,是去夫人之姓曰吳也。但《春秋》經文不載其事,其《春秋》簡牘雜記則有之,故《論語》云:「謂之吳孟子。」是當時之言有稱吳也。「其死曰孟子卒」者,哀十二年稱「孟子卒」,若其不諱,當雲「夫人姬氏薨」,以諱取同姓,而雲「孟子卒。」孟子是夫人之且字,沒其氏,書其「且」字,且沒其薨,而略言卒而已,皆為同姓諱之。鄭與何休皆以諱取同姓而書卒,《左氏》則以不成喪,故稱卒,與鄭、何異也。

春秋繁露

[編輯]

《三代改制篇》

[編輯]

帝使禹皋論姓,知殷之德,陽德也,故以「子」為姓;知周 之德,陰德也,故以「姬」為姓。故殷王改文,《書》始以男,周 王以女書姬。故天道各以其類動,非聖人孰能明之。

白虎通

[編輯]

《姓名》

[編輯]

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昏 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聚, 皆為重人倫也。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詩》 云:「天生烝民。」《尚書》曰:「平章百姓。」姓所以有百何?以為? 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紀其族,人各具五常而生聲 有五音,宮、商、角、徵、羽,轉而相雜,五五二十五,轉生四 時,故百而異也。氣殊音悉備,皆殊百也。所以有氏者 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 即可知其所以勉人為善也。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 別諸侯之後,為興滅國、繼絕世也。諸侯之子稱公子, 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各以其王父字為氏。故 魯有仲孫、季孫,楚有昭、屈、景氏,齊有高、國、崔三氏,以 知其為子孫也。王者之後,二稱王子,兄弟立而皆封 也。或曰:王孫,上稱王孫也。堯知命,表稷、契,賜生子姓。 皋陶典刑不表姓,言天任德遠刑。禹姓姒,祖以億生; 殷姓子,祖以元鳥生;周姓姬,祖以履大人跡生也。

唐柳芳氏族論

[編輯]

《氏族》

[編輯]

氏族者,古史官所記也。昔周小史定繫世,辯昭穆,故 古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諸侯卿大夫名號 繼統。左丘明傳《春秋》,亦言「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 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氏,以諡為族。」昔堯賜伯禹 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呂。下及三代,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後世或氏於國,則齊、 「魯秦吳。」

齊姜,姓太公後。魯姬,姓周公後。秦嬴,姓伯翳後。吳姬,姓泰伯後。

氏,於諡則文、武、成、宣。

《左傳》以「諡」 為氏,因以為族。楚昭景亦諡也,「武成」 不盡出於諡。文氏,為周文王支孫。宣氏為魯大夫叔孫宣伯之後。

氏於「官」則「司馬」、「司徒。」

程伯休父為周司馬,子孫因以為氏。舜為堯司徒,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爵」則「王孫」、公孫。

王孫滿之後為王孫氏,太岳之後為公孫氏。

「氏於字」,則孟孫、叔孫;氏於「居」,則「東門北郭。」

魯大夫「東門襄仲之後為東門氏。」 齊大夫「北郭子車之後為北郭氏。」

氏於志,則「三烏」「五鹿。」

志當作「地。」 三烏、五鹿,皆地名。古有三烏大夫,子孫因以為氏,見《風俗通》。漢有三烏郡,晉文公封舅犯於五鹿,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事,則巫卜匠陶。

《周禮》有巫氏、卜人、匠人。虞思為周陶正,其子孫因以為氏。《風俗通》曰:「巫、卜醫匠,以事為氏。」

於是受姓命氏,粲然眾矣。秦既滅學,公侯子孫失其 本系。漢興,司馬遷父子乃約《世本》修《史記》,因《周譜》明 《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韋、 齊桓、晉文皆同祖也。

黃帝四世孫顓頊生窮蟬,窮蟬六傳至舜,是為虞。

顓頊又生駱明,駱明生鯀,鯀生禹,是為夏黃帝。三世孫。帝嚳生契、稷,契傳十三世至湯,是為商稷。傳三十世至武王,是為周。顓頊又生稱,稱四傳為彭祖昆吾,彭祖生大彭,大彭生豕韋。齊出於炎帝,炎帝與黃帝皆少典氏之後,而晉為周同姓,故曰「皆同祖」 也。

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數十代。先王之封既絕,後 嗣蒙其福,猶為彊家。漢高祖興,徒步有天下,命官以 賢,詔爵以功,誓曰:「非劉氏王,無功侯者,天下共誅之。」 先王公卿之胄,才則用,不才棄之,不辨士與庶族,然 則始尚官矣,然猶徙山東豪傑以實京師。齊諸田、楚 屈景,皆右姓也。其後進拔豪英,論而錄之,蓋七相五 公之所由興也。

華陰楊氏,自震至準,七世名德。汝南袁氏,自「安」 至隗,三公五人。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在姓已。其 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 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別貴賤, 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是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 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

姓氏之學,漢有《鄧氏官譜》,應劭有《氏族篇》,王符《潛夫論》亦有《姓氏》一篇。至晉散騎常侍賈弼、太保王弘始有專書,宋何承天、齊王儉、梁王僧虔皆宗其說。

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 為「大。」

瑯琊王氏、陳郡謝氏、《汝南袁氏》《河南蕭氏》皆以《永嘉之亂》南徙。

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

吳縣朱桓、廣陵張紘、吳郡顧雍、陸績,皆孫、吳貴族。

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

此所謂「郡望」 也。王氏,太原崔氏清河盧氏范陽李氏趙郡鄭氏滎陽

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

此關西之望也。楊氏、華陰,韋氏、杜氏皆京兆,裴氏、柳氏、薛氏皆河東,

代北則為鹵姓,元長孫、宇文於、陸源、竇首之。

北魏拓拔氏改姓曰元。獻帝三兄拓拔氏,孝文以為皇枝之長,命姓長孫。宇文自言神農之後,北荒謂草曰俟汾,以神農嘗百草,指草為姓,後又訛為宇文。於陸以下皆大臣貴族。於出萬紐于氏,陸出步陸孤氏源出河西王禿髮傉檀之子。竇出沒鹿回部神元皇后家也。

鹵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 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 族,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 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官也。凡三世,有三公者 曰膏粱;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 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大中大夫者為丙 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又詔:「代 人之胄,初無族姓,其穆陸奚於下吏部,勿充猥官,得 視四姓。」

以上北魏詳定氏族之例也。孝文雅重族望,命司徒左長史宋弁等定諸士族,多所升降,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義、太原王瓊為首,代北貴姓亦與焉。皇家婚姻,必選右族。

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故 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

取淵源尊貴者

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圖曇剛《類例》「凡甲門為 右姓。」

取近世官尊者

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

兼論鄉評德望

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

取丁力蕃盛者

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

自魏重士族山東,人士自矜地望,婚姻多責財幣,或捨其鄉里而妄稱名族,或兄弟齊列而更以妻族相陵。太宗惡之,命吏部尚書高士廉等撰《氏族志》,徵天下譜牒,質諸史籍,以考其真偽,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進忠賢,貶退姦逆,分為九等,以「皇族」 為首,「外戚」 次之,崔氏幹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

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系錄》。

柳沖修國史,改《氏族志》為《姓系錄》。

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不通歷代之說,不可與言譜 也。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 姓」,蓋不經也。

唐初以四姓為右族,如北魏制。但李氏則進隴西而退趙郡。高宗時,又加「太原王博陵崔、趙郡李」 為

《七姓》以其專重五姓,概略餘族,背違國制,故曰「不經。」

「夫文之弊至於尚官,官之弊至於尚姓,姓之弊至於 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 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 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譜》者,繫之地望而 不惑,質之姓氏而無疑,綴之婚姻而有別。山東之人 質故尚婚婭,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 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 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及其弊,則尚婚姻者, 先外族,後本宗;尚人物者,進庶孽,退嫡長;尚冠冕者, 略伉儷,慕榮華;尚貴戚者,徇勢利,亡禮教。四者俱弊, 則失其所尚矣。人無所守則士族削,士族削則國從 而衰。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彊,三 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倫。周、漢之官人, 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晉官 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 故彊。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 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 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亂,宜 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 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 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狀,家有譜系。官之選舉,必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由於譜系。有家狀者,則上之官為考定,而藏之祕閤,副在左戶。私書有濫,則糾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則稽之以私書。蓋《周官》舊法,所以重明德、辨等威也。自五季以來,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故其書散佚而其學不傳。

東萊博議

[編輯]

《姓氏》

[編輯]

三代之時,曰「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者也,百世而 不變者也;曰「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者也,數世而 一變者也。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其得姓雖一,而子 孫別,而為氏者不勝其多焉。有以王父之字為氏者 矣;有以先世之諡為氏者矣;有以所居之官為氏者 矣;有以始封之邑為氏者矣。枝分派別,千塗萬轍,初 若參錯紛亂而難考,及徐而視之,有綱有條,猶指諸 掌焉。孟仲、季臧、東門子叔,同出於魯也;「游國、封印」、公 父、伯張,同出於鄭也;向、華、蕩、樂、鱗魚仲老,同出於宋 也,欒、高、崔、國、叔仲、東郭,同出於齊也。尋其流可以知 其源,尋其葉可以知其根,抑何易耶?自秦、漢以來,氏 族之制,出於上之所賜,下之所更者,「絕無而僅有至 於世守一氏,傳千餘年而不變者」,天下皆是也。其變 非若古之屢,其列非若古之多,可謂簡而易知者矣。 然人罕有能辨氏族之源者。王之氏一也,吾不知出 於元城之王耶?宜春之王耶?邛城之王耶?劉之氏一 也,吾不知出於陶唐之劉耶?奉春之劉耶?元海之劉 耶?其能明辨而不惑者鮮矣。「氏之馬」者,未必能辨其 為馬服之馬及馬矢之馬也;「氏之石」者,未必能辨其 為周衛之石及後趙之石也。古之氏族繁,而知之者 反多;今之氏族簡,而知之者反少,蓋由譜牒之興廢 而已。以是知譜牒之學不可不講也。

凌迪知萬姓統譜

[編輯]

《雜編》

[編輯]

古者別生分類,始有姓氏之書。尊世系,敘昭穆,則有 姓氏之官;源派有敘,秩秩可考。自譜牒久廢,源流無 據,崛起草莽之夫,而求附聖明之後;生長要荒之族, 而僭紊帝出之裔,噫可嘆矣!且五帝之相承,三王之 繼禪,無非出於黃帝之後。攷之史遷《世表》,「黃帝二世 而顓帝,三世而高辛,四世而帝堯,至舜則八世。」此帝 之世系出於黃帝明矣。駱明四世而禹,二十世而湯, 至武王則三十一世,此王之世系出於黃帝又明矣。 是雖史遷在漢世掌天官,能知譜牒之詳,而亦帝王 盛世歷歷有官若書也。

世之執茫昧之說者曰「契生於卵」,后稷人跡世系無 可考也。泥五德之說者曰「高辛以水生木,夏禹以土 生金,世系之不必信也。」意稷、契之事,特《經傳》欲示以 天命精微之意,五帝之說又特起於漢儒附會之私, 皆不可以實論也。秦起西戎,特一醜類,托於柏翳之 所出,若難信也,況呂政受命,寄身不常,而亦玷柏翳 之後可乎?漢起鄉中,特一亭長,本於唐堯之所出,似 可疑也,況鄙哉!劉裕亦冒堯姓,而亦玷唐堯之後可 乎?曹魏之興,肇於宦官曹騰,而以為曹叔振鐸之裔, 夫何僭矧?嵩係養息,姓氏無考邪?唐祖之始,肇於隴 西北道,而謂出皋陶,夫何偽矧?以理為李,尤為不經 邪?甚者,晉敬瑭,西戎裔也,而改姓石氏,可乎?唐之克 用,朱邪族也,而冒姓李氏,可乎?嗚呼!杜正倫求附於 城南諸杜,君子所鄙;郭崇韜哭子儀之墓,識者譏之。 況帝王正統,使醜類卑族混而無別,君子安得不辨 之哉!此無他,自秦以後,姓氏無書,毋怪乎裔夏貴賤之混也。

顧炎武日知錄

[編輯]

《錫土姓》

[編輯]

今日之天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 而唐、宋以下,帝王之裔儕於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 之法廢,而魏、齊以下,朔漠之姓雜於諸夏,失氏族之 源。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多矣。

《卿不書族》

[編輯]

《春秋》之文不書族者有二義:「無駭卒、挾卒、柔會宋公、 陳侯、蔡叔盟於折溺。」會齊師伐衛,未賜氏也。「遂以夫 人婦姜至自齊。」「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僑如以夫 人婦姜氏至自齊」,「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意如至 自晉」,「婼至自晉」,一事再見,因上文而略其辭也。

《公羊宣公元年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註:卒,竟也。竟但舉名者省文,如後人作史一條之中,再見者,不復書姓。《左氏》不得其解,於溺「會齊師伐衛」,則曰「疾之」,於歸父還自晉,則曰「善之」,豈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

《春秋》隱、桓之時,卿大夫賜氏者尚少,故無駭卒而羽 父為之請族。如挾、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

《穀梁傳》「不爵大夫」 之說近之,而未得其實。

莊、閔以下,則不復見於《經》,其時無不賜氏者矣。

《取妻不取同姓》

[編輯]

「姓」之為言生也,

《左傳昭四年》: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

《詩》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專則不生,兩則生。故叔詹 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晉語》曰:「同姓不婚,懼不殖也。」

而子產之告叔向云:「內官不及同姓,美先盡矣,則相 生疾。」晉司空季子之告公子曰:「異德合姓。」鄭史伯之 對桓公曰:「先王聘後於異姓,務和同也。聲無一聽,物 無一文。」是知禮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獨也。 故《曲禮》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

《吳語》:「句踐請一介嫡女,執箕箒,以晐姓於王宮。」

而《郊特牲》注云:「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親也。」

呂刑官《百族姓傳》:族,同族,姓異姓。

《易》曰:「男女眹而其志通也。」是以王御不參一族。其所 以合陰陽之化,而助嗣續之功者微矣。

古人以異姓為婚姻之稱。《大戴禮·南宮縚》:「夫子信其 仁,以為異姓。」謂以兄之子妻之也。《周禮司儀》:「時揖異 姓。」鄭氏注引此。

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 相配相生之理。故《傳》言「有媯之後,將育於姜。」又曰:「姬 姞耦,其生必蕃。」而後世五音族姓之說,自此始矣。晉 嵇康論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舊唐書》呂才《序宅經》謂五姓之說,本無所出,惟《堪輿經》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今攷《漢書王莽傳》,「卜者王況謂李焉,君姓李。李者,徵。徵,火也。」 後漢蘇竟與劉龔書:「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奉延氏不得與焉。」 李雲:「上書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 五姓之說,始見於此。蓋與讖記之文同起於哀平之際。而《京房傳》: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白虎通》曰:「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記其族。」 《爾雅翼》曰:「古者司商協名姓,人始生,吹律合之,定其姓名。」 《易是類謀》曰:黃帝吹律定姓。《論衡》言:孔子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則古人以律推姓,亦必有法。《潛夫論》言:「凡姓之有音也,必隨其本生祖所出也。太皞木精,承歲星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徵。黃帝土精,承填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宮。少昊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商。顓頊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羽。雖號百變,音形」 不易。此則五姓所以分屬五音之說,與春秋裨竈、史趙、史伯諸人之論大抵相同,不可謂其無本。宋時猶尚五音之說,《雲麓漫鈔》言永安諸陵,皆東南地穹,西北地垂,東南有山,西北無山。角音所利如此。

春秋時最重族姓,至七國時則絕無一語及之者,正 猶唐人最重譜牒,而五代以後則蕩然無存,人亦不 復問此。百餘年間,世變風移,可為長歎也已。

《姓》

[編輯]

言「姓」者,本於五帝,見於《春秋》者,得二十有二。媯虞姓 出顓頊,封於陳姒。夏姓出顓頊,封於杞、鄫、越。

《傳》云:「沈姒蓐黃」 ,春秋時無考。

子、殷姓出高辛。封於宋。

小戎亦子姓

姬,周姓出黃帝封於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 畢、原、酆、郇、邘、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吳、虞、虢、鄭、燕、魏、 芮、彤、荀、賈、耿、滑、焦、楊、密、隨己諸國。

《驪戎》、犬戎,皆姬姓。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自太皞、秦、趙、梁、徐、郯、江、黃、葛、

麋、嬴姓也,自少皞、莒、己姓、薛、任姓。

隱十一年疏引《世本》:「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十國皆任姓。」

南燕姞姓也。自黃帝。

密須,亦姞姓。《國語》又有酉、滕、箴、荀、僖、儇、依七姓。其封國在周世,無考。

杜、祁姓也,自陶唐。楚夔權,𦬒姓。邾郳,曹姓。鄅偪陽,妘 姓。鬷夷、董姓也,自祝融。

《國語》又有彭、禿、斟三姓,在周世無考。

齊、呂、許、紀、州、向,姜姓也。自炎帝。

又有姜戎

蓼,六舒,舒鳩,偃姓也。自咎繇、胡歸姓鄧,曼姓羅,熊姓 狄,隗姓鄋瞞,漆姓陰戎,允姓。六者,不詳其所出。

《國語》以莒為「曹姓」 ,越為「𦬒姓」 ,與此異。

略舉一二論之,則今之孟氏、季氏、孫氏、甯氏、游氏、豐 氏皆姬,陳氏、田氏皆媯,華氏、向氏、樂氏、魚氏皆子,崔 氏、馬氏皆姜,屈氏、昭氏、景氏皆𦬒。自戰國以下之人 以氏為姓,而五帝以來之姓亡矣。

或曰:「嬴姓出於祝融、䢵葛穀皆嬴姓。伯益賜姓嬴,秦趙、徐乃其後。」 凡註疏家所引姓氏,大抵出於《世本》。今其書亡,不能備考。

《氏族》

[編輯]

《禮記大傳正義》:「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 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 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 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 則以二十字為氏。」

《記》所云「冠而字之」 「之」 字。

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 為氏。以官為氏者,則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 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比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 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 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 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

按:此論亦多不然,詳見《卿不書族》條。

其子孫若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 也。氏族對文為別,散則通也,故《左傳》雲「問族於眾仲」, 下雲「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 《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雲氏是也。

戰國時人,大抵猶稱「氏族。」

《戰國策》:甘茂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不言姓而言族,可見當時未嘗以氏為姓也。」

漢人則通謂之姓,然氏族之稱,猶有存者。《漢書·恩澤 侯表》,「褒魯節侯公子寬,以魯頃公元孫之元孫奉周 祀,元始元年六月丙午封子相如嗣,更姓公孫氏。」

《平帝紀》「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 當依《表》作「公子寬。」

後更為姬氏,公子公孫氏也。姬,姓也。此變氏稱姓之。

一證

《水經注》:「漢武帝元鼎四年,幸雒陽,巡省豫州,觀於周 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封為周子南君, 以奉周祀。」按《汲冢古文》謂「衛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 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於魏,後惠成王如衛,命子 南為侯。秦並六國,衛最後滅。疑嘉是衛後,故氏子南 而稱君也。」據此,嘉本氏子南,武帝即以其氏命之為 爵,而《漢書恩澤侯表》竟作「姬嘉」,則沒其氏而書其姓 矣,與褒、魯之封公孫氏更為姬氏者正同。

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 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

《氏族相傳之訛》

[編輯]

《氏族》之書,所指秦、漢以上者,大抵不可盡信。《唐書表》 李氏則云:「紂之時有理徵,字德靈,為翼,隸中吳伯。」

本李延壽《北史序傳》。

不知三代時無此名字,無此官爵也。《表》王氏則雲,「周 靈王太子晉以直諫廢為庶人。」《傳記》亦無此事。王氏 定著三房:一曰瑯琊,二曰太原,皆出靈王太子晉;三 曰京兆,出魏信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雲 舜後。

《漢書元後傳》:「莽自謂黃帝之後,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莽敗,其族尚全,未必無後裔。而《春秋》吳有王犯,晉有 王良,范氏之臣王生;戰國齊有王斗、王蠋、王驩,費有 王順,魏有王錯,趙有王登,秦有王稽、王齕、王剪、王綰、 王戊。

《過秦論》有王廖,未知何國人。

亦未必同出於《靈王》也。

《野客叢書》曹子建作《王仲宣誄》曰:「流裔畢萬,末胄稱王,厥姓斯氏,條分葉散,世滋芳烈,揚聲秦漢」 ,呂向註:「秦有王翦、王離,漢有五侯。」 按王粲系畢公高之後,畢萬封於魏,後十代文侯始列為侯,至孫稱惠王,因以王為氏。而秦之翦、離,自周太子晉之後;漢之五侯,自齊田和之後。此三派元不相干,注引為一,誤矣。故新莽以姚、媯、陳、田、王五姓為宗室,禁元城王氏勿與四姓為婚,而己自取王訢之女;魏東萊王基為子納太原王沈女,皆不以為嫌,蓋知此也。庾信作《宇文傑墓誌》,亦有是誤。

韓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云:「王氏皆王者之後,在 太原者為姬姓。春秋時,王子成父敗狄有功,因賜氏。」 此語卻有斟酌。

竇氏古無所考,類族者不得其本,見《左傳》有「後緡方 娠,逃出自竇」之文,即為之說曰:「帝相妃有仍氏女,逃 出自竇,奔歸有仍」,生少康。少康次子曰龍,留居有仍, 遂為竇氏。

唐書宰相世系表

此與王莽引《易》「伏戎於莽,升其高陵」,莽,皇帝名也;升, 劉伯升也,何以異哉?乃韓文公作《竇牟墓誌》:「後緡竇 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亦用此事。竊意古地以 竇名者甚多,必是以地為氏。《路史》曰:「余嘗考之,古之 得姓者,未有不本乎始封者也,其氏於事者蓋寡矣。 而姓書氏譜每為之曲說,至有棄其祖之所自出,又」 牽異類而屬之,豈不悲哉!正謂若此之類也。

漢時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據。如魏蔣濟《郊議》 稱《曹騰碑》文雲,「曹氏族出自邾,王沈《魏書》雲,『其先出 於黃帝,當高陽世陸終之子曰安,是為曹姓。周武王 克殷,封曹俠於邾,至戰國為楚所滅,子孫分流,或家 於沛。而魏武作《家傳》,自雲『曹叔振鐸之後。陳思王作 《武帝誄》曰『於穆武王胄稷裔周』。則又姬姓之後,以國』』」 為氏者矣。及至景初中,明帝從高堂隆議,謂魏為舜 後。詔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 舜配。」後少帝禪晉文,亦稱「我皇祖有虞氏」,則又不知 其何所據。

《宋書符瑞志》載博士蘇林、董巴言,但云魏之氏族出自顓頊,與舜同祖,見於《春秋世家》。《魏志》蔣濟以為舜本姓媯,其苗曰田,非曹之先,著文以追詰隆。

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豈不可笑,況於士大夫 乎!

程氏出程伯休父。《太史公自序》云:「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應劭曰:「封為程國,休父字 也。其後為司馬氏。」

《晉書·宣帝紀》:「其先出自帝高陽之子重黎,為《夏官》祝融,歷唐、虞、夏、商,世序其職。及周,以夏官為司馬。其後程伯休甫,周宣王時以世官克平徐方,錫以官族,因而為氏。」

而《左傳成十八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註: 「程滑,晉大夫。」《襄二十三年》「程鄭嬖於公」,註:「鄭亦荀氏 宗。」此則晉之程氏,乃荀氏之別,不與休甫同出。今既 祖休甫,又祖程嬰,則誤矣。

《路史》以荀為文王之後。子華子之書,亦言其族出於司馬,而又曰趙則真吾姓之所宗氏也,則程又與趙同祖。朱子曰:「《子華子》近世偽書,今或引其說以證姓氏之所從出,則誣其祖矣。」 又按《莊子》及《呂氏春秋》,子華子,韓昭釐侯時人,非孔子所見之程子。

沈氏,《宋書》沈約《自序》:「昔少皞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 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 以處大原。帝顓頊嘉之,封諸汾川。其後四國:沈、姒、蓐、 黃。沈子國,今汝南平輿沈亭是也。」

汝南去汾川甚遠

《春秋》之時,列於盟會。《定公四年》,「諸侯會召陵伐楚,沈 子不會。晉使蔡伐沈,滅之,以沈子嘉歸。」按:沈、姒、蓐、黃 四國皆在汾水之上,為晉所滅。

《左氏昭公元年》傳曰:「今晉主汾而滅之矣。」

黃非江人,「黃人」之「黃」,則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 並列而合之為一,誤也。《唐宰相世系表》曰:「沈氏出自 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食采於沈,汝南平輿沈 亭即其地也。」此為得之。

又按魯有沈猶氏。《家語》:「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曾子弟子沈猶行,是以地為姓。」 《漢書》:景帝封楚元王子歲為沈猶侯。

白氏,唐白居易自序《家狀》曰:「出於楚太子建之子白 公勝,楚殺白公,其子奔秦,代為名將,乙丙已降是也。 裔孫白起,有大功於秦,封武安君。」按:白乙丙見於僖 之三十三年。白公之死,則哀之十六年後白乙丙一 百四十八年。曾謂樂天而不考古,一至此哉!

《唐宰相世系表》以西乞術白乙丙為「孟明之子」 ,尤誤。

考證
揚氏《漢書揚雄傳》。

揚從才

曰:「其先出自周伯僑者,以支庶,食采於晉之揚。」

《左傳》「楊」 字從「木。」

因氏焉。揚在河、汾之間,周衰而揚氏或稱侯,號曰揚 侯。會晉六卿爭權,韓、魏、趙興,而范中行知伯弊,當是 時偪揚侯,揚侯逃於楚巫山,因家焉。此誤以楊侯與 楊食我為一人也。《唐書宰相世系表》曰:「揚氏出自姬 姓,周宣王子尚父封為揚侯。」又云:「晉之公族,食邑於 羊舌。」

《左傳正義》引《世族譜》云:「羊舌,其所食邑名。」

凡三縣:一曰銅鞮,二曰楊氏,三曰平陽。羊舌四族,叔 向食采楊氏,其地平陽楊氏縣是也。及晉滅羊舌氏, 而叔向子孫逃於華山仙谷,遂居華陰。用修據此以 楊、陽、揚、羊四姓為一,尢,誤。按:楊城即今之洪洞縣,本 楊侯國。《左氏》女叔侯所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

襄二十九年

而子雲反《離騷》亦云:「有周氏之嬋嫣兮,或鼻祖於汾 隅。靈宗初諜伯僑兮,流於末之揚侯。」不知其字何以 為楊,及其滅於晉而為大夫羊舌氏,邑則食我始見 於《傳》。而楊朱與老子同時,又非羊舌之族也。陽氏則 以國為氏,以邑為氏,皆不可知。

胡三省曰:「《春秋》閔公二年,齊人遷陽,子孫以國為氏。」 又按昭公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陽,是邑名。

「晉有陽處父,乃在叔向之前而禁之。」「陽丐,魯之陽虎。」

《曾子》弟子有「陽膚。」

非一陽也。宋之羊斟,邾之羊羅,非一羊也。安得謂「陽」 為「平陽」,「羊」為「羊舌」,而並附之叔向乎?

段氏。《後漢書》:「段熲,其先出鄭共叔。」段,古人無以祖父 名為氏者,凡若此類,皆不通之說。按段氏當出自段 干。《史記》: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

《唐書世系表》「封於段為干木大夫」 ,謬。

《魏世家》有段干木、段乾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明。 褚氏《唐宰相世系表》云:「出自子姓,宋共公子段,字子 石,食采於褚,其德可師,號曰褚師。」按:褚師乃官名,不 獨宋有此官,鄭亦有之。《昭公二年》,「鄭公孫黑請以印 為褚師」是也。衛亦有褚師聲子。

賀氏,《晉書賀循傳》曰:會稽山陰人也。其先慶普,漢世 傳《禮》所謂慶氏學族。高祖純,安帝時為侍中,避安帝 父清河王慶諱,改為賀氏。《宋史》賀鑄自言出王子慶 忌,居越之湖澤,所謂鏡湖,乃慶湖也。

見《鑄本傳》。然史即疑之。

按:古但有以王父字為氏,無以名為氏者。慶忌名也, 不得為氏。而鏡湖本名鑑湖,慶古音羌,聲不相近。若 齊之慶氏,居吳朱方,見於《左傳》。後人以慶封有弒君 之惡諱之而欲更其祖,其不及宋司馬華孫遠矣。

《水經注》有賀臺,越入吳,還而成之,故號曰「賀臺。」 苟欲求越國之故,何不取之於賀臺,而必取之於鏡湖,又改「鏡」 而為「慶」 耶?

刀氏。

《復古編》云:「作刁,非。」

《姓譜》以為齊大夫豎刀之後。胡三省曰:「豎刀安得有?」 《後漢書貨殖傳》有刀間。愚按古書,刀與貂通,齊襄王 時有貂勃。

寇氏,《姓譜》出自武王弟康叔為周司寇,後人因以氏 焉。按康叔為衛國之祖,必無以王官氏其支庶之理, 此乃衛之司寇。《左傳》哀二十五年有司寇亥,即寇氏 之祖也。《檀弓》有司寇惠子。

今之顏氏,皆云兗國之裔。考《仲尼弟子列傳》,有顏幸、 顏高、顏祖、顏之僕顏噲、顏何,而孔子於衛,主顏讎由, 此六人與讎由皆無後乎?今之孔氏,皆云夫子之裔。 《春秋》齊有孔虺,衛有孔達,陳有孔寧,鄭有孔叔、孔張, 此四族者皆無後乎?且夫子出於宋,為子姓,而鄭,姬 姓;陳,媯姓;衛,姞姓。

哀十一年孔姞

可合而為一乎?

《史記貨殖傳》:「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秦伐魏,遷孔氏南陽。」 《平準書》:「孔僅南陽大冶。」

顏魯公作《家廟碑》云:「其先出於顓頊之孫祝融,融孫 安,為曹姓。其裔邾武公,名夷甫,字顏子友,別封郳為 小邾子,遂以顏為氏,多仕魯為卿大夫。」按《左傳襄十 九年》:「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其姪鬷聲姬。」注曰:「顏、鬷 皆姬母姓。」

當雲母氏

則顏之為「姬姓」,為「魯族」,審矣。

《姓譜》曰:「顏姓,本自魯伯禽支子,有食采顏邑者,因以為族。」

其出「於邾」之說,本自圈稱葛洪,蓋徒見《公羊》於邾有 「顏公」之稱,而不考之於《左氏》也。莒之犁比公,豈必為 犁彌之祖乎

《公羊傳》謂「邾婁顏淫九公子於宮中,因以納賊。」 周天子誅顏而反孝公於魯,非隱公所盟之儀父,不知何取於若人,而以之為祖?

春秋時以孟為字者甚多。今之孟氏皆祖子輿,前代 亦未之有也。《魏書》:「孟表,濟北蛇丘人。自雲本屬北地, 號索里諸孟。」

古時孟姓,亦或與芒通。《史記秦本紀》:「擊芒卯。」 華陽索隱引譙周云:「孟卯也。」 《淮南子》孟卯注引《戰國策》曰:「芒卯也。」

《元史孔思晦傳》:「五季時,孔末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 害宣聖子孫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後,思晦 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我不共戴天, 乃列於族,與共拜殿庭可乎?遂會族人斥之,而重刻 宗譜於石。」然則今之以孔姓而濫通譜牒者,可以戒 矣。

漢濟陰太守孟郁《修堯廟碑》曰:「惟序仲氏,祖統所出, 本繼於姬,周之遺苗,天生仲山甫,翼佐中興,宣平功 遂,受封於齊,周道衰微,失爵亡邦,後嗣乖散,各相土 擇居,帝堯萌兆,生長葬陵,在於成陽,聖化常存,慕巍 巍之盛,樂風俗之美,遂安處基業,屬都鄉高相里,因 氏仲焉,以傳於今」,其陰列仲氏有名者三十餘人。又 《廷尉仲定碑》略同。漢時仲氏自謂仲山甫之後,託基 於帝堯之陵,而今則以為孔子弟子子路之後,援顏、 曾、孟之例,而求為五經博士矣。然春秋之以仲氏者 不一,而仲山甫未嘗封齊,則漢人之祖山甫未必是, 而今人之祖子路亦未必非也。

《以國為氏》

[編輯]

古人之氏,或以諡,或以字,或以官,或以邑,無以國為 氏者。其出奔他國,然後以本國為氏。敬仲奔齊而為 「陳氏」是也。其他若鄭丹、宋朝、楚建、郳申之類,皆是也。 不然,則亡國之遺裔也。

今人姓同於國者,多自雲以國為氏,非也。夏氏出於 陳之少西,而非夏后氏之夏。「齊氏」出於夏之齊惡,而 非齊國之齊。《左氏》《史記》其最著明者矣。

《秦堇父》非秦國之「秦」 ,《狄虒彌》非狄人之「狄。」

《姓氏書》

[編輯]

姚寬《西溪叢語》曰:「姓氏之學,莫盛於《元和姓纂》,自南 北朝以官職相高,沿至於唐,崔、盧、李、鄭糾紛可鄙。若 以聖賢所本,如媯姓、子姓、姬姓、姜姓之類,各分次其 所從來,以及《春秋》所紀,用《世本》、荀況譜、杜預《公子譜》 為法,則唐、虞、三代列國諸侯,俱可成書。此似太史公 欲為而未就者耳。愚嘗欲以經傳諸書次之,首列黃」 帝之子得姓者十二人。次則三代以上之得國受氏, 而後人因以為姓者。次則戰國以下之見於傳記,而 今人通謂之姓者。次則三國、南北朝以下之見於史 者。又次則代、北複姓、遼、金、元姓之見於史者,而無所 考者,別為一帙。

略舉其目,曰:《姓本》第一,《封國》第二,《氏別》第三,《秦漢以來姓氏合併》第四,《代北姓》第五,遼、金《元姓》第六,《雜改姓》第七,《無徵》第八。

此則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而《望族》五音之紛紛 者,皆無所用,豈非反本類族之一大事哉。

漢劉向撰。《世本》二卷,其書不傳。今《左傳》註疏多本之, 然亦未必無誤。

《通譜》

[編輯]

「同姓通族見於史者,自晉以前未有。」《晉書。石苞傳》,「曾 孫樸沒於寇,石勒以與樸同姓,俱出河北,引樸為宗 室,特加優寵,位至司徒。」《南史。侯瑱傳》:「侯景以瑱與己 同姓,託為宗族,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國也。《晉 書。孫旂傳》,「旂子弼及弟子髦、輔、琰四人,並有吏材,重 於當世,遂與孫秀合族。」《南史。周弘正傳》,「謟附王偉,與」 周石珍合族。《舊唐書。李義府傳》:「義府既貴之後,自言 本出趙郡,始與諸李敘昭穆,而無賴之徒苟合,藉其 權勢,拜伏為兄叔者甚眾。」《李輔國傳》:「宰相李揆,山東 甲族,見輔國執子弟之禮,謂之五父。」此以名門而附 小人也。凡此史皆書之,以志其非。今人好與同姓通 譜,不知於史傳居何等也。

「北人重同姓,多通譜系,南人則有比鄰,而各自為族 者。」《宋書。王仲德傳》,「北土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 投者,莫不竭力營贍。仲德聞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 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魏書。崔元伯傳》,「崔寬自隴右 通款,見司徒浩,浩與相齒序,厚撫之。及浩誅,以遠來 疏族,獨得不坐,遂家於武城,以一子繼浩弟覽妻封」 氏,相奉如親。《北史杜銓傳》:初,密太后杜氏父豹喪在 濮陽,太武欲令迎葬於鄴,謂司徒崔浩曰:「『天下諸杜, 何處望高?朕意欲取杜中長老一人,以為宗正,令營 護凶事』。浩曰:『京兆為美』。」中書博士杜銓,其家今在趙 郡,是杜預後,於今為諸杜最。召見銓,以為宗正,令與 杜超子道生送豹喪葬鄴南,銓遂與超如親。超謂銓 曰:「既是宗正,何緣喬居趙郡?」乃延引同屬魏郡。《南史 韋鼎傳》:陳亡入隋,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貴,文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 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豈忘本也』!」命官給酒 肴,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 餘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 乃還。

近日同姓通譜,最為濫雜,其實皆植黨營私,為蠹國 害民之事,宜嚴為之禁。欲合宗者,必上之於官,使諳 悉古今者為之考定,歲終以達禮部,而類奏行之。其 不請而私通者,屏之四裔,然後可革其弊。古之姓氏, 有專官掌之。《國語》曰:「使名姓之後,能知上下之神祗, 氏姓之所出者為之宗。」又曰:「『司商協名姓,春宮宗伯』, 其屬有都宗人、家宗人,而女官亦有內宗、外宗。今日 姓氏、婚姻二事,似宜專設一官,方得教民之本。」 氏族之亂,莫甚於五代之時。當日承唐餘風,猶重門 蔭,故史言唐、梁之際,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文書 不完,因緣以為姦利。至有私鬻誥敕,亂易昭穆,而季 父母舅反拜姪甥者。《冊府元龜》:長興初鴻臚卿柳膺 將齋郎文書兩件賣與同姓人柳居則,大理寺斷罪 當大辟,以遇恩赦減死,奪見任官,罰錮終身不齒。敕 曰:「一人告身三代名諱,傳於同姓,利以私財,上則欺 罔人君,下則貨鬻先祖,罪莫大焉。自今以後,如有此 弊,傳者受者,並當極法。」今則因無蔭敘,遂弛禁防。五 十年來,通譜之俗,遍於天下,自非明物察倫之至,亟 為澄別,則滔滔之勢,將不可反矣。

唐朝以前,最重譜牒。如《新唐書》言:「河南劉氏,本因匈 奴之後,劉庫仁、柳城李氏,世為契丹酋長;營州王氏, 本高麗之類。」此同姓而不同族也。又如《魏書高陽王 雍傳》言:「博陵崔顯,世號東崔,地寒望劣。」此同族而不 同望也。故《高士廉傳》言:「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 下懸隔。

異姓稱族,自漢以來未有此事。杜子美《寄族弟唐十 八使君》詩云:「與君陶唐後,盛族多其人。聖賢冠史籍, 枝派羅源津。」則杜與唐為兄弟矣。《重送劉十弟判官》 詩云:「分源豕韋派,別浦鴈賓秋。年事推兄忝,人才覺 弟優。」則杜與劉為兄弟矣。韓文公《送何堅序》亦云:「何 於韓同姓為近。」

《容齋三筆》引孫緬《唐韻》曰:「韓滅,子孫分散江淮間」 ,因以「韓」 為「何」 字,隨音變,遂為何氏。

按:《詩·揚之水》,一章言戍申,二章言戍甫,三章言戍許。 孔氏曰:「言甫、許者,以其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 借許、甫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秦、趙同為 嬴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

《史記·秦本紀》:「太史公曰:『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陸賈傳》:「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 《索隱》曰:按韋昭雲,「秦伯翳後與趙同出蜚廉,造父有功,周穆王封之。趙由此一姓趙氏。」 《漢書·武五子傳》,「趙氏無炊火焉。」 韋昭云:「趙,秦之別氏。」 《南越傳》,「蒼梧秦王。」 晉灼曰:「秦王即趙它也。趙本與秦同姓,故曰秦王。」 《淮南子》亦稱「秦始」 皇為趙政。《三國志》:「陳思王上疏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註:「秦穆公有赦盜馬事,趙則未聞。」 蓋以秦亦趙姓。《文選》王融《策秀才文》:「訪游禽於絕澗,作霸秦基。」 李善注引《韓非子》所載趙董閼於事,而云:「《史記》曰:『趙氏之先,與秦共祖。以其共祖,故雖秦亦號曰趙』。」 又左思《魏都賦》:「二嬴之所曾聆。」 李善註:「秦穆公,趙簡子。《史記》:趙氏之先,與秦同祖,故曰二嬴也。」

《崧高》言「生甫及申。」孔氏曰:「此詩送申伯而及甫侯者, 美其上世俱出四岳,故連言之。」今人之與同姓,則無 不通譜,何不更廣之於異姓,而以子美、退之為例也。 季華《淮南節度使崔公頌德碑》云:「惟申伯翼宣王,登 南邦,興周室;小白率諸侯,征楚翟,奉王職」,與崔公葉 德同勳,皆姜姓也。

開元十九年,於南京置齊太公廟。建中初,宰相盧杞、 京兆尹盧諶以「盧」者齊之裔,乃鳩其裔孫,若崔、盧、丁、 呂之族,合錢以崇飾之。

元吳澂《送何友道游萍鄉序》云:「展、柳、韓、何二族,各以 儒官著,而其初實一姬姓。文之昭由魯之展而為柳, 武之穆由晉之韓而為何,氏不同而姓同。」

宋邵伯溫《聞見錄》云:司馬溫公一日過康節先生,謁 曰:「程秀才。」既見,則溫公也。問其故,公笑曰:「司馬出程 伯休父。」

《二字姓改一字》

[編輯]

古時以二字姓改為一字者,如馬宮本姓馬,矢改為 馬。唐憲宗名純,詔姓淳于者改姓於《唐宰相世系表》, 「鍾離昧二子,次曰接,居潁川長社,為鍾氏。」見之史冊, 不過一二。自洪武元年,詔蒙古服、蒙古語、蒙古姓一 切禁止。如今有「呼姓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 而並中國所自有之複姓,皆去其一字。氏族之紊,莫 甚於此。且如孫氏有二,衛之良夫、楚之叔敖,並見於 《春秋》,而公孫、叔孫、長孫、「士孫」、「王孫」之類,今皆去而為 「孫」,與二國之孫合而為一,而其本姓遂亡。《公羊》、「公沙「公乘」之類,則去而為「公」;「母」;「丘母將」之類,皆去而為母, 而其本姓遂亡。「司徒」、「司空」之類。

唐元宗御注《孝經碑》末有「司徒巨源。」 李邕《娑羅樹碑》末有「司徒元簡。」 宋開寶《商中宗廟碑》,翰林待詔司徒儼書,《宋史。趙逄傳》有禮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司徒翊。

則去而為司;司馬氏則去而或為司,或為馬。而司馬 之僅存於代者,惟溫公之後。所以然者,蓋因儒臣無 學,不能如魏孝文改代北之姓,一一為之條理,而聽 其人之所自為也。然蒙古姓之改,不始於是時。《唐書》: 阿史那忠以擒頡利功,拜左屯衛將軍,妻以宗女定 襄縣主,賜名為忠,單稱史氏。韓文公《集賢院校理石 君墓誌》云:「其先姓烏石蘭,從拓拔魏氏入夏,居河南, 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劉靜修《古里氏名字序》云:「吳 景初本姓古里氏,以女直諸姓,今各就其近似者,易 從中國姓,故古里氏例稱吳」,則固已先之矣。

肅宗上元二年,詔「氏姓與俗。」缺。及《隱疾》同聲者,宜改與「本族望所出。」

金世宗大定十三年五月戊戌,禁女直人毋得混為漢姓。今完顏氏皆去「完」 而為顏,惟曲阜不敢冒兗國之姓,特稱完氏。

《章丘志》言:「洪武初,翰林編修吳沈奉旨撰《千家姓》,得 姓一千九百六十八,而此邑如術如傌,尚未之錄。今 訪之術姓有三四百丁,自雲金丞相術虎高琪之後, 蓋二字改為一字者,而撰姓之時,尚未登於黃冊也。」 以此知單姓之改並在明初以後,而今代山東氏族 其出於金、元之裔者多矣。

洪武元年,禁勿為元人姓者。禁中國之人更為元人 姓,非禁元人之本姓也。三年四月甲子,詔曰:「天生斯 民,族屬姓氏,各有本原。古之聖王尤重之,所以別昏 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為天下主。 已嘗詔告天下:蒙古諸色人等,皆我赤子,果有材能, 一體擢用。聞入仕之後,或多更姓名,朕慮歲久,其子 孫相傳,昧其本原,非先王致謹氏族之道。中書省其 告諭之,如已更易者,聽其改正,可謂正大簡要。」至九 年三月癸未,以火伱赤為翰林蒙古編修,更其姓名 曰霍莊,蓋亦倣漢武賜日磾姓金之意。然漢武取義 於休屠王,祭天金人,亦以中國本無金姓也。今中國 本有霍姓而賜之霍,則與周霍叔之後無別矣。況其 時又多不奉旨而自為姓者。其年閏九月丙午,淮安 府海州儒學正曾秉正言:「臣見近來蒙古、色目人多 改為漢姓,與華人無異。有求仕入官者,有登顯要者, 有為富商大賈者,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宜令復姓,庶 可辨識。又臣前過江浦,見塞外之俘累累而有,江統 徙戎之論,不可不防。」至永樂元年九月庚子,上謂兵 部尚書劉儁曰:「各衛韃靼人多同名,宜賜姓以別之。」 於是兵部請如洪武中故事,編置勘合、給賜姓氏。

按:洪武中勘合賜姓,《實錄》不載,惟「十六年二月,故元雲南右丞觀音保降,賜姓名李觀。」 又《宣宗實錄》:「丑閭洪武二十一年來歸,賜姓名李賢。」

從之。三年七月,賜把都帖木兒名吳允誠,倫都兒灰 名柴秉誠,保柱名楊效誠,自此遂以為例,而中外相 亂。惜乎,當日之君子無類族辨物之道。使舉籍蕃人 之來歸者,賜以漢姓,所無不妨如「拓拔」、宇文之類二 字為姓,則既不混於古先帝王氏族、神明之胄,而又 使百世之下,知昭代遠服四裔,其得姓於朝者凡若 干族,豈非曠代之盛舉哉!

《北方門族》

[編輯]

杜氏《通典》言:「北齊之代,瀛、冀諸劉,清河張、宋,并州王 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近將萬室。」《北史薛引傳》,「為河 北太守,有韓、馬兩姓,各二千餘家。」今日中原北方雖 號甲族,無有至千丁者。戶口之寡,族姓之衰,與江南 相去敻絕。其一登科第,則為一方之雄長,而同譜之 人,至為之僕役。此又風俗之敝,自金、元以來,凌夷至 今非一日矣。

《冒姓》

[編輯]

今人多有冒母家姓者,《漢書。外戚恩澤侯表》:「扶柳侯 呂平,以皇太后姊長姁子侯。」師古曰:「平既呂氏所生, 不當姓呂,蓋史家惟記母族也。」按是時太后方封呂 氏,故平以姊子冒姓呂而封耳。《唐書。天后紀》:「聖曆二 年臘月,賜皇太子中宗姓武氏。」然則有天子而令之 冒母姓者與?

《漢書。景十三王傳》:趙王彭祖取江都易王寵姬王建 所姦淖姬者,甚愛之,生一男,號淖子。《晉書會稽王道 子傳》:許榮上疏言:「今臺府局吏、直衛武官及僕隸婢 兒,取母之姓者,本臧獲之徒,無鄉邑品第。」是知冒母 為姓,皆人倫之所鄙賤。然亦有帝子而稱母姓者,如 栗太子、衛太子、史皇孫之類,則以其失位而名之也。

《外戚傳》:「上憐許太子蚤失母,蓋霍後,時人稱之。」

呂平以太后姊長姁子侯。此「冒母姓」之始。

《夏侯嬰傳》:曾孫頗尚主,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

滕公子孫更為孫氏,此冒外祖母姓。

《史記灌夫傳》:父張孟為潁陰侯,嬰舍人,得幸,因進之, 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大宛傳》:堂邑氏,故胡 奴甘父,《漢書注》,服虔曰:「堂邑,姓也。漢人,其奴名甘父。」 師古曰:「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下雲「堂邑父者, 蓋取主之姓以為氏,而單稱其名曰父,此冒主姓之 始。」

《新唐書》:「元載父景昇,為曹王明妃。元氏掌田租,請於妃,冒為元氏。」

《兩姓》

[編輯]

《漢書百官表》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 史大夫。一姓繁。」

《姓氏之誤》

[編輯]

《穀梁傳》隱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南,氏姓也;季,字也; 「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 諡也;「父」非諡,諡字衍文。

《詩白華箋》:「褒姒,褒人所進之女,姒其字也。」「字」當作姓。 此康成之誤。孔氏曰:「褒國,姒姓。言姒其字者,婦人因 姓為字也。」乃是曲為之解耳。

朱子註《論語》《孟子》,如太公姜姓呂氏,名尚,其別姓氏 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陳,名亢;子 貢姓端木,名賜;子文姓鬥,名穀於菟之類,皆以氏為 姓。齊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則併姓氏而為一矣,豈承 昔人之誤而未之正與?

宋自夾漈鄭氏始著《氏族略》,以前人多未講此,故《博古圖》言州吁姓州,而徽宗欲倣周人「王姬」 之號,故公主謂之「帝姬」 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