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184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八十四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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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卷目录
春秋部总论二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一〈楚庄王 玉杯 竹林 玉英 精华 王道
灭国上 灭国下 随本消息〉
经籍典第一百八十四卷
春秋部总论二
[编辑]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一
[编辑]《楚庄王》
[编辑]楚庄王杀陈夏征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灵王 杀齐庆封,而直称楚子,何也?曰:庄王之行贤,而征舒 之罪重,以贤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若不贬,孰知其 非正经?《春秋》常于其嫌德者,见其不得也。是故齐桓 不予专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专杀 而讨。三者不得,则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灵之所以 称子而讨也。《春秋》之辞,多所况是,文约而法明也。问 者曰:“不予诸侯之专封,复见于陈蔡之灭;不予诸侯 之专讨,独不复见庆封之杀,何也?”曰:“《春秋》之用辞,已 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诸侯之不得专讨,固已明 矣,而庆封之罪未有所见也,故称楚子以伯讨之,著 其罪之宜死,以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贬主之位, 乱国之臣,虽不篡弑,其罪皆宜死比于此。其云尔也, 《春秋》曰:“晋伐鲜虞。”奚恶乎晋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 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 姬恐不礼而死于火,齐桓公疑信而亏其地。《春秋》贤 而举之,以为天下法,曰:“礼而信,礼无不答,施无不报, 天之数也。”今我君臣,同姓适女,女无良心,礼以不答, 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庆父之乱,鲁危殆亡, 而齐桓公之于彼无亲,尚来忧我,如何与同姓而残 贼遇我?《诗》云:“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彼先 人,明发不寐,有怀二人”,人皆有此心也。今晋文不以 其同姓忧我,而强大厌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谓 之晋而已,是婉辞也。问者曰:晋恶而不可亲,公往而 不敢至,乃人情耳。君子何耻而称公有疾也?曰:恶无 故自来,君子不耻,内省不疚,何忧于志?是已矣。今《春 秋》耻之,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于文而甚于 昭公。受乱陵夷而无惧惕之心,嚣嚣然轻诈妄对,犯 大礼而娶同姓,接不义而重自轻也。人之言曰:“国家 治则四邻贺,国家乱则四邻散。”是故季孙专其位,而 大国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归。身亡子危,困之至 也。君子不耻其困,而耻其所以穷。昭公虽逢此时,苟 不取同姓,讵至于是,虽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辅,亦不 至如是。时难而治简,行枉而无救,是其所以穷也。《春 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 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 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 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 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 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辞也。子赤杀,弗忍 言,曰“痛其祸也。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恩也。屈伸之 志,详略之文,皆应之。吾以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 也。亦知其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也。有知其厚厚 而薄薄,善善而恶恶也。有知其阳阳而阴阴,白白而 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也。《诗》 云:‘威仪抑抑,德音秩秩。无怨无恶,率由仇匹’。”此之谓 也。然则《春秋》,义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达之,观其是 非,可以得其正法;视其温辞,可以知其塞怨。是故于 外道而不显,于内讳而不隐,于尊亦然,于贤亦然,此 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义不讪上,智不危 身,故远者以义讳,近者以智畏。畏与义兼,则世逾近 而言逾谨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辞。”以故用则天下 平,不用则安其身,《春秋》之道也。《春秋》之道,奉天而法 古。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 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觉先王,不能平 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 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 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 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春秋》之 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 一言曰:“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为辞曰:“古苟可 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闻,以疑正道而信邪 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闻诸侯之君射《狸首》之乐” 者,于是自断《狸首》,县而射之,曰:“安在于乐也?”此闻其 名而不知其实者也。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 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 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所改,是与前王而王者无
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己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 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 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 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孔子曰:‘无为而治者, 其舜乎’!言其主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问者 曰:“物改而天授显矣,其必更作乐,何也?”曰:“乐异乎是, 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授命者,必民 所同乐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 于终,所以见天功也。缘天下之所新乐而为之文,曲, 且以和政,且以兴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 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应其治时,制礼作乐 以成”之。成者,本末质文皆以具矣。是故作乐者,必反 天下之所始,乐于己以为本。舜之时,民乐其昭尧之 业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 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 救也。武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 四者天下之乐同一也,其所同乐之端不可一也。作 乐之法,必反本之所乐。所乐不同,事乐安得不世异? 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武王作《武》,四代殊 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也,吾见其效矣。《诗》云:“文王 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乐之风也。又曰: “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 乐文王之怒而咏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 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故凡乐者, 作之于终而名之以始,重本之义也。由此观之,正朔 服色之改,受命应天,制礼作乐之异,人心之动也,二 者离而复合,所为一也。
《玉杯》
[编辑]《春秋》讥文公以丧娶。难者曰:“丧者月不过三年。三年 之丧,二十五月。”今按经,文公乃四十一月乃娶,娶时 无丧出,其法也矣。何以谓之丧娶?曰:《春秋》之论事,莫 重乎志。今娶必纳币,纳币之月在丧分,故谓之丧娶 也。且文公以秋祫祭,以冬纳币,失于大蚤。《春秋》不讥 其前,而顾讥其后,必以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虽从 俗而不能终,犹宜未平于心,今全无悼远之志,反思 念娶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讥不出三年于首而 己,讥以丧娶也。不别先后,贱其无人心也。缘此以论 礼,礼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节具,则君子予之知 礼;志和而音雅,则君子予之知乐;志哀而居约,则君 子予之知丧。故曰“非虚加之,重志之”谓也。志为质,物 为文,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 其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 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虽弗予能,礼尚少善之。介葛庐 来是也。有文无质,非直不予,乃少恶之,谓周公寔来 是也。然则《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 辞令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 曰“丧云丧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 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故 若此也。
“《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曰:“缘民臣之心,不可 一日无君,一日不可无君,而犹三年称子者,为君心 之未当立也。此非以人随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当, 三年不当,而逾年即位者,与天数俱终始也。此非以 君随天耶?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 也。”
“《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法布二百四 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参错,非袭古 也。是故论《春秋》者,合而通之,缘而求之,五其比,偶其 类,览其绪,屠其赘,是以人心浃而王法立。”以为不然。 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诸侯于封内三年称子,皆不在 经也,而操之与在经无以异,非无其辨也,有所见而 经,安受其赘也?故能以比贯类,以辨付赘者,大得之 矣。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可养而不可改,可 豫而不可去,若形体之可肥臞而不可得革也。是故 虽有至贤,能为君亲含容其恶,不能为君亲令无恶。 《书》曰:“厥辟去厥祗。”事亲亦然,皆忠孝之极也。非至贤 安能如是?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耳。文 公不能服丧,不时奉祭,不以三年,又以丧娶,娶于大 夫,以卑宗庙,乱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无一,而大恶 四五,故诸侯弗予命,大夫弗为使,是恶恶之征,不臣 之效也。出侮于外,人夺于内,无位之君也。孔子曰:“政 逮于大夫,四世矣。”盖自文公以来之谓也。君子知在 位者之不能在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 《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 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 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 《春秋》是非,故长于治;人能兼得其所长,而不能偏举 其详也。故人主大节则知暗,大博则业厌。二者异失 同贬,其伤必至,不可不察也。是故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蚤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 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 此之谓《圣化》。吾取之。
《春秋》之好微与其贵志也。《春秋》修本末之义,达变故 之应,通生死之志,遂人道之极者也。是故君杀贼讨 则善,而书其诛;若莫之讨,则君不书葬,而贼不复见 矣。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贼不复见,以其宜灭绝也。 今赵盾弑君,四年之后,别独复见,非《春秋》之常辞也。 古今之学者异而问之,曰:“是弑君何以复见?犹曰贼” 未讨,何以书葬?何以书葬者,不宜书葬也。而书葬。何 以复见者,亦不宜复见也。而复见,二者同贯,不得不 相若也。盾之复见,直以赴问,而辨不亲,弑非不当诛 也,则亦不得不谓悼公之书葬,直以赴问,而辨当诛, 弑亦不当罪也。若是,则《春秋》之说乱矣,岂可法哉?故 贯比而论是非,虽难悉得,其义一也。今诛盾,无传,弗 诛,无传,不交,无传,以比言之,法论也;无比而处之,诬 辞也。今视其比,皆不当死,何以诛之?《春秋》赴问数百, 应问数千,同留经中,翻援比类以发其端,卒无妄言 而得应以传者。今使外贼不可诛,故皆复见。而问曰: 此复见,何也?言莫妄于是,何以得应乎?故吾以其得 应,知其问之不妄;以其问之不妄,知盾之狱不可不 察也。夫名为篡父而实免罪者,已有之矣,亦有名为 弑君而罪不诛者,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且吾语 盾有本。《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此言物莫无邻”,察 视其外,可以见其内也。今按盾事而观其心,愿而不 刑,合而信之,非篡弑之邻也。按盾辞号乎天,苟内不 诚,安能如是?是故训其终始无弑之志。挂恶谋者,过 在不遂去,罪在不讨贼而已。臣之宜为君之讨贼也, 犹子之宜为父尝药也。子不尝药,故加之弑父;臣不 讨贼,故加之弑君,其意一也,所以示天下废臣子之 节,其恶之大若此也。故盾之不讨贼,为弑君也,与子 之不尝药为弑父无以异。盾不宜诛,以此参之。问者 曰:“夫谓之弑,而有不诛,其论难之,非董之所能见也。 故赦子之罪以传明之。盾不诛无传,何也?世乱义废, 背上不臣,篡弑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恶之诛,谁言其 诛?”故晋赵盾、楚公子比,皆不诛之文,而弗为传,弗欲 明之心也。问者曰:“人弑其君者,卿在而弗能讨,非一 国也。灵公弑赵盾,不在。不”在之与在,恶有厚薄。《春秋》 责在而不讨贼者,弗系臣子尔也;责不在而不讨贼 者,乃加弑焉。何其责厚恶之薄,薄恶之厚也?曰:“《春秋》 之道,视人所惑,为立说以大明之。今赵贤而不遂于 理,皆见其善,莫知其罪,故因其所贤而加之大恶,系 之重责,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曰:“吁!君臣之大 义,父子之”道,乃至乎此,此所由恶薄而责之厚也。他 国不讨贼者,诸斗筲之民,何足数哉?弗系人数而已, 此所由恶厚而责薄也。《传》曰:“轻为重,重为轻。”非是之 谓乎?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赵盾嫌无臣责,许止嫌无 子罪《春秋》为人不知恶而恬行不备也,是故重累责 之以矫,枉世而直之。矫者不过其正,弗能直,知此而 义毕矣。
《竹林》
[编辑]“《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 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 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夫庄王 之舍郑,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 已解而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 是以贱之,而不使得与贤者为礼。秦穆侮蹇叔而大 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是故战 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伤其害所重也。”问者曰: “其书战伐甚谨,其恶战伐无辞,何也?”曰:“会同之事,大 者主小;战伐之事,后者主先。苟不恶,何为使起之者 居下?是其恶战伐之词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 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 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小 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 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 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恶者,设而勿用,仁义以 服之也。《诗》云:“矢其文德,洽此四国。”此《春秋》之所善也。 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 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难者曰:“《春 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耻伐 丧而荣复仇,奈何《春秋》为无义战而尽恶之也?”曰:“凡 《春秋》之纪灾异也,虽亩有数茎,犹谓之无麦苗也。今 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伐不可胜数,而复仇 者有”二焉,是何异于无麦苗之有数茎哉?不足以难 之,故谓之无义战也。以无义为不可,则无麦苗亦不 可也;以无麦苗为可,则无义战亦可矣。若《春秋》之于 偏义也,善其偏,不善其战,有以效其然也。《春秋》爱人, 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故《春秋》之于 偏战,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
谓之内;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不义之中有义,义之中有不义,辞不能 及,皆在于指。非精心达思者,其孰能知之!《诗》云:“棠棣 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 夫何远之有?由是观之,见其指不任其辞,不任其辞, 然后可与适道矣。
司马子反为其君,使,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 平。是内专政而外擅名也。专政则轻君,擅名则不臣, 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为其有惨怛之恩,不忍饿一 国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远之而大,为仁者自然而 美。今子反出己心之矜,宋之民无计其间,故大之也。 难者曰:“《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为” 楚臣而恤宋民,是忧诸侯也。不复其君,而与敌平,是 在大夫也。溴梁之盟在大夫,而《春秋》剌之,为其夺君 尊也。平在大夫,亦夺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问也。且 《春秋》之义,臣有恶,擅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 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 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此为人臣之法也。古 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复,庄 王可见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国之难为不得已也。奈 其夺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 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正其科,非相妨也。今诸子所 称,皆天下之常,雷同之意也。子反之行,一曲之变,独 修之义也。夫目惊而”体失其容,心惊而事有所忘,人 之情也。通于惊之情者,取其一美,不尽其失。《诗》云:“采 葑采菲,无以下体。”此之谓也。今子反往视宋,闻人相 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 违常礼。礼者庶于仁,文质而成体一也。今使人相食, 大失其仁,安著其礼?方救其质,奚恤其文?故曰:“当仁 不让。”此之谓也。《春秋》之辞,有所谓贱者,有贱乎贱者。 夫有贱乎贱者,则亦有贵乎贵者矣。今让者,《春秋》之 所贵,虽然,见人相食,惊人相爨,救之忘其让,君子之 道,有贵于让者也。故说《春秋》者,无以平定之常义,疑 变故之大,则义几可谕矣。
《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 传而著,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为大,弗察弗见,而况 微眇者乎!故按《春秋》而适往事,穷其端而视其故,得 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齐顷公亲齐桓公 之孙,国固广大,而地势便利矣,又得霸主之馀尊,而 志加于诸侯,以此之故,难使会同,而易使骄奢,即位 九年,未尝肯一与会同之事,有怒鲁、卫之志,而从诸 侯于清丘断道。春往伐鲁,入其北郊;顾返伐卫,败之 新筑。当是时也,方求胜而志广,大国往聘,慢而弗敬 其使者。晋、鲁俱怒,内悉其众,外得党与,卫、曹四国相 辅,大困之,鞌获齐顷公。斮逢丑父,深本顷公之所以 大辱身,几亡国,为天下笑。其端乃从慑鲁胜卫,起伐 鲁,鲁不敢出,击卫大败之。因其气而无敌国以兴患 也。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也。自是后,顷公 恐惧,不听声乐,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外 敬诸侯,从会与盟,卒终其身,家国安宁。是福之本生 于忧而祸起于喜也。呜呼,物之所由然,其于人切近 不可省耶?
逢丑父,杀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为知权?丑父欺 晋,祭仲许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难为难 于祭仲,祭仲见贤而丑父犹见非,何也?曰:“是非难别 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 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获虏逃遁者,君子之 所甚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 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 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 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 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 公、郑祭仲是也;前正而后有枉者,谓之邪道,虽能成 之,《春秋》不爱,齐顷公逢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 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之 不知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正 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 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是故 《春秋》推天施而顺人理,以至尊为不可以生于至辱 大羞,故获者绝之,以至辱为不可以加于至尊大位, 故虽失位弗君也。已反国在位矣,而《春秋》犹有不君 之辞,况其溷然方获而虏邪?其于义非君定矣。若非 君,则丑父何权矣。故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 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丑父,大义宜 言于顷公曰:“君慢侮而怒诸侯,是失礼大矣。今被大 辱而弗能死,是无耻也。而获重罪,请俱死,无辱宗庙, 无羞社稷,如此虽陷其身,尚有廉名。当此之时,死贤 于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正是之谓也。”由法 论之,则丑父欺而不中权,忠而不中义。以为不然,复 察《春秋》,《春秋》之序辞也。置王于春正之间,非曰上奉 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也云尔。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 天施之在人者,听之则丑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 使人有廉耻者不生大辱,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 而束获为虏也。《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 可避,君子视死如归。”谓如顷公者也。
《春秋》曰:“郑伐许”,奚恶于郑而夷狄之也?曰:卫侯速卒, 郑师侵之,是伐丧也。郑与诸侯盟于蜀,以盟而归诸 侯,于是郑伐,是叛盟也。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 义,故大恶之。问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称伯不 子法辞,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 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书》云:‘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居” 丧之义也。今纵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 丧举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复得称 子,谓之“郑伯”以辱之也。且其先君襄公,伐丧叛盟,得 罪诸侯,诸侯怒之未解,恶之未已,继其业者宜务善 以覆之。今又重以无故居丧以伐人,父伐人丧,子以 丧伐人,父加不义于人,子施失恩于亲,以犯中国,是 父负故恶于前,己起大恶于后,诸侯果怒而憎之,率 而俱至,谋共击之,郑乃恐惧去楚,而成蛊牢之盟是 也。楚与中国挟而击之,郑罢弊危亡,终身愁辜。吾本 其端,无义而败,由轻心。然。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 而信。”知其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今郑伯无子 恩,又不熟计,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取之也。是以 生不得称子,去其义也;死不得书葬,不见其罪也。曰: 有国者视此,得身不放,义兴事不审,其时有如此尔。
《玉英》
[编辑]谓一。元者,大始也。知元年志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 轻。是故治国之端在正名,名之正兴五世,五传之外, 美恶乃形,可谓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见,非其位 而即之,虽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缪公是也。非其位 不受,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吴王僚是也。 虽然,苟能行善得众,《春秋》弗危,卫侯晋以正书葬是 也,俱不宜立。而宋缪公受之先君而危,卫宣弗受先 君而不危,以此见得众心之为大安也。故齐桓非直 弗受之先君也,乃率弗宜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然 而知恐惧,敬举贤人而以自覆,盖知不背要盟以自 湔浣也。遂贤君而霸诸侯,使齐桓背恶而无此美,得 免杀灭,乃幸已,何霸之有?鲁桓忘其忧而祸逮其身, 齐桓忧其忧而立功名,推而散之。凡人有忧而不知 忧者凶,有忧而深忧之者吉。《易》曰:“复自道,何其咎?”此 之谓也。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难,人主之反道以除 咎甚易。《诗》云:“德𬨎如毛。”言其易也。
公观鱼于棠,何恶也?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 义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 之而已。愧之则塞其源也。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 之名尔犹恶之,况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赙、求金,皆 为大恶。而书“非”,非直使人也,亲自求之,是为甚恶。讥 何故言“观鱼”,犹言“观社”也?皆为大恶之辞也。
“《春秋》有经礼,有变礼。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 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 是故婚礼不称主人,经礼也;辞穷无称主人,变礼也; 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物故,则未三年而称 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奔丧 父母,变礼也。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 适权也。”难者曰:“《春秋》事同者辞同,此四者俱为变礼, 而或达于经,或不达经,何也?”曰:“《春秋》礼,百物辨品类, 别嫌微,修本末者也。是故星坠谓之陨,螽坠谓之雨, 其所发之处不同,或降于天,或发于地,其辞不可同 也。今四者俱为变礼也同,而其所发亦不同,或发于 男,或发于女,其辞不可同也。是或达”于常,或达于变 也。
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其志欲立,故书即位。书即位 者,言其弑君兄也。不书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隐 不言“正”,桓不言王者,皆从其志以见其事也。从贤之 志以达其义,从不肖之志以著其恶。由此观之,《春秋》 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两省也。 经曰“弑其君与夷”,传言“庄公逢杀之”,不可及于经,何 也?曰:非不可及于经,其及之端眇不足以类钧之,故 难知也。《传》曰:“臧孙许与晋却克同时而聘乎齐。”按经 无有,岂不微哉?不书其往,而有避也。今此传言庄公 冯而于经不书,亦有以避也。是故不书聘齐,避所羞 也;不书庄公冯杀,避所善也。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 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 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不 居正之谓,避其后也。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 秋》之义,善无道也。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 之无所见。难者曰:“为贤者讳,皆言之,为宣缪讳,独弗 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 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 以意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
器从名,地从主人之位,制权之端焉,不可不察也。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故诸侯父子兄弟 不宜立而立也,《春秋》视其国与宜立之君无以异也, 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至于鄫取乎莒之以为同居, 目曰“莒人灭鄫”,此不可以然之域也。故诸侯在不可 以然之域者,谓之“大德;大德无逾闲”者,谓正经;诸侯 在可以然之域者,谓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权谲也, 尚归之以奉钜经耳。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详而反,一 也。公子目夷复其君,终不与国,祭仲己与后改之;晋 荀息死而不德,卫曼姑拒而弗内,此四臣事异而同 心,其义一也。目夷之弗与,重宗庙,祭“仲与之,亦重宗 庙。荀息死之,贵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贵先君之命 也。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重宗庙,贵先君之命耳。”难 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 矣。荀息、曼姑非有此事,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 以得载乎义?”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书;大夫立 则书。书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书,予 君之得立也。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 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为义也。难纪季曰:“‘《春秋》之 法,大夫不得用地’。又曰‘君子无去国之义’。又曰‘君子 不避外难’。纪季犯此三者,何以为贤?贤臣故盗地以 下敌,弃君以避患乎?”曰:贤者不为是,是故托贤于纪 季,以见季之弗为也。纪季弗为,而纪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书事,时记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 以有讳也。故诡晋文得志之实以伐讳,避致王也;诡 莒子号谓之“人”,避隐公也;易庆父之名谓之“仲孙”,变 盛谓之“成”,讳大恶也。然则说《春秋》者,入则诡辞,随其 委曲而后得之。今纪季受命乎君,而经书“专,无善一 名而文见贤”,此皆诡辞,不可不察。《春秋》之于所贤也, 固顺其志而一其辞,章其义而裒其美。今纪侯,《春秋》 之所贵也,是以听其入齐之志,而诡其服罪之辞也, 移之纪季。故告籴于齐者,实庄公为之,而《春秋》诡其 辞以予臧孙辰;以酅入于齐者,实纪侯为之,而《春秋》 诡其辞以予纪季。所以诡之不同,其实一也。难者曰: “有国家者,人欲立之,固尽不听。国灭君死之,正也。何 贤乎?”纪侯曰:“齐将复仇。”纪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 故谓其弟曰:“我宗庙之主,不以死也。”汝以酅往服罪 于齐,请以立五庙,使我先君岁时有所依归,率一国 之众,以卫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 同心而俱死,故为之大去。《春秋》贤死义,且得众心也, 故为“讳灭”以为之讳,见其贤之也。以其贤之也,见其 中仁义也。
《精华》
[编辑]《春秋》慎辞,谨于名伦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 得言战,大夷言战而不得言获,中国言获而不得言 执,各有辞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战,大夷避中 国而不得言获,中国避天子而不得言执,名伦弗予, 嫌于相臣之辞也。是故大小不逾等,贵贱如其伦,义 之正也。
“大雩者何?旱祭也。”难者曰:“大旱雩祭而请雨,大水鸣 鼓而攻社,天地之所为,阴阳之所起也。或请焉,或怒 焉者何?”曰:“大旱者,阳灭阴也。阳灭阴者,尊压卑也,固 其义也。虽大甚,拜请之而已,无敢有加也。大水者,阴 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 贱伤贵,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胁之,为其不义” 也,此亦《春秋》之为强御也。故变天地之位,正阴阳之 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难,义之至也。是故胁严社而 不为不敬,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父之命而不 为不承亲,绝母之属而不为不孝,义夫!
难者曰:“‘‘《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 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进 退在大夫也,又闻丧,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无遂事 矣,又曰专之可也;既曰进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不 反也,苦相悖然,是何谓也?”曰:“四者各有所处,得其处 则皆是也,失其处则皆非也。《春秋》固有常义,又有应” 变。“无遂事”者,谓平生安宁也;“专之可也”者,谓危除患 也;“进退在大夫”者,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 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谓将得其私,知其指。故公 子结受命,往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其事,从齐桓盟,《春 秋》弗非,以为救庄公之危;公子遂命使京师,遂生事 之晋,《春秋》非之,以为是时僖公安宁,无危而救。有危 而不专救,谓之不忠;无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 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义然也。
齐桓挟贤相之能,用大国之资,即位五年,不能致一 诸侯,于柯之盟,见其大信,一年而近国之君毕至,鄄 幽之会是也。其后二十年之间亦久矣,尚未能大合 诸侯也。至于救邢、卫之事,见存亡继绝之义,而明年 远国之君毕至,贯泽、阳谷之会是也。故曰:“亲近者不 以言,召远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其后矜功,振而自足, 而不修德,故楚人灭弦而志弗忧,江、黄伐陈而不往 救,损人之国而执其大夫;不救陈之患,而责陈不纳不复安正,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志已满矣。 故曰:“管仲之器小哉!”此之谓也。自是日衰,九国叛矣。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 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是故逢丑父当斮,而 辕涛涂不宜直;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 四者,罪同异论,其本殊也。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 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无不审邪。故折狱而是 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非也暗理迷众,与教相妨。教, 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 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难晋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称子,盖人心之 正也。至里克杀奚齐,避此正辞而称君之子,何也?”曰: “所闻《诗》无达话,《易》无达言,《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而 一以奉人仁。录其同姓之祸,固宜异操。晋,《春秋》之同 姓也,骊姬一谋而三君死之,天下所共痛也。本其所 为为之者,蔽于所欲得位而不见其难也。《春秋》疾其” 所蔽,故去其正辞,徒言君之子而已。若谓奚齐曰:“嘻 嘻,为大国君之子,富贵足矣,何以兄之位为欲居之 以至此乎”云尔,录所痛之辞也。故痛之中有痛无罪 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齐、卓子是也。恶之中有恶者,己 立之,己杀之,不得如他臣之弑君者,齐公子商人是 也。故晋祸痛而齐祸重,《春秋》伤痛而敦重,是以夺晋 子继位之辞,与齐子成君之号,详见之也。古之人有 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 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难之也弗能察,寂若无能 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 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鲁僖公以乱即位,而知 亲任季子。季子无恙之时,内无臣下之乱,外无诸侯 之患,行之二十年,国家安宁。季子卒之后,鲁不支邻 国之患,直乞师楚耳。僖公之情,非辄不肖,而国衰益 危者,何也?以无季子也。以鲁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国 之皆若是也;以他国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 此之谓“连而贯之。”故天下虽大,古今虽久,以是定矣。 以所任贤,谓之主尊国安;所任非其人,谓之主卑国 危,万世必然,无所疑也。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𫗧。”夫 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𫗧者,国家倾也。是故任 非其人而国家不倾者,自古至今,未尝闻也。故吾按 《春秋》而观成败,乃切悁悁于前世之兴亡也;任贤臣 者,国家之兴也。夫知不足以知贤,无可奈矣。知之不 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乱危。其若是何邪?以庄公 不知季子贤邪,安知病将死,召而授以国政?以殇公 为不知孔父贤邪,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二 主知皆足以知贤,而不决不能任,故鲁庄以危,宋、殇 以弑。使庄公早用季子,而宋殇素任孔父,南将兴邻 国,岂值弑哉?此吾所悁悁而悲者也。
《王道》
[编辑]《春秋》何贵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 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 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并见。五帝三皇之治天 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 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 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强贼妒疾之人。 民修德而美好,被发御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 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不触虫。 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 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 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时至, 封于泰山,禅于梁父,立明堂,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 下诸侯各以其职来祭,贡土地有所先以入宗庙,端 冕盛服而后见先”,德恩之报,奉元之应也。
“桀、纣皆圣王之后,骄溢妄行,侈宫室,广苑囿,穷五采 之变,极饰材之工,困野兽之足,竭川泽之利,食类恶 之兽,夺民财食高雕文刻镂之观,画金玉骨象之工, 盛羽族之饰,穷白黑之变,深刑妄杀以凌下,听郑、卫 之音,充倾宫之志,虎兕文采之兽,以希见之意,赏佞 赐谗,以糟为丘,以酒为池,孤贫不养,杀圣贤而剖其” 心,生燔人,闻其臭,剔孕妇,见其化,斮朝涉之足察其 拇,杀梅伯,以为醢,刑鬼侯之女,取其环。诛求无已,天 下空虚,群臣畏恐,莫敢尽忠。纣愈自贤,周发兵不期 会于孟津之上者,八百诸侯共诛纣,大亡天下,《春秋》 以为戒,曰:“亳社灾。”周衰,天子微弱,诸侯力政,大夫专 国,士专邑,不能行度制法文之礼,诸“侯背叛,莫修贡 聘,奉献天子,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孽杀其宗,不能统 理,更相伐锉以广地,以强相胁,不能制属,强奄弱,众 暴寡,富使贫”,并兼无已,臣下上僭,不能禁止。日为之 食,星霣如雨,雨螽,沙鹿崩。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霣石 于宋,五六鹢退飞,霣,霜不杀草,李梅实。正月不雨,至 于秋。七月,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昼晦。彗星见 于东方,孛于大辰,鸲鹆来巢,《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 之征。孔子明得失,差贵贱,反王道之本,讥天王以致 太平。刺恶讥微,不遗大小。善无细而不举,恶无细而不去,进善诛恶,绝诸而已矣。“天王使使宰咺来归惠 公、仲子之赗,刺不及事也。”
天王伐郑,讥亲也。会王世子,讥微也。祭公来逆王后, 讥失礼也。刺家父求车,武氏,毛伯求赙金。王人救卫。 王师败于茅戎。天王出居于郑,弑母弟,王室乱,不能 及外分为东西周,无以先天下。召卫侯不能致,遣子 突征卫不能绝,伐郑不能从,无骇灭极不能诛,诸侯 得以大乱,篡弑无已。臣下上偪,僭儗天子,诸侯强者 行威,小国破灭。晋至三侵周,与天王战于茅戎而大 败之,戎执凡伯于楚丘以归。诸侯本怨随恶,发兵相 破,夷人宗庙社稷,不能统理,臣子强,至弑其君,法度 废而不复用,威武绝而不复复,故郑鲁易地,晋文再 致天子,齐桓会王世子,擅封邢、卫、杞,横行中国,意欲 王天下。鲁舞《八佾》,北祭泰山,郊天祀“地,如天子之为。” 以此之故,“弑君三十二,亡国五十一”,细恶不绝之所 致也。
《春秋》立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诸山川,不在封 内,不祭。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专封,不得专执。 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 得适天子之贵君亲无将而诛,大夫不得世大夫,不 得废置君命。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立 夫人以适不以妾,天子不臣母后之党,亲迎以来,未” 有不先近而致远者,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 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诸夏来朝者得褒。邾娄仪父称字,滕、薛称侯。荆得人, 介,诸葛得名。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王 道之意,诛恶而不得遗细大诸侯不得为匹夫兴师, 不得执天子之大夫。执天子大夫之与伐国同罪。执 凡伯言伐,献八佾,讳八言六。郑、鲁易地,讳易言“假。”晋 文再致天子,讳“致”言“狩。”桓公存邢、卫、杞,不见《春秋》内 心,予之行法,绝而不予,止乱之道也,非诸侯所当为 也。《春秋》之义: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故 诛赵盾,贼不讨者不书葬,臣子之词也。许世子止不 尝药而诛,为弑父;楚公子比胁而立,而不免于死;齐 桓公、晋文擅封,致天子诛绝,继世存亡,侵伐会同,常 为本主,曰桓公。救中国,攘夷狄,卒服楚,至为王者事。 晋文再致,天子皆止不诛。善其救诸侯,奉献天子而 复周室,《春秋》予之为伯,诛意不诛辞之谓也。
鲁隐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 死节,公子目夷不与楚国,此皆执权存国,行正世之 义,守惓惓之心,《春秋》嘉气,义焉,故皆见之,复正之谓 也。夷狄邾娄人、牟人、葛人,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 此其诛也,杀世子母弟,直称君,明失亲亲也。鲁季子 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阍杀吴子馀 祭,见刑人之不可近。郑伯髡顽卒于会,讳弑痛。强臣 专君,君不得为善也。卫人杀州吁,齐人杀无知,明君 臣之义,守国之正也。卫人立晋,美得众也。君将不言 率师,重君之义也。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无一日无 君之意也。诛受令恩卫葆,以正囹圄之平也。言围成, 甲午治兵,以别迫胁之罪,诛意之法也。作南门,刻桷 丹楹,作雉门及两观,筑三台,新延厩,讥骄溢不恤下 也。故臧孙辰请籴于齐。孔子曰:“君子为国,必有三年 之积,一年不熟乃请籴,失君之职也。”诛犯始者,省刑 绝恶始也。大夫盟于澶渊,刺大夫之专政也。诸侯会 同,贤为主,贤贤也。《春秋》纪纤芥之失,反之王道,追古 贵信,结言而已,不至用牲,盟而后成约。故曰:“齐侯、卫 侯胥命于蒲。《传》曰:‘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宋伯姬曰:“妇 人夜出,傅母不在,不下堂。”曰:“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 怨。桓公曰:‘无贮粟,无鄣谷,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宋 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庄王曰:‘古者曰:‘不穿皮, 不蠹则不出。君子笃于礼,薄于利,要其人,不要其土。 告从不赦,不祥,强不凌弱’’。”齐顷公吊死视疾,孔父正 色而立于朝,人莫过而致难乎其君。齐国佐不辱君 命而尊齐侯,此《春秋》之救文以质也。救文以质,见天 下诸侯所以失其国者亦有焉。潞子欲合中国之礼 义离乎夷狄,未合乎中国,所以亡也。吴王夫差行强 于越,臣人之王,妾人之妻,卒以自亡。宗庙失,社稷灭, 其可痛也!长王投死,於戏!岂不哀哉!晋灵行无礼,处 台上,弹群臣,枝解宰人,而弃漏阳处父之谋,使阳处 父死,及患赵盾之谏,欲杀之,卒为赵盾所杀。晋献公 行逆理,杀世子申生,以骊姬立奚齐、卓子,皆杀死。国 大乱,四世乃定,几为秦所。〈阙〉从骊姬起也。楚昭王行 无度,杀伍子胥父兄。蔡昭公朝之,因请其裘,昭公不 与,吴王非之,举兵加楚,大败之。君舍乎君室,大夫舍 大夫室,妻楚君之母,贪暴之所致也。晋厉公行暴道, 杀无罪人,一朝而杀大臣三人,明年臣下畏恐,晋国 杀之。陈侯佗淫乎蔡,蔡人杀之。古者诸侯出疆,必具 左右,备二师,以备不虞。今蔡侯恣以身出入,至死闾 里之庸,甚非人君之行也。宋闵公矜妇人心而妒,与 大夫万誉鲁庄公曰:“天下诸侯宜为君,唯鲁侯尔。”闵 公妒其言,曰:“此虏也。尔虏焉知鲁侯之美恶乎?”致万怒,搏闵公,绝脰。此以与臣博之过也。古者人君立于 阴,大夫立于阳,所以别位,明贵贱。今与臣相对而博, 置妇人在侧,此君臣无别也。故使万称他国,卑闵公 之意。闵公籍万而身与之博,下君自置有辱之妇人 之房俱,而务妇人,独得,杀死之道也。《春秋》曰:“大夫不 适君”,远此过也。梁内役民无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 地为伍,一家亡,五家杀。刑其民曰:“先亡者封,后亡者 刑。”君者,将使民以孝于父母,顺于长老,守丘墓,承宗 庙,世世祀其先。今求财不足,行罚如将,不胜,杀戮如 屠,仇雠,其民鱼烂则亡,国中尽空。《春秋》曰:“梁亡。”亡者, 自亡也,非人亡之也。虞公贪财,不顾其难,快耳说目, 受晋之璧,屈产之乘,假晋师道,还以自灭。宗庙破毁, 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贪财之所致也。故《春秋》以此见 物不空来,宝不虚出。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 无主不止,此其应也。楚灵王行强乎陈、蔡,意广以武, 不顾其行,虑所美,内罢其众。干谿有物,女水尽则女 见,水满则不见。灵王举发其国而役,三年不罢,楚国 大怒,有行暴意,杀无罪臣成然。楚国大懑,公子弃疾 卒,令灵王父子自杀而取其国。虞不离津泽,农不去 畴土,而民相爱也。此非盈意之过耶?鲁庄公好宫室, 一年三起。台夫人内淫两弟,弟兄子父相杀,国绝莫 继,为齐所存。夫人淫之过也。妃匹贵妾,可不慎邪?此 皆内自强从心之败。已见自强之败,尚有正谏而不 用,卒皆取亡。曹羁陈其君也曰:“戎众以无义,君无自 适。”君不听,果死戎寇。伍子胥谏吴王,以为越不可不 取。吴王不听,至死,伍子胥还。九年,越果大灭吴国。秦 穆公将袭郑,百里,蹇叔谏曰:“千里而袭人者,未有不 亡者也。”穆公不听,师果大败,殽中匹马只轮无反者。 晋假道,道虞,虞公许之。宫之奇谏曰:“唇亡齿寒,虞虢 之相救,非相赐也。君请勿许。”虞公不听。后虞果亡。于 《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观也。观乎亳社,知骄溢之罚;观 乎《许田》,知诸侯不得专封;观乎齐桓、晋文、宋襄、楚庄, 知任贤奉上之功;观乎鲁隐、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 牧、吴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观乎楚公子比,知 臣子之道,效死之义;观乎潞子,知无辅自诅之败;观 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观乎《漏言》,知忠道之绝;观乎 《六羽》,知上下之差;观乎宋伯姬,知贞妇之信;观乎吴 王夫差,知强凌弱;观乎晋献公,知逆理近色之过;观 乎楚昭王之伐蔡,知无义之反;观乎晋厉公之妄杀 无罪,知行暴之暴;观乎陈佗、宋闵,知嫉淫之过;观乎 虞公、梁亡,知贪财枉法之穷;观乎楚灵,知苦民之壤; 观乎鲁庄之起台,知骄奢淫泆之失;观乎卫侯朔,知 不即召之罪;观乎执凡伯,知犯上之法;观乎晋郤缺 之伐邾娄,知臣下作福之诛;观乎公子翚,知臣窥君 之意;观乎世卿,知移权之败。故明王视于冥冥,听于 无声,天覆地载,天下万国莫敢不悉靖共职,受命者 不示臣下以知之至也。故道同则不相先,情同则不 能相使,此其教也。由此观之,未有去人君之权能制 其势者也。未有“贵贱无差能全位者也。故君子慎之。”
《灭国上》
[编辑]“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故能使万民往之, 而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失国之君三十一,亡 国之君五十二。小国德薄不朝聘,大国不与诸侯会 聚,孤特不相守,独居不成群,遭难莫之救,所以亡也。 非独公侯大人如此生天地之间,根本微者不可遭, 大风疾雨,立铄消耗。卫侯朔固事齐襄,而天下患之。 虞虢并力,晋献难之。晋赵盾,一夫之士也,无尺寸之 土,无一介之众也,而灵公据霸主之馀尊而欲诛之, 穷变极诈,诈尽力竭,祸大及身,推盾之心,戴小国一 位,孰能亡之哉?故伍子胥,一夫之士也,去楚干阖庐, 遂得意于楚,所托者诚是,何可御邪?楚王髡托其国 于子玉,得臣而天下畏之;虞公托其国于宫之奇,晋 献患之;及髡杀得臣,天下轻之;虞公不用宫之奇,晋 献亡之。存亡之端,不可不知也。诸侯见加以兵,逃莫 之救,平生之素行可见也。隐代桓立,所谓仅存耳。使 无骇帅师灭极,内无谏臣,外无诸侯之救,戴亦由是 也。宋、蔡、卫国伐之,郑因其力而取之,此无以异于“遗 重宝于道而莫之守,‘见’”者,掇之也。邓谷失地而朝鲁 桓,邓谷失地,不亦宜乎!
《灭国下》
[编辑]纪侯之所以灭者,乃九世之仇也。一旦之言,危百世 之嗣,故曰“大去。”卫人侵成,郑入成,及齐师围成,三被 大兵,终灭莫之救,所恃者安在?齐桓公欲行霸道,谭 遂违命,故灭而奔莒。不事大而事小。曹伯之所以战 死于位,诸侯莫助忧者,《幽》之会,齐桓数合诸侯,曹小, 未尝来也。鲁,大国,幽之会,庄公不往,戎人乃窥兵于 济西,由见鲁孤独而莫之救也。此时大夫废君命专 救危者,鲁庄公二十七年,齐桓为幽会卫人不来,其 明年,桓公怒而大败之,及伐山戎,张旗陈获以骄诸 侯,于是鲁一年三筑台乱臣。此三起于内,夷狄之兵
仍灭于外,卫灭之端。以幽之会,乱之本,存亲内蔽,邢未尝会齐桓也,附晋又微,晋侯获于韩而背之,《淮之会》是也。齐桓卒,竖刁、易牙之乱作,邢与狄戎其同姓 取之,其行如此,虽尔亲,庸能亲尔乎?是君也,其灭于 同姓,魏侯毁灭邢是也。齐桓为幽之会,卫不至,桓怒 而伐之,狄灭之,桓忧而立之。鲁庄为柯之盟,劫汶阳, 鲁灭威立之。邢、杞未尝朝聘,齐桓见其灭,率诸侯而 立之,用心如此,岂不霸哉!故以“忧天下”与之。
《随本消息》
[编辑]颜渊死,子曰“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西狩获麟, 曰:吾道穷。吾道穷,三年身随而卒。阶此而观天命成 败,圣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先晋献公之卒,齐 桓为葵丘之会,再致其集。先齐孝,未一年,鲁僖乞师 取谷。晋文之威,天子再致。先卒一年,鲁僖公之心分 而事齐,文公不事晋。先齐侯潘卒一年,文公如晋,卫 侯、郑伯皆不期来。齐侯已卒,诸侯果会晋大夫于新 城。鲁昭公以事齐之故,晋人不入。楚国强而得意,一 年再会诸侯,代强吴,为齐诛乱臣,遂灭厉,鲁得其灭 以灭鄫。其明年,知晋无河上之难,先晋昭之卒,一年 无难,楚国内乱臣弑君。诸侯会于平丘,谋诛楚乱臣, 昭公不得与盟,大夫见执。吴大败楚之党六国于鸡 父。公如晋而大辱,《春秋》为之讳而言有疾。由此观之, 所行从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此亦存亡荣辱之 要也。先楚庄王之卒三年,晋灭赤狄、潞氏及甲氏。留 吁,先楚子审卒之三年,郑服萧鱼。晋侯周卒一年,先 楚子昭之卒年,与陈、蔡伐郑而大克。其明年,楚屈建 会诸侯而张中国,卒之三年,诸夏之君朝于楚,楚子 卷继之,四年而卒。其国不为侵夺,而顾隆盛强大中 国,不出年馀,何也?楚子昭盖诸侯可者也。天下之疾 其君者,皆赴愬而乘之,兵四五出,常以众击少,以专 击散,义之尽也。先卒四十五年,中国内乖,齐、晋、鲁、卫 之兵分守,大国,袭诸夏。再会陈仪,齐不肯往,吴在其 南,而二君杀中国;在其北,而齐、卫杀其君庆。季封,切 君乱国,石恶之徒聚而成群。卫衎据陈仪而为谖,林 父据戚而已畔。宋公杀其世子,鲁大饥。中国之行,亡 国之迹也。譬如文、宣之际,中国之君,五年中之五君, 杀以晋灵之行,使一大夫立于棐林,拱揖指㧑,诸侯 莫敢不出,此犹《湿》之有拔也。〈一作隰之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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