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第121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一百二十一卷 |
第一百二十一卷目录
算法部汇考十三
算法统宗九〈盈朒章第七〉
历法典第一百二十一卷
算法部汇考十三
[编辑]《算法统宗九》
[编辑]盈朒章第七
[编辑]盈,多也。朒,少也。此是假设有馀不足者,以求隐杂之 数也。隐杂者,不见之数,显者,可见之数,故以显者推 隐杂者。且如数人共买物,出钱多则有馀,少则不足, 无可考究者,故以有馀不足数求之,则人数物价可 知矣。
歌曰
算家欲知盈不足,两家互乘,并为物,并盈不足为人 实。分率相减,馀为法。法除物实,为物价;法除人实、人 数目。
《法》曰:“置所出率与盈不足。”〈出率 出率〉互。〈盈率不足率〉以盈不 足互乘所出率并之,共若干,为物实。另并馀不足,共 若干,为人实。置所出率相减,馀若干为法。除人实,得 人数;除物实,得物价。
又法:并盈、不足为人实。以出率相减,馀为法。除实,得 人数,却以出率乘人数,得若干,减盈、增不足,即得物 价。
若人分物者,却是增盈减不足,即得物数也。其盈朒互乘出率,并为物实。又并盈朒为人实,或并盈朒为人实,俱出率相减,馀为法也。“其理则一” ,作“法” 之意也。
今有人买物,每人出银五两,盈六两,每人出银三两, 不足四两,问人物价各若干?
答曰:五人物价银一十九两。
《法》曰:“置盈不足。”〈出五两 出三两〉互。〈盈六两不足四两〉先以出五两 互乘不足四两,得二十两。次以出三两互乘盈六两, 得一十八两。并二位,共三十八两,为物实。另并盈六 两,不足四两,共十两,为人实。却以出五两内减出三 两,馀二两为法。除人实,得五,为人数。除物实,得一十 九两,为物价。
此是《盈》《朒》互乘出率并为实,又并盈朒为人实者。
今有人分物,每人分一十二个,盈一十二个,每人分 一十四个,不足六个,问人数及物若干?
答曰:“九人物,一百二十个。”
法曰:置盈不足并盈十二,不足六,共一十八个,为人 实。以分十四减分十二,馀二为法。除人实,得九人。却 以分一十四个乘人数,得一百二十六个,内减去不 足六个,馀一百二十个,是物数。或置九人,以分一 十二个乘,得一百零八个,内增十二,亦得物数。合问:
此是并盈、朒为人实,出率相减,馀为法。除人实,得人数,以分率乘之,或增盈、减不足,得物数。凡分物,则用增、盈、减不足。若买物者,则用减、盈、增不足。
今有买物,每人出钱八文,盈三文,每人出钱七文,不 足四文,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七人物价五十三文。”
法曰:置盈不足并盈三文,不足四文,共七文,为人实。 以出八文减出七文,馀一文为法。除人实,得七人,却 以出八文乘人数,得五十六文,内减盈三文,馀五十 三文,是物价。或置七人,以《出率》七文乘之,得四十 九文,内增不足四文,亦得物价。合问:
此因前“并盈朒为人实” 者,是买物也。仍前得人数,却以出率乘之,或减盈增不足,即得物价。凡贾物者仿此。
今有人分绢,只云“每人分八匹,盈一十五匹,每人分 九匹,不足五匹,问人绢各若干?”
答曰:“二十人绢一百七十五匹。”
《法》曰:“置盈不足。”〈分八匹 分九匹〉互。〈盈十五匹不足五匹〉先以分八匹 互乘不足五匹,得四十匹。次以分九匹互乘,盈十五 匹,得一百三十五匹,并二位,得一百七十五匹,为绢 数。又并盈十五不足五,共二十,为人数。《合问》。
此是“分八匹” ,分九匹相减,馀一为法者,虽用归之数,亦如故。惟以大数变化为小故,不必用此法。亦得只并盈朒为人实,另并前互乘二位为绢数。
人有绢一匹,欲作帐幅,先折作六幅,比旧帐长六寸; 后折作七幅,比旧帐短四寸。“问绢及旧帐幅长各若 干?”
答曰:“绢长四丈二尺,旧帐幅长六尺四寸。”
法曰:置先折绢六幅,以比旧帐长六寸乘之,得三尺六寸。另置七幅,以短四寸乘,得二尺八寸。如盈不足 列。〈六幅 七幅〉互。〈长三尺六寸宽二尺八寸〉以七幅互乘长三尺六寸, 得二丈五尺二寸。又以六幅互乘二尺八寸,得一丈 六尺八寸。并二数,得四丈二尺,为“绢实。”却以七幅减 去六幅,馀一幅为法。除绢实,得绢长数。另并互乘长 短,得六尺四寸,为“旧帐幅实。”仍前法除之。
今有直田一段,欲截南头卖之。只云“截长六步,不足 七步,截长八步盈九步。问截卖步数及田原阔各若 干。”
答曰:“截卖五十五步,原阔八步。”
《法》曰:“置盈不足。”〈截六步 截八步〉互。〈不足七步盈九步〉先以截六步 乘盈九步,得五十四步。次以截八步乘不足七步,得 五十六步;并二位,共得一百一十步,为截积之实。却 以截卖六步、八步相减,馀二步为法,除之,得截积五 十五步。另以不足七步并多九步,共得一十六步,为 田阔之实。仍以前法二除之,得原阔八步。《合问》:
两盈两不足歌
两盈出率互相乘,多减少剩是物情。两盈相减遗人 实,出率相减法之名。法除物情是物价。法除人实,人 数称。若问算中两不足,与《盈法》例一般行。
法曰:置所出率,与两盈互乘,各得若干,以少减多,馀 为物实。另以两盈相减,馀为人实。又以出率相减,馀 为法。除人实,得人数。除物实,得物数。
今有人买物,每人出银三两五钱,盈六两;每人出三 两三钱,盈二两八钱,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一十六人物价银五十两。”
《法》曰:“置两盈。”〈出三两五钱 出三两三钱〉互。〈盈六两 盈二两八钱〉先以出 三两五钱互乘盈二两八钱,得九两八钱。次以出三 两三钱互乘盈六两,得一十九两八钱。二数相减,馀 十两,为物实。另以置六两内减盈二两八钱,馀三两 二钱,为人实。又以出三两五钱内减出三两三钱,馀 二钱为法,除物实,得五十两,为物价法除人实,得一 十六,为人数。《合问》:
今有人买牛,每人出银五两,不足四两;每人出五两 四钱,不足二两。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五人物价银二十九两。
《法》曰:“置两不足。”〈出五两 出五两四钱〉互。〈不足四两 不足二两〉先以出 五两乘不足二两,得一十两;次以出二两四钱乘不 足四两,得二十一两六钱。二数相减,馀一十一两六 钱为物实。另以不足四两减不足二两,馀二两为人 实。又以出五两四钱内减出五两,馀四钱为法,除物 实,得物价。就以法四钱除人实,得五为人数。《合问》 今有里长《值月议》云:“每里科出银五钱,依帐买”物,以 办酒席。多银三两五钱,每里科出四钱,亦多五钱。问 合用银并里数若干。
答曰:“三十里用银一十一两五钱。”
《法》曰:“置两盈。”〈出五钱 出四钱〉互。〈多三两五钱 多五钱〉先以出五钱 互乘多五钱,得二两五钱;次以出四钱互乘,多二两 五钱,得一十四两。二数相减,馀一十一两五钱为用 银实。另以多三两五钱减多五钱,馀三两为人实。再 以出五钱减出四钱,馀一钱为法。除银实,即银数;除 人实,即里数。《合问》。
今有井不知深。先将绳折作三条入井。汲水。绳长四 尺。后将绳折作四条入井。亦长一尺。问井深及绳长 各若干。
答曰:“井深八尺,绳长三丈六尺。”
法曰:两盈置绳长四尺,以折作三条,通之,得一十二 尺。又置长一尺,以折作四条,通之,得四尺。各列置位。 〈三条 四条〉互。〈长十二尺 长四尺〉先以三条乘四尺,得一十二尺。 又以四条乘长一十二尺,得四十八尺。二数相减,馀 三十六尺,为绳实。却以三条四条相减,馀一为法,除 绳实,得绳长。另以前通两盈数相减,馀八尺,为井实。 仍以法一除之,得井深数。合问:
此是三条、四条相减,馀一为法者,不必用法除,即是。
《盈适足不足》适足歌。
盈与适足数相乘,乘数将来为物情,盈数自称为人 实,二位各列要分明。出率相减馀为法,法除物实物 价真,法除人实为人数,不足适足一般行。
法曰:“盈适足”者,置所出率于上,以盈与适足于下,或 以盈数互乘适足、出率,得若干,为物实。另以盈数为 人实,又以出率相减,馀为法。除人实,得人。除物实,得 物。
一法:以盈数为人实,另以出率相减,馀为法。除人实, 得人数若干,却以适足数乘之,得物数。〈此乃捷径〉 今有人买物,每人出银二两五钱,盈六两,每人出银 二两三钱,适足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三十人物价银六十九两。”
《法》曰:“置盈适足列。”〈出二两五钱 出二两三钱〉互。〈盈六两适足〉只以盈 六两互乘,出二两三钱,得一十三两八钱为物实,另 以盈六两为人实,却以出二两五钱,减出二两三钱馀二钱为法,除物实,得物价,除人实得人数。合问 一法,以盈六两为人实,另以出率相减,馀二钱为法, 除人实,得三十,却以二两三钱乘之,亦得物价。 今有人买物,每人出银七两,不足一十四两,每人出 银九两,适足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七人物价银六十三两。
《法》曰:“置不足,适足列。”〈出七两 出九两〉互。〈不足十四两适足〉只以 不足一十四两互乘出九两,得一百二十六两,为物 实。另以不足一十四两为人实。却以出九两内减出 七两,馀二两为法。除物实,得物价,除人实,得人数。《合 问》。
一法:以不足一十四两为人,实以出率相减,馀二为 法。除实得七人,以九两乘之,得物价。
今有米换布七匹多,四斗换九匹适足。问米、布价各 若干?
答曰:“米一石八斗,布匹价米二斗。”
法曰:置盈“适足”,以多四斗为实,另以九匹减七匹,馀 二匹为法,除实,得匹价米二斗,却以适足九匹乘之, 得总米一石八斗。合问。
《盈朒》双套。〈今述《释义》于左:〉
《盈朒章》。〈盈不足两盈两不足盈适足不足适足〉三宗皆先贤立法正 律格式,自刘氏《通明》,吴氏《比类》,始增双套者,用分母 子者,皆存于后,以便学者。
双套法:三宗五条布算,俱分左右二行,各列上中、下 三位,俱先以右上、左上相乘,得若干,为乘人率。通法: 以右上乘左中,左上乘右中,二数相减,馀若干为法。 除人实、物实之法。〈三宗双套俱先如此〉
双套盈不足法:先用前双套法,次以右中得数乘左 下,左中得数乘右下,二数相并,为物实。以前除法除, 得物数。却以“右下盈若干,左下不足若干”,二数相并, 为人率。先以前通法乘之,为人实。后仍以前除法除 之,得人数。
双套两盈法:先用前双套法,次以右中得数乘左下, 左中得数乘右下,二数相减,馀为物实。以前除法除, 得物数。却以右下盈若干,左下盈若干,二数相减,馀 为人率。先以前通法乘之,为人实;后仍以前除法除, 得人数。〈两不足同〉
《双套盈适足》法:先用前双套法,次以右中得数乘左 下盈数,就为物实。以前除法除之,得物数。却以左下 盈若干,就为人率。先以前通法乘为人实后,仍以前 除法除之,得人数。〈不足适足同〉
今有人买物,每八人出银七两,盈四两五钱;每九人 出银六两,不足三两,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三十六人物价银二十七两。
《法》曰:〈双盈不足〉置。〈右上八人 左上九人〉互。〈中出七两 中出六两〉互。〈得六十三 得四十八〉互。〈下盈四两五钱 下不足三两〉 先以左上九人、右上八人相乘,得七十二,为乘人率 《通法》。又以左上九人互乘右中七两,得六十三。再以 右上八人互乘左中六两,得四十八。二数相减,馀十 五,为除人实、物实法。次以左中得数四十八,互乘右 下盈四两五钱,得二百一十六;又以右中得数六十 三,互乘左下不足三两,得一百八十九。二数相并,共 四百零五,为物实。以法十五除之,得银二十七两。却 以左下不足三两,右下盈四两五钱,二数相并,得七 两五钱,为人实。率先以前通法七十二乘之,得五百 四十,为人实。后仍以前法十五除之,得三十六人。合 问。
今有人买物,每六人出银九两,多三两;每四人出银 七两,多六两。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一十二人物价银一十五两。
《法》曰:双两盈置。〈右上六人 左上四人〉互。〈中出九两得三十六 中出七两得四十二〉互。〈下盈三两 下盈六两〉 先以左上四人、右上六人相乘,得二十四,为乘人率。 《通法》。又以左上四人互乘右中九两,得三十六;再以 右上六人互乘左中七两,得四十二;二数相减,馀六 为除人实、物实法。次以左中得数四十二互乘,右下 多三两,得一百二十六;再以右中得数三十六互乘, 左下多六两,得二百一十六;二数相减,馀九十两,为 物实。以前法六除之,得银一十五两。却以左下多六 两,右下多三两,二数相减,馀三两为人实。率先以前 通法二十四乘之,得七十二,为人实。后仍以前法六 除之,得一十二人。合问。〈双套两不足法仿此〉
今有买物,每三人出银五两,多十两,每五人出银九 两,适足问人数、物价各若干。
答曰:七十五人物价银一百三十五两。
《法》曰:“双套盈适足置。”〈右上五人 左上三人〉互。〈中出九两 中出五两得五〉互。〈下适足 下盈十两〉 先以左上三人、右上五人相乘,得十五,为乘人率《通 法》。次以左上三人互乘右中九两,得二十七,再以右 上五人互乘左中五两,得二十五。二数相减,馀二为 除人实、物实法。次以右中得数二十七,乘左下盈十 两,得二百七十两,就为物实。以前法二除之,得银一 百三十五两;却以左下盈十两,就为人实。率。先以前 通法十五乘之,得一百五十,为人实;后仍以前法二除之,得七十五人,合问。〈双套不足适足仿此〉
取钱买物盈朒歌
取钱买物求盈朒,分子互将分母乘,乘讫却来通物 价,以钱并作物之情。互乘物价亦相并,乘子除为钱 实名买率,减馀为法则,除来钱物自分明。
今有银不知其数。欲买田,取银三分之二买之,盈三 两,取银五分之三买之,不足一两,问总银、田价各若 干。
答曰:总银六十两。《田价》银三十七两。
法曰:先以之二互乘五分,得一十;以通不足一两,得 十两。次以之三互乘三分,得九,以通盈三两,得二十 七两,如盈朒法,列位。〈九十〉互。〈多二十七两少一十两〉先以十互 乘,多二十七两,得二百七十两。又以九互乘少十两, 得九十两;并二位,得三百六十两。却以分子之二之 三相乘,得六十两,为银实。却以通十减九,馀一为法, 除之,得总银六十两。次以多二十七两、少十两并之, 得三十七两,为田价实。仍以前法一除之,得田价三 十七两。合问。
“取钱买物”《两盈歌》。〈附:“两朒即两不足” 〉
取钱买物,两皆盈,分子互乘分母,讫,以母通乘物价, 周对减盈钱,为物实。物价互乘少,减多乘子除,为钱 实。积率减零馀为法。行法实相除尽可识。
今有银,不知数。欲买鹿,取银六分之四买之,盈二两; 取银四分之三买之,盈三两五钱。问银数、鹿价各若 干。
答曰:“银一十八两,鹿价一十两。”
法曰:先以之四互乘四分,得一十六,以通盈三两五 钱,得五十六两。次以之三互乘六分,得一十八,以通 盈二两,得三十六两。各列位。〈十八 十六〉互。〈盈三十六 盈五十六〉先 以十六互乘三十六,得五百七十六两,又以十八互 乘五十六,得一千零八两,二位相减,馀四百三十二 两。却以分子之三之四相乘,得十二除之,得三十六 为银实。却以十八、十六相减,馀二为法,除之,得银数 一十八两。另以两盈三十六、五十六相减,馀二十为 鹿价实。仍以前法二除之,得鹿价一十两。合问 今有官派银不知数,依例令上等八户、下等五户纳 之不足五两。复令上等六户、下等八户纳之亦不足 三两。其银下户例如上户例十分之八,问派银数及 《各户则例》若干。
答曰:“官派银六十五两,上户例五两,下户例四 两。”
《法》曰:先置上等八户,以十因之,得八十户。又置下等 五户,以八因之,得四十户,并之得一百二十户列位。 次置上等六户,以十因之,得六十户。又置下等八户, 以八因之,得六十四户,并之得一百二十四户列位。 〈一百二十户 一百二十四户〉互。〈不足五两 不足三两〉先以一百二十户互 乘不足三两,得三百六十两;又以一百二十四户互 乘不足五两,得六百二十两。二位相减,馀二百六十 两为《银实》。却以户数一百二十与一百二十四相减, 馀四为法除之,得官派银六十五两。另以两不足五 两、三两相减,馀二两为《则例实》。仍以前法四除之,得 五钱;以十因之,得上等一户则例银五两,另列五钱, 以“八”因之,得下等一户则例银四两,合问。
“取钱买物” ,盈适足歌。
取钱买物,盈适足,子互乘母,自相通,却以盈钱为物 实,减率留馀,作法宗。取钱,“适足”乘盈数乘子,除,为钱 实宫。如法除之,钱可见不足、“适足”术相同。
假有铜钱不知数,欲买“木一根,取钱二分之一,买之; 盈钱四文,取钱七分之三;买之适足。”问钱数、木价各 若干。
答曰:“总钱五十六文,木价二十四文。”
法曰:先以二分下之一,互乘七分,得七数;次以七分 下之三,互乘二分,得六数。以通盈四文,得二十四文, 如盈适足列位。〈六七〉互。〈盈二十四适足〉先以盈二十四文 为木价实,却以六相减,馀一为法,除之,得木价二十 四文。次以七互乘,盈二十四,得一百六十八,却以之 一之三相乘,得三为法,除之,得钱五十六文。《合问》 今有芝麻,不知数,只云“取麻八分之三,粜银十两不 足二石”,取麻三分之一,粜银八两,适足问麻数及每 两该麻若干。
答曰:“总麻四十八石;每银一两,该麻二石。”
法曰:先以八分下之三,互乘三分,得九数;以通八两, 得七十二两;次以三分下之一,互乘八分,得八数;以 通十两,得八十两;以八通不足二石,得一十六石。如 不足过足列位。〈八十两 七十二两〉互。〈不足十六石适足〉先以七 十二互乘一十六石,得一千一百五十二,却以之一 之,三相乘,得三,除之得三百八十四石,为麻实。却以 八十两减去七十二两,馀八两为法,除之,得总麻四 十八石。另以不足一十六石为银该麻之实。仍以前 法八除之,得每银一两,该麻二石。《合问》。
此“取钱买物” 数条,是带“分母” 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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