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第114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录
盗贼部总论一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有一年〉
大学衍义补〈遏盗之机〉
祥刑典第一百十四卷
盗贼部总论一
[编辑]春秋左传
[编辑]襄公二十有一年
[编辑]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 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 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 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 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 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 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 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其小 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 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 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 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 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 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 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庶其非卿也, 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
大学衍义补
[编辑]《遏盗之机》
[编辑]《周礼》:“士师之职,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 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 赏。”
臣按:先儒谓“联比其居、什伍其人” ,乡官之事也,而士师掌之,比追逐、偦伺、盗贼之事,可见成周盛时虽称极治,而圣人为民防患之心无所不及,故乡各有所司而士师又合而治之,以比合比、以闾合闾以联其居,以伍合伍,以什合什以联其人。所以然者,使之相安有不安者,必其人非联比闾者矣,使其相受有不受者,必其人非比什伍者矣。于是即其相安相受之同什伍者,比而合之,以搏盗贼。昼则追逐之,夜则偦伺之。废事者则士师施之以刑罚,有功者则士师施之以庆赏。后世于里巷设为火铺更夫,使之互相觉察,以防盗贼,其原盖兆于此。
《士师》“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 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 曰为邦诬。”
臣按:八者而谓之成,成者国法之成事品式也。朝廷为此八者之成事品式以禁制夫臣民,其事皆谓之“邦” 者,以见此乃国家之大事,所以系安危治乱者非但乡党、州闾之事也。八者之中,邦汋、邦谍是交通外国之事,犯令、挢令是干犯王法之事,邦盗不过窃取国货而已,其间最是为邦朋者聚党以乱民,为邦诬者,讹言;以惑众为《邦贼》者,构逆以称乱。三者乃国家之大恶,生灵之祸,本有天下国家者所当预惩宿戒者也。先王立八成之法,使士师掌之,而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所以杜其几微,遏其萌糵者,岂不豫哉?
《司厉》“掌盗贼之任器、货贿”,辨其物,皆有数量,贾而揭 之,入于《司兵》。
臣按:“司厉” 一官,专主追征贼赃。
野庐氏“掌达国道路,至于四畿,比国郊及野之道路, 宿息井树。若有宾客,则令守涂地之人聚𣝔之,有相 翔者诛之。”
臣按:《周礼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候馆,候馆有积,所以待宾客、师役。” 使命之往来,既已掌于地官矣,而《秋官》之野庐氏又职往来按比而肃其守卫焉。由是观之,可见古昔盛时所以防盗者无所不至,非但以安行旅之往来,寔所以示国威之严肃也。昔周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假道于陈以聘楚,道茀不可行,而知陈之不能守其国。矧惟堂堂乎大朝,威名远詟于万里之外,九夷八蛮无不归仰顾于畿甸之间,国门之外,盗贼时时窃发公行,以劫掠行旅。斯声也,岂可闻于遐外乎?当道者以此为小事,故不以闻,盖不知《周官》设野庐氏之意,单襄公讥陈人之语也。“臣请严敕捕盗之官,都城之外五百里内,有盗贼劫掠者,其应捕及统督者不获盗,皆革其冠服,俾以必获为期。三月之”
“外除其名。” 然京师地大而人众,俗杂,五方难于辨识。与其督责于其后,孰若豫备于其先。请于都城之外分为数路,每路约量远近,立一望楼,每楼于常操军拨马军十名、步军十五名,五日一番轮守。楼上置鼓一、白旗一、烽火一。遇有盗贼,楼上军即擂鼓举烟,以白旗指其所往之方,楼下军具器械逐之,必抵其所至如此,不必严刑督责,而盗自无矣。若夫冬月河冰之后,于都城外设东西二营,委军官一员,督领马军各一二百名。有大车运载者,许其豫投辞告知会集,众车必五车然后偕行,每车差马军三名护送。其军人刍料之具,就俾僦车者给之,仍先行,合经由军卫,如自良乡至涿州,涿州至河间,河间至德州,临清、济宁以至于徐州,此数处该班官军,十月以后暂免赴操,俾委官督领马军,以次递送至交换处,遇有回车,仍令顺护以回。如此则道途无壅塞之患,商宦无畏途之忧。四方之人经历艰险,至于近郊,举首仰望九重宫殿,于红云紫雾之中,即有登仙之乐矣。
《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 禁宵行者、夜游者。”
臣按:此所谓夜禁也。今制一更三点禁人行,五更三点放人行,即此意。
《修闾氏》“掌比国中宿互𣝔者,与其国粥,而比其追胥 者而赏罚之。禁径逾者,与以兵革趋行者,与驰骋于 国中者。邦有故,则令守其闾互。唯执节者不几。”
臣按:成周之世所以防奸盗者,畿内则有野庐氏,城内则有修闾氏,是以都城内外奸无所容,闾里之间斩然以齐,门巷之列肃然以宁,虽有不逞之奸无由而起,猝遇非常之变有以制服之而不至于猖肆也。修闾氏“掌比国中宿互𣝔” 者,国中,王城之中也。比合什伍宿卫于王城之中,以为追逐偦伺之备,各于闾巷之间,设为互以断行,即今鹿角之类;“设为𣝔以传更” ,即今木柝之属。夜行有禁,则入息者不趋于晦冥之时;更漏分明,则向晦者皆知夫早晚之候。盖寇盗之兴,皆于夜静人息之时,而官府特于闾巷之间存此数辈,俾其不寐,以为奸盗之防。此古昔盛时,非独海宇之内无有大奸大寇,而于闾里门巷之中,虽胠箧穴牖之小盗,亦无有也。呜呼!天下之事,何者而不起于微小哉?惟其绝之于微小,所以不使其延蔓滋长而至于大且著也。国初于南京设为四十八卫,每卫各有营,营两际各为门,本卫官军就居其中,遇有警急,起集为易。又于五城各设兵马司,设立弓手,专以巡徼京城内外,即《周官》修闾氏之职也。又于各坊里巷立为火铺,支更守夜,其与修闾氏所谓“互𣝔追偦” 者无以异焉。盖卫所有定居,则呼召之军易集;巡徼有攸司,则追偦之责有归,祖宗思患豫防之意深矣。惟今京师盖袭胜国之旧,街坊里巷参错不齐,而卫所散处,而士卒之名隶尺籍者,聚散无常,甚者野处在“数十里之外。幸而承平无事,一旦不幸而有意外之变,出于仓猝之间,急欲有所召集,岂不难哉!臣愚欲于无事之先,而豫为有事之备,请复祖宗南京旧制。” 虽然,时异势殊,当守成之后而为创始之谋,诚未易也。无已,请用祖宗之意,以为今日之备,可乎?夫南京之卫四十八,今京卫七十有馀,其卫署随处散置,中亦有未置署者。且其军士虽系籍卫中食粮,至其操练以待调发,则分在各营。必欲使每卫各为一处,联比其居,决有不能者。今名籍在卫所,队伍在将领,而其所居之地方则各属兵马司也。今京城地大人众,聚四海之人,杂五方之俗。承平日久,人烟众盛,奸宄实繁。一城之大,仅设“五司,官僚十数员,兵卒百十辈,而京城内外不下百十万人。家力有所不周,势有所不及。臣请每城量地广狭远近,添设行兵马司数处,每处添设副指挥一员居守。其司署相去以鼓相闻为限。司前用四木建鼓楼一所,添兵置鼓以支更,每更击鼓,而火铺则击柝以相应,由近及远,不许杂乱。又于” 该辖地方,除官民及匠外,凡系见操官军在地方住者,不分赁寄及上班者,皆俾报名附册,就于本坊见居军官中推举。其管操者一员,官最高者或侯伯,或都督、都指挥,无则把总指挥。为众信服者奏闻,以为地方总领。每季一造册,册成各为三,一留本司,一送兵部,一送总领官。每季行兵马司率“领本坊见居官军,起赴总领官私居参见,每年四见,此外不许擅自起倩。旧例每兵马司岁委御史一员督察,今既多立分司,宜随地方广狭添差分管,遇有儆急,兵部下兵马司行御史督该司起集该方官军,赴总领处听用。如此则仓卒事起,有备无患,虽非祖宗设立军营初制,然于其间处置得” 宜,运用有方,则亦其遗意之仿佛也。又京城内外,自来街坊,因袭前代旧名,俚俗不
“雅,混乱无别。宜令各该御史督同兵马司官分界画图,别立新名。每处立一大铺,分统小铺,每小铺设更夫六名。每夜自二更一点起守,至四更三点止。其初更及五更,不禁人行,每更二人,一守一巡,其大铺更夫倍之。大铺之立,必在本巷内出大街口边,对立木橦二四尺以下,悬铁索三,以截断行路。二更一点以后即横緪,以绝往来,至四更三点方开。其他小巷口可通大街处,俱为栅门,一更三点即锁断,五更一点方开。” 各行司为印烙牌数十面,遇有公事及人家水火昏丧、紧急等事,许先赴行司告领牌面。遇夜照放,无牌面阑出及擅开者,坐以罪。每大铺置大铜锣一面,小铺各置其小者一面,遇有盗窃,“即声锣相应。其城中大街及城下,皆不必立铺,其大街中及城下居者,俱分守各巷口大铺” ,大约京城直南北大街不过数处。假如崇文门自门至四楼为一节,又自此抵城下为一节,每节夜拨马军十五名,每夜止巡二更、三更、四更,更轮五骑往来巡逻,其馀仿此。其九门城垣之下,以城为限,每城“拨军之数亦如之。其巡逻之军,五军大营,每日于见操官军内轮差。如此则人家有盗贼之警,而更铺得以阑拒,而贼不得以出入;国家有仓猝之变,而军士易于召集,而贼不得以纵横。此虽琐末之事,而所关系实大,为国远虑者,可不加之意乎?” 臣因是而又有一见焉。昔者周幽王举火以戏诸侯,则是三代之时不独边境置立烽火,而宫禁之中亦有之也。今国家运气隆盛,德泽深厚,所谓“亿万年磐石之宗,泰山而四维之” 者也,万无意外之事。然杞人忧天,天岂有坠理?而杞人忧之,忧之诚愚也,然不失为爱天之深。臣愚请于皇城中豫蓄二高竿,猝有不测之事即于琼岛上立之,悬红灯为号,其事缓急,以灯多少为符,预以遍告诸总戎大臣,俾知其故。又于九门上各立高竿,以悬红灯,定多少之数,以示缓急之别,遍告诸军,以为进止分散之令。如此则不烦三令五申,而六军万姓可以不言而谕,不召而至矣。此亦愚者之一虑也。
《论语》: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 虽赏之不窃。”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 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 风,小人之德草。”
臣按:宋范祖禹上疏于其君,首引《鲁论》此二章孔子答季康子之问之语而继之曰:臣始读此二章书,盖尝疑之,以为圣人之言主于教化而已,行之未必有近效也。及观唐太宗初即位,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太宗哂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役繁,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馀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观太宗之政如此,乃始知圣人之言不欺后世,行之必有效也。夫以区区之鲁国,季康子为相,孔子犹劝之以不欲,所以止盗,况天子之为天下乎?伏见熙宁臣僚有奏请别立盗贼重法者,自行法以来,二十馀年,不闻“盗贼衰止,但闻其愈多耳。古者开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节俭,示之以纯朴,有邪僻之民,然后齐之以刑,岂有不治其本,专禁其末哉?祖禹所谓本者,开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节俭,示之以纯朴” 是已。然先以节俭示以纯朴,非无欲而欲善者不能也。人君本节俭纯朴以为治,则民之衣食足矣。又得人以教化之,则民皆化于善,而“仰事俯育之皆足” ,“放僻邪侈” ,自不为矣。
子曰:“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臣按:苏辙谓“止乱以义、止盗以义,使天下之人皆知父子、君臣之义,谁与为乱哉?” 臣窃以为乱与盗皆起于血气之勇、心志之欲也,夫盗之起始于里闾,积而至于为大盗,则乱天下矣。是以古之圣王必制民恒产,使其仰事俯育之有馀,教以礼义,使其知尊君亲上之当务,则其心志有所养而不敢肆其欲,血气有所制而不敢逆乎理,则里社之间,“偷窃” 之盗且不作矣,虽欲为乱,何所资而起乎?
秦二世时,发闾左戍渔阳者九百人,屯大泽乡。阳城 人陈胜、阳夏人吴广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 失期,法皆斩胜。广因天下愁怨,乃杀将尉,令徒属曰: “公等皆失期,当斩。假令毋斩,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 壮士不死则已,死则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众皆从之。乃为坛而盟,称大楚,攻大泽乡,拔之。比至 陈,卒数万人入据之,遂自立为王。郡县苦秦法,争杀 长吏以应之,使从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怒,下之吏。 后至者曰:“群盗鼠窃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 足忧也。”乃悦
臣按:盗贼之起,盖有所因也。秦自始皇以来,所以劳民力、苦民心、费民财、戕民命者非一日矣,民无以为生,举手动足。何者?非杀身之地,使有一隙生路,民亦不寻死矣,不得已而死中求生,此胜广之徒所以造乱也。二世承始皇酷虐之后、天下愁怨之时,虽施之以仁恩惠政,犹恐不能补救,况又自蔽其耳目哉?盗已众矣。而犹称无盗。臣下有言盗者。反怒之。不当怒而怒。当忧而不忧。天下安得不乱哉。
汉武帝天汉中,东方盗贼滋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 罪,杀二千石,掠卤乡里,道路不通。上始使御史中丞、 丞相长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禄大夫范琨等衣绣 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所至得擅斩二千石以下, 诛杀甚众,一郡多至万馀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 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奈何,于 是作《沈命法》曰:“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 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 不敢发,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 文辞避法焉。
臣按:立法以除盗贼,不可以不严亦不可以过于严。不严则有司不肯用心除贼,遂至养成大祸,过于严则有司恐罪及己,上下相蒙蔽以避文法,因而驯致大乱,二者皆非中道也。盗贼之起必推求其致盗之由,既得其由必研穷所以至于此者何故也?既得其故必反其所为,以民待民而不以盗待民,如是而民为盗犹自若也,然后以盗待之。大抵民之所以为盗之故,不在朝廷,则在官吏。又不然,则是奸民之乘间生事也。国家不幸而有盗贼之起,则必反而思其所以致之者。其祸起于朝廷,则反己自责去其弊政;起于官吏,则根究所自而诛逐其人。若但出于奸民,则必急剿绝之,痛惩以警众,使毋至于滋蔓也。如此处之。庶几得中道乎。
宣帝时,渤海岁饥,盗贼并起,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 举龚遂,拜渤海太守,召见,问何以治盗贼,对曰:“海濒 遐远,不霑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 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 将安之也?”上曰:“选用良吏,固欲安之也。”遂曰:“臣闻治 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惟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 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 加赐黄金,赠遣乘传。至渤海界,郡发兵以迎,遂皆遣 还。移书敕属县,罢逐捕吏,诸持田器者皆为良民,吏 毋得问,持兵者乃为贼。遂单车至府,盗贼闻遂教令 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鉏,于是悉平,民安土乐 业。遂乃开仓廪,假贫民,选用良吏,慰安牧养焉。齐俗 奢侈,好末技,不田作,遂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各 以口率种树蓄养。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 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劳来循行郡中,皆有畜积, 狱讼止息。至是入为水衡都尉。
臣按:宣帝以渤海盗起,选能治者,丞相以龚遂应诏,可谓得人矣。以今观之,虽曰遂之才能,然非相臣之举则帝无由得以用之,宣帝召至殿庭亲行诘问,假之以文法、宠之以厚赐,此遂所以尽心效力,使郡之盗贼悉平而皆为良民也。于此一事可见宣帝留心民瘼,虽以一遐远之郡、二千石之吏犹拳拳如此,盖欲无负乎上天之付托,祖宗之传序,而亦不虚受臣民之供奉爱戴也。
甘露元年,免京兆尹张敞官。数月,京师吏民懈弛,枹 鼓数起。而冀州部中有大贼,天子使使者即家召敞, 拜冀州刺史。到部,盗贼屏息。
臣按:朝廷不可无名望之臣,名望之臣一,足以当才能之臣十,夫才能有无固在乎其人,而其名望则系人君优假以养成之也。朝廷有此名望之臣,天下之人闻之有素,一旦有繁剧难处之事委以任之,则事半而功倍矣。盗贼虽曰小人,然非有智术者亦不能以聚众也,所以敢于犯天诛而为灭族之举者,非不知王法之严也,自恃其能而谓人皆不己若也,而一闻有智术出其右者,其气自馁,而从之者亦泮然解散矣。宣帝起张敞而用之,盖此意也。
灵帝时,钜鹿张角事黄、老,以妖术教授,号太平道,自 称大贤良师,咒符水以疗病,令病者跪拜首过。遣弟 子游四方,转相诳诱,十馀年间,徒众数十万,自青、徐、 幽、冀、荆、扬、兖、豫,莫不毕应,填塞道路。郡县反言角以 善道教化,为民所归。杨赐上言:“宜敕州县简别流民, 护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诛其渠帅,可不劳而定。” 事留中,司徒掾刘陶复上疏申赐前议,帝殊不为意。 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也。大方万馀人,小方六 七千,各立渠帅,讹言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 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大方、马元义等 先收荆、扬数万人,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约 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至是,角弟子唐周告之,于是先收元义车裂。诏三公、司隶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 事角道者,诛杀千馀人。角等知事已露,驰敕四方,一 时俱起,皆著黄巾为帜,所在燔劫,长史逃亡。旬月之 间,天下响应。
臣按:“黄巾之起,始于张角,以《符水》治病,遂至转相诳诱,远至十馀年,多至数十万,天下九州从之者八州,内而宫省之宦官,近而京城之直卫,莫不事其道而同其谋,其原皆起于《符水咒病》” 而已。今天下往往有以此治病以求衣食者,而京师尢多,不徒不禁绝之,而又为之建祠宇、用其人以清要之职,则又不独下之人为所惑而已也。呜呼!先王之世,左道惑众者必诛,政恐其惑世而驯致于大乱也。有志于防乱者,可不戒之于微哉!
灵帝以黄巾日盛,召群臣会议。北地太守皇甫嵩以 为宜解党禁,益出中藏钱、西园厩马以班军士。中常 侍吕彊曰:“党锢久积,人情怨愤,若不赦宥,与角合谋, 为变滋大。请先诛左右贪浊,大赦党人,料简牧守能 否,则盗无不平矣。”帝惧而从之。时宦官赵忠、张让等 贵宠,第宅拟宫室及封谞、徐奉等事发,上诘责诸常 侍曰:“汝曹常言党人欲为不轨,皆令禁锢。今党人更 为国用,汝曹反与角通!”
臣按:张角之乱积十馀年而人从之者几遍天下,则虽内官在天子左右亦与之通谋,无一人敢言者,何也?盖一时贤人君子、中常侍皆以谋为不轨而禁锢之,是以举世之人莫不缄口结舌也。吕彊谓“不赦党人,将与角合谋” ,此盖以危言激帝尔,党人岂为乱者哉?是知为治之急务莫急于通人言,人言不通,虽以天下之大,皆从一贼,而无一人之敢言“黄巾之乱” ,若非其党之自言,则灵帝终不知也。呜呼!后世人主,宜以为鉴。
黄巾馀党贼帅韩忠复据宛拒朱儁。儁鸣鼓攻其西 南,贼悉众赴之,儁自将精卒掩其东北,乘城而入,忠 乃退保小城,乞降。诸将欲听之,儁曰:“兵固有形同而 势异者。昔秦项之际,民无定主,故赏附以劝来耳。今 海内一统,惟黄巾造逆纳降无以劝善,而更开逆意, 使贼利则进战,钝则乞降,纵敌长寇,非良计也。”
臣按:处事者当知天下之大义,朱儁谓秦项之际民无定主,故赏附以劝来耳,今海内一统,惟黄巾造逆,故不纳其降以纵敌长寇,以为形同而势异。呜呼,此岂但形势哉?大义亦不过如此也。
交阯多珍货,前后刺史多无清行,故吏民怨叛。执刺 史,选贾琮为交阯刺史。琮到部,讯其反状,咸言赋敛 过重,百姓莫不空单。京师遥远,告冤无所,民不聊生, 故聚为盗贼。琮即移书告示,各使安其资业,招抚荒 散,蠲复徭役,诛斩渠帅为大害者。简选良吏,试守诸 县,岁间荡定,百姓以安。巷路为之歌曰:“贾父来晚,使 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
苏洵曰:“天下之势,远近如一。以吾言之,近之可忧,未若远之可忧之深也。今广南、川峡例以为远,而朝廷稍有所优异者,不复官之于此。矧其地控制南夷氐蛮,最为要害,土之所产又极富伙,明珠大贝、纨锦布帛皆极精好,水载出境而其利百倍,故吏不能皆廉。方今赋取日重,科敛日烦,罢弊之民不任官吏,复有” 规求于其间。淳化中,李顺窃发于蜀,州郡数十,望风奔溃。近者,侬智高乱广南,乘胜取九城如反掌。国家“设城池,养士卒,蓄器械,储米粟,以为战守备,而凶竖一起,若涉无人之境者,吏不肖也。”
臣按:天下之地势虽有内外远近,而圣人一视以同仁,初无内外远近之异焉。观贾琮之治状、苏洵之议论,晓然知远方之民所以易动者,非民之性习然也,治之者不得其人也。盖远方州县得一良令如得胜兵三千人,得一良守如得胜兵三万人,得一良部使者如得胜兵三十万人,方其相安无事之时,一方数千里之地,若藩、若郡、若县,得二三十辈之贤守长,则足以安之矣。不幸而民穷,起而为盗为乱,非得数十万人马钱粮,未易以平之也。呜呼!当道之大臣掌铨选者,何苦不为国计,不为地方计,而专为仕者之计;不权其轻重缓急,而拘拘于远近内外之较哉?非独不智,盖不忠也。
元魏孝文以李崇为兖州刺史。兖土旧多劫盗,崇命 村置一楼,楼皆悬鼓,盗发之处,乱击之。“旁村始闻者, 以一击为节,次二,次三。俄顷之间,声布百里,皆发人 守险要,由是盗发无不禽获。”其后诸州皆效之,自崇 始也。
臣按:李崇“建楼置鼓防盗” 之法今亦可行,然可于盗发之时行之,平时不用亦可。
孝明时,盗贼日滋,征讨不息,国用耗竭,豫征六年,租 调犹不足,乃罢百官所给酒肉。又税入市者,人一钱 及邸店皆有税,百姓嗟怨。郎中辛雄上疏,以为“夷夏
之民相聚为乱,岂有馀憾哉!正以守令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宜及此时早加慰抚。宜分郡县为三等,清官吏选补之法,不拘以停年,三载黜陟,有称” 职者,补在京名官。如不历守令,不得为内职,则人思 自勉,枉屈可伸,彊暴自息矣。
臣按:北魏之时,以盗贼滋发之故,征讨不息,遂至国用耗竭而行一切聚敛之法。议者归其罪于守令不得其人,诚是也。今宜为之法,曰:“州县境中有盗群聚至五十人以上者,半年不获,亲民官革去冠带,捕贼一年不获者除名,府官及分巡官递减其罪,获盗之数十获其三,即与准免。”
隋炀帝谋讨高丽,诏“山东置府,令养马以供军役。又 发民夫运米塞下,车牛往者皆不返,士卒死亡过半, 耕稼失时,谷价踊贵,东北边尢甚,斗米值数百钱,所 运米或粗恶,令民籴以偿之。又发鹿车夫六十二万, 二人共推米三石,道途险远,不足充糇粮,至镇无可 输,皆惧罪亡命,重以官吏侵渔,百姓穷困,于是始相” 聚为群盗。邹平民王薄拥众据长白山,剽掠齐、济之 郊,自称知世郎,言事可知矣。又作《无向辽东浪死歌》 以相感劝,避征役者多往归之。于是平原刘霸道、漳 南窦建德、鄃人张金称、蓨人高士达皆聚众为乱。自 是所在群盗蜂起,不可胜数,徒众多者至万馀人,攻 陷城邑。
臣按:《周书》有之,“抚我则后,虐我则仇。” 所谓虐之之甚者有三焉,征戍之无已、劳役之无已、科敛之无已,有一于此皆足以致乱。为人上者盍亦反思乎?吾之祖若宗皆起自匹夫,吾幸承祖宗之祚荫而有今日,贵贱不同,而好生恶死则同,好逸恶劳则同,好取恶予则同。设使吾身处民之地,上之人如此虐我,必欲尽取吾之财,使吾父母冻馁;必欲竭尽吾之力,使吾亲属离亡。吾堪此否乎?一旦叛我,起而为乱,而吾之位得安乎?身得乐乎?不安不乐,则吾不能以不操心,纵假势力以平之,则所损亦多矣。况未必能平乎?古语有言:“水所以载舟,亦以覆舟。得乎民心,则为天子,失乎民心,则为独。” 夫得民心之道无他,惜民财,爱民力而已。民之财恒自足,民之力恒有馀,则得其心矣。此保天下寿国脉之第一事也。
唐懿宗咸通九年,初,南诏陷安南,敕徐、泗募兵二千 赴援,分八百人别戍桂州。“初约三年一代,至是,戍桂 者已六年,屡求代还。徐泗观察使崔彦曾性严刻,押 牙尹戡等用事,以军帑空虚,不能发兵,请令更留戍 一年。”戍卒闻之怒,都虞候许佶等作乱,推粮料判官 庞勋为主,劫库兵北还,所过剽掠,州县莫能御。诏遣 中使赦其罪,部送归徐。各以私财造甲兵旗帜,招集 亡命,众至千人,陷宿州城,悉聚城中货财募兵,得数 千人,自称兵马留后,寻陷徐州城,城中愿从者万馀 人。勋又募人为兵,人利于剽掠,皆断鉏首而锐之,执 以应募。由是贼众日滋,官军数不利,遂破鱼台等县。 又陷都梁城,据淮口,漕驿路绝。勋又分遣其将南寇 舒、庐,北侵沂、海,破沐阳、下蔡、乌江、巢县,攻陷滁州,大 掠泗州。勋自谓无敌于天下,作露布散示诸寨,乘胜 围寿州,掠诸道贡献商货。既而诸道兵大集于宋州, 勋始惧,应募者益少。勋乃驱人为兵,敛富室及商旅 财,十取七八,杀崔彦曾,自称“天册将军。”勋自九年七 月作乱,至明年八月,始为官军所平。
胡寅曰:“何以聚人?曰财。故省费节用,恐穷竭而召祸也。民无信不立,故明约慎令,恐欺诈而人携也。徐卒所以叛者,为崔彦曾失信而已;彦曾所以失信者,为军帑空虚而已。自宣宗末年,诸镇相继逐帅而叛,言事者以谓藩镇减削衣粮以充贡献之所致。况懿宗穷奢极侈,所费不赀,则敛财之方必又多岐州府调度,仅足自给,一有变故,无以应之,如徐州是也。” 然则俭与信岂非为国之急务乎?臣按:唐末之乱始此。宋祁曰:“《易》云:‘丧牛于易’。有国者知戒西北之虏,而不知患生于无备。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易之意深矣。后世人主宜鉴前代之所以亡,而兢兢于今日,省费节用以足国之用,明约慎令以孚” 人之心,而毋驯致于唐人桂林之乱也哉。
僖宗时,政在臣下,南衙北司,互相矛盾。自懿宗以来, 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赋敛愈急。关东连年水旱,州县 不以实闻,上下相蒙,百姓流殍,无所控诉,相聚为盗, 所在蜂起,州县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习战,每与 盗遇,官军多败。乾符元年,濮州人王仙芝始聚众数 千,起于长垣。明年,宛、胊人黄巢亦聚众数千应仙芝, 巢少与仙芝俱以贩私盐为事。巢善骑射,喜任侠,粗 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与仙芝攻剽州县,横 行山东,民之困于重敛者争归之,数月之间,众至数 万。
范祖禹曰:“自古贼盗之起,国家之败,未有不由暴赋重敛而民之失职者众也。唐之季世,政出阉尹。”
不惟赋敛割剥,复贩鬻百物,尽夺民利,故有私盐之盗,使民无衣食之资,欲不亡,其可得乎?
臣按:天地生人,其蚩而蠢者为民,其秀而黠者为士,所业不同而各求以资所生者则同也,是以国家盛时,仕路通而聚敛之政不行,士有士之业、民有民之产,有以自生,故视死为重,不敢轻其生,恐或致于死地也,故盗贼不兴,祸乱不作。当唐之世,使黄巢一举而第进士,或于进士科外别有进身之途,则巢不贩私盐矣;使盐而无禁,则巢必终身业之;盐虽有禁而无大罪,巢必不改业而为盗矣;使当时民生有恒业,官司无厚敛,而民皆有仰事俯育之资;巢虽为盗,不过为椎埋劫掠之雄尔,岂能旬月之间,众至数万,而横行于天下,逐天子而犯宫阙乎?是故明圣之主,必多方以取士,不尽利以遗民。
广明元年,黄巢陷东都,留守刘允章帅百官迎谒,巢 入城劳问,闾里晏然。张承范等将神策弩手发京师, 神策军士皆长安富家子,赂宦官,窜名军籍,厚得廪 赐,但华衣怒马,凭势使气,未尝更战。陈闻当出征,父 子聚泣,多以金帛雇病坊贫人代行,往往不能操兵。 承范等至潼关,搜箐中,得村民百许,使运石汲水,为 守御之备。与齐克让军皆绝粮,士莫有斗志。巢至,举 声大呼,声振河、华,士卒饥甚,遂烧营而溃。贼自潼关 入长安,称齐帝,改元《金统》。
臣按:“黄巢入潼关时,唐之兵粮皆无有也,呜呼,尚何以为国哉?夫巢以一介小民,攘臂一呼,众至数十万而堂堂朝廷,乃至寇临国门,曾无数百可以御敌之兵,曾无数月可以给军之饷,不知平日举朝之间官僚所以坐曹分局者所干何事,舟车所以日辇月运者其物安在?虽曰承平日久储备废弛,然自仙芝乱” 起,至是亦七期矣。帝虽不之悟,而文武群臣乃无一人言及之。一时南衙大臣皆出北司之门,纵不为国计,独不为身家计乎?盍思曰:“贼若入关,我用何人御之?今日禁卒皆街市小人,安能御寇?纵使有人,又于何处得军饷乎?贼至潼关无备,必长驱入京师。天子必出走,我一人随行,而家属将置于” 何所乎?呜呼!后世人主观史至此,必反思于心,而思所以谨身节用,信任君子,而疏斥嬖近,毋使国家一旦驯致于此无可奈何之地,则永无祸患,而常享安乐矣。
中和三年,西川节度使陈敬瑄多遣人历县镇诇事, 所至多所求取。有二人过资阳镇,独无所求,镇将谢 弘让邀之不至,自疑有罪,亡入群盗中。捕盗使杨迁 诱弘让出首,而执以送使,云“讨击擒获以求功。”敬瑄 不之问,杀之,备极惨酷,见者冤之。又有卭州牙官阡 能,因公事违期,避杖亡命,杨迁复诱之,能方出,闻弘 让之冤,遂大骂杨迁,去而发愤为盗,驱良民,不从者 举家杀之,逾月,众至万人。立部伍,署职役,横行卭、雅 二州间,攻陷城邑,所过涂地。先是,蜀中少盗贼,自是 纷纷竞起。
臣按:盗寇之生发,固有民穷而为之者,亦有官吏将激发而致之者焉,此又不可不知。
周世宗时,窦俨上疏,“请令盗贼自相纠告,以其所告 资产之半赏之,或亲戚为之首,则论其徒侣而赦其 所首者,如此则盗不能聚矣。又新郑乡村团为义营, 各立将佐。一户为盗,累其一村;一户被盗,累其一将。 每有盗发,则鸣鼓举火,丁壮云集,盗少民多,无能脱 者。由是邻县充斥,而一境独清。请令他县皆效之,亦” 止盗之一术也。
臣按:窦俨所言新郑义营之法可与北魏时李崇村置鼓楼合而为一,诚然,则乡村之盗无所容矣。及其所谓盗贼自相纠告,给赏之法诚行,则贼党互相疑贰不能久聚。昔崔安潜出库钱千五百缗分置三市,榜其上曰:“有能告捕一盗,赏钱五百缗,盗不能独为,必有侣同侣者,告捕释其罪,赏同平人。” 未几,有捕盗而至者,盗不服,曰:“汝与我同为盗十七年,赃皆平分,汝安能捕我?我与汝同死耳。” 安潜曰:“汝既知吾有榜,何不捕彼以来?则彼应死,汝受赏矣。汝既为所先,复何所辞?” 立命给捕者钱,使盗视之,然后呙盗于市,并灭其家。于是诸盗与其侣互相疑,无地容足,散逃出境。此其法虽善,然用之则可以暂,而“不可以久。不若俨就以所告资产之半给之。为可常也。今后若有盗为同侣所执而不服者。亦可以安潜。” 此语折之。
宋太宗淳化四年,青城民王小波作乱。初,蜀亡,其府 库之积悉输汴京。自后任事者于常赋外,更置博买 务,禁商贾不得私市布帛。蜀地土狭民稠,耕稼不足 以给,由是兼并者益籴贱贩贵以规利。青城民王小 波因聚众为乱,且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 者争附,遂攻青城,掠彭山,杀县令,旁邑响应。王小波 中流矢死,其党推小波妻弟李顺为帅,寇掠州县,众至数十万,僭称大蜀王。诏以张咏知益州,得便宜从 事。时宦官王继恩及上官正等总兵讨贼,渐有成功, 顿师不进,专务饮博,剽掠馀寇匿山谷,恃险结集,势 复张大,州县多陷。咏至,以言激正等,勉其亲行,仍盛 为供具饯之。酒酣,举爵属军校曰:“尔曹蒙国厚恩,无 以塞责,此行当直抵寇垒,平荡丑类。若老师旷日,即 此地还为尔死所矣。”由是决行深入,大致克捷。时寇 掠之际,民多胁从,咏移文谕以恩信,使各归田里,且 曰:“前日李顺胁民为贼,今日吾化贼为民,不亦可乎?” 真宗咸平元年,广武叛卒刘旴,啸聚数千辈,逐都巡 检使,略汉、蜀、卭州。咸平三年,益州戍卒作乱,奉王均 为帅。均僭号大蜀,改元化顺,陷汉州。
吕中曰:“李顺之党方息而刘旴兴,刘旴之徒方平而王均起” ,何蜀人之好乱邪?盖蜀民勇悍,又狃于僭伪之久,故易诱以乱耳。然安李顺之党者,张咏也;平刘旴之乱者,亦张咏也。代以牛冕,则李均反牧守,其可非其人乎?张咏使蜀者再,真宗曰:“得卿治蜀,无西顾忧。” 此为蜀择咏,非为咏择蜀也。臣按苏洵尝拟为张方平之言,谓“民无常性,唯上所待。” 人皆曰:“蜀人多变,于是待之以待盗贼之意,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重足屏息之民,而以砧斧令,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所仰赖之身而弃于盗贼,故每每大乱。夫约之以礼,驱之以法,惟蜀人为易;至于急之而生变,虽齐、鲁亦然。吾以齐、鲁待蜀人,而蜀人亦自以齐、鲁之人待其身。” 洵之言虽若假设,然亦实有此理也。盖秉彝好德之性,好善恶恶之心,人人有之,谁肯甘于为非为恶哉?由乎上之人不以人理待之,彼习知其然,故亦自弃其身于非人理之地而不自惜耳。呜呼!为人上者寄斯民于守牧,乌可专委柱后惠文冠、峨峨武弁者哉!
仁宗庆历中,贝州宣毅卒王则据城反。则,涿州人,初 以岁饥流至贝州,自卖为人牧羊,后隶宣毅军为小 校。贝、冀俗尚妖幻,相与习五龙滴泪等经及诸图谶 书,言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当出世。则之与母诀也,尝 刺“福”字于背以为记,妖人因妄传“则”字隐起,争信事 之。州吏张峦、卜吉主其谋,党与连德齐诸州约以正 旦断澶州浮梁,作乱,会其党潘方净以书谒北京留 守贾昌朝,事觉被执,故不待期。冬至日,知州张得一 方与官属谒天庆观,则率其徒劫库兵,执得一,囚之, 杀通判董元亨等。则僭称东平郡王,建国曰“安阳。”事 闻,以文彦博为河北宣慰使,平之。
臣按:盗贼之窃发,往往以妖术惑众,伏读《律文》有曰:“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 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惑民人,为首者绞,为从者流,其法可谓严矣。圣祖制法之初,其为虑一何远也。然欲禁绝其源,当自京师首善地始。宜敕巡城御史及兵马司官,凡京城内外,有假鬼神降神书符,以救病报事为名者,即令街坊火甲具名报官,究治驱遣之。其当禁治而不禁治与容而为之者,治以重罪。及通行天下,凡人家有收蓄《异书》者,皆许赴官受直。三月之后不首者,他人首发重罪之。是亦治朝遏乱之一术也。
欧阳修言:“近日盗贼纵横,若不早图,恐贻后悔。臣计 方今御盗者不过四事:一曰州郡置兵为备,二曰选 捕盗之官,三曰明赏罚之法,四曰去冗官、用良吏以 抚疲民,使不起为盗。”
臣按:除盗之法最不可缓,缓则贼势日大、徒侣日多,往往贻他日之悔。修之四事,其去冗官、用良吏以抚疲民,其首务也。得一良吏,如龚遂之治渤海、虞诩之治朝歌,盗不难除矣。
富弼言于仁宗曰:“访得多有凶险之徒,始初读书,即 欲应举,及其长立,所学不成,虽稍能文,不近举业,仕 进无路,心常怏怏。颇读史传,粗知兴亡,以至讨寻兵 书,习学武艺,因此张大胸胆,遂生权谋。每遇灾祥,便 有窃议。自负所图甚大,蔑视州县。既不应举,又不别 营进身,往往晦名诡姓,潜迹遁形,乃与其徒密相结” 扇。此辈散在民间实多,纵无成谋,亦能始祸,要在得 而縻之,使所谋不成。乞命臣寮可委者多方采访,如 有此等之人,作草泽遗逸,荐于朝廷,随其所能,量加 恩命。
苏轼言于仁宗曰:“夫惟忠孝礼义之士,虽不得志,不 失为君子。若德不足而才有馀者,困于无门,则无所 不至矣。臣愿特为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别开 仕进之门。古者不专以文词取人,故得士为多。王者 之用人如江河,江河所趣,百川赴焉,蛟龙生之,及其 去而之他,则鱼鳖无所还其体而鲵䲡为之制。愿采 唐之旧,使五路监司、郡守共选士人,其人才心力有 足过人,而不能从事于科举者,荐其材使得出仕,比 任子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朝廷察其尢异者,擢用数人,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于此涂,而奸猾之党可 得而笼取也。”
轼又代淮南转运使李琮言于神宗曰:“‘扬雄有言:‘御 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而班固亦论剧孟、郭解 之流,皆有绝异之姿,而惜其不入于道德,苟放纵于 末流。是知人言善恶,本无常性,若御得其道,则向之 奸猾,尽是忠良。故许子将谓曹操曰:‘子治世之能臣, 乱世之奸雄’,使韩、彭不遇汉高,与盗贼何异’?臣切尝” 为朝廷计,以谓穷其党而去之,不如因其材而用之。 何者?其党不可胜去,而其材自有可用。昔汉武帝尝 遣绣衣直指督捕盗贼,所至以军兴从事,斩二千石 以下,可谓急矣,而盗贼不为少衰者,其党固不可尽 也。朝廷因其材而用之,则盗贼自消,而豪杰之士可 得而使。请以唐事明之,自天宝以后,“河北诸镇相继 为乱,虽宪宗英武,亦不能平。观其主帅,皆卒伍庸才, 而能于六七十年间与朝廷相抗者,徒以好乱乐祸 之人、背公死党之士相与出而辅之也。臣愿陛下精 选青、郓两帅、京东西职司及徐、沂、兖、单、潍、密、淄、齐、鲁、 濮知州,谕以此意,使阴求部内豪猾之士,或家富而 多权谋,或通知术数而晓兵,或家富而好施,如此之 类,皆召而劝奖,使以告捕自效,籍其姓名以闻于朝。 所获盗贼,量轻重酬赏,若获巨盗大奸,随即录用。若 只是寻常劫贼,即累其人数,酬以一官,使此辈歆艳 其利,以为进身之资。但能拔擢数人,则一路自然竞 劝。贡举之外,别设此科,则向之遗才,皆为我用。纵有 奸雄啸聚亦自无徒。”
《秦观》曰:“自古盗之所以兴,皆出于仍岁水旱,赋敛横 出,徭役数发,故愚民为盗,弄兵于山海险阻之间,以 为假息之计。所可深虑者,其间有豪俊而已。何则?人 之豪俊,犹马之有骥,犬之有卢,虽上观下获,一日千 里,而纵蹄啮之变,亦可畏也。昔周亚夫得剧孟,喜曰: ‘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剧孟,吾知其无能为也。天下骚’” 动,大将得之,隐如一敌国云。唐纵朱克融北还卢龙, 未几军乱,遂复失河朔。夫孟克融皆匹夫耳,而得失 去就之间,系吴、楚之成败,为河朔之存亡。以此言之, 盗贼之间而有豪俊,岂不为可深虑也哉!臣以为销 亡大盗之术,莫大乎笼取天下之豪俊。天下豪俊为 我笼取,则彼卒材鼠辈虽有千百为群,不足以置齿 牙之间矣。国家取人之制,其选高者惟制策进士。夫 豪俊之士,固有文武纵横之间,无不可者。椎鲁少文, 独可以任之大事者。使天下豪俊,皆文武纵横之才, 二科足以取之。若有椎鲁少文之人,则不可得而取 之矣。是制策进士,所得之外,不能无遗材也。
臣按:富、苏二臣所见略同。盖“盗贼窃发,古今代有,彼其纷纷攘攘之徒为人所劫制者,心无定志,为利而动,既可以诱胁而来,亦可以哄吓而去,无足虑者。所虑者粗知文义、识古今者尔。其言足以动众、智足以设谋,其纵横诡秘、机略变幻,尢易以惑世而欺人,此等之人苟非有以平时收拾之,使其有所顾藉而不肯为非。即不幸一旦有事,则彼在中国则为盗贼主谋,彼出外境则为夷狄效力,其为祸害,有非旦夕可已者。仰唯祖宗用人,于科目岁贡之外,别有贤良方正、才识兼茂、经明行修诸科,下至富户老人亦在所用之列。盖以天下之大,人材有能有不能,故以此待之,使其咸尽所用而无遗也。近日用事者乃尽去之,而颛颛用科贡二途,甚非祖宗意也。臣愚愿复旧制诸科,以收拾天下遗才。” 又敕有司:凡士子有不习举业者,有他才能艺术可称,皆许荐闻,随所能而试之,量授一职。其大江以北,人才朴鲁,固有心解而口不能言,口言而手不能书者,其中有知边情、谙武事及膂力技能过人者,亦许以名闻量用以为都司、卫、所幕官,或补任,或添注,或于武职中试职。其中才能出众者,果有显效,则不次用之,以为将帅,以为方面,异日为国立功名,攘夷狄,亦未必不赖其用也。夫然则天下之有才者,皆有用而无出位之思,国家之所用者,无遗才而无意外之虑。黄巢必不贩私盐,张荣必不为阡能草书檄,樊若水必不量江面,张元、吴昊必不为夏人之用,黄师宓必不主侬氏之谋,徐伯祥必不引交人以入寇也。
富弼言于神宗曰:“今来累有群贼白日入城,开军资、 甲仗等库,劫取衣甲物帛,散与贼党。州中兵士不满 三十人,州官散走,贼徒恣行劫杀,殊无畏惮,官司势 不能制御。夫小寇聚集,尚如此陵侮,此后更有大盗, 杀官吏,据州城,尽取官私财物,召募徒众,必且将至 千万人,以与朝廷相抗。贼徒大劫财物,散施无涯,则 贫民乐随矣;恣行劫杀,使人震恐,则小大胁从矣。朝 廷赏必有限,罚必有条,不得如贼之使人乐随而胁 从也。若诸处观望,奸雄相应而起,贼满天下,则大事 去矣。秦末、隋末、唐末,皆由此而乱。臣夙夜思虑,实为 寒心赵瞻言于英宗曰:“伏见群盗杀害辅郡之官,吏,系囚 叛起京畿之狱,此皆前古祸乱之萌,朝廷腹心之虑, 为最急务。而政府唯不过发关移为督责之状,州郡 亦不过备游徼为期会之迹而已。立书一报,但用习 常,苟求按问,未有为国家穷渊薮积奸之原,塞万一 不测之计也。”又曰:“昔用一郡守则盗贼屏息,今联官 数十员而不能禁者,何哉?盖昔之责人以实效,而今 之官司取空文”也。今盗一发,符牒四走,则曰“吾有文 书下一路矣”,帅府则曰“吾有文书下郡矣”,按具则吾 无责也,郡则曰“吾有文书下巡逻令尉矣”,关白即吾 无责也,令尉则曰“吾有文书下坊里保伍矣”,期会即 吾无责也。此其由来,得非自朝廷之守空文邪?
臣按:“大盗之起,必劫刑狱,必掠公库、必杀官吏,自古祸乱之起皆始于此,驯而至于其极,四海涂炭、宗社丘墟,皆起于一州一县之积也,有国家者思患而豫防之,岂容缓哉?昔群盗剽劫淮南,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令富民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劳,且厚遣之,盗悦径去不为盗。事闻富弼欲诛仲约,范仲” 淹欲宥之。臣窃以为弼之欲诛,法也;仲淹之欲宥,情也。请酌之情法之中,使高邮有城池士卒,而仲约不御之,而使之越过其境,固有罪矣。若无城郭可为屏蔽,无士卒可以拒敌,而又无邻境可以救援,与其徒手以受害,不若以计而援之,不犹愈于坐致一郡之生灵之失其所乎?此其失在于朝廷,“不在于州郡。州郡之罪在未事之先,而不在临事之际。” 夫受人牛羊为之牧而不为之闲校,使为盗所窃,则牧者不能无罪也。责其不能为闲校之罪则可。今盗来而彼能以计却之,使牛羊不失,而坐以失牛羊之罪,则过矣。臣谓州郡之罪,在未事之先而不在临事之际者,此也。虽然,城池之不设,兵“卒之无额,岂但州郡之罪哉?而朝廷之上,庙堂之尊,亦当分其责焉。臣请自今以后,凡天下府州县无城池当要害处,即议与筑城置军。其不可置军处,则令巡抚方面及守令计议,或用民力,或用官钱赁工,以次第为之。就用附郭市民,免其杂差,编为丁壮夫甲,量为额数守之。其馀州县,地狭而民少,不可为城守者,亦量与丁夫为守,凡其所有仓库钱粮甲仗俱寄郡库,犯罪重囚俱监郡狱,有城池处。如此则凡有官司,皆有城守。民有依附之所,军有御备之具,异时为寇所攻劫,罪有所归,而彼亦无辞矣。” 是虽一州一县之事,积而累之,天下之大,宗社之安,未必不由此也。为国家远虑者,所宜深致意焉。
苏轼言于神宗曰:“臣前任密州,建言:‘自古河北与中 原离合,常系社稷存亡,而京东之地,所以漕输河北, 缾竭则罍耻,唇亡则齿寒,而其民喜为盗贼,为患最 甚,因为陛下画所以待贼之策。及移守徐州,览山川 之形势,察其风俗之所上,而考之于载籍,然后又知 徐州为南北之襟要,而京东诸郡安危所系也。臣观’” 其地,三面被山,独其西平川数百里,西走梁、宋,使楚 人开关而延敌,材官驺发,突骑云从,真若屋上建瓴 水也。地宜粟麦,一熟而饱数岁。其城三面阻水,楼堞 之下以汴泗为池,独其南可通车马,而戏马台在焉。 其高十仞,广袤百步,若用武之世,屯千人其上,聚 “木炮石战守之具,以为城相表里,而积三年粮于城 中,虽用十万人,不易取也。其民皆长大,胆力绝人,喜 为剽掠,小不适意,则有飞扬跋扈之心,非止为盗而 已。汉高祖,沛人也;项羽,宿迁人也;刘裕,彭城人也;朱 全忠,砀山人也;皆在今徐州百里间。其人以自负凶 桀之气,积以成俗。魏太武以三十万人攻彭城,不能” 下,而王智兴以卒伍庸才,恣睢于徐,朝廷亦不能讨, 岂非以其地形便利,人卒勇悍故邪?
臣按:彭城乃天下南北之要冲,其形势、风俗、物产,苏轼言尽之矣。虽然,汉、唐都关中,此地在当时为远郡;宋都汴梁,此城在当时为陪辅,其在今日则在南北两京之间,运道所必经之地。凡今天下十三藩,其九藩皆由兹以北,上南出数百里,则为帝乡兴王之地,祖宗陵寝所在关系,非但汉、唐、宋时比也。臣于《京辅屯兵》条下,请于此处立为大镇,命大将一员,统领江淮上班官军,于此守镇,一以守护漕运,一以屏蔽皇陵,而于一方之盗贼,亦藉是以镇遏之。则两京有通融之势,万里无隔绝之患,而宗社之安,如磐石之固也。
徽宗宣和二年,建德军青溪民方腊,世居县堨村,托 左道以惑众。县境帮源诸峒,山谷幽险,腊有漆园造 作局,屡酷取之,腊怨而未敢发。时朱勔领应奉局于 苏,花石之扰,比屋致怨。腊因民不忍,阴聚贫乏游手 之徒,以诛勔为名,起作乱,自号“圣公”,建年号,置官吏 将帅,凡破六州五十二县,戕平民二百万。凡得官吏, 必断脔肢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 楚毒,以偿怨心。警奏至京师,方聚兵以图北伐,王黼匿不以闻。于是凶焰日炽,附者益众,东南大震。帝得 疏,始大惊,乃罢北伐之议,而以童贯为宣抚使,谭稹 为两浙制置使,率禁旅及秦、晋、蕃、汉兵十五万讨之。 贯至吴,见民困花石之扰,众言:“贼不亟平,坐此耳。”贯 即承诏罢之,吴民大悦。
臣按:盗贼之起,非假众力不能以独为也,然人各一心,心各一见,而一旦欲使之同捐生以赴死,夫岂易哉?盖必有以激其怒而遂其欲,不如此则怒不可解,不如此则欲不得遂,此其所以捐生以赴死而求其生于死之中,将以泄其不平之气而成其大欲之志也。方腊之反,见官吏即杀之,备极惨毒,盖平日受其害,欲报复之无由,今故甘心焉。夫官吏恣己私以害民,而受其惨毒,固其所也。然亦有承上意,循众例,心实有所不忍,不得已而逭一时之责以为之者,其罪亦当有所分哉!柳宗元有言:“势不同而理同。” 呜呼!可不省哉!可不念哉!
元顺帝至正六年,两淮盐运使宋文瓒言:“江阴、通、泰, 为江之门户,而镇江、真州次之。国初设万户府以镇 其地。今戍将非人,致贼舰往来无常。集庆花山贼凡 三十六人,官军数万,不能进讨,反为所败。后竟假手 盐徒。虽能成功,岂不贻笑远近?宜亟选智勇,以图后 功。”
臣按:“自古盗贼为民害者莫如盐徒,盖厚利所在,人之所趋不顾死生者也。惟其利重所以能致人死命,彼尽命以致死而我用有生路之人以御之,此所以我众虽多而不能制其少也,此事关系甚大。” 夫国家之于盐课,盖众利之中一利耳,其利之有无皆不系于国之重轻,其害之有无而国之治乱安危实系焉,是故远而有唐一代之祸,莫大于黄巢;近而有元一代之祸,莫大于张士诚。巢与士诚皆盐徒也。为国家远虑者,尚预思有以消弭之,毋蹈昔人之覆辙,而使之至于无可奈何。
八年,台州民方国珍为乱,聚众海上,寇温州。十一年, 命江浙左丞孛罗帖木儿讨之。十二年复叛,杀泰不 花,寻命纳麟讨之。十三年,从帖里帖木儿请,授国珍 以徽州路治中,不受命。十六年,国珍复降,以为海道 漕运万户。未几,以为江浙行省参政。
臣按:先正有言“元之失天下招安” 之说,误之也。何则?人君所以立国者,以其有纪纲也,所以振纪纲者,以其有赏罚也,赏必加于善,刑必施诸恶,使天下之人知所劝惩焉,则治本立矣。方国珍者,当天下无事之时,一旦敢为乱首以为天下先,为元人计,宜痛诛剿之,以惩夫民之不逞者可也。乃听人言行招安之策,不徒不加之以罪而又授之以官,是以赏善之具以劝恶也。由是群不逞之徒纷然相仿效,相诱胁,事幸成或得以为王为伯,不成亦不失州县之官,用是盗贼蜂起而元因是亡矣。虽然,岂但元哉?宋人有诗云:“仕途捷径无过贼,将相奇谋只是招。” 则其来远矣。然则国家不得已而当此时,有此寇,何以处之乎?弭祸乱者,必折其萌。国家无事之时,齐民无故首兴祸乱,要必合天下之力以攻之,遏绝其萌,使毋致于蔓衍,决不可用招安之策也。万一不得已而用焉,必播告之曰:“除首恶某一名不赦外,自首名外,其同党有能自首及缚其人来者,皆宥其罪,量加以赏焉。” 使一世之人,皆知朝廷严首乱之诛,的然不轻恕,则祸乱之原塞矣。
元末盗贼蜂起,有司不能制。及发丁夫开河,民心益 愁怨思乱。栾城人韩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 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翕然信之。其党刘福通等同起 兵,以“红巾”为号。既而山童就擒,福通遂破颍州,据朱 皋,攻罗山等县,陷汝宁、光、息等府州,众至十万。
臣按:“承平之时,国家有所征行戍守,恒患士卒消耗、军伍空缺,稍欲编民为兵,恐其嗟怨,或生他变,不独本兵者不敢主此议,而建议者亦不敢启此言。夫何盗贼一起,旬月之间即成千万,是何公为之甚难而私为之乃易易如此哉?必有其故矣。明明在上、穆穆布列者,请试思之。”
又按自古论盗贼者多矣,惟宋秦观之言最为切中机要,谨备录之,以为后世之鉴。观之言曰:“治平之世,内无大臣擅权之患,外无诸侯不服之忧,其所事乎兵者,夷狄盗贼而已。” 夷狄之害,士大夫讲之详、论之熟矣。至于盗贼之变,则未尝有言之者,夫岂智之不及哉?其意以为不足恤也。天下之祸,常生于不足恤。昔秦既称帝,以为六国已亡,海内无复足虑,为秦患者独胡人耳。于是使蒙恬北筑长城,却匈奴七百馀里,而陈胜、吴广之乱,乃起于行伍阡陌之间。由此言之,盗贼未尝无也。夫平盗贼,与攘夷狄之术异。何则?夷狄之兵,甲马如云,矢石如雨,牛羊橐驼,转输不绝,其人便习而整,其器犀利而精。故方其犯边也,利速战以折其气,盗贼。
“则不然。险阻是凭,钞夺是资,亡命是聚。胜则乌合,非有法制相縻;败则兽遁,非有恩信相结。然揭竿持梃,郡县之卒或不能制者,人人有必死之心而已。故方其群起也,速战以折其气,勿迫以携其心。盖非速战以折其气,则缓而势纵;非勿迫以携其心,则急而变生。今夫虎之为物,啸则风生,怒则百兽震恐。其气暴悍,可杀而不可辱。故捕虎之术,必先设机阱,旁置网罟,撞以利戟,射以强弓,鸣金鼓而乘之,不旋踵而无虎矣。” 至蛇与鼠则不然,虽其毒足以害人,而非有风生之勇;其贪足以蠹物,而非有震恐百兽之威。然不可以骤而取者,以其急则入于窟穴而已。故捕蛇鼠之术,必环其窟穴而伺之。薰以艾,注以水,彼将无所得食而出焉,则尺棰可以致其命。夷狄者,虎也;盗贼者,蛇鼠也。虎不可以艾薰而水注,蛇鼠不可以弓射而戟撞。故曰“平盗贼” ,与攘夷狄之术异也。虽然,盗贼者,平之非难,绝之为难。平而不绝,其弊有二,不可不知也。盖招降与穷治是已。夫患莫大于招降,莫深于穷治。凡盗贼之起,必有枭桀而难制者。追讨之官,素无奇略,不知计之所出,则往往招其渠帅而降之。彼奸恶之民,见其负罪者未必死也,则曰:“与其俛首下气以甘饥寒之辱,孰若剽攘攻劫而不失爵位之荣。” 由是言之,是乃诱民以为乱也。故曰患莫大于招降。凡盗贼之首,既已伏其辜矣,而刀笔之吏,不能长虑却顾简节而疏目,则往往穷支党而治之。迫胁之民,见彼污者,必不免也。则将曰:“与其婴锢金木,束手而就毙,孰若逃遁山海,脱身而求生。” 由是言之,是驱民以为乱也。故曰祸莫深于穷治。且王者所以感服天下者,惠与威也。仁及有罪则伤惠,戮及不辜则损威。威惠两失,而欲天下心畏而力服,尧、舜所不能也。《夏书》曰:“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 盖渠魁尽杀而罔赦,则足以夺奸雄之气;胁从污染,不治而许其自新,则足以安反侧之心。夫如是,天下之人孰肯舍生之涂而投必死之地哉?呜呼!自古建平盗已乱之策,莫有过于秦观之论者。其论三篇,后篇即苏轼代李琮所草之疏也。“国家为治,诚能轻徭薄赋,省刑戢吏,遇有水旱即与赈济,自无盗贼之生发矣。不幸而有焉,方其初起未成之时,即速与翦除,不容少缓。若其气势既成,必须委曲计虑,不可有轻之之心。臣自出仕以来,尝三见《反寇》矣。其初也,皆以官军轻之,反为所败,资以器械甲兵,其势遂张。大迨其后也,复调官” 军,惩前日之败,往往持重坚守,彼遂堕吾计中,一举而灭之,此已然之明效也。何则?盖盗贼之初起也,所以扇惑乎平民,鼓动其恶党者,皆曰朝廷之政令不行,卫所之官军素怯,城池之守备不固,辄与之克期曰:“某日攻某城,又某日攻某城,不旬月而吾之事成矣。” 既而至期,皆不应焉,则众见彼言之无验、谋之无效,而知其事之决无成,自然解体而散矣。由是观之,秦观所谓“平盗贼” 与攘夷狄之术异验,于臣之所见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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