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187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一百八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八十七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录

 社稷祀典部汇考四

  明太祖洪武六则 成祖永乐四则 仁宗洪熙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顺治二则 社稷坛图五

 社稷祀典部汇考五

  诗经小雅甫田 大雅绵 云汉

  礼记王制 月令 祭法

礼仪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社稷祀典部汇考四

[编辑]

[编辑]

太祖洪武元年正月亲祀社稷十二月颁社稷制度于天下

[编辑]

按《大政纪》:“洪武元年正月,恭诣社稷坛行礼。十二月 己丑,颁社稷坛制于天下郡邑。坛设城西,左社右稷, 各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寸,陛三级。祭用春秋二仲 月上戊日。”

按《春明梦馀录》:洪武元年,命儒臣定诸祀典,李善长 等进社稷议曰:“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 左宗庙。社稷之祀,坛而不屋,必受霜露风雨,以接天 地之气。凡起大事,动大众,必先于社而后出,其礼可 谓重矣。盖古者天子社以祭五土之祇,稷以祭五谷 之神,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 等。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以其同功均利以养人,故 祭社必及稷,所以为天下祈福报功之道也。然天子 有三社:为群姓而立者曰大社,其自为立者曰王社, 有所谓胜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国虽亡而存之,以 重神也。后世天子之礼,惟立大社大稷以祀之,社皆 配以句龙,稷皆配以《周弃》。汉因高祖,“除亡秦社稷,立 官,大社大稷,一岁各再祀。光武立大社大稷于雒阳, 在宗庙之右,春秋二月及腊,一岁三祀。唐因隋制,并 建社稷为大祀,仍以四时致祭。宋制,每岁以春秋二 仲月及腊日祭之。元世祖营社稷于和义门内少南, 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 上戊日。”皆从之。上亲祭大社、大稷。大社设正位在东, 配以后土,西向;大稷设正位在西,配以后稷,东向。各 用玉两邸,币黑色。牲用犊一、羊一、豕一,笾、豆各十。后 土、后稷位并同,不用玉。祭毕,赐群臣享胙于奉天门。 复议社稷坛创屋以备风雨。学士陶安奏:“考诸《礼》,天 子大社必受风雨霜露,以达天地之气。若亡国之社, 则屋之”,不受天阳也。今于坛创屋非宜。若祭而遇风 雨,则于斋宫望祭之上是之。

按《续文献通考》:“先是丙午十二月,定议以明年丁未 为吴元年。群臣建言制度宜早定。上以国之所重,莫 先于宗庙社稷,于是令有司立宗庙社稷。”

洪武三年,建享殿于社稷北。

按《明会典》,“国初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太社、太稷,异 坛同壝。太社以后土句龙氏配,太稷以后稷氏配。每 献礼,先诣太社及配位坛,献毕,次诣太稷及配位坛 临祭,遇风雨则于斋宫望祭。洪武三年,于坛北建享 殿,又北建拜殿,各五门,以备风雨行礼。”

按《八编类纂》:明初大社、大稷建于宫城之右,异坛同 壝。

洪武四年,定社稷祭服,立大社坛,并定斋戒之仪 按《大政纪》,“洪武四年正月,诏定亲祭社稷用皮弁服, 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五月丙寅,诏立大社坛 于中都。九月乙亥,诏亲祀社稷,斋三日,降香斋一日, 著为令。”

洪武七年定天下府州县社稷牲牢

按《明会典》:“洪武七年奏定天下府州县社稷之神正 配位各用羊一、豕一。”

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坛于午门外之右”

按《明会典》,“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坛于午门外之右。先 是,社主用石高五尺,阔二尺,上微尖,立于社坛半,埋 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至是埋石主于社稷坛之 正中,微露其尖,仍用木为神牌而丹漆之。祭则设于 坛上,祭毕贮库。坛设太社神牌居东,太稷神牌居西, 俱北向”,奉仁祖神牌、配神西向而罢勾龙、后稷配,自 奠帛至终献、皆同时行礼。

按《春明梦馀录》:洪武十年,上以大社大稷分祭配祀, 皆因前代制,欲更建之,为一代之典。遂下礼部尚书 张筹详议,奏曰:“按《通典》,颛顼祀共工氏子勾龙为社, 烈山氏子柱为稷。稷,田正也。高辛唐虞夏皆因之。周 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此社稷之祀所由始也。商 汤以旱而迁社,以后稷代柱,欲迁勾龙,无可继者,故” 止。然王肃以为社祭勾龙,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 而陈氏《礼书》又谓:“社所以祭五土之祇,稷所以祭五 谷之神。”郑康成亦谓:“社为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勾 龙以有平水土之功,故配社祀之;稷以有播种之功, 故配稷祀之。”二说为不同。汉元始五年,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唐宋及元则又以勾龙配社,周 弃配稷,盖本郑氏之说。此配祀之说,缘于古昔,初无 一定之论也。至于社稷分合之义,《书·召诰》言:“社于新 邑”,孔氏注曰:“社稷共牢。”又《封人》“掌设王之社壝”,注云: “不言稷者,举社则稷从之。”如是,则当时社与稷固已 合而一之矣。陈氏《礼书》曰:“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 以见生生之数”,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养 人也。”而《山堂考索》则曰:“土爰稼穑,其本一也。”是则社 稷之祭,合而一之,于古自有明证。至于坛位,则考之 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起大事, 动大众,以先告于社而后出。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 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等。汉遣官祭大社、大稷,光武 立大社大稷于雒阳,在宗庙之右。唐因隋制,建于含 光门之右。大抵皆本成周左祖右社之意。社主之言, 《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主,各以野之所 宜木名其社。”《小宗伯》“立军社。”郑氏注:“社主用石为之。” 盖以石者土之所生,最为坚实故也。唐神龙中议立 社,韦叔夏引郑元议,以为社主用石。《韩诗外传》云:“天 子社主,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 象地体;埋其半,以象根在土中,而本末均。宋初祭社 稷,正配位用神位版,大社又以石为主,其形如钟,长 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中植槐。”是则木主、 石主,前代盖兼用矣。今拟社稷合祭,共为一坛,皆设 木主,而丹漆之祭,则设于“坛上,祭毕收藏,仍用石主 埋坛中,如唐、宋之制。至于勾龙配社,周弃配稷。弃虽 唐、虞农官,而勾龙共工氏之子也,祀之无义,商汤欲 迁之而未果。汉尝易以夏禹,而今以列祀帝王之次, 弃稷亦配享先农。请罢勾龙与弃配位,谨奉仁祖配 享大社大稷,以成一代之盛典,以明社尊而亲之之 道。”上览奏称善,遂定合祭之礼。十月工完。于是合祭 社稷,奉仁祖配。

洪武二十六年、定“太社太稷、及天下府、州、县社稷祀 典。”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初定仪,一斋戒与祭太庙 同。一告庙,正祭前二日,用祝文酒果,于奉先殿告请 仁祖配社稷祝文与大祀同。一省牲于太庙同。牛三、 羊三、豕三、鹿一、兔二一,陈设太社在东,北向”,犊一、羊 一、豕一、豋一、铏二,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帛一。黑色 玉用两圭有邸。太稷在西,北向,陈设同仁祖。配位在 东,西向,陈设同无玉。共设酒尊三、爵九、篚三于坛西 北,东向。祝文案一一正祭。典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 官各司其事。导引官导引皇帝至御拜位。内赞奏“就 位。”典仪唱“瘗毛血,迎神。”奏乐,乐止。内赞奏“四拜”,百官 同。典仪唱“奠玉帛,行初献礼。”奏乐。执事官各捧玉、帛、 爵献于神位前。读祝官取祝,跪于神位左。内赞奏“跪。” 典仪唱“读祝。”读讫,进于太社神位前。内赞奏“俯伏”,兴、 平身。百官同。乐止。典仪唱“行亚献礼。”奏乐。执事官各 捧爵献于神位前,乐止。典仪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 太常卿进立于坛西,东向。唱“赐福胙。”光禄司官捧福 胙自神位前由正门左出,至皇帝前。内赞奏“跪。”奏“搢 圭。”光禄司官以福酒跪进。内赞奏“饮福酒。”光禄司官 以胙跪进。内赞奏“受胙”、出圭,俯伏,兴、平身。内赞奏“四 拜。”百官同。典仪唱“彻馔”,奏乐。执事官各诣神位前彻 馔,乐止。典仪唱“送神,奏乐。”内赞奏“四拜。”百官同,乐止。 典仪唱读祝官捧祝、进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馔,各诣 瘗位。奏乐。内赞奏“礼毕。”“著令天下府州县,合祭风 云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无祀鬼神等,有司务 要每岁依期致祭。其坛𫮃庙宇制度,牲醴祭器礼式 具载《洪武礼制》。”社稷府州县同。坛制,东西二丈五尺, 南北二丈五尺,高三尺,俱用营造。尺四出陛,各三级。 坛下前十二丈或九丈五尺,东西南各五丈。缭以周 墙,四门红油。北门入石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埋于 坛南正中,去坛二尺五寸,止露圆尖,馀埋土中。神号 各布政司寓治之所,虽系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称“府 社、府稷。”“府称府社之神”、“府稷之神”,州称“州社之神”,“州 稷之神”,“县称县社之神”、“县稷之神。”神牌二,以木为之, 朱漆青字。身高二尺二寸,阔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 四寸五分,阔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临祭设于坛上, 以矮卓盛顿,祭毕,藏之房屋。“神厨三间,用过梁通连, 深二丈四尺,中一间,阔一丈五尺九寸;傍二间,每一 间阔一丈二尺五寸。锅五口,每口二尺五寸。库房间 架,与神厨同,内用壁,不通连。宰牲房三间,深二丈二 尺五寸;三间通连,中一间,阔一丈七尺五寸九”分,傍 二间各阔一丈。于中一间正中凿宰牲小池,长七尺, 深二尺,阔三尺,砖砌,四面安顿木案于上。宰牲血水 聚于池内,祭毕担去,仍用盖,房门用锁。宰牲房前旧 有小池者,仍旧制不必更改,无者不必凿池,止于井 内取水。涤牲桶四只,宽大可以容牲。祝版以木为之, 白纸写文贴其上,祭毕焚之。祭器牲匣四,以木为之, 朱漆底、盖各高六寸,长三尺三寸,阔二尺二寸。盖两 头用铜环二个,底两傍用铜环四个,笾豆簠簋俱用瓷,楪簠,簋楪稍大。酒尊三,用瓷尊每尊用盖布巾一, 酌酒杓一,爵六,用瓷爵;铏一,用瓷碗。香炉二,设于坛 之左右。案卓神牌案二,高一尺一寸,阔一尺九寸,长 三尺三寸。笾豆簠簋案四,高一尺一寸,阔一尺九寸, 长三尺三寸。牲匣案四,高六寸,阔二尺四寸,长三尺 五寸。祝案一,高一尺二寸,阔一尺九寸,长三尺三寸。 酒尊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阔一尺五寸,长五尺。卓 面剜三孔,仍用木板一片,横装于剜孔之下,以盛酒 尊。爵帛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阔二尺三寸,长三尺。 盥具,尊一,用瓷器。酌水杓一,盆一,锡铜瓷随用。帨布 一,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阔二尺三寸,长三尺。祭物: 羊一,豕一,帛一,黑色,长一丈八尺;铏一,盛和羹;笾四, 枣、栗、盐、槁、鱼;豆四,韭葅、醯醢、猪肉鲊、菁葅、鹿醢,或用 鹿兔簠二,黍稷;簋二,稻粱。祭期,每岁仲春、仲秋上戊 日,献官各布政司及府州县,凡遇祭祀,随处但长官 一员行三献礼,馀官止陪祭,武官并不预祭。《仪注》:“正 祭前三日,献官并陪祭官执事人等,沐浴更衣,散斋 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祭所。散斋仍理事务, 惟不饮酒,不食葱韭蒜薤,不吊丧问疾,不听乐,不行 刑,不判署刑杀文字,不预秽恶事。致斋惟理祭事。正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于宰牲房外。赞引引献官 常服诣省牲所。赞“省牲”,执事者牵牲,从香案前过。赞 引赞“省牲毕。”遂宰牲,以毛血少许盛于盘,其馀毛血 以净器盛贮,祭毕埋之。其牲须连皮煮熟供祭。前期, 执事扫除坛之上下,并设献官幕次于中门外,执事 者依图陈设。其日清晨,执事者各实笾、豆、酒、尊等器, 并涤爵。临祭,献官免涤,献官具祭服,佥祝版于幕次。 执事者置祝于案、置帛于篚,取毛血盘置神位前、牲 案下。将行礼,执事者以牲匣盛牲置于案,未启盖。通 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唱“献官就位。” 赞引“引献官入就位。”通赞唱:“瘗毛血。”执事者以毛血 瘗于坎,遂启牲匣盖。通赞唱“迎神,鞠躬”;拜,“兴,拜,兴,拜, 兴,拜,兴,平身”;献官、陪祭官皆四拜,兴,平身。《通赞》唱:“奠 帛,行初献礼:捧帛者捧帛,执爵者执爵以俟。”赞礼唱: “诣盥洗所。”赞引引献官至盥洗所。赞“搢笏”,执事酌水 进巾,献官盥手帨手讫,盥手帨手不。赞赞:“出笏”,献官 出笏。赞:“诣酒尊所。”赞:“司尊者举羃酌酒”,执事者各以 爵受酒。赞:“诣某社神位前。”引献官诣神位前。赞“跪搢 笏”,献官跪搢笏,捧帛者跪进于献官之右。献官受帛, 献帛以帛授执事者,奠于案,执爵者跪进于献官之 右。献官受爵。赞“献爵”,献官献爵,以爵授执事者,奠于 神位前。凡进帛、进爵,皆在献官之右,奠帛、奠爵皆在 献官之左。赞“出笏”,献官出笏。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 伏,兴,平身。赞“诣某稷神位前”,同上仪。赞“诣读祝位”,献 官诣读祝位。赞“跪”,献官跪。赞“读祝。”读祝者取祝跪读 于献官之左毕,兴,置祝于案。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 伏,兴,平身。赞“复位”,献官复位。《通赞》唱“行亚献礼。”赞“引 引献官诣酒尊所。”赞:“司尊者举羃酌酒,执事者各以 爵受酒。”赞“诣某社神位前。”引献官诣神位前。赞“跪”,赞 “搢笏”,献官跪,搢笏,执爵者跪进于献官之右。献官受 爵,赞“献爵”,献官献爵,以爵授执事者,奠于神位前。赞 “出笏”,献官出笏。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赞 “诣某稷神位前”,同上仪。赞“复位”,献官复位,终献同亚 献仪。通赞唱“饮福受胙。”执事者设饮福位于坛之中 稍北。执事者先于社神前取羊一脚置于盘。执事者 于酒尊所酌酒一爵,立俟于饮福位之右。赞引引献 官诣饮福位。赞“跪搢笏”,献官跪搢笏,执事者以爵跪 进于献官之右,献官受爵。赞“饮福酒”,献官饮讫,以虚 爵授执事者,执事者跪受爵于献官之左以退。赞“受 胙”,执事者以胙跪进于献官之右。献官受胙,以胙授 执事者,执事者跪受于献官之左。捧由中道出。赞:“出 笏”,献官出笏;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赞“复 位。”通赞赞“两拜”,献官、陪祭官皆两拜。通赞唱:“彻馔。”执 事者各诣神位前,以笾豆稍移动。通赞唱:“送神。”赞:“鞠 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献官、陪祭官皆四拜;兴, 平身。通赞唱:“读祝”官捧祝、进帛官捧帛,各诣瘗所。献 官、陪祭官移身,分东西立,俟捧帛祝者由中道过献 官拜位。通赞唱:“望瘗。”赞引赞“诣望瘗位。”献官至望瘗 位,执事者以祝帛焚于坎中。将毕,以土实坎。赞引通 赞同唱:“礼毕。” 里社凡各处乡村人民,每里一百户 内立坛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专为祈祷雨旸。时若 五谷丰登,每岁一户轮当会首,常川洁净坛场,遇春、 秋二社,预期率办祭物,至日约聚祭祀。其祭用一羊 一豕,酒果香烛随用,祭毕就行会饮。会中先令一人 读“抑强扶弱”之誓,其词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 法,毋恃力凌弱,违者先共制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 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 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 并不许入。会。读誓词毕,长幼以次就坐,尽欢而退。务 在恭敬神明,和睦乡里,以厚风俗。”《仪注》:“前祭一日,会 首及与祭之人,各斋戒一日。会首前遣执事人扫除坛所,为瘗坎于坛所之西北,方深取足容物。会首洗 涤厨房镬器,以净室为馔所。至晚宰牲,执事者以楪 取毛血”,与祭器俱寘于馔所。祭器俱用瓷瓦器祭日未明,执 事者于厨中烹牲。设“《五土》五谷”神位于坛上,五土居 东,五谷居西。设读祝所于坛所,居中间,设会首拜位 于坛下,俱南向。设预祭人位于其后,设《引礼》及诸执 事人位又于其后。执事者于馔所,实祭物于楪内,解 牲体置于二俎,置酒于尊,书祝文于纸。祭物既备,执 事者各捧设于神位前,燃香明烛。自会首以下各服 常服,盥手入就拜位,立定。执事者执壶于尊中,取酒, 立于五土神位之左。引礼者唱:“鞠躬,拜;兴;拜;兴,平身。” 会首以下皆“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执事者取毛血瘗 于坎中。引礼引会首诣五土神位前;唱:“跪。”会首诣五 土神位前;跪;举杯;执壶者“斟酒。”引礼唱:“三祭酒。”会首 三祭酒讫。引礼唱:“俯伏,兴,平身。”执壶者诣五谷神位 之左。《引礼》引会首“诣五谷神位前。”唱“跪。”首会“诣五谷 神位前,跪;举杯,执壶者斟酒。”引礼唱“三祭酒。”会首三 祭酒讫。引礼唱“俯伏,兴,平身。”会首“俯伏,兴,平身。”《引礼》 唱“就读祝位。”读祝者取祝,立于读祝位之左。会首诣 读祝所。引礼唱“跪。”会首跪。唱:“读祝。”读祝者跪。读祝讫, 兴,置祝于案。引礼唱:“俯伏,兴,平身。”会首“俯伏,兴平身。” 引礼唱:“复位。”会首复位。引礼唱:“鞠躬,拜,兴,拜,兴,平身。” 会首以下皆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执事者彻祭物。读 祝者取祝文焚瘗于坎所。礼毕,行会饮读《誓文礼》。

成祖永乐三年建社稷坛于北京

[编辑]

按《明会典》:“永乐中,北京社稷坛成。位置陈设。悉如南 京旧制。”

按《大政纪》:永乐三年二月,吏部尚书蹇义等议,“今赵 王留守北京,当别建国社、国稷、山川等坛,致祭,如礼 部尚书所议。从之。”

永乐十九年,命太孙奉安社稷神主。

按《大政纪》,“永乐十九年正月朔晨,命皇太孙诣社稷 坛,奉安大社、大稷神主。二月丁酉,祭大社、大稷。八月 戊戌,祭大社、大稷。”

永乐二十年二月戊戌,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纪》云云。

永乐二十一年二月戊午,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纪》云云。

仁宗洪熙 年奉太宗配社稷

[编辑]

按《明会典》云云。

英宗正统二年命建社稷坛于应天府

[编辑]

按《明会典》:“正统二年,令应天府建社稷坛,春秋祈报, 以守臣行事。”

世宗嘉靖九年更定社稷祀典

[编辑]

按《明会典》、嘉靖九年更定仪:一、前期二日,太常寺卿 同光禄寺卿面奏省牲如常仪。一、陈设。太社居东,北 向;太稷居西,北向;后土勾龙氏居东,西向。后稷氏居 西,东向。陈设并如旧制。惟帛春用告祀,秋用礼神。一、 正祭,上乘舆由西阙门入,至坛北门东降舆。导引官 导上由右门入。至具服殿,上具祭服。导引官导上由 拜殿右门出。典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官各司其事。 上至御拜位,内赞奏“就位”,上就位。典仪唱“瘗毛血,迎 神。”乐作。内赞奏“陞坛”,导上至太社神前。奏“跪。”奏“搢圭。” 奏“上香。”司香官捧香跪于上左,上三上香。内赞奏“出 圭”,导上至太稷神前。仪同。奏“出圭。”奏“复位。”太常卿上 配位。香乐止。奏“四拜”,传赞百官同。典仪唱“奠玉帛,行 初献礼”,乐作。执事官捧玉帛、爵,于各神位前跪,奠讫, 乐暂止。内赞奏“跪”,传赞众官皆跪。典仪唱“读祝”,读祝 官跪,读讫,乐复作;俯伏,兴,平身。传赞百官同,乐止。典 仪唱“行亚献礼。”乐作。执事者捧爵,于各神位前跪,奠 讫,乐止。典仪唱“行终献礼”,乐作,仪同亚献,乐止。太常 卿于坛左东向立,唱“赐福胙。”内赞奏“跪”,上跪。奏“搢圭”, 光禄卿捧酒跪于上右。内赞奏“饮福酒。”上饮讫,光禄 官捧胙跪于上右。内赞奏“受胙。”上受胙讫。奏“出圭”,俯 伏,兴,平身。奏“四拜。”传赞百官同。典仪唱“彻馔。”乐作,乐 止。典仪唱“送神。”乐作。奏“四拜。”传赞百官同,乐止。典仪 唱“读祝官捧祝、掌祭官捧帛馔,各诣瘗位。”乐作。捧祝 帛、馔官过御前讫。奏礼毕。上至具服殿、易服还宫。一 祝文称“嗣天子及后土勾龙氏后稷氏配神。”馀并同。 嘉靖九年,“太社仍以后土勾龙氏配。太稷仍以后 稷氏配”

按《春明梦馀录》:嘉靖九年谕礼部曰:“祭太社太稷,奉 我太祖太宗配,朕有疑焉。夫天地至尊,次则宗庙,又 次则社稷,此次序尊杀之礼也。奉祖配天,则正矣。又 奉祖配社,则失其序。”或谓以祖配社,乃我皇祖时礼 官张筹之失,然欤?否欤?又议者谓后土勾龙氏乃共 工之子,祭之无义。夫勾龙氏有平水土之功,故取之 配社,犹以后稷配稷也,当论其人,况父不善,而可恶 及其子乎?至如奉祖配社,屈其所尊,义实未安,兹当 改正。宜如高皇帝制,太社以后土勾龙氏配,太稷以 后稷氏配。虽合祭如故,而使祖宗百馀年之配位,一旦撤之,人有遗讥焉。

嘉靖十年,别建“帝社帝稷坛。”

按《明会典》,嘉靖十年,上命于西苑空闲地开垦为田, 树艺五谷,建帝社、帝稷坛。坛址高六尺,方广二丈五 尺;甃以细砖,实以净土,缭以土垣。北为棂星门,高六 尺八寸,广五尺八寸。神位以木为之,各高一尺八寸, 广三寸。题曰“帝社之神”、“帝稷之神。”俱朱漆质金书。坛 之南置石龛,以藏神位。高六尺,广二尺。坛之西,为祭 器库、乐器库。坛之北树二坊以表之曰“帝社街。”每岁 以仲春、秋次戊日,上躬行祈报礼。如次戊在望后,则 以上巳日临期,命文武大臣十二员陪拜。一、前期四 日,太常寺奏斋戒。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奏省牲。上亲 填祝版于文华殿。一陈设帝社,牛一、羊一、豕一、豋一、 铏一、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帛一。元色春用告祀,秋用 礼神。帝稷,陈设同一正祭。是日辰刻,上具皮弁服,乘 版舆,至豳风亭东降舆。导引官导上至棂星门内。典 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官各司其事。上至御拜位,典 仪唱“迎神”,乐作。内赞导上陞坛,至帝社、帝稷香案前, 各三上香,奏“复位”,乐止。奏两拜。通赞陪拜官同。典仪 唱“奠帛,行初献礼。”乐作。执事者捧帛、爵于各神前,奠 讫,乐暂止。奏“跪,上跪。”通赞同。内赞赞“读祝”,读讫,乐复 作。奏“俯伏、兴、平身。”通赞同,乐止。典仪唱“行亚献礼”,乐 作,乐止。唱“行终献礼”,乐作,乐止。唱“彻馔”,乐作,乐止。唱 “送神”,乐作。奏“两拜。”通赞同,乐止。典仪唱“读祝官捧祝、 掌祭官捧帛、馔,各诣瘗位。”乐作。奏:“礼毕。”上至豳风亭, 易服还宫。

皇清

[编辑]

顺治元年

[编辑]

《大清会典》:“顺治元年,定每年春秋仲月上戊日,祭 太社。”

太稷、异坛同壝、在午门外之右、其制一成

太社。以

“后土” “勾龙氏、配。”

太稷、以

后稷氏配社主,用石半埋土中。今全埋。《稷》无主,仍用。

木为

神牌二藏于

神库。祭则设于坛上。坛北建享殿五间。拜殿五间

以备风雨行礼

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二年二月,致祭。

社稷坛、

上亲诣行礼。

一前期二十日、礼部太常寺奏请

皇上亲诣行礼、或遣官恭代。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四日、礼部太常寺题、请进《斋戒牌》铜人。” 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三日、礼部太常寺官、进《斋戒牌》《铜人》如常仪。今由太常寺

皇上致斋三日。王以下陪祀文武各官、俱在本家斋

戒三日

一祝文内阁撰发礼部恭写。仍送内阁恭填

御名。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二日、礼部题请视祝版、并泒读祝官。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一日。礼部太常寺官至内阁、捧祝版至

中和殿安设黄案上奏请

皇上视祝文毕。捧祝官拱举祝版。由中路至

午门外、排御仗一对、进

社稷坛南门、送至神库内。案上安设上香跪叩如常

一前期一日、礼部都察院、太常寺、光禄寺官、俱朝服上香、监宰牲、并瘗毛血

一每祭于坛上铺设《五色土》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库内祝案前跪叩。捧祝文安设坛内案上、跪叩如常仪。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库内捧各

神牌奉安坛上如常仪

一正坛

太社神牌在东。

太稷神牌在西。俱北向

一从坛

后土勾龙氏神牌、东设西向。

后稷氏神牌、西设、东向。

一正坛陈设

太社位前。

珪璧一      ,礼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铏二       《簠二》。

考证

簋二       ,笾十二,豆十二      ,玉爵一。

白磁爵二     ,酒尊一。

太稷位前,供品与太社同。

一从坛陈设

后土勾龙氏位前

礼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铏二》。

簠二       《簋二》。

笾十二      ,豆十二,白磁爵三     ,酒尊一。

后稷氏,位前供品与后土勾龙氏同。

一正祭日

皇上亲诣行礼。卤簿大驾全设。不作乐。陪祀王以下、

公以上俱在

午门内、金水桥两旁齐集、候

驾出、随行不陪祀王以下文武各官、在

午门外排班候

驾出跪送。陪祀文武各官预于棂星门外排班候 驾。

上具礼服、乘舆出宫。

午门鸣钟。“由阙右门至铺棕荐处降舆。” 太常寺赞

引官对引官导

上入自北门之右、至更衣幄次、盥洗毕。赞引官对引

官导

上诣拜位前南向立。鸿胪寺官引王以下、公以上、随

后立。陪祀文武各官于享殿外两旁排班立。典仪官唱“乐舞生就位。” 执事官各司其事。武舞生执干戚引进。赞引官奏“就位。”

上诣拜位立。典仪唱“瘗毛血迎神。”协律郎唱举迎神。

乐奏《广平之章》。乐作。赞引官奏“陞坛。” 导

上诣

太社香案前立。赞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于案东。赞引官奏上香。 上举柱、香上炉内、又三上块香、毕、兴。赞引官导 上诣

太稷香案前立。赞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于案西。赞引官奏“上香。” 上举柱香上炉、内又三上块香、如前仪。其配坛上香、

官二员亦依次上香。毕、退。赞引官奏“复位。”

上复位立。乐止。赞引官奏“跪、叩、兴。”

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兴。王以下各官俱随行礼《典仪》

唱奠玉帛、行初献礼。协律郎唱举初献乐奏《寿平之章》。乐作。捧玉帛、爵官捧举上坛于各

神位前跪献。捧玉帛官三叩头。捧爵官不叩。俱退。读

祝官至祝文案前、一跪三叩头。捧祝文立于案西。乐止。赞引官奏“跪。”

上跪。王以下各官读祝官俱跪。赞引官赞“读祝读祝。”

官读毕捧祝版奉安

太社位前帛匣上、一跪三叩头。退。乐作。赞引官奏叩。

上行三叩头礼兴。王以下各官俱随行礼。乐止。《典仪》

唱“行亚献礼。” 武舞生叩头退。文舞生执羽籥引进。协律郎唱“举亚献乐、奏《嘉平之章》。” 乐作。捧爵官于各

神位前、跪献于案左、如初献仪。退。乐止。典仪唱“行终。”

献礼。协律郎唱“举终献,乐奏《雍平之章》。” 乐作。捧爵官跪献于案右,如亚献仪。退。文舞生叩头退。太常寺官一员立于坛西、东向唱“赐福胙。” 赞引官奏“诣受福胙位。”

上就受福胙位立。光禄寺官二员捧福胙向

神位前、拱举跪于

上左。接福胙。侍卫二员跪于

上右。赞引官奏“跪。”

上跪。奏“饮福酒。”

上受爵。拱举授接爵侍卫。赞引官奏“受胙。”

上受胙、拱举授接胙侍卫各退。赞引官奏“叩、兴。” 上行三叩头礼兴。各官俱不跪叩。次行谢福胙礼。赞

引官奏“跪、叩、兴。”

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兴。王以下各官俱随行礼毕。典

仪唱“彻馔。” 协律郎唱“举彻馔。乐奏《熙平之章》。” 乐作。乐止。典仪唱“送神。” 协律郎唱“举送神、乐奏《成平之章》。” 乐作。赞引官奏“跪、叩、兴。”

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兴。王以下各官俱随行礼。乐止。

典仪唱“捧祝帛香馔、恭诣瘗位。” 乐作。彻玉。捧祝帛官至坛上、一跪三叩头捧起。司香捧馔各官跪捧不叩、依次由中路下至瘗所。祝帛焚半。赞引官奏礼毕、导

上出陞舆。作乐还宫。

午门鸣钟。陪祀王以下、公以上随入

午门如常仪。不陪祀王以下各官于

午门外跪迎如常仪。陪祀各官俱出南门、各退

一祭毕太常寺官捧

神位送安神库内如常仪。

一祭日、太常寺官彻斋戒牌铜人送库收贮如常仪

一遣官致祭自

南天门入、由西至北棂星门外行礼。无福胙。王以

下公以上不斋戒,陪祀各官照常斋戒。

一祭日“如遇风雨、题请在北拜殿行礼。”

社稷坛总图

社稷坛总图

社稷坛祭祀图

社稷坛祭祀图

社稷坛陈设图

社稷坛陈设图

太稷后土勾龙

氏、《后稷》。氏陈设。

社稷坛告祭图

社稷坛告祭图

社稷坛告祭陈设图

社稷坛告祭陈设图

太稷陈设同

社稷祀典部汇考五

[编辑]

《诗经》。

《小雅甫田》

[编辑]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

朱注齐与粢同。《曲礼》曰:“稷曰明粢。”此言“齐明”,便文以协韵耳。牺羊,纯色之羊也。社,后土也,以勾龙氏配。方秋祭四方,报成万物。《周礼》所谓“罗币献禽以祀祊”是也。

《大雅绵》

[编辑]

迺立冢土,戎丑攸行。

朱注“冢土”,大社也。亦太王所立,而后因以为天子之制也。《戎丑》,大众也。起大事,动大众,必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大全《朱子》曰:“太王立岐周之社,武王既有殷国,遂通立周之社于天下,以为太社,犹汉初令民立汉社稷也。”

《云汉》

[编辑]

方社,《不莫》

朱注方,祭四方也。社,祭土神也。

《礼记》

[编辑]

《王制》

[编辑]

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 社,造乎祢。”

陈注《类宜》“造”,皆祭名。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

大全马氏曰:“社稷者,土谷之神也。而诸侯者,为天子守土也,故祭社稷。”

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

大全方氏曰:“太牢具牛羊、豕焉,以其大故曰大;《少牢》则羊豕而已,以其小故曰少。天子之社稷,主天下之土谷,故用大牢以祭之;诸侯之社稷,主一国之土谷,故用少牢以祭之。”

《月令》

[编辑]

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

陈注令民祭社也。《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择元日”,是又择甲日之善者《欤?召诰》:“社用戊日。”

孟冬之月,大割祠于公社。

陈注割祠,割牲以祭也。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

《祭法》

[编辑]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 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 成群立社,曰“置社。”

陈注疏曰:大社在库门之内。右,王社所在,《书传》无文。崔氏云:“王社在藉田,王所自祭,以供粢盛。国社亦在公宫之右,侯社在籍田。置社者,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满百家以上得立社。为众特置,故曰置社。”

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 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

陈注厉山氏,一云烈山氏,炎帝神农也。其后世子孙有名柱者,能殖百谷,作农官,因名农。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 为社。

陈注《左传》言“共工氏以水纪官”,在炎帝之前,太昊之后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