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7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七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宋楊復儀禮圖〈斬衰正義服圖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齊衰三月義服圖 殤大功降服圖 大功降正義服圖 小
功殤降服圖 小功降正義服圖 緦麻降正義服圖 五服衰冠升數圖 本宗五服圖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己為姑姊妹女子女孫適人者服圖 大夫降服或不降圖 大
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己為母黨服圖 母黨為己服圖 妻為夫黨服圖 己為妻黨服圖
妻黨為己服圖 臣為君服圖 臣從君服圖 君為臣服圖 妾服圖 公士大夫士為
妾服圖〉
禮儀典第七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編輯]《宋楊復儀禮圖》
[編輯]《斬衰正義服圖》
[編輯]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 升。
父
父為長子
為人後者
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箭笄髽三年。
妻為夫
妾為君
《義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
諸侯為天子
君
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編輯]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卒父卒則為母。案此降服,乃降斬衰而為齊衰也。賈《疏》曰:「家無二尊,屈於父,為之齊衰。」
繼母如母
慈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母為長子
妾為君之長子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編輯]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在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妻
出妻之子為母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編輯]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為人後者」 ,為其父母報。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
「公妾」 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七 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昆弟
為眾子
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不降,正降則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適孫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昆弟之為父後者。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女子子為祖父母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九升,冠十 升。
繼父同居者
為夫之君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妾為女君
婦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齊衰三月義服圖》
[編輯]義服衰六升,冠九升,無受。
曾祖父母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眾人。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衰冠無受:同前。
大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為宗子
《記》:「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
衰冠無受:同前。
寄公為所寓
庶人為國君
《為舊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
舊君
衰冠無受:同前。
繼父不同居者
《殤大功降服圖》
[編輯]殤九條,皆降服衰,七升,冠十升,無受。
《大功降正義服圖》
[編輯]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
女子子適人者為眾昆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從父昆弟
庶孫
適婦
姪丈夫婦人報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正不降》,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 者。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
義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一升, 冠十二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小功殤降服圖》
[編輯]降服衰十升,冠升同,無受。
叔父之下殤
適孫之下殤
昆弟之下殤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
降。《義服》。
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
《小功降正義服圖》
[編輯]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孫適人者
「為人後者」 「為其姊妹適人者。」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從祖祖父母
從祖父母
從祖昆弟
從父姊妹
外祖父母
從母丈夫婦人報
庶婦
君母之父母從母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義,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緦麻降正義服圖》
[編輯]降服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無受。
庶孫之中殤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殤
昆弟之孫之長殤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從母之長殤報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降義:「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正服,衰冠無受,與降報同。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昆弟
庶孫之婦
外孫
甥
婿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妻之父母
士為庶母
姑之子
乳母
舅
從祖昆弟之子
舅之子
曾孫
君母之昆弟
父之姑
從母昆弟
義服衰冠無受,與降服同。
夫之諸祖父母報
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貴臣貴妾
《五服衰冠升數圖》
[編輯]斬衰:三年。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升。
義服,衰三升半,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升。
《齊衰》三年齊衰期齊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升。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齊衰三月。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無受。
大功九月。
殤降服衰七升;冠,十升,無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自斬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條。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義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條,冠皆校衰二等。
繐衰裳四升有半,冠八升,既葬除之。
小功五月。
殤降服衰十升,冠、升同,無受。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義,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緦麻:三月。
「降」 ,《正義》同。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無受。
已上衰冠升數,並受服。出《本經記》,賈氏疏。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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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杖期章》,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傳》曰:「父母、長子,君服斬。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注云:「此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封之君也。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曾祖。」 疏曰:鄭意以父祖廢疾,必以今君受國於曾祖,不取受國於祖者。若今君受國於祖,祖薨則群臣為之斬,何得從服期?故鄭以新君受國於曾祖。趙商問:「己為諸侯,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而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斷云何?」 答云:「『父卒為祖後者三年斬』,何疑?」 趙商又問:「父卒為祖後者三年,已聞命矣。所問者父在為祖如何?欲言三年則父在,欲言期,復無主斬杖之宜。主喪之制,未知所定。」 答曰:「天子諸侯之喪,皆斬衰無期。」
己為姑姊妹女子女孫適人者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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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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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則宗子妻得與祭,宗人乃為宗子妻。」 《服記》:「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
問:「喪祭之禮,至周公然後備。夏商而上,想甚簡略。」 朱先生曰:「『然。親親、長長,貴貴、尊尊』。夏商而上,大概只是親親長長之意。到得周來,則又添得許多貴貴底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絕,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絕不降;姊妹嫁諸侯者,則亦不絕不降。」 此皆「貴貴」 之義。上世想皆簡略,未有許多降殺貴貴底禮數。凡此皆天下之《大經》,前世所未備,到得周公搜剔出來,立為定製,更不可易。
己為母黨服圖
君母之父母從母。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為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為君母之黨服。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出妻之子,為外祖父母無服。為慈母之父母,無服。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
朱先生曰:「姊妹於兄弟未嫁期,既嫁則降為大功。姊妹之身,卻不降也,故姨母重於舅也。」 又問:「從母之夫,舅之妻,皆無服,何也?」 曰:「先王制禮:父族四,故由父而上為族;曾祖父緦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於舅,故從母之夫,舅之妻,皆不為服,推不去故」 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時。似乎雜亂無紀。仔細看時。則皆有義存焉。
母黨為己服圖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內外兄弟相報服,備見《前圖》。女子子之子服緦,即「外祖父母為外孫」 是也;「姊妹之子服緦」 ,即「舅報甥」 是也。「姑之子服緦」 ,即「舅之子報姑之子」 是也。舅之子,內兄弟也;姑之子,外兄弟也。
伊川先生曰:「報服,若姑之子為舅之子服是也。異姓之服,只是推得一重。若為母而推,則及舅而止;若為姑而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無服,卻為姑之子服。既與姑之子為服,姑之子須當報之也。」
妻為夫黨服圖
己為妻黨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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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服問》云:「有從重而輕。為妻之父母。有從有服而無服」 ,公子為其妻之父母。
臣從君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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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為君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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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為君之祖父母服,按鄭氏注云:「此謂始封之君也。」 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曾祖,疏云:「若今君受國於祖,祖,薨則群臣為之斬,何得從服期?」 故鄭以新君受國於曾祖,故君服斬,臣從服期。
臣為君之父服。按前說亦謂始封之君也。若是繼體,則其父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祖,故君服斬,臣從服期。
妾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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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士大夫士為妾服圖
女君於妾無服
天子諸侯於妾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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