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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07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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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七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七十九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八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七十九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四十三

  宋杨复仪礼图斩衰正义服图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齐衰三月义服图 殇大功降服图 大功降正义服图 小

  功殇降服图 小功降正义服图 缌麻降正义服图 五服衰冠升数图 本宗五服图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己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 大夫降服或不降图 大

  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己为母党服图 母党为己服图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

   妻党为己服图 臣为君服图 臣从君服图 君为臣服图 妾服图 公士大夫士为

  妾服图

礼仪典第七十九卷

丧葬部汇考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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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杨复仪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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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衰正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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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 升。

父为长子

为人后者

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三年。

妻为夫

妾为君

《义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

诸侯为天子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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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卒父卒则为母。案此降服,乃降斩衰而为齐衰也。贾《疏》曰:“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齐衰。”

继母如母

慈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 升。

母为长子

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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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在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 升。

出妻之子为母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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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 升。

“为人后者” ,为其父母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公妾” 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七 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昆弟

为众子

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不降,正降则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

大夫之适子为妻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

适孙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女子子为祖父母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 升。

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

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齐衰三月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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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

曾祖父母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衰冠无受:同前。

大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为宗子

《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衰冠无受:同前。

寄公为所寓

庶人为国君

《为旧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

旧君

衰冠无受:同前。

继父不同居者

《殇大功降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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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九条,皆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大功降正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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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从父昆弟

庶孙

适妇

侄丈夫妇人报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正不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 者。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 冠十二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小功殇降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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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

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

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

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

降。《义服》。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降正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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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孙适人者

“为人后者” “为其姊妹适人者。”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从祖祖父母

从祖父母

从祖昆弟

从父姊妹

外祖父母

从母丈夫妇人报

庶妇

君母之父母从母

《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缌麻降正义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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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无受。

庶孙之中殇

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

昆弟之孙之长殇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

从母之长殇报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降义:“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正服,衰冠无受,与降报同。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昆弟

庶孙之妇

外孙

婿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妻之父母

士为庶母

姑之子

乳母

从祖昆弟之子

舅之子

曾孙

君母之昆弟

父之姑

从母昆弟

义服衰冠无受,与降服同。

夫之诸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贵臣贵妾

《五服衰冠升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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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衰:三年。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

义服,衰三升半,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

《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齐衰三月。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

大功九月。

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自斩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条,冠皆校衰二等。

穗衰裳四升有半,冠八升,既葬除之。

小功五月。

殇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缌麻:三月。

“降” ,《正义》同。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无受。

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本经记》,贾氏疏。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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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 疏曰:郑意以父祖废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曾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 答云:“‘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 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 答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

己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

大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大夫妇人为大宗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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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 《服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略。” 朱先生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尊’。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则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绝,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亦不绝不降;姊妹嫁诸侯者,则亦不绝不降。” 此皆“贵贵” 之义。上世想皆简略,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世所未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易。

己为母党服图

己为母党服图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出妻之子,为外祖父母无服。为慈母之父母,无服。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朱先生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既嫁则降为大功。姊妹之身,却不降也,故姨母重于舅也。” 又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 曰:“先王制礼: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族;曾祖父缌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从母之夫,舅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 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时。则皆有义存焉。

母党为己服图

母党为己服图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内外兄弟相报服,备见《前图》。女子子之子服缌,即“外祖父母为外孙” 是也;“姊妹之子服缌” ,即“舅报甥” 是也。“姑之子服缌” ,即“舅之子报姑之子” 是也。舅之子,内兄弟也;姑之子,外兄弟也。

伊川先生曰:“报服,若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异姓之服,只是推得一重。若为母而推,则及舅而止;若为姑而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无服,却为姑之子服。既与姑之子为服,姑之子须当报之也。”

妻为夫党服图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

案:《服问》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有服而无服” ,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臣从君服图

臣为君服图

臣为君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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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为君之祖父母服,按郑氏注云:“此谓始封之君也。” 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云:“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 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

臣为君之父服。按前说亦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

妾服图

妾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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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士大夫士为妾服图

公士大夫士为妾服图

女君于妾无服

天子诸侯于妾无服。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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