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第1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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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象汇编 第一百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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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一百十一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六

  明二英宗天顺四则 宪宗成化二十则 孝宗弘治十四则 武宗正德十三则 世

  宗嘉靖四十一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四十一则 光宗秦昌一则 熹宗天启四

  则 愍帝崇祯十四则

皇清康熙二则

 丰歉部总论

  春秋四传隐公六年 桓公三年 宣公十六年 襄公二十四年

  礼记乐记

  管子八观

  墨子七患

  田家五行论霜

庶征典第一百十一卷

丰歉部汇考六[编辑]

明二[编辑]

英宗天顺元年饥[编辑]

按《名山藏》,“天顺元年三月命左佥都御史林聪赈饥 于山东,五月命都御史马昂赈饥山西,以民饥减岁 办物料之半。”

天顺二年,饥。

按《广东通志》:“天顺二年,廉州饥。”

天顺六年,饥。

按《泽州志》:“天顺六年,大饥。”

天顺八年,饥。

按《山东通志》:“天顺八年,即墨大饥。”

宪宗成化元年饥[编辑]

按《名山藏》,成化元年七月,两畿、河南、浙江雨水伤稼, 命抚按赈民。九月,发银四万,赈凤阳、徐州饥。大学士 李贤等言:“山西大同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元年,随州大饥。”

成化二年,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年,代州大饥,人相食。”

成化三年,饥。

按《广东通志》:“成化三年秋,饥。”

成化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德安饥,黄陂大饥。”

成化五年,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石门饥。”

按《福建通志》:“成化五年,将乐饥,光明阳岸都民强发 富民仓。”

成化六年,饥。

按《山东通志》:“成化六年,掖、潍、即墨大饥,昌邑尤甚。 成化八年,饥。”

按《畿辅通志》:“成化八年,顺德大饥。”

成化九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九年五月,以山东旱饥,命河南等处 巡抚等官分发其流民于诸州县所在区画屋舍,验 口给粮,秋成遣之,更弛山东征役之赋。”

按《山东通志》:“成化九年夏六月,濮州、博平旱,大饥; 成化十年,济南稔。”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年,济南大稔,斗米七钱。”

成化十二年,饥。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二年,南平、顺昌、沙县民饥,守巡 藩”以闻。 成化十四年稔。

按《畿辅通志》:“成化十四年,大有年。”

成化十五年稔。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五年,莒州大稔,麦一茎两穗,谷 一茎六七穗。”

按《广东通志》:“成化十五年冬,灵山石城大有年。 成化十六年,大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六年,崞县大饥,大风折禾,民多 相食。文水县亦饥。”

成化十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七年,平度大饥,人相食。”

成化十八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十八年三月,赈济苏、松、淮扬、山西、大 同饥民。”

成化十九年,饥。

按《潞安府志》:“成化十九年,大饥。”

成化二十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年九月,巡抚左佥都御史叶琪 奏,“山西连年灾伤,平阳一府,逃移者五万七千八百 馀户,内西邑县饥,饿死男妇六千七百馀口,蒲、鲜等

州,临晋等县,饿莩盈途,不可数计,父弃其子,夫卖其
考证
妻,甚有全家聚哭投河而死者,弃子女市井而逃者。”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年七月,燕南饥。

按《泽州志》:“成化二十年,大饥,民多疫死,至相食。诏遣 官赈恤,免租半。”

按《河南通志》:“成化二十年,大饥。”

成化二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大饥,人相食。”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均州饥,僵尸载道。”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冬,顺德大饥。

成化二十二年,饥。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二年十月,淮北山东大饥。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二年正月辛酉,敕河南按察佥 事傅希说兼理凤阳等府,赈济饥民,二月以所在饥 荒赐巡抚官敕,令其抚安军民。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秋,无禾。岢岚、万泉、潞州 人相食。”

成化二十三年,河间、赵城熟、潞州、陕西饥。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河间大熟”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夏,赵城大有年,潞州饥, 大疫,饿莩盈野,遣官赈济。”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冬,大饥,民死亡半过。”

孝宗弘治元年饥[编辑]

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新城、昌化大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安陆饥。”

弘治二年,蒲州有年应山饥。

按《山西通志》,弘治二年,“蒲州大有年斗米钱二十文。” 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春,应山大饥,道殣相望。 弘治三年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三年,温州大饥。”

弘治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龙泉大饥。”

弘治五年,饥。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济南大饥,河决黄龙冈,昌邑 大饥。”

按《广东通志》:“弘治五年,南海饥。海南基围振溃,禾稼 荡尽。有司命工筑补,赈济流民一万馀人。”

弘治六年有秋。

按《福建通志》:“弘治六年,大有秋。”

弘治七年稔。

按《山东通志》:“弘治七年,济南大稔。”

按《福建通志》:“弘治七年,麦大熟。”

弘治十一年稔。

按《河南通志》:“弘治十一年,斗米十钱。”

弘治十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二年,安陆饥。”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南平、顺昌、沙县民饥,守巡 藩臬以闻。”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二年,南海、番禺大饥,东莞、增城 亦饥。”

弘治十三年,台州饥。灵山有年。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台州大饥。”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三年,灵山县大有年,斗米四钱。 弘治十四年,饥。”

按《畿辅通志》,“弘治十四年夏,永平府大水,秋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四年,馀姚大饥,会稽新昌亦饥, 弘治十五年饥。

按《大政纪》:“弘治十五年五月,两浙大饥,命副都御史 王璟巡视。”

弘治十七年,饥。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万泉秋,无禾。”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七年,宁波大饥。”

弘治十八年,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八年春,安陆饥。”

武宗正德元年石楼兴宁有年德安饥[编辑]

按《山西通志》:“正德元年,石楼大有年。”

按《湖广通志》:“正德元年,德安饥。”

按《广东通志》:“正德元年,兴宁大有年。”

正德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夏,衡阳大饥。”

按《云南通志》:“正德二年,腾冲饥。”

正德三年,饥。

按《山东通志》:“正德三年,昌邑大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保康大饥。”

正德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衢州大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夏,衡州、巴陵、临湘大饥,茶陵 饥,郴州大饥。”

正德五年,饥,清平有年。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永嘉大饥。”

按《江西通志》,“正德五年,奉新靖安大饥。时因华林玛 瑙寨盗起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荆州大饥。

按《贵州通志》:“正德五年,清平大有年。”

正德六年,饥。

按《大政纪》:“正德六年四月,顺天府属县大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石州大饥。”

正德八年,饥。

按《畿辅通志》:“正德八年秋,永平府饥。”

正德十年,饥。

按《贵州通志》:“正德十年,都匀饥。”

正德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宁乡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荆州饥。”

正德十二年,饥。

按《大政纪》,“正德十二年四月,畿内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二年,靖州饥。八月,湖广饥。” 按《贵州通志》,“正德十二年秋八月,清平饥。”

正德十三年,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汉阳饥,应城稻田土黑起 烟,苗半灼死。”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三年,武缘县大饥,民食薇蕨,死 者无数。”

正德十四年,饥,太平有年。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四年,太平大有年。秋禾一本三 穗者三之二,两穗者半。”石楼民饥,西北乡四里村落 为墟。大同饥。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杭州大饥。”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新会饥。”

正德十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六年春,大同大饥。”

世宗嘉靖元年霍汾清平有年太平饥[编辑]

按《山西通志》:嘉靖元年,霍州、汾州“大有年。”

按《江南通志》:“嘉靖元年,太平县大饥,黄山竹生米,人 争采食。”

按《贵州通志》:“嘉靖元年,清平大有年。”

嘉靖二年,饥。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二年闰四月,给事郑一鹏言,臣 巡光禄,见迩者祷祀繁兴,费用渐广,而经筵供费,祇 为靡文,一醮之费,至金钱一万八千,以月计之,不知 几百万矣。今天灾时变,月无虚日,京师之民裹席行 乞,母子裸而饿死,而州县征发繁扰,贫者转为盗贼, 强者靡于兵刃,边境之民,日夜荷戈执戟而不得食, 奈何徇佞幸之言而饱僧道之腹哉?愿改西天厂为 宝训厂,以贮祖训;西番厂为古训厂,以贮奏疏。经筵 之暇,游息其中,寿何以不若尧舜,治何以不若唐虞?” 帝曰:“天时饥馑,斋祀其暂辍之。”

按《畿辅通志》:“嘉靖二年无麦米。”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柳州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年,新安所大饥。”

嘉靖三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三年二月,时南京畿饥甚,人相食。巡 按淮扬御史朱衣上言:“人民为饥所迫,父子兄弟夫 妇之间多相残贼。嫠妇刘氏食四岁小儿。百户姚臣、 王堂以子鬻母,军馀曹洪以弟杀兄,王明以子弑父, 无复人理。且地震雾塞,臭弥千里,灾变之来,莫此为 甚。是时四方俱歉,盗贼蜂起,闽、广、青、齐、豫、楚之间,所” 在成群,而庐、凤为甚。泗州洪泽啸聚众千人,江洋出 没,尤多盗艘。给事中张原疏奏,“乞遣官督剿。”从之,仍 特敕操江都御史伍文定防御擒捕。

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年三月,武定大风起沙,害麰麦, 平度大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年,杭州、昌化、湖州、衢州大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永昌、腾越大饥。”

嘉靖四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年,南昌府属饥。”

嘉靖五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二月,畿内饥。巡按顺天御史张 珩言:“畿内凶荒,乞赈。”下户部覆议,从之。是时灾异众 多,礼部类闻。帝降谕曰:“四方灾异非常,朕心忧惧。此 非下民之孽,皆朕之失云。”南京御史仲选上言:“陛下 此谕,禹、汤罪己之言,周宣忧惧之心也。有君如此,何 忍负之?臣闻之,应天以实不以虚,勤民以行不以言。” 今之灾异,或者圣学之未敦,政权之下移,小人之未 远,忠直之未录,百官之未励,民生之日蹙,武备之废 弛,与有一于此,皆干天和。陛下用一人而制行材器 未必尽知,议一事而始终利害未必尽知,是亦圣学 之未敦也。或以奸党而复其官,或以巨恶而宥其罪, 或奏逮职官,或陈乞敕命,无不立遂。“人言啧啧,皆谓 陛下左右乘其喜怒,阴为之地,是亦政权之下移也。 崔文以邪术侍左右,璁、萼以谗夫而预经筵,刘棨以 白衣而厕馆阁,蔡亨、蔡铭、吴大田以匪人而居华职,

是小人之未远也。或覆庇匪人,或玩愒公事,或私通
考证
关节,公纳贿赂,文虽丽而大节有亏,外可观而内行

不足,是臣职之未励”也。谪戍如丰熙等,削籍如马明 衡等,远迁如马卿、陈逅等,外补如吕柟等,不幸而死 如王思、裴绍宗等,皆抑郁而不得其志,是“忠直之未 录也。水旱疠疫,民死什五,加之权奸煽毒,酷吏肆威, 十室九空,而征徭日增,催科日烦,是民困之未苏也。 承平日久,民不知兵,军职皆骄子,不识战陈,士卒皆 市人,莫辨什伍,精壮者私役于守备府营之家,轮番 上直;操备者木刀竹矢,全无犀利,是武备之不振也。 臣待罪言官,不能随事纳忠,致有灾异,皆臣等不职 之所召。万一谠言可采,少赐施行。仍将臣罢黜,以应 天变。”报闻。

嘉靖六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景宁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六年,都匀、兴隆饥。”

嘉靖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七年,大饥。”

按《垣曲县志》:“嘉靖七年,大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黄陂大荒。”

按《广东通志》:“嘉靖七年,海丰、碣石大饥,死者枕藉。 嘉靖八年饥,赵城有年。”

按《大政纪》:“嘉靖八年二月,湖广大饥。巡按御史张禄 见岁凶民饥,绘图以献。六月,山西大饥。山西连岁荒 歉,饿莩在道。参政王尚䌹上救荒八议:一曰愍饥馑, 乞遣使行部,问民疾苦;二曰恤暴露,乞有司祭瘗,消 释厉气;三曰救灾民,乞支散庾积,秋成补还;四曰停 征敛,乞截日住征,以俟丰年;五曰信告令,乞劝分菽 粟,后必偿补;七曰谨预备。乞申明旧例,措处积贮,勿 使庾廪空虚;八曰恤流亡。乞所过州县加意存恤,勿 使群聚思乱。”下户部覆议,从之。十一月,河南、陕西大 饥。陕西佥事齐之鸾上言:“臣承乏宁夏,自七月中,由 舒、霍逾汝宁,目击光、息、蔡、颍间,蝗食禾穗殆尽,及经 陕”潼关,晚禾无遗,流民载道。迨入关中,重以秋潦, 环庆而北,骄阳五载。臣崎岖沙碛间,见居民刈获,喜 召问之,答曰:“蓬也。”其类有绵、刺二种,有子可面。饥民 仰此五年矣,臣尚意其可食也。及至韦州,复遇民食 蓬子面,取而啖之,螫口涩,复呕逆移日,乃知小民食 此,岂得已邪?今将二蓬子亲封题识,稽首赍献,伏望 皇上示诸大臣,使知民瘼。臣惟皇上即位九年矣,议 礼考文,日不暇给,而治安未臻,且有大可忧之事;三、 深可惜之癖;四,敢为陛下陈之。国家贡赋,挽运上游, 脱或道途有挺锄之梗,而东南之漕一再岁不至,何 以处之?此大可忧一也。天潢日衍,禄食匮乏,而惮于 改弦,不思尾人之患:此大可忧二也。边疆岁扰,将骄 卒惰,而大同、甘肃之变,屡事姑息,异日有患,必自边 境,此大可忧三也。八九年间,《大礼》一议,蔓引不休,好 恶予夺,一主乎是,其不合者,挤之如四凶梼杌,永不 收录;其合者,擢之如伊尹、傅说,骤至台鼎。此可惜之 癖一也。大臣之不肖,谄谀为甚,今侈祥《衒异》见之章 牍,启惰导欲,渐不可长,此“可惜之癖二也。初革冗滥, 岁省万计,夤缘日久,听其陈请,戚里渐复,佞幸日亲。 此可惜之癖三也。内臣镇守,非太祖立法之意,天下 臣民以为陛下御极,当不旋踵拔去病根。乃今因循, 久而不议。此可惜之癖四也。”帝下其章于各部。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闻喜夏县无禾,民食树皮殆 尽,曲沃万泉、荥河、稷山、宁乡大饥,群寇大起,剽掠攻 城。秋,赵城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嘉靖八年春疫,保、顺、潼三郡民大饥。” 按《广东通志》:“嘉靖八年三月,兴宁归善大饥,斗米百 五十钱。”

嘉靖九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九年四月,北畿、河南、山西、湖广、陕西 大饥。时行人杨爵有事湖广、山西,还言“畿内及河南、 湖广、山西俱复大饥,乞徐议郊祀,以省劳费。”给事中 孙应奎亦言:“延绥、榆林诸处凶歉连岁,人烟几绝,至 有研木屑石以食者。”帝敕六部、都察院曰:“迩来远近 之民,饿莩载道,闻诸奏牍,实用忧戚。内外臣工皆有 分理之责,而部院大臣又百司庶僚之首,不可不佐 朕安民。其各列谘议,会奏以闻。”于是吏部尚书方献 夫等会陈重守令,广储蓄,索鬼神,恤阵亡,慎刑狱,及 蠲免救济诸条,帝采纳之。夏言以榆林重镇,尢当加 意存恤,上言乞发帑金十五万,遣佥都御史李如圭 亲往和籴,挽输边镇,以全民命。帝从之,特召如圭至 御前,面赐训谕,责其成功。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九年四月,行人杨爵有事湖广, 还言畿内、湖南、湖广、山西大饥,乞寝郊祀,以省劳费。” 而科臣亦言“延绥榆林凶歉,人烟殆绝。帝命部谘议 安民之道以闻。”

按《浙江通志》:“嘉靖九年,衢州大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九年,漳浦饥,其春麦熟,山竹生实 如米,采数百石,饥民赖以供食嘉靖十年,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年夏,将乐大饥,隆安、长源等都 民张庚光等,强劈富民仓”

嘉靖十一年,饥。

按《泽州志》:“嘉靖十一年,岁大饥。”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华阴大饥。”

嘉靖十二年,稷山等县有年,太原等府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夏,稷山万泉、闻喜大有年、 太原”州诸处饥,交城、文水、徐沟、太谷、汾州,野多饿 殍。

嘉靖十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大饥,平阳、泽、沁诸州,流亡 载道,人相食。”

嘉靖十四年,饥。汾西霍州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四年,汾西霍州“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广、肇、南、韶四郡大 水杀稼,民饥,斗谷百钱,百年所未见云。御史戴景赈 活甚众,奏蠲民租。”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四月,怀集凶荒,民饥; 嘉靖十五年饥,榆次等县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榆次汾西霍州大有年,榆 次,斗米钱二十文。”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五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五年夏秋,永昌、顺宁大饥。 嘉靖十六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六年,嘉兴饥。”

嘉靖十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十七年,昌邑、高密、即墨大饥。” 按《河南通志》,“嘉靖十七年春,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七年,义州饥,斗粟银一钱。” 嘉靖十八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十二月,河南饥,巡抚都御史 王杲奏闻。”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六月,沁源陨霜杀禾,民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八年正月,均州饥。

嘉靖十九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九年,瑞州民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九年,清平、兴隆饥。”

嘉靖二十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年春,大同饥。八月,大同陨霜 杀稼。”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年,饥。”

嘉靖二十一年,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长乐饥疫。”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怀集大饥。”

嘉靖二十二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春正月,吉安府大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郴州大饥。”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富川县竹结实如米,其 年饥民采而食之。”

嘉靖二十三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三年,杭州诸暨大无禾麦。”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大饥。”

嘉靖二十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杭州、宁波、处州、温州大 饥,民多殍。”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夏,衡州安陆大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相继大旱,民 饥死载路。

嘉靖二十六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六年,腾越饥。”

嘉靖二十七年,文水,大同有年,普定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九月,文水,大同“大有年。”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七年,普定大饥,斗米银四钱。 嘉靖二十八年饥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临洮饥。”

嘉靖三十年,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年夏,思州府饥。”

嘉靖三十一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一年,腾越饥。”

嘉靖三十二年,饥。贵州有年。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二年春,保定府大饥,人相食。”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太谷陨霜杀稼,潞安大 饥。”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有年。”

嘉靖三十五年,饥,霍、汾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霍州、汾州、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夏饥。

嘉靖三十六年,沁州饥,霍、汾稔。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秋,沁州陨霜杀稼,民食蓬子及苗,霍州汾西大稔。”

嘉靖三十七年,饥,霍、汾有年。

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大饥,籴于辽。”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霍州、汾州西大有年。 嘉靖三十八年,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五月,通山饥,民采蒻实 食之。”

嘉靖三十九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九年夏四月,赈顺天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太原属石州宁乡、辽、沁 大饥,民亡,饿莩盈野。”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大饥,米价差踊于三十 七年。

嘉靖四十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四十年,大饥,四月六日昼晦,赤光 南下如电。”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台、赵城、永和大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北胜大饥。”

嘉靖四十一年,山东饥,徐沟稔。

按《山东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大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徐沟大稔,米三斗,价银 一钱。”

嘉靖四十二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武乡饥贼牛大等,蜂起 寇掠,知县帅兵剿捕,被劫,越一日释归。”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春,孝感饥。”

嘉靖四十三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三年十二月,北畿、山东大饥,连 年荒歉,是岁尢甚。”

嘉靖四十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枣阳大饥。”

嘉靖四十五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新安所饥。”

穆宗隆庆元年饥[编辑]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荥河、闻喜、稷山大祲稷山免 田租之半。”

隆庆二年,山、陕饥,福建熟。

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阳城饥,万泉无禾。”

按《陕西通志》:“隆庆二年,大饥。”

按《福建通志》:“隆庆二年春,麦禾大熟。”

隆庆三年,饥。

按《山东通志》:“隆庆三年,掖、平、胶、昌、潍大水,昌邑尤甚, 民大饥。”

按《山西通志》,隆庆三年,吉州大饥,死者枕藉于道。 按《湖广通志》,隆庆三年,谷城大饥。

隆庆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隆庆四年,竹谿大饥。”

隆庆六年,饥,福建熟。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桂阳县饥。”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至六年,禾麻被野,石米三钱。 按《广东通志》,隆庆六年春三月,广州饥。

神宗万历元年饥闽广有年[编辑]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八月,靖州大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元年,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万历元年秋,大有年。”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楚雄饥。”

万历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七月,铜鼓卫大饥。”

万历三年,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年秋八月,大饥。”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年,怀集县民饥。”

万历四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年秋,大饥。”

《万历》六年,有年。

按《畿辅通志》:“万历六年,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大有年。”

万历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七年,诸城四月大霜,二麦俱坏。七 月大水百日,田庐尽没。”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民饥馑。”

《万历》十年,有年。

按《贵州通志》:“万历十年,兴隆大有年。”

万历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太平饥。”

万历十二年,饥,代州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十二年春,掖县地震饥。昌邑地震, 大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二年,代州大有年。”

万历十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太原州县,“辽州大饥,马邑 县岁大饥,升米值银一钱二分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三年,陕西凤翔大饥。

万历十四年,饥。

按《潞安府志》:“万历十四年,春霾经旬,五月方雨,民始 播百谷。八月即霜,岁大饥。先是襄垣、黎城二县连岁 歉,至是斗米银二钱,死者相枕藉,事闻,遣官赈济。”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四年,大饥,斗米二百文。”

万历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太原、平、泽、沁、辽大饥。自十 三年至十六年,诸州县民死者无筭,甚有弃婴儿于 原野,朝廷发帑银赈之。”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四月,西乡大饥。”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五年,腾越饥。”

万历十六年,饥。辽、绛、安邑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辽州绛县、安邑、大有年。绛 县台城里,谷有二穗至四穗者。安邑麦石银三钱,谷 黍石银二钱。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湖州、嘉兴、萧山大饥,浙东 大饥,金华荐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六年,德安大祲,人采木皮以食, 饥死者甚众。京山大饥。”

万历十七年,有《年》。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七年,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解州稷山大有年,谷麦价 如安邑。”

万历十八年,有年,东莞饥。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八年,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八年,綦江斗米三分。”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八年,东莞黑眚见,连年大饥。 万历十九年,庆阳饥,黄冈、福建熟。”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九年,庆阳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黄冈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九年,岁大熟。”

万历二十年,饥。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年,腾越大饥。”

万历二十一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一年,郧房饥。”

万历二十二年,赵城有年,福建兴隆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赵城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二月不雨,至夏五月,谷 涌贵,饥民大噪,掠劫城中,越三日乃定。先是连岁不 登,三四月间,每石谷价至五钱,阖城米肆尽闭。东门 李章家故饶,仓多陈朽,列米于肆,故高其价,令籴者 鳞次。陈七往籴,自辰至午,次未及,大哗于门,李殴之, 众乘机遂乱,尽掠其米入,焚其仓,烈焰亘天。巡抚李” 孚远闻变,遣坐营古应科提兵往捕之,凶首尽逸去, 所缚者收拾灰烬之饥民而已。次日,解赴军府,孚远 陈兵于门,出旗牌欲立枭之。布政使管大勋、兵备佥 事张乔松入见,立求宽解,始捆打割耳以徇。是夜,邓 三鼓众攻焚古应科之屋,为兵所擒。吴和尚挟仇劫 烧北门蔡审理家,城内外闻风抢掠者十馀处。巡抚 李孚远始部浙兵分布城中,固守各巷口闸门,戒人 勿夜出。又次日大发仓廪,乱遂定。后巡抚金学曾至, 奉旨“斩邓三于市。”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兴隆大饥。”

万历二十三年,饥。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饥。”

万历二十四年,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大饥。”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四年春,大饥,斗米银二钱,饥 莩载道。”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宾川大水,饥民食竹实。 万历二十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九月,稷山无禾,绛县大 饥,道殣相望。”

万历二十七年,饥,马邑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庚戌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春,临汾、襄陵、太平、汾西、 沁州大旱饥,山川草木无有寸遗,至母子夫妻有相 抱立毙者。”

按《马邑县志》:“万历二十七年秋,大有年。”

万历二十八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八月,解州、蒲县大饥,多 殍。”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宾州饥。”

万历二十九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七月,汾西汾州诸县 及辽州大饥。”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五月,大饥,斗米银四钱, 雨桂子于贵阳。”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永昌螟人饥“万历三十年,崞县饥,汾西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年,崞县大饥,汾西大有年。” “万历三十一年,辽州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二年,“大有年。”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三年,解州饥,兴化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夏,解州无禾。”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兴化府大有年。”

万历三十四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夏,临汾、猗氏、解州夏县 平陆无禾。”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四年,饥,大旱,斗米二百钱,诏 免田租十之一。”

万历三十五年,平阳诸州县有年,钟祥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平阳三十四州县大有 年。”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钟祥大饥。”

万历三十六年,饥,钟祥有年。

按《江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江南大水,麦禾皆无,民 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钟祥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六年五月大饥。时连年荒旱, 巡抚徐公学聚给引,招商听其兴贩,于是商贾转运, 鳞集江干,谷价虽腾,民鲜饥色。故江淮苏松之米,浮 海入闽,自徐公始,民受其赐大矣。”

万历三十七年,饥。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延安饥。”

万历三十八年,饥,兴化有年。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八年春,大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兴化府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全蜀荒旱,殍死无数。” 万历三十九年,“大有年,庆阳饥。”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九年,岁大有”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庆阳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沔阳秋大有”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大有年。”

万历四十二年,交城有年,云南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交城大有年。”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二年,云南县大饥。”

万历四十三年,交城有年,青州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交城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青州大饥,人相食。诸城 举人陈其猷上《流民图》,遣御史赈之。”

万历四十四年,日照、霍州有年。襄阳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四年,日照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霍州有年。”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襄阳蝗,食稼,民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大荒,米贵。”

万历四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秋,河津无禾,夏旱秋涝, 人相食。”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五年,惠州大饥。”

万历四十六年,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安邑、闻喜、大有年。” “万历四十七年,饥。”

按《泽州志》:“万历四十七年,阳城大饥。”

万历四十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夏县饥。”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关中大饥,十岁儿易一 斗粟。”

光宗泰昌元年饥[编辑]

按《贵州通志》:“泰昌元年,都匀饥。”

熹宗天启元年有年[编辑]

按:《山西通志》:“天启元年,安邑有年。”

按《广东通志》:“天启元年,大有年。”

天启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天启四年,湖州一岁两荒。”

天启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交城饥。”

天启六年,饥。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富平饥。”

按《广东通志》:“天启六年,岁大饥。”

愍帝崇祯元年饥[编辑]

按《福建通志》:“崇祯元年,南平饥。”

崇祯二年,饥,汾西有年。

按《山西通志》:“崇祯二年夏五月,汾西有年。”

按《江西通志》:“崇祯二年,饶州府大饥。”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蕲水、京山大饥。”

崇祯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三年,河曲饥,死亡殆尽崇祯四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太平大里饥。”

崇祯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冬,河曲饥,人相食。”

崇祯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春,芮城县绛州饥,斗米银六 钱。夏,蒲州无麦。”

崇祯七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七年,太平、蒲县、安邑、万泉、绛州阳 城、隰州垣曲、蒲州饥,人相食。”

崇祯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万泉、安邑、闻喜大饥,人相食。” 按《福建通志》,崇祯八年,寿宁县竹生米,秋成,禾稼大 歉。

崇祯九年,饥。

按《江西通志》:“崇祯九年,南昌及各府大饥,米谷腾踊, 乡城争相抢夺,巡抚解学龙禁之弗得,后杀数人方 止,府县戒严。”

按《福建通志》:“崇祯九年四月,大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闻喜、绛州夏县饥。是年正月, 闻喜人相食,抚院题奏援入疏内,发帑二万,遣中官 同抚院赈济。”

崇祯十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年,文水饥。”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年,处州大饥。”

崇祯十一年,曲阳饥,恭城丰。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一年,阳曲大饥,斗米银七钱。” 按《广西通志》,崇祯十一年戊寅,恭城县禾秀两岐,大 丰。

崇祯十三年,饥。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三年,大饥,人相食。”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自六月不雨至八月,蝗大 饥,群盗蜂起,人相食,草根木皮俱尽。益都、沂水、临淄、 昌乐、蒙阴,斗粟二千文,奇荒,连岁斗米万钱。土寇蜂 起,路无行人,男女不生育,尤为奇变。泗水县全属俱 见火光,大饥,赤地千里,土寇四起。”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襄垣大饥。”

按《马邑县志》,“崇祯十三年,岁大饥,升米值银一钱二 分。”

按《泽州志》:“崇祯十三年,夏无麦,秋无禾,人相食,骸骨 遍野。”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三年秋,全陕大旱饥。十月,粟价 腾踊,日贵,一日斗米三钱,至次年春,十倍其值,绝粜 罢市,木皮石面皆食尽,父子夫妇相割啖,道殣相望, 十死八九。”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夏,大水,民饥。”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三年,郧阳大饥。”

崇祯十四年,饥,陕西熟。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四年,大饥疫,人相食。”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四年,城武大饥疫,村绝人烟,麦 熟无主,鼠生遍野,白昼往来,见人不避,嗣是城屡破。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四年春大饥。自十三年大饥,到 处木皮草根剥掘既尽,复食人,至有父子夫妇兄弟 相食者。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四年,汝宁春大饥,夏大疫,人相 食。”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四年夏,大熟。”

崇祯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六月,阳曲文水饥,斗米银 七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嘉兴大饥,斗米四钱,道殣 相望。”

皇清[编辑]

康熙三十一年[编辑]

九月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傅继祖、席喇达瑚”、

戴通:“闻西安所属驿站凋敝,可交该督抚整顿之。彼土民生,近日情形,比前如何﹖田禾收获丰歉?如何﹖秋麦已播种乎﹖?抑犹未也?可令详明踏看来奏。”

康熙四十六年

七月二十八日

上谕大学士马齐等江浙被旱灾事,王然于六月二

十八日具奏,“邵穆布于七月初十日具题,伊等题报之后,有雨无雨,著问江南浙江大小诸臣,或有伊等家信,或问之南方来人,著即陈奏,虽有错误,亦不较也。至江西、湖广两省雨水米谷何如,亦著问明与九卿所议,另具折来奏。江西、湖广雨水调和,米谷有收,尚无妨碍,倘雨水不调,关系甚大,不可不预为筹画” 也。

丰歉部总论[编辑]

《春秋》四传。

《隐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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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告饥不以王命,故传言“京师”而不书于经也。虽非王命,而公共以称命,己国不足,旁请邻国,故曰“礼也。”

《桓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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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有年。

《公羊传》:“有年”何以书?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 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彼其曰“大有年何? 大丰年也。”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

仅,犹劣也。谓五谷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恃,赖也。

《穀梁传》:“五谷皆熟,为有年也。”

《凡书》“有年”者冬,五谷毕入,计用丰足,然后书之。不可系以日月,故例时也。

《胡传》,旧史,灾异与庆祥并记,故有年。《大有年》得见于 经。若旧史不记,圣人亦不能附益之也。然十二公多 历年,所务农重谷,闵雨而书雨者,岂无丰年而不见 于经?是仲尼于他公皆削之矣。独桓有年,宣、大有年, 则存而不削者,缘此二公获罪于天,宜得水旱凶灾 之谴,今乃有年,则是反常也,故以为异,特存耳。然则 天道亦僭乎?桓、宣享国十有八年,独此二年书“有年”, 他年之歉可知也,而天理不差,信矣。此一事也,在不 修《春秋》,则为庆祥,君子修之则为变异,是圣人因鲁 史旧文,能立兴王之新法也。“有年”、“大有年”,先儒说经 多列于庆瑞之门,至程氏发明奥旨,然后以为记异, 此得于意言之表者也。

大全伊川曰:“记异也。异,反同者也。大常为同,小变为异。每岁凶馑,此有年则为异矣。”

《宣公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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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大有年。”

《穀梁传》:“五谷大熟,为大有年。”

《胡传》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干、水溢、饥馑荐臻者, 灾也。山崩、地震、彗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 草、百谷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矣,何以为记异乎? 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 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 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绝书,宜也。独于是冬” 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 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旨,非圣人莫 能修之者也。

《襄公二十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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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大饥。

《穀梁传》:“五谷不升为大饥,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 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 不升谓之大侵。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 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侵 之礼也。”

礼记[编辑]

《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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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道,风雨不节则饥。

管子[编辑]

《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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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行于三百里。

赋重则粟贱,故人远行而粜之。或远人来籴也,

则国无一年之积粟行于四百里,则国无二年之积 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其稼亡三之一者,命曰 《小凶》。

三分常稼而亡其一,时有凶灾故也,故谓“小凶。”

《小凶》“三年而大凶。”

《比》三年不熟,故曰“大凶” 也。

“大凶”,则众有大遗苞矣。

时既大凶,无复畜积,虽相赈济,但苞裹升斗,以相遗也。

什一之师,什三毋事,则稼亡三之一。

师,法也。什一而税,《周礼》之通。今乃什三而税,无事于旧稼,亡三之一也。师,师役也,谓兴师役一分,则相违者众而为三分,是十分中有三分无事农之人,而亡税三之一矣。

《稼亡》三之一而非有,故盖积也,则道有损瘠矣。

既已亡三之一,又无《故积》,则道之人有毁损羸瘠者也。

“《什一》之师,三年不解,非有馀食也,则民有鬻子”矣。

既师什一,三年而不解,此当有馀食,而不馀,则以遇岁凶故也。所以人有鬻子者,绩按:别本注:“什三之税,三年不解弛。” 若非蓄积有馀,不遇岁凶,则民必鬻子矣。若连师三年不解,比于小凶三年。

墨子[编辑]

===
《七患》
===“五谷尽收则五味尽御于主,不尽收则不尽御。一谷

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三谷不收谓之凶,四 谷不收谓之馈,五谷不收谓之饥。”岁馑,则仕者大夫 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 分之三;馈,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 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五,大夫彻县,士 “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雍食 而不盛,彻骖𬴂涂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 不足之至也。”

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夫民 何常此之有?为者寡,食者众则岁无丰。故曰:“财不足 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 而用财则财足。故虽上世之圣主,岂能使五谷常收, 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 而自养俭也。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 此其离凶饿甚矣。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 其用之节也。

田家五行[编辑]

《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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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下只一朝,谓之“孤霜”,主来年歉。连得两朝,以 上主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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